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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2024-08-25 21: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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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教育局工作要点,根据集团“抓实管理促发展、抓好质量保底线、抓亮特色强品牌”的总体思路,以“让每个生命都灿烂”为办学理念,不断优化办学条件,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活动,在德育教育红、科研教育新、艺术教育特、教育质量高等方面形成一定的特色,努力把学校创办成一所“至慧”充盈的特色的学校。现依据省、市、区教育督导工作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工作要点,制定20xx年度责任督学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扎实抓好教育教学督查工作,深入开展精致管理和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提升我校管理水平,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无通报;督促学校建立自主、规范、科学、优质发展的运行机制,注重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提高督导水平。具体目标如下:

1、通过督导,使我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

2、化解我校内外各种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加大课堂教学改革力度,不断提升学校品味,提高教学质量。

4、督促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美化校园、绿化校园。

5、配合区教科体局督导室做好其他督导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搭建培训平台,切实提高队伍素质

1、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暑期教师集训和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制定教师管理新规,严禁教师从事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严禁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等组织、参与或发动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各种教辅资料,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2、搭建班主任培训平台。强化班主任培训、管理,做到一月一次交流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同伴互助、网络培训等策略,为班主任的专业化建设提供交流平台。继续实施班主任坐班制,深入班级,全方位管理班级事务。

(二)开展德育实践活动,形成活动育人特色

1、搭建德育工作平台。加强德育课程建设,突出抓好学生习惯养成、文明礼仪、爱国主义、公民道德、中华传统美德、国防、法制和心理健康等教育。

2、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诵读实践活动。通过诵读《小学生守则》、《弟子规》等形式,强化学生行为规范养成训练。

3、开展安全法纪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升旗、晨会、班队活动、讲座等途径进行安全法纪教育,以杜绝安全隐患发生。

4、将关爱学生落到实处。完善关爱留守学生服务体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贫困生、学困生、单亲家庭等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开展心理及行为异常学生心理健康关爱活动。

(三)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1、夯实教学常规管理。认真落实校长推门看课听课工作,建立集体参与课堂教学点评制度。

2、优化素质教育课堂。深化校本教研,加强有效课堂研究,优化教学、学习和评价方式,提高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能力,创建具有特色的素质教育课堂。

3、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教务处每天对教学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和通报,每个月组织1次常规专项检查,加强对教学动态过程的管理。

4、开展学科竞赛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经典诵读演讲比赛、作文比赛、写字比赛、优秀作业展评、数学竞赛、书画作品比赛等赛事,为全体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四)深化学科课题研究,形成校本教研特色

1、加强对教科研工作的领导。继续发挥教科室的引领作用,加强对教科研工作的指导,加强对教科研工作的管理、考核,力争让教科研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研究重点。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工作实践,抓住一些带有前瞻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通过校本教研和课题研究平台,组织教师开展教科研报告、案例的评选活动,让广大教师从教学研究中体验到乐趣,享受到成果,争做研究型教师。

3、加强课题研究。学校对已立项研究的课题,加强指导,督促按计划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保证各项课题研究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用课题研究推动课堂教学,促进课堂效率的提高。

(五)加强校园综合治理,争创平安校园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开展常规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对学校校舍、体育设施、水电设施等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及时排除学校各种安全隐患。

2、开展消防安全、预防地震等安全演练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校园活动安全、预防传染病、防溺水安全、家庭生活安全、防拐骗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和安全演练,有效防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安排

3月:

1、安全卫生情况(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寄宿生住宿及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情况;营养餐改善计划落实情况及学生供餐和食品安全情况)。

2、检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宣传及公示牌悬挂情况。

3、教职工作风建设开展情况。

4月:

1、校园春季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及学生健康教育情况。

2、教学常规管理及教师常规工作(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教师常规工作包括上课、备课、作业批改、辅导、班主任工作等情况)。

3、大课间活动及阳光体育活动开展情况(看课间操、眼保健操的组织管理、查看相关资料、调查了解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开展情况)。

5月:

1、校园环境卫生、校园文化建设和班级文化建设情况。

2、教学常规工作督导。

3、现代教育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6月:

1、期末素质教育检测组织情况(查看相关资料和现场查看考试检测情况)。

2、教师、学生评价机制落实情况(评价制度、评价过程、评价手段、评价结果)

3、期末学校安全稳定及学生暑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4、学生“三免一补”资金发放落实情况。

7、8月:

1、教师暑期学习培训情况。

2、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情况。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情况。

9月:

秋季开学情况督查

1、学校收费情况(执行收费政策、代收费、收费公示、教辅资料征订等)。

2、安全卫生情况(开学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安全教育;校舍环境卫生防疫、消毒;门卫管理、食堂管理、宿舍管理等)。

3、教师到岗、学生到校入学及教育教学秩序(学生到校入学情况、辍学情况;异动学生管理;留守儿童及困难家庭学生入学情况;教师到岗情况;教务处工作准备包括课程表、作息时间安排、教师工作安排、教学用品发放;教育教学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教育教学秩序情况)。

10月:

1、学校艺术体育卫生工作情况(艺体卫工作管理包括艺体卫工作制度、艺体课程设置、艺体活动开展、师资配备、艺体卫设施设备、体质健康状况检测等)。

2、学校秋季传染病防治及健康教育情况。

11月:

1、教学常规管理及教师常规工作情况。

2、学校设施设备使用及管理情况。

12月:

1、师德师风评议制度落实情况。

2、期末考试检测组织情况。

3、期末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4、学生“三免一补”资金发放落实情况。

第二篇:学校督导检查措施方案

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以创建山东省示范高职院校和人才培养评估工作要求为指导,以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为目标,以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强化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核心,以质量建设工程项目为中心,切实做好教学督导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督”促“导”,以“导”为主,“督导”结合的原则,在认真总结过去教学督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教学督导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不断推进教学督导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推动良好教风和学风建设,促进我院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工作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督教

1、常规督导

教学督导人员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确保人均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通过听课与评价,加强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监督,采取听课后点评、书面反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被督查教师进行交流与沟通,反馈对教学改革的.建议和意见。

2、专项督导

(1)对系部、各教研室工作进行督导。加强对系部、教研室工作督查力度,检查系部对各教研室工作进行考核情况,包括教研室工作制度、职责、计划总结、教研室工作记录本、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等,促进教研室工作上新台阶。

(2)对上学期期末试卷、本学期教案质量和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3)对院级、省级精品课程、省级教学团队、特色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等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

(4)通过检查开课计划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对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5)检查系部教学档案建设情况。

(6)进行系部教学工作考核。

(二)督学

1、深入课堂,调查学生到课、听课、参与教学互动等情况,为加强学生管理、促进学风建设提出建议。

2、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对教学的需求。

(三)督管

1、进一步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工作的督导

(1)重点督查各教学系部督导组的督导情况,包括督导计划、督导记录、常规教学运行情况等,特别是听课评课制度的落实情况:

A、检查新进的青年教师进校第一年在本院的听课情况。

B、检查系部是否对期末学生评教全过程进行了督导,并参与讨论全院性的评教评学方式。

C、检查系部督导听课、评课情况。

(2)是进行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情况。

(3)是规范对教学各个环节的督导,重点检查教师授课及计划执行情况。

(4)是了解系部是否为每位青年教师安排指导教师,是否安排青年教师助教、助研、助管及组织青年教师观摩听课等情况。

2、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督导

对各专业实践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顶岗实习等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系校企合作运行情况进行调研检查,促进实践教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三篇: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红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压实责任、严格管理,全面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用三年时间集中整治一批校园安全重大隐患。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学校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有效落实,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机制有效提升,有效防止教育系统发生较大和重特大安全事故,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机构

1、成立xx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教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体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委保卫科,办公室主任由区教委主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机关各科室、直属部门、各基层学校组成。机关各科室、直属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各基层学校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积极开展治理工作。

3、各基层学校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本级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安全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四、治理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相关学校要按照《xx市教育系统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xx年-20xx年)实施方案》和《xx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和《xx区教育系统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摸清危险化学品底数,辨识安全风险点,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运输、储存、使用、保管、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学校实验室标准建设和规范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管理、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管控,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

2、大型活动安全和防拥挤踩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市区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校内学生活动场所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及通道畅通,出现紧急情况能够安全有序疏散,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自防、自护、自救能力。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实现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全面到位,高风险项目有效监管,安全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因设施设备缺损导致的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3、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重点加强对教学楼、实验室、礼堂、风雨操场、学生宿舍、食堂和水电气热、地下空间、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控制室监控要覆盖到校内重点防火部位,确保防火制度落实到位和防火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加强用电管理,组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加强对配电设备设施和用电线路的安全检查,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4、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对全体师生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和疏导。各相关科室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与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强化接送孩子车辆管理和执法检查,加强风险管控,依法查处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问题。

5、施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对校内施工和装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凡建筑施工和装修改造均要与施工方签订安全协议,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规范施工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挡,杜绝学生进入工地现场。建筑材料使用安全环保产品。拆除校内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或改变使用性质的临建房屋。

6、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重点围绕学校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校园内水电气热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加强实名制管理,落实责任,加大检查力度。在水电气热运行和检修过程中要杜绝中毒、触电等人身伤亡事故。加强对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高风险项目有效监管,安全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因设施设备缺损导致的安全事故明显下降。

7、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xx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xx市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整治,扎实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学生在校就餐和外供餐管理。

五、工作安排

按照“区教委全面统筹、科室部门协调推动、学校自查自改”的原则,采取动态排查挂账、全程监督治理、严格验收销账的模式,全面治理学校各类安全隐患。

1、制定方案。各学校要按照市区要求和工作部署,围绕隐患治理目标、治理范围、隐患排查标准、验收标准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年度计划,抓好工作落实。请各学校于xx年11月10前将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区教委保卫科邮箱备案。

2、排查建账。一是建立校级台账,各学校按照市区总体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具体落实方案,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建立校级工作台账和隐患清单,逐一确定整改方案,对本级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对接整改;二是建立区级台账,由区教委保卫科牵头,各相关科室、直属部门配合,督促学校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总实施方案、学校具体落实方案和监督检查计划,依据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实时收集、动态更新安全隐患信息。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学校上报的隐患以及群众举报查实的隐患一并纳入工作台账,建立隐患清单,形成区级台账,重点挂账隐患问题报区委教工委、区教委审定后,上报区政府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信息系统。

3、销账核查。一是各学校对于本单位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留存验收资料,并及时在隐患清单中销账、销号。二是各相关科室、直属部门要加强对区级安全隐患清单项目进行统筹研究,分类制定整改方案,保障和指导学校消除隐患。同时要对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治理过程的监督检查,准确掌握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并及时在区级隐患清单中销账、销号。对涉及区级挂账安全隐患的学校整改情况,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核查,并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4、总结评估。每年11月份,由区教委保卫科牵头,各相关科室、直属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安全隐患治理效果进行再核查。同时对全区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突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成效、提炼典型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总结报告。经区委教工委、区教委研究后,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细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标准、措施、进度、责任人,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各项工作。要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每年要对上一年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2、狠抓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销号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和工作调度,及时解决隐患治理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强化台账管理,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扎实开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广泛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安全工作。要加强舆论监督和追纪问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平稳有序。

4、完善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同时,要积极沟通属地部门,群防群治,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四篇:学校教学督导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20xx〕1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陕办发〔20xx〕28号)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办好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西安教育实际,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区县(开发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合力促进西安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健全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20__年,全市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在督政方面,完善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教育督导机制,督促其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在督学方面,健全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督导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评估监测方面,积极探索构建“国家监测评价+西安特色监测评价”体系,建立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教育督导管理体制

1.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市政府和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领导任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市政府协助分管的副秘书长(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政府教育总督学任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在市教育局设立市政府教育总督学、副总督学,负责市政府教育督导具体工作落实。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税务局、市大数据局、团市委等部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各区县、开发区在本级教育行政部门设总督学、副总督学,根据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隶属关系,规范机构和人员称谓,创新工作机制,充实教育督导力量,确保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能。

2.健全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机制。健全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完善议事规则,明晰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教育督导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并安排专人负责联系教育督导工作。

3.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强化市级教育督导机构对区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区县、开发区级教育督导机构年度教育督导重点工作任务、重大事项和督导情况等需向市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督政主要由市级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实施;对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督导主要由区级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实施;教育评估监测由市、区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共同组织实施。

4.创新教育督导协作区工作机制。全市设立教育督导协作区,围绕中小学挂牌督学责任区建设、跨区县督政、学校质量发展和教学改革、督学培训等重点工作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建立教育督导共享专家库,组织区域间教育督导工作交流,开展协作区范围内互查互促和区域督导评估等协作。

(二)创新完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

1.对各区县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完善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继续开展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对区县、开发区党政领导履行教育主体责任督导考核;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开展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教育项目落实、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项督导。

2.全面加强对学校的督导。继续开展“316工程”教育督导评估,落实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坚持对校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考核。指导学校自我诊断、自我评价、自我发展,优化学校治理体系,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开展常态化督导,推动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大力推进教育评估监测。建立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评估监测制度,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依托专业机构开展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构建“国家监测评价+西安特色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县域教育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办学质量、学生发展质量等工作的监测评价,定期发布监测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将监测评价结果纳入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学校的考核。

4.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遵循教育督导规律,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根据督导项目和对象特点,采取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等方式,完善“互联网+教育督导”模式,提高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统筹管理,优化督导流程,简化督导环节,控制督导频次,避免增加基层单位负担。

1.完善报告公开制度。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机构开展督导工作,应形成客观、准确、有针对性的督导报告。健全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制度,坚持“谁组织、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发布办法,规范发布流程,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新媒体等载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规范反馈制度。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机构要及时以会议或书面通知的形式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客观公正作出评价,逐项反馈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和建议。

3.强化整改制度。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机构要督促被督导单位提高责任意识,在规定期限内开展整改工作。被督导单位要结合督导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形成整改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采取下发督办单、通报其主管部门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的要负连带责任。

4.健全复查制度。建立教育督导工作“回头看”机制,对突出问题特别是被督办问题的整改工作,要通过暗访、走访等方式及时进行跟踪督导,掌握整改情况,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5.落实激励制度。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单位及有关负责人,按照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将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以及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参考依据。

6.严肃约谈制度。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坚决不彻底,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的被督导单位,由教育督导机构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情况要通报被督导单位,并反馈被督导单位所在地党委和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作为绩效考核、办学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

7.建立通报制度。对教育督导发现的先进典型和有效做法,要及时通报宣传和总结推广。对教育督导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被督导单位,由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通报所在地党委和政府,同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8.压实问责制度。整合教育监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等联动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对履职评价不合格、问题整改不力,阻挠、干扰和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出现违法办学、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师及学校合法权益、教师师德失范违法行为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被督导单位,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违法行为移交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民办学校存在此类情况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督促学校撤换相关负责人,审批部门可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问责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1.配足配强各级督学。修改完善我市督学管理办法,完善督学任命、选聘、配备、管理制度,建立督学动态更替和补充机制。原则上,各区县、开发区督学按与学校数不低于1∶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备。专职督学的编制人数,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编制事项申请按程序报批。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兼职督学,兼职督学履行教育督导职责时具有与专职督学同等的职权。

2.创新督学选聘方式。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健全督学遴选程序,择优选聘专兼职督学。在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担负日常工作的兼职督学,可从校长、教科研人员、学校在职干部和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有行政管理经验的人员中择优选聘。其他兼职督学可从人大、政协、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教育科研机构、学校聘请。教育督导科研人员可从教育督导学会、教育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聘请。

3.提高督学履职能力。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督学培训机制,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脱产培训和在职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广泛开展督学专业培训和督导科学研究与交流,提升督学队伍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新聘督学须接受岗前培训,每名督学每年度须完成80学时督导专业培训课程。完善督学激励机制,建立常态化职级和职称晋升制度。把督学从事教育督导的工作量及业绩,纳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

4.建设高水平督导专家队伍。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结合工作需要,建立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类别教育督导专家库。依据“择优遴选、分类聘任、动态管理”原则,选聘各领域高水平专家进入专家库,努力打造“市县督学、教育督导专家、评估监测专家”三支队伍,为教育督导提供专业保障。

5.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管理监督。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对督学履职的监督考核机制,督促督学依法督导、科学督导。制定督学分类考核标准,定期对督学履行职责、参加培训、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优秀、业绩突出的督学,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激励;对其违纪违规的行为,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公开责任督学的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五)提高教育督导保障水平

1.落实教育督导工作条件保障。市级、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在人员、经费以及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方面,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按规定保障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

2.加快教育督导信息化进程。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建成全市统一、分级使用、开放共享的教育督导综合信息平台,提高教育督导信息化、科学化水平。通过教育督导综合信息平台开展线上自查自评、线上核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差异系数预警、区域学业水平监测、网上调查问卷和教育工作满意度测评等工作,不断提高督导效能。

3.加强教育督导研究。积极开展教育督导理论与实践研究,邀请相关科研院所、院校等参与,围绕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教育督导领域重要政策、重大问题,设立科研课题,组织开展理论研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提供决策咨询和参考。在全市培养一批致力于教育督导研究的专家、学者,壮大教育督导研究力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各区县(开发区)要从党的教育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学习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举措,开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改革成果和先进典型,营造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区县(开发区)建立健全政府教育督导机构、配备专兼职督学和保障教育督导工作等的落实情况。对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篇: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一、目的任务

通过为每一所学校配置责任督学,挂牌公示责任督学联系方式和工作职责等信息,落实市属学校督学责任区工作职责,建立日常随机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和水平。

二、责任督学聘任

聘请退居二线或退休不久的5名市督学担任挂牌督导专职督学。每一所学校1名责任督学,每名责任督学负责3所学校。人员安排附后。

三、责任督学的职权

1.根据督导工作需要,全面了解责任区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等情况。

2.要求责任区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列席责任区学校相关会议。

3.受所任命或聘任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委托,约谈责任区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

4.对责任区学校、校长和领导班子提出奖惩建议。

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事项

1.学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含校长和领导班子对教育方针的理解,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2.规范办学和素质教育情况。含招生、收费、择校情况;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倾听各种意见,受理核实相关举报投诉,督促限期整改,等等。

3.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含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和学生财物、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等等。

4.学校安全和食品卫生情况。含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5.资源配置和办学条件情况。含教育装备、体育场地、运动器材、师资配备等办学条件改善情况。

6.学校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情况。参与和指导责任区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通过常规督导、随访了解责任区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实施情况,参与对责任区学校年度考核工作。

7.参与并主持“教育评议会”工作。

8.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的有关事务。

五、责任督学履职要求

1.责任督学的履职形式。责任督学可通过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一日督导”活动,可视情况随时对学校进行专题督导,出席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或会议,参加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联合督导、综合督导评估工作。

2.责任督学督导反馈要求。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要填写督学责任随访督导工作记录表,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及时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报告。发现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问题,要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对有整改任务的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加以跟踪直至整改到位。涉及到重大问题时,应立即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报,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向有关部门或学校下达整改通知书,促进教育工作突发性、难点等问题的解决。

3.保证督导时间,认真做好记录。责任督学对责任区学校实施“一日督导”每月应不少于1次,并视情况对责任区学校开展经常性的.专项督导。督导过程中应注意留存过程材料,包括文字、表格、影像资料等,按时提交责任督学随机督导检查记录,认真填写督导整改通知书,学校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查实的学校违规行为随时提交。每学期至少提交一篇专题调研报告,每年度对责任区学校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形成责任督学工作总结报告。

4.遵守督导工作规范。责任督学要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责任区学校吃请和礼物,不得接受责任区学校安排的娱乐活动或旅游项目,不得在被责任区学校领取和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实施与责任督学职责与身份不符的行为,不得私自公开需要依法保密或暂未公开的学校和相关个人信息,不得影响被督导单位和中小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

六、挂牌督导组织保障

1.责任督学组织管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协调、检查、指导全市挂牌督导工作,负责市属学校责任督学的聘任、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向受聘责任督学颁发聘书,与责任督学签订履职责任书,编制责任督学工作手册,制定责任督学考核办法。

2.责任督学培训和考核。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责任督学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学习和培训,对新任责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对在职在岗责任督学进行定期培训,帮助责任督学准确把握工作职责,提升督学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以此作为发放工作补贴和解聘、续聘的重要依据,提升责任督学工作质量和绩效。

3.建立责任督学工作保障制度。各校要指定一名中层以上领导做好协调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档案及相关情况,并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等履职条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计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样式”,为市属学校统一制作公示牌,为每名责任督学配备专用工作手机,每月交通补贴400元;为退休的责任督学每月发放工作津贴1600元,其中600元经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退居二线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工作津贴的一半,在职人员不享受工作津贴)。

4.强化挂牌督导结果的使用。各市属学校对责任督学提出的督导意见或整改通知书要认真研究,针对存在问题,积极加以整改,并将整改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向责任督学反馈。对存在问题较多或相关问题解决不得力的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直接约谈问责。市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把责任督学的督导结果和建议,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评优评先、教师考核、干部任免、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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