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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2022-07-05 0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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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根据《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我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的,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带动、全民动员、社会参与、集中整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力量,用一年的时间,对全乡各村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使全乡面貌显著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工程,消除乡政府所在地以及彭镇公路两侧、沟圈街道、居民点和杨坪生态移民安置区的“脏、乱、差”现象,使全乡环境卫生干净、无乱设摊点、无违章搭建、无占道经营、无沿街堆放、无乱涂写、乱张贴、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停乱放,使乡村环境卫生向更具标准化、长效性方向转变,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三、工作任务及工作措施

1、整治彭镇公路及主要村组道路两侧卫生环境。负责乡街道道路两侧及小巷卫生死角垃圾,对垃圾定点收集处理,及时清运,日产日清,达到“四净”(路面净、边角净、人行道净、树坑净);“四无”(无垃圾堆放、无果皮废纸)。

2、乡直各单位。学校、卫生院、供电所、水管所等单位要对责任区或卫生死角垃圾清理彻底,按照要求抓好本区域及单位内的环境卫生。

3、各村委会。负责村内生活垃圾的定点集中和清运工作,负责监督村内建筑户将建筑垃圾拉运倾倒到指定地点,负责村内主要巷道,公共场所和村组道路、田间主要路面卫生的监督管理。

4、施工现场整治。加强对街道、杨坪等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定期跟踪检查评比,达到建筑工地围栏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送车辆无扬尘撒漏现象,工地生活区管理规范,环境整洁美观。

对河湾砂矿开采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凿开河卫生治理。近期目标:乡政府与村、矿协调,筹集资金,组织人员机械,对河道内及两旁垃圾进行清理。与临街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商铺签定环境卫生目标责任书,并制定自己门前屋后环境卫生承诺卡,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检查。

四、时间步骤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1.5.15-2011.6.15)。全乡集中开展一次农村环境大清扫活动,重点区域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粪便、田间地头废旧薄膜等污染物,整治污水乱泼乱倒乱排现象。已建设垃圾填埋场得区域,将生活垃圾集中填埋;尚未建设垃圾填埋场的区域,要选择零时填埋场填埋。

(二)检查验收阶段(2011.6.20日前)。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在全乡进行通报。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的对各村及乡直各单位环境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结果监督结果将上报县级有关部门共,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农村环境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农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区域,是改善民生的主战场,农村环境改善情况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各村、乡直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改善农村环境重要性的认识,把改善农村环境摆在重要日程上,加强对农村环境管理工作的领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环保宣传,引导农民群众改变生活陋习,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建立农村环境管理责任制。各村、乡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环保的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环境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确保农村环境有人抓,污染有人管。

(三)加强督察检查。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辖区环境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管理责任,不断推进农村环境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乡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农村环境管理工作。对各村、乡直各单位环境综合整治达不到环境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和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 月 日以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对联管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现状深入调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成立组织机构,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同时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0年 月 日—2010年 月 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清理辖区及道路两侧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彻底整治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环境,全面完成各项绿化美化任务,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基本实现综合整治目标,使全县城乡环境面貌有明显改观。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0年 月 日—2010年 月 日):巩固前二阶段成果,针对目标和任务逐项查漏补缺,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并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 月 日—2010年9月10日):县委、政府成立考核组,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做好迎接区、市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五、具体要求

(一)全民动员,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综合整治城乡环境是喜迎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乡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委、政府对此做了专门安排,县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中来,统一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实践中来,树立全局观念,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全身心地投入到综合整治各项活动中,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各级各部门都要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县委宣传部、有线电视台等宣传媒体从4月3日开始,要开辟专栏,每天通报进度,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情况,为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力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动员各方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财政部门要在资金安排上予以支持。要制定更加切合实际的实施细则,明确具体办结时限,倒排工期,一条街一条街、一个点一个点拉网式推进,确保工作不留任何死角。城乡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实行每天报进度、一周一通报制度,指出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县委、政府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综合考核。

(三)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任务繁重,涉及面广,需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机构组织实施,更需要各部门的协同作战。县委、政府专门成立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另发),并设立具体办事机构,组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县委、政府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现场会,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巩固提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改善民生、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以这项活动为契机,对整治成果进一步巩固提高,长抓不懈,通过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遏制滋生环境脏、乱、差的根源,从而达到建设一个山川秀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彭阳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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