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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妇联,各乡镇(中心)卫生院:
为贯彻落实省、市妇儿工委关于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的通知精神,实现全县城乡80%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每两年能接受一次常见妇科病检查的项目工作目标,提高全县城乡妇女的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充分利用农村和社区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的管理服务体系,以乡镇为单位,80%以上(40%/年)已婚育龄每两年接受一次免费常见妇科疾病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扩大到老年妇女,可以增加妇女宫颈癌、乳房疾病等检查项目,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发现、早治疗。
(二)任务
1、普及妇女生殖保健知识,针对妇女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面向妇女和家庭的性病、艾滋病防治、生殖健康、妇科病防控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妇女树立健康生活新理念,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2、加大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力度,组织医疗单位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常见妇科疾病的检查。加强对妇科病的预防和监测,掌握妇女妇科病的患病情况,提出干预措施。
3、进一步建立健全妇女生殖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和妇科病检查的管理服务体系,提高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率和妇女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覆盖率,降低妇科病的发病率。
二、检查项目和经费保障
(一)检查项目
基本检查项目(免费项目):包括妇科常规体检和阴道分泌物检查。
选择检查项目(收费项目):结合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有选择的增加检查项目,以提高妇女妇科病检查质量。检查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暂行)》执行,全县统一标准。
(二)经费保障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每一至二年接受一次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经费按《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支付;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常规妇科疾病检查,按实际检查人数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次10元的补助。
三、组织实施
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工作,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县妇儿工委是项目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妇女病检查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并纳入“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成效的评价。县卫生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共同配合,推动我县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的开展。
乡镇政府要做好妇女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的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工作。为方便妇女就近接受检查,原则上常见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由妇女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具体承担,负责体检的医生要认真规范填写《妇女健康促进项目体检档案》,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严防交叉感染,对患病妇女做好诊治和随访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将《妇女健康促进项目体检档案》纳入农民健康体检的家庭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建立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工作报表制度。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与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实行有机结合。
县妇幼保健所是生殖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和常见妇科疾病检查技术服务工作的组织者,负责常见妇科疾病检查人员的培训、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质量控制。通过下乡巡回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常见妇科疾病检查。县妇幼保健所要加强监督指导,严防交叉感染,及时掌握我县常见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动态以及常见妇科疾病的发病趋势,分析原因并制定干预措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实行季报制度,县妇幼保健所要及时了解掌握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工作信息,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向县妇儿工委、县卫生局、县财政局上报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工作报表,同时上报市卫生局和市妇幼保健院。
各医疗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做好疑难病人的会诊、转诊和治疗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
县卫生局负责全县常见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规划、管理和质量控制;协调组织疾病检查工作的技术队伍和配备有关设施,确保人财物各项保障措施得到落实;加强对常见妇科疾病检查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负责对实际检查人数的统计上报及项目的绩效评价等工作。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充分发挥网络健全的优势,编印发放生殖保健知识宣传手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普及生殖保健知识。
县妇联积极配合做好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组织动员工作,各乡镇妇联、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驻村责任医生负责提供常见妇科疾病检查人员的名单并组织动员妇女接受常见妇科疾病检查。
县总工会负责协助督促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女职工每一至二年一次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的组织发动工作,并建立卫生保健档案,推动《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
县财政局要加强对该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专项经费绩效评价的指导,并对评价结果进行评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拨付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评估
建立省、县、乡三级项目考核评估机制,将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率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县妇儿工委将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列入“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的内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评估,促进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落到实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的战略决策部署,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和政【20XX】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乌江镇民生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完善民生工程实施和管理机制
根据基层需求,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改进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民生政策效益的最大化。本着节约、集约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民生工程和其他各类基础设施,形成集聚效应,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补助或发放到人的民生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类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运行效果。建立健全已建成项目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二、形成稳定多元的筹资机制
镇财政每年优先安排民生工程资金,打足预算,重点保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采取政策扶持,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加大各类民生资金的整合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
镇及时和县有关部门协调,加快项目申报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分类指导,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早收益,多收益。
四、健全项目储备遴选机制
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结合需要与可能,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结合编制“十二五”规划,科学制定阶段性民生工程目标,完善民生工程项目储备和遴选机制,实现民生工程的滚动发展。
五、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根据签订的民生工程责任书,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到位,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将督查和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为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提高居民健康档案质量,做好全县创建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市检查考核有关要求,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室要经常开展居民健康档案核查核对清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
确保每个居民有且仅有一份与其生活状况和健康状况相符的个人基本信息表及体检表保存在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内;系统内的每份个人基本信息表均能对应一个实实在在的居民。
二、要求
将每个居民的基本信息表和最近次体检表打印后,请户主核对签名,进行纸质存档备查,同时录入系统;当个人健康状况或联系电话发生改变时,及时修改重新打印核对签字存档备查。即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的纸质备份和电子备份。
三、重点项目
重点清理湖南农村卫生信息系统中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完整,本人电话及联系人电话有效,情况相符;体检表记录情况基本一致。如果更换电话请及时通知村医师修改系统记录。
四、清理方法:
可以采取打印每个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表和体检表,定期发村、组入户逐一核对签字,然后在系统中修正;也可以采取打印
花名册(2014慢病培训资料28面)发村、组逐一核对,然后在系统中修正;在系统中清理时可以按核对记录逐一修正,也可以先将所有人口全部导出EXCEL后,逐一标记修正情况。村医日常开展医疗卫生工作时,随时可以使用全人口花名册记录核对修正辖区个人档案记录。即可以集中清理也可以经常清理。
五、清理内容:
1、清理重复档案:同身份证号码必经核实保留一份符合实际的基本信息表;先乡镇内清重档,再在全县档案中调取本乡镇对象进行调查清理,该迁入的迁入到位,该迁出的迁出到位(迁出迁入管档人员及本人或户主三方联系协商),共同维护全县居民健康档案;
2、清除无意义的错误档:将哪些已死亡多年或根本不存在对象的无意义的档案清除;
3、明确在三年前(1月1日为界)死亡的人口档案予以清除。三年内死亡的人口档案保留在死亡档案中,并注明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即人口死亡后其健康档案应在系统内归入死亡人口档案保留三年;
4、确保每个人的基本信息表有身份证号(无身份证号者经本人或户主同意报公安安排),有1个(本人或联系人)以上是有效联系电话;
5、力求录入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并为上传照片作准备,共同做好全县建设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
为推动我镇农田水利新跨越,根据市水务局《20xx年度全市农田水利建设高潮年工作实施意见》(合水城乡[20xx]19号)的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的决定精神,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力争建设任务大于往年;标准质量好于往年;规模效益优于往年。主要目标任务是:完成土石方35万m3,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400万元以上。扩挖塘坝47口(其中5000m3以下当家塘xx口,5000m3以上当家塘36口);清淤河沟3条(10―50km2的重点河沟);安排完成6209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新开工20xx年度国家重点小(2)型水库1座;建立健全镇水利站,积极推行村级水管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实现新增、改善灌溉面积0.4万亩,改善旱涝保收面积0.2万亩。
二、实施的范围和重点任务
(一)实施的范围
坚持民生工程优先,突出塘坝扩挖、河沟清淤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为重点,兼顾中小河流治理、小水库加固、饮水安全工程。
(二)县级重点工程任务
1、抗旱主渠道清淤达标工程。
针对近年来我镇水利工程在抗旱中暴露出的问题,今年计划实施长岗支渠镇责任段清淤清障、土方达标,总长度2.5km,完成土方2万m3。要立足做到清淤清障彻底、边坡稳定、埂坡压实、护岸规则、宜绿到位、管理落实。
2、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0xx年计划开工建设国家重点小(2)型水库1座(水库),进一步落实《省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管护办法,落实管理人员及经费,要做好水库及其周边绿化美化,打造靓点工程。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今年县安排我镇解决3589农村居民和2620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水厂整合步伐,推进规模水厂建设,突出管网进村工程建设,努力提高入户率,年底全面完成计划任务。
4、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1)当家塘建设。按照“十二五”期间将规划内所有塘坝扩挖一遍的总目标,要在任务落实上争先进,今年县安排计划扩挖塘坝47口(其中5000方以上36口),各村要在此基础上增加30%。要立足在标准质量上做特色,全面做到清淤要彻底、埂坡要碾压、护岸要规则、绿化要美观、管理要落实。
(2)河沟清淤工程。按照“十二五”期间将规划内所有农村河沟清淤一遍的总目标,今年安排清淤农村河沟7条(县安排5条),其中10―50平方公里的重点河沟3条,1―10平方公里的4条。立足做到清淤彻底、边坡稳定、埂坡压实、护岸规则、宜绿到位、管理落实、配套齐全。
三、工程管理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水利建设指挥所,镇长任所长,分管镇长任副所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所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农建工作,制订工作责任制。并明确各单位、各村工作职责,落实每个工程技术责任人和行政责任人。
(二)建设管理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规划、设计、质量、安全、资金和验收等方面管理。坚持建管并重,确保把水利工程打造成放心工程、民心工程和品牌工程。
四、进度计划
镇重点水利工程和各村面上工程,9月20日前完成工程的野外测量、设计及土方分配任务,10月10日前完成放样排水、取土区划定等前期工作,10月xx日―xx月30日为施工工期,xx月31日前必须全部完工。
五、资金筹措
(一)筹资渠道
1、镇集中当年不少于10%的可用财力建立镇级农田水利建设专项基金。
2、用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用于水利建设。
3、加大水利建设公益性、功德性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和参与水利建设。
(二)补助标准
对村组织实施的工程实行以奖代补,补助标准如下:
(1)河沟清淤(1―10km2):每方补助2元。
(2)塘坝扩挖(上级补助范围内):以省、市奖补为主,不足部分村自筹解决,镇财政不安排补助。
(3)塘坝扩挖(上级补助范围外):土方量5000方以上的,每方补助1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
(4)面上小农水工程由各村负责解决建设资金。
六、奖补办法
设立镇级水利兴修名次奖。各村要按照镇指挥部制定的规划任务分年组织实施完成,年度计划完成后,经镇指挥部办公室初验后,报镇政府审核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评比。镇农建指挥部将出台相应的评比办法,评比办法以任务完成和工程质量为主要考核内容。
七、督查考核
把水利工作实绩纳入各村年终岗制考核,定期开展督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为了全面推进我区小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统筹规划、重点突破、项目带动、产业支撑”为指导,以加速人口、用地、产业集聚为出发点,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发展壮大镇域经济基础,全面提高小城镇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吸引农民向城镇转移,实现镇村互动,梯次推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产业集聚、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小城镇。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改造、完善、提升”的原则,按照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向,以现有城镇框架为依托,完成六个建制镇规划修编,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区人口增加4%以上,建成区路网覆盖率和硬化率达到90%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8平方米。道路网络合理,功能明确,标志明显;自来水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燃气气化率达到60%,有不少于一个集贸市场或专业街;镇区停止零星宅基地审批以及住房建设,镇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建有健身活动场所;建有填埋式垃圾处理场和必要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率达到50%以上;有相应规模的停车场;文化、卫生、教育、体育、广播、电视、电信、供电等设施基本配套。
三、建设对象
渭城镇、窑店镇、正阳镇、底张镇、周陵镇、北杜镇。
四、建设内容
(一)规划编制
以规划编制管理为龙头,加紧编制、修编建制镇总体规划。按照“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的要求,确定产业发展区、居住发展区、重点景观建设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内容与时序,及时做好镇区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居住小区和工业园区的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各建制镇中心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片资料齐全。
(二)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建设:在完善小城镇对外交通网络的同时,对镇政府所在地的重点路面进行全方位建设和改造,做到建成区范围内的道路全部硬化,镇区的道路、主要街道的人行道全部硬化,主干道路灯设置率100%,形成完善合理的城镇路网体系。
2、给排水建设:镇区实行集中供水,供水普及率90%以上,以清淤、延长管网为主要内容,修建、疏通明沟、暗渠,加快小城镇排水工程建设,确保排水畅通。
3、环卫设施建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垃圾箱、果皮箱布局合理、数量满足实际需要;有简单实用的垃圾处理设施;公厕布局、数量合理,使用正常,清洁干净,全部为水冲式卫生厕所,无旱厕。
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镇按照规划要求,选择适宜地段建设供村民活动的文化休闲广场,达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以及配套活动设施齐全的标准;有完备的中、小学校和中心卫生院、文化站等。
(三)镇容镇貌
参照城区沿街建筑景观整治标准,对镇区主要街道建筑立面进行美化改造,确保街道建筑立面协调美观,富有特色;广告和门头牌匾整洁、美观、规划统一。同时,加大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搞好镇容镇貌管理,大力整治城镇脏、乱、差现象,做到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集贸市场
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市场或综合市场,市场规划建设超前,管理措施到位,经营秩序规范。市场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完善,有专用停车场地,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现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安全通道及消防设施。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项目阶段(20xx年7月18日至7月25日)
各镇结合实际,尽快研究确定今年规划编制任务和建设项目,条件成熟的可先期组织实施。每个项目都要编制项目简介,明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形象进度和完成时限。各镇的建设项目于7月25日前报区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
(二)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7月26日至9月25日)
1、明确任务。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各自小城镇建设计划,内容要详细, 要有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及责任领导,并上报区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小城镇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同时,做好小城镇建设相关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
3、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小城镇建设项目,按照既定的规划和要求,积极实施,有序推进。加强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技术指导,保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三)项目观摩阶段(20xx年9月26至9月31日)
区委、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项目”的方法,对各镇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观摩、考核评比。
1、听汇报:听取各镇关于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汇报。
2、查资料:各镇和施工单位要精心制作能够反映项目概况、建设进程和实施前后状况对比的图册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料认真收集整理,做到有规划、有图纸、有展板,建设项目报建资料齐全。
3、看项目:现场观摩各镇小城镇建设项目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上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主要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全区小城镇建设工作。各镇、各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工作措施。要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步伐,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的供水、排水、道路、园林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区发改、住建、国土、交通、卫生、环保、文体、教育、农牧、水利等部门,在安排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时,要尽量向小城镇倾斜,形成小城镇建设的合力。要通过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小城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快工作进度。各镇、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强化时效意识,倒排工期,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镇每周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一次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办公会议、工作协调会议,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及时交流工作经验,确保小城镇建设工作扎扎实实推进。
(四)严格督查考核。区小城镇建设工作纳入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区住建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检查,及时通报。对任务不达标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以强有力的考核奖惩推动工作落实。
为深入贯彻县委“点亮洱源、绿化乡村、洁净家园”的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生态优先”的发展思路,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实施办法》、《城市绿化条例》、《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云南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和洱源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进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洱发[20xx]3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镇的绿化工作,全面完成20xx年春季绿化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温视察民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全镇林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绿化通道、阳光温室园区绿化、林业生态村建设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目标管理,组织镇村和社会力量深入开展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推动我镇绿化造林工作实现新突破,使我镇的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洱海的源头生态环境更加优美舒适、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二)总体目标
促进我镇目标任务从现在开始,力争用1个月的时问,实现我镇公共绿地、公路、道路沿线,河流沿岸、湖泊周围,乡村四旁的地段基本绿化,初步构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城乡一体的绿色生态屏障。具体目标是:
20xx年右所镇计划完成人工绿化任务为12.6公里,其中梅和村委会的佛堂线(双边)道路绿化、共长2公里;团结村委会的团结线(双边)道路绿化、共长2公里,波中路(单边)道路绿化、共长1.5公里,波尾城西路(单边)道路绿化、共长1公里;邓中线(单边)道路绿化,共长2.5公里;温水村委会的温起线(单边)道路绿化,共长2公里;右所的绿化道路总长12.6公里。种植树苗总计2276株。
二、工作重点及任务
(一)义务植树
今年右所镇前期把永安江两岸进行了绿化和复线路214线作为我镇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村委会把办公区域以及乡村公路为重点,抓好内部绿化,各村要以创建“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户”活动为主题,以村委会院心、学校、居民住宅区以及周围绿化为重点,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农村适龄公民人均植树2株以上,村委会五大员每人必需种植3株以上。
(二)通道绿化
主要抓好村级道路段的绿化工作。今年须要完成道路绿化工程12.6公里,要在适地适树原则的基础上,突出地方特色,绿化苗木的高度一般不应低于2米,地径不低于3厘米,可选择小叶榕易成活绿化效果好的优良乡土树种。
(三)大力开展乡村绿化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点亮洱源、绿化乡村、洁净家园”的绿化工程精神为契机,加强宣传,广泛动员,不断丰富和完善绿化植树的内容和形式,努力提高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四)着力推进“绿色走廊”建设
加大道路及河渠、堤坝的绿化改善力度,加快“绿色走廊”建设公路、国道和县乡道、进村入组路段的绿化以防风固土,美化和改善环境为主,原则上,新建、改建、扩建的省级以上道路沿线绿化宽度每侧要达到3-5米,有条件的地段可加宽到5米以上、河渠、堤坝、湿地沿线绿化以保持水土、护坡护岸、涵养净化水源为主,绿化宽度根据实际确定
三、时间安排及具体造林实施
今年的春季绿化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至8月30日结束。现春季绿化工作全面展开,加强对重点绿化地段的技术指导。各村、组要将绿化园区及地段规划报镇林业站。由镇林业站进行苗木调配后,组织群众开挖树沟(窝),开展植树造林。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村要对绿化造林工作进行重点宣传,利用召开群众会,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植树造林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绿化造林和义务植树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求全民参与管护并且做好各自门前的绿化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镇上将绿化工作纳入本村班子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定期检查考核,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村委会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村委会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各村、组要切实加强对春季绿化造林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村要围绕镇上确定的工作重点,突出抓好农村道路、通道绿化、大力开展乡村绿化工作防沙、治沙等方面的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绿化造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