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文档 > 实施方案 > 详情页

扶贫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2022-08-09 23:14:4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扶贫资金审计实施方案》,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扶贫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第一篇:扶贫资金审计报告

贵 州 省 审 计 厅

审 计 报 告

黔审*报〔2011〕**号

被审计单位:**县人民政府

审计项目:2008-2010年度扶贫资金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规定,贵州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于2011年7月11日至8月19日,对**县2008-2010年度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扶贫项目贴息贷款和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审计了**局、**办、农业和扶贫开发局、人事局、水利局、民宗局、科技局、公路管理局、科协和妇联等**个管理和使用扶贫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并延伸审计了*个乡镇,对*个乡镇**个村进行了审计调查。此次审计共走访调查了**个扶贫项目,占总项目**个的**%,审计项目资金***万元,占**县扶贫资金总额***万元的**%。审计工作得到了**县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审计涉及的相关单位对所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贵州省审计厅的责任是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扶贫资金计划安排情况。 2008—2010年度,***市下达**县扶贫资金计划**万元,涉及项目**个。按扶贫资金计划年度分,2008年度**万元,2009年度**万元,2010年度**万元。按资金性质分,财政扶贫资金**万元(含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以工代赈扶贫资金**万元,社会帮扶资金**万元。按资金来源渠道分,中央财政资金**万元,省级配套资金**万元,县级

配套资金**万元,社会帮扶资金**万元。按资金投向分,种植项目**万元,养殖项目**万元,加工项目**万元,基础设施(水、电、路等)项目**万元,公益事业(文教卫等)项目**万元,其他项目**万元。

(二)财政扶贫资金到位及收支情况。

截止2011年6月30日,**县2008-2010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到位**万元(含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已报账支出**万元,其中:2008年**万元,2009年**万元,2010年**万元,2011年1-6月**万元。

(三)以工代赈扶贫资金收支情况。

截止2011年6月30日,**县2008-2010年度以工代赈扶贫资金到位**万元。未到位**万元,为省级配套资金。已报账支出**万元,其中:2008年**万元,2009年**万元,2010年**万元,2011年1-6月**万元。

(四)社会帮扶资金收支情况。

截止2011年6月30日,**县2008-2010年度社会帮扶资金到位**万元,其中:2008年**万元,2009年**万元,2010年**万元。已拨付**万元。

二、审计评价 **县县委、政府围绕《**县新阶段扶贫开发总体规划(2001-2010年)》,谋划布局**县扶贫开发工作。据**县统计部门提供的资料反映,三年来,通过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大力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7年的2040元增加到2010年**元,年均增长**%;全县贫困

人口逐年减少,由2007年的**人,减少到2010年的**人,减少了**人,年均减少**%,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由2007年的**%下降到了**%。扶贫资金在基础设施和种养殖业方面的大力投入,既加快了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又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的发展。在扶贫资金管理方面,通过对2008年扶贫资金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和落实,逐步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先后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查审计工作的通知》、《**县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县项目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等项目监督、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对确保扶贫项目的规范运行和资金的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通过审计发现,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方面,**县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专账管理、封闭运行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对2008-2010年扶贫资金未实行专账核算,个别乡镇存在以拨作支,账外核算的问题;在项目的计划管理和实施工程中,少数项目的报账未提供竣工验收和结算清单等必要资料,而以物资采购发票及建安发票直接列支,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实施地点、虚报支出、违规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和以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虚列项目支出,套取扶贫项目资金**元。 1.**县农村公路管理局虚列农村公路项目支出**元。 2008年9月,**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与**县**建筑有限公司

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由**公司以**元总价包干承建2008年**镇**国道至工业区公路建设项目。截止2011年6月末,农村公路管理局报账列支公路项目款**元,其中:2008年12月支付**公司**元,2009年1月支付**公司**元、支付项目勘测设计费等**元。现场调查发现,该工程实际于2008年前完成。经查证,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支付给**公司的项目工程款**元于2008年12月和2009年1月在扣除发票税金及手续费**元后汇入**工业区管委会**元。至审计日止,工业区管委会无明确的支出与以上资金对应。农村公路管理局将以项目勘测设计费等名义支付的**元扣除税金**元后的**元用于发放职工个人补助。

审计组发现上述问题后,**县监察局及时介入,对汇入**公司的**万元,以及由该公司转入**工业区管委会的**元相关事宜作进一步调查,对农村公路管理局发放给个人的**元已作收缴处理。 2.**乡人民政府实施**村2008年度人饮工程,报账列支工程项目资金*万元。经审计查实,该项目未实施,但已支付*万元工程款。

审计组发现上述问题后,**县监察局及时介入,对**乡人民政府虚列项目支出*万元已作收缴处理。

3.2010年至2011年1月,**县农业局共报账支出2009年篇2:关于对××村新村扶贫建设项目资金审计调查报告的回复

××市××区××乡人民政府

关于对××村、××村新村扶贫建设

项目资金审计调查报告的回复

××区审计局:

我乡收到贵局发来的关于对××区××乡××村、××村新村扶贫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调查报告后,党委政府非常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经办人员,针对《审计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清理,现就调查情况作如下阐述:

一、在清理调查两个村的相关资料中提取了两村新村 扶贫建设工程的各项目工程建设的承包合同,其中××村的项目工程建设合同包括××乡(××村)××路改造工程承包合同、××乡××村扶贫水利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村扶贫规划及资金安排计划表、相关工程量的费用计算清单和竣工决算报告;××村项目建设合同包括××乡××路通村公路改造工程承包合同、××乡××村新村扶贫水利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村新村扶贫规划及资金安排计划表、相关工程量费用计算清单和竣工决算报告。

二、有关问题的说明如下:

一是关于《审计调查报告》中第“三”项里的第“

(三)” 点的说明:××是××村××路工程建设的承包商的指定代理人,××是××村××路工程建设的承包人(以合同为证)。由于两条公路工程建设还未办理竣工决算,工程款未

付清,因此两项工程的承包人就没有在公司开出正式发票,而是以个人借款的条子办理。用现金支付是因为上级资金大部分都是在每年临近春节时才能到位,而我乡的工程款也只能在资金到位后也就是春节前两三天才能发放,因此工程承包人强烈要求我乡以现金形式支付工程款,以期尽快将工钱发放到民工及材料供应商手里。由此就造成了我乡大量的现金支出现象。另公路建设资金都是打捆使用,所以从扶贫资金账上硬调出,作为公路建设资金支出使用。综上所述,从实际出发,我乡并未违规使用工程款。

二是针对《审计调查报告》中第“三”项中的第“

(四)”点说明:关于支付××村公路建设款××元而无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的情况,我乡政府针对××村村民希望新建××村3社通村公路并改建××村2社通村公路的强烈要求,决定将该笔资金以补助的形式给新祠堂村,由该村自行修建。完工后,开具发票在扶贫资金中列支。

三是针对××村支付水利工程人工材料款××万元而无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的情况说明:由于当时××市××区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的项目承包人××,在工程没有完工的情况下就退场了,剩余的山腰蓄水池等水利工程就由××个人接手继续该项工程的建设,另××村3社的通村公路新建工程也由××修建,因此乡政府与之商定两项工程总价××万元,其中公路建设工程补助资金为××万元。完工后开具发

票,在××村扶贫资金中列支,所以就没有合同和验收资料。

因此根据所补充提供的资料及情况说明,我乡认为《审计调查报告》中第“三”项第“

(四)”点不成立,请贵局考虑。

四是针对《审计调查报告》中第“三”项第“

(六)”点情况说明:我乡根据实际,对入户工程补助资金列了不等的金额,在发放时,均发的××元是为了不引起群众的不满,造成不稳定因素。剩余款项乡政府决定在春节前按规定足额补发到农户手中,望贵局不列入审计报告中。

××市××区××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篇3:10-12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都匀市2010--2012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自查报告

根据贵州省扶贫办2013年4月7日办公会议纪要(办[2013]2号)、《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大检查的通知》(黔南扶贫〔2013〕14号)文件的要求和安排,我市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2010--2012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省州批复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一)2010年度 2010年度,州扶贫办、州财政局分别以黔南扶贫【2010】42号、黔南财农【2010】36号,黔南扶贫【2010】124号、黔南财农【2010】193号等文件共批复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20项,项目总投资511.6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442.3万元。其中:种植业项目9项、财政扶贫资金237万元(含产业化扶贫项目6项200万元);培训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71.2万元(含雨露计划项目2项66.2万元);贴息类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98万元;项目管理3项、财政扶贫资金14.1万元,道路建设基础设施项目2项、财政扶贫资金22万元。

项目分别为:在2个乡镇7个贫困村实施的“迷迭香种植”2500亩、“脱毒马铃薯种植”100亩、蔬菜种植1400亩等种植类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37万元;在全市各乡镇实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初级工150人、产业化培训700人,“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农村贫困学生18人、“重点村村支两委干部培训”培训

重点村村支两委干部50人等培训类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71.2万元;实施“迁移并扩大商品蛋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年产10亿粒中药胶囊生产线扩建工程项目贷款、贴息”、“扶贫到户贷款贴息”等贴息类项目3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8万元;实施“扶贫到户贴息贷款运作经费”及“项目管理费”等管理类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14.1万元;实施沙寨乡新蒙村、河阳乡各里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2项,财政扶贫资金22万元。

上级下达我市项目资金442.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2011年4月30日,我市共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及单位442.3万元,占计划资金的100% 。

(二)2011年度 2011年度,州扶贫局、州财政局分别以黔南扶贫【2011】1号、黔南财农【2011】3号,黔南财农【2011】11号、黔南财农

【2011】324号等文件共批复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29项,项目总投资1427.8万元,财政扶贫资金781.5万元,其中:种植业项目17项、财政扶贫资金630万元;养殖业项目1项、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培训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29.4万元;贴息类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91万元;项目管理5项、财政扶贫资金21.1万元。

项目分别为:在我市3个乡镇10个村及都匀开发区2个乡镇4个村实施产业化项目“何首乌种植”3500亩、“桔梗种植”6000亩、猕猴桃种植250亩、高粱种植300亩、鱼腥草种植50亩等17个种植类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30万元;实施林下养鸡8000只养殖类项目1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在全市各乡镇实施“雨露计划”扶贫产业化技能培训500人、“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

助农村贫困学生36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50人等培训类项目3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9.4万元;实施“小额到户贷款贴息补助”、“贷款贴息”贴息类项目3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1万元;实施“小额贷款运作经费”、“两项制度”、“基期调查”及“项目管理费”等管理类项目5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1.1万元。

黔南州财政局、州扶贫局共下达项目资金781.5万元到我市并拨付到财政扶贫资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到2012年5月30日,我市共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及单位资金共计781.5万元,占计划资金的100% 。

(三)2012年度

项目分别为:在我市4个乡镇10个村实施“桔梗种植”5012亩、“红提子种植”1000亩等产业化项目及“桔梗种植”250亩、“桂花种植”80亩等10个种植类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726万元;实施“大鲵养殖小区建设补助”购大鲵幼苗350尾、每尾补助200元及技术

培训150人等养殖业项目1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实施“蛋鸡养殖扶贫项目”、“茶叶种植”、“六万头优质商品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精乌胶囊产业化开发”等4项贷款贴息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9万元;在全市各乡镇实施“雨露计划”扶贫产业化技能培训1000人、“企业招工+培训+就业”三位一体培训650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20人等培训类项目3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4.5万元;实施寨门建设1处、串户路硬化26公里、农家乐接待改造30户、旅游标牌建设1处的“民族风情生态旅游”旅游类项目1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50万元;实施沙寨乡新蒙村道路硬化2250平方米等基础设施建设1项,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实施“省两项制度”、“扶贫对象监测”、“项目管理费”等管理类项目5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6.3万元。 黔南州财政局、州扶贫局共下达项目资金781.5万元到我市并拨付到财政扶贫资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到2012年5月30日,我市共行文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及单位资金共计781.5万元,占计划资金的100% 。

二、项目完成情况

(一)2010年度

共完成:“迷迭香种植”2500亩、“脱毒马铃薯种植”100亩、辣椒种植600亩、黑西红柿种植400亩、西瓜300亩、紫心红薯100亩;完成“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初级工150人、产业化培训700人,“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农村贫困学生18人、“重点村村支两委干部培训”培训重点村村支两委干部50人;实施“迁移并扩大商品蛋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年产10亿粒中药胶囊生产线扩建工程项目贷款贴息”“、扶贫到户贷款贴息”等项

目贴息;完成沙寨乡新蒙村尧花-摆客道路建设2公里、河阳乡各里村村寨道路硬化6660平方米及项目管理各项工作。

(二)2011年度

共完成:“何首乌种植”3500亩、“桔梗种植”6000亩、猕猴桃种植250亩、高粱种植300亩、鱼腥草种植50亩,林下养鸡8000只及核桃种植100亩;实施“雨露计划”扶贫产业化技能培训500人、“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农村贫困学生36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50人;完成了“精乌胶囊产业化开发”、“养鸡蛋禽生产”贴息项目的贴息工作,项目管理各项工作。

(三)2012年度 2012年度项目正在实施中,其中已完成的项目为:“六万头优质商品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等4个贴息项目、“农业产业化技能培训”等3个培训项目及“道路硬化”等个项目。“桔梗种植”等产业化项目已完成项目公示、招投标、土地整理等工作,正在进行播种,项目进度为50%;“红提子种植”项目进度为70%。

三、项目效益情况

(一)2010年度

通过脱毒马铃薯种植100亩、迷迭香中药材种植2500亩及辣椒种植600亩、黑西红柿种植400亩、西瓜种植300亩、紫心红薯种植100亩等种植业项目,使项目区贫困群众人均增加收入1900余元;通过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800人,转移786人,每人每年平均为家庭增收5000余元;“雨露计划”圆梦行动项目共资助我市18名农村贫困学生继续接受高等教育;通过贷款贴息资金40万元整合社会资金800万元的到户贷款贴息项目,为11个乡镇25个村187户农户开展种养殖业提供了发展资金,使群众人篇4: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报告范文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报告范文

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在省站的精心指导和各级党政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等政策法规为宗旨,管好用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为己任,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为目的,从增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的角度出发开展工作,查处了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违规违纪

问题,有效的保障和防止了集体“三资”保本增值和流失浪费,促进了基层民主建设,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好评和有关部门的肯定。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辖区六县一区1529个行政村、9136个合作社共计10665个会计核算单位,止二00八年底已实行会计委托代理的行政村1517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99.2%;实现村级会计电算化的村数143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9.4%。市、县(区)、乡(镇)三级已成立审计机构116个,配备专职审计人员146名,其中:持证人员18名。 一年来,我市上下共抽组118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39个审计组,对全市10565个会计核算单位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财务收支、债权债务以及农村土地征占补偿费、支农惠农补贴等专项资金进行了详细的内审外调工作。审计资金总额106707万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资金434.2万元,追回贪污挪用资金120.9万元。查处追究任期届满和离任村社干部责任38人,收回各类违规违纪资金11.10万元,结算移交离任村社干部经济手续223人(次)。

二、具体工作

(一)财务审计不留死角

二00八年我市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在强化财务混乱村清理整顿的基础上、继续推行“乡镇自查自审、县区就地复审、市站以县区为单位集中送达核审”办法,计划审计1529个行政村10665个会计核算单位,实际审计1529个行政村10665个会计核算单位,累计审计资金60431万元。审计核实全市村社集体固定资产34007.2万元,较上年净增128.72万元;负债总额17506.5万元,较上年减少10021.58万元;所有者权益42942.5万元,较上年净增7418.84万元。查处违纪未违规单位348个会计核算单位,清理出不合理开支730笔183万元,不规范条据123张,金额98万元,未入账资金114笔10.8万元,现金白条顶库131张49万元。对于审计出的问题,工作组进行了及时处理,对一些记账出现的差错进行了纠正;对部分不合理开支进行了账务注销,票据退还有关当事人员不作报销;对一些不规范条据,及时督促有关人员规范手续;对收入没有入账的重新作了入账处理。

(二)专项审计逐年拓展

1、粮食生产直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2008年中央、省财政拨付我市粮食直补资金2522万元、农资综合补贴16513万元,两项合计全市农民人均98.92元。分别为崆峒区451万元、3104万元,泾川县339万元、2561万元,灵台县459万元、2687万元,崇信县125万元、991万元,华亭县175万元、1373万元,庄浪县435万元、2493万元,静宁县538万元、 3304万元。为了补贴公平合理,全市各县区均以2002年核产定税面积和常产为依据,分解到乡、计算到户,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各乡(镇)资金核算中心粮食补贴专户。各乡(镇)信用社给每个农户办理存折,由乡(镇)政府、资金中心、信用社共同监督,在各村社设点集中发放存折,农户凭身份证、印章领取存折,然后再到信用社取款。从审计监督情况看,全部兑现到42.4户农民手中,兑付率100%。

2、退耕还林补贴。从2004年开始,退耕还林补助由粮、款并用改为全部发放现金,补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封闭运行,由所在地信用社采取存折直接发放,由退耕农户直接领取。今年我市拨付2007年农户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3682万元,其中:粮食补助20722万元,现金补助2960万元,全部兑现到29.4户农民手中,兑付率100%,受益农户人均收入191.30元。

3、良种补贴。2008年国家安排我市实施优质专用小麦推广试验示范面积147万亩,亩均补贴标准10元,共计1470万元。其中:崆峒区25万亩、250万元,泾川县250万亩、250万元,灵台县250万亩、250万元,崇信县8万亩、80万元,华亭县9万亩、90万元,庄浪县25万亩、250万元,静宁县30万亩、300万元。经审计,各县区均严格按示范区农户播种面积核发购种卡、农户凭卡在良种专卖点低价购买良种、种子专卖部门再凭卡与财政部门核兑资金规定落实到农户、地块,未发现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4、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2008年国家安排我市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专项400万元,其中:崆峒区60万

元、泾川县60万元、灵台县100万元、华亭县30万元、静宁县150万元。其补贴内容和对象为以农户购买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作业机械为主,兼顾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的作业机械;补贴标准为大型农机具买价的10%——30%。受益农户9.77万户,未发现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二00八年我市“一 事一议”筹资涉及33个乡(镇)586个个行政村72.4万人,筹资总额679.27万元,人均筹资9.40元;筹劳涉及29个乡(镇)554个行政村50万人,筹劳总数191.2万标准工日,劳均

3.8个标准工日,其中收集以资代劳资金589.69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各村级组织都能严格履行农民筹资筹劳项目、数额和事项议事、审批、备案等程序,实行“报审制”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制”,没有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户下达任务和强行以资代劳现象发生。

6、村级财政补助。二00八年全市各乡镇农经站收到各级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2195.4万元,村均1.44万元;村内开支2118.95万元,其中:干部报酬1655万元、办公费用351万元、五保户供养98.5万元、其他支出14.45万元;所有支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但因我市多数村级集体经济欠发展,低收入村及“空壳”村较多、尚有521个行政村正常运转相当困难。

7、征地补偿费。二00八年全市未发生新的农地征占事项,但收回历年补偿费54.44万元,兑付历年应兑付农户土地补偿费1220.76万元、安置补偿费67.59万元;年末集体土地

补偿费账户余额3724.02万元。账务记载清晰、支付手续齐全。

8、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二00八年我们对全市223个任期届满或离任村,414名村社干部进行了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查处违法违纪干部49名、违法违纪4.5万元,追究经济责任38人,建议当党政部门谈话戒勉15人。提出审计建议书1200份,目前已全部采纳。

三、主要做法

1、广泛宣传,统一认识。二00八年我市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采取重点审计、专项审计和全面审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工作方式上,采取分层召开村社干部会、民主理财小组会、村民代表或群众大会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既使农村基层干部消除了思想顾虑,统一了思想认识,全力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又使广大农民群众增强了民主理财意识,积极参与审计工作。

2、严肃审计,依法查处。在具体工作中,每个审计组都能抓住干群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不放,从收支环节入手,按照“坚持两个原则”、“十查十看”和“四个结合”的要求,采取查阅文件资料、审查账据、走访农户的办法,做到了乡、村、社、户“四对口”。对审计中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方法,坚持正面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做到了宽严适度,秉公执法,彻底处理。

3、突出重点,强化教育。村级财务管理主体是村社干部,在审计工作中,我们把财务审计与基层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对查处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除依据有关法规政策进行处理外,重点进行了政策法规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增强了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对班子散、财务乱,存在一定隐患的村班子,建议所在乡镇进行整改,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组织建设,增强了村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4、审计公开,民主监管。推行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理财是强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解决部分村财务不公开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审计组对被审计村近几年的财务收支、公益事业建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审计结果,除采取张榜、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布外,还采取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的形式,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消除了群众疑虑,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从而使农村财务逐步走上依法管理,规范运作的良性轨道。

四、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的方向

虽然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审计工作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审计档案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三是农村审计工作只限于财务审计和对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今后我们将根据农村改革发展需要,从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在继续抓好对财务管理混乱村审计的同时,重点拓展加大对惠农政策落实,扶贫基金、有偿资金等方面的审计,以促进党和政府各项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使涉农资金得到科学、完整、高效的使用。重点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农民负担审计是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重要内容。审计的重点放在“一事一议”筹资是否履行了民主程序,筹资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强行以资代劳

的现象,“一事一议”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有无挪用、侵占的现象。

2、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征、占用补偿费专项审计。农村集体资金中,集体土地补偿费在部分村社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加强对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监管,建立农村土地补偿费专项审计制度。

3、加强农村审计的规范化管理。审计质量是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只有不断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一是进一步规范农村审计工作程序。二是加强农村审计档案管理。三是搞好农村审计结果公开。四是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4、搞好调查研究,不断开拓创新。要树立“防范胜于纠正”的观念,把事后审计与事前、事中审计相结合,实现由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审计的转变。要把审计监督与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监督、农村会计委托代理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要根据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活动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着眼于从源头上制约权利,从管理上提高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率,从完善制约和制度的角度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从而把农村审计的监督职能和服务职能结合起来,实现以监督为主向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的转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审计工作能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为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保驾护航。篇5: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调查报告

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调查报告

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国家瞄准贫困对象,突出重点区域,锁定扶贫开发目标,增加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了攻坚的力度。在“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下,无论是投入的直接帮扶贫困人口的资金规模,还是投入的产业发展或者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发项目数量,都是空前的。资金管理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而涉农的扶贫资金更是焦点中的焦点,上上下下都十分关心。如何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操作,我认为,应在执行好现有政策的前提下,要注重创新,既要规范延伸旧有的好制度、好办法,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陈出新。下面,就我市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现状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谈一些初浅的看法。

一、现状及主要做法

在国省扶贫办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十年来,我市通过积极争取、整合、筹集、财政配套等方式,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6.47805亿元,其中20**年投入 1.86175亿元。主要用于推进全市扶贫攻坚项目实施以及贫困人口的直接帮扶。面对来源广泛、数量庞大的扶贫资金,市委农村部和市扶贫办把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协调市、县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参与,突出强化管理这个关键,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对扶贫资金的来源、流向、审批、报账等各个环节实施了严格监管。既确保了扶贫资金发挥效益,同时也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实现了双赢的结果。

一是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全市各扶贫部门对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项目资金,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

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对扶贫项目的报批执行市、县两级评审制。各区县(市)扶贫办在上报扶贫项目前,会同农业、发改、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一同深入项目点现场考察,共同论证,提出考察论证报告,进行县级自评。市办与财政部门再次进行评审论证,确保扶贫项目资金投向合理。 三是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充分利用各级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扶贫项目申报、立项、审批等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资金公开、建设单位公开、竣工决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对于重点项目,还制作项目建设平面示意图,简明扼要地介绍项目建设规模、责任单位、资金投入额度、资金来源渠道、管理方式和管护措施等。

四是严格执行报账制。严格执行群众参与式管理,由项目村提出资金申请,项目村验收工程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由财政部门统一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对于工程质量

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凭证的,扶贫部门不予审批,财政部门不予报账。

五是严格执行验收考核制。对实施完毕的项目,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绩效考评。所有项目验收合格后,持项目验收单、项目验收报告方可报账。 六是严格执行年度审计制。由扶贫部门会同财政、审计部门,重点检查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采取现场察看实施项目是否按方案实施完毕、到财政部门察看项目资金是否按要求拨付到位等工作方式,加大资金审计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对扶贫资金实行了相对严格的管理,但是因为扶贫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牵涉的部门和扶贫对象多,资金的规模大小也不一,执行的主体也各有不同,所以,难免在使用和管理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管理上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多、涉及部门广,由于条块分割等原因,难以实行有效地统一管理。分配使用权力多集中于职能部门,在资金的安排、审批等环节,还有一定的随意性,存在不太规范的地方。

二是监管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传统的监管模式下,部门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缺乏沟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专项检查往往是事后督查,很难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链条长、环节多、专业性强,对扶贫资金账目的审查耗费时间长、效率较低,监管范围有限,监管深度不够。同时,由于基层监督力量不足,使扶贫资金的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是责任落实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主管部门是扶贫资金管理的主体、监督的主体,由于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等因素,个别单位往往重资金争取,轻资金管理;重资金分配权力,轻资金监管责任;分配资金时“插手”,监管资金时“甩手”。对资金项目如何安全运行,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

四是执行过程中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个别涉农职能部门在资金拨付过程中,因为一些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存在延期拨付、人情拨付、吃请回扣等不正之风。个别乡(镇)、村对各类补助补贴类资金的发放,未能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对发放对象、补贴人数、补贴金额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工作缺乏透明度。

三、对策及建议

1、创新机制,建立规范健全的资金管理体系。要按照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和封闭运行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每笔资金从进户到划拨、从使用到监督、从验收到报账,都有据可查。另外,在继续坚持扶贫项目招标制和公示制的基础上。一是推行合同制。对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合同签约,明确项目责任人、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补助标准、项目管理、验收和奖罚办法等,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管项目、建项目、验项目。二是加强整合。针对原来扶贫资

金存在部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职责不清,扶贫资金“效益递减”的实际,要以县为单位,以贫困村为主战场,集中优势打歼灭战。要在区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资金整合。今后对扶贫专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要按照各投其资、各计其功的原则,在扶贫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由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统筹管理扶贫资金,把扶贫资金与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整合,以村或者以片为平台,实行统筹安排、综合调度、捆绑使用、集中投放,最大限度的覆盖贫困农户。三是积极创新。为彻底改变目前项目规划早、申报慢、资金下达迟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网上申报、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每年年底前完成下年项目规划、申报,翌年前半年完成资金计划下达,确保项目早启动,早实施,贫困农户早受益。

2、规范操作,建立科学严密的项目运行体系。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库储备和申报、审批制度。对扶贫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凡是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可审批审报,对已经确定的扶贫项目不能随意变更,如确需调整,必须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每个项目的申报必须有项目内容和辐射带动贫困户作为申报、审批的依据。二是要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研究制定不同的项目运行程序。分别从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账目处理和归档立卷五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三是根据不同项目,研究制定严密的检查验收程序。实现县建档、乡建簿、村建册、户建卡的规范化一条龙管理。

3、部门联动,建立高效合理的监管体系。首先,要坚持扶贫项目及资金集体审查。在将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的同时,坚持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协调各相关部门,强化各自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资金划拨、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并对扶贫资金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跟踪检查、逐项审计,杜绝资金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其次,要优化监管模式。采用系统化、网络化的监管模式,实现关口前移,使监督重点由事后督查向全过程监督转变,使资金监管贯穿于管理、审批、分配、拨付全过程。要编制涉农资金审批流程图,涉农资金审核、分配、拨付、使用各个环节实行流程化管理。要依托网络平台,建立由涉农资金电子网络“监管系统”和“公示系统”组成的电子网络监管体系。通过“监管系统”内网,对涉农资金进行全程监督、动态监管和实时监控。依托涉农资金监管公示网站,将涉农直补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行“一卡(折)通”兑付,避免涉农资金在层层流转中被克扣、挪用等。第三,要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由纪检部门、扶贫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信访部门、检察院等机构组成联系会议,共同参与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实现信息共享,步调一致。

4、严明职责,建立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保障体系。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事前”有人抓。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农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以及工作机制。要明确分工,从整体上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领导。特别是每笔扶贫资金拨付或者每个扶贫项目开始操作之前,都要明确专人负责,且要一“跟”到底。二是要强化检查预防,确保“事中”有人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扶贫资金或项目在运作过程中,能够安全、合规、有效使用。三是要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事后”有人问。资金或项目实施完之后,监管部门都要及时跟进。对扶贫资金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职、监督不到位、发现问题查处不力等行为,严格予以问责处理,提高制度的刚性约束。

第二篇: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审计程序组织实施审计、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1、审前准备阶段

接受委托,组建审前调查小组,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和初步核实。编制审前调查记录或撰写审前调查报告。

调查期间收集有针对性的、由有关行政部门颁发且与被审计项目内部控制管理情况有关的法律及行政法规。

2、审计实施阶段

实施前先对审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准备)。

召开有被审计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其主要部门负责人参加审计进点会议,主要有三个议程: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介绍项目情况,项目组负责人介绍审计目的、程序、内容、方式,就审计配合问题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具体要求或作出具体安排。

审计人员采用规定的方式、方法并结合财务审计项目的特点收集审计证据并形成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过程中遇到疑难和重大问题时可追溯或延伸至有关。

3、审计报告阶段

审计工作完成后,及时撰写项目组的审计报告,并履行本公司三级复核程序。 项目组及时报送项目组的审计报告及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配合主审所的工作。

4、总结、归档阶段

及时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基础资料、核对取证记录,形成完整的审计资料。对审计数据、资料进行信息化处理,形成必要的电子文档。撰写工作总结,登记归档。

二、审计实施原则

1、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参与审计工作。

2、一旦中标,一切以完成审计任务为重,不以收费多少作为完成业务工作质量的标准;

3、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在保证业务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4、如果委托审计的项目要求超出了本事务所执业人员的力量和专业胜任能力,应实事求是向委托单位表达无法接受委托;在实际审计工作中,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不适应或不胜任所委托的审计工作,要及时调换或加强力量,决不做力所不能及的工作。

三、具体审计实施细则

1、与委托单位先进行沟通,弄清楚委托单位的审计要求;

2、对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所有参与人员均应明确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及审计标准;

3、审计项目负责人制定审计计划并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委托单位对审计项目的审计目的和要求;

4、与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及管理层进行座谈,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进行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5、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实地和外部环境的了解和考察,走访相关人员,从中获取对审计有用的信息;

6、按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实质性审计测试;

7、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随时与委托单位联系和沟通,在此基础上按委托单位的规范完成审计工作底稿;

8、向委托单位提供统一出具审计报告所要求的审计资料。

四、审计内容 1.资金来源审计:

(1).审查资金筹集依据是否合规合法,看征收主体、客体是否合规合法;资金征收单位是否按筹集目的、要求做到及时足额筹集,有无欠收、多收的问题。

(2).审查专项资金筹集到位率,看有无地方应筹集、应配套的资金没有及时筹集配套到位,以及虚假筹集、虚假配套的问题。

(3).审查项目中报立项的真实性,看是否存在虚假概算、虚假立项,相同项目重复立项的问题,有无随意、盲目申报立项、选项不当的问题。

(4).审查项目概预算的经济合理性。看预算编制是否体现、可行和节约的原则,是否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涉及工程建设的还应审查工程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是否合规、正确。

2.资金分配使用审计

(1).通过对某地区、某部门在一个周期内分配使用专项资金取得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分析,看资金的分配和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向重点项目倾斜。

(2).审查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到用款单位或项目,项目资格有无实际到位,有无影响到项目工程进度。在资金下拨过程中,财政部门是否按照预算、用款计划和项目进度将资金及时拨付到用款单位;主管部门在分配拨付环节有无截留、占压资金以及擅自计提或擅自提高标准收取项目前期费用、咨询费和管理费等各项问题。

(3).审查有关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批准的项目和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有无擅自改变投向、将生产性资金用于非生产性项目的问题;有无虚列支出、违规转移资金、挤占挪用以及贪污私分等问题,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4).检查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一是从账证及票据等原始凭证入手,检查使用程序是否合规,各项支出有无严密的审批手续;票据是否合法,资金投放是否符合政策,支出内容是否真实,用途是否符合要求。二是使用过程是否体现合理、节约原则。检查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是否按期编制计划和办理申请报告。三是专项资金是否按照项目进度使用,有无因付款不及时而影响项目实施、错过最佳工期的情况,工程资金结算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或审核手续。四是重视和加强对财政报表核算的审计。

(5).审查资金使用是否按政策规定执行,有无违反规定擅自将无偿资金转为有偿使用,扩大有偿资金范围;有无违反规定收取或提高标准收取资金占用费问题,评价专项资金政策执行的合规性。

3.资金管理审计

(1).审查专项资金各项内控是否建立健全,对资金的管理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及时有效,有无因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造成专项资金的损失浪费,或因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落后导致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2).审查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内部机构设臵是否科学合理,传递是否及时,工作运转是否畅通、高效。

(3).审查工程项目是否按照四制管理的要求实施,即是否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专项资金的投资效益。

4.资金使用效果审计

(1).审查项目建设是否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看有无项目闲臵、工程停工下马、工程质量低劣、项目失败、效益低下,以及损失浪费的问题。

(2).审查项目是否按计划要求时间完成,比较实际完成工作量占计划工作量的比重,看是否达到了设计规模,有无因工程进度迟缓、工程质量差等造成项目未完工、未投产运行就成为废弃项目的问题。 (3).审查项目是否进行了竣工决算验收,项目的实际投资于预算之间的差额,有无擅自扩大项目规模或缩小项目规模,造成项目投产后经济效益低下。

五、对参与审计人员的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独立执行过多项审计业务,具有较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对于较大的审计项目,须配备两名以上注册会计师;

2、所有参与审计的人员要严格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执行审计业务相关人员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主动实行回避;

3、所有参与审计业务的人员除业务素质的要求外,均应正直、诚实并能独立完成项目负责人交给的任务。

六、具体实施审计业务中应关注的问题

1、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贯穿整个审计过程,如因审计中的重大问题与委托单位产生看法分歧,沟通的原则以审计准则为准;

2、一切审计结论均应以证据为准,在获取审计证据中,坚持外部证据重于内部证据,书面证据重于口头证据,实物证据重于询问证据,外部环境和相关行业平均水平与被审计单位实际水平比较有差异的证据则要加以特别关注;

3、按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审计中要有重点,有步骤,抓大放小,把握审计中的重要性原则;

4、在实质性测试工作中,所有实物资产,只要有可能,均应适度实施盘点程序,对应确认产权归属的,均应取得产权依据;所有往来账目,应尽可能实施询证程序;对累计折旧、应缴税费、无形资产的形成和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的形成和摊销、财务费用中利息的计提等,均应进行测试;

5、特别关注关联方交易,会计估计,持续经营和期后事项;

6、所有审计结论,均要作出明确界定,不能含糊和产生歧义;

7、坚持实事求是,决不迁就被审计单位的不合理要求,该出具否定意见的不能出具保留意见,该出具保留意见的决不以强调说明意见来替代。

第三篇:专项资金监管实施方案

专项资金监管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办事处在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了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建立科学的项目立项程序。根据上级的要求,严格立项程序、立项条件。由农业业务部门严格把关上报的项目单位和项目建设的内容,经财政和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实地勘察后,对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才具文联合上报,要求立项和给予资金补助。

二、健全审批和支付管理制度。对上级下达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资金预算文件要求、通过规范的审批程序后拨付。较大的支农资金项目,区财政会同农业部门实地察看后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还切实加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对建设安装工程、大宗物资、材料和设备等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支出,严格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基本实现“一本通”支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给农民。

三、健全各级报账制管理。对农业综合开发、扶贫、造福工程等支农项目,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制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报账职责并实行专账核算。同时严格审核各种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报账或拨付资金。并按规定完整保存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资料,确保相关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完整。

四、实行资金动态监管。建立大额资金支付动态跟踪制度,协同农业部门加强对大额支农专项资金使用跟踪、监控,并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及时对重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检查,先后组织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特大防汛抗旱、财政扶贫等专项资金开展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牵头成立由纪检、农业、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惠民政策督查工作协调小组,采取接受群众举报、进村入户走访群众等方式组织开展惠农资金专项重点检查工作,逐项进行核实。

五、创新支农资金管理机制。积极整合财政资金支持农村重点项目建设,采取专人、专户、专账管理。同时改进监管方式,由原来的重资金使用、轻项目建设监管向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并重转变,实现对支农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坚持项目公开、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审计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篇: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方案一: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县“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监督管理,保障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和《彭泽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暂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对象

20xx—20xx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和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其中20xx年省级点68个,列入本次审计33个,20xx年省级点69个,列入本次审计34个。

二、审计时间

全县在完成专项治理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后,应转入第三阶段的专项审计,时间为20天,从20xx年4月21—5月10日结束。

三、审计内容

1、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筹资是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

2、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筹资是否有擅自提高标准,超标准筹资行为。

3、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是否有弄虚作假、截留、隐瞒、挪用、虚列开支,决算不实等问题。

4、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是否违反规定,乱支乱花,铺张浪费,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现象。

四、审计程序

1、成立审计组。应提前6天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新农村建设点审计对象以3月30日专题会议确定的为准,如需调整审计对象须提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审计结果征求被审单位意见;

3、写出审计报告,呈报主管领导审定;

4、下达《审计结论》、《审计意见书》;

5、整理审计资料并归档保存。

五、审计步骤

1、进驻被审计单位,走访群众,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了解议事筹资建设项目;

2、查阅筹资筹劳相关资料和文件(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书等);

3、实地察看筹资筹劳项目建设情况;

4、核查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以及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并做好审计工作底稿记录,必要时,找有关当事人取证;

5、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小组开会讨论,进行处理、定性。

六、工作要求

搞好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专项审计,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它即是政策规定,又是农民所盼,是规范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效办法;是保护和激发农民筹资筹劳积极性的治本之策。各乡(区场)镇农技综合站,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迅速成立审计小组,站长为审计负责人,经管员以及懂审计业务人员为成员,把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专项审计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升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方案二:危房改造资金专项审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审行〔20xx〕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审计检查目标

摸清我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揭示省和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在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纠正专项资金运行、资金核算和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揭露损失浪费行为,评价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效果,分析问题成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专项审计检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专项审计检查范围:省、市、县级教育、财政、发改委等部门提供的20xx年至20xx年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及管理情况。

本次专项审计的对象:市、县(区)危房改造办公室及其管理的危改资金专户,并抽审项目学校。市、县(区)对项目学校抽审数不低于项目数量的30%,重点是项目数量较大、建校地点偏远、有群众举报的危改项目。抽查项目由审计检查组随机确定。

三、审计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危改工程立项及项目调整情况

1.检查d级危改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危改项目是否有房管部门的d级危房鉴定书,是否符合省定范围和省定项目;有无虚报危改项目或危房面积,有无将不属于危改项目范围的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幼儿园及废弃不用的校舍,列入危房改造项目。

2.检查危改项目学校的选址是否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统一规划;是否存在学校规模小、学生少及项目建设面积过大,教学资源浪费现象。

3.检查危改项目调整是否经中央、省危改办批准,有无擅自更改、调整已批复危改项目和工程建设计划行为,工程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建设计划有无严重的移项和“两张皮”现象。

(二)危改工程专户设置及专项资金配套、管理情况

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中央工程专款(含财政专项资金和国债专项资金);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用于危房改造的资金;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省级及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工程的其他资金;其他渠道用于工程的资金(农村集资、社会捐赠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重点检查市、县(区)对于中央和省安排的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是否按省级专款规定比例(3:2)配套;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xx〕849号)第六条“中央工程专款和省级配套资金以及其他用于工程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重点检查各县(区)财政部门有无设立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专户,危改资金是否通过专户下拨,是否存在危改资金与其他经费账户混用情况;对下拨的中央和省补助的危改资金,市级是否在3个工作日内划拨到县(区)级财政危改资金专户;是否坚持危改资金集中在县(区)级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三)危改工程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1.检查各县(区)危改专项资金安排是否合理,有无违背国家“集中投入,建一所成一所”的要求,项目资金安排过于分散,随意性较大,“撒胡椒面”,造成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及损失浪费情况;有无因拨款不及时、资金安排分散、配套资金不落实等原因造成“半拉子”工程现象。

2.检查是否建立了严格的资金拨付申报和审批制度,对省批复的项目是否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各县(区)有无截留、滞留危改资金行为及因拨款不及时耽误工程完工情况。

3.检查危改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资金集中在县(区)管理的,有无将危改资金不直接拨付工程施工单位或供货商,而违规直接下拨至乡镇及项目学校。

(四)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情况

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资金重点用于补助教育部门举办的县级及县以下教育阶段的农村中小学及相应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审计的重点:

1.检查中央和省补助的专项资金是否全部用于危改工程土建项目,有无用于偿还债务,有无平调、挪用、挤占危改资金现象;检查有无设置账外账、“小金库”及贪污、私分危改资金行为。

2.检查危改工程资金列报范围和票据使用是否合规,从原始票据入手,查看与施工单位协议及决算中有无将项目学校的房屋安全鉴定费用、桌椅等教学器材、教师宿舍建设或装修费用、危改办的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与工程项目无关的费用列入工程费用;有无票据使用不合规,白条大额现金支付危改专项资金现象。

3.检查危改专项资金专户存储的利息所得,是否由同级财政部门商教育部门专项安排用于补充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有无挤占、挪用行为。

4.检查已竣工项目学校固定资产产权是否明晰,有无资产不入账、产权转移及校舍被占用现象。 5.检查工程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虚报造价、高报低造等行为。

6.检查项目学校危改工程负债情况,是否存在虚假负债及因项目学校负债太重,影响学生正常上课情况。

(五)危改工程项目实施及工程建设情况

检查危改工程项目实施(主要是第二期危改项目)是否坚持以县为主“五统一”原则,即县

推荐专题: 扶贫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