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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政府及县教体局工作安排,为确保我乡教育大局稳定,进一步推动我乡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协调、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细致排查我乡教育内部安全稳定为前提,以确保我乡教育大局稳定为目标,切实增强各校园领导责任意识,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确保我乡大局稳定,为进一步推动我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狠抓常规管理,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力求实效;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职人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注重机制体制创新,多方创造条件,推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科学发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力维护段村乡校园安全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为切实将我乡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调整段村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组,详情如下:
段村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组:
组 长:(乡校长)
成 员:(文教室安全专管)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学校“一把手”是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要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的每个环节,逐级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切实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2.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进一步完善校园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周定期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及人员集中场所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制度。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台账管理。对自查的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继续健全和完善校园的安全机构、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安全设施。坚持节假日门卫和教师值班制度。
3.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对现有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进行修订,尤其对学校重大集体活动、易发性流行性传染病等预案要进一步细化,增强实用性和操作性。
4.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我县教体局的要求,积极与派出所、交通、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构建“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社会化安全管理格局,切实加强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5.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宣传和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学校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且要切实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积极开展卫生救护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校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
6.继续推进警务进校园工作。充分发挥法制辅导员的积极性,为学校法制辅导员提供有利条件,协调好法制辅导员与本校安全保卫机构和人员的工作关系,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知识专题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7.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和校园保卫室的作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对严重威胁学校和学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请求挂牌督办,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8.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加大 “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的力度,加强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争取20xx年使创建“平安校园” 工作再上新高度。
9.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门卫安保工作。抓好中小学幼儿园门口值班工作,各单位配备安保器具、报警器,监控等。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值班。文教室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工作督查,以确保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10.建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零报告制度。各校明确一名报告员,自20xx年10月31日起,每天下午4:00前将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情况向文教室何老师汇报(电话:重大事情及时向文教室主要领导及县教体局和乡政府报告。
关于印发《江岸区创建健康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百步亭社区管委会: 《江岸区创建健康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xx年12月13日
江岸区创建健康城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健康城市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鄂健康领〔20xx〕2号),建设人民健康幸福、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武汉核心区,区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围绕共建共享“支点武汉核心区”,以保障人的健康为出发点,营造健康文化、改善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产业、构建健康社会,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让江岸老百姓寿命更长、生活品质更高。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作为建设健康城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做到建设为人民、建设靠人民、建设成果由人民共享、建设成效让人民检验。
(二)统筹兼顾、公平和谐。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各项健康事业共同进步,逐步实现城乡平衡、区域平衡、群体平衡,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健康和道德健康的全面发展。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坚持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把建设健康城市与卫生创建、文明创建等创建载体有机结合,做到齐头并进、整体联动,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整合资源,实现政府主导力、群众主体力、社会推
动力“三力合一”,形成建设健康城市的强大合力。
(四)弘扬特色、走在前列。立足江岸实际,充分发挥江岸资源优势、体制优势和环境优势,以理念创新和思路创新推动体制、机制、工作、服务的创新,以创新促建设、以特色创优势,力争使我区建设健康城市的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五)全民参与、持之以恒。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构建党政、媒体、市民“三位一体”的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形成全民动员、全民行动、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常抓不懈,积小胜为大胜,使我区建设健康城市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
二、创建目标和主要指标
通过3年的努力,到20xx年把江岸初步建设成为湖北省首批健康城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环境卫生明显改善。主要指标为:
(一)健康环境指标
全年二级及二级以上天数(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8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建成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绿化覆盖率≥40.2%,绿地率≥35.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2平方米。
(二)健康社会指标
建立较为完善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各环节食品抽查合格率85%以上,引导居民合理膳食;城乡社区有较完善的健身活
动场所,建立比较完善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大于千分之二十以上。
(三)健康人群指标。
创建城市人均期望寿命提高1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意外伤害死亡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有较大提升;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85%以上。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巩固卫生创建成果。
1、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在巩固和提高城市环境卫生基础上,加强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城市空气、水环境、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综合治理和处置,加大公共绿地建设,促进环境健康因素持续改善。加强慢性病健康管理,创建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2、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医保参保人员健康管理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财政局、江岸社保处、卫生局、人社局、民政局
3、加强居民健康信息管理。建立完善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定期组织体检。每年对辖区居民的健康现状进行抽样调查,科学分析和全面掌握健康现状。逐步建立完善卫生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
4、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成未达标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使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达到建设标准。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规范管理,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居民慢性病报销办法,引导居民首选到社区看病就医。鼓励城区二三级医院采取紧密型托管的方式托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小病到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双向转诊模式。建立完善医疗紧急救援体系,加强各级医院的紧急救援服务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
(三)建立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5、建立医疗、疾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三位一体”、分工明确、流程清晰、转诊顺畅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
6、推进社区和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实现与区域卫生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城乡卫生服务一体化发展。规划与协调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监督执法等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合作。实现公共卫生的全程信息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
7、加强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医疗机构以电子病历共享为基础,加快“数字医院”等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临床路径、区域影像等应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实现跨机构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区、街道、社区的
三级远程医疗服务与转诊网络,不断扩大覆盖面,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
(四)全面实施“健康湖北”全民工程。
8、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行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健康家庭创建率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
9、深入开展“健康知识五进”活动。建立健全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的宣讲团和志愿者宣教团,强化区健康教育所的专业指导作用。区健康教育讲师团每年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讲解、传授基本知识和技能,每年分别组织24场。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健康知识进学校活动,工会组织要组织企业开展健康知识进企业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深入辖区开展健康知识进家庭、进社区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2次健康知识讲座。社区卫生服务站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在辖区举办1次针对家庭和居民的健康讲座。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教育局、总工会
10、建设“五大健康阵地”。一是以社区为单位,在适宜地段至少建设1个“健康广场”,为居民提供“寓教于乐,寓教于练”的场所;二是以街办为单位,在人流量大的地段至少建设1个“健康知识长廊”,长期固定宣传“健康素养66条”;三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建立1个以上“健康俱乐部”,为慢性病患者创造学习、交流、锻炼的机会;四是在各媒体建立健康知识宣传专栏,宣传健康城市、健康湖北和“健康素养66条”;五是在车站、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宣传健康知识。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房管局、文体旅游局、卫生局、江岸广电处
11、开展系列健康评选活动。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餐饮单位、健康超市、健康市场、健康家庭、健康宝宝”等系列评选活动。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教育局、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商务局
12、大力开展媒体健康宣传。在媒体开设“健康城市”活动专栏,宣传普及卫生知识,每周一期;在网站上开设“就医指南”、“健康讲坛”等专栏,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宣传活动,扩大健康教育引导覆盖面。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13、积极开展禁烟、控烟工作。广泛开展禁烟、控烟干预活动,卫生系统、教育系统、党政机关率先禁烟,从在校生和青少年抓起,通过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广大烟民禁烟、控烟自律意识;大力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餐馆”等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人群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逐年递减。
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卫生局、教育局、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
14、开展慢性病干预。组织开展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干预措施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15、加强职业相关疾病防治。对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知识培训,做好有毒有害岗位工人
的体检和健康培训工作,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有效降低职业病危害和发病率。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安监局
16、抓好精神卫生工作。广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传播心理卫生知识,提高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加快精神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建设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17、加强妇女保健工作。继续实施免费婚检,推动婚前医学检查。通过补服叶酸专项行动,加强生殖保健服务,降低出生缺陷发生。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18、完善婴幼儿保健服务。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为婴幼儿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19、加大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在健全完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养老机构的建设,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大于千分之二十以上。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
20、在托幼机构、学校和大型企事业食堂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和营养配餐员,推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和《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科学指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人社局、国资委、经信局、卫生局、工商分局
21、倡导居民平衡膳食,合理营养,实现“吃动两平衡”。倡导少盐少油饮食,倡导食用低钠盐、植物油。倡导集体食堂、餐饮单位对盐油实行总量控制、总量递减。倡导饮酒不过量,文明饮酒不劝酒,提高广大群众的自觉控制能力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食药监分局
(五)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22、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组织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投诉,引导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主动辨认生产许可标志,主动查看生产厂家、地点、日期等基本信息,一旦发现有腐烂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责任单位:区食药分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卫生局、商务局、教育局、城管局
2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监管,提高食品安全合格率,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到20xx年,食品质量总体抽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加大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避免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对全区餐饮业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到20xx年,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实施率达到80%以上。加强食品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督,确保居民食用“放心食品”。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食堂建设,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区食药分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卫生局、商务局、教育局
24、保障饮水安全。加强居民生活饮用水质量检测。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卫生局
(六)构建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25、全面推进城乡体育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加快公共体育场地建设设施配套,建立群众身边15分钟的健身休闲生活圈,实现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100%。大力推进学校、企事业体育场馆对公众开放,实现资源共享,鼓励社会捐赠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
26、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健全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组织,发展群众健身团队,实现街道体育组织达100%,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条块结合的健身组织网络。
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妇联、团委、总工会
27、开展群众普及的健身活动。以每年的“全民健身日”为重要活动时间节点,定期组织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全民健身体育竞赛活动,吸引每个群众每年能参加适合自己并有兴趣参加的健身赛事和活动。积极倡导广场体育、公园体育、假日体育和休闲体育,培育和规范大众健身休闲市场。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妇联、团委、总工会
28、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居民体质监测结果,实现实施居民体质测试常态化,并制定个性化的健身处方,为科学评价体育工作、制定全民健身政策提供依据。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
29、建立体育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优秀运动员赴社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参加全民健身社会公益活动,向广大群众展示精湛技艺,传授运动技能,力争现役运动员及在职教练员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达到7天以上。动员和吸
引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体育科研人员、体育院校学生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每年不少于2次。
责任单位:区文体局、教育局、妇联、团委、总工会
30、完善全民健身法规体系。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加强《全民健身条例》、《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执法力度,实现群众合法健身权益的有效保障。推进群众体育科普、法制宣传工作,实现公民体育科学素质和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
(七)实施“美丽江岸·健康家园”行动。
31、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配套完善和更新改造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实行生活垃圾密闭收集和运输。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进程,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32、绿化美化环境。强化街道、公路、铁路沿线绿化美化工作,加强江、河、湖等水体沿岸绿化,注重自然生态保护。以绿化攻坚、节能减排等专项行动为重点,严把各类厂矿、企业环评关,有计划地搬迁、淘汰环境污染严重企业。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园林局
33、人人动手清洁家园。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日常保洁和周末环境卫生大扫除制度,在做好日常保洁的基础上,组织群众周末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居委会和村委会应将清洁卫生纳入村规民约的内容,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环境整洁。
城乡居民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做好个人和室内卫生,及时主动清理房前屋后杂草污物。
责任单位:区爱卫办
34、加快卫生创建步伐。以卫生街、卫生社区和卫生单位创建为抓手,探索卫生创建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区爱卫办
35、加大城市环境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各地要增加执法力量,加强对城区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等违反《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和《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36、实行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和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区爱卫办每年对辖区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并对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责任单位:区爱卫办
(八)实施健康产业发展行动。
37、大力培植和发展健康服务产业。通过政府引导,大力培植和发展个性化健康检测评估、私人医生、健身服务、健康咨询和调理康复等为主体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为人民群众提供不同层次、多种需求、更高质量的健康服务。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38、振兴中医药产业。将深化医改与促进内需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健康领域的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鼓励、扶持和造就一批以中药产品、保健品、健康服务为主体,具有江岸中医药特色的产业。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4月):宣传启动阶段。制定《江岸区创建健康城市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宣传,全面启动健康城市活动。
第二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创建方案,组织、协调、督促各街、各责任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实施创建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基本实现。期间,每年对创建工作成效组织进行一次科学、全面、客观考核评估。
第三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考核评估阶段。对照目标任务,组织进行考核评估。同时,研究措施,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推广先进健康模式,建立健全全民健康的长效机制,推进创建工作持续向更深层次迈进,确保全区人民身体健康指标显著提高,全区人民幸福指数全面提升。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江岸区创建健康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统一领导全区创建健康城市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工作人员从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区文体局、区爱卫办等单位抽调,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局1名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健康城市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各街、区直各相关单位也要明确领导,建立机构,制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二)强化督办。区健康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把健康城市创建工作与卫生创建、文明创建相结合,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
督查考核,对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要予以通报表彰,对创建责任不落实的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各街、各责任单位也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经常性督导检查,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和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实现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创建目标责任落实。
(三)加大投入。区政府要加大对创建健康城市工作的投入,按人均1元的标准,将创建健康城市工作经费(“健康湖北”行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责任单位也要通过向上争取项目、社会融资、自筹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区卫生局、江岸广电处要制定创建健康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开辟专栏、专题、专刊,宣传健康城市创建工作,传播健康知识和健康理念,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引导市民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固定宣传栏、电子宣传屏、内部网站等载体加大对创建工作目的意义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健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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