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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慨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于崇仁县西北部、河上镇政府东南部,距崇仁县城8公里,距河上镇政府驻地5公里,涉及河上镇元家村和甘坊村。项目东至崇仁——东来公路、西至石牛甘坊村、南靠左港水(河流)、北至井坑村,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6°02′03″-116°05′21″,北纬29°49′34″-27°52′09″。项目区总面积248.96公顷,其中元家村192.17公顷,甘坊村56.79公顷(5063.25亩)。项目总投资307万元。
2、项目效益
2-1功能和经济效益
(1)项目区248.96公顷土地通过综合整理,可新增耕地面积29.22公顷,预计每年可增加产值39.45万元。
(2)原有耕地通过土地整理后,使没公顷农田粮食生产成本减少200元左右,生产投工减少10歌工左右,每公顷农田粮食生产总成本减少500元左右,原有耕地可降低生产成本约9.32万元。
(3)项目区通过土地整理后,原有耕地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很好改善,一季稻可改双季稻,还可种植冬作,预计原有耕地每公顷可增产值0。225万元,每年可增产值41.93万元。
2-2社会效益
(1)可以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使土地权利人获得长期的社会效益。
(2)通过土地整理,充分利用了未利用地,土地利用率由原来的91.40%提高到96.92%。
(3)通过整理耕地面积由原来的186.35公顷增加至215.5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9.22公顷,占项目土地总面积的11.37%.
(4)通过整理,水利工程网络覆盖186.35公顷,从而改善了灌溉条件,提高了耕地质量,使原有耕地的投入降低了成本。
2-3生态效益
(1)整理前零乱破碎无序的地块改变为整形合一的标准化田块,提高了机械化作业和土地集约化利用的水平。
(2)建立农田防护林网,改变以前少林或五无防护林的状况,提高了林木覆盖率,有效地增强防风固沙和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3)改变了零乱的坑塘和无序的灌溉沟渠,建成了排灌分开、统一有序的农田排灌系统,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和灌溉、排洪能力。
(4)改变了高低不平、弯弯曲曲的农村道路状况,建成了便利机械化耕作和人行管理的道路网络,提高了道路的网络水平。
3、资金来源
全部资金307.2万元由国家拨款
4、项目的目的、意义
4-1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潜力,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使农田基本达到同一层面平整,建立高标准、高效率农田。
4-2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完善道路与沟渠体系,使原来形状、大小不一的田块变为标准化田块,有利于土地用途管制,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和土地集约规模利用效应,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3改良土壤水、肥条件,提高农田质量,调整农业和农作物结构,实施集约规模经营和管理,提高耕地的产出率。
4-4通过路边、沟边等农田防护林带的种植,提高区内林木覆盖率,增强防风固沙作用,改善区内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1、通过对沟、田、水、林、路的综合整理,实施248.96公顷土地整理的施工,使原来形状、大小不一的田块成为“田成方、溪成网、树成行、路相通”的标准化生态农业园区。
2、改善项目区内的道路网络,完成干道1950米、田间道5610米、支道2580米、生产道14970米、机耕桥12座、人工桥6座的工程施工任务,达到机械化作业标准,提高农用物资和农产品的运输能力,方便农用机械化生产;
3、新建和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沟渠总长35760米、过水涵1070座、控制闸1座,确保农田旱涝保收;
4、完成11750株农田防护林的栽种工作,按3米1株的标准栽种,达到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5、积极做好土地权属调整和分配使用的工作,达到整理一片利用一片的.目的。
三、项目的实施步骤、资金分配、时间安排
1、项目的实施步骤、时间安排
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当地的气候、资金情况,先着手投资少,见效快的工程,并尽量避开雨委,充分利用闲期,减少农作物的损害。
(1)测绘项目区地形图
(2)编制项目详细规划设计施工图件和方案
(3)核实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并制定调整方案
(4)项目工程招投标
(5)完成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6)项目开工施工放样
(7)填土造田、土地平整
(8)农田水利、田间道路、修筑各类道路及桥涵、灌溉渠道和排水沟、建生态防护林、配套电力工程、蓄水与提灌站工程
(9)竣工验收
2、资金分配
略
3、项目建设所采取的措施
3-1公告制度实施措施
(1)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在项目实施前14—28天将土地整理项目名称、总规模与项目范围、新增耕地面积、建设工期、土地权属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等内容向社会公告。
(2)项目招投标公告。为了提高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工程内容逐一分解,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招标公告,然后根据《招标投标法》分标段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选用全省范围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进行招标。竞投方按照工程质量和施工要求,拟定工期、报价和质量标准等方案,最终由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根据以下程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公告—报名—初步资格审查—工图答题—施工单位投标—公开投标—标文评议—确定中标施工单位。
项目招投标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招投标方式、招投标结果等。
(3)权属管理公告。在实施前将项目区内土地权属基本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在项目区内乡(镇)、村进行为期15天的公告。
3-2、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措施
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法人单位,对项目周期的各个过程实施全程管理和全面负责。
(1)实施准备阶段: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择优选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编制实施方案和项目进度计划,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和有关制度。
(2)项目建设阶段:公布公告接受当地群众监督,履行法人义务,监督检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合同情况,协调其他问题,抓好组织、信息、统计、档案管理。
(3)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对项目工程验收。
3-3、合同管理实施措施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组建有关组织,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合同,明确三方的权责利。合同管理由专人负责,专设项目合同管理专用章。其他招投标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必须由法人盖章签发。合同纠纷调处按《合同法》规定程序处理。
3-4、招投标制度实施方案
(1)招标的组织实施: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会同县建设工程招投中心提出具体的招投标方案,交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县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自始至终参加招标、施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督工作。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电子幕墙、电视台、报纸等宣传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竞争,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施工企业都可自愿参加投标。
(3)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投标的基本程序为: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然后投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
(4)相关内容及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三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对项目经理要求,二级以上项目经理,三年以上施工经验及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开标过程应记录在案,明确专人负责,开标时按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后当众开启并宣读有关内容。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总数为五人以上(含五人)的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本工程采用固定报价,由招标人设置各个标段的限价a,大于或等于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小于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值,去掉一个最低值得出算术平均值b(当每个标段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或小于六家时,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得出算术平均值)。评标基准价c=(a+b)÷2×k(k为合理低价期望值且为0.945、0.95、0.955、0.96、0.965、0.97、0.975七个数之一,开标前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投标人报价正负最接近c值者为中标人,如果投标人报价正负接近程度相同时,则小于c值报价者为中标者。当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单位并列同一中标排序人时,则当场抽签确定中标人。为确保项目工程的进度、质量、并通过竣工验收。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向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提交中标价1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贯穿整个工程直至工程保修完成之前。中标人不得自行分包,严禁转包,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法签订合同。
为推动我镇农田水利新跨越,根据市水务局《20xx年度全市农田水利建设高潮年工作实施意见》(合水城乡[20xx]19号)的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的决定精神,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力争建设任务大于往年;标准质量好于往年;规模效益优于往年。主要目标任务是:完成土石方35万m3,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400万元以上。扩挖塘坝47口(其中5000m3以下当家塘xx口,5000m3以上当家塘36口);清淤河沟3条(10―50km2的重点河沟);安排完成6209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新开工20xx年度国家重点小(2)型水库1座;建立健全镇水利站,积极推行村级水管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实现新增、改善灌溉面积0.4万亩,改善旱涝保收面积0.2万亩。
二、实施的范围和重点任务
(一)实施的范围
坚持民生工程优先,突出塘坝扩挖、河沟清淤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为重点,兼顾中小河流治理、小水库加固、饮水安全工程。
(二)县级重点工程任务
1、抗旱主渠道清淤达标工程。
针对近年来我镇水利工程在抗旱中暴露出的问题,今年计划实施长岗支渠镇责任段清淤清障、土方达标,总长度2.5km,完成土方2万m3。要立足做到清淤清障彻底、边坡稳定、埂坡压实、护岸规则、宜绿到位、管理落实。
2、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0xx年计划开工建设国家重点小(2)型水库1座(水库),进一步落实《省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管护办法,落实管理人员及经费,要做好水库及其周边绿化美化,打造靓点工程。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今年县安排我镇解决3589农村居民和2620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水厂整合步伐,推进规模水厂建设,突出管网进村工程建设,努力提高入户率,年底全面完成计划任务。
4、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1)当家塘建设。按照“十二五”期间将规划内所有塘坝扩挖一遍的总目标,要在任务落实上争先进,今年县安排计划扩挖塘坝47口(其中5000方以上36口),各村要在此基础上增加30%。要立足在标准质量上做特色,全面做到清淤要彻底、埂坡要碾压、护岸要规则、绿化要美观、管理要落实。
(2)河沟清淤工程。按照“十二五”期间将规划内所有农村河沟清淤一遍的总目标,今年安排清淤农村河沟7条(县安排5条),其中10―50平方公里的重点河沟3条,1―10平方公里的4条。立足做到清淤彻底、边坡稳定、埂坡压实、护岸规则、宜绿到位、管理落实、配套齐全。
三、工程管理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水利建设指挥所,镇长任所长,分管镇长任副所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所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农建工作,制订工作责任制。并明确各单位、各村工作职责,落实每个工程技术责任人和行政责任人。
(二)建设管理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规划、设计、质量、安全、资金和验收等方面管理。坚持建管并重,确保把水利工程打造成放心工程、民心工程和品牌工程。
四、进度计划
镇重点水利工程和各村面上工程,9月20日前完成工程的野外测量、设计及土方分配任务,10月10日前完成放样排水、取土区划定等前期工作,10月xx日―xx月30日为施工工期,xx月31日前必须全部完工。
五、资金筹措
(一)筹资渠道
1、镇集中当年不少于10%的可用财力建立镇级农田水利建设专项基金。
2、用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用于水利建设。
3、加大水利建设公益性、功德性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和参与水利建设。
(二)补助标准
对村组织实施的工程实行以奖代补,补助标准如下:
(1)河沟清淤(1―10km2):每方补助2元。
(2)塘坝扩挖(上级补助范围内):以省、市奖补为主,不足部分村自筹解决,镇财政不安排补助。
(3)塘坝扩挖(上级补助范围外):土方量5000方以上的,每方补助1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
(4)面上小农水工程由各村负责解决建设资金。
六、奖补办法
设立镇级水利兴修名次奖。各村要按照镇指挥部制定的规划任务分年组织实施完成,年度计划完成后,经镇指挥部办公室初验后,报镇政府审核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评比。镇农建指挥部将出台相应的评比办法,评比办法以任务完成和工程质量为主要考核内容。
七、督查考核
把水利工作实绩纳入各村年终岗制考核,定期开展督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一、项目意义和必要性
国内外发展现状、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达到的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等。
二、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技术开发、经营管理、资金筹集、市场开拓等能力。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预期目标
研发及条件建设、产业化、推广应用等重点环节的项目内容。项目拟采用的工艺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项目在研发投入、技术水平、产值规模及人才团队建设等方面的预期目标。
四、项目实施条件
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项目实施基础等。
五、投资预算
项目总投资及测算依据,并按研发、产业化、推广应用等环节进行分项说明。资金筹措方案、投资使用方案和年度投资计划。
六、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七、项目实施及考核指标
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年度考核指标。
八、项目产学研用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机制,主要包括工作机制、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享等内容。
九、有关附件
(一)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申报单位与其他合作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协议文件
(三)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为加强彭州市5.12汶川地震受灾区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实施管理,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深入、全面开展,充分发挥损毁耕地整理复垦在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载体作用,特制定彭州市5.12汶川地震受灾区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一、落实部门、乡(镇)和村、社责任制
1、部门职责
(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工程招标、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和成果管理。
(2)市推进办。负责制定农民集中方案,对项目实施提出工作建议,竣工后对项目整体效益进行综合评估。
(3)市规划局。负责制定项目区新农村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和监督规划设计方案的实施。
(4)市建设局。负责基础设施配套、农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5)市农发局。负责项目区土地平整规划和技术指导,负责土壤养分检测、耕地质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建设;负责制定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农业结构调整方案和新增耕地流转方案,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和发证工作。
(6)市水务局。负责项目区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7)市交通局。负责项目区农村村道和客运点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8)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工程招投标方案的审定和监督工作。
(9)市林业局。负责项目区生态建设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
(10)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11)市审计局。负责项目区工程资金使用和工程量完成情况的审计工作。
(12)市环保局。负责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实施环境保护监察。
(13)市政法委。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2、乡镇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本乡镇损毁耕地整理复垦项目实施工作。
(3)及时处理损毁耕地整理复垦工作当中涉及到村、社的各种矛盾纠纷,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4)制定和组织实施土地调整方案,会同村、社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
(5)负责损毁土地整理复垦涉及的青苗附作物的清点、补偿、清除工作。
(6)负责项目验收合格后排灌和道路等设施的管理工作。
3、村社工作职责
(1)村工作职责
A、做好所在村范围内的宣传动员工作。
B、负责本村涉及工程建设占地的土地调整,土地承包落实和协调化解相关矛盾。
C、确定本村损毁土地整理复垦后的土地利用及产业发展方向;制定集体经济发展方案,交由群众讨论同意后进行实施。
(2)社工作职责
A、认真贯彻上级损毁土地整理复垦方针政策,负责做到家喻户晓。
B、做好各项工程建设到各村民的协调工作,积极配合损毁耕地整理复垦工作的开展,保证施工队正常施工。
C、做好该社的损毁土地整理复垦工程建设占地的土地调整工作,落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户不愿耕种土地的转包工作,发展现代农村经济。
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1、项目法人制度。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实施的法人单位,履行实施、竣工验收、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管理职能,向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2、公告制度。凡是与项目区群众利益有关的事项,必须定期公告,包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规划设计,各项补偿等均应在当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群众无异才予以实施,全面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得到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3、招投标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金土地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比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做好招标比选等工作,依法、公开、公正确定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勘测、施工单位。
4、施工监理制度。在项目实施中,由项目法人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进出场材料、工程质量、施工变更等方面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预算之内。
5、合同制度。施工建设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与项目法人单位签订承包合同,以合同内容来体现甲、乙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6、审批制度。一是市级各部门、乡镇、村社和施工单位必须按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和调整,若需调整,须逐级上报,经省市国土部门批准后才能按调整方案实施,擅自调整和修改规划设计的,甲方和监理部门不予支付工程费用,所产生的费用开支由更改和调整的单位负责。二是招标清单以外增加的附属工程,必须经监理部门确认,报经项目法人单位批准后才予以实施。三是严格资金审批,每月工程完成情况经现场代表和有关部门、监理单位现场确认和验收合格,报项目法人单位批准后,才能申请资金的拨付。
三、建立项目实施监督机构
1、建立项目实施现场指挥部。由市有关部门派驻人员、乡镇人民政府抽调人员、村委会组成项目实施现场指挥部。指挥部设指挥长一人,副指挥长两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青苗及附着物清查组、补偿资金兑付组、工程质量监管组、矛盾协调组。
2、成立村民代表监督小组。在项目区内由三分之二村民代表选举产生监督小组人员7~9人,组成村民监督小组。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收集和反映村民对项目实施的各种意见的建议;负责代表村民监督工程实施质量;负责宣传和贯彻损毁耕地整理复垦的方针政策;负责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四、项目实施补偿政策和标准
施工过程中损坏粮食作物一次性补偿300元/亩。
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一)、管理原则
1、专款专用的原则。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挤占。
2、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市财政建立专户,由市国土资源局建立专帐,单独核算,集中管理,统一支付。
3、民主公开的原则。资金使用须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严格审计管理,确保公开透明。
(二)、经费开支范围
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为组织、实施、管理项目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与不可预见费等。
1、前期工作经费。是指项目在工程施工前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审查、土地清查勘测费、项目招标费、工程监理费等。前期工作经费按施工费5%核定。
2、工程施工费。是指在整理区内实施的土地平整等各项工程发生的支出,包括:直接人工费、材料费及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各种税金。
3、竣工验收费。是指工程完工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等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的编制及决算的审计费,整理后土地的评估与登记费、基本农田重划及标志设定费等该项费用按工程施工费预算的3%核定。
4、业主管理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补助以及公务费、工程监理费和其它费用。该项费用按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三项预算费用之和的2%核定。
5、不可预见费。是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设计变更等增加的费用。不可预见费按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三项预算费用之和的3%核定。
(三)、资金的拨付
1、青苗及附作物补偿费。青苗及附作物补偿费分阶段拨付给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付和监督管理,具体操作程序是:现场测量、清点(经办人签字)━━公示(7天)━━核定(核定人员签字)━━指挥部领导审核签字━━兑现到农户(农户领款签字)━━返回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批。拨下一阶段资金、必须将上阶段已支付的帐目交清,发现有截留、挪用的现象,立即停止支付下阶段经费,并报请有关部门追究政府主要领导及经办人员的行政责任。
根据兑现到农户的实际金额进行结算,未用完资金必须全额退回市国土资源局,禁止留作他用。
2、工程施工费。由市国土资源局按每月施工进度和完成的工程量审批支付。具体操作程序是:施工单位申报月进度表━━现场代表(含市有关部门)、监理现场测量、核定━━市国土资源局有关科室审核━━局领导审批━━财务科拨款、做帐。
一、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设xx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是实施“西部大开发,xx大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市实施的9条主干公路绿色通道网络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古城xx、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满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实施这一工程,不但能够增加我市的绿地面积,降低各种废气和扬尘对大气的污染,而且能够促进沿线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中心,以建设高标准多效益的生态公益林为手段,以实现秀美山川,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促进xx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统一供苗、分区县组织实施的原则。
2.坚持土地权属不变,由区县、乡(镇)、村调整解决的原则。
3.坚持适地适树,质量优先,绿化与美化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谁绿化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或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的原则。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范围
xx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42.6公里(正在施工的待绿化路段4.5公里),其中xx9公里(待绿化4.5公里),xx16.5公里,xx8.6公里,xx8.5公里。林带宽度为铁丝网外10米,林带折合总面积1278亩。
(二)建设期限及树种配置栽植要求
1.工程任务于20xx年3月底前完成。
2.根据项目建设原则,树种配置为:铁丝网外0.5米栽一行栾树,株距3米;栾树外2米栽4行杨树,株行距2m×2m。杨树品种为107杨和三倍体毛白杨,要求分品种成片(段)纯林栽植。
3.苗木规格:要求苗高3.5米以上,地径(栾树胸径)2.5厘米以上,生长健壮、端直,无病虫危害。
4.栽植要求:采用优质苗木,挖大坑、栽大苗,株行距呈“品”字型配置。栽植坑规格为60×60×60厘米。栽前浇底水,栽后踏实并浇足定根水,确保苗木发芽成活,树干1.2米处以下涂白。
(三)种苗需要量
该工程共需苗木19.9万株,其中杨树17.1万株,栾树2.8万株(详见附表1)。分区、县如下:
区绿化里程9公里,需苗木4.2万株,其中杨树3.6万株,栾树0.6万株。
县绿化里程16.5公里,需苗木7.7万株,其中杨树6.6万株,栾树1.1万株。
区绿化里程8.6公里,需苗木4.0万株,其中杨树3.43万株,栾树0.57万株。
区绿化里程8.5公里,需苗木4.0万株,其中杨树3.43万株,栾树0.57万株。
四、投资分配方案
该工程是山川秀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绿色通道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工程由各区县按照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市财政给予适当资金补助,每公里补助栽植和管护费3.5万元。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种苗全部由市现代化综合苗圃提供。
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种苗费110.76万元(每公里2.6万元),区县栽植和管护补助费149.1万元,技术指导费6万元,监理费7万元,管理费5万元,设计费2.14万元,不可预见费20万元(用于种苗增加及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引起的苗木补植等)。
分区县、分路段补助如下:
区绿化里程9公里,投资31.5万元。
县绿化里程16.5公里,投资57.75万元。
区绿化里程8.6公里,投资30.1万元。
区绿化里程8.5公里,投资29.75万元。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有关区县要高度重视xx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要把这一工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站在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这一工程的重要意义。要广泛宣传和发动,组织各方面的力量,投入到xx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中去,力求取得新的更好的成效。
(二)建立健全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
市林业局从市林业站抽调6—8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理小组,负责技术指导、苗木评价和质量监理等工作。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在市上监理人员的指导下,认真抓好工程质量。要遵守先挖好栽植坑,经验收合格后再调运苗木栽植的程序,严禁苗木运到后再组织挖坑栽植。必须做到当日起苗,当日运输,当日栽植。栽后要浇足定根水,确保苗木成活。
(三)认真检查验收,积极抓好落实
各区县要在2月底前做好思想发动、土地调整等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3月初发动群众,大搞栽植活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20xx年6月底,市上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完成差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完成任务,并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检查验收后,对成活保存率不高的路段,各区县秋季必须进行补植,市上不再给予补助。无论任何形式的土地,严禁在林带中套种高干作物,确保栽植成果。
(四)建立管护责任,巩固造林成果
各区县、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今后,凡地方政府负责的县、乡、村道路绿化用地可推行农民自愿出地、国家出苗、个体承包造林管护、收益归已,实行谁造林谁受益的政策。也可采取拍卖、承包、反租倒包等形式,解决好工程用地,要通过明晰产权、明晰责任人来调动各方面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以巩固造林成果。
为贯彻《吉林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传染病报告与处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xx年版)》等法律、规范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并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规范报告传染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辖区传染病信息管理,分析、处置传染病疫情并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处理,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能力达到100%,直报率达到80%,无传染病疫情漏报、迟报发生。落实社区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建立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警机制和基础档案管理。
(二)年度目标
1、xx年底,各县(区)重新统计登记辖区内所有依《传染病防治法》承担传染病发现、报告、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传染病报告人员的基本信息,作为日常管理的基线数据,登记率100%。
2、对辖区符合传染病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授予用户权限,各类用户进行档案登记,管理率100%。
3、传染病报告机构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配置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辖区传染病报告机构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开展日常工作。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能力达到100%,直报率达80%,无传染病疫情漏报、迟报发生。
5、落实社区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建立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警机制和基础档案管理,对传染病患者及时登记、上转、追踪,疑似传染病患者转诊率达到100%、追踪率达到100%、转诊到位率≥90%。
6、对重点传染病实施社区管理,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达到70%以上;DOTS策略覆盖率100%;结核病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95%及以上;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85%以上;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95%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抗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xx年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实施。
(一)传染病报告机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时,应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1、培训
定期对本单位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每年对辖区社区(乡村)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每月例会时以会代训形式对传染病防治知识进行培训,组织医生参加县(区)级卫生部门开展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培训。
2、发现、登记
填写门诊日志及入、出院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时,必须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并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按照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3、报告
(1)报告程序与方式
已开通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的单位,使用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报告,《传染病报告卡》按时间及病种顺序整理归档,作为本单位报告传染病的业务依据。未开通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的单位,视疫情具体情况按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尽快进行疫情报告,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记录报出卡的基本信息,作为本单位报告传染病的业务依据。根据疫情,当怀疑有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可能时,应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2)报告时限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3)做好传染病报告的订正和补报工作。
4、处理
(1)病例转诊。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2)消毒处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3)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随访。协助疾病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重点管理传染病居家病例的随访工作。
(4)密切接触者管理。协助疾病控制机构查找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5、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治管理。协助做好辖区结核病、艾滋病、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协助疾控部门做好重点传染病密切接触者的追踪、随访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护措施、消毒隔离技术、疾病症状早期识别等宣传教育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登记管理。对辖区内所有依《传染病防治法》承担传染病发现、报告、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传染病报告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形成日常管理的基线数据库,登记率100%;对辖区符合传染病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管理权限规定》(试行),授予用户权限,各类用户进行档案登记,管理率100%;
2、培训与指导。形成分级培训机制,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市级负责对县(区)级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县(区)级开展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面对面现场指导,每年至少督导检查两次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督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对辖区乡村医生的面对面指导。通过网络监视及时指导辖区传染病报告机构准确报告传染病相关信息。
3、考核。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xx试行版)及卫生部和我省卫生厅关于传染病报告质量检查方案组织全市各级传染病报告工作考核,结果全市通报。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信息审核、指导信息订正、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分发、信息交流、资料保存等工作。
5、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依据各类传染病防控预案做好疫情处理,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属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传染病疫情按其要求处理。
三、项目组织领导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项目技术指导、监测工作和效果评价,对项目实施进行质量控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业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经费划拨的依据。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核付及监管工作。
四、实施时间
xx年3月1日至xx年10月30日。
五、项目督导与评估
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操作、知识问答、入户走访等方式,由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xx年版)》及本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区传染病防治工作实际,在组织完成本实施方案工作基础上,制定本地具体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