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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委教育工委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全面提升我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真正做到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结合职业教育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以“立德树人、敬业爱生、为人师表”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为重点,深入开展师德建设,引导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观和质量观,自觉规范自身思想道德和职业行为,提高师德素养,增强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塑造为人师表新形象,真正成为学生、家长的良师益友,努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书育人环境,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师德建设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师德评价、考核、监督、处罚等制度和完善政策措施,纠正教师的失德失范行为和不良风气,大力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全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具体目标:
1、在提高教师政治思想素质上求突破。引导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教学法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观和质量观,以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提高依法执教水平。
2、在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上求突破。树立“爱校、敬业、博学、奉献”教师形象,以培养优秀人才、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为己任,增强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广大教师志存高远,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3、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求突破。引导广大教师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加强学习,深入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模式,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把握学生的身心特点,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精心育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在教育管理管理机制上求突破。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完善师德学习教育机制,完善师德考核机制,把师德建设融入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
三、工作方法
1、把“师德建设”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学校以落实师德建设工作为契机,广泛开展师德宣传,突出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把握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把“师德建设”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实施精细化管理,形成“师德建设”常态化,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教育观,立德树人,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增强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规范学校教师行为,强化学校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育网络平台优势,在学校内部形成人人都管理,处处有管理,事事见管理,注重师表,崇尚师德、弘扬师德的浓厚舆论氛围,掀起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新高潮。
2、把“师德建设”与教育教学相结合。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按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的要求和职责进行教育,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
3、把“师德建设”与面向全员相结合。教育教学工作是个全员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关怀,教育活动要面向全校每一位教职工,确保人人参与,全面提高。
4、把“师德建设”与正面教育相结合。加强对广大教师的人文关怀,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增强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光荣感,引导广大教师主动查找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教师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自觉性。
5、把“师德建设”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坚持从有利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学生的培养和教育,有利于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来开展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制约学校发展瓶颈、学生培养和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务求实效。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师德学习,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手册》等内容,明确师德建设目标,把师德教育工作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提升教师素质,使教师队伍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规范的职业素养。在学习过程当中,要求教师做学习笔记,并结合实际,撰写学习体会,提高学习效果。
2、组织专题讨论。在广泛动员、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组织教职员工对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开展讨论、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以师德为主题的演讲活动和教师的学习心得评选活动等形式,明确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实行教师职业道德违纪违规责任追究。
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对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学校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给予处分。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失德行为的,要依据相关法规,撤销教师资格或予以解聘。
4、全面落实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有关制度。学校将依据所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从教师的言谈举止、备课、上课、下班辅导、作业批改、教育教研、学生管理、敬业意识、服务意识、服从意识、管理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和培训,进行精细化管理,对做得好的及时进行表扬激励,对工作不到位、有失师德行为的将进行严肃批评,将师德师风建设形成常态化。
5、实行学校师德表现公开承诺制度。
学校各级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特级教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党员教师要带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立足岗位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抵制和反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亮身份、做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6、建立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学校结合《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制定《xxx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继续修订和完善《xxx学校师德建设十项规定》、《xxx学校教师工作规范》、《海南省工校学校教师教学常规管理条例》等制度,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表现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新教师聘用、在职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评奖等的重要依据。建立教师师德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每位教职工师德师风、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方面的材料。建立师德教育的学习体系,将师德教育列入校本培训;建立师德检查评价体系,科学、公正地考核、评价教师师德水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学年终,学校将每位教职工的师德考评结果进行公布,与绩效挂钩,与职称评聘、晋级晋职及表彰挂钩。建立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教职工发生不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师德不得分,在评优评先时一票否决。学校将完善师德考评奖惩制度,使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建立领导责任制。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校长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负责本学校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3、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的信息反馈。通过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反馈,增进社会了解,不断完善教师修养,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巩固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成果,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提升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涵养,推动中小学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积极营造有利于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年”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立德树人、敬业爱生”为核心,以“教书育人、规范从教”为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大教师敬业修德、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三、时间安排
“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年”活动贯穿20xx年全年。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师德教育,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涵养
一是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广大教师理想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争做“四有”好教师的示范标杆。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轮训。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开辟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利用思想政治教育新载体,强化教师社会实践参与,推动教师充分了解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眼青年教师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三是多层次开展师德教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融入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将每学年开学第一周确定为“扬师德、铸师魂”师德主题教育周,对所有在职教师集中进行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坚持把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各类培训内容的第一模块,纳入“国培计划”、“省级培训”和“全员培训”中,记入教师培训学时。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增强广大教师法治观念,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组织教师法律和安全知识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师德考核。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明规范要求
一是建立教师负面清单制度。制定《xx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建立教师行为规范,界定师德红线,对违反“负面清单”所列内容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二是建立教师信用体系。出台《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个人信用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教师队伍诚信管理机制和教师个人信用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教师个人信用档案,重点记载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失信行为和教研科研学术不端行为。
三是完善教师考核办法。修订《xx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健全教师个人、学生、家长、学校多方测评机制,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和师德要求,扭转中小学单纯以升学率和学生考试成绩评价教师的倾向。
(三)聚焦师德热点,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各中小学要加强对在职教师从教行为的日常管理。在职中小学教师均须签订师德承诺书,并作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各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围绕群众关切的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发教辅资料等问题,对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有偿招生、私设“小饭桌”、乱发教辅资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三是坚持从严惩戒处理。一经查实在职中小学教师存在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党员教师违反师德的,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
(四)严格师德考核,强化学校管理监督的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师德考核。把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将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教师绩效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诚信体系记载当中,并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聘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对师德考核优秀的,在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让师德高尚的好老师得到褒奖。
二是强化多方监督。发挥学校师德建设的主体作用,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监督体系,推进综合治理。各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师生、家长实名举报,主动接受社会、新闻媒体等监督。
三是建立师德述职制度。结合年度考核,各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师德专项述职;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向所辖市教育局进行师德专项述职。
四是强化考核应用。将各地各校活动开展情况、专项整治成效与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评先评优、省政府重点目标管理考核、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干部教育考核结果挂钩。
(五)加强师德宣传,厚植尊师重教文化
一是注重正面引导。延展“中国好老师”行动,建设一批师德教育涵养基地,组织开展丰富活动。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征文活动,讲好师德故事。
二是树立先进典型。发掘师德典型,让先进典型引领师德风尚。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优秀教师”、“江淮名师”、“xx最美教师”等推荐评选工作,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正能量,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舆论导向。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的契机,联合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集中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和定期通报制度,营造风清气正教育行风。针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加以引导,努力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四是维护教师权益。要突出教师主体地位,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优化教师成长环境,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克服职业倦怠,激发工作热情。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省教育厅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师资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师德师风建设统筹谋划工作,建立完善师德师风相关制度及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市、县(市、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也要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师德师风包保责任制,建立师德监督落实、责任追究、联合执法检查等相关制度。建立定期、公开通报制度。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各地各校信访件和投诉平台的办理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要求不严、查而不实、处理不力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进行公开通报。各地要规范建立工作台账,将工作部署、活动开展、信访件办理、处理结果等情况建立过程性档案,并作为年度督导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明确主体责任。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有关职责要落实到具体的职能机构和人员。中小学校是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校长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要紧密配合,形成推进学校师德建设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