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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大全)

2024-07-24 12: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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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蔬菜种植合作社建设方案

随着农业生产发展步伐加快,传统的土地承包经营方式严重制约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千家万户的传统小生产经营模式已不能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发展需要,为切实加快我镇蔬菜基地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蔬菜市场需求,保障城市供应,稳定市场蔬菜价格,促进蔬菜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打造“一村一品”的种植发展模式,提高农产品产量及质量,走农产品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无公害化发展道路,提高农民群众收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镇政府通过进一步探索土地流转模式,拟在拖脚村及半边街村打造1000亩以上蔬菜连片种植基地。现结合角奎镇实际,特拟定角奎镇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劳动力就业为目标,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努力实现全镇蔬菜产业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管理集约化、产品优质化和市场多元化;积极发展订单生产,开发无公害蔬菜和绿色蔬菜基地,加大对专业村、专业户扶持力度;依靠科技进步,稳步扩大蔬菜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加本镇蔬菜在县城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全镇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县蔬菜供求特点和角奎镇地处县城的地域优势,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的市场潜力,在角奎镇拖脚村及半边街村建立1000亩以上连片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重点是立足于本县市场及依托周边城市市场,在拖脚村、半边街村大力发展设施栽培和特色、精细品种蔬菜栽培,不断提高我县蔬菜产品品质和档次,逐步扩大生产规模;以优质、快捷、早熟和规模生产的标准占领市场。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当地资源条件和农民生产能力出发,合理规划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发展模式、主导品种。

(二)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生产结构,组织生产经营。

(三)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集中连片发展,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统一规划,逐步推进,稳步扩大生产规模。

(四)坚持农民自主、政策支撑的原则。坚持发动农民、依靠农民,充分调动农民发展果蔬生产的积极性。同时政府出台扶持政策,促进果蔬产业顺利发展。

三、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围绕彝良县今后农业产业的调整方向和发展定位,突出蔬菜产业的生态化、市场化、产业化和高效益。按照“百亩起步、千亩连片、万亩发展”的要求,在拖脚村重点推进设施栽培,在半边街村实施连片种植,扩大种植规模,努力建设基地规模化、栽培设施化、生产科技化、品种特色化的彝良县蔬菜产业发展之路。

(二)目标任务:20xx年至20xx年,在拖脚村陆坪、菜坪、云坪、中坝、颜基、蒋沟、新寨、老寨、覃坪等9个村民小组投入100.00万元蔬菜项目资金在拖脚村打造1000亩以上蔬菜连片基地,在半边街村整合资金发展300亩以上连片蔬菜基地,打造以黄瓜、南瓜、白菜、辣椒、茄子、生姜、折二根、架豆、萝卜、葱、蒜、芫荽、马铃薯、莲花白等为主的优势主导品种,蔬菜基地主要采取地膜覆盖栽培技术、反季节蔬菜栽培技术,大力推广节本增效、轻简栽培技术、农机农艺结合技术、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等,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95%以上。

四、生产经营模式

为打造好我镇的“一村一品”种植业发展模式,带动产业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群众收入,镇政府20xx年-20xx年在拖脚村采取以“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打造1000亩以上蔬菜基地。

主要方法是在拖脚村成立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由镇政府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担任社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负责人及拖脚村总支书记为副社长,吸收镇干部、村两委全体成员、农民代表及村民小组长等为社员,并逐步带动群众加入专业合作社,组织带动实施拖脚村蔬菜基地建设。镇政府用上级部门划拨的100.00万元蔬菜项目资金用于租赁农户土地,统一连片规划,统一品种,高标准、高规格进行蔬菜种植。农户根据自愿入股的形式,以土地入股的方式进行合作生产,入股的土地按政府租赁价计算入股资金,按比例进行分红。同时,鼓励镇、村干部入股投入蔬菜基地建设(入股资金不少于1000.00元/人,按比例进行分红),合作社建成创收并规范管理后,逐步将创收的合作社移交给新的合作社,打造角奎镇永久性无公害蔬菜建设基地,以带动群众发展蔬菜种植。

五、品种类别、播种及茬口

1、早春蔬菜:

主要发展萝卜、白菜、生姜、架豆、蒜、葱、辣椒、茄子、黄瓜、南瓜、莴笋作物。其中萝卜、白菜、生姜、架豆、蒜、葱等蔬菜,在1月28日―2月10日左右进行直播播种,辣椒、茄子,黄瓜,南瓜、莴笋等在3月10日―20日进行育苗移栽,栽培技术全部采用地膜栽培。

2、夏秋蔬菜:

主要发展白菜、莲花白、萝卜、秋四季豆、架豆、折二根,秋马铃薯等蔬菜,其中白菜、莲花白、豆类在5月中旬进行播种,萝卜、折二根豆类在9月中旬进行播种。

3、冬早蔬菜:

主要发展萝卜、白菜、马铃薯、莲花白等蔬菜,在9月底前进行播种。

六、实施步骤(主要是拖脚村蔬菜基地)

(一)筹备阶段(20xx年8月15日前)

1、拟定实施方案(7月20日前)。通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成立角奎镇蔬菜基地建设领导组,拟定全镇具体可行的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2、组建技术指导组及生产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筛选种植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编制技术指导方案,编印技术资料,召开项目工作会议,对包村技术人员开展科技培训等,具体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负责人唐代静负责组织实施(8月15日前)。

(二)实施阶段(20xx年8月15日―20xx年9月30日)

1、完成土地规划及土地租赁工作(20xx年8月31日前)。蔬菜基地由角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负责人带领镇、村干部统一进行规划及技术指导管理,以提高蔬菜基地发展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效益,确保农民产业结构调整增产增收。拖脚村主要规划在陆坪、菜坪、云坪、中坝、颜基、蒋沟、新寨、老寨、覃坪等9个村民小组。由合作社以土地流转的方式租赁土地1000亩,并与农户签定土地租赁合同,一次性或分期的形式付给农户租金,同时雇佣农民参与蔬菜基地建设,增加农户劳务收入。其中陆坪规划280亩、菜坪规划120亩、云坪规划100亩、中坝规划100亩,颜基规划100亩、蒋沟规划100亩,新寨规划50亩、老寨规划50亩、覃坪规划100亩,租赁的土地由镇蔬菜基地建设工作组的人员进行实际丈量,根据土地肥力、平整程度的不同按旱地每年600.00元/亩以下、水田800.00元/亩以下的标准进行租赁,租赁时间为一年(如合作社还要租用可续租),租金一年一付,三年内被租地的农户以土地租金和务工收入为主。半边街村由村两委组织连片规划,按照政策补偿的形式鼓励群众发展蔬菜。

2、栽培阶段及田间管理阶段(20xx年9月―20xx年9月)。一是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负责人带领技术指导组、工作组负责招聘工人进行栽培技术培训4次,并负责完成整地、育苗、栽培等各项生产步骤;二是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负责人带领技术指导组、工作组开展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培训及指导各8次,组织带动农户现场栽培技术观摩2次;三是完成基地建设及各项相关工作;

3、销售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9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12月)

进行项目自查和总结,将成功经验、主要做法向其它村进行宣传,并向镇党委、政府及县直主管部门进行总结和报告。

七、资金概算

镇政府在拖脚村用上级部门划拨的100.00万元蔬菜项目资金打造1000亩以上连片蔬菜基地,在半边街村整合农资补贴资金打造连片300亩蔬菜基地,其中半边街村由村两委自行规划,农户自己栽培种植,政府视情况给予一定的政策补贴;拖脚村由合作社租赁土地进行蔬菜基地建设,根据以上情况,将拖脚村蔬菜基地资金投入情况概算如下:

1、租赁土地:根据土地肥力、平整程度的不同按旱地600.00元/亩以下、水田800.00元/亩以下的标准进行租赁1000亩,以每亩田地平均价格700.00元计算,预计租赁资金需70.00万元;

2、购买种子:向上级农业部门争取给予支持蔬菜种子,预计需种子资金50.00万元;

3、农家肥。按每亩蔬菜基地需农家肥3000斤,每亩按300元的资金计算,农家肥需资金20.00万元;

4、地膜:按5斤/亩进行计算,需资金4.00万元。

5、农药:预计2.00万元。

6、小工费用:预计常年请小工30人务工,每个小工每月按600.00元计算,预计需资金21.60万元

7、工作经费:预计10.00万元。

预计蔬菜基地共需投入总资金177.60万元。

八、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目前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投资商进驻彝良,带动农村人口到城镇就业,我镇地处县城中心,加之农转城工作的开展,促使城镇人口密度加大,由于蔬菜种植茬口较密,反季蔬菜价格较高,使我镇发展蔬菜具有较好的区域优势和良好的市场前景,以目前蔬菜的产量、价格、茬口等进行分析,按每亩蔬菜平均年产值3000斤、每斤蔬菜平均1.00元的价格进行计算,每亩蔬菜年均收入3000.00元,1000亩蔬菜年均收入达300.00万元,扣除成本177.60万元,合作社可创收122.40万元,合作社不但发展了蔬菜产业,而且搞活了蔬菜市场经济,还带动了群众积极发展蔬菜,增加了群众收入,推动了全镇经济的发展。

2、社会效益

由于拖脚村的蔬菜基地仅用农家肥作底,没有施用化肥,加之用地膜进行覆盖,病虫草危害较少,生产出的蔬菜属于无公害蔬菜,不但减少了成本,还让群众吃上了放心菜,减少了群众发生食物农药残留中毒的发生率和生病率,取得了良好的蔬菜基地示范样板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1、成立角奎镇蔬菜基地种植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实施进度检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办公室,由彭德洪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唐代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夏礼旺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对全镇蔬菜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资金整合、项目调度、会议召集、项目进度、政策落实、督促检查,总结报告等各项工作,协调县直有关单位对项目的支持,结合项目实施,制定考核办法,并签订责任,明确奖惩,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等组织实施工作,领导组下设蔬菜基地建设技术指导组、工作生产组、市场销售组、纪律督查组。

(1)技术指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具体负责蔬菜栽培技术方案、培训方案、田间管理指导方案的制定、技术培训、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指导各项工作。

(2)生产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村两委全体成员、相关村民小组组长

具体负责配合蔬菜基地规划、协调土地租用、物色农民工、组织实施土地平整、蔬菜栽培、田间管理、病虫草害防治的协调、实施、管理等各项工作。

(3)物资采购及市场销售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经管站工作人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体农技人员、村两委全体成员。

具体负责蔬菜基地建设过程中种子、农药、地膜等的`物资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蔬菜成熟后的采收和销售,资金管理等工作。

(4)督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对工作人员到位情况、工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督查,严格操作程序

2、成立角奎镇拖脚村蔬菜种植基地专业合作社:

社长:

副社长:

社员角奎镇拖脚村陆坪、菜坪、云坪、中坝、颜基、蒋沟、新寨、老寨、覃坪等9等村民小组组长及参与村民。

专业合作社采取政府引导的方式,积极主动带动农户发展蔬菜基地种植,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市场联络销售、网络及信息服务等,在角奎镇门市上建立自己的蔬菜批发门市,为蔬菜基地建设提供市场销售场所,逐步创建无公害名牌产品。

(二)建立长效目标考核制度

鼓励科技人员和公职人员参与拖脚村的蔬菜基地技术经营活动,允许科技人员和其他干部通过诚实劳动,与企业、农民签订盈利分成比例合同,大力推行“行政干部包任务,技术干部包技术”的双向承包责任制。拖脚村蔬菜基地实行科技承包责任制,项目实行定经费、定人员、定基地,双向选择,竞争承包,有偿服务。凡抽调到拖脚村工作的干部,镇政府将与工作干部签订责任状,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到蔬菜基地工作的技术干部和责任人,做到任务分配到地块,责任明确到人。蔬菜基地样板完成后,工作经费镇政府按每亩20.00元工作经费兑现责任人和技术干部,车费补贴按每人每月20天计算,每天补贴40.00元。镇政府将把拖脚村蔬菜基地建设完成情况、集体、个人工作情况纳入年终量化考核内容,对在蔬菜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一定的奖励;对工作落后,特别是出现蔬菜质量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和问责。

(三)完善技术服务体系

镇政府成立蔬菜专业技术组,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技术骨干为主,成立蔬菜生产技术服务队,负责拖脚村蔬菜生产技术服务,统筹解决拖脚村蔬菜产业发展的技术问题,健全和完善镇、村、组三级技术服务体系,并邀请县农业局蔬菜种植专家到拖脚村指导的蔬菜生产。依靠科技,注重改善产品质量、增加市场竞争力,提高种植效益,蔬菜基地大力推广“猪―沼―菜”循环经济种植模式,合理施肥用药,尽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逐步开展蔬菜基地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增加注册商标,扩大市场份额。

(四)整合社会资金,加大蔬菜基地投入力度

20xx年镇政府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主要措施来抓好抓实,20xx年至20xx年,我镇用上级部门划拨的蔬菜项目资金100.00万元资金,加大对蔬菜基地的投入力度,在拖脚村建立蔬菜基地,并加强对产业发展投入资金的规范管理,努力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提高产业建立和完善蔬菜产业支持政策保障体系,保持产业政策的连续性和到位率,发挥本级政府发展产业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逐步建立以龙头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财政支持、信贷扶持的投入机制。扩大蔬菜设施种植规模,合理引导企业、专业协会或种植大户资金投向蔬菜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发达地区客商在城郊投资建设“菜篮子工程”基地。农民是投入的主体,也是直接受益的对象,要鼓励农民增加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农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扶持,整合项目资金,改善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条件,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引导土地合理流转

鼓励和支持企业创办农业企业和参股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继续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使土地合理流转向蔬菜种植大户倾斜,扩大单户种植规模,发展蔬菜产业专业化生产,扩大商品蔬菜基地规模,使蔬菜产业的发展真正走上依靠科技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

(六)强化服务,为蔬菜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1、技术服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除采用推广行之有效的发放技术资料、明白纸、办培训班等方法普及推广蔬菜技术外,还要强化蔬菜专业合作社协会工作,加强菜农之间互相交流、互相学习,提高农民自我服务意识;根据蔬菜生产季节,邀请市、县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采取先调研后讲课的形式,有针对性的进行技术指导。大力引进、推广实用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不断提高科技含量。切实提高蔬菜的四季生产能力。强化技术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蔬菜技术人员和菜农进行培训,力争在3年内,使每个示范园都有一批科技带头人,每户菜农都有1名技术明白人。

2、销售渠道服务。一是充分发挥蔬菜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开展广泛的中介服务,吸引外地客商到角奎镇贩运蔬菜。二是充分利用农业信息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搞好网络信息服务,以网络的形式进行宣传和销售。

3、市场服务。一是在镇便民服务大厅建立销售点,将成熟的蔬菜产品以低于市场批发价0.50元―1.00元的标准批发给零售商进行销售;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在蔬菜集中销售区建立蔬菜批发市场,为蔬菜交易及时提供场所和舞台。

4、搞好其他的相应服务。如打造品牌,整合销售,拉长蔬菜产业链条等,有力地促进我镇蔬菜产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七)明确纪律,加强督查

为确保蔬菜基地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村、镇直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安排,明确纪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镇政府成立的督查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此项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量化考核内容,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依据。

第二篇:蔬菜种植合作社建设方案

为了切实加紧本市蔬菜基地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蔬菜市场需求,保障都市供应,稳定蔬菜价格,增进蔬菜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顺利完毕新建5000亩蔬菜基地民生工程任务,现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安庆市城郊建立5000亩蔬菜基地实行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规定,以保障市场供应、增长农民收入、扩大劳动力就业为目的,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努力实现全市蔬菜产业布局区域化、生产原则化、管理集约化、产品优质化和市场多元化;积极发展订单生产,开发无公害蔬菜和绿色蔬菜基地,加大对专业村、专业户扶持力度;依托科技进步,稳步扩大蔬菜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长当地蔬菜的市场拥有率,增进全市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的任务。根据蔬菜供求特点和市场潜力,本市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的重点是立足本市市场,依托合肥、池州、铜陵及周围都市市场,大力发展设施栽培和特色、精细蔬菜品种,不停提高产品品质和档次,逐渐扩大生产规模;以优质、快捷、早熟和规模生产占领市场。市郊将新增各类蔬菜基地5000亩,其中常年菜地2800亩,季节性菜地2200亩。

二、重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划建设5000亩蔬菜基地,重要分布在大观区、迎江区、宜秀区、开发区和皖河农场。其中皖河农场新建菜地1500亩,大观区新建菜地1600亩,迎江区新建菜地650亩,宜秀区新建菜地850亩,开发区新建菜地400亩。

(二)实行项目申报制度和“一图一表”管理制度。各区、乡(镇)要按照市的安排布局,制定项目规划和施工图纸,实行项目申报制度,明确实行地点、面积及品种等。要严格推行“一图一表”管理制度,即以区、乡(镇)为单位绘制蔬菜种植分布示意图和实行农户登记表,并按施工图纸进行验收。验收资料要包括项目规划、地块名称和图纸、种植面积、种植模式、品种名称等内容。“一图一表”将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根据。

(三)建立考核制度,实行双向承包。建立和完善蔬菜产业发展责任制度和目的考核制度。大力推行“行政干部包任务,技术干部包技术”的双向承包责任制。市政府将把蔬菜生产作为年度目的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也要完善考核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贯彻目的.管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做到任务分派到地块,责任明确到人。

(四)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市农委成立技术专家组,统筹处理全市蔬菜产业发展的技术问题,健全和完善区、乡、村三级技术服务体系。各区要成立蔬菜生产技术服务组,负责当地的蔬菜生产规划和技术服务;乡(镇)以农技服务中心技术骨干为主,成立蔬菜生产技术服务队,负责本辖区商品蔬菜生产技术服务,聘任村级农技员负责指导本村的蔬菜生产。要依托科技,重视改善产品质量、增长市场竞争力,提高种植效益。要大力推广“猪―沼―菜”循环经济种植模式,合理施肥用药,尽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有条件的乡镇要逐渐开展蔬菜基地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增长注册商标,扩大市场份额。

(五)整合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力度。贯彻《安庆市城郊蔬菜基地建设奖补措施(试行)》,市级财政每年将从支农资金中安排对全市城郊“菜篮子”工程建设投入150万元以上,不停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各区财政要采用措施,增长本级财政对“菜篮子”工程的投入。市、区每年要争取新菜地的建设和老菜地的改造项目,对已经规划的蔬菜基地,各级政府要将其列入基本农田加以保护。要逐渐建立以龙头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财政支持、信贷扶持的投入机制。扩大蔬菜设施种植规模,合理引导企业、专业协会或种植大户资金投向蔬菜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江、浙、鲁等发达地区客商在城郊投资建设“菜篮子工程”基地,享有当地企业(大户)同等的扶持政策待遇。银行贷款要向生产经营和流通环节倾斜。同步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的专题资金投入。农民是投入的主体,也是直接受益者,要鼓励农民增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农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扶持,整合项目资金,改善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条件,扎实产业发展基础。

(六)积极引导土地合理流转。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开办农业企业和参股农业产业化经营,加紧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继续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使土地合理流转向蔬菜种植大户有,扩大单户种植规模,发展蔬菜产业专业化生产,扩大商品蔬菜基地规模。

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推进蔬菜产业发展

(一)实行“菜篮子”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要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增进地方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好抓实,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目的考核措施。各区及农场要成立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贯彻经费,明确责任,负责蔬菜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责任乡(镇)要把蔬菜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处理产业发展中的问题,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贯彻,保证种植任务全面完毕。

(二)加强督促检查,健全鼓励机制。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在重要生产环节,市菜篮子工程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对各地的蔬菜产业发展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并作为市级补助资金的拨付根据。各区也要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保证种植任务落到实处。鼓励科技人员和公职人员参与蔬菜生产经营活动,容许科技人员通过诚实劳动,与企业、农民签订盈利提成比例协议。

第三篇:种植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监测目标任务

1、例行监测

20xx年我市例行监测任务量为,快速检测法监测蔬菜样品23076个(其中市本级每月监测104个、县区级每个监测单位每月监测107个)、色谱检测法监测650个样品(其中市本级检测中心监测600个、全州县检测站监测50个)。

2、乡镇监测

我市每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每年监测样品总数500个(每月监测不少于40个,月平均41.67个)。135个乡镇共计监测67500个,详见附件1。

3、农贸市场检测

全年农贸市场检测室检测蔬菜样品1053100个,详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各检测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对检测任务计划要认真研究,落实专门人员和工作经费,明确责任,做好工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确保我市检测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xx〕5号)”,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县(区)的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实施方案,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我局安监科和检测中心,电子文档发送到。

3、加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资料整理。各县(区)各检测单位要注意收集、保存反映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影像资料,做好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样品数据的原始记录并妥善归档保存。

4、及时反馈检测结果,严格报送程序。桂农业办发〔20xx〕5号要求,承担例行检测任务的市、县(区)各检测机构要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受检单位。发现有违规用药问题的,应在8小时内反馈结受检单位,并通知当地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查处情况书面报告自治区农业厅(书面报告格式见桂农业办发〔20xx〕5号附件5)。乡镇监管服务站要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至县级农业部门。

5、及时报送监测结果。各单位要按照“桂农业办发〔20xx〕5号”文件中时间接点的要求,一是及时将例行监测检测数据上传至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二是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8日前,将本季度例行监测报告(含附件3表格),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我局安监科和检测中心,以免影响全市检测数据汇总上报工作;三是农贸市场检测室检测数据,当日从网上上传,4月、7月、10月、元月5日前报上季度汇总数据(附件4)至;

6、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农业局领导要加强对所属检测单位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在20xx年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例行监测单位和农贸市场检测室工作情况的检查,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第四篇:种植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灵璧县委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推动产业扶贫工作的发展,培育具有灵璧特色的扶贫支柱产业,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依据灵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出台灵璧县扶贫工作1+N配套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特色种植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按照“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和贫困县摘帽”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2496”脱贫计划,实行“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每年使500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通过发展特色种植业产脱贫,到2018年,共1500户、5000人通过特色种植达到脱贫的目标。通过驻村扶贫工作组帮扶和产业扶贫的实施,到2020年,使全县每个从事特色种植的重点贫困村都有一个主导产品能带动村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稳步增收,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集体经济收入年均5万元以上,全村达到脱贫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贫困户为主。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引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但同时要充分发挥村两委作用,激发农民自身活力,积极参与产业发展,坚决克服“等靠要”思想。充分发挥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调动贫困户积极性,引导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自主选择发展产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既要重视“输血”式扶贫,更要重视“造血”式扶贫。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地条件、资源状况,因地制宜地选择效益好、见效快、能带动贫困农户致富的优势产业,科学客观分析产业现状、资源优势,找准发展重点和突破口,做大做强扶贫产业。已有的主导产业,继续扩大产业规模,完善产业链,构建产业发展体系。正在培育的产业,注重技术培训和市场开拓。

3、市场导向,效益优先。发展扶贫产业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扶持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优先发展,科学客观分析资源承载能力和市场发展空间,合理确定产业发展规模。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立足市场需求,突出扶贫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坚决杜绝“面子工程”、形式主义。

二、重点工作

(一)突出发展特色农业

1、积极发展专用粮食。压缩玉米种植面积,大力发展青储玉米、鲜食玉米,调整小麦种植品种,大力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大庙、渔沟、冯庙、韦集镇、向阳等乡镇要大力发展青储、鲜食玉米示范。杨疃、尹集、浍沟等乡镇要加强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联系,积极发展优质专用小麦。

2、提升特色产业。以市场为导向,突出示范引导和政策扶持,大力提升蔬菜、小杂粮、林果等特色农业发展水平,恢复部分花生、马铃薯种植面积。灵城、渔沟等乡镇扩大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面积,加快生产经营模式的升级。韦集、黄湾、娄庄等乡镇要抓好对黑花生、鲜食小花生、高油花生的推广示范,实现花生种植面积恢复性增长。虞姬要抓好辣椒、马铃薯等作物的脱毒、提纯、复壮,打好虞姬辣椒品牌,恢复马铃薯种植。尤集、朝阳、下楼等乡镇要积极挖掘和培育晚秋黄梨、水果梨、池藕等产品的产业开发。“三纵三横”沿线地区要抓住道路沿线实施森林增长工程的有利时机,抓好林下种植中药材、林下养殖等种养新模式。杨疃、尹集等乡镇要依托现代农业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抓住有利时机调整种植结构,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建设规模种养基地。

3、鼓励发展新兴产业。探索发展花卉、苗木、葡萄等新兴产业,培育农业经济新的增长点,抓好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大技术扶持力度,加快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的引进推广步伐,提升新兴产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年内新建15个百亩以上花卉、苗木规模种植基地,全县建设新兴产业基地5万亩。

(二)积极发展品牌农业

1、鼓励培育新的农产品品牌。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培育品牌,以品牌开拓市场,大力实施农业品牌战略。积极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引导和创建新的农业品牌。新增“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15个,注册农产品商标10个,积极指导培育2家企业争创建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推进特色种养殖产品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

2、发挥现有品牌的引领作用。加大对现有农产品品牌的整合和开发力度,重点扶持市场竞争力强、开发潜力大、经济效益显著的农产品品牌,扎实推进“荷金来”、“康美达”、“瘦八仙”、“灵南生态”等农产品品牌的统一包装推介,做好做强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让品牌带动贫困村的产业竞争力提升。

(三)加快发展循环农业

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地膜等,积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以户用沼气和沼气工程项目实施为依托,推广“畜-沼-果”、“畜-沼-菜”、“大棚-沼气-蔬菜(水果)”等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开展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实施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建设,实现农业生产和农业废弃物再利用的良性循环和无害化排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用财政资金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对开发扩大蔬菜、瓜果等基地,具有一定种养规模,辐射带动贫困户较多的贫困村,倾斜安排项目资金用于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资金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将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等涉农项目优先向贫困村、贫困户安排。

(二)大力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多元化服务主体,扶持农机、植保、农资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种植中的经营管理问题。引导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是提高新时期农民合作化程度,解决发展特色产业距离市场远、产品销售难的有效途径,也是贫困户尽快实现脱贫目标最为直接的办法。一要对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场进行培育和规范管理,将支持重点放在与广大农民联系紧密、运作良好,尤其是能够真正带动当地农民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经济组织上,将有名无实的“空头”合作社逐步淘汰。二要支持、鼓励条件成熟的地方创办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农民在发展产业时能够通过“抱团合作”方式减少投入、规范管理、降低风险、提高效益。三创新利益链接机制。支持适合的经营主体,使特色产业最大限度地覆盖贫困村和贫困户。鼓励工商资本进入产前、产后环节,延长产业链条,拓宽贫困户就业和创收途径。按照“土地租金+股份+务工收益”的基本模式,让农户通过加入专业合作社或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形成购销关系稳固、利益联结紧密的链结机制。

(三)强化科技支撑、创新服务方式。围绕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加大农业科技协作攻关和成果转化力度,加快推广农作物优质高产品种和高效栽培模式、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无公害生产技术、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等适合贫困地区特点及需求的良种良法。探索对贫困村、贫困户技术帮扶的新模式,依托农技推广机构,借助社会性技术服务组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技术帮扶。分层次建立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手机信息或QQ群服务平台,及时、精准推送农时农事、价格行情、农产品市场信息等。积极牵线搭桥,引导贫困村参与农展会、网上销售、农超对接等各类平台,多种形式促进产销对接。

(四)加强领导,确保特色种植产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调度,积极协调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二是明确责任。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整合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做好产业扶贫工作。产业扶贫实行属地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要把握重点,亲自协调、亲自调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发展扶贫产业,帮助扶贫对象脱贫。三是强化绩效考核。把特色种植产业扶贫纳入对主管部门、乡镇、村扶贫工作考评内容。把结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情况纳入精准扶贫的工作内容,推动产业扶贫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第五篇:蔬菜种植合作社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天津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原则,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引领,以“保能力、保增收、保安全、保生态”为目标,按照确保“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有效落实,绿色生态和效益提升并重的思路,突出“绿色、精品、高效”的发展导向,全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提升蔬菜等高效经济作物生产能力,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化的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供给与调优结构同步。在确保市场供应基础上,通过调优种植结构,合理安排茬次和品种,不断丰富市场供给。逐步调减传统、零散的低端设施,增加优势产品、绿色产品的规模化规范化生产能力,既满足消费者需求,防止因生产能力不足导致市场供应短缺,又保障农民利益,防止因短期个别品种生产过剩,导致“价低伤农”,通过不断优化结构,提高种植效益。

(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突出政府在推动设施农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金融、保险等多种扶持方式,引导产业良性发展。同时,切实发挥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市场主体作用,有效提升其盈利能力,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

(三)产业发展与主体增收共进。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在制定扶持政策、推动产业发展中既要注重扶持新园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以点带面,不断拓展农业功能,发挥多重效益;又要兼顾传统农户生产条件的改善,鼓励小农户升级为家庭农场,做实做强特色农产品生产主业,切实增加农户直接种植收益,让广大基层农户享受产业化发展带来的效益。

(四)扩大面积与提高质量并重。既要着力扩大新建设施农业面积提升产能,又要做好现有设施的提升改造,进一步稳定现有各类设施农业面积,同时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品牌农产品销售覆盖率,有效缓解市场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

(五)创新发展与专业服务协同。既要注重产业科技创新,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和成套技术引进推广以及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科技水平;又要抓好病虫害统防统治、储藏保鲜和市场营销等专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科技创新与专业服务的协同发展,切实提高全市整体产业水平。

(六)耕地保护与设施建设兼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相关要求,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在确保粮食安全基础上,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合理使用一般耕地发展设施农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类型农用地。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农业设施。

三、建设目标及建设要求

根据全市蔬菜产业的区域特色、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生态承载能力,坚持科学规划、主体自愿、实事求是的工作基调,以转方式、调结构、带基地、增效益为重点,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改善生产条件,提升技术水平,延伸产业链条等措施,重点打造一批规模化设施生产基地。计划20xx年全市新建20万亩设施农业以设施种植为主,并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打造一批市场知名度较高的设施农业品牌;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设施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菜篮子”供给保障能力,助力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建设设施农业应在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确保耕地保有量和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选址,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设施可以使用一般耕地,破坏耕地耕作层的设施农业用地应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耕地向其他农用地转换,禁止闲置、撂荒,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有关要求,引导设施农业按照规划进行布局建设,防止无序发展。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要求实施备案和监管,严禁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非农建设。

四、任务分解

在统筹考虑各涉农区基本保障型菜田面积、产业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的基础上,20xx年全市20万亩以种植业为主的新建设施农业任务分解如下:蓟州区3万亩,宝坻区3.5万亩,武清区5.5万亩,宁河区3万亩,静海区2万亩,东丽区0.5万亩;津南区0.5万亩,西青区1万亩,北辰区0.5万亩,滨海新区0.5万亩。

五、主推棚室类型

20xx年我市设施农业(种植业)的主推棚室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一)智能连栋温室。指用于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配备有加温、遮阳、通风降温、湿帘风机降温或喷雾降温、微灌或滴灌等系统,以及智能自动化控制设备,适合于规模化的机械作业和生产管理。此类棚室投资大,管理要求高,主要用于展示和示范,由各涉农区结合实际,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投资建设。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二)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一般由镀锌钢结构骨架,特质保温材质墙体及保温棉被等主要结构材料构成,以拼接方式安装,具有安装与拆卸方便快捷,可重复安装使用、可回收再利用等特点的,可进行作物越冬生产的日光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三)节能日光温室。指三面有墙体(砖混或土墙结构),具有采光、保温和蓄热结构的农业生产设施,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能进行越冬生产的单屋面塑料薄膜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四)保暖式钢骨架大棚。指四面无墙体,采用加固钢骨架结构(南北向),棚室中间建有支撑立柱,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的新型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更适合于机械化作业。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五)钢骨架大棚。指采用钢骨架结构,四周无墙体,只有塑料薄膜覆盖的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六、政策措施

(一)完善资金保障。按照市场化原则,设施农业建设将以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各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为支持我市设施农业加快发展,将采取多方发力共同筹措资金的`方式推进设施农业建设任务落地落实。一是财政资金投入,市财政按照亩均5000元标准予以引导,并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对区级实施方案的审核结果,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下达各涉农区统筹使用。二是担保机制介入,充分发挥我市现有涉农融资担保机制优势,在规定额度内向设施农业借款主体提供担保服务。三是金融元素注入,拓宽现有农业龙头企业财政贷款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创新金融模式,撬动金融资本投向设施农业。四是社会力量引入,引导融资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农业企业与各涉农区深度合作,并积极整合现有支农政策,促进设施农业发展。

同时,各涉农区作为建设主体,要充分发挥自主权,在精准选择市级扶持政策,用好市级资金的基础上,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强在设施农业建设方面的投入,因地制宜创新扶持模式、扶持措施,形成政策合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二)做好用地保障。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指导各涉农区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明确各涉农区在确保完成粮食安全考核任务前提下,新建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保暖式钢骨架大棚和钢骨架大棚等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要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补划同等数量、质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后,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为解决控沉区水源转换等设施用地需求,将其辅助设施比例由不超过10%调整为不超过12%,有效满足集雨储水、水处理及节水灌溉等辅助设施用地需求。

(三)强化用水保障。针对各涉农区不同情况和设施农业用水需求,市农业农村委与市水务局密切配合,共同督促各涉农区坚持立足当地,节水优先,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做到四水齐抓(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同时,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有效做好设施农业用水保障。一是对蓟州区全境和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北部等非超采区,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地表水等水源,保障用水需求。二是对超采区具有浅层地下水资源的武清区大碱厂、泗村店、黄花淀、汊沽港等镇;北辰区双街、双口和青光等镇;西青区辛口、张家窝等镇;静海区台头、王口、子牙、独流、梁头等镇,通过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资源和地表水等水源,解决用水需求。三是抓好超采区不具备浅层地下水源区域的水源转换工程和节水工程建设。由市水务局指导各涉农区做好南水北调、水库增容、主干河道、沟渠提升改造(斗口以上)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做好全市范围的水系贯通。由市农业农村委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各涉农区抓好田间水利设施提升改造(斗口以下),配套建设田间水源转换设施,切实抓好农艺节水,加大集雨水窖、储水罐(池)推广力度,有效保障用水需求。

七、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充分整合我市土地、水利、财政、金融、税收、科技、交通、电力、物流、教育、人才等各类扶持政策措施,共同推动20万亩设施农业建设任务的有效落实。市农业农村委作为设施农业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推动、技术规范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审核、绩效管理、考核验收以及债券利用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市本级设施农业建设引导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以及指导债券发行工作。各涉农区统筹市财政引导资金用于扶持本区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审查核实、验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区财政局重点负责审核项目安排的重复性。

(二)强化项目统筹。各涉农区要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制定本区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设施农业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并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的区级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各涉农区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证设施农业相关政策宣传、检查验收、资金审计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提高蔬菜栽培管理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农业农村委将制定考核方案,定期对各涉农区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全市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并会同市级各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各涉农区开展互查互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本着“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原则,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对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提请审计部门将其作为审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重点内容之一,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花出效益来。

第六篇:蔬菜种植合作社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xx]157号)、《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农函[20xx]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我区蔬菜生产面积,切实推动通州区设施蔬菜增产能、优结构、促质量。结合本区实际,以绿色发展、优质安全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宜机化、智能化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促进设施蔬菜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设施结构更加优化,技术装备更加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应急保障更加有力,涌现一批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大程度实现设施提档换代、结构优化,全面提升设施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稳步提升蔬菜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提振从业者的发展信心,让设施农业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菜篮子”保供稳价的重要保障。

二、建补原则

(一)主体自建、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自愿投入建设的积极性,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建设标准,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同步推进、分类定补的原则。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同步纳入补贴范围,按不同设施类型实行差异化补贴。

(三)定型设标、先批后建的原则。按照相关棚室类型的建设标准,结合申报主体实际条件,建设经济、实用的设施类型,先申报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建设。

(四)主体申报、镇级审核、区级验收的原则。按照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区级联审统一验收的程序进行。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根据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和设施建设标准,结合各建设地点自然条件,坚持科学实用、结构合理、材料设备质量可靠的原则。全面优化温室结构和环境调控性能,适应机械化、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等作业需求。开展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确保蔬菜实现周年化生产。主要建设要求如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建设指标要求:

一是温室长度不低于70米,后墙高不低于4.3米,脊高不低于6.1米,温室跨度不低于12米;

二是温室缓冲间面积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

三是后墙及山墙建议采用内外两层编织膜抗老化面料,中间填充两层喷胶棉保温层;

四是棚膜建议采用0.15mm无滴、消雾PO膜,透光率90%以上;

五是温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

连栋塑料大棚建设指标要求:一是跨度8米,建议不低于9跨;开间5米,建议不大于10开间,具体跨数及开间数根据地块实情可适当调整,肩高建议不低于4.6米,顶高6.6米,门高应大于2.5米,全钢架结构,单栋建设面积不低于5亩;二是大棚顶部及四周均采用厚度0.15mm以上农业专用薄膜覆盖,薄膜应具有质轻、韧性好、透光率不小于90%(新膜单层)的要求;三是棚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单栋塑料大棚建设要求:一是长度不低于70米,脊高不低于4米,肩高1.8米,跨度不低于10米,全钢架结构;二是大棚两侧留有自然通风口,采用电动卷膜方式;三是采用0.13mm厚以上无滴薄膜,透光率90%。具体建设内容、设计要求、建材标准等详见《通州区蔬菜生产设施建设指南》。

四、工作程序

(一)建设申请

1.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具有承担自筹资金的能力,有建设积极性,可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个人种植户(优先支持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范围内的申报主体),并承诺项目建成后用于蔬菜生产。

申请主体要求:申请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达三年以上(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明确标注蔬菜生产,农作物种植等相关内容);设施建设政策出台后,申报主体为新注册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企业法人为通州区户籍;个人种植户需为通州区户籍。

2.申请条件

(1)项目须符合副中心建设的国土空间规划,且须符合通州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支持方向;

(2)新建设施项目地块需为耕地;

(3)农业设施因损毁等原因已不具备生产条件需进行翻建的项目,地块按原地类管理;

(4)申报主体为个人种植户,土地承包面积需集中连片达3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合同面积需集中连片达50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0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低收入村、经济薄弱村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5)土地承包合同需经乡镇经管站登记备案(村集体可提供相关土地经营权证明),且剩余年限在4年以上(从申报补贴年份起计算),现阶段正常生产,未曾闲置撂荒,设施建设地块需具备水、电基础条件;

(6)三年内未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申请程序

(1)填写申报书并附园区平面图、设施建设布局图、法人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或摁手印),一式三份上报至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2)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内容、建设地点、是否符合乡镇农业发展规划、土地承包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主管镇长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核查、审定、备案。

(3)区级聘请第三方测绘服务公司对乡镇上报的项目地块进行测绘,包括项目用地平面图(含生产设施建设用地范围)、用地测绘钉桩结果(含矢量坐标,生产设施用地范围)和土地性质。区农业主管部门将测绘结果提交至区级联审会进行数据审核。

4.区级联审。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及各相关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技术的可行性、布局的合理性,审核是否符合农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用地规定;区规自分局负责核查用地范围及土地性质、占用耕地情况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联审合格的项目,需在乡镇完成备案后,方可启动建设。

5.材料存档

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测绘结果及区级审核意见等材料的.存档工作,并报备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规自分局。

(二)验收与监管

1.申请验收

项目申报主体建设工程按期完工并已开展蔬菜生产后,向乡镇农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经乡镇农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项目申报主体所在乡镇农业主管部门、监理公司等进行联合验收。

3.验收标准

按照蔬菜生产设施文件要求及建设指南中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凡建设材料、技术参数未达标的,视为验收不合格;超过验收时间未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的,不予验收。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建设方案要求、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的,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拒不整改的项目取消相关区级政策支持,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4.验收审核

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主体、乡镇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填写验收表,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5.建设监管

(1)区级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并提供建设前后影像资料、监理日志、监理竣工报告等相关材料。经营者须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并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管,监理公司现场核查是否符合建设方案确定的内容。

(2)未经乡镇政府备案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擅自动工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工停建,限期拆除整改,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3)发现违法违规的项目,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部门将通报项目主体及责任人,纳入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黑名单,同时纳入全市失信人员名单和负面清单,并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

(三)建设要求

1.质量标准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申报类型棚室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确保棚室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顺利开展。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监理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棚室建设的质量安全。

2.安全保证

在棚室建设过程中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棚室牢固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资金补贴

(一)补贴程序

建设补贴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区7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至项目申报主体所属乡镇,由乡镇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补贴资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60%,第二年项目实施主体建设的设施必须正常生产蔬菜且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40%。

(二)补贴标准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种植户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0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15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33元/平米;申报主体为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6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20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46元/平米。

(三)相关补贴政策

项目建设主体,可享受农业领域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及担保费补贴的政策。项目中生产设施的配套装备可享受水肥一体化、农机补贴及相关政策。

(四)补贴资金要求

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后,严格按照补贴标准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农户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企业资金、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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