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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全县贫困村当年整村脱贫的目标,努力提高贫困村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卫生扶贫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紧紧围绕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5年底完成6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任务,每个新建的村卫生室中央和省级财政共补助10万元,县级整合资金补助4万元,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强化乡村医生培训。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深入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建立引导医务人员到贫困村工作的相关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到2020年,贫困村群众获得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因病致贫主动干预。根据全县贫困人口患病情况,准确分析致贫的主要病种和致病原因,安排县、乡医务人员结对帮扶贫困患病农户,负责落实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及疾病防治等健康服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组建16个贫困村乡村签约服务团队,每个团队4人,包干负责1个贫困村,专门签约服务贫困人口,上门提供面对面公共卫生服务,教会群众自我保健、自我预防的方法,确保贫困人口少得病。对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症等5种大病进行干预,及早干预和防范重大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减少贫困群众发病率,有效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数量。
(二)加强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按照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大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完成西庄子、小泉、元山子、东上、东大、永进等6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实现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原则上按照每个村卫生室建设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建设投资不少于14万元的标准,建成诊断室、观察室、治疗室、药房“四室分开”、布局合理、流程科学的村卫生室。针对新坝镇东上村、南华镇永进村卫生室无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特殊情况,分别确定南华、红崖子2所卫生院安排专人长期驻点,为辖区村民提供健康服务,保障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健康需求。
(三)加强贫困村卫生室诊疗设备配备。统筹安排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和县上整合资金,按照缺什么配什么的要求,在省上为每个贫困村卫生室配备1台健康一体机的基础上,为每个贫困村卫生室配备2万元的“10小件”基本诊疗设备(出诊急救箱、清创缝合包、身高体重计、便携式高压消毒锅、治疗盘、疫苗冷藏小冰箱、药品柜、资料柜、检查床、观察床),提高贫困村卫生室诊疗水平。
(四)加快贫困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从房屋建设、设备配备、队伍建设、综合管理、业务服务、院园文化、医德医风等7个方面全面落实标准化建设要求,具体参照《高台县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活动实施方案》(高卫发〔2015〕19号)确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同时,选派县级医院执业医师到贫困村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多点执业,帮助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在诊疗业务、人才培养、公共卫生和健康教育等方面提升服务能力。
(五)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对于贫困村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全省统一政策,收取一般诊疗费进行间接补助。2016年起,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贫困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在全面落实省级财政给予贫困村乡村医生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予以贫困村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并根据乡村医生工作绩效考核发放,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
资料共享平台《卫生院健康扶贫实施方案》(https://www.unjs.com)。落实省上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六)强化乡村医生培训。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做好贫困村卫生室人员选配工作,力争为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以上的医生;加强在岗村医培训,分批安排贫困村乡村医生进修,进一步提高业务技能。落实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工作1天或每月工作1周制度,乡(镇)卫生院每月组织乡村医生至少参加1次业务培训,县卫生计生委每年组织乡村医生至少参加1次短期业务培训,重点加强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健康管理促进模式改革、健康教育、中医适宜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能力。
(七)加强全科医生培养配备。加大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利用2年时间,为贫困村所在地的3所卫生院新培养全科医生6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达到5名以上,与乡村医生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针对性提升重点贫困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八)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加快贫困村脱贫致富步伐,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参合患者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建档立卡贫困参合患者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降低30%,分别由2000元、500元和150元调整为1500元、350元和100元。建档立卡贫困参合患者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分别由65%、80%、90%调整为70%、85%、95%,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
(九)提升门诊特殊病保障水平。确诊为4类33种门诊特殊病的建档立卡贫困参合患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上浮20%。门诊特殊病补偿不设起付线,产生的门诊费用在相应病种年度补偿限额内按70%补偿。
(十)调整重大疾病补偿政策。患有50种住院重大疾病病种的建档立卡贫困参合患者,在省、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医药总费用执行全省最高支付限额,重大疾病患者补偿不设起付线,在限额内按70%补偿。
(十一)全面推进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建档立卡贫困参合患者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从2016年起将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优先将50种住院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对新农合补偿后符合条件的贫困参合农民优先给予大病保险补偿,使大病患者叠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和民政救助后,实际补偿比达到80%以上。
(十二)实行中医药优惠政策。重点在贫困村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大力推广使用疗效确切的中药、中医药适宜技术,建档立卡贫困参合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材和接受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产生的费用,新农合给予100%报销。
(十三)降低群众就诊费用。严格落实省上《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不合理收费、药价虚高、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通过扣减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资金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组织实施“一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对医疗机构抗生素、激素使用、静脉输液量和新农合自费比进行重点管控,严厉打击滥用抗生素、激素和乱输液、滥开新特药等行为,遏制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乡村医生不合理诊疗行为,降低患者看病就医成本,维护贫困患者合法权益。
(十四)进一步加强卫生支农工作。严格落实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偏远卫生院和城区医务人员晋职前到卫生院服务一年的制度,每年选派县属单位业务骨干开展卫生支农工作,接收省级医疗机构专家和其他县区县级医疗机构医生分别到我县县医院、新坝、红崖子卫生院开展卫生支农工作。
(十五)免费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贫困村群众进行健康档案管理,为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为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为贫困村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为农村孕产妇进行住院分娩补助。全面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大力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继续做好村级卫生三件事,强化健康教育,贫困村健康文化墙每百人不少于4平方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健康沙龙每月不少于1次,健康工具包发放和使用培训以户为单位全覆盖,着力提升贫困村人民健康素养。
(十六)提高贫困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突出计生扶贫工作,促进贫困村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落实。从2015年起,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提高到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每人每月300元和死亡家庭夫妻每人每月600元。计划生育家庭在失去独生子女时,给予一次性2.3万元的补助,其中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慰藉费各1万元,县级补助0.3万元。特别扶助对象为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或死亡家庭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对自愿生育一个子女并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在失去独生子女时给予一次性补助。
(十七)定期开展巡回医疗活动。县卫生计生委分别抽调内、外、妇、儿及中医康复等专家组成巡回医疗队,定期赴贫困村开展巡回医疗活动,及时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筛查重大疾病并转院治疗,确保16个贫困村的巡回医疗工作实现全覆盖。
(十八)加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全省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争取省级专项资金,规范设置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和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等紧缺专科,完善诊疗设备、科室设置等硬件设施,邀请省市医院专科人员通过多点执业进行技术指导,加强技术骨干和专科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重大疾病保障能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卫生计生委成立高台县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研究解决重大事项,督促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把抓好精准扶贫作为扶贫攻坚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攻坚意识、精准意识,切实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精准扶贫上,措施和力量聚焦到精准扶贫上,做到组织领导、时间安排、决策部署、脱贫效果体现精准扶贫要求,全力抓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严格责任落实。切实做好贫困村卫生室建设配套资金落实、建设计划执行、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全程跟踪督导建设进度,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积极与县扶贫办沟通配合,审查复核建档立卡户基本信息,在省新农合平台中备案建档立卡贫困参合人员信息、录入优惠补偿政策。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应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对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靠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适时抽查和跟踪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卫生计生精准扶贫任务正常顺利开展。
3.强化行业联动。积极组织县级医疗机构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认真落实城乡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医师多点执业等制度,着力提升乡、村医疗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发挥枢纽功能,认真牵头组织开展本辖区重点贫困村卫生扶贫工作,围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安排全科医生和公共卫生人员,带领指导村卫生室共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支持重点贫困村卫生室认真履行“病有所医”网底职能,不断加强硬件设施和软件配套,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实现“小病不出村”的工作目标。
4.加大宣传引导。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通过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强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服务工作,广泛宣传贫困人口在防病治病、基本公共卫生、新农合优惠、计生利益导向等卫生计生政策,突出宣传卫生扶贫工作的新政策、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和新典型,让农村贫困人口全面了解各项保障政策和保障措施,营造凝心聚力、共奔小康的浓厚氛围,确保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为全力助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切实完成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根据市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任务
2015年全面完成全县94个贫困村中还未建成标准化卫生室的17个村卫生室建设(北寨镇陈家渠村、阳坡村,庆坪乡王家川村、老王沟村,上湾乡周家窑村、朱堤村、元树村、凡家洼村,莲峰镇岔口村、菜子坡村、下寨村,会川镇醋那村,峡城乡秋池湾村,祁家庙乡红土庄村、祁家沟村、川套村,麻家集镇袁家河村),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标准化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
全县共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村94个,截至2014年年底,已对77个贫困村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对未建的17个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分年度实施。村卫生室建设要依照国家卫计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位印发的《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基层发[2014]33号),原则上1个行政村只建设1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房屋建设标准为6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村可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用房要按照诊断、治疗、储药和保健功能分开布置,不设置病床。
(二)全面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
从房屋建设、设备配备、队伍建设、综合管理、业务服务、院园文化、医德医风7个方面全面落实标准化建设要求。要求为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以上的医生,落实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工作1天或每月工作1周制度,乡镇卫生院每月组织村医至少参加1次业务培训,县区每年组织村医至少参加1次短期业务培训。落实乡村卫生机构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械、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措施,增强能力,规范服务,不断提升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三)巩固提高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成果
全县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要按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强化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措施,切实加强村卫生室房屋、设备、村医队伍、管理、服务、院园文化、医德医风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村卫生室设施建设好、业务操作好、服务态度好、工作资料全的标准化建设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为切实完成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供保障。
(二)严把工程质量关。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对建设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挤占,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注重村卫生室配套建设。在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做好村卫生室设备配备、村医培训,落实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措施,不断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持续提高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