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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实施方案

2022-09-11 00: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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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政府活动实施方案

政府活动实施方案

【篇1:政府办实施方案】

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活

动的实施方案

(2010年3月25日)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活动的意见》精神,县政府办公室决定深入开展以“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为主要内容的“三提升”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应对新挑战、抢抓新机遇、打造新支撑、谋求新发展”的工作主题,按照深入实施“四大战略”,培强八大产业,狠抓八项重点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对标定位创优争先、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办公室全体干部的主观能动作用,抓学习提能力、抓创新提标准、抓规范提效率,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的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献计出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中心。着眼于全县加快调整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实现后发赶超来谋划开展活动,为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谋助手作用。

(二)坚持统筹兼顾。既立足当前工作,又着眼长远发展;既着力解决问题,又注重健全制度机制;既注重发挥领

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又注重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既要发挥党组的牵头作用,又要发挥科室直管作用,以活动促进工作,以工作检验活动效果,做到两促进、两提高。

(三)坚持广泛参与。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听取广大干部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以实际行动赢得干部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三、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三提升”活动,使政府办全体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能力和水平更加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精神状态更加积极、主动、有为,促进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落实。 一是工作理念得到新转变。立足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推进思想解放,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强化“第一要务”意识、“好字当头”意识、以人为本意识,使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科学发展、当好领导参谋助手成为全办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是工作能力得到新提升。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与实践锻炼,努力提高辩证思维、统筹兼顾的能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能力,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攻坚克难、推动落实的能力。

三是工作定位得到新提高。围绕县委九届五次全会上确定的2010年工作目标和全县工作总体发展思路,政府办要立足实际,以先进为标杆,按照“四个一流”的标准查找差距和不足,在更高的起点上明确方向和奋斗目标,以更高的 标准谋划工作、搞好服务。

四是工作难题得到新突破。把握关键,统筹力量,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后勤保障等作用,努力在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城镇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五是工作环境得到新优化。围绕服务创新创业、推动科学发展,把提供快捷服务作为提升工作效率、创优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努力做到大事快办、急事先办、特事特办,营造廉洁高效、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六是工作机制得到新完善。不折不扣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形成的好机制、好做法,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继续深化完善,不断创新提升,着力推进办公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

四、活动安排

(一)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政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班子创建活动,把学习贯穿始终。

1、突出学习重点。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不少于1周时间的专题学习。学习内容主要在深化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根据2010年全县工作的总体思路,重点学习现代市场经济、现代信息技术和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新知识;及时掌握国内发展的新动态、新信息,深入研究县域经济发展规律和我县八大产业发展情况,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深入开展“借鉴先进经验,解决实际问题”建 言献策活动,广泛学习借鉴其他县区政府办公室的好做法好经验,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有机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丰富和拓展工作思路和方法。学习过程中,要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个人学习笔记、有体会文章。

2、搞活学习方式。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活动的实施方案》,邀请县领导,就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城市建设等知识进行专题讲座;推行“1+x”培训模式(“1”即:对每名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或党性教育。“x”即:根据干部职工岗位需要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继续坚持“周四学习日”制度,做到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1小时;组织办公室有关人员到乡镇、农村、企事业单位一线和其他兄弟县区进行调研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借鉴经验。

3、树立学习导向。深入开展“内学王永利、外学王彦生”和“科技攻关学赵治海、干事创业学郭建仁”活动,以身边先进典型榜样和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争做学习的榜样、创新的表率、实干的典型、廉洁的模范、服务的标兵。

(二)全方位开展“对标定位、创优争先”行动。围绕形成良好导向,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对标定位、创优争先”行动,通过找差距、定目标、寻路径,促进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确保政府机关正常、有序、高效运转。

1、明确对标定位的内涵。要放眼全县、全市,找准更

高层次的比对标准和工作定位,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超前性;要瞄准确立的比对标准和工作定位,制定跟进、赶超“路线图”;全办干部职工要瞄准干得最好、干到极致,力争好中求好、精益求精。

2、把握对标定位的环节。一要搞好思想发动。在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围绕工作能力、工作标准、工作效率向一流水平、更高层次看齐,以此为核心取向,高起点定位努力方向。二要开展“三对照”。全办干部职工要“对照群众意见查不足、对照一流标准看差距、对照领导和群众建议找问题”,制定措施,谋划长远发展定位和确定阶段性目标,形成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对标定位报告》。三要抓好督导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对标定位台账,以形成的《对标定位报告》为依据,抓好对全办干部职工的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通过全方位开展“对标定位”,真正使人人争一流、事事争一流、时时争一流成为全办上下的共同追求和一致行动。

(三)积极打造“增效提速、环境优化”氛围。认真落实市、县《关于2010年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精神,以服务县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效率。一是深化完善办公室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继续完善《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程》,逐步形成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二是继续深化“服务窗口亮起来”工程。按照

【篇2:政府机关策划活动的方案范文】

印发2012年清明节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发挥殡葬改革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以清明节传统祭祀节日为契机,加强群众祭祀活动的宣传引导,弘扬优秀殡葬文化,树立文明新风,保障群众祭奠安全,进一步加强殡葬系统行风建设,努力践行“为民、务实、创新、奉献”的民政精神。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清明节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群众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意识;防止发生大规模、长时间车辆人员拥堵;防止发生交通事故;防止发生火灾;确保清明节文明、安全、有序;宣传我镇近年来推进殡葬改革的建设发展情况。

三、组织领导

四、宣传主题

“惠民、绿色、人文”为主题。

五、宣传时间

六、宣传内容

(一)殡葬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提倡文明祭祀新风,倡导和推广“上网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

(四)倡导绿色殡葬,引导“上坟不烧纸、无火过清明”,防止发生森林火灾; (五)宣传惠民政策。

七、宣传工作

(一)准备阶段

(二)宣传阶段

宣传内容:集中宣传我镇推进殡葬改革建设发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

(三)巡查阶段

八、工作要求

(一)各村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及时掌握

本地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处置突发情况,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有序开展。

(三)各村委会、公益性公墓要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工作,加强对群众集中的祭祀场所的安全检查,禁止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公共场所烧纸、燃放鞭炮、抛撒冥币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同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疏导交通和人流,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路线,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因祭扫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

(五)公墓集中点主要途经路中要设置固定宣传检查点,对过往人员进行宣传及查堵火源。

【篇3:xx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年”活动

的实施方案】

xx发?2012?xx号

xx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年”

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根据xxx?2012?xx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道路交通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了维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守法意识,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创建活动,为切实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xx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xxx(镇武装部部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xxx(镇党委委员、副科级干部) xxx(镇党委委员、镇派出所所长) xxx(镇党委委员、副科级干部) xxx(xx工商分局局长) xxx(镇司法所所长) xxx(镇土管所所长)

xxx(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xxx(镇供电所所长) xxx(镇安监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委办,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各单位和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各村由村委主任任组长,村民小组长为成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工作全镇范围内要实现如下目标:

1、公路治安秩序良好,无车匪路霸,无公路三乱,无堵塞道路交通等较大群体性事件。

2、消除马路市场和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占道等违法现象。

3、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知识增强,受教育率达100%,安全意识增强,杜绝学生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事件。

4、报废拼(组)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5、广大群众能积极配合和协助镇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委会和相关单位要围绕上述目标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3、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评考核。镇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在开展这一活动中的职能发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大对超载、无证无牌驾驶车辆的查控力度。要联合交警、公安、运管等,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行动。 2、对辖区道路交通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口安装交通安全警 示标志。

3、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的道路交通防护的工作,对道路两旁的杂物堆放物进行定期清理,保障道路的交通安全,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4、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社区)要加强通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道路巡逻检查,对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xx镇人民政府

2012年7月25日

第二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39号)、《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苏财社〔2014〕216号)、《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苏财社〔2014〕254号)、《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14〕181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政府为困难家庭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全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由政府为其购买机构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或委托亲友、邻里提供服务等工作。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的基本原则是:

(一)保基本、可持续原则。充分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注重补贴范围、标准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优先保障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失独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逐步惠及全体高龄、失能、失独老年人。

(二)属地管理原则。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以补贴对象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资金由地方财政保障。各乡镇和民政部门要加强绩效管理,明确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购买流程,建立评估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增强购买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严格审批、加强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四)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凡社会能够提供的养老服务,应交给社会力量承接。

第三章

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和购买内容

第四条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 第五条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承接主体主要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养老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具备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的规章制度、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和养老专业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也可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也可根据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或其家庭意愿,委托其有能力、有爱心的亲友(子女、配偶除外)、邻里提供服务。具体购买养老服务的承接主体由区民政局审核确定。

第六条

购买内容包括:

(一)购买机构养老服务:主要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购买机构供养、护理服务。原则上应优先选择有资质的城乡小型养老机构,并签署《寄养协议》。

(二)购买社区养老服务:主要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购买社区日间照料、老年康复、心理慰藉、文体娱乐等服务。原则上由辖区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日间照料中心承接服务。

(三)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原则上由已建成的虚拟养老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家政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承接服务,虚拟养老院提供服务网络信息支持。

(四)委托亲友、邻里照顾:根据老年人意愿,由乡镇或其委托的基层养老服务组织、老年人和服务提供人亲友(子女、配偶除外)、邻里,三方协议,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与护理等服务。乡镇或其委托的基层养老服务组织、老年人和服务提供人亲友(子女、配偶除外)、邻里,三方应签订《委托协议》,并由乡镇或其委托的基层养老服务组织负责监督。

第七条

区民政局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目录,明确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细化目录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章

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 第八条

补贴对象:

(一)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人;

(二)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中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三)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2倍以内)中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

(四)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九条

补贴标准:

(一)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人,按不低于1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二)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中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按不低于1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第十条 各乡镇不得缩减补贴对象范围或降低补贴标准。 第十一条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和已享受重残护理补贴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补助的老年人,按照就高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第十二条

补贴方式:

各乡(镇)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用发放服务券(虚拟养老院充值卡)或按《协议》定期结算支付等形式,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或者签约委托亲友、邻里服务提供支持。 各乡镇按月向区级民政部门汇总上报服务账目清单和服务费,区民政局进行审查确认;区财政局按照民政局确认的服务清单,按季度将资金拨付区民政局。区民政局针对老人接受服务类型,如老年人到养老服务机构接受服务的,支付给相应的养老服务机构;居家接受服务的,支付给提供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委托亲友、邻里提供服务的,根据乡镇政府或委托的基层养老服务组织、老年人和服务提供人三方签定的协议,支付给服务提供人。

第五章

申请办法与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申请办法:

(一)由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或其家属、扶养人)到老年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已经享受服务的对象,次年一月须重新申报,实行动态管理。

(二)申请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下同。)应提交有关材料:⑴填写《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⑶申请人本人持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低保证、特困供养证(五保供养证)、低收入证明并失独家庭证明。

(三)申请人需接受老年人能力评估:2016年暂时未能对老年人能力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评估的,由乡镇按照《老年人失能率通用标准》进行简易评估,填写《淮阴区老年人失能状况评估表》。 《老年人失能率通用标准》:在老年人自主(无协助)吃饭、穿衣、上厕所、上下床、在室内走动、洗澡六项指标中,5-6项完成不了的为重度失能;3-4完成不了的为中度失能;1-2完成不了的为轻度度失能;都能完成的为能力完好。 本实施办法中所称“失能”指重度失能;“半失能”指中度、轻度失能。

2017年起,区民政局将全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第十四条

审批程序:

村(居)委会负责受理、初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将老年人基本情况在村(居)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签署受理、初审意见后,上报乡镇复审。

乡镇负责复审工作,在5个工作内,签署复审意见并对《申请审批表》进行编号后,报送区民政局、老龄办审批。 区民政局、老龄办进行核批后,将核批名单在其所在村(居)委会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方可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第十五条

区民政局根据实施办法,明确补贴对象、标准、方式和申请办法与审批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组织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抓好责任落实,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有效落实。

第十七条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立健全资金筹集和监管机制,将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及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区民政局负责向区财政局报送资金预算,资金由区财政筹集。各乡镇每季度具实向区民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填写《淮阴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经费补贴结算表》,经民政局审核后,按实际服务数额,由区民政局拨付给承接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按其提供的银行账号或卡号,直发到提供服务者账户。

第十八条

区民政局建立完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工作的相关制度,对补贴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档案。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落实评估机构和人员队伍,建立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的评估机制,实现养老服务评估科学化、常态化和专业化。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发放补贴基础数据库,实现省、市、区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及时报送补贴对象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并用适当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区民政、财政等部门加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督促各乡镇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确保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购买主体要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操作规程,公平、公正、公开选择承接主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承接主体应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服务合同履行服务任务,保障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服务完成后,购买主体应委托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对金额较大、服务对象较多的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要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

第二十条

区、乡镇民政部门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公布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的发放范围、标准和程序,使这一优待政策家喻户晓,使老年人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由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篇:集中采购方案

集中采购方案 1.行业背景

近年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全面实施,给电力企业带来新的严峻考验。伴随电力企业集团物资管控力度的逐步加大,各集团搭建自主电子商务平台对下属电力企业物资采购进行统一管控,已成为各集团物资管理信息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电力集团下属单位众多,且区域分散,日常物资采购通过传统的物资采购模式难以实现集团的统一管控。为了进一步发挥集团集中采购的有效作用,将各下属单位在物资采购中数量多、品种杂、跨度大的物资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由下属单位统一报送集团进行集中采购。这种方式能够及时、准确地制定集团采购计划,实现按需采购。同时方便集团进行物资采购价格的有效分析,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物资的谈判定价工作;同时能够有效对集中采购物资供应商进行科学、及时、准备的评估,最终从而使集团集中采购的优势有效发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整体效率的作用。并实现集团对下属单位物资采购的有效跟踪,建立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为集团领导者进行采购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电力企业的这种集中采购模式逐渐被各电力集团所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

2.方案概述

晨砻集团级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从帮助电力企业集团优化物资采购流程出发,将集团物资采购中数量多、品种杂、跨度大的物资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下属单位统一报送集团进行集中采购。这种方式能够及时、准确地制定集团采购计划,实现按需采购。同时方便集团进行物资采购价格的有效分析,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物资的谈判定价工作;同时能够有效对集中采购物资供应商进行科学、及时、准备的评估,最终从而使集团集中采购的优势有效发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整体效率的作用。并实现集团对下属单位物资采购的有效跟踪,建立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为集团领导者进行采购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

2.1.方案适用范围: 大中型电力企业(集团) 2.2.方案需求对象:

晨砻集团级物资采购整体解决方案的市场需求对象主要针对向上游拓展的各类物资制造商,向下游拓展的各类大小发电厂和衔接上下游产业链的物流服务提供商。

3.方案特点

3.1.高附加值的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咨询服务: 在电力行业电子商务解决方案领域,晨砻信息是全国最佳的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晨砻信息在20XX年便开始帮助电力企业实现物资采购管理,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得到了广大电力企业用户的一致认可及高度评价。与此同时,尤其值得重点提出的是晨砻信息多年来为众多电力企业用户提供的不仅仅是一套电子采购系统,更是一套具有高附加值的电子采购咨询服务。晨砻公司多年一直坚持以满足客户精细化管理需求为己任,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标准化实施服务。

3.2.集团级电子商务平台开发经营丰富,自主研发能力强:

晨砻科技依托强大的技术及电子商务服务团队,已经成功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协鑫(控股)集团、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电力企业集团定制化开发了统一的电子商务交易系统,从技术实力、实施经验等各方面均领先于竞争对手。

晨砻公司依靠多年来从事电力行业的背景、先进的技术能力、优质的服务以及专业化的实施经验,有绝对的实力出色的完成为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电子采购平台项目。

3.3.成功客户市场占有率居同行业第一位:

晨砻科技运营的晨砻采购网以专业的采购理念吸引了大量的会员,截止到目前,晨砻科技先后为全国80余家电力企业(集团)提供了电子采购解决方案,同时依托电力企业的成熟运营经验,为汽车、化工、船泊制造、医药、机械制造等多个领域提供了电子采购平台搭建及租用服务,平台累计交易额已突破88.7亿元人民币,平台拥有行业优质供应商7000余家,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在信息时代,电子商务为传统企业提供了一个全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机会,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只有不断的推进管理创新,才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在发展中求得生存。晨砻科技以满足企业用户精细化采购管理需求为目标,帮助客户实现一站式采购,成为采购管理领域的领跑者。

4.核心应用

4.1.帮助集团化企业构建适用的集中采购模式

晨砻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架构灵活、面向集中采购的多种典型管控模式均能提供对应的流程和策略支撑。

4.2.促进企业采购物资的标准化工作 在集团范围内建立集中采购物资的标准目录。针对集团企业存在多ERP、多编码体系的问题,可提供行之有效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4.3.建立高效的采购需求管理流程

针对生产采购和非生产采购各自的特点,可提供自动化或人工辅助的采购需求汇总机制,发挥采购的规模效应/杠杆作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处理效率。

4.4.强化物资采购的集中管理控制

支持企业定价权、采购权做必要的分离以及设专门部门负责采购合同授权管理、供应商选择、价格确定等。

4.5.建立集团集中的采购谈判决策过程

除集中招标外,还提供多种竞争性谈判流程,并且能够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配置适于企业的各种不同业务类型的采购业务流程和审批工作流,支持企业采购业务流程的变化。

4.6.建立全集团的价格监控体系

对价格的变动采取事前审批、事后监管的方法,建立实时、动态地监管采购价格执行情况,帮您有效地控制集中采购。

4.7.采购执行跟踪及监控

面对集团下属的众多成员单位,建立执行跟踪方法,监控分子单位采购执行的实际数据,确保集团采购结果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4.8.加强供应商管理

可以针对全集团供应商采集历史交易记录,建立实用、先进的模型,对供应商从质量、价格、交期、服务、可持续的改进等多个方面进行科学的评估。轻松、科学、实时、准确地进行供应商评估,为您选择更好的供应商合作伙伴提供可信的决策信息。

4.9.优化业务流程

规范、协同、优化企业集中采购业务处理流程,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5.典型客户

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案例介绍

(一)平台搭建的管理思路

作为大型的发电集团的华能,包括数十家电厂,每年的物资采购规模巨大,但是,作为集团企业却很难将整个集团的规模优势充分发挥出来,集团内各电厂间也很难进行有效的物资调剂和协同储备。华能通过在整个集团范围内建设的电子商务平台,一方面,各电厂利用平台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的方式(电子招标、电子询价)以更开放的方式进行物资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电厂间的有关库存积压、备件储备等信息的协作;而集团总部,作为平台的最高管理者,则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对整个集团的采购资源进行统一监控和管理。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依托晨砻科技强大的技术支持团队,搭建居于国际一流技术的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建设的指导思想本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提升信息化水平,在华能国际企业文化的统领下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推进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创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应用,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企业市场反应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业务应用及相应的平台功能

晨砻科技采取被多家世界500强企业成功应用的先进技术,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开发了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系统,该系统基于Oracle-Exchange系统进行建设,在实施中结合华能国际商务采购特点进行全面客户化,融入大量创新因素。平台建设具有全面商务管理功能的公司级动态信息交互平台,实现招评标、各类采购、物资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多项功能,完善电子商务管理制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打造具有华能特色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华能商务工作统一对外的专业电子门户。

针对华能国际物资管理的总体规划,从集团管理层面看,平台建设分两个平台,内部的集中管控型平台和外部的分散监控型平台,同时两个平台完全集成、业务互动:

1、内部的集中管控型平台(核心采购系统):

针对与集团日常管理关系紧密的电厂,集中部署物资管理系统,进而实现集团内物资的物流(库存、仓库出入库)、信息流(合同、计划和单据)和资金流(付款)的分层次的集中管理、分散执行的模式,提高整个集团物流资源的有效管理。

2、外部的分散监控型平台(电子商务平台):

针对与集团管理关系松散的电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构建集团统一面对供应商的门户,整合集团招投标采购业务,提高集团整体采购议价能力,降低集团整体采购成本;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团可以监控各个电厂的招投标业务,实现招投标业务透明化,规范采购业务流程;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在集团内实现设备类、备品备件类物资的库存共享,进而在集团内实施电厂间物资调拨和利库管理,从而有效降低集团的库存储备和资金占用。

(三)电子商务平台应用效果

1、获科技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

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于20XX年通过正式验收;20XX年3月顺利通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信息安全研究所组织的安全测评,符合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标准;20XX年7月在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的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中获得一等奖。

2、集团应用效果

截止到20XX年12月,华能国际下属44家电厂以及8家分公司依托该平台进行网上采购,集团20XX年全年共实现网上招投标169笔,其中基建类101个,生产类68个。招标金额达1.67亿元(理论上平台采购物资实际决标值比选择最高价中标,可节约成本58%以上)平台已完成注册供应商5000余家,系统2009年度登陆总量突破30万人次,日访问量近800用户。

3、下属电厂应用效果

截止到20XX年12月,华能国际下属44家电厂以及8家分公司依托该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仅20XX年一年,下属各电厂通过平台完成采购总额达8.8亿元,平台共采购物资9803项,采购金额普遍低于概预算或计划估价。

4、供应商资源通过平台得到有效整合:

一方面在平台科学管理下,供应商动态维护注册信息,积极参加平台业务;另一方面采购方通过平台可随时了解到公司范围内的供应商资源,查询该供应商所有业务和评价情况,根据需要择优选择供应商开展业务。借助平台强大的供应商服务功能,实现资源优化整合。

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转化为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实施供应链管理,有效推动合作企业间业务流程融合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双方的市场反应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最终打造一条具有华能特色的供应链体系最终实现与合作供应商的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5.1.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案例介绍

(一)平台搭建的管理思路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是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基于互联网与公司物资管控平台进行数据同步,实现整个供应链中的采购交易的信息化、规范化,公司及下属电厂所有采购交易订单通过统一电子商务平台和供应商进行交易互动,实现国网能源采购交易业务流程集中管控。

加强物资集约化管理,按照国网能源公司统一部署,优化电厂组织体系和机构,推行物资统一管理;加强物资管理基础建设,推进物资标准化工作,深化招标采购管理,强化物资应急体系建设。

(一)业务应用及相应的平台功能

构建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电厂的物资、招投标管理平台,建立电厂评标专家库及供应商信息库。实施大物资战略,在统一规范的前提下,建立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查询和监督的应用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电力物资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力求物资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整合现有资源,实现大宗电力物资的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结算,逐步实现资金结算的电子商务化,建成物资采购的动态管理与监测分析系统,以便有效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篇2:集中采购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列入本办法采购范围的物资设备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注重效益及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 采购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集中采购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成立物资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纪委、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的职责是:

(一)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和年度总结;

(三)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采购方式;

(四)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合同;

(五)负责重大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

(六)对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对纠纷进行调处。

第五条 设立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技术专家库,由校内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部分专家,参与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项目的论证,参加采购项目的评标和表决。

第六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职能部门对全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进行组织和日常管理,其中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政策、法规和各项制度;

(二)会同财务、科技、教务等部门制订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并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负责全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所需专用设备、一般设备、交通工具等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活动的组织;

(四)负责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标书、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制作;

(五)代表学校与供货方签订物资设备采购合同;

(六)负责进口物资设备的机电、免税等相关文件的报批,负责进口物资设备的检验检疫、索赔等项工作;

(七)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采购物资设备进行验收,督促供货方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

(八)完成学校及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根据不同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学校组成7-9人的临时采购工作组,人员由用户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有关方面的技术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及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提出采购的建议方案;

(二)对拟确定的供货商进行资信、技术和产品等方面的调查;

(三)审定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标书及相关文件;

(四)对采购项目进行评标和表决,确定一般项目的中标单位或个人,提出重大采购项目的中标建议。

第三章 集中采购范围

第八条 凡单价10万元(含10万元)或一次批量购买价值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采取集中采购形式。对于国家强制实行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依照国家有关招标法规及程序执行。

第九条 单价在10万元--20万元(或批量10万元--20万元)的物资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策划书--策划方案】集中采购策划书--策划方案。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单价在20--40万元(含批量20万元--40万元)的物资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单价在40万元(含批量4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由主管校长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

第四章 集中采购方式

第十条 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是指招标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采购,是指招标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对于某些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采购的物资设备,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物资设备,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询价采购,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采购。

(五)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配套项目或设备的。

第十一条 已经列入学校集中采购范围的物资设备,原则上应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单个项目的采购方式由物资设备采购部门提出建议,并报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明确付款方式,以切实维护学校的利益。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付款方式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未经学校财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集中采购合同中擅自采取其他付款方式。

第五章 集中采购程序

第十三条 公开招标的程序。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中,属于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参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邀请招标的程序

(一)编制招标文件:1.招标项目清单的填报;2.招标工作的准备;3.招标文件的起草;4.市场调研和标底的确定。

(二)制定招标文件的内容:

1、仪器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范、服务条款等;

2、招标邀请,既向能够提供招标产品的生产或经销单位(下称投标人)发出邀请;

3、投标须知,包括投标人资质说明及相关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权利与义务,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投标期限,开标时间、地点;

4、投标书的书写规范,包括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备选方案、价格、降价声明、价格折扣等;

5、违约处罚条款。

(三)发标

标书制作完成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邀请投标人寄发。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之前将投标书送达指定地点。

(四)开标

开标时,应召集采购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及投标人代表举行开标会议,公布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当场开标,公开唱标,并作好记录。

(五)评标

采购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内容,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书进行评审;评审分商务(投标人资质、信誉、服务条款)、技术、价格等三大部分;商务、技术均满足标书要求时,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如投标人较多,可采取先初评,确定3个投标人,再进行复评的方式,依据价格、品牌、服务等因素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人;投标书中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条款的为废标。

评标以评分、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开标、评标、定标的过程应作好记录,形成纪要,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存档备查。同时向监察审计处和财务处等有关单位送交纪要复印件。

(六)签订中标及采购合同:评标结果产生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要求与中标人订立书面采购合同。

第十五条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程序

(一)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小组针对拟实行竞争性谈判的采购项目拟订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定标标准、合同主要条款以及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报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备案;

(二)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小组与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采购工作小组据此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当场宣布中标供应商;

(三)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采购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代表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 询价采购方式的程序

(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针对拟实行询价的采购项目拟订询价方法、价格构成、定标标准、合同主要条款以及询价供应商名单报物资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备案;

(二)要求供应商提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据此确定符合采购项目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代表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七条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他采购方式的程序。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拟订采购项目的有关采购事宜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具体承办。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八条 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对招标工作全程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有关政府招标的法规及学校招标规定执行的情况;招标方式、标准和招标程序执行情况;招标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得到落实。

第十九条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或者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投标的,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http://www.dawendou.com end#。

第二十条 与招标工作有关的人员接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回避的、干涉招标工作的、暗示中标人的、泄露招标工作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与投标人串通的,应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工作人员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工作人员或者评委会成员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第二十二条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一经发现,应责令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 签订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力及承担的责任,签订合同的项目单位应派人负责经常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对不认真履约的应依法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篇3:集中采购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资产采购行为,加强资产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财金〔20XX〕209号)《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公司的采购实施单位,以合同方式或以确定的程序有偿获得,根据公司经营需求指定的集中采购范围以内的或者规定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第三条 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注重效率及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 公司集中采购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主要领导、计划财务、稽核法律、运营、承保、理赔、人事、行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公司集中采购政策和具体规定的制定。

(二)确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范围、方式和程序。

(三)审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预算和执行情况。

(四)负责公司集中采购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实施。

(五)负责公司集中采购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作为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管理和采购项目的审核及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职能由公司办公室代行,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公司集中采购的政策和各项规定;

(二)会同公司财务、运行和相关部门制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范围、计划和预算,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申请的审核和重大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负责组织对集中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督促供应商按合同供给及提供售后服务。

(五)负责协议和定点供应商的审核确定及信息的补充和更新。

(六)完成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设立公司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各部门推荐的专业管理人员(每部门至少二人)或外聘专家担任。实行评审委员成员库制,规定采购项目每次按采购项目要求和结构比例从成员库中随机选定人员为不少于三人以上的奇数,参与采购评审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参与集中采购项目申请的审核,研究和审定采购方式、时间、程序及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参与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的评审和选定工作;

(三)参与重大采购项目方案的制定、采购文件审核、商务谈判、供应商评定及项目的验收工作;

(四)参与研究和处理集中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七条 较大金额(40万元以上)或特殊的集中采购项目,由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审核和实施。小组成员包括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员、公司相关部门管理和技术人员、公司集中采购评审委员及公司主管领导。

第三章 公司集中采购项目范围 第八条 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的范围确定:

(一)货物类:办公营业用房、办公家具、电气设备、办公设备和交通运输设备、电子及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安防设备、大宗的印刷品、办公用品和消耗材料、广告和宣传用品等。

(二)工程类:办公营业用房的装修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等项目。【集中采购策划书--策划方案】文章集中采购策划书--策划方案出自http://www.dawendou.com/,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三)服务类:专业咨询、工程设计、设备维修、应刷制作、财产和人身保险、系统培训和会议及有关社会服务等项目。

(四)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认定需集中采购的其他项目。 第四章 公司集中采购方式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 公司集中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或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对于某些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处采购的资产,可采用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条件的资产采购,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

1、经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询价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的采购方式。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增购配套项目或设备的,且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十条 公司集中采购工作流程(见下表)。 第五章 公司集中采购实施单位

第十一条 已购置资产总价在**万元以下的(含单件资产和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需求的),公司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经使用单位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由本单位采购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已纳入公司协议采购或定点采购方式的集中采购项目除外)。使用单位不得将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的资产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十二条 拟购置资产总价在**万元以上的(含单件资产和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需求),均应采取集中采购形式。由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填写《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申请表》(见附表),报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审批后实施。

(一)总价在10万元—20万元的采购项目,经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报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

(二)总价在20万元—4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公司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集中采购评审委员进行审核,报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责成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

(三)总价在4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公司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设立的项目工作小组进行审批,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责成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或由项目工作小组直接组织实施。

第六章 公司集中采购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稽核法律部门和各级财务部门对公司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关集中采购工作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集中采购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

(三)集中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推荐专题: 政府采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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