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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审计实施方案(合集)

2022-09-17 00: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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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审计实施方案

首先,非常感谢能够给我们为贵中心提供服务的难得机会。几年来,我公司对几百个基建项目进行了审计,积累了丰富的审计经验。我公司拥有一批高素质、高效率、经验丰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会计师队伍。我们将在该项目的审计、咨询服务工作中秉承***“内审增值”的审计服务理念,严格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独立审计原则,正确评价贵中心基建项目的理情况,保证为委托单位提供真实可信的工程造价概、预、结算审核报告;并在项目全过程中,随时为贵中心提供基本建设造价与咨询方面的服务。

我们将力求在公正合理、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尽可能的为贵单位节约建设资金,竭力保证按照贵单位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保质按期地完成审计、咨询任务。现根据贵单位对基建项目服务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财政部对建设资金管理的的有关规定,结合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服务实施初步工作方案。

一、审计、咨询目的

(一)合规性:通过对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结算审核,规范建 设行为,在工程造价的重大方面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请业主和投资单位适时处理解决,避免出现重大的违规事件和现象,使项目顺利建成。能经的起上级国家机关的审计、监督和考核,充分保障基建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并充分维护国家和***有限公司正当的业主权益。

(二)经济性:通过对建设项目审核,规范工程建设成本控制工作, 节约基建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对重大异常现象及时提出,避免项目总体和各主要分项重大异常超概,确保建筑安装投资、设备投资等成本列支的合理性。及时纠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国有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业主单位对基本建设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审查和评价基本程序的合规合法性,出具咨询意见。通过对基本建设项目审核,保证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及时总结建设经验,协助业主健全规章制度,促进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为,为业主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咨询。

二、审计、咨询依据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四)《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五)《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

(六)《财政投资项目审核操作规程》(试行)

(七)《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

(八)《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

(九)《财政部关于加强专项资金拨款管理的通知》

(十)《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

(十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

(十二)财政部财协字(1999)103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 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

(十三)工程招标文件、标底、投标书、评标报告、中标通知 (十四)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质监合同及其他有关合同、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

(十五)工程施工图纸

(十六)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

(十七)项目立项有关批复文件、批准的设计概算书和修编概算书 (十八) 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他有关的市场信息

(十九)其他法律法规

(二十)委托单位对于该项目审计的要求

三、审计、咨询服务内容及重点

按“邀请函”对服务范围和内容的要求,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提供下列服务:

1、维修工程概(预)算审计;

2、维修工程结算审计;

3、工程造价咨询。

要实现本次审计和造价咨询控制目标,首先需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其中对于工程设计调整及变更、洽商变更、工期调整以及非标准选材等可控制因素,在工程管理中须通过不同阶段的管理及控制,降低此类因素对造价的影响;对于建材价格不稳定、汇率波动、国家法规规范变更等不可控制因素,主要通过设置适当的合同条款,将部分风险实行转移,从而降低造价控制风险。本次审计、咨询服务内容细分为:

建设项目管理审核,咨询:

1.检查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2.核实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实行项目招投标管理,是否实行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和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备案;

3.检查建设单位的内部工程管理制度的设立和执行情况;

4.了解建设单位基建资料的归集、整理和存档情况,检查送审资料完整性、合法性;

5.了解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模式,结合模式特点审核其整体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6.在实施过程中,针对建设项目管理,尤其是涉及工程造价的监控与管理,提供及时、全面的咨询服务,力争达到“事前控制’’的效果。

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结算审核与咨询:

1.检查项目概、预算的合法性,复核建安投资的单位指标,审核工程造价控制的合理性;根据需要,提供咨询服务;

2.审核已完成项目结算书的合法性、正确性,计算、审核已完成项目建安投资的各项组成,审核工程造价的真实性;根据需要,提供咨询服务;

3.根据工程实际投资与概算投资进行造价对比分析,检查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

4.其他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服务。

根据审计项目的特点和本工作方案确定的审计内容,对贵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确定以下审计重点:

(一)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审计

基建程序审计应以项目开工前基建管理程序符合性审计为主,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重点检查建设工程前期是否有项目建议书、可行研究报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投资估算,审核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审核建设项目前期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合规合法性;

2.检查项目开工手续是否齐全。重点审计设计、监理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投标确定过程, 以及业主指定分包工程的招投标和按《招投标法》规定应进行招投标的加工材料、设备材料采购及其他服务项目。

3.审计建设项目是否全面推行合同制;审核项目各项经济合同内容的有效性、真实性;审核所定施工合同或协议书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结算方式、拨付款办法、奖罚、保修及时效等是否全面。

第二篇:审计实施方案

第一条为加强对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界定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总经理班子成员、财务负责人(以下简称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核实其任期财务状况,促进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的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一)直接责任是指领导人员对其任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应当负有的责任: 1直接违反国财经法规的行为;

2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财经法规的行为; 3失职、渎职行为;

4其他违反国财经纪律的行为。

(二)主管责任是指领导人员在其任职期间对所在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直接责任以外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

第三条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分为届中审计、届满审计和离任审计。届中审计是指对领导人员任期中间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届满审计是指对领导人员任期届满后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是指对领导人员因任期届满、调动、辞职、免职、撤职、退休等原因离开本工作岗位所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

离任审计应遵循:先审计后离任原则(但因解聘、降级、撤职等非正常原因离任的,可先离任后审计,但并不因此解除其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和管理责任);以经济责任、效益和制度或决议执行为核心原则;分清任期责任与前任责任、直接决策责任与间接管理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原则。

第四条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公司审计机构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第五条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包括:

(一)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二)资产负债率的增减情况;

(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四)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真实性,纳税等与经济相关的财务收支情况;

(五)重大投资(含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对外投资等)的情况及效果;

(六)内控制度的健全及有效执行情况,公司基本制度、财务制度及资产管理的执行情况;

(七)有无重大经济损失及浪费题;

(八)有无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题;

(九)对外担保情况、经济纠纷(诉讼)情况、正在执行或未执行的重大经济合同情况;

(十)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审计人员根据届中、届满、离任审计的不同情况确定重点审计内容。届中审计侧重于审查、评价企业现有状况、财务收支的重大变化、盈亏的真实性及增减原因、企业经济增长方式、增长速度及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对企业

经营管理状况提出建议;届满和离任审计侧重于界定评价,核实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真实、完整,任期内经营目标及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盈亏的真实及业绩评价等。

第六条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或各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委托离任审计项目。

第七条在接受审计项目后,审计机构应及时确定审计人员,做好实施审计前的资料及信息等方面的收集准备工作,编制好审计工作方案,并于实施审计前三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下发审计通知书。

第八条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准备好以下资料:

(一)组织财产清查盘点、落实物资盈亏情况;

(二)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情况报告;

(三)领导人员任期内企业财务会计资料、统计资料;

(四)公司章程、管理制度、年度经营计划,重要的合同、协议、领导人员办公会议纪要及年度工作总结;

(五)领导人员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述职报告,主要内容与本实施办法第五条所示内容一致;

(六)经济监督部门、公司管理本部、中介机构对企业检查后的报告、处理意见及纠正情况资料;

(七)审计组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被审计单位和领导人员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责任人,可以提请相关权力机构对其做出必要的惩罚。

第九条审计机构在实施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有权依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对非法干预、阻扰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进行审计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必要时,审计机构可以建议总经理办公会或被审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有关人员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证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被审计单位或领导人员认为审计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有权申请有关审计人员回避。审计人员在接受审计任务时认为本人与被审计单位或领导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审计人员是否回避,由审计机构负责人决定。

第十一条审计机构在实施审计前,应听取总经理办公会或被审单位董事会、监事会对该公司及其领导人员的意见。

第十二条审计工作组按照规定的审计程序实施就地审计,听取领导人员的述职报告,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统计资料,抽查实物资产,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件资料,召开座谈会或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取得具有充分证明力的审计证据,形成完整的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三条审计机构在实施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遇有涉及职权围以外的题,应当依照管辖职能和法定程序移交给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实施,审计机构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审计实施结束,审计组根据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析评价,写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计依据、审计时间、审计围和审计方式;

(二)企业的基本情况;

(三)本实施办法第五条所示内容;

(四)对审计查出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审计组认为必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六)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审计报告应附审计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表,主要财务状况分析表及审计工作组认为必要的其他附表。

第十六条审计部实施审计后,将初步审计报告向被审者本人和所在单位征求意见,并取得书面回函。届中、届满审计报告应征求领导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由领导人员签字、单位盖章;离任审计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分别由离任、接任领导人员在审计报告上签署意见、单位盖章。审计机构根据反馈意见审定审计报告。

第十七条审计机构对审计报告审定后,出具审计意见书或做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一并报总经理办公会、被审单位董事会及监事会并送交被审计单位执行。

第十八条审计法律责任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被审计单位违反国财经法规的,审计机构按国有关财经法规的处罚规定,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处理决定;

(二)对于违反财经法规的责任人,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移交所在公司董事会或总部人力资源部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领导人员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提出审计意见,由所在公司董事会或总部人力资源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必须认真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上报审计机构。如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自收到审计处理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公司董事会申请复议,并由董事会做出裁决。复议期间,原审计处理决定照常执行。

第二十条本实施办法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

第三篇:审计实施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组审字第20xx001号)通知,要求对**公司原董事长**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明确审计目的、范围,突出审计重点,确保工作质量、实现工作目的,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目的

1、审核**离任时点**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任期内经营情况、现金流量情况;其中离任时点的财务状况,核实企业20xx年底净资产是审核重点。

2、审核任期内在经营管理方面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重大决策正确适当情况。其中项目管理现状及现有的经营模式是审计重点。

3、审核任期内重大投资、重大诉讼担保情况。审核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情况;

4、对**进行客观评价、出具审计报告。

二、审计范围

1、时间范围

***任期自**年**月至**年**月,本次审计时间范围即此期间,涉及的重大事项必要时将延伸追溯审计相关年度。资产负债审定两个时点,即接任起点和离任终点。

2、资料范围

20xx年纳入报表合并范围的全部企业。与此次离任审计相关的、有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资料。任期内公司修订、执行的所有管理制度、规章;

财务资料;统计资料;工程资料等。

三、审计策略

根据本次审计目的,严格按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采用控制测试与实质性测试、抽样审计和详细审计相结合的审计策略,具体如下:

⑴通过座谈的形式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查和了解,采取形式:对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做访谈,访谈前做好方案。重点了解领导班子成员的情况及分工、人员结构状况、项目部建制情况。

⑵根据内部控制测试情况确定审计的重点内容,采取的方法:查阅公司各项制度文件、会议记录、询问相关人员等。

⑶按照业务循环进行实质性测试,主要内容为资产、负债项目。

⑷本次审计,对截止20xx年年末财务状况审核的实质性测试要求进行详细审计。

四、审计重点内容、审计分工。

本次审计小组负责人:**,参审人员:**、**、**。

(一)符合性测试阶段的审计重点内容(对控制环境的了解)

1、**公司机构设置及各部门的职责、组织结构图、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所属项目部建制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成立时间、负责人等)。特别要求关注人员结构。

2、对项目部的管理模式(直属、合作或其他),所签署的管理协议书以及对项目部管理的相关制度。此项可列明细表,包含上交管理费比例、联系人等情况。

3、公司执行的所有管理制度、规章

4、公司董事会、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和有关决议

5、公司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有关印鉴的用印记载

6、薪酬台账(包括薪酬、保险公积金、福利费)(期间:20xx年10月―20xx年12月)、104表(期间:20xx年―20xx年)

7、合同台帐(在施工程情况、建造合同明细表)

8、对外投资情况(见所属被投资企业及经济实体表)

9、重大担保诉讼事项、重大资产处置事项(见重要情况说明)

了解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存在的风险,查阅相关内部控制文件及执行中生成的文件和记录;机构设置情况及各部门的职责;关注被审计单位的会议纪要和决议;

了解投资、抵押、购置重要资产和签订重要合同、协议是否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或集团批准 (摘录或复印有关协议);

分工:此项工作由**负责完成,时间计划5个工作日,即审计进驻日开始,5日内完成。

(二)实质性测试阶段的重点审计内容

本次审计,按具体审计目的逐项展开。

索取资料内容:

1、20xx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报表合并范围的全部企业的财务报表及科目余额表(最末级科目),历年审计报告。

2、企业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设立的全部帐户明细表,包括已经注销的帐户。

3、实物资产盘点情况(见资产盘点表)

4、按年度统计完成的收入、利润及上交税金情况表

实质性测试过程中,以20xx年年末为重点审核内容,两个时点财务状况的审核由一人完成,如:负责应收账款审核的组员同时做两具时点的

工作底稿,格式可为:

项目 20xx年10月末余额 20xx年年末余额

通过审核确认:潜亏等资产损失、欠缴税款情况、对外债务情况(其中明确未执行完毕的被诉案件情况)、欠职工工资保险等福利费情况。统计出任期内偿还债务情况,包括偿还欠职工债务、外债、欠税、银行贷款。在审计过程中关注公司实物资产盘点情况,要求提供盘点表、盘点总结等材料,对重要固定资产进行抽盘,做好详细记录。

资产负债项目逐一审核,其中重点审核20xx年末在施工程情况,确定潜盈(亏)数额。

2、任期内经营成果的审核。向财务索取审计期间内的利润汇总表,参考历年审计报告。

3、任期内现金流量的审核。审核现金流量表的真实性,结合任期内利润情况进行分析性复核。关注银行贷款任期内的偿还、续贷情况;对外借款情况。

4、近三年固定费用水平审核。

5、资金管理情况。截止20xx年年末银行账户使用情况。

⑴取得并审查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一一核对,保证银行存款的真实、合法、完整。重点关注长期未达账项。如有借用账号,也纳入审核范围。

⑵现金盘点不要在进驻日开展,任择某日进行。

分工:以上由工作由**完成。

(三)工作时间安排

计划现场工作时间: 10个工作日。自20xx年3月20日至 3月 30日。

整理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初稿:5个工作日。自20xx年 4 月1 日至5日。

交换意见:10个工作日。自20xx年4月6日至 15 日。

总体计划在4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五、审计要求

1、审计时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准确、详细地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有问题的事项要做好审计记录,并及时复印原始凭据等相关资料。现场审计过程中注意随时沟通。项目负责人及时对其他人员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

2、工作过程中,1-2工作日应进行小结,由项目负责人完成,统计审计进度,适时调整工作方案。

第四篇: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项目实施的指南和灵魂,是完成审计计划、落实工作方案、指导实施过程、控制审计质量、实现审计成果的“作战计划”。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xx年审计署第8号令,以下简称“准则”)20xx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迄今已逾一年。与原有的质量控制规范相比,准则对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调整的规定是最引人注目的内容变动之一,从总体来看,这些规定适应审计工作的现实需求,各级审计机关普遍认可和接受这些规定是指导审计实施方案编制、调整、执行的至关重要的依据。但也不可否认,在具体操作的微观层面审计实施方案编制质量不高、对实际执行指导性不足等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且受到审计组内部人员素质、质量管理、控制水平等影响,编制不及时、内容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又逐渐显现。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执行水平已经成为制约审计现场管理乃至审计项目整体质量提高的重要因素,需要予以进一步关注和研究。

一、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编制时间滞后。随着新旧准则更替,审前调查和审计实施的界限不复存在,审计实施方案不再强调要求审计业务会议审议,一般只要经审计组组长审定就可以,虽然有及时报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备案的要求,但对很大一部分项目而言审计组与其所在业务处室重合,且审定和备案的具体时间要求并未确定,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审计组的内部事项。不少项目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明显滞后于进度安排,有些项目审计实施时间过半实施方案还未成型,个别项目甚至直至审计报告提交审理前才匆匆倒拟实施方案,使得审理工作受到阻滞和影响。

(二)编制过程随意性大。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建立在对被审计对象及其相关情况的调查了解基础之上,准则对调查了解的操作对象、执行方法及其范围程度,就此作出职业判断的依据、标准、重点,审计应对措施的确定作出了极其详尽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审计组并未按照这些规范从审计工作方案提出的审计目标出发,对调查了解过程进行完整、精确、明细的分工,审计人员对调查了解的目标、重点和执行要求不清楚,工作的重复、遗漏和大量的“无用功”不同程度地存在, 表现出一定的盲目性和无序性。

(三)编制内容针对性不强。尽管自20xx年以来,审计机关在提升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执行水平上做了很多探索和总结,把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评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确定审计应对措施,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并且做到审计分工和时限细化到人等做法在某些审计机关已经得到公认和较为普遍的执行。但是,从更广泛的领域来看,审计实施方案的目标和内容与审计项目对应性不强、审计重点不突出、重要审计事项的方法步骤不具体、审计分工责任不明晰等实质性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且其存在程度与范围在审计机关之间极不平衡,个别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还在照搬工作方案,审计重点流于行业审计通用审查内容而无法突出项目本身特点,这些都使得实施方案内容失于笼统模糊,欠缺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对审计实施的指导性不足。在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过程中,偏离和执行不到位现象不容忽视。部分审计组未能把审计实施方案作为统一明确的执行目标和行动纲领进行强调,甚至把实施方案搁置或形式化,以行政指令代替实施方案,使得各个小组主要依靠自身的习惯实施审计,一些项目中尽管发现了颇具价值的问题,但是由于缺乏系统的计划指导,各小组之间不能形成默契的协调和沟通,难以就其在项目中的问题形成整体情况和规模化的信息点,或者对相同问题执行的探查范围、审查深度、输出口径各不相同,影响最终汇总形成审计结论。在现今审计项目对协作和联动需求日益强调的背景下这一问题也越加凸显。

二、影响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执行质量的主要因素分析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审计组内部对“审哪些内容”、“怎么审”、“审到何种程度”、“输出什么样的成果”等关键性问题缺乏完整明确的共识,项目组织和执行呈现出一定程度的无序和涣散,忙闲不均、控制缺位比较普遍,导致资源浪费,审计成果分散,集约效果差,直接削弱了审计实施方案的指挥引领作用,并进而损及审计项目执行的秩序、效率和效果,甚至影响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导致上述问题出现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审计组内部对审计规范的认识和管理水平,也有外部质量控制过程演变和考核机制等制度环境。

(一)控制节点的适度前移使得审计组对审计实施方案的质量控制责任凸显。《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20xx年审计署第2号令)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定义“审计实施方案”并就其编制的基础、内容、程序和调整、执行、归档等做出规定,《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20xx年审计署第6号令)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了审计实施方案对于办理审计项目的纲领性作用。20xx年开始实行的准则对审计实施方案的重视程度有增无减,在审计实施一章的第一节就对审计实施方案作出专门而详细的规定,同时,从顺应审计实践进一步改进审计质量分级控制的要求,对审计实施方案的审定和调整程序提出要求:除了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应当报经审计机关负责人审定,其他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由审计组组长审定,并及时报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备案;除了对审计目标、审计组组长、审计重点、现场审计结束时间四大事项外,其他调整事项由审计组自行实施。前已述及,以前需要经审计机关业务会议审议、经主管领导审批的实施方案,现在基本上已经成为审计组可以自行决定内容的事项,且由于审计组现场实际负责人均是业务处室的负责人,并且其中的 “重要审计项目”尚没有明确定义,审计项目通常比照一般项目执行,因此,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调整由审计组所在处室主导,且其编制、执行、调整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责任也落在了审计组。有些审计机关的审理部门尽管在项目执行中也会提醒审计组及时编写实施方案,但是这也只能是指引性的建议,从规范设定的控制节点上讲,只有到审计项目提交审理时,审理部门才能取得审计实施方案。

(二)审计组对审计质量的系统管理和控制水平尚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求。一方面,审计组对审计质量管理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在前准则时期审计质量控制的实质性工作大多是由法规部门承担,审计组、业务处习惯于根据法规部门提出的要求和检查内容来逐项安排控制事项,体现为一种“被动”式控制责任,准则的施行使得审计组需要承担更加积极的质量管理责任,且赋予审计组更大的空间,而大多审计组还未建立与这一要求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意识。另一方面,审计组对审计实施的组织管理活动还不够系统规范。由于当前审计现场管理水平不高,目标分散、组织失序、沟通不畅等问题普遍存在,审计组习惯于“见招拆招”,未雨绸缪、全盘掌控的系统控制思路和精细化管理模式尚未建立。

(三)现有考核机制的不完善不健全在客观上加重了审计实施方案的形式化风险。审计质量是规范执行质量和成果实现质量的统一,但是由于后者实现的难度更大,且无法后补,审计机关现行行政考核机制更多地突出审计要情、案件移送、专题报告等审计成果的取得,因此长期以来审计项目形成了“重成果、轻管理”的问题导向模式,审计组织从开始就要集中精锐优先突击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查找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因此就不可能在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总体情况和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上投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三、提高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执行质量的建议

审计项目的执行过程实质上也正是审计实施方案的贯彻和落实过程,因此,改进实施方案编制的质量并紧紧围绕其提出的目标、内容、步骤、方法展开审计,对于保证和提升审计质量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在认识层面,着力树立审计实施方案作为一项重大资源的定位。如果将编制、调整审计实施方案形式化、模版化,那么势必会把实施方案作为一项工作负担,仅仅停留在应付检查的层面。但事实上,它不仅不是负担,反而是可以开发利用的重要审计资源。对于团队管理来说,统一任务目标、确定合理路径、明晰人员分工是十分必要且可以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的。因此,可以采取组织审计组管理评析、典型案例交流座谈、重要项目审计讲评等有效手段引导审计组、业务处进一步端正和提升对审计实施方案作用的理解和认识,明确高质量的实施方案与人员、技术、政策法规等并列作为重大审计资源的定位和要求,逐步提升审计项目执行的计划性。

(二)在执行层面,着力突出系统论思维方式对实施过程的指导。积极创新和探索审计组织管理思维和方式,切实从统筹管理和有序实施出发处理好计划与实施、分工和协作的关系,一方面通过充分细致的调查了解和信息整合工作增强审计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保证现场审计的高效有序,另一方面要时刻关注在实施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方案;一方面要合理分工,划定各小组工作内容和范围,明确目标责任,另一方面要搞好综合协调和进度管理,跟踪检查各小组的工作进展,评估其工作质量,并根据已经发现的线索题材及时改进实施方案,指导各小组统一取证内容和操作标准,避免各自为战影响从整体分析归纳和提炼审计成果。

(三)在规范层面,着力研究进一步细化准则相关规定的必要和实现途径。可以自上而下明确界定准则第七十九条“重要审计项目”的范围,并研究出台或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自行制定相关配套和补充性规范指南,构建和完善审计实施方案编制、执行、调整的过程监控机制。审计署不仅要重视审计成果实现质量的考评,而且要强化和完善审计规范执行质量的检查、通报和考核,进一步增强全体审计人员树立“依法、规范、程序、严谨、细致、责任”的审计质量意识。

第五篇:篇五工程结算审核实施方案

1、做好结算审核的前期工作

1.1、是做好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如: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竣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隐蔽记录、经济签证乃至会议纪要、施工日志等都是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

1.2、是核对施工图纸变动情况和工程内容是否完成等;

1.3、是落实施工有否变更、签证手续是否齐全等;四是核查施工合同是否内容明确,工期、质量、材料市场价、奖惩规定等有否具体签订明确。只有了解上述情况,才能遵循求实公正的原则,既按国家、省、市有关工程价管理的政策、法规等办事,又从实际出发,把施工图纸,施工方法及变更设计有机地结合起来,完整地体现在工程结算书中。

2、把握好结算审核关键环节:工程结算审核既然是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中的最后阶段,所以要提高工程结算审核质量,除了认真审核工程量、清单定额套用及费率标准外,尚需认真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2.1、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文件,正确把握合同条款约定,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文件,仔细理解施工合同条款的准确含义,是提高工程结算审计质量的一个重要步骤。凡施工合同条款中对工程结算方法有约定的,且此约定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的,那就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工程结算。凡施工合同条款中没有约定工程结算方法,事后又没有补充协议或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则应按建设部与辽宁省的有关规定进行结算。施工合同是由建设方、施工方共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均以合同约定为准。若有争议,当以合同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因此,审计人员一定会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文件,这样才能在审计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方法予以解决。

2.2、认真审核材料价格,做好审价调研工作认真审核材料价格,搞好市场调研,亦是提高结算审核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过去多数施工合同对材料价格的约定是:材料价格有指导价的按指导价,没指导价的按信息价,没有信息价的按市场价。此时,审价工作的一个工作重心就是材料市场价的调研。首先应由施工单位提供建设方认可品牌的材料发票,亦可由施工单位提供材料供应商的报价单和材料采购合同,然后根据这些资料有的放矢地进行市场调研,则可提高询价工作效率。但审计人员应该清楚地知道,材料供应商的报价和材料采购合同价与实际采购价会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审价实际工作中,应当找出“差距”,按实计算。需特别提出,审计人员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发票,要仔细辨认,分清真伪。因为目前存在个别承包商为获取非法利润,通过开假发票冒高材料价格的案例。这也是审计人员在结算审核工作中需要特别重视的地方。

2.3、认真踏勘施工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施工阶段踏勘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有利于提高工程结算审核质量。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目前在工程审价中常常会遇到新的施工工艺和新材料,没有现成可以套用的定额子目,需要审价人员自己测算人工、材料、机械的用量。收集这些新的施工工艺和新材料的基础资料,是做好结算审核工作的前提条件。

3、结算审核方法工程结算的审核方法常用的有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和经验审查法,具体可根据时间和委托方的要求而定。

全面审核法是按照施工图要求,结合清单定额分项工程的细目,逐项审核,其优点是全面、细致、质量高、差错比较少,但费时、工作量太大;

重点审核法是抓住工程预算中的重点进行审核,一般选择工程量大或造价

较高的项目、补充单价、计取的各项费用作为重点;

经验法是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审查容易出现差错的那部分工程项目。当时间紧、规模大、预(结)算编制质量较好时,一般可采用经验法与重点法相结合的审核方法;若预{结}算编制质量较差,则宜采用全面审核法。以上方法往往还结合对比审核法、统筹法等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审核质量。结算审核具体方法如下:

3.1、看图法即看图核实工程量与工程价款,审定工程造价的一种方法。工程结算审计,首先必须认真仔细地看清所有的施工图纸,才能全面准确无误地计算审定工程造价的真实性。要求审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所有的建筑识图知识,不仅要看建筑施工图,而且要看结构施工图和竣工图;不仅要看水电平面图,而且要看水电系统图;不仅要将每一张图纸看懂吃透,而且要将所有的图纸综合分析。只有在认真看懂吃透图纸的基础上,才能发现问题、揭露问题。看图法是工程结算审计最基本、最普遍、最常用的方法,它贯穿工程结算审计的始终。

3.2、观察法它是指审计人员亲临建筑现场,对审计事项进行实地观察,调查了解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发现疑点,验证事实,核实实际工程量,审定工程造价的一种方法。

3.3、询问法它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询问被审计单位参与项目管理的负责人、当事人、知情人或施工单位施工员、预算员、知情者,以证实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方法。审计人员通过询问获得的审计线索有可能引出有力的审计证据,揭露事实的真相。所以询问法也是工程决算审计最直接、最常用的一种有效的方法。

3.4、调查法它是指审计人员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以查证工程量与工程

价款的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方法。如对水电主材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对工程量进行调查走访等。调查法是工程决算审计一种切实可行的有效方法。

3.5、取样抽查法它是指审计人员会同建设单位有关人员与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到建筑现场,对有疑点的隐蔽工程进行挖开取样核实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方法。取样法比较直接,容易验证出问题的真假,但工作量大,需组织有关各方到项目实地。所以一般实行抽样定点的方式。

3.6、分析法它是指审计人员运用各种系统方法,对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离和分类,然后综合分析,发现疑点,揭露问题的方法。分析法的目的在于:

1)通过分析查找可疑事项,为审计工作寻找线索,进而查出各种错误和弊端;

2)通过分析来验证各种资料(如施工合同、施工图纸、隐蔽工程签证等资料)所反映的工程项目的真实情况,进而核实实际工程量与审定工程造价。

3.7、测量法即审计人员深入建筑现场,对照施工图纸,实地测量有关工程量(如门窗洞口的大小、建筑物的长宽高等),计量有关器材物质数量(如配电箱数量、灯具数量、水暖器材的数量等),确定核实工程结算工程量与造价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审计方法。

3.8、核对法指在工程结算审计中用一种记录或资料同另一种记录或资料进行查对,用相互验证和复核的手段,验证工程决算工程量与造价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审计技术方法。

4、结算审核中的复核方法工程造价审计对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建设资金、抑制领域腐败具有重要意义。复核是审计的主要方法之一,是由审计人员对工程造价文件(工程预算、结算、决算)的主要内容及计算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以发现可能出现的差错,提高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4.1、五步复核的运用第一步,分析性复核。分析性复核是获取审计证据的一种基本方法,对工程造价审计来说,就是对工程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影响工程造价的诸因素及工程造价文件中的重要比率进行分析,确定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工程造价准确性的异常情况,以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分析性复核的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审批人、审批时间、审批文件)是否符合规定。

(2)项目招投标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

(3)施工合同、补充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规定。

(4)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单位、编制人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是否已签章。

(5)工程结算、决算是否与预算存在重大差异。

(6)单位造价与同类工程平均单价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7)主要材料、设备用量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第二步,工程量复核。计算工程量耗用时间长、工作量大,是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对工程量的复核,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内容是否与图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相符。

(2)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清单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3)工程量单位是否与清单定额单位一致。

(4)工程量计算公式是否清晰明了,是否注明了工程部位(层次、轴线、标高)。

(5)工程量计算精确度是否符合规定。

(6)工程量计算顺序是否按施工顺序或清单定额上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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