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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发电助力精准扶贫
一、前言
2014年以来,国家相关部委围绕光伏精准扶贫,下发了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扶贫工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2016年国家5部委又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推进光伏扶贫项目落地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李克强总理也做出了“光伏发电是扶贫的有效举措”的重要批示。可以肯定的说,光伏发电作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是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效途径之一,对于广大贫困户来说,既能“立竿见影”,又绿色环保,是创新科技扶贫、做实产业扶贫,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各省市积极响应中央要求,积极推进光伏产业发展,扎实做好光伏扶贫工作。在贫困地区积极推广光伏扶贫工程,是一条集产业扶贫、生态发展扶贫和清洁能源建设扶贫于一体的新路子,不仅真正让贫困户月月有收入、年年有经济来源,还可以真正解决未来10年、20年甚至更长时期的经济发展问题
二、分布式光伏在贫困地区的开展 2.1光伏扶贫主要类型
光伏扶贫是一种精准扶贫的方式,投入少、回报稳定、可持续。仅2015年,除第一批安徽、河北、山西、甘肃、青海、宁夏6个试点省份外,重庆、内蒙、陕西、贵州、四川、广东等多个省份组织了光伏扶贫项目,估算项目近百个。从各地的实践看,光伏扶贫主要有以下两种种类型:
(1)户用光伏发电扶贫。利用贫困户屋顶建设3-5KW的发电系统,产权和收益均归贫困户所有。
(2)村级光伏电站扶贫。以村集体为建设主体,利用村集体的建筑屋顶建设20-300KW的小型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由村集体、贫困户按比例分配。
2.2光伏扶贫的资金模式
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条件,许多扶贫模式大同小异,中商产业研究院在基于大量调研研究后,从众多模式中归纳出了5种比较成功的模式: (1)扶贫资金+农户银行贷款(福建模式)。每户6.36千瓦,政府或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农户从信用社贷款。年平均发电量约6000度,贫困户年收益在3000元。
(2)扶贫资金+企业垫付(贵州模式)。贵州罗甸40套,政府出资80%,企业垫付20%,后期农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企业。
(3)扶贫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山西模式)。山西临汾光伏地面电站100千瓦,有中央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农户没有负担。
(4)扶贫资金+地方投资公司垫付(安徽模式)。安徽泗县,5000套,政府出资70%,当地投资公司垫付30%,后期农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投资公司。
以上4种模式,顺利解决了农户需要承担8000元左右初始投资,用2-3年的发电收益还清贷款,之后可获得长期稳定的每年3000元以上发电收益。
三、光伏扶贫成功模式
以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光伏产业精准扶贫项目为例。 3.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大田县光伏产业精准扶贫项目 项目所在地: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 项目类型:新能源光伏
项目规模: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村级光伏电站系统
项目目标: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号召,为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和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实现稳定增收,助力其早日脱贫
3.2项目实施的契合点
大田县贫困人口特点是传统产业占的比例大,但是发展滞后,群众生活缺少产业支撑,根本原因是人均自然资源占有量低。
但是这些地区日照资源相对充足,年均辐射量为4523.1MJ/m2,按太阳辐射资源区划标准,该地区属于太阳辐射资源的三类地区,这些地区发展光伏产业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
3.3项目的扶贫方式
一是结合危房改造,异地搬迁等,直接在贫困户异地搬迁是建设光伏电站; 二是在贫困户现有屋顶分户建设; 三是在贫困村内集中选址建设小规模分布式光伏电站,贫困户参与分成; 四是乡镇集体建筑屋顶(学校、政府大楼等)建筑屋顶建设小型光伏电站; 3.4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大田县光伏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取扶贫资金+银行贷款。贫困村、空壳村、美丽乡村在享受扶贫资金扶持的同时,也可进行银行贷款方式进行光伏建设。贫困户可通过小额贷款途径解决,县财政提供担保贴息。
3.5项目开展方式
大田县光伏产业精准扶贫项目,以政府部门为主导,集合所有贫困户和贫困村,以小额信贷为主,扶贫资金为辅的方式筹措资金,将整个县区所有的光伏扶贫项目进行整合,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项目所发电力全额上网,收益由各个乡镇光伏公司统一管理、分配。
3.6项目备案
户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村集体以村部名义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集体场地产权证明。
3.7不同类型屋顶的光伏建设方式
屋顶主要分为水泥平屋顶和彩钢瓦坡面屋顶。 1)水泥平屋顶
此类型屋顶,主要以预制水泥墩作为配重,采用固定式,用钢支架搭建斜面,然后通过压块将光伏组件固定在斜面上。
2)彩钢瓦坡面屋顶
此类型屋顶多采用专用夹具固定的方法将支架固定在彩钢瓦上,彩钢瓦是薄钢板经冷压或冷轧成型的钢材。彩钢板最常见的三种形式是直立锁边、角驰型和梯型。安装支架时,通过设计专用的铝合金夹具,利用彩钢瓦的波峰,将导轨固定在彩钢瓦上。
3.8电站运维
对于质量和维护问题,配套的农业光伏审批权放开,企业可以到贫困县里面备案,把电站的建设和维护打包。同时,可以在乡镇、村培训一批管护人员,以便及时掌握和就地处理一些简单的设备故障问题。 同时,还要建立完善了运维保障机制,依托集中式光伏企业,设立光伏扶贫运维机构,县级设立运维中心,乡镇设立维修站,配备一到两名维修人员,每村均要聘请兼职运营维护人员。
3.9项目的竣工验收
安装工程结束后,由业主方、乡镇、供电公司、监理单位、中标企业组成验收组,逐村逐户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单,相关人员签字后视为验收合格。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出具整改意见书,整改结束后再进行验收。
3.10项目开展的意义
光伏扶贫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产业扶贫的有效措施,是造福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民生工程。大田县有效的充分利用光伏发电的收益的稳定性,实现了县区贫困户的精准扶贫
同时,光伏扶贫项目开启了扶贫开发由“输血式扶贫”向“精准扶贫”的转变,一次投入、长期受益。从光伏产业角度看,实现了拉动产业发展、光伏应用与农村资源的有效利用,在实现帮扶贫困户脱贫目标的同时,也为下一代守住了碧水蓝天,更为国家的减碳事业贡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结论
结合项目分析可知,在国家补贴政策的支持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其“高额补贴保障项目收益”,灵活售电模式保障电量消纳,税费优惠和额外收入,便携办理流程让并网不再难,等诸多优势互补的条件,必然迅猛发展。借用《第三次工业革命》中的一段话:“未来25年内,数百万的建筑——家庭住房、办公场所、大型商场、工业园区——将会既可作为发电厂,也可以作为住所”。
特别是针对光伏发电的收益高,且稳定的特点,光伏扶贫必将成为精准扶贫的最有效的举措,助力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脱贫。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在这个红红火火的季节——夏天来临之际,我们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在这里隆重举行“XXX有限公司2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典礼。借此机会,请允许我代表XXX有限公司——
向出席项目开工典礼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向一直关心、支持我公司事业发展的省、市、县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感谢!
向对项目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最亲切的慰问!
XXX有限公司 20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是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工程总装机容量为 20MWp ,总投资为两亿,建设于美丽的XXX。
今天,隆重举行本项目开工典礼,标志着XXX有限公司正式落户XXX。这是一个美好的开始,同时,告诉我们接下来还需要共同努力、脚踏实地完成好这个项目。
在此,我代表XXX有限公司的全体员工郑重承诺:在本项目的建设过程中 ,一定高标准、严要求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程为宗旨,大力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精心组织、精心管理、精心施工 ,以一流的建设质量和一流的建设效率,一步一个脚印地顺利完成好这个项目。
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我们XXX有限公司都一定会严格按照 国家能源结构 和 发展的战略计划 ,继续在新能源领域努力开展一些卓有成效的投资建设,不断 发展、壮大XXX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的规模,迎来我公司与XX合作共赢的美好局面。
最后,祝愿——XXXXXX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圆满成功!
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XXX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5年 5月 22日
国家光伏扶贫政策出台后,得到了各地的积极响应,在河北、甘肃、宁夏等多个省区开展试点工作,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2016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努力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以下分别简称“贫困村”、“贫困户”)收入,加快贫困对象脱贫致富步伐,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6〕34号)等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实施光伏扶贫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统一标准、保障质量,合力推进、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建立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用户出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支持贫困村和贫困户实施光伏扶贫项目,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家庭收入,加快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脱贫致富步伐,确保到2020年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区委、区政府将光伏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抓好落实。鼓励和引导双包单位、企业、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光伏扶贫。
(二)区级统筹、镇村实施。区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制定方案、组织协调、指导推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自愿参与、精准帮扶。充分尊重贫困村和贫困户意愿,实行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愿申报、乡镇审核、区级审批。
(四)多方出资、明晰产权。项目建设资金由各级政府补助、双包单位支持、帮扶对象自筹等途径解决,产权及收益归贫困村或贫困户所有。
(五)规范操作、确保实效。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承建单位,确保工程质优价廉。规范项目建设和验收,建立健全市场化、建管用相结合的运行维护服务机制,确保光伏电站正常运行,贫困村和贫困户长期受益。
三、目标计划
2016-2020年共筛选5000户贫困户,建设5000个3千瓦的户用光伏电站,帮助其在未来20至25年内持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筛选30个贫困村,建设30个6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帮助其在未来20至25年内持续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其中,2016年择优确定10个2016年整村推进贫困村和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贫困村建设村级光伏电站,在2016年整村推进贫困村和省级美好乡村示范村选择600户贫困户建设户用光伏电站。
四、实施对象及条件
(一)户用光伏电站。重点选择2016年整村推进贫困村和省级美好乡村示范村中无劳动能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以下简称“三无”贫困户),支持其建设3千瓦的户用光伏电站;优先照顾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且遵纪守法、邻里和睦、勤劳卫生的贫困户,五保户不予安排。申请实施户用光伏扶贫项目的贫困户,必须具备安装光伏电站的合适选址,其中:项目选址应有充足的光照条件,光伏电池组件四周无树木及建筑物遮挡;房屋为水泥平顶、方向朝南、结构较好,每平方米承重能力在30千克以上;有220V交流电源,便于并网。
(二)村级光伏电站。重点选择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相对缺乏、自筹资金充足的2016年整村推进贫困村和2014年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贫困村,支持其建设6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申请实施村级光伏扶贫项目的贫困村,必须具备安装村级光伏电站的合适选址,依照公共屋顶(含村委会、村行政服务中心、敬老院、小学、幼儿园等)、空旷荒地、沟渠堤岸的顺序择优确定。公共屋顶(南向或露天晒台)面积累计不少于300平方米,且承重能力较好,属规划布点保留中心村房屋;项目选址光照条件充足,无遮阳的房屋、树木,可就近接入国家电网,且电网承载能力较好。
五、建设模式及方式
根据项目建设选址差异,颍东区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模式主要分为楼房平顶建设和户外空地建设。
(一)楼房平顶建设。在楼房平顶建设斜面支架,直接在楼顶安装光伏发电电池组件,外挂逆变器,220V电压输出,安装一个双向电度计量表,接入户用配电设备和电网,实现并网发电。
(二)户外空地建设。对少数不具备屋顶条件但愿意承担增加部分建设费用的贫困村、贫困户,可在室外光照条件好的空旷荒地、沟渠堤岸建设。
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差异,颍东区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方式主要分为农户单户建设、村居集中建设和企业连片建设,优先支持村居集中建设和企业连片建设。
(一)农户单户建设。2016年整村推进村的中心村、保留居民点和省级美好乡村示范村中心村的“三无”贫困户申请实施户用光伏扶贫项目,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居住房屋屋顶具备安装户用光伏电站的,经规定程序审批后,可以单户建设户用光伏电站。
(二)村居集中建设。2016年整村推进村中心村、保留居民点以外的其他村庄“三无”贫困户申请实施户用光伏扶贫项目,通过组建光伏发电合作社等形式,采取集中联户方式在贫困村公共屋顶统一建站实施。贫困村申请实施村级光伏扶贫项目,一律以其创业经济服务公司名义,统一在公共屋顶建站实施。
(三)企业连片建设。区政府委托光伏投资企业,在其实施自营光伏发电项目的同时,同步连片实施一定规模的光伏扶贫项目,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和“三无”贫困户申请入股参与,政府配送股份,贫困村和贫困户按股分享红利;光伏扶贫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管理由光伏投资企业承担。
六、资金筹措及奖补
一座户用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资金约2.4万元,省、市区和农户各承担1/3。原则上,贫困户自筹资金应当现金缴付;对少数特别困难的贫困户,可由帮扶单位和乡镇(街道)在干部职工扶贫捐款中酌情解决,也可在提供担保的前提下,申请贴息贷款。
一座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约48万元。原则上,村级自筹资金不低于20万元,不足部分由村创业经济服务公司申请贷款,区政府协调有关金融机构支持。对争取帮扶单位、社会各界捐赠10万元以上的贫困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配比10万元,并对其银行贷款给予贴息。
对参与企业连片建设光伏扶贫项目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区政府和光伏投资企业给予适当奖补或者定向捐赠。
七、项目实施及运营
光伏扶贫项目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符合资质条件、具有社会责任心的光伏发电设备供应商及安装企业组织实施,运营服务由建设企业提供基本培训以及使用手册,供应商及安装企业建立售后服务网点,提供设备维修(5年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由承建企业免费维修;5年质保期外的,由承建企业义务维修,产权人支付材料成本费);探索成立专业化公司负责设施日常维护或建立光伏发电扶贫项目财产保险制度。
项目并网发电后,由市农电公司根据国家、省、市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按结算周期向实施项目的贫困村、贫困户支付上网电量的政策补贴资金。其中,贫困村补贴资金统一转入村创业经济服务公司账户,贫困户补贴资金统一转入农户“一卡通”账户;需要还贷的,按照协议还款金额由金融部门直接从收益中扣除。
全市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光伏扶贫是创新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当前我市推进农村扶贫开发、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的重要举措。为深入实施光伏扶贫,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完善资金筹措方式,大力推进光伏扶贫,充分利用村集体和贫困户屋顶、荒山、荒坡、空地、水面、滩涂等资源,建设村级和户用光伏电站,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长久增收渠道,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确保到2020年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二、目标任务
2015年实施光伏扶贫4500千瓦。一是在xx县建设60千瓦村级光伏电站50个(其中xx县20个、xx县15个、xx县15个);二是在怀远县建设3千瓦户用光伏电站500户。力争实施项目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实施项目贫困户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到2020年,实施光伏扶贫1.8万千瓦。建设村级光伏电站100个左右,集体经济薄弱贫困村实现全覆盖;建设户用光伏电站4000户左右。
三、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围绕我市光伏扶贫发展目标,统筹考虑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需求、电力负荷及电网建设现状,统一规划、分在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实施光伏扶贫项目。
二是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各级政府要将光伏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措施,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抓好落实。坚持用市场的办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建单位,负责项目实施。
三是市级指导、县负总责。市政府负责总体规划、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各县政府负责计划的申报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是群众自愿、特困优先。充分尊重贫困村和贫困户意愿,实行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县审批、市备案。光伏扶贫重点扶持“三无”贫困户(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
五是政策扶持、精准帮扶。各级政府在财政奖补、金融支持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包村帮扶单位、企业、社会各界和中标实施企业参与、支持光伏扶贫。
六是规范实施、保障质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项目的贫困村、贫困户要在当地进行公示。规范项目建设和验收,建立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运行维护服务机制,确保光伏电站正常运行,贫困村和贫困户长期受益。
四、实施范围和对象
光伏扶贫主要在有扶贫任务的xx县三县实施。实施对象分为两类:一是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项目的贫困村必须是规划布点保留的村庄;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三无”贫困户优先。
五、建设模式
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每个60千瓦,可以选择村办公场所、卫生室、敬老院等屋顶以及荒山荒坡、空闲土地、洪水最高水位线以上的河滩地等建设,有条件的也可以建设光伏大棚。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每个3千瓦,可以选择具备条件的屋顶或庭院建设,也可以和村级电站一起建设,每户3千瓦产权不变。
六、实施步骤
10月底前完成规划选址和项目设计,并开展招投标工作,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以后每年的计划在元月底前上报市扶贫办。
(一)项目选址。由市农林委(扶贫办)牵头,会同各县政府,筛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经市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上报省有关部门。
(二)启动建设。在完成项目立项审批、规划选址后,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经信委、市农林委(扶贫办)、xx供电公司邀请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太阳能光伏企业研究设置系统技术参数,经行业内专家评审论证后公开招标,进行设备统一采购、安装、调试、相关技术人员培训等。
(三)并网发电。设备安装前,按照分布式电源管理相关要求,向当地供电公司提供有效的报装申请材料。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各县供电公司按有关标准进行并网验收和调试,符合并网条件的接入国家电网正式运行。供电公司与贫困村或贫困户光伏电站投资主体签订发用电合同。
七、资金筹措、运营管理及收益分配
(一)资金筹措。
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帮扶单位支持、贫困村自筹等办法筹资。整合涉农资金统筹用于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贫困村自筹资金可通过村自有资金、中标实施企业垫资、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解决。
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资金。怀远县(省扶贫开发重点县)采取省级补助、市县安排(市、县两级出资按1:1比例落实)和贫困户自筹各三分之一的办法筹资。五河县、固镇县采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市级补助(4000元/户)、包户干部和社会各界捐助、贫困户自筹的办法筹资。贫困户自筹资金可通过自有资金、中标实施企业垫资、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解决。
(二)运营管理。
光伏扶贫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符合资质条件、具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组织实施。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我市光伏服务企业和光伏企业产品。各县政府要打造服务平台,建立完善针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机制。中标实施企业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提供基本培训以及使用手册,建立售后服务网点,负责光伏电站维护和设备维修。
(三)收益分配。
光伏电站产权及收益归实施项目的贫困村或贫困户所有。县供电公司按结算周期向贫困村、贫困户全额支付上网电费。电站年发电量和收益由县扶贫部门负责统计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八、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农林委(扶贫办)、市金融办、xx供电公司、各县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x市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光伏扶贫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委(扶贫办),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
(二)职责分工。
市农林委(扶贫办)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计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市发改委负责光伏发电指标的落实,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技术指南、用户手册,光伏扶贫统一招标,以及统筹建立光伏扶贫工程监管机制,制定项目备案、施工、验收等管理办法;市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与监管;市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探索建立光伏扶贫风险规避机制;市经信委负责协调xx供电公司抓紧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满足光伏发电上网需求,以及光伏电站电表调试与安装、并网发电、及时发放上网电量补贴资金等;各县政府负责项目实施的贫困村、贫困户选址、公示,项目审核、审批,调度推进,检查验收,补贴资金审核上报、公示等工作。
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促进x可再生能源发展,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推广清洁能源生产,强化节能减排措施,鼓励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实施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不断完善我市光伏发电运营经验。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丰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建设目标
1、户用部分:在全市范围内有条件的居民屋顶,按照每户最大不超过5千瓦的装机水平(3-5KW),建设居民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x年~x年力争建设1000-2000户。
2、非户用部分:
(1)市政屋顶利用规划:在全市范围内具备良好资源条件的市政单位屋顶,按照其可利用面积建设非用户分布式光伏电站,实行自发自用。x年~x年力争完成装机容量50MW,由市城投新能源开发公司进行统一投资运营。
(2)工商企业屋顶利用规划:在全市范围内工业和商企业屋顶以及农业示范大棚,房地产项目屋顶按照屋顶可用面积建设非用户分布式光伏电站,x年~x年力争完成装机容量100MW。
3、全市分布式光伏电站中长期建设目标:x年至x年建成500MW以上装机容量。 (二)实施原则
对我市屋顶社会资源分布式太阳能开发利用,实施统一规划,分类管理。在x年底前已建成屋顶鼓励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对自x年起新开工建设屋顶实行统一规划,市政工程﹑工商企业﹑地产项目鼓励屋顶业主配套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具体要求为:
1、户用部分:对居民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发挥新建及已有屋顶资源效应,支持居民到市发改委(或集成服务商)积极申报户用光伏电站建设。
2、非户用部分:
(1)市政屋顶:x年底前建成可利用的市政单位屋顶(工业园区除外),统一由市城投新能源开发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x年底尚未竣工及x年开始新建的市政单位工程项目,市政项目业主可利用屋顶面积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也可委托市城投新能源开发公司投资建设电站。
(2)工商企业屋顶:x年底前建成可利用的市工商企业﹑地产屋顶及农业大棚,鼓励企业自主投资建设(或合同能源管理)分布式光伏电站;对自x年开始新建的工商企业项目﹑地产类屋顶和农业大棚鼓励业主至少配套建设50%以上屋顶面积运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电站建设,由市规划部门在项目规划许可中予以明确,在企业房屋竣工验收时,屋顶光伏电站要求同步完成,各企业可自主投资或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并作为前置审批予以落实。
二﹑建设模式 (一)居民及企业自建模式
由居民本人(或委托第三方)及企业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市发改委提出建设申请,由市发改委会同供电公司及集成服务商确认,报上级能源主管部门汇总。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由市城投新能源开发公司与有建设意愿的居民或企业达成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协议,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运营。
(三)政府统一组织建设模式
结合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土坯房改造、保障性住房等工程,由市城投新能源开发公司投资建设光伏发电设施。
三﹑政策支持
(一)简化审批和并网手续
示范户用分布式电站项目由市发改委登记备案,企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由市发改委报x发改委能源局登记备案。按照《国家电网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管理办法》无偿免费接入电网。
(二)示范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补助
1、户用居民分布式光伏电站,执行x年x万家光伏屋顶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补助标准,一期项目补助4元/瓦,二期项目3元/瓦(暂定)。按照不同的建设模式将补助分别发放给居民或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或政府指定的投资单位。
2、非户用企业分布式光伏电站执行x年x工信委《x关于组织申报x年光伏推广运用示范项目的通知》补助标准。 (三)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
按照国家发改委x年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分布式光伏电站每度电补贴0.42元,补贴年限为20年。
四﹑实施方案
(一)集成服务商资格及安装产品要求
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集成服务商资格要求:从事光伏行业四年以上、注册资本大于3000万元。
集成服务商提供光伏发电产品的安装、调试,协助并网和维护等“一站式”服务。集成服务商提供的组件产品和逆变器要求技术先进,性能良好,严禁使用低端产品扰乱分布式发电市场。集成服务商在项目建设材料方案中应明确产品相关技术指标和生产厂家型号,保障光伏电站质量优先,主要部件应使用市场主流产品或创新产品。
(二)申报程序
1、户用居民:自x年7月开始,x发改委接受居民建设申请,有意愿的居民可从x政府网站或集成服务商处获取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资料、房屋产权归属﹑装机容量等信息,接到申请后,市发改委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建设地点、建筑物承载力﹑电网接入等外部条件进行现场考察,并将考察结果报上级能源主管部门汇总。
2、非户用企业:自x年月10月,市发改委接受企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备案申请,报上级能源主管部门汇总。有意向的企业按照国家能源局《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备案手续,市工信委将按照《x关于组织申报x年光伏推广运用示范项目的通知》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项目补贴。
(三)施工建设
申请或备案获得通过后,居民及企业与集成服务商签订实施合同,由集成服务商进行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及协助并网。
(四)补贴发放
1、居民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完成后,由市发改委与集成服务商、电网企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省能源局申请投资补贴。
2、企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完成后,由市发改委、工信委、集成服务商、电网企业及x工信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市工信委报省工信委申请投资补贴。
3、居民与企业分布式电站并网发电后,电价补助执行国家发改委确定的电价补贴标准。
(五)效益评估
根据分布式光伏电站实施情况,市发改委、工信委将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示范工程投资效益进行综合评估。结合x实际,继续深入研究探索适合我市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新举措、新办法,并协调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给予光伏生产企业相应的政策支持与倾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积极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专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扶持本地集成服务商的发展,引导鼓励各类资本进行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贯彻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发电业务许可豁免、免费上网及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
(二)加强分布式光伏电站监督管理
市发改委和工信委将加大对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申报力度,严格验收管理,确保申报补贴项目真实可靠;加大对集成服务商产品质量监管,落实国家政策,保障电站品质优质可靠。
(三)加强组织领导
x人民政府将成立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我市全面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建设。研究和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制定支持政策,科学规划,周密实施。
六﹑其他
(一)今后如国家及省政府出台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优惠政策且本规定可以享受的,市发改委将会同市工信委等相关部门及时申报落实。
(二)本细则为试行办法,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委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不断完善修改。
xx村党员精准扶贫示范 项目收益分配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山坪塘养鱼项目收益分配管理,根据xx村党支部与xx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协议,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项目收益是指村党支部与xx村水产养殖公司通过山坪塘养鱼项目依法取得的投资收益。村集体收益指村支部整合帮扶资金101万元按“等额年金分红”投资模式取得的收益
第三条收益分配坚持“贫困户优先、统筹兼顾”的原则第四条本项目收益分配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土地流转费用。支付方式:现金逐年支付,标准:400元/亩,支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
(二)务工费用。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标准:男劳动力100元/天,女劳动力80元/天,管理人员30000元/月,零工10元/小时。 (三)村集体收益。支付方式:年末现金支付,标准:2016年,25万元/年;2017—2023年,20万元/年
(四)xx村水产养殖公司收益,如亏损由公司自行承担。第五条村集体获取收益5日之内,按下列顺序进行再分配
(一)2016年,村集体经济1万元;41户预脱贫贫困户140人,每人1700元
(二)2017-2018年,村集体经济1万元/年,61户贫困户855元/人/年;(三)2019-2023年,村集体经济1万元/年,326户1194人159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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