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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范文五篇)

2022-08-09 23: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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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由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财政厅组成的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组于9月13―29日对我市习水、仁怀、凤冈、湄潭、绥阳、遵义、汇川等7个县(区、市)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20××―20××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省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项目、访农户等方式,共计检查了53个部门、40多个项目,走访200多农户。省检查组认为,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边整边改、查处有力、效果明显。但也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滞留资金较为严重;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时有发生;少数地方和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有些项目政府匹配不到位;部分项目和单位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市强农惠农资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省检查组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明确责任单位,作好原因分析、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另有部分问题需继续加以督促跟踪。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滞留资金量较大”问题

(一)仁怀市滞留资金6929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完工、资金下达时间晚、竣工决算滞后和个别项目无法实施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高度重视,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整改督查组,实行整改工作“三包”责任制(包整改单位、包整改质量、包整改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整改落实,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对在建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力争在20××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监管部门和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作好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三是对项目已实施但报帐不及时的单位,要对项目主管单位督查督办,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度,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及时核销滞留款项;四是对涉及企业利益而无法落实的项目,采取与企业沟通,引进竞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问题。通过及时整改,仁怀市已兑付滞留资金 2539万元。

(二)仁怀市水利局滞留资金360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审计力量不足、验收不及时、专业人员少和报帐不及时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政府、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度,加快工程施工力度,缩短年度施工工期,提高年度支付率,降低资金滞留量;二是加大审计力度,及时与市审计局衔接,将待审工程全部委托3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市政府已落实相关审计费用,确保已送审的51个项目在11月15日前审计完成,预计支付工程款1300多万元,其余项目在12月10日完成审计,全部支付工程尾款;三是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未完工的工程,逐个清理部署,落实到人,限定工程竣工时间,实行倒排工期,采取超常手段,确保在建工程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11月25日前送审,12月15日前审计完毕,并支付全部工程尾款;四是加紧督促本级财政面上水利项目乡镇,要求在10月底完成相关资料报账。

(三)湄潭县滞留资金763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工程进度慢、报帐不及时和部分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所致。

整改情况:9月8日,湄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佐明会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吉斌召集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六类问题如何进行整改做了具体明确。对工程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明确未开工的项目20××年 10月10前必须开工,12月20日前完工;已开工的项目20××年11月30日前必须竣工、验收、决算;已完工的项目20××年10月10日前必须送审、决算、报账。目前,所有的项目已经开工,已开工和已完工的逐步进行了报账。对因实施项目条件不具备形成的资金滞留问题,明确由县政府提出使用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当中。通过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到今年8月31日止,湄潭县滞留资金由7630万元下降到1730万元,效果较好。

(四)市交通运输局滞留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879万元

问题原因:一是按每公里统筹1万元的桥梁建设资金2428万元涉及项目没有完工,资金未拨付;二是工程完工后县(区、市)没有及时上报竣工资料,根据工程管理要求,只能划拨工程进度85%--90%,余3450万元资金未拨出。

整改情况: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

二、关于“自查质量不高”问题

(一)遵义县枫香镇、三合镇自查报告质量不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县政府对两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高度重视,责令重新清理上报;两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充分检讨前期工作不够重视、精力不够集中的问题,重新自查自纠;两镇镇领导亲临清查工作第一线督促、指导,各站所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基础资料报镇财政所汇总,财政所昼夜工作、加班加点,重新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枫香镇对20××年至20××年在本镇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分年度分类别分子项目进行了阐述,每个项目都有基本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基本摸清了项目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二)汇川区水利局接受省重点检查时工作不负责任、自查自纠报告不详细、汇报不清楚和马虎了事应付检查组的问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政府高度重视省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指导意见,已责成汇川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并及时向省检查组报告。汇川区纪委于9月29日以遵汇纪呈[20××]5号向省检查组报告了对汇川区水利局督促整改情况,《整改报告》明确,一是责令区水利局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按时按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二是由区纪委书记许平主持,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刘红梅和区监察局长余玉会参加,对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胡隆俊实施警示提醒;三是责令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四是限期一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汇报材料并报区涉农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区监察局。汇川区水利局已按时重新报送了自查自纠报告。

(三)市国土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情况数据不准确

问题原因:主要是核对不认真所致。

整改情况:通过对市级下达数据逐笔核对、整改后,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报送了自查情况整改报告(遵市国土资呈[20××]260号);核对后,20××-20××年,中央、省下拨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6142万元(中央10758万元,省15384万元),共计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32个,建设规模2918公倾,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7.4公顷;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

三、关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问题

(一)市交通运输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1100万元

问题原因:20××年6月11日,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100万元,当年6月29日已归还;6月29日借支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当年12月23日归还500万元,12月28日归还500万元;7月31日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借支注册资金1000万元,当年12月28日归还;9月8日,借支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民工工资1000万元,当月23日归还。

整改情况:要以推动经济建设为目标,但不能违规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管理严谨合法;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内控制度。

(二)桐梓县交通运输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问题原因: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政策理解不透所致。

整改情况:桐梓县交通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28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已于20××年6月24日从自筹资金中归还;县交通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24万元上交20××年县级匹配资金,已于20××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中归还;县通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购车及办公用品11万元,已于20××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工作经费中归还。

(三)汇川区虚报蔬菜面积套取财政资金

问题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农牧局在发现问题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着手开展调查。今年8月18日,由区农牧局纪检组长牵头开展调查,经查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20××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要求公司将套取资金交回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8月24日,通过对泗渡镇财政所和区农牧局20××―20××年该公司领取蔬菜种植大户奖励经费进行调查取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20××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确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属实,并提出“责令该公司将套取资金 14.26万元上交区财政,对该公司处以违法所得资金10%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的罚款”的处理建议。省检查组提出后,汇川区纪委、监察局已介入并开展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汇川区针对该问题,提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的整改措施。

(四)绥阳县民政局挤占复退定补经费42.3万元用于开展工作

问题原因:挤占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根据绥阳县监察局、财政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抓紧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绥监发[20××]2号)精神,县民政局20××年9月底从局办公经费中归还了22.3万元,另20万元已于20××年从县财政划拨资金解决。经县监察局实地调查后,实行责任倒查,由县监察局对县民政局会计给予责令纠错的警示诫免处理,时任局长因违纪违法行为已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

四、关于“个别资金未及时兑现”问题

(一)湄潭县信合银行未兑现涉农补贴21.73万元

问题原因: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由县财政局会同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督促各镇乡和信合银行于20××年10月底以前完善法定手续,全部兑现到户。目前,由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农村合作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相关事宜的通知》(湄财办【20××】139号文件),对未补贴资金兑付的相关事宜都作了明确,现正在组织兑付。

(二)习水县永安镇、桑木镇救灾资金未使用

问题原因:自查报告的拟草人员没有认真核对,工作不深入、不仔细,且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造成

整改情况:经习水县监察局、财政局查实,习水县永安镇20××年雪凝灾害资金结余5万元,实际是因20××年3月永安镇受到了风雹灾害,遵义市财政局 20××年9月25日下达习水县永安镇风雹灾害补助资金5万元(遵财农[20××]181号文件),习水县财政局于20××年12月22日以习财农 [20××]11号下达,由乡财股在20××年度决算时追加永安镇预算指标5万元,永安镇财政所预算会计没有对该笔资金进行认真核对,错误列入了雪凝灾害,加之20××年12月份决算时风雹灾已过,所以造成了雪凝灾害结余5万元,现仍在永安镇财政所结算帐户上未使用。永安镇财政所所长、预算会计及镇政府领导以书面形式对此进行了认真深刻的检讨,县监察局对永安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桑木镇结余资金1.1万元的问题,该项资金是20××年度以习财农[20××]3号文件与畜牧灾后资金资金一起下达的,共计资金225万元,其中桑木镇为:(1)原畜牧局下拨资金3万元,全部现金发放给了养殖大户;(2)原农业局下拨资金1.101万元,有0.2万元用于扑杀传染动物补助群众的资金,剩余资金0.901万元,仍未使用,县财政局已下通知将 0.901万元收回县级财政;(3)下拔两杂良种物资1150公斤,价值1.302万元(当时由桑木镇分管领导分到各村,未造花名册);(4)下拔旱育保姆物资465公斤,价值0.3255万元,全部发放。

(三)凤冈县民政局20万元特困户救助金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问题原因: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由于20××--20××年上级下拨的农村特困救助金已足额按标准及时发放给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其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因此县级匹配的20万元资金没有下拨,产生了结余。20××年全县农村低保提点扩面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后,上级取消了农村特困资金专户,为此县民政局将该项资金列入单位基本账户。本次专项资金清理检查中,县民政局已于20××年9月9日将该资金上交到了县财政。县人民政府就该项资金未及时归位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五、关于“部分项目未实施或实施效果较差”问题

(一)绥阳县沼气池建设任务未完成

问题原因:领导重视不够,宣传发动、督促检查不力。

整改情况:由负责全县沼气池建设工作的农业局已着手进行整改,其整改措施主要为,一是把沼气池建设工作摆上更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项目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力度;三是加快完善后续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认真清查,明确规定在20××年12月底前未完成 20××―20××年度沼气池任务80%的镇乡,不得参与全年单项工作考核,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在20××年5月前必须全面完成尾欠任务。

(二)遵义县种草养牛项目效果差

该项目属20××年度扶贫项目,共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经检查,存在部分农户养殖死亡率高、有的已将用于滚动发展的母畜变卖、借出扶贫周转金无法收回,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问题原因:一是缺乏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业务部门无法对养殖户进行监管和制度约束;二是对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得够,没有帮助农民群众牢固树立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等、靠、要思想十分严重;三是种养大户没有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对养殖户的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的力度不够强,导致农户缺乏防治意识,对牛羊易发病的发生束手无策;五是没有一支过硬技术的疫病防治队伍,对牛羊的突发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死亡率偏高;六是扶持的农户大部分经济比较薄弱,部分农户启动资金靠贷款维持,资金投入不足,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特别是母牛和商品牛养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畜牧业市场波动较大,加之投入成本高,生长周期长,回收成本缓慢,部分农户怕越养越亏,在市场稍微平稳时将喂养的牛羊全部出售,所以造成项目效果不很明显。七是财政扶贫周转金回收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点上农户的管理和约束;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帮助农户树立依靠项目走致富道路的信心和决心,重点扶持种养殖大户,真正让大户带动小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技术力量建设,从刚毕业的专业学校中聘请有较强技术的人员充实技术队伍,切实解决最让群众担心的疫病防治问题,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大财政扶贫周转金的清收力度,在原多次书面催款的基础上下达限期还款催款通知书,对催不回来的周转金,采用法律手段,计划于20××年3月31日前全部追回。

(三)市农委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项目没有及时组织实施

问题原因:选址问题未落实。

整改情况:市农委已与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单位进行了磋商,拟在原市农业局种子站拆迁安置地建设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目前正在加快规划手续的办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六、关于“市农委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未到位”问题

问题原因:因机构改革,市农委由原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乡企局、农办合并组建而成,自查报告拟草人员未深入核对造成。

整改情况:原市农业局实施的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20××年已根据市政府分管市长签批意见安排到位。此问题系市农委在汇报时搞错。

七、关于“财务管理薄弱”问题

问题原因:湄潭县茶桑局会计无从业资格证,马山镇财政所管理乱、思路不清晰,存在资料不全、白条报账和现金发放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县茶桑局存在的问题,县茶桑局会计人员正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如考试不合格,则责成县茶桑局更换会计人员;针对马山镇财政所存在的问题,已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专人进行辅导、整改,其中,白条已责令马上镇财政所进行了更换,附件资料已经补齐,同时,马山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近期将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第二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兵团下发的通知精神,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安排,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了我中心就业资金监管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营。现将组织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xx年中心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基本情况如下;职业介绍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均为263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24672人,资金并无结余;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也均为1833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3802人;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均为2196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1970人;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拨付金额为6000000元,基金余额为16000000元,贷款余额为6370000元,享受人数为128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拨付金额为1200000元,使用了其中的1117700元,累计结余82300元,享受人数为536人。年末就业专项资金结余额度小于当年就业专项资金总额度的20%。

我中心根据兵团统一要求,对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全程监管, 对于针对中心,并过中心账户的就业专项资金,制定了合理的分配办法和工作流程,确保了资金分配的公正客观;对于未在中心账户停留的,由财务局直接拨付其他单位的就业专项资金,我们则协助进行初审。

一、健全完善监管制度

中心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内控制约机制、资金支出的报告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补充完善现有资金使用管理的政策规定,规范各种补贴的申请、审核、拨付工作程序。我中心每年要向局领导报告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根据本师实际适当控制公益性岗位的开发,鼓励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调整、完善就业资金的支出使用结构。

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完善舆论监督办法,对各项就业专项的拨付使用情况、相关职业培训(包括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情况,开展定期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员、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管理,规范支出

(一)进一步规范发放、管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

(二)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严格规范就业专项资金支出项目。

(三)加大对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使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规范各项补贴政策的审核认定程序,通过及时录入金保工程信息,审核规范补贴申请流程。

(五)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将《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管理系统中失业人员的信息及时录入金保工程,实现信息的对接和共享。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小额担保贷款存在贷款额度低、微利项目和放贷人群范围窄,以及贷款手续较为繁杂的问题,同时由于银行方面的原因,关于“保证责任余额不超过贷款担保基金的3倍”的规定没有落在实处(实际放贷比例为1:1),建议今后应该提高贷款额度,放宽微利项目和放贷人群范围,简化贷款手续,以及促使银行将1:3的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由于职介补贴的开支范围过窄,导致每年的结余都较大,而中心的工资都是用历年的结余发放的,这造成了一种不平衡,希望能适当拓宽职介补贴的开支范围。

第三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深入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云财教?20xx?222号)、XX县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海教字?20xx?206号),根据文件要求,我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自评工作,将严格按照全面复查、整改落实执行。现把我校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制度建立情况

(一)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打洛中学成立了由校长陈敦文任组长,副校长、总务、报账员为组员的机构管理小组及理财小组,同时也成立了有总务、政教、教务、教师代表参与的经费预算编制小组,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完善财务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同时,为保证财务工作不受其他工作的干扰,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财务办公室,配备了专用电脑、财务软件、保险柜及档案柜。

(二)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1。 为了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我校制定了《打洛镇中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人员职责》、《报账员工作职责》、《学校财产(实物)管理制度》、《打洛镇中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对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及拨款、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学校代收费收入以及教职工水电费收入等收入,做到及时入帐,及时上缴学校财务专户,不私设小金库。

2。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学校完善经费的开支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经费必须经校长审批,报销票据须签上经办人姓名,说明购物或开支用途,并由会计中心审核后才能报销。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不设小金库,所有的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报帐员备用金存放不超过规定限额。

4。财务公开,接受监督。学校的一切开支帐目每季度在校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三)强化人员配备,建立专门账户

我校配备了持有《会计证》的专职会计及兼职出纳各一名。为了能独立核算中央、省、州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专项资金,根据XX县财政局及教育局的要求,于 20xx年3月21日,在中国农业银行打洛支行,开设专门帐户,开户名为"云南省XX县打洛中学",帐号为092501040001428。截止20xx 年6月31日,帐户余额:454,755。45元。

二、会计基础管理工作

学校在会计核算中心的指导下,按规定依法编制年度经费收支计划,报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再上报有关部门。把学校所有预算外收入缴交会计核算中心,并按有关规定请拨使用,凭合法有效的会计原始凭证申请支付款项。学校报账员负责在校行政的指导下编制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计划,统计上报有关财务资料,办理学校收入资金的收取和上缴手续;收集审查学校经费收支原始凭证,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会计核算中心核销或付款;负责支取和保管学校备用金;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和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及预算外收入备查帐;在会计核算中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数据真实,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三、专项资金

(一)资金的到位情况

1。公用经费

20xx年,根据我校在校学生数865人及生均700元的标准,共补助公用经费633,779。00元,已全部拨款到位。

20xx年春季收上级拨入公用经费324,375。00元。 2。生活补助资金

20xx年秋季,共拨入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92,875。00元,其中,贫困家庭寄宿制生活补助资金343,125。00元,人口较少民族生生活补助资金49,750。00元(199人×250元/生〃年)。

20xx年春季,共拨入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43,125。00元,其中,贫困家庭寄宿制生活补助资金343,125。00元。

3。免费教科书

教科书由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后,由省级财政按实际采购资金安排。20xx年春季提供免费教科书853套,其中,七年级274套,八年级319套,九年级260 套;20xx年秋季提供免费教科书865套,其中,七年级295套,八年级264套,九年级306套。20xx年春季提供免费教科书867套,其中,七年级296套,八年级266套,九年级305套;

(二)支出情况

1。公用经费

上年结余公用经费19,859。78元,20xx年共拨入633,779。00元,其中20xx年秋季拨入339,494。

00元,本年累计支出 650,590。35元,其中20xx年秋季支出326,292。10元。20xx年春季拨入324,375。00元。20xx年春季截止6月30日支出 298,613。19元。

2。开支后取得的效益

(1)培训费:学校组织各种培训及教师外出培训共支出培训费24500元,通过培训大大提高教师的管理水平、强化服务意识,为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做出应有的贡献,教师们把培训所学到的知识,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提高专业教学和教育实践能力,在教学岗位上发挥更大更重要的作用。

(2)电费、网络费的支出保证了学校各种活动的正常开展,

(3)支付学业水平考试费、优秀班级教师奖励金等25,156。95元,增加学生和教师学习的积极性。

(4)购买打印机、电脑耗材等办公用品加大了教学效率,由于纸质文档的生成、查询、修改和管理既费工、费时,又容易出错,因此这种办公方式严重影响办公事务处理的效率及质量。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使人的各种办公业务活动逐步由各种设备、各种人机信息系统来协助完成,将人们从大量繁重重复的办公事务中解放出来,许多办公事务实现了电子化和自动化,实现"无纸办公"、"电子办公",从而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办公环境,节省办公费用,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

3。生活补助资金

20xx 年,共拨入学生生活补助资金723,500。00元,实际发放723,500。00元,其中发放贫困家庭寄宿制生活补助资金673,750。00元;发放人口较少民族生生活补助资金49750元(享受布朗族学生199人,生均250元/生。),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全额发放完毕,20xx年春季,共拨入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43,125。00元,实际发放343,125。00元,无扩大享受范围及降低标准现象。

自 20xx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来,我校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贯彻执行,在使用经费时,始终本着量入而出、厉行节约、严把支出关,使学校的经费得到了合理的利用,并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了提高经费收支的透明度,我校还在"财务公开栏"中,进行每半年一次的财务公开工作,将各项经费的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进行详细公示,接受社会及广大教职员工的共同监督。

四、非税收入的管理

20xx 年我校共收取预算外资金59697。09 元,其中利息收入1353。09元、橡胶收入58344。00 元。学校的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收取后,都及时缴存财政专户,需要支出时,再按计划提出申请核拨,严格执行了 "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并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检自查,通过自查我校无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现象,无侵占、截留、隐瞒、转移本单位的收入及本单位管理的资金及公款私存等私设"小金库"现象,也无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1。20xx 年我校共有政府采购项目4项,总计222400元,其中笔记本电脑175000元、一体印刷机36000元、票据管理软件1400,课桌椅10000。在执行政府采购的过程中,我校严格按先申报、订立采购合同、验收合格再付款的程序进行,学校的采购除小额及零星的办公用品外,都通过县财政局采购办进行采购。

2。按规定应实行采购而自行采购的项目无

六、教育收费

自20xx年实施《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的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以来,我校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并于20xx年春季、20xx年春季先后免收学杂费及住校生住宿费,现无政策性收费项目。学校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禁止收费的规定,没有向学生收费。学校没有巧立名目收费。

学生的教辅基训由书店配套提供,学生自愿购买,且在校外进行。广大教师恪守纪律,没有一个任课教师公开或私下向学生兜售、报刊、杂志、模拟试卷、指导与点拨等违禁教辅。学校把杜绝乱收费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不断加大教育、宣传、惩治力度,让广大教师,人人高度重视违禁收费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从而灭绝收费念头,廉洁从教。

七、存在的问题

自 20xx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改革以来,公用经费的投入,加强了学校的软硬件建设,大大改善了教育教学环境;国家对学生助学金的落实到位,使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贫困学生提供了生活补助,进一步减轻了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但由于存在资金拨付到位较晚的问题,造成公用经费使用及学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的滞后,给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第四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接到《关于对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展开对xx年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国家工商总局共拨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丰城市工商局20万元,樟树市工商局20万元,铜鼓县工商局20万元,宜春市工商局机关10万元。

一、各县市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宜春市工商局xx年国家补助的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12315指挥中心的建设和其网络设备的购置,装修面积为70平方米,造价为4万元,购置服务器及电脑的费用为10万元,实际用于建设的资金为14万余元;

2、丰城市工商局xx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工商分局的改建,装修面积为314平方米,实际用于改建的费用为50.11万元,通过上级部门的认定已经达到了二星级分局的标准;

3、樟树市工商局xx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临江工商分局的重建,目前,重建工作正在进行中,已使用了一部分专项资金。

4、铜鼓县工商局xx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的建设,其面积为754.47平方米,实际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建设的资金为64.5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成果和发挥的作用

各县市区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上述各县市区局的办公大楼及时得到改建,办公环境得到改善,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满足正常的办公需求。

三、自查整改

从专项经费的申请,批准,拨付到投入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违规的问题。各县市区局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统筹分配使用,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请况,拨付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将专项建设安排的配套资金纳入每年部门预算安排。

在以后的工作中,各县市区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地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能够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专项补助资金效益。

2、继续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审查制度,跟踪调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是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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