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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河长制实施方案(合集)

2024-08-25 21: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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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镇域内河流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推行“河长制”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河流“河长制”管理机制,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促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为建设“幸福新宁乡”提供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河流流域环境。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东湖塘镇党委书记、县水务局局长任组长,镇分管水务工作的副职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职任副组长,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水管站、林业站、经发办、城建城管办、美办(爱卫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社区)党政正职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分管水务的副职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河长制”管理工作机构。

三、主要任务、工作职责

(一)主要任务

1.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

2.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3.加强水资源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洁美,水清岸绿。

4.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

5.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优化河湖排污口布局。

6.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

(二)“河长制”的设置

“河长制”是河段管理人员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河段的河流附属设施、河流流域、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对照联村安排,联村领导任河长,按照联系村分河长由镇办公室主任、沿线村(社区)党政正职担任(河段安排详见《东湖塘镇河流河长和联系河流安排表》)。

(三)职责分工

1.河长职责:负责管辖河段“河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分河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河长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河长办公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河长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

2.分河长职责:负责成立辖区河段专门管理班子,制定具体的河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完成河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河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1)干净。根据线河长度聘请1―3名专职护河员,从事河流流域管护、保洁工作,及时清理河面障碍物和抛洒物、白色垃圾;清除河床、边坡的非植物和河流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

(2)整洁。加强管辖河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河道堆物放料,禁止向河流直接排污;禁止在河床、河岸上种植蔬菜等农作物;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河流标牌,清除遮挡河流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河流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河流部门处置。

(3)安全。管控河流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河流水沟外沿不少于20米);发现损坏、污染河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4)有序。管辖河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

(5)美观。加强河流两旁绿化、美化,规范旅游标牌标识,完善旅游功能配套施设,按季节对河流两侧点播花种,适时对行道树、彩叶灌木球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1次,确保生长良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分河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编发《工作简报》,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4.相关部门职责

(1)镇派出所(交警二中队):负责打击涉嫌河流违法犯罪行为。

(2)镇财政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河长制”工作开展和河流环境综合治理。

(3)镇国土所:配合水务部门对河流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河道两厢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河流两侧内擅自挖沙取石洗沙等行为进行查处。

(4)镇水管站:加强河流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河流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河流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河流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5)镇林业站:严格河流两厢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河流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6)镇美办(爱卫办):加强对各河流河段环境卫生的指导和督查。

(7)镇城建城管办:加强途经镇域规划区段河流两厢规划建设管理,对河流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规范,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

(四)管理流程

“河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1.巡查:河长、分河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河长、分河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村(社区)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通过村村响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河爱河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河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河流流域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河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村各部门要全力支持“河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河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河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河段与河段之间、河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河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河长监管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河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对各村、各部门、镇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2017年各村环境卫生费,根据各村河长制河段涉及的长度、面积、投入等方面在转移支付上镇里略有提高,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警示谈话和通报批评。

第二篇: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柯桥城区主要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在柯桥城区主要道路(河道)实施“路长(河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县农业局“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局“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同志为巡查员,同志兼任联络员。

二、加强“河长制”单位日常管理工作

1、局“河长制”责任河道为潘家局苯现凉箱竞敝劣萸藕峤2720米。巡查员每周二次对责任河道进行巡查,无特殊情况定于周一和周四上午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及时督促职能部门整改落实,并对专业部门的履职进行考核打分。做好巡查记录工作台账,并及时反映给县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县机关党工委、县水电局。

2、对责任河道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

3、加强宣传教育,对河道沿线居民小区、商铺、企事业单位开展城市法律法规、标准和实施办法的宣传,督促街道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提高市民文明意识,并与所在街道、社区定期开展共建活动。

三、做好“河长制”职能部门管理工作

鉴于我局又是“河长制”城管问题处置职能部门,对于水域环境主城区内的渔网渔箔地笼等渔业设施和沿河岸的规模化鸡鸭养殖设施由我局负责清理、查处。具体由局农发科、县畜牧兽医局、县渔政站根据职能分工抓好落实。要积极开展调查和查处,研究出台相关的政策和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逻和执法行动,并和相关镇街及县城管办开展联合行动,把柯桥城区主要河道“河长制”单位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解决。

一般受理件原则上按如下流程进行处理:

1、受理:对县城管办反映给我局的问题,属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进行局内部分解,不属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及时向县城管办进行解释、退回。

2、分解:根据问题类别,及时报送给相关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单位,由各职能单位及时进行查处。

3、处理:县畜牧兽医局和县渔政站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及时进行调查和查处,如无法及时进行处理的,要填报《河长制职能部门特殊情况说明表》(见附件2)。

4、反馈:县畜牧兽医局和县渔政站将查处的结果及时反馈到局联络员处,由联络员反馈给县城管办。局办公室将不定期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各相关单位要认识到实行“河长制”管理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城市管理提升和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总体部署的重要意义,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2、及时查处。各相关单位要加大执法和查处力度,与相关镇街、职能单位进行联合行动。

3、加强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向群众宣传有关政策,向社会公示有关执法结果,向县“路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报送信息。

4、完善机制。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探索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以进一步推进我局职能管理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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