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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容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主街主路、重点街区、出入市口为突破口,以环境卫生、容貌秩序整治为重点,通过城区建筑治“违”、环境卫生治“脏”、容貌秩序治“乱”,对市容市貌、环卫保洁、工地管理、渣土治理等进行集中整治,努力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同时,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城市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
1、加强清扫保洁。认真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强化门前三包管理,推进垃圾定时收集,提升清扫保洁质量。开展“洗路降尘”行动,主街主路坚持每天洒水3次以上,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增加洒水、冲洗次数,减少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街道;
(2)交通局负责国道。
2、清理积存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小街巷、城乡结合部、出入市口、居住区、城中村、集贸市场、灌渠、国道进行专项整治,清理积存垃圾、渣土。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内;
(2)交通局负责定魏线
(3)工商局负责新市场、综合市场等商贸市场;
(4)水务局负责渠护坡及河道两侧、河道;
(5)街道办负责城区居民区;
(6)镇负责城、城乡结合部道路
(7)307国道沿线乡镇区负责辖区内
(8)经济开发区负责园区内道路。
3、强化煤灰和城市“三废”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煤渣、煤灰等物料存放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围挡、覆盖措施,及时查处废气、废水等乱排、乱放、乱倒等违法排污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整治市容秩序
1、治理占道经营。对城区街道实行分类管理,在非严管街道设置固定摊位和便民市场,在指定范围和时间从事临时性的便民经营活动。清除城区主要街道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棚亭和市场,杜绝出现市场外溢和环境脏乱现象。全面取缔市区内露天烧烤。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清理城区道路占道摊点,重点解决北马街市场、胜利路西段、人民医院门前、胜利路与东城街交叉口、市府路与昌盛街交叉口、工业路中段等;
(2)工商局负责综合市场、新市场、新华街;
(3)交通局负责汽车站、307国道收费站周边。
2、规范户外广告牌匾。依法拆除未经审批、破旧损坏等不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实施牌匾升级改造,清理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及公共设施上粘贴的非法小广告,做好沿街两侧的各类玻璃幕墙、门店橱窗、广告牌匾的清洗和保洁工作,杜绝临时宣传条幅、私设广告及乱贴乱画现象,净化、美化城市环境。
责任单位:城管局
3、整治火车站广场周边环境。拆除乱搭乱建棚亭和影响观瞻的构筑物;对广场进行改造提升,重新铺设地面砖并进行绿化;对车站候车室外墙立面及周边墙体粉刷美化;在广场建设一座公厕,设置停车位。
责任单位:城管局
4、拆除违章建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主要街道未批先建、超规违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并依法予以拆除。
(1)城区道路两侧控制区
牵头单位:规划局配合单位:住建局、城管局、国土局、镇
(2)居民区
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规划局、城管局、街道办
(3)城区管辖内街道棚亭、摊点,重点是通安街与育才路交叉口摊点、胜利路中段路南占道棚亭、育才路东刘村段棚亭
牵头单位:城管局配合单位:工商局、镇
(4)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外,重点是清理北马街洗车棚
牵头单位:镇配合单位:城管局、工商局
(三)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设施,依法对机动车随意掉头、乱停乱靠、乱闯红灯以及大型货车、重载车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利用闲置场地、空置场所建设停车场,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道路施划停车泊位,规定使用时间和车型,规范市区停车管理,解决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责任单位:
1、规划局负责,城管局、公安局配合,制定全市停车规划和道路停车场设置规划;
2、公安局负责市区道路停车场设置审批和违法停车处罚工作;
3、城管局负责公共停车场设置完成后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开展工地和建筑渣土整治
1、治理工地扬尘。加大建筑工地源头控制力度,督查施工单位落实出入口硬化、工地围挡、施工降尘、物料苫盖、运输车辆清洗、建筑工地废水排放管理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整治施工噪音污染、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环境等问题。
责任单位:住建局
2、规范渣土运输。合理设置渣土倾倒点,指导督促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按要求倾倒建筑渣土,疏堵渣土有序排放。加强对运输建筑渣土和其他流散体车辆的监管,保证密闭运输,未采取密闭措施的一律不允许进入市区。依法严厉查处超限超载、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行为。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设置渣土倾倒点,规范运输行为;
(2)公安局负责查处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行为;
(3)交通局负责查处超限超载行为。
(五)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
1、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建立市、镇、村三级管理体制。镇政府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不少于15人的专职队伍,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外的容貌秩序(包括摆摊设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绿化等)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同时,在建成区内的所有城中村设立固定的垃圾箱点,成立清扫保洁队伍,按照城市街道
清扫保洁标准进行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镇
2、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年内,完成数字化城管建设,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动态化,做到及时发现、处理与解决城市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政府办、财政局、城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区及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序有力、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考核验收。市县城办、市容管理考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市城区环境容貌考评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城市管理各责任单位的督导考评。对日常检查考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
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保证整治效果。
(三)营造浓厚氛围。电视台、报社要广泛宣传城区容貌整治工作的意义和成果,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引导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区容貌整治工作,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容貌综合整治成果。
为推进我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为村民营造一个洁净、靓丽、优美、舒适的环境,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为此,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镇17个行政村。
二、考核机构
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
三、考核内容
村级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村容村貌、农户卫生。
四、考核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式
1、各行政村根据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下发的季度行政村考核标准,每月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自评打分,计算出自评分,并将结果在每月的16日前报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备案。
2、每月16日至19日为当月复查考核时间,由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组成考核组进行督查。
3、考核采取查看资料、勘查现场、以及随机抽查群众等方式进行。
六、奖惩办法
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每月一排名,每季度一考核、一通报、一奖惩、一兑现,考核结果在城乡环境整治宣传栏公布,并在乡村干部大会上通报。
1、凡接受县以上检查,并受到书面通报表彰的,每次奖500元。如被省、市、县明查暗访查出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被省、市、县媒体曝光的,当月基本考核补助金额全部扣除,并扣除当月村干部个人绩效工资的50%。
2、所辖公路沿线(含村道)可视范围内未坚持有人巡查捡拾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次扣10元。
3、公路两旁的农户杂物乱堆、畜禽乱养、家什乱摆、院坝不整洁,每发现一户扣5元,农户房前屋后周围有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户扣5元。
4、所辖村垃圾收集池的垃圾不及时焚烧、清运,垃圾散落池外,每发现一次扣10元。
5、县道路沿线村至少创建5户农村“五乱”治理示范户,少一户扣5元。
6、村办公室每天保持清洁卫生,若发现周围环境不清洁,每次扣10元。
根据安徽省工商局工商食字〔20XX〕109号文件精神,为了乳制品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乳制品市场秩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黄山区工商局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婴幼儿乳制品经营主体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督促乳制品的批发商、代理商、经营户和经营者运用“票证通”系统履行索证索票和记录购销台账义务。对城乡市场乳制品经营者开展逐户清查,逐户建立监管档案,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和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
二、整治时间
20XX年8月1日开始到9月底。
三、工作要求
1、开展乳制品市场主体资格清查工作。要结合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辖区乳制品市场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凡是食品经营者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予以变更,不予变更的取消经营资格,并依法查处。
2、严格依法履行乳制品市场监管职责,加大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监管力度,逐户检查乳制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督经营者严把乳制品质量进货关,确保乳制品产品质量可追朔,对不履行查验职责的乳制品经营户,要依据《食品安全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3、要在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验上下功夫,加大对不合格乳制品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乳制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4、规范不合格乳制品退市制度,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工作。
5、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关于乳制品质量的申诉举报,依法妥善协调好消费者退换乳制品问题,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群体性消费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做好部门协作配合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卫生、质监、药监、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互通情况,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部门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7、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乳制品市场清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各工商所要明确专人负责乳制品市场清查有关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奶粉案件,要立即查封,并在1小时内将案件情况报区局食品股,食品股在2个小时内报黄山市工商局和黄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8、注重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正面宣传,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稳妥开展舆论引导。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不得随意向群众泄漏任何不利于市场秩序稳定的消息。
各工商所和经济检查执法局请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报区局食品股。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的要求,切实解决学校周边文化经营场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整治重点
此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重点:一是规范持证网吧经营秩序,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重点查处打击持证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提供浏览不良信息网站和超时经营行为等违规经营行为。二是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网吧,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特别是对中小学校附近无证无照经营网吧的打击力度,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查处取缔“黑网吧”。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清源20xx”、“净网20xx”、“秋风20xx”、“固边20xx”四个活动,对新闻出版物市场和游商地摊进行专项整治,查缴政治性出版物、盗版教辅教材、淫秽色情"口袋本"图书、有害"卡通书"、宣扬凶杀暴力和封建迷信的音像制品等非法出版物。四是整治游戏机室,重点打击违规经营的游戏机室特别是利用电子游戏机进行赌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经营行为,组织力量全面清理校园周边的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种。
三、工作步骤
1、积极与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宣传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跟踪报道,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远离网吧”、“远离游戏室”和“拒绝盗版”的主题教育活动,以增强未成年人自我防范能力。
2、适时召开网吧管理座谈会,就如何加强网吧管理,邀请、网吧业主、网吧义务监督员以及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共同参加。
3、盗版出版物会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扰乱出版物市场秩序,严重侵害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将与城区学校签定“反盗版”承诺书,和学校一起,增强师生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做到“不买盗版,不用盗版”,剖析盗版制品的危害,坚决抵制盗版教材教辅读物流入学校课堂,进入学生书包,确保本校学生使用正版教材教辅。
4、加强对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室、音像店、书店和歌舞娱乐场所的检查,加大对学生进入网吧、游戏室和歌舞厅的行政处罚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改变常规常态执法,检查时间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从五天工作日向节假日延伸,将检查时间调整分布到全天的各个时间段,做到市场时时有检查,天天有人管。
5、会同教育、工商、公安、电信以及有关乡镇,全面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场所,规范文化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遏制各种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文化产品的行为。
6、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要坚持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巡查,发现问题或举报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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