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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加强大棚蔬菜生产管理,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规范操作要求,保证经济效益,调动生产积极性,特制订本方案。
二、大棚蔬菜生产实行公司统一管理下的员工个人或员工小组承包负责制。公司负责制订承包方案。员工或小组愿意按照方案承包进行生产的,可向公司报名,经公司同意后,分配给大棚,开始实施承包。
三、蔬菜生产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有机产品》GB/T19630.1―20xx和本公司制订的《有机生产管理手册》、《有机蔬菜生产管理汇编》的要求进行。严禁使用化学农药、化肥、转基因、激素。
四、每个承包人或小组承包一定面积进行种植管理。根据土地和大棚状况,一个男工承包种植3亩,女工承包种植2亩,瓜果类蔬菜面积减少三分之一。2至5个员工可组成1个小组进行承包。
五、公司负责大棚建设、棚外道路水沟建设、喷灌设施、运送基肥、拖拉机耕地、生产计划、种植品种、技术指导等工作。
六、大棚生产承包人负责大棚设施日常维护、调整薄膜遮阳网、施撒肥料、起垄做畦、播种栽苗、喷水灌溉、清除棚内外杂草、防治病虫害、引蔓打枝授粉、清理内外水沟排水防涝、采摘蔬菜、清理采摘后土地等工作。具体工作要求按照《大棚蔬菜生产承包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七、承包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加效益工资方式。男工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0至2000元,女工基本工资1334元,绩效工资0至1334元。
八、每月出勤29天以上,超出天数每天奖满勤奖基本工资除以30天数;出勤19至24天的,扣未出勤天数每天15元伙食费;出勤18天以下的为自行退出承包,改按临时工计算付给工资。
九、绩效工资按照公司每月评定的业绩评级计算付给。叶类菜长势良好、符合要求、亩产1500斤以上,为优秀级,绩效工资全额付给;叶类菜长势一般、有轻微病虫害、符合要求的蔬菜产量亩产800至1499斤,为一般级,绩效工资按一半付给;叶类菜长势不好、病虫害严重,符合要求的蔬菜产量799斤以下,为较差级,不付给绩效工资。员工的'绩效工资,待30天后(期间经蔬菜检测合格和未发生投诉应负责任问题)付给。
十、承包员工家庭住处距离公司比较远的(指4公里以外),公司提供住宿和早中晚餐。距离较近的,公司提供中餐。
一、指导思想
根据天津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原则,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引领,以“保能力、保增收、保安全、保生态”为目标,按照确保“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有效落实,绿色生态和效益提升并重的思路,突出“绿色、精品、高效”的发展导向,全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提升蔬菜等高效经济作物生产能力,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化的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供给与调优结构同步。在确保市场供应基础上,通过调优种植结构,合理安排茬次和品种,不断丰富市场供给。逐步调减传统、零散的低端设施,增加优势产品、绿色产品的规模化规范化生产能力,既满足消费者需求,防止因生产能力不足导致市场供应短缺,又保障农民利益,防止因短期个别品种生产过剩,导致“价低伤农”,通过不断优化结构,提高种植效益。
(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突出政府在推动设施农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金融、保险等多种扶持方式,引导产业良性发展。同时,切实发挥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市场主体作用,有效提升其盈利能力,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
(三)产业发展与主体增收共进。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在制定扶持政策、推动产业发展中既要注重扶持新园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以点带面,不断拓展农业功能,发挥多重效益;又要兼顾传统农户生产条件的改善,鼓励小农户升级为家庭农场,做实做强特色农产品生产主业,切实增加农户直接种植收益,让广大基层农户享受产业化发展带来的效益。
(四)扩大面积与提高质量并重。既要着力扩大新建设施农业面积提升产能,又要做好现有设施的提升改造,进一步稳定现有各类设施农业面积,同时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品牌农产品销售覆盖率,有效缓解市场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
(五)创新发展与专业服务协同。既要注重产业科技创新,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和成套技术引进推广以及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科技水平;又要抓好病虫害统防统治、储藏保鲜和市场营销等专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科技创新与专业服务的协同发展,切实提高全市整体产业水平。
(六)耕地保护与设施建设兼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相关要求,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在确保粮食安全基础上,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合理使用一般耕地发展设施农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类型农用地。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农业设施。
三、建设目标及建设要求
根据全市蔬菜产业的区域特色、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生态承载能力,坚持科学规划、主体自愿、实事求是的工作基调,以转方式、调结构、带基地、增效益为重点,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改善生产条件,提升技术水平,延伸产业链条等措施,重点打造一批规模化设施生产基地。计划20xx年全市新建20万亩设施农业以设施种植为主,并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打造一批市场知名度较高的设施农业品牌;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设施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菜篮子”供给保障能力,助力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建设设施农业应在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确保耕地保有量和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选址,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设施可以使用一般耕地,破坏耕地耕作层的设施农业用地应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耕地向其他农用地转换,禁止闲置、撂荒,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有关要求,引导设施农业按照规划进行布局建设,防止无序发展。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要求实施备案和监管,严禁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非农建设。
四、任务分解
在统筹考虑各涉农区基本保障型菜田面积、产业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的基础上,20xx年全市20万亩以种植业为主的新建设施农业任务分解如下:蓟州区3万亩,宝坻区3.5万亩,武清区5.5万亩,宁河区3万亩,静海区2万亩,东丽区0.5万亩;津南区0.5万亩,西青区1万亩,北辰区0.5万亩,滨海新区0.5万亩。
五、主推棚室类型
20xx年我市设施农业(种植业)的主推棚室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一)智能连栋温室。指用于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配备有加温、遮阳、通风降温、湿帘风机降温或喷雾降温、微灌或滴灌等系统,以及智能自动化控制设备,适合于规模化的机械作业和生产管理。此类棚室投资大,管理要求高,主要用于展示和示范,由各涉农区结合实际,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投资建设。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二)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一般由镀锌钢结构骨架,特质保温材质墙体及保温棉被等主要结构材料构成,以拼接方式安装,具有安装与拆卸方便快捷,可重复安装使用、可回收再利用等特点的,可进行作物越冬生产的日光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三)节能日光温室。指三面有墙体(砖混或土墙结构),具有采光、保温和蓄热结构的农业生产设施,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能进行越冬生产的单屋面塑料薄膜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四)保暖式钢骨架大棚。指四面无墙体,采用加固钢骨架结构(南北向),棚室中间建有支撑立柱,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的新型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更适合于机械化作业。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五)钢骨架大棚。指采用钢骨架结构,四周无墙体,只有塑料薄膜覆盖的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六、政策措施
(一)完善资金保障。按照市场化原则,设施农业建设将以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各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为支持我市设施农业加快发展,将采取多方发力共同筹措资金的`方式推进设施农业建设任务落地落实。一是财政资金投入,市财政按照亩均5000元标准予以引导,并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对区级实施方案的审核结果,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下达各涉农区统筹使用。二是担保机制介入,充分发挥我市现有涉农融资担保机制优势,在规定额度内向设施农业借款主体提供担保服务。三是金融元素注入,拓宽现有农业龙头企业财政贷款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创新金融模式,撬动金融资本投向设施农业。四是社会力量引入,引导融资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农业企业与各涉农区深度合作,并积极整合现有支农政策,促进设施农业发展。
同时,各涉农区作为建设主体,要充分发挥自主权,在精准选择市级扶持政策,用好市级资金的基础上,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强在设施农业建设方面的投入,因地制宜创新扶持模式、扶持措施,形成政策合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二)做好用地保障。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指导各涉农区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明确各涉农区在确保完成粮食安全考核任务前提下,新建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保暖式钢骨架大棚和钢骨架大棚等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要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补划同等数量、质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后,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为解决控沉区水源转换等设施用地需求,将其辅助设施比例由不超过10%调整为不超过12%,有效满足集雨储水、水处理及节水灌溉等辅助设施用地需求。
(三)强化用水保障。针对各涉农区不同情况和设施农业用水需求,市农业农村委与市水务局密切配合,共同督促各涉农区坚持立足当地,节水优先,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做到四水齐抓(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同时,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有效做好设施农业用水保障。一是对蓟州区全境和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北部等非超采区,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地表水等水源,保障用水需求。二是对超采区具有浅层地下水资源的武清区大碱厂、泗村店、黄花淀、汊沽港等镇;北辰区双街、双口和青光等镇;西青区辛口、张家窝等镇;静海区台头、王口、子牙、独流、梁头等镇,通过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资源和地表水等水源,解决用水需求。三是抓好超采区不具备浅层地下水源区域的水源转换工程和节水工程建设。由市水务局指导各涉农区做好南水北调、水库增容、主干河道、沟渠提升改造(斗口以上)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做好全市范围的水系贯通。由市农业农村委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各涉农区抓好田间水利设施提升改造(斗口以下),配套建设田间水源转换设施,切实抓好农艺节水,加大集雨水窖、储水罐(池)推广力度,有效保障用水需求。
七、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充分整合我市土地、水利、财政、金融、税收、科技、交通、电力、物流、教育、人才等各类扶持政策措施,共同推动20万亩设施农业建设任务的有效落实。市农业农村委作为设施农业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推动、技术规范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审核、绩效管理、考核验收以及债券利用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市本级设施农业建设引导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以及指导债券发行工作。各涉农区统筹市财政引导资金用于扶持本区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审查核实、验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区财政局重点负责审核项目安排的重复性。
(二)强化项目统筹。各涉农区要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制定本区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设施农业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并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的区级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各涉农区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证设施农业相关政策宣传、检查验收、资金审计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提高蔬菜栽培管理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农业农村委将制定考核方案,定期对各涉农区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全市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并会同市级各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各涉农区开展互查互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本着“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原则,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对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提请审计部门将其作为审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重点内容之一,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花出效益来。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11号)文件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江西省优质稻产业发展(稻米区域品牌)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xx]10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县设施蔬菜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政府、市政府发展蔬菜产业为契机,以我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强力推进“菜篮子”建设。通过加强蔬菜生产能力建设、扩大蔬菜产业规模、调优蔬菜品种结构、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和加工水平、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完善蔬菜市场流通体系,实现蔬菜产业向“生产发展稳定、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迈进,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2.发展目标。自20xx年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新增设施蔬菜面积7500亩的目标任务,全县设施蔬菜总面积达10000亩以上。其中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蔬菜基地建设
1.制定发展规划。建设以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黄花镇、棉船镇的露地和设施蔬菜为主,龙城镇、杨梓镇、定山镇、东升镇、马当镇、太平关乡等乡镇设施蔬菜为补充的蔬菜生产基地,上述11个乡(场、区)镇要制定本地蔬菜基地建设的详规性实施计划,其它各乡(场、区)镇也要做好本地的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保障本集镇常规蔬菜的市场供应。
2.扩大产业规模。重点打造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棉船镇蔬菜生产规模化基地,抓好大棚早春蔬菜、秋季露地蔬菜、冬闲地轮作蔬菜生产。到20xx年全县蔬菜播种面积达7万亩,产量达16万吨,综合产值超8亿元。
3.培育新型主体。以土地流转为工作抓手促进规模化商品蔬菜基地建设。一是加快培育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其在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上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大力支持发展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种苗统供、肥料统配、病虫统防、产品统销等系列社会化服务,提高蔬菜产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三是通过招商引进一批有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来我县兴建蔬菜基地,以“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全县设施化蔬菜基地建设。
(二)健全蔬菜流通体系
1.加强产销衔接直销点建设。在加快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鼓励蔬菜基地与县内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场地挂钩”,支持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培育流通组织、经纪人,实现蔬菜生产与市场流通的“产销结合”,大力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进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办点直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在农贸市场内预留部分摊位,让城郊菜农进行蔬菜鲜销。农业农村局指导蔬菜基地种植适宜本地产销的新产品,推广新技术,促使早上市。引导和开展蔬菜产品进超市、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食堂,解决蔬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的“菜霸”和搞价格同盟的垄断经营行为,建立蔬菜生产、销售网站,链接各大蔬菜基地和批发市场蔬菜生产及销售,及时向市场发布信息。
2.加强批发零售市场建设。建设、规划部门做好蔬菜批发零售市场的规划安排,大力发展蔬菜贮运加工营销一体化。各乡(场、区)镇负责辖区内的批发零售市场建设,构筑以产地交易市场、城区农贸市场、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为主,直销点为补充的市场流通体系,畅通蔬菜从田间到市场、从农产品到商品的渠道。
(三)提高蔬菜产业经济效益。
1.调优蔬菜品种结构。引导蔬菜生产企业,大力发展水生蔬菜莲藕、茭白、荸荠和茄果类、瓜菜类、菜用豆类、叶类蔬菜。
2.提高蔬菜产品质量。鼓励蔬菜生产企业或蔬菜种植合作社进行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有机肥和绿色防控,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运用和种植技术培训,加大蔬菜产品抽检力度,全面提升我县蔬菜优质化、绿色化水平,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力争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提升蔬菜加工能力。大力引进蔬菜加工型企业办厂、建仓储和开展物流业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蔬菜加工项目,开展产品分级整理、蔬菜保鲜冷藏和深加工,推动一批鲜菜加工、腌菜加工、酱菜加工企业的发展,扶持芦笋、黑木耳等特色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
4.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做好绿色蔬菜基地申报工作,优选一批蔬菜品种创建绿色、有机产品和品牌,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宣传。推进标准化生产、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加强市场监管,确保蔬菜绿色安全,提升蔬菜产业的竞争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组建专门工作机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把推进设施蔬菜建设,保障蔬菜产品稳定供应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要事来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
2.加大扶持力度。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发展设施蔬菜建设,县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对设施蔬菜发展予以奖补。
3.严格考核体系。“菜篮子”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保障民生的重点,是政府为民意识、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各地要对照设施蔬菜建设任务表及时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实施主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将设施蔬菜发展建设列为对乡镇三农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年终对各乡镇进行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和通报。
随着农业生产发展步伐加快,传统的土地承包经营方式严重制约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千家万户的传统小生产经营模式已不能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发展需要,为切实加快我镇蔬菜基地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蔬菜市场需求,保障城市供应,稳定市场蔬菜价格,促进蔬菜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打造“一村一品”的种植发展模式,提高农产品产量及质量,走农产品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无公害化发展道路,提高农民群众收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镇政府通过进一步探索土地流转模式,拟在拖脚村及半边街村打造1000亩以上蔬菜连片种植基地。现结合角奎镇实际,特拟定角奎镇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劳动力就业为目标,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努力实现全镇蔬菜产业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管理集约化、产品优质化和市场多元化;积极发展订单生产,开发无公害蔬菜和绿色蔬菜基地,加大对专业村、专业户扶持力度;依靠科技进步,稳步扩大蔬菜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加本镇蔬菜在县城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全镇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县蔬菜供求特点和角奎镇地处县城的地域优势,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的市场潜力,在角奎镇拖脚村及半边街村建立1000亩以上连片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重点是立足于本县市场及依托周边城市市场,在拖脚村、半边街村大力发展设施栽培和特色、精细品种蔬菜栽培,不断提高我县蔬菜产品品质和档次,逐步扩大生产规模;以优质、快捷、早熟和规模生产的标准占领市场。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当地资源条件和农民生产能力出发,合理规划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发展模式、主导品种。
(二)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生产结构,组织生产经营。
(三)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集中连片发展,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统一规划,逐步推进,稳步扩大生产规模。
(四)坚持农民自主、政策支撑的原则。坚持发动农民、依靠农民,充分调动农民发展果蔬生产的积极性。同时政府出台扶持政策,促进果蔬产业顺利发展。
三、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围绕彝良县今后农业产业的调整方向和发展定位,突出蔬菜产业的生态化、市场化、产业化和高效益。按照“百亩起步、千亩连片、万亩发展”的要求,在拖脚村重点推进设施栽培,在半边街村实施连片种植,扩大种植规模,努力建设基地规模化、栽培设施化、生产科技化、品种特色化的彝良县蔬菜产业发展之路。
(二)目标任务:20xx年至20xx年,在拖脚村陆坪、菜坪、云坪、中坝、颜基、蒋沟、新寨、老寨、覃坪等9个村民小组投入100.00万元蔬菜项目资金在拖脚村打造1000亩以上蔬菜连片基地,在半边街村整合资金发展300亩以上连片蔬菜基地,打造以黄瓜、南瓜、白菜、辣椒、茄子、生姜、折二根、架豆、萝卜、葱、蒜、芫荽、马铃薯、莲花白等为主的优势主导品种,蔬菜基地主要采取地膜覆盖栽培技术、反季节蔬菜栽培技术,大力推广节本增效、轻简栽培技术、农机农艺结合技术、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等,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95%以上。
四、生产经营模式
为打造好我镇的“一村一品”种植业发展模式,带动产业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群众收入,镇政府20xx年-20xx年在拖脚村采取以“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打造1000亩以上蔬菜基地。
主要方法是在拖脚村成立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由镇政府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担任社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负责人及拖脚村总支书记为副社长,吸收镇干部、村两委全体成员、农民代表及村民小组长等为社员,并逐步带动群众加入专业合作社,组织带动实施拖脚村蔬菜基地建设。镇政府用上级部门划拨的100.00万元蔬菜项目资金用于租赁农户土地,统一连片规划,统一品种,高标准、高规格进行蔬菜种植。农户根据自愿入股的形式,以土地入股的方式进行合作生产,入股的土地按政府租赁价计算入股资金,按比例进行分红。同时,鼓励镇、村干部入股投入蔬菜基地建设(入股资金不少于1000.00元/人,按比例进行分红),合作社建成创收并规范管理后,逐步将创收的合作社移交给新的合作社,打造角奎镇永久性无公害蔬菜建设基地,以带动群众发展蔬菜种植。
五、品种类别、播种及茬口
1、早春蔬菜:
主要发展萝卜、白菜、生姜、架豆、蒜、葱、辣椒、茄子、黄瓜、南瓜、莴笋作物。其中萝卜、白菜、生姜、架豆、蒜、葱等蔬菜,在1月28日―2月10日左右进行直播播种,辣椒、茄子,黄瓜,南瓜、莴笋等在3月10日―20日进行育苗移栽,栽培技术全部采用地膜栽培。
2、夏秋蔬菜:
主要发展白菜、莲花白、萝卜、秋四季豆、架豆、折二根,秋马铃薯等蔬菜,其中白菜、莲花白、豆类在5月中旬进行播种,萝卜、折二根豆类在9月中旬进行播种。
3、冬早蔬菜:
主要发展萝卜、白菜、马铃薯、莲花白等蔬菜,在9月底前进行播种。
六、实施步骤(主要是拖脚村蔬菜基地)
(一)筹备阶段(20xx年8月15日前)
1、拟定实施方案(7月20日前)。通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成立角奎镇蔬菜基地建设领导组,拟定全镇具体可行的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2、组建技术指导组及生产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筛选种植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编制技术指导方案,编印技术资料,召开项目工作会议,对包村技术人员开展科技培训等,具体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负责人唐代静负责组织实施(8月15日前)。
(二)实施阶段(20xx年8月15日―20xx年9月30日)
1、完成土地规划及土地租赁工作(20xx年8月31日前)。蔬菜基地由角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负责人带领镇、村干部统一进行规划及技术指导管理,以提高蔬菜基地发展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效益,确保农民产业结构调整增产增收。拖脚村主要规划在陆坪、菜坪、云坪、中坝、颜基、蒋沟、新寨、老寨、覃坪等9个村民小组。由合作社以土地流转的方式租赁土地1000亩,并与农户签定土地租赁合同,一次性或分期的形式付给农户租金,同时雇佣农民参与蔬菜基地建设,增加农户劳务收入。其中陆坪规划280亩、菜坪规划120亩、云坪规划100亩、中坝规划100亩,颜基规划100亩、蒋沟规划100亩,新寨规划50亩、老寨规划50亩、覃坪规划100亩,租赁的土地由镇蔬菜基地建设工作组的人员进行实际丈量,根据土地肥力、平整程度的不同按旱地每年600.00元/亩以下、水田800.00元/亩以下的标准进行租赁,租赁时间为一年(如合作社还要租用可续租),租金一年一付,三年内被租地的农户以土地租金和务工收入为主。半边街村由村两委组织连片规划,按照政策补偿的形式鼓励群众发展蔬菜。
2、栽培阶段及田间管理阶段(20xx年9月―20xx年9月)。一是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负责人带领技术指导组、工作组负责招聘工人进行栽培技术培训4次,并负责完成整地、育苗、栽培等各项生产步骤;二是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负责人带领技术指导组、工作组开展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培训及指导各8次,组织带动农户现场栽培技术观摩2次;三是完成基地建设及各项相关工作;
3、销售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9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12月)
进行项目自查和总结,将成功经验、主要做法向其它村进行宣传,并向镇党委、政府及县直主管部门进行总结和报告。
七、资金概算
镇政府在拖脚村用上级部门划拨的100.00万元蔬菜项目资金打造1000亩以上连片蔬菜基地,在半边街村整合农资补贴资金打造连片300亩蔬菜基地,其中半边街村由村两委自行规划,农户自己栽培种植,政府视情况给予一定的政策补贴;拖脚村由合作社租赁土地进行蔬菜基地建设,根据以上情况,将拖脚村蔬菜基地资金投入情况概算如下:
1、租赁土地:根据土地肥力、平整程度的不同按旱地600.00元/亩以下、水田800.00元/亩以下的标准进行租赁1000亩,以每亩田地平均价格700.00元计算,预计租赁资金需70.00万元;
2、购买种子:向上级农业部门争取给予支持蔬菜种子,预计需种子资金50.00万元;
3、农家肥。按每亩蔬菜基地需农家肥3000斤,每亩按300元的资金计算,农家肥需资金20.00万元;
4、地膜:按5斤/亩进行计算,需资金4.00万元。
5、农药:预计2.00万元。
6、小工费用:预计常年请小工30人务工,每个小工每月按600.00元计算,预计需资金21.60万元
7、工作经费:预计10.00万元。
预计蔬菜基地共需投入总资金177.60万元。
八、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目前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投资商进驻彝良,带动农村人口到城镇就业,我镇地处县城中心,加之农转城工作的开展,促使城镇人口密度加大,由于蔬菜种植茬口较密,反季蔬菜价格较高,使我镇发展蔬菜具有较好的区域优势和良好的市场前景,以目前蔬菜的产量、价格、茬口等进行分析,按每亩蔬菜平均年产值3000斤、每斤蔬菜平均1.00元的价格进行计算,每亩蔬菜年均收入3000.00元,1000亩蔬菜年均收入达300.00万元,扣除成本177.60万元,合作社可创收122.40万元,合作社不但发展了蔬菜产业,而且搞活了蔬菜市场经济,还带动了群众积极发展蔬菜,增加了群众收入,推动了全镇经济的发展。
2、社会效益
由于拖脚村的蔬菜基地仅用农家肥作底,没有施用化肥,加之用地膜进行覆盖,病虫草危害较少,生产出的蔬菜属于无公害蔬菜,不但减少了成本,还让群众吃上了放心菜,减少了群众发生食物农药残留中毒的发生率和生病率,取得了良好的蔬菜基地示范样板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1、成立角奎镇蔬菜基地种植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实施进度检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办公室,由彭德洪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唐代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夏礼旺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对全镇蔬菜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资金整合、项目调度、会议召集、项目进度、政策落实、督促检查,总结报告等各项工作,协调县直有关单位对项目的支持,结合项目实施,制定考核办法,并签订责任,明确奖惩,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等组织实施工作,领导组下设蔬菜基地建设技术指导组、工作生产组、市场销售组、纪律督查组。
(1)技术指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具体负责蔬菜栽培技术方案、培训方案、田间管理指导方案的制定、技术培训、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指导各项工作。
(2)生产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村两委全体成员、相关村民小组组长
具体负责配合蔬菜基地规划、协调土地租用、物色农民工、组织实施土地平整、蔬菜栽培、田间管理、病虫草害防治的协调、实施、管理等各项工作。
(3)物资采购及市场销售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经管站工作人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体农技人员、村两委全体成员。
具体负责蔬菜基地建设过程中种子、农药、地膜等的`物资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蔬菜成熟后的采收和销售,资金管理等工作。
(4)督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对工作人员到位情况、工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督查,严格操作程序
2、成立角奎镇拖脚村蔬菜种植基地专业合作社:
社长:
副社长:
社员角奎镇拖脚村陆坪、菜坪、云坪、中坝、颜基、蒋沟、新寨、老寨、覃坪等9等村民小组组长及参与村民。
专业合作社采取政府引导的方式,积极主动带动农户发展蔬菜基地种植,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市场联络销售、网络及信息服务等,在角奎镇门市上建立自己的蔬菜批发门市,为蔬菜基地建设提供市场销售场所,逐步创建无公害名牌产品。
(二)建立长效目标考核制度
鼓励科技人员和公职人员参与拖脚村的蔬菜基地技术经营活动,允许科技人员和其他干部通过诚实劳动,与企业、农民签订盈利分成比例合同,大力推行“行政干部包任务,技术干部包技术”的双向承包责任制。拖脚村蔬菜基地实行科技承包责任制,项目实行定经费、定人员、定基地,双向选择,竞争承包,有偿服务。凡抽调到拖脚村工作的干部,镇政府将与工作干部签订责任状,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到蔬菜基地工作的技术干部和责任人,做到任务分配到地块,责任明确到人。蔬菜基地样板完成后,工作经费镇政府按每亩20.00元工作经费兑现责任人和技术干部,车费补贴按每人每月20天计算,每天补贴40.00元。镇政府将把拖脚村蔬菜基地建设完成情况、集体、个人工作情况纳入年终量化考核内容,对在蔬菜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一定的奖励;对工作落后,特别是出现蔬菜质量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和问责。
(三)完善技术服务体系
镇政府成立蔬菜专业技术组,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技术骨干为主,成立蔬菜生产技术服务队,负责拖脚村蔬菜生产技术服务,统筹解决拖脚村蔬菜产业发展的技术问题,健全和完善镇、村、组三级技术服务体系,并邀请县农业局蔬菜种植专家到拖脚村指导的蔬菜生产。依靠科技,注重改善产品质量、增加市场竞争力,提高种植效益,蔬菜基地大力推广“猪―沼―菜”循环经济种植模式,合理施肥用药,尽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逐步开展蔬菜基地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增加注册商标,扩大市场份额。
(四)整合社会资金,加大蔬菜基地投入力度
20xx年镇政府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主要措施来抓好抓实,20xx年至20xx年,我镇用上级部门划拨的蔬菜项目资金100.00万元资金,加大对蔬菜基地的投入力度,在拖脚村建立蔬菜基地,并加强对产业发展投入资金的规范管理,努力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提高产业建立和完善蔬菜产业支持政策保障体系,保持产业政策的连续性和到位率,发挥本级政府发展产业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逐步建立以龙头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财政支持、信贷扶持的投入机制。扩大蔬菜设施种植规模,合理引导企业、专业协会或种植大户资金投向蔬菜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发达地区客商在城郊投资建设“菜篮子工程”基地。农民是投入的主体,也是直接受益的对象,要鼓励农民增加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农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扶持,整合项目资金,改善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条件,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引导土地合理流转
鼓励和支持企业创办农业企业和参股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继续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使土地合理流转向蔬菜种植大户倾斜,扩大单户种植规模,发展蔬菜产业专业化生产,扩大商品蔬菜基地规模,使蔬菜产业的发展真正走上依靠科技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
(六)强化服务,为蔬菜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1、技术服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除采用推广行之有效的发放技术资料、明白纸、办培训班等方法普及推广蔬菜技术外,还要强化蔬菜专业合作社协会工作,加强菜农之间互相交流、互相学习,提高农民自我服务意识;根据蔬菜生产季节,邀请市、县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采取先调研后讲课的形式,有针对性的进行技术指导。大力引进、推广实用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不断提高科技含量。切实提高蔬菜的四季生产能力。强化技术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蔬菜技术人员和菜农进行培训,力争在3年内,使每个示范园都有一批科技带头人,每户菜农都有1名技术明白人。
2、销售渠道服务。一是充分发挥蔬菜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开展广泛的中介服务,吸引外地客商到角奎镇贩运蔬菜。二是充分利用农业信息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搞好网络信息服务,以网络的形式进行宣传和销售。
3、市场服务。一是在镇便民服务大厅建立销售点,将成熟的蔬菜产品以低于市场批发价0.50元―1.00元的标准批发给零售商进行销售;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在蔬菜集中销售区建立蔬菜批发市场,为蔬菜交易及时提供场所和舞台。
4、搞好其他的相应服务。如打造品牌,整合销售,拉长蔬菜产业链条等,有力地促进我镇蔬菜产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七)明确纪律,加强督查
为确保蔬菜基地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村、镇直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安排,明确纪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镇政府成立的督查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此项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量化考核内容,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依据。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xx]157号)、《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农函[20xx]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我区蔬菜生产面积,切实推动通州区设施蔬菜增产能、优结构、促质量。结合本区实际,以绿色发展、优质安全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宜机化、智能化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促进设施蔬菜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设施结构更加优化,技术装备更加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应急保障更加有力,涌现一批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大程度实现设施提档换代、结构优化,全面提升设施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稳步提升蔬菜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提振从业者的发展信心,让设施农业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菜篮子”保供稳价的重要保障。
二、建补原则
(一)主体自建、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自愿投入建设的积极性,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建设标准,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同步推进、分类定补的原则。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同步纳入补贴范围,按不同设施类型实行差异化补贴。
(三)定型设标、先批后建的原则。按照相关棚室类型的建设标准,结合申报主体实际条件,建设经济、实用的设施类型,先申报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建设。
(四)主体申报、镇级审核、区级验收的原则。按照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区级联审统一验收的程序进行。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根据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和设施建设标准,结合各建设地点自然条件,坚持科学实用、结构合理、材料设备质量可靠的原则。全面优化温室结构和环境调控性能,适应机械化、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等作业需求。开展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确保蔬菜实现周年化生产。主要建设要求如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建设指标要求:
一是温室长度不低于70米,后墙高不低于4.3米,脊高不低于6.1米,温室跨度不低于12米;
二是温室缓冲间面积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
三是后墙及山墙建议采用内外两层编织膜抗老化面料,中间填充两层喷胶棉保温层;
四是棚膜建议采用0.15mm无滴、消雾PO膜,透光率90%以上;
五是温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
连栋塑料大棚建设指标要求:一是跨度8米,建议不低于9跨;开间5米,建议不大于10开间,具体跨数及开间数根据地块实情可适当调整,肩高建议不低于4.6米,顶高6.6米,门高应大于2.5米,全钢架结构,单栋建设面积不低于5亩;二是大棚顶部及四周均采用厚度0.15mm以上农业专用薄膜覆盖,薄膜应具有质轻、韧性好、透光率不小于90%(新膜单层)的要求;三是棚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单栋塑料大棚建设要求:一是长度不低于70米,脊高不低于4米,肩高1.8米,跨度不低于10米,全钢架结构;二是大棚两侧留有自然通风口,采用电动卷膜方式;三是采用0.13mm厚以上无滴薄膜,透光率90%。具体建设内容、设计要求、建材标准等详见《通州区蔬菜生产设施建设指南》。
四、工作程序
(一)建设申请
1.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具有承担自筹资金的能力,有建设积极性,可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个人种植户(优先支持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范围内的申报主体),并承诺项目建成后用于蔬菜生产。
申请主体要求:申请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达三年以上(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明确标注蔬菜生产,农作物种植等相关内容);设施建设政策出台后,申报主体为新注册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企业法人为通州区户籍;个人种植户需为通州区户籍。
2.申请条件
(1)项目须符合副中心建设的国土空间规划,且须符合通州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支持方向;
(2)新建设施项目地块需为耕地;
(3)农业设施因损毁等原因已不具备生产条件需进行翻建的项目,地块按原地类管理;
(4)申报主体为个人种植户,土地承包面积需集中连片达3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合同面积需集中连片达50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0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低收入村、经济薄弱村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5)土地承包合同需经乡镇经管站登记备案(村集体可提供相关土地经营权证明),且剩余年限在4年以上(从申报补贴年份起计算),现阶段正常生产,未曾闲置撂荒,设施建设地块需具备水、电基础条件;
(6)三年内未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申请程序
(1)填写申报书并附园区平面图、设施建设布局图、法人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或摁手印),一式三份上报至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2)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内容、建设地点、是否符合乡镇农业发展规划、土地承包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主管镇长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核查、审定、备案。
(3)区级聘请第三方测绘服务公司对乡镇上报的项目地块进行测绘,包括项目用地平面图(含生产设施建设用地范围)、用地测绘钉桩结果(含矢量坐标,生产设施用地范围)和土地性质。区农业主管部门将测绘结果提交至区级联审会进行数据审核。
4.区级联审。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及各相关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技术的可行性、布局的合理性,审核是否符合农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用地规定;区规自分局负责核查用地范围及土地性质、占用耕地情况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联审合格的项目,需在乡镇完成备案后,方可启动建设。
5.材料存档
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测绘结果及区级审核意见等材料的.存档工作,并报备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规自分局。
(二)验收与监管
1.申请验收
项目申报主体建设工程按期完工并已开展蔬菜生产后,向乡镇农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经乡镇农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项目申报主体所在乡镇农业主管部门、监理公司等进行联合验收。
3.验收标准
按照蔬菜生产设施文件要求及建设指南中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凡建设材料、技术参数未达标的,视为验收不合格;超过验收时间未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的,不予验收。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建设方案要求、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的,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拒不整改的项目取消相关区级政策支持,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4.验收审核
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主体、乡镇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填写验收表,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5.建设监管
(1)区级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并提供建设前后影像资料、监理日志、监理竣工报告等相关材料。经营者须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并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管,监理公司现场核查是否符合建设方案确定的内容。
(2)未经乡镇政府备案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擅自动工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工停建,限期拆除整改,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3)发现违法违规的项目,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部门将通报项目主体及责任人,纳入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黑名单,同时纳入全市失信人员名单和负面清单,并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
(三)建设要求
1.质量标准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申报类型棚室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确保棚室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顺利开展。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监理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棚室建设的质量安全。
2.安全保证
在棚室建设过程中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棚室牢固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资金补贴
(一)补贴程序
建设补贴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区7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至项目申报主体所属乡镇,由乡镇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补贴资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60%,第二年项目实施主体建设的设施必须正常生产蔬菜且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40%。
(二)补贴标准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种植户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0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15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33元/平米;申报主体为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6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20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46元/平米。
(三)相关补贴政策
项目建设主体,可享受农业领域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及担保费补贴的政策。项目中生产设施的配套装备可享受水肥一体化、农机补贴及相关政策。
(四)补贴资金要求
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后,严格按照补贴标准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农户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企业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禁止发放现金;乡镇政府不得挤占、截留补贴资金,禁止用于抵扣其他费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申报时间
20xx年7月,乡镇将审核通过的本辖区申请表、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二)核查时间
20xx年8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乡镇报送的申报主体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主体的申请资格。
(三)验收时间
20xx年11月,按项目工程进度随完工随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积极推进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署,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组织村级干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召开培训会,确保设施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乡镇主管部门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完成申报、验收工作。
(二)全程督导,严控质量
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棚室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棚室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建好的设施牢固、经济、实用。同时棚室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各乡镇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严格按方案中建设时间进行组织验收。
(三)加强监管,科学利用
享受补贴政策的新建宜机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要做到常年生产,种满种严,提高生产效率,不得出现撂荒、闲置现象。各乡镇对验收合格的新建、翻建设施,纳入设施农业管理台账进行监管,并做好“一棚一码”关联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属地日常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定期不定期进行实地查验,确保“棚棚”有人管、“地地”有人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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