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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消防安全工作,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xx医院20xx年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以下:
一、工作目标
无重大火灾事故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二、具体计划
(一)机构管理全院均列进我院消防安全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为加强对专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医院20xx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医院20xx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考核体系,签订责任书,落实层级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将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认真执行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对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机制,加强管理,排查安全隐患依照关于“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及重大安全隐患督办机制,落实火灾隐患排查和监控。建立健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医院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贮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监视管理。强化各科室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紧急疏散通道的"整治。
(四)落实经费,严格施工,杜尽隐患。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包括对消防设备设施的经费投进、安全生产信息建设等。对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报师卫健局备案,以杜尽安全隐患。
(五)加强宣传,落实培训,严格考核要定期组织展开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采取各种情势及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进步广大医疗医务职员及住院职员的消防意识。对本单位有关消防责任人要展开消防安全知识的定期培训及考核。
(六)认真部署,加强监视,保障落实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展开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并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专项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中各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催促落实整改措施。要定期展开自查工作,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予以纠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为全县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就诊环境,推动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延续稳定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完善组织机构,按照三级防火制度,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二)继续和各科室主任护士长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消除火灾隐患。
(三)调整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完善消防组织机构。
(四)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坚持消防安全每日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
(六)在ct室、b超室等精密仪器处配置二氧化碳气体灭火器,对全院消防器材进行保养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七)对全院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二次。
(八)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灭火演练二次。
(九)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为了进一步优化医疗单位服务执业环境,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建立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促进全市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有效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平安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强化行业作风建设,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一)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疗质量,切实加强医院基础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医疗工作和安全措施,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和合理用药。加强医务人员资格的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预防医疗事故、差错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
(二)改善服务方式,加强医患沟通。各医疗机构要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改进服务流程,努力为患者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同意权,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促使医患相互和谐。
(三)妥善处置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各医疗机构要有专人负责医疗纠纷的投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因小失大。严厉打击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及事件,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四)落实防范措施,强化治安管理。各医疗机构要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列》要求,加强医院内部的人防、技防、物防建设,组织全员进行安全培训,开展大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内部安全隐患;加强对收费处、手术室、病房、财会室、病案室、计算机室、实验室和重要物资仓库等重点科室的管理,对重点科室加装防盗门、防护网,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危险品、剧毒药品、化学试剂、神精药品、及放射源的管理,加强重型精神病患者管控工作,防范侵害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人身财产安全等案件的发生。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心理干预技术力量培训力度,加大病人及家属心理干预,严防病人及家属走极端,发生伤害事件。
(五)合理引导就医观念,把握舆论导向。各医疗机构要增加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满足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结合医疗乱象整治和扫黑除恶工作,大力宣传“平安”创建活动,客观宣传生命科学和临床医学的特殊性、高科技性和高风险性,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纠纷。努力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医患信任感,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实施机构
20xx年开展创建机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
四、方法步骤
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2日―4月10日)
成立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有关文件,明确创建活动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职责及工作要求,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平安医院创建宣传牌,营造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10日―20xx年11月30日)
各医疗单位要对照平安医院创建目标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创建措施落到实处。要以改善服务态度,提升医疗质量、优化就医流程、落实医疗安全措施为重点,从源头上预防各种医疗纠纷的.发生;各医疗单位内部要建立治安保卫机构,特别是设立专兼职门卫人员,抓好门禁制度落实,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加强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并及时有效地处置已发生的各类群体性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事件,严厉打击破坏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
对“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创建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创建实效,全面做好迎接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检查和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平安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平安创建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医患纠纷和矛盾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中央综治委已把医患纠纷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整治的重要问题,这就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增添了压力和动力,各单位一定要清醒的认识到平安医院创建工作面临的形势,正确对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深入研究分析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此项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增强做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领导,抓好创建任务的落实。为使全系统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局决定成立以卫健局局长任组长,局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办公室、医政股、人事股、政策法规科为成员的局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各医疗单位也要成立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落实好分工,形成创建的整体合力,提高创建质量。要把抓好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作为医院的生命工作,严防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和基层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协作,争取其主动靠前,化解矛盾。在创建活动中要建立健全创建活动的各种档案、台帐和资料,努力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经费保障:创建单位要将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共部署,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力度,保障工作开展经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四)创建结果运用:本次创建结果将纳入对创建单位年度考核,同年度绩效挂钩,对在创建中失职人员,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关于研究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精神,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和全旗卫生与健康大会的有关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xx〕10号)和自治区、市关于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城市有关部署意见,决定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与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积极稳妥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适应我旗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适应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以及推进分级诊疗、医生多点执业服务等改革相衔接,强化绩效考核,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管,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秩序。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适应行业特点的要求,坚持中医、蒙医、西医并重,完善和优化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制度和分配机制,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三)坚持动态调整与合理预期相结合。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基本医保支出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妥善处理不同等级、不同类型公立医院之间收入分配关系。
三、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
(一)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旗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要在现行工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特点和医院实际,以及两所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建立符合本院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
(二)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水平。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xx〕10号)文件“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现有绩效工资水平,确定试点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调控线,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控制在全旗事业单位上年度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以内(绩效工资包括:4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院内奖励性绩效工资)。公立医院在绩效工资总量调控线内申报绩效工资总量,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批。公立医院申报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医疗服务收入等因素量力而行。鼓励通过扩大服务面,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严禁借改革之名,提高收费价格,转嫁改革成本,增加患者负担。
(三)建立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等次,允许公立医院在上年度绩效工资总量10%的幅度内适当提高或降低绩效工资总量。考核结果要报旗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通报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优秀的,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量;考核合格的医院,维持现行绩效工资总量;考核不合格的医院,适当降低绩效工资总量。
(四)建立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公立医院主管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对公立医院、院长的严格的绩效考核机制,公立医院要制定和完善对职工的严格的绩效考核机制。鼓励公立医院主管部门探索引入第三方考核评价机制,综合考虑患者满意度和社会评价等因素,对公立医院、院长和医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必须与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院长、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收入直接挂钩。
(五)改革完善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公立医院主管部门根据公立医院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和职工满意度等因素,合理确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按照不高于本院职工平均工资(包括60%的基本工资,4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院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倍标准核定,考核优秀的主要负责人适当提高薪酬水平,最高不超过2.5倍核定。医院职工平均工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算。副职人员薪酬可按主要负责人薪酬的70%―80%核定。院长薪酬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并负责根据考核结果核发,副院长和总会计师薪酬由医院自筹解决。
(六)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以增加知识价值和注重工作实绩为导向,绩效工资全部由公立医院自主分配,自主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公立医院要区分不同岗位,兼顾不同学科,重点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医务人员倾斜。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七)保障多点执业医务人员的收入待遇。鼓励医务人员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医务人员执业地的薪酬,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因素,由执业点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协商确定,所支付薪酬不纳入绩效工资。
(八)建立名医激励机制。由旗人民政府设立鄂前旗“名医基金”,基金总额50万元,并每年递增,基金由旗财政统筹安排,并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名医基金用于奖励医德高尚、医术高明、服务优质的好医生,以实现感情留人、待遇留人、荣誉感留人。鄂前旗名医经多渠道推荐、评审委员会评选以及公众网络投票的方式产生,由旗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九)经费来源。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所需经费,通过原渠道解决。公立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和全成本核算制度,通过节约成本、提供优质服务增加医院的合理收入。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补助与医院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十)人才队伍建设。编制内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旗人民医院现在编在岗104人、旗蒙医综合医院在编在岗69人均按现行财政供给体制予以保障,享受与旗内其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控制编人员由医院自主逐年按需提出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报旗卫生计生局、编办审批同意后,由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门负责组织招考,稳步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工资按照全旗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不足部分从医院收入中解决,逐步实现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
四、改革试点范围和时间
旗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列入试点范围。试点时间为20xx年9月至20xx年8月,为期1年。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9月初,旗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改革试点方案,报旗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二)从9月份开始,每月末向旗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20xx年8月初报送试点工作总结。
(三)20xx年初,卫生计生部门将公立医院收入分配情况和负责人薪酬水平报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门和改革办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一定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做好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旗委、政府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务求改革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根据改革试点精神,结合我旗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薪酬制度改革政策,按计划认真组织试点,把握工作进度,确保试点按时保质完成。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规范运行。要加强对公立医院薪酬分配的监督管理,各公立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严肃分配纪律,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之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各种津补贴。严肃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关注社会舆情,提前做好分析研判,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采取相应措施,促使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协调处理机制逐步完善,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效的诊疗环境,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平安医院”是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县卫生局各股室要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认识出发,以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为目的,把“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在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始终把医院的稳定、患者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建设“平安医院”的重中之重,把“平安医院”的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对带有普遍性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统筹考虑,将“平安医院”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切实做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平安建设是新时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是政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保障工程、民心工程和基础工程。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创建“平安医院”作为加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越级上访,及时解决医疗纠纷,避免医院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和。
(二)加强医院安全管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医院安全管理意识。要把创建“平安医院”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项治理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等工作相结合,以“质量、安全、服务”为主题,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全面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和质量。要围绕基础管理的内容、环节和责任,认真梳理现有的管理制度,对照现阶段基础管理的各项要求,加以修订和完善。要把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核心制度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科室、每个岗位、每位医务人员,强化制度意识、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三)改进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服务的生命线,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要继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认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要结合实际,实施业务流程重组,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为患者提供及时、方便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对病案质量实施全程监控和管理。强化“三基三严”训练,举行各级各类人员“三基”考核,将医务人员的临床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确保医疗技术人员自身技术素质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全面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四)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置医患纠纷。
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医药服务项目价格政策,规范医疗价格行为,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积极推行院务公开,完善公开公示制、公示栏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使医疗费用公开透明。
二是要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注重沟通效果,改进沟通方式,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引导患者和家属正确理解和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理性、客观、公正地对待医疗服务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是要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对医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坚持“预防为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健全完善医患纠纷预防处置预案和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运用综合手段,提高医患纠纷现场处理能力,使大部分医患纠纷在院内及时得到处理,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和事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要建立规范的投诉管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要成立专门的投诉管理部门,统一投诉的归口接待,畅通投诉渠道;健全完善投诉接待程序,加强投诉管理部门与临床科室间的'沟通和反馈制度,做到投诉有接待、处理有程序、结果有反馈、责任有落实。
(五)强化安全措施,维护医院安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加大医院内部防护设施建设力度,根据《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和《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用处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方案。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水、电、气以及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重点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切实维护好医院的治安秩序,保安值班期间要进行全院巡视,切实把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确保医院安全稳定。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人防、物防、技防应急措施,确保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六)加强医德教育,纠正不正之风。
深化治理商业贿赂,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是创建平安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以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教育为主题,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恪守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风建设。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措施,经常性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强化监督力度,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查找强化监督力度,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查找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教育、监督入手,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纠建并举的预防机制和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防止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预防职务犯罪,确保医院内部无势力和非法组织的活动,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违法犯罪案件,促进平安医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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