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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范文

2022-07-05 00: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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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养目的

1.1 根据公司确立的“五个一”目标,通过建立和完善人才梯队培养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合理开发和挖掘各层次人才的潜质,以促进A服务业优秀人才的培养与储备,为公司新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资源保障,实现:

1.1.1 人才无断层:要保有一到二名的合适人选,当某个关键职位由于前任提升、退休或辞职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可接替这个职位。

1.1.2 工作顺利交接:要保证连续性较强及较重要的工作,当承担工作任务的人员突然离开岗位时,后继的人选在短时间内能顺利交接工作。

1.1.3 形成人才磁场:要保障良性的人才培养机制,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吸引各类贤才的加盟,达到人才“蓄水池”的作用。

2 、培养原则

2.1 领导问责培养原则。各级单位及部门负责人对人才培养工作负直接责任,人才培养的成效应纳入考核范畴。

2.2 滚动进出培养原则。不论资排辈,实行“赛马制”滚动培养,每年根据实际工作表现调整人才梯队,选择优秀人才纳入人才库中,对实际工作中表现一般的人员淘汰出人才梯队。

2.3 个性化综合性原则。坚持专业培养与综合培养同步进行,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方向,设计针对性的发展通道和培养方法。

3、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A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

4、管理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建立“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人才培养体系,具体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认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5、甄选方法

5.3.1 职业操守、知识技能、工作资历等基本条件通过个人材料,结合日常工作观察情况进行分析。

5.3.2 关键能力资质通过调查表、访谈等形式进行分析,条件具备的可借助专业机构的测评软件进行测评。

5.4 甄选程序

5.4.1公司关键岗位的数量可按公司当前职位总数的30%之内进行评定,每个关键岗位至少要选定1~2名后备人员。如果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殊岗位,可考虑外部招聘。

5.4.2 后备人才由各单位根据公司制定的甄选原则及条件进行筛选确定,并报A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5.4.3 确定的关键岗位一般应公开,但关键岗位后备人选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可在单位内部公开,也可只在单位领导班子范围内公开。

6、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库

6.1 目的作用。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审核各单位根据甄选条件确定的后备人才,创建关键岗位后备人才库,完善后备人才档案,以促进信息查询、跟踪培养、管理评估、选拔与调动等管理。

6.2 梯队层级。根据同一关键岗位对人才培养的先后顺序,按照各单位的综合评价划分一级梯队和二级梯队,一级梯队人才为优先发展级,二级次之。

6.3 梯队晋升。当关键岗位出现人员缺位时,优先考虑从一级梯队人才中选拔合适人员,同时从二级梯队人才中选拔合适人员补充到一级后备人才;当二级梯队人才空缺时,则相应从公司选拔优秀者补充空缺。

6.4 晋升条件。关键岗位空缺时,应优先从后备人员中聘任,后备梯队人员一般应在经过1年以上培养后才能晋升上一级管理岗位(特聘人员除外)。

7、培养使用方式

主要通过挂职锻炼、岗位交流、双向选聘、工作优化、导师制等方式循环培养,合理地挖掘、开发各层次人才,以便建立公司的人才梯队,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支持。

新员工试用(见习)期的培养管理,按照《新员工入职指导管理办法》执行。

7.1 挂职锻炼

7.1.1 挂职对象。主要针对中高级专业技术型人员开展“T”形培训,让他们在熟悉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同时,纵向或横向增强对其他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认识和了解,以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拓展业务工作能力。

7.1.2 挂职周期。由派出单位与挂职单位协商确定,原则上按全日制3~6个月为一个周期,或按每月挂职工作时间不低于15天。

7.1.3人事管理。

(1)挂职职位一般跨单位或部门安排,以部门副职或助理职位为主,以学习、调研、议政等形式参与兼职部门工作,在业务上接受挂职部门领导的管理,并接受所在挂职部门负责人的考核,考核结果应反馈给派出部门。

(2)挂职人员人事关系仍然隶属于派出单位,享受挂职前的薪酬待遇。

7.1.4 审批流程。

(1)跨单位挂职锻炼的,由拟派出单位提出议案(明确挂职人员、培养目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要求等),提交A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协调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的挂职工作;

(2)跨部门挂职锻炼的,由拟派出部门或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议案,并报单位负责人批准。

(3)挂职申请批准后,统一由负责审核的人力资源部门签发派遣通知函,以书面的形式明确挂职人员的岗位职务、职责权限和工作安排等事项,正式通知接收单位或部门。

(4)接收单位(或部门)应当为挂职人员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且负责安排好挂职人员的工作。

7.2 岗位交流

7.2.1 交流对象。主要针对具有培养潜质的中高级专业管理骨干,通过单位(部门)之间双向或单向交流方式,让交流人员熟悉多种业务,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培养具备多种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同时,推动A公司范围内人才的良性流动,进一步优化专业管理人才队伍结构。

7.2.2 交流周期。原则上为6个月~1年或以完成一定任务为限,具体交流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2.3人事管理。

(1)岗位交流以跨部门为主,一般参照同级别职位交流,由接收部门聘任上岗,直接参与部门的具体工作,并按新聘任岗位考核,发放薪酬待遇。

(2)由子公司提出议案,经A公司同意后跨单位交流的,人事关系一般隶属于派出单位,薪酬待遇也在派出单位发放。

(3)由A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安排的岗位交流,人事关系一般转移到新聘任单位,并按新聘任岗位相应的标准发放薪酬待遇。

7.2.4 审批流程。

(1)单位内部交流:由各单位自行调配――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跨单位交流:由各单位提出议案――A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财务、组织人事、监察、审计等岗位人员交流还应征询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3)岗位交流申请批准后,统一由负责审核备案的人力资源部门签发派遣通知函,以书面的形式明确交流人员的岗位职务、职责权限和工作安排等事项,正式通知接收单位。

7.3 双向选聘

7.3.1 选聘对象。业务拓展难以获取的特殊专业人才或急需人才,一般根据工作对象专业工作特长,结合本人的意愿在A内部进行优化配置,由单位与个人双向选择后聘用,以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作用,促进A公司人才资源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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