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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大全)

2022-09-17 00: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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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2009年度民生八大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民生八大工程,是深入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施政理念的重大举措,对于改善民生、构建和谐有非常重要意义。为了落实好民生八大工程,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民生八大工程2009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9‟172号)精神,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实施民生八大工程的总体目标

从2009年开始利用5年时间,加大财政投资,整体推进教育、就业再就业、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民生八大工程,实施一批基本建设项目和政策性补助项目。通过民生工程解决好广大群众基本社会保障,可以大大缓解群众的后顾之忧,进一步激活消费,扩大内需,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2009年我区实施民生八大工程项目情况

市政府2009年共安排我区民生八大工程项目81项,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35项,补助类项目22项。项目总投资24748.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725万元,省级投资8108.19万元,市级投资3265.3万元,区级配套1909.79万元,自筹973.2万元。

对于民生八大工程项目的资金筹措及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省市已明确资金的项目,区财政按要求统筹安排,全额配套; 1

二是自筹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统筹安排。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确保各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切实加强对民生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广电局、区建设局、区卫生局、监察局、区审计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主要领导为成员。同时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抓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确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在项目实施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要坚持“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做到“五个确保”,即确保有关领导、部门、人员责任到位,确保各个渠道的资金专款专用足额到位,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项目建成后充分发挥效益。要建立验收备案制度,对建成的项目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强化工程竣工决算审查管理,使之真正建成优质工程、高效工程、廉政工程、群众信得过工程。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多层次、多角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民生工程的社会影响力,使民生工程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区委、区政府将把“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分解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部门负责将项目逐一落实到有关乡镇、街办。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年终进行严格考核。

附:市区2009年民生八大工程项目表

第二篇:民生项目实施方案

20xx年,县委、县政府已将我县新增养老服务床位125张列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为确保全面完成这一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根据省、市、县关于20xx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

1、新建敬老院1所,增加床位100个。

2、新建或改扩建农村幸福院15个,增加床位75个。

3、新建或改扩建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4个,增加床位20个。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新建农村敬老院。完成白芒铺中心敬老院建设,要求人均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床位达到100个以上,有食堂、卫生间等基本配套设施;11月底完工,12月底完成入住;完成敬老院法人登记,开设财务专户,配备好工作人员。

责任领导:乌德明、欧国燕

责任部门:敬老院管理办公室

(二)新建或改扩建农村幸福院。农村幸福院要按照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幸福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民发[2014]6号)要求进行建设,每个幸福院室内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100平方米,室外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内设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健身康复和配餐服务等功能,床位数不少于5张,可采取固定床、简易床和躺椅等多种方式设置。12月中旬全部完工。

责任领导:乌德明

责任部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三)新建或改扩建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农村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示范点要按照“六室一厅一场”(即文娱活动室、棋牌室、日拖室、图书室、医疗室、餐厅、室外活动场)的标准建设,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至少要设置“三室一厅”,即娱乐室、图书室、日拖室和餐厅。每个城乡示范点养老床位不少于5张,添置老年人助餐器具、康复健身设施和文化娱乐设施等服务配套设施。

责任领导:乌德明

责任部门:老龄办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事关民本民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把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的根本措施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抓实抓好。为加强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长毛长江同志任组长,乌德明、欧国燕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实。

2、主动汇报,加强协调。一是主动向上级民政部门汇报,争取指标和资金支持;同时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配套资金等支持。二是要加强与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完成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3、严格督查,加强考核。一是实行工作进度报告制。相关责任部门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实施进度情况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每月28日前上报市民政局和县政府督查室,并按月通报工作进度。二是严格考核兑现。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列入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并实现“一票否决”制,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在部门年终奖金降类发放,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第三篇:民生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20xx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

20xx年全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共有33项52个指标,其中省定重点民生实事项目11项15个指标,市定重点民生实事项目12项13个指标,县定重点民生实事项目10项24个指标(详见附件1、2)。

二、责任体系

34个县直责任单位和13个乡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承担具体工作责任,负责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县直责任单位及工作责任:

1.牵头责任单位23个(部分单位同时为相关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气象局、县妇联、县舜发集团、湖南有线临武网络有限公司、中国电信临武分公司、中国移动临武分公司、中国联通临武分公司。

2.相关责任单位11个:县委政法委、临武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残联、县供排水公司、县碳酸钙产业办。

3.工作责任:建立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报告工作情况;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建立落实机制,定期调度工作情况,督促工作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建立健全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后续管理长效机制,做到建管并重,确保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落地,达到预期目的。

(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分解下达的指标任务抓好落实,并建立和完善责任体系。

三、指标体系

(一)省市县考核指标

1.对县直责任单位(包括牵头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的考核指标:将省定任务11项15个指标、市定任务12项13个指标、县定任务10项24个指标,分解落实到23个牵头责任单位和11个相关责任单位,考核验收标准由县为民办实事考核办(以下简称县考核办)、县统计局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完成指标任务的数据由县统计局评估认定,县考核办组织核验。

2.对13个乡镇人民政府的考核指标:由各项目县直牵头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指标任务的数据,由各项目县直牵头责任单位初评后,报县统计局评估认定,县考核办组织核验。

(二)乡镇考核指标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县考核指标制定。

四、考核体系

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指标纳入20xx年全县综合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一)考核机构:由县考核办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县考核办设在县政府办,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等为成员单位。

(二)考核对象:34个县直责任部门和13个乡镇人民政府。

(三)考核细则:(详见附件3)。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

1.全县承担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和乡镇,综合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单位中,评出12个优秀单位(包括3个乡镇),评选先进个人不超过30人。

2.除优秀单位外,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单位。

3.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

(二)考核结果运用

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评估,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授予“20xx年全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每个优秀单位1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项目责任单位1名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推荐为优秀。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责任单位要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该单位本年度综合绩效评估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未完成的单位,在年度综合绩效评估时加倍扣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的根本措施,作为改善民生、建设“五个临武”的实际行动,列入重点工作,确保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县级领导挂帅、责任单位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主体责任体系,切实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和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坚持分级负责,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真抓实干,强化“以存在问题是否协调解决看能力、以目标任务是否如期完成评绩效、以完成质量是否验收达标论英雄”的工作理念,确保工作质量和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继续开展“三旗问效、挂牌督战”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的督促检查制度,提高督查督办效率,对进度不快、工作措施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乡镇督促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协调调度,实现调度工作常态化,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考核办在各项目责任单位工作推进过程中,根据需要,可提请相关县领导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项目推进有关问题。对因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责任单位和乡镇,予以督办、通报批评、约谈和问责。

(四)提升服务,优化环境。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降低项目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提供优质服务。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投入,加强对资金的计划、统筹和监管,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要优化项目施工环境,责任单位要深入一线摸实情、排隐患。公安部门要依法处置强买强卖、强行阻工、盗窃哄抢生产物资等违法行为。纪委监委要加强监管,对乱设关卡、乱摊派、乱收费的,对挪用、挤占、抵扣、滞留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专项资金的,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统计部门要依法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统计数据进行评估认定,确保真实可靠、客观公正。宣传部门要开辟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专栏,进行跟踪报道,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促进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完成。

(五)强化管理,建立机制。各责任单位和乡镇要切实加强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后续管理,把已完成实事项目的后续管理与20xx年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同部署、同考核。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后续管理机制和办法,对项目后续管理的人员力量、经费保障等提供政策支持。全县其他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优质服务,真正把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办成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第四篇: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三委发„2011‟6号

中共三古乡委员会

三古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1年民生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做好今年的民生工程的各项工作,促进我乡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问题,有效化解群众揪心的难题,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经三古乡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结合我乡实际,全力冲刺民生工程目标,确保任务完成,并积极争取超额完成,确保各项工程质量,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民生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施“民生工程”是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凝聚人心、鼓舞人心、安定人心的“民心

工程”,意义十分重大。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但是,一些地方的生产生活条件还较为艰苦,一些群众就业难、看病难、出行难、饮水难、住房难、子女上学难等问题还未得到切实解决,社会不和谐因素还较多。大力推进“民生工程”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的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需要;是建设“和谐三古”,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增进社会团结和睦的需要。

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政策精神上来,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关注和切实解决我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关注和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惠及群众,把大力推进“民生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入手,从能办到的事情做起,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推进“民生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为着力点,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积极推进“和谐三古”建设。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准确把握群众利益诉求重点,努力为群众办实事,使群众得实惠。坚持求真务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干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有重点、有步骤地持续推进。坚持开拓创新,整合资源、整合力量,统筹安排、协调配合,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用创新的举措化解矛盾,建立“民生工程”长效机制。

三、推进“民生工程”的工作重点、分工和目标

推进“民生工程”重要发展农村生产力,巩固、完善、强化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重在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支持力度,搞好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在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11年,我乡进一步深化惠民行动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共有11大项36个小项,具体分工和目标如下:

(一)就业促进工程

2011年,城镇新增就业30人,残疾人就业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由劳动保障所牵头,程鹏宇具体办理,以上项目由分管领导王全文督促落实。

发放青年创业贷款10万元(兴仁片区任务,我乡完成相应

比例),在岗培训62人,品牌培训12人,农村劳动技能培训77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4110人(次)。由农技站、林业站、畜牧站牵头,责任人谭中原、杨国民、袁光学具体办理;以上项目由分管领导游世琼负责督促落实。

(二)扶贫解困工程

提供法律援助40人次,司法所牵头,周国成具体办理;帮助残疾人增加收入、发展生产15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现城乡居民年人均救助140元,民政所牵头,程鹏宇具体办理,以上各项由分管领导王全文督促落实。

落实计生奖扶政策,计生办牵头,包强具体办理,罗刚文督促落实。

(三)社会保障工程(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办、劳动保障所,责任人:彭玉平、代宗权;分管领导:马英)

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65元;农村“五保”新增床位10张,集中供养率46.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人数380人。

(四)医疗卫生工程(牵头部门:合管站、计生办,责任人:卢立青、饶兴才,分管领导:马英、周鹏举)

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自筹20元﹒人﹒年。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分娩率95%,孕产妇死亡率低于百万分之32.4,婴儿死亡率10.8%。

(五)百姓安居工程(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办、广播站、农林中心、农水中心,责任人:彭玉平、饶世民、刘绮、卢龙刚,分管领导:马英、王运河)

解决农村特困危房户住房困难3户;广播电视村村通20个;农民新建沼气池107口;解决农村饮水安全3426人。

(六)道路畅通、环境治理工程(牵头部门:建环中心、经发办,责任人:陈玉彬、刁华清,分管领导:马英、周鹏举)通村公路3.63公里;挂牌限期治理工业企业1户;挂牌限期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1户;

(七)环境治理工程(牵头部门:农林中心,责任人:卢龙刚,分管领导:王运河)

森林管护0.14595万亩;建设公益林0.05万亩。

四、推进“ 民生工程”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党委、政府把开展“ 民生工程”作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职责,作为统筹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任务,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政策是实施“民生工程”的责任主体,必须负起责任来。乡上成立推进“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领导组由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国土所、劳动保障所、经发办、农水中心、农林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要迅速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分解,逐级细化,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乡、村(社区),落实到社会、落实到人头。

(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由党政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我乡2011年进一步深化“民生工程”的各项实施意见,明确项目、目标、投入、责任、进度、任务,逐步推进,分步实施,要明确分管领导、承办单位、完成时间和任务要求,迅速启动,扎实推进。

(三)加大投入,完善机制。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把“民生工程”的有关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的状况逐年增加。围绕区委、区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积极探索建立“整合资源,聚合力量,捆绑投入,集中使用”的“民生工程”的有关投入和经费要开展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专款专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民生工程”鼓励社会各界参加各类公益活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将“民生工程”纳入党委、政府对各村(社区)、政府各部门的目标考核,列出时间表,按工作进度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民生工程”工作报告制度,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群众监督。

(五)营造氛围,反映民意。要组织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开展“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积极营造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建设“和谐三古”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解决实际

问题,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询“民生工程”项目,人大要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调查制度,主动向党委、政府提出“民生工程”建议,及时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泸州市江阳区三古乡委员会

州市江阳区三古乡人民政府

中共

第五篇:民生项目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更好发挥民政工作在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助推精准扶贫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精准扶贫战略部署的实施意见》,结合民政工作职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精准扶贫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重点围绕全县63个扶贫村,进一步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加快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水平,至20xx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的目标任务,确保兜底保障贫困对象实现政策性脱贫。

二、目标任务

(一)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实行政策兜底保障

1、应保尽保,精准施保。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五保和孤儿)保障条件的贫困对象,按规定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2、分类施保,提高水平。

(1)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力争实现“两线合一”。从20xx年起,在执行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基础上,逐步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其中20xx年由目前的165元/月提高到175元/月,此后每年提高5元,至20xx年达到195元/月,即年保障标准达到2300元以上。

(2)对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中的“A类”对象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从20xx年起,农村孤儿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水平分别不低于600元/月、1000元/月;农村五保年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不低于2900元、5700元。从20xx年起,农村低保A类对象(主要指农村贫困居民家庭中无劳能力或主要劳动力因重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必保家庭)开始按农村低保标准发放保障金,即20xx年由目前的不低于125元/月提高到175元/月,此后每年提高5元,至20xx年达到195元/月,即年补助水平达到2300元以上,实现政策性脱贫。

(3)逐步提高农村低保B、C类对象和其他贫困民政对象的补助水平。对B、C类农村低保对象根据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实行补差发放,全市月人均补助水平由目前的109元逐步提高至20xx年的135元左右。适当提高农村贫困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补贴发放标准。

3、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做到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衔接,帮助其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最终脱贫致富。凡通过扶贫帮困脱贫的对象,其享受的农村低保按动态管理规定应退尽退。

(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1、全面实施资助救助。将扶贫对象中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和重点优抚对象作为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对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对象的资助参合率达100%。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实行全额资助,其他低保对象实行部分资助。

2、提高基本医疗救助比例。对救助对象在县级(含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经农合补偿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年封顶线不低于5000元,并随筹资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3、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贫困对象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救助标准按照湘民发[20xx]25号文件执行。对获得医疗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有困难的,再予以临时救助。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20xx年至20xx年,加大对全县63个贫困村的养老、福利、避险点等服务设施建设。

1、加强贫困村幸福院和老年福利示范点建设。支持全县63个贫困村中未建农村幸福院和老年福利示范点的村,结合村级活动中心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幸福院和老年福利示范点建设,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健全制度,努力推进贫困村养老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有效满足贫困村老年人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服务需求。力争到20xx年,80%以上的贫困村建有幸福院或老年福利示范点。

2、加强贫困村避险点建设。通过对多灾易灾贫困村开展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帮助制定救灾工作应急预案,加强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支持多灾易灾贫困村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分批帮助63个贫困村中的多灾易灾村建立避险点,到20xx年,力争在80%的贫困多灾易灾村建立避险点。

(四)做好建整扶贫工作,加快驻点村脱贫致富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驻村帮扶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产业发展、农民增收”,重点帮助驻点村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兴产业、解难题办实事、树新风促和谐等各项工作。科学编制驻点村脱贫规划,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资源,整合民政内部资金项目,支持驻点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集体经济,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建立干部结对包户帮扶机制,局领导结对帮扶1户,各股室、下属各单位结对帮扶1户。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里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毛长江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乌德明同志牵头协调,局计财股具体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局领导联系乡镇制度,将联系的重点转到贫困村和困难户。同时,要建立中层干部联系贫困村制度。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争取县财政按保障需求足额预算、整合民政内部资金项目等资金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办法,落实好精准扶贫所需资金保障。要将贫困程度作为分配各项救助资金、老区扶贫开发资金、救灾资金、福彩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重要因素;确立贫困村民政项目优先原则,指导帮助贫困村加强项目储备,同等条件下,优先帮助贫困村申报中央、省、市资助项目。

(三)强化考核落实。县委、县政府已将扶贫工作和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内容,把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干部执行力考核内容。从20xx年起,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将把县级民政部门精准扶贫工作纳入省市重点民政工作综合评估范围和民政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因此,从20xx年起,要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全县民政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将乡镇落实民政精准扶贫政策措施情况纳入乡镇民政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分配民政资金项目的重要参考因素。每年底,县民政局将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开展检查考核,检查结果作为乡镇民政工作年度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作为县委、县政府减贫绩效考核和干部执行力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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