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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台州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市清廉村居建设成果,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和党员群众廉洁意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清廉”的战略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制约和监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为重点,实施以“一二三四”为建设路径的工作举措,即:创建一批标杆、推进二个应用、开展三大行动、健全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基础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具有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创建一批标杆
坚持以点带面、抓纲带目,以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建设为主打品牌,同时突出各地的“清廉特色”建设,统筹运用好党建示范村创建、星级文化礼堂评比、民主法治村建设等工作成果,促进相互融合,着力培育一批典型性、引领性、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带动清廉村居建设全域推进、全线共进,释放叠加清廉效应。(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各镇)
(二)推进二个应用
一是基层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应用。围绕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等方面内容,督促各村社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在7月底前完成平台推广使用,同步运用好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实现基层小微权力全流程线上运行、网上公开,提升监督质效。建设“监督一点通”平台,督促村社党组织引导群众通过平台开展监督、反映诉求,构建诉求办理、反馈全流程在线流转机制,推动基层小微权力公开透明化、监督标准化。(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各镇)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加快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应用,将“三资”管理系统建设与清廉村居建设紧密结合,通过网络的形式,加强农民群众对财务等工作的监督,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民主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
(三)开展三大行动
一是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行动。在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基础上,聚焦村级集体“三资”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管重点和监管方式,督促村级权力在权力清单和规定流程范围内运行。开展全市63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__年度账务各镇(街道)间交叉审计,对个别问题突出、群众有反映的村社进行重点审计。加强村级财务日常线上线下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镇(街道)整改落实到位;对涉及违规的问题线索,应统一移送市纪委市监委处置。(牵头单位:市农水局、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
二是治理农村涉纪信访行动。聚焦“一肩挑”主职干部信访,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村务管理运行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问题,开展专项攻坚,通过上下联动、分类处置,实现快办快结、逐件销号。强化源头治理,深化澄清正名,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进一步巩固信访举报“三清三提升”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责任单位:各镇)
三是打击村梗地霸专项行动。认真梳理近三年来涉及镇(街道)、村(居)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重点聚焦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村梗地霸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等方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加大处置力度,抓好初次检举控告件“清零”、“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清淤工作。同时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注重个案剖析,加强类案分析,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漏洞。围绕“治理有效”要求,动态监测村干部有无政治问题、涉恶、充当“保护伞”和群众不良反映等问题,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对查实的问题,及时向镇(街道)党组织反馈,推动镇(街道)党组织严把村干部入口关,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镇)
(四)健全四项制度
一是村社干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一肩挑”严管厚爱、村干部基本报酬、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文件,完善以“三同”考核为主要抓手的村社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结果同村干部报酬挂钩力度。全面深化“导师帮带”工作机制,实行兴村治社名师与新任村社干部“一对一”结对,推动换届后村社班子高效运行。加大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力度,以“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为标尺,认定为不合格的,根据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采取停职教育、责令辞职、免职、罢免、职务终止等处置措施。(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水局、各镇)
二是村务监督管理制度。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岗位分工回避、村务监督责任倒查制度,不断压实监督责任,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监察联络站一体发挥作用。实行违法违纪“一票否优”,倒逼村居干部守牢底线。严格执行市委1个届期内对辖区所有村至少巡察1次制度,对问题反映较多的村,运用提级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强化监督。(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巡察办、各镇)
三是村级工程报备案和招投标制度。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由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或村民(社员)大会讨论确定后,将工程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来源、组织形式等情况报所在镇(街道)备案。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进市招标中心招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40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进入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工程可由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也可委托招投标中介组织招投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下的可以采取村级组织招投标,或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的,人工费可采取点工形式。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严格按合同实施和支付工程款。(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
四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出台新的《XX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各镇(街道)、村完善制定本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实行“五议两公开”,财务报销时须附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议,确保各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压紧压实各镇(街道)监管村级“三资”的主体责任,加大村级财务管理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的力度,支持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规范履职。集中整治村集体经济收入“另设账目”等问题,将村集体老年协会的财务收支纳入村集体总账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老龄委、市民政局、各镇)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发挥牵头主抓作用,明确本地清廉村居建设的目标、标准、任务、要求,形成各具特色、符合本地实际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掌握动态,协调解决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职责范围的清廉村居建设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组织部门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宣传部门要大力推进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民政部门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水部门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
(三)加强督促落实。相关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深入基层一线,注重督查实效,加强分类指导。要每季度定期通报全市各镇(街道)清廉村居建设进展情况,加强量化指标分析,推动镇(街道)主动找标杆、建标杆。对督查发现思想不重视、推进措施不够有力的镇(街道)和村社,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五个校园”的意见》(渝委办发〔20xx〕50号)、《xx市教育委员会、xx市林业局、xx市园林局关于印发xx市“绿色校园”建设实施方案》(〔20xx〕103号),为促进武隆县“山水园林”城市建设和武隆县教育改革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建和谐校园,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校园建设协调发展。按照“绿树成荫、房在树下、校在林中、生态环保”的总要求,建设“绿色、环保、生态、和谐”的校园。
二、建设目标
将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建设成为生态自然、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成为环境优美、休闲宜人、城乡居民和学生向往的场所。
三、主要任务
(一)校园规划更加合理。校园占地基本达到国家生均用地标准,校舍场所基本满足生均指标要求,校园建设规划分区合理、绿化景观生态自然。
(二)校舍建设更加和谐。学校校舍经济、适用、坚固、安全、环保,功能、规模基本满足教学生活需要,外观、用材与校园绿化景观基本协调。满足“绿色建筑”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指标要求,且节能节水运行监管体系符合节约型校园建设的需要。
(三)绿化景观生态自然、绿地率高、绿体量大,“一无三少”。
1.生态自然。坚持生态理念,景观和谐自然。绿树绿地多,绿色体量大,乔木、灌木、草坪搭配恰当,具备生物多样性、植物多样性生存环境条件。建设水系的,水体适中,水深安全,水岸亲和。
2.生均绿地面积大,绿地率大,绿化覆盖率大,绿体量大。
校园生均绿地面积:小学大于5平方米,中学(中职)大于6平方米。
校园绿地率:小学大于30%,中学(中职)大于35%。
校园绿化覆盖率:小学大于40%,中学(中职)大于45%。
校园绿体率(校园绿化总体积与米厚绿化总体积之比):小学大于300%,中学大于350%。
3.“一无三少”。校园无裸露泥土;大草坪、大铺装、大水体少;硬堡坎、硬水岸、硬树池少;人工景观、人工水体、人工喷泉少。
(四)拆墙见绿、拆房留绿。实施“有绿共分享、优美环境共见证”工程。位于城镇的学校,逐步将校园实体围墙改成通透式围墙。位于城镇外的学校,提倡修建通透式围墙。逐步将校园内的低矮、破危旧校舍拆除,留作绿地。
(五)学生生态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各校要开展让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至少种一棵树,通过开设绿色课堂,举办板报比赛、征文大赛等多种形式,宣传“节能减排、生态环保”、“森林,绿色校园”、“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让优美环境与美好心灵同在”、“绿化校园环境,就是美化我们的生活”等理念,使每一个学生的生态环保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四、创建规划
20xx年,全县20%的学校生均绿地面积、绿地率、绿化覆盖率、绿体量达到创建标准,创建5所绿色校园;20xx年,创建11所绿色校园,20xx年,创建18所绿色校园;20xx年,创建3所绿色校园;20xx年,创建3所绿色校园;20xx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达到绿色校园标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机构。
成立武隆县绿色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绿色校园建设工作的领导。武隆县绿色校园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绿色校园建设工作的总动员、总统筹、总协调和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委基教科,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事项、具体任务布置、工作检查、过程督查、经验和组织考评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田涛负责日常办公。
各校成立相应的绿色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责任处室专抓绿色校园建设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确定绿色校园分管领导,落实专(兼)职机构、专人负责绿色校园建设工作。
(二)组织编制绿色校园建设规划。建设新校区的学校,要与校园建设规划同步编制校园绿化景观建设规划。已经建成的学校,要重新编制校园绿化景观“提档升级”规划。
(三)建设5所绿色校园示范学校。20xx年,在全县中小学中选择2所现有校园绿化条件较好,经短期建设即可达到绿色校园建设标准要求的'校园,重点建设成为绿色校园的市级示范学校。到20xx年,全县共创建5所绿色校园示范学校。
(四)全面实施绿色校园建设工程。在绿色校园示范学校建设基础上,及时经验,全面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绿色校园建设。建设新校区的学校,要按照编制的绿色校园建设规划,与校舍建设同步实施绿化景观建设。已经建成的学校,按照新编制的绿色校园建设规划,立即启动绿化景观“提档升级”工程。
(五)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绿色校园建设经费纳入基本建设经费管理,实行县财政、学校共同分担。绿色校园每平方米绿化面积的经费总投入:小学不低于150元,中学(含中职)不低于200元。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以上标准积极筹措建设经费,确保建设经费的专款专用,使“绿色校园”建设资金落到实处。
各校可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我为学校栽(捐)棵树,母校伴我共成长”活动,提倡年级或班级,通过种植“成长林”、“少先队员示范林”“共青林”等形式,积极为学校植绿、添绿、爱绿、护绿作贡献。倡导家长、毕业学生、社会成功人士和热心使者,支持学校绿色校园建设。
(六)提高绿色校园建设队伍业务水平。各校要落实绿色校园建设工作经费,支持专(兼)职机构和人员的工作。要通过组织学习、考察、交流等多种业务培训形式,提高学校绿色校园建设队伍的业务水平。
六、考评验收
由县教委、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和专家组成绿色校园建设考评验收组,对绿色校园建设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和督查。
市级绿色校园建设考评验收合格的,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联合颁发“xx市绿色校园”证书或证牌。
绿色校园示范学校,由考评验收组组织评审验收,验收合格的,颁发“xx市绿色校园示范学校”证书或证牌。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坚持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夯实”三资”管理基础,全县所有村(社区)按标准创建,达标基础上再择优推荐评选示范村(社区),每个乡镇至少要创建2-3个清廉村(社区)示范。今年力争创建省级示范1个、市级示范1个、县级示范20个,为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开好局起好步,为清廉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规范组织设置和组织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阵地建设达标升级,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清廉文化宣传专栏,着力抓好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清廉长廊等建设。
(二)强化清廉班子建设。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加强对村居
”两委”、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廉洁教育培训,做到”人岗相适””德能配位”。发挥驻村工作队助廉作用。以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为骨干,组建村居清廉建设宣讲队,以”筑堡工程”为抓手,助力”清廉班子”。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考核。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分级分类备案管理制度,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清廉建设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村居主职干部廉洁档案、”两委”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村妇女议事会廉洁管理制度,推行廉洁履职承诺制。强化廉情考核应用,探索”工作作风、岗位风险、廉洁履职、规范用权”等廉情指数评估,并计入干部年终目标考核。
(三)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化运行,强化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落实对村干部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升监督效能,推进党组织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政府及职能部门业务监督、村级组织民主监督、村(居)民全员监督相统筹衔接,形成村(居)”大监督”格局。充分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结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实施村(居)事务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居)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日常监督,开展村居财务规范化情况检查。加快县乡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落实”一办法一方案三规则”,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完成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做到”清资产资源、清债权债务、清经济合同”常态化。深化农村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启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开展村社”三分离”改革试点,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效。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和管控力度,力争无债务村达到160个以上。
(五)促进村风民风清醇。架设干群连心”桥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治理、”筑堡工程”相融合,深入拓展”两个幸福”建设,积极开展”廉政夜话”;有效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依托屈原廉政教育基地群,打造屈原廉洁文化长廊,新增屈原廉洁文化小景,举办”屈原勤廉诗会”,丰富端午文化习俗,夯实弘扬屈原廉洁文化的群众基础。大力传承弘扬屈原廉政文化。运用多媒体展示屈原廉洁文化,讲好屈原廉洁文化故事和本地正风肃纪反腐故事,赋予屈原廉政教育新的时代内涵,擦亮屈原廉洁品牌,涵养屈乡清风正气。
(六)狠抓清廉环境建设。坚持建设清廉环境和美丽乡村并举,着力做好清廉村居内外环境两篇文章。围绕”绿净齐富厚和”,开展”醉美‘姊归・最美庭院’创建;围绕”五清一改”,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和长效化。努力实现”清廉村居”从政治建设到组织生活,从管事理财到资源整合,从家风村风到文明实践,从经济发展到人居环境,全面覆盖、系统治理,让”清廉村居”建设持续增强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不断激发乡村振兴的机制活力。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务实推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清廉村居日常拉练,每年召开2次(村、居各1次)清廉村居建设现场推进会,形成清廉创建”比学赶超”氛围。
(二)完善督促考评。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县级目标考核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加大督办力度,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宣传,营造深厚氛围。及时总结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清廉村居,选树一批表现突出、群众拥护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示范引领,形成上下合力的良好局面。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报送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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