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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方案(范文三篇)

2022-06-01 0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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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环保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我县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国务院八部委和省、市政府工作部署,xx年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污染减排为中心,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要求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曲阳桥乡、北早现乡、正定镇、诸福屯镇、南楼乡在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对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排查,彻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并对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县环保局对全县排水企业进行排查,建立排水企业档案,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整治滹沱河、磁河水系地下水源保护区以及南水北调沿线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xx年6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下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要进行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报请县政府依法关闭。

县工业促进局xx年6月底前制定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企业的关停、搬迁计划;xx年年底前关停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重污染企业和化工仓储单位。

(二)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大整治力度

县环保局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加密现场监察频次,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督导污水处理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加强对排水企业的监督检查,增加检查和监测频次,对超标排放和存在偷排行为的企业,下达限期或停产整改通知,并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高限处罚。

县建设局加强污水处理厂主管网维护,确保管网畅通,严禁因堵塞发生污水溢流现象;xx年10月底前完成跃进沟明渠改造,保证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诸福屯镇要于xx年10月底前完成镇排污管网建设,保证辖区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科技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园区排污管网与城区主管网的连接,确保企业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县城管局对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整治,及时覆盖绿化,防止直排渗滤液和渗滤液超标排放。

(三)着力查处“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行业、涉砷行业、化工行业、废旧塑料加工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专项检查。

县环保局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查处或移交有关乡镇和部门处理。

县发改局要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设投产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产业调整的时限要求予以淘汰或关闭。

县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对所有化工企业进行排查,建立健全化工企业档案,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督导企业健全环境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已停产企业做好值班工作。

各乡镇全面检查清理涉砷行业企业,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企业。

各乡镇要保持对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杜绝反弹,做到发现一起,关闭一起。县供电局要对各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电措施,防止发生反弹现象。县工商局要对取缔关闭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非法企业依法取缔。

(四)加强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和烟尘、二氧化硫专项治理

县环保局对集中供热覆盖区域所有分散燃煤锅炉予以拆除,使用集中供应的热源。加强对燃煤电厂及燃煤大户烟尘和二氧化硫治理工作的`日常督导,督促完成烟气治理工作。

各乡镇对辖区所有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进行排查和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拆除建成区、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冒黑烟1吨以下立式燃煤锅炉,其它各类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要在年内达到《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否则停用。

县发改局与供热企业加强协调,不断推进建成区内集中供热工作,扩大覆盖区域面积。

(五)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二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县环保局对各企业煤堆、灰堆、料堆和各煤炭销售、加工场点及所有堆(贮)煤场围档遮盖或定期洒水抑尘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县建设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所有建设工程无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施工,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实行高标准硬化,并设置车轮清洗设施,防止将泥沙带出场外;拆除建筑物要采取喷淋压尘措施,拆除后的垃圾7天内要全部清运完毕;对未按规定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的,要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对城区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或采取防尘措施。

(六)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

县环保局要加强环境安全排查,对应急措施不到位、应急建设跟不上、应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打击。

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根据县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10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两高一资”等重污染企业影响环境问题以及分散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污染、二次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6月5日、9月5日前分两次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措施。11月5日前,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正定县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周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荟萍、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发改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周新亭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府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5月1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环保、发改、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供电、城管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挂牌督办和后督察力度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围绕阶段工作重点,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县监察局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监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

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监督渠道,积极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

县司法局要主动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五)严格报告制度

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每周要向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要每周刊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按时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县有关领导。

第二篇:治理贿赂工作情况汇报

工商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川工商雅办[2013]79号)文件精神,为认真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坚决纠正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市场交易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势头,使市场秩序逐步规范,促进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1、统一全所干部思想,充分认识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明确整治重点,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结合上级部署,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重点检查不正当交易、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劳务费、科研费等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督办,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二、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排查线索,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行业自查和检查发现的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举报网络的作用,扩大案源。

二是严查大要案件,增强震慑力。突出抓好商业贿赂大要案件的查处,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对性质恶劣、影响面大、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恶性案件,从严查处。同时,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既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又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及时掌握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经营动向。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加大对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企业的警示和惩处力度。

四是加强执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执法环境。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

总之,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明确任务,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奋力开拓,狠抓落实,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上取得良好成效。

**工商所

第三篇:环保工作方案

xx年是万众期待的花博盛会举办之年,也是我区“超越期待”的关键之年。做好城市长效管理环境保护工作,保障优质的花博会环境是全局的工作重心。在认真总结xx年城市长效管理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梳理xx年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提出如下方案:

工作目标: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区建设规划,更加重视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举全局之力、汇全局之智、全力投入、全力以赴,为花博会提供优质、高效的环境保障。力争xx年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实现月度考评排名前6,年度考评排名前5,所有案卷整改率100%,结案率98%以上。

主要任务:

1、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无论是城市长效管理,还是建设生态文明区,市民的素质决定着城市的面貌。我们要以生态文明区建设规划为核心,充分发挥媒体舆论、执法力量、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联动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全面提升公众环保素质。

2、完善机制,提升环境保护合力。城市长效管理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的主要手段。xx年,要不断创新举措,完善城市管理中环境保护的制度和手段,特别重视环境保护的责任分工和考核机制的建设。以此为导向,引领各方关注环保,倒逼工作。研究和落实内部工作流程和规范,尽最大努力加快问题的整改,促进城市向更好方向发展。

3、强化督查,推进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将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始终作为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紧抓不放。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清水工程”、“蓝天工程”、“宁静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营造天蓝、水净、地洁的自然生态。加强日常的环境监察,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加大违法问题的处置,严厉打击违法超标排污行为,提高城市长效管理环境保护水平。

保障措施:

1、强化内部责任分工。针对城市长效管理中涉及的“五小行业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地管理”等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局成立工作班子,制订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责任分解到科室,任务落实到专人。环境大队牵头组织年度城市长效管理中相关环境保护工作,具体负责案件的受理、转办、督办、上报等管理工作以及日常环境监察工作,废油、医疗废物等危废管理由固废和辐射监督科具体负责,环境噪声屏的日常维护管理由监测站具体负责。法制宣教科负责环保宣教及违法案件的处理工作。

2、强化案卷处理。三级平台及时将受理的案卷转发至承办部门,明确各承办部门案卷处理时限、处理要求。同时,强化处理效能,局各承办部门必须按内部程序规范及时将整改情况汇总到大队,由大队回复区考评办,确保不发生问题整改超时、回复敷衍了事,彻底杜绝该改不改现象。

3、强化案卷后督查。加强对所有存在问题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的督查,确保所有问题高质量整改到位。对不配合整改、预期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运用执法手段,促使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4、强化沟通协调。局内部各承办部门之间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所有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对城市长效管理考评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加强与市、区二级考评部门以及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将疑难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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