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消防施工实施方案》,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消防施工实施方案》。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消防安全责任方面:人员密集场所的产权人或实际管理、使用者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消防责任人是否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按要求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存在“多头管理”、“无人管理”、“多主体并存”等职权不清、责任不明等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和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每半年是否组织开展1次灭火疏散演练。
3、消防疏散通道方面: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车道是否按要求进行划线标识;是否存在违规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安全条件等情况。
4、建筑防火分隔方面:建筑设置外装饰面或玻璃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电缆井、管道井、电缆桥架等区域防火分隔、防火封堵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消防设施器材方面:是否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或设置的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室内消火栓内水枪、水带配备是否齐全,是否损坏、挪用,室内外消火栓是否存在损坏、无水、压力不足等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防排烟系统、消防电梯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每年是否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建立记录。
6、电气燃气管理方面:电力、燃气线路、管路等安装使用是否规范;电力线路、燃气设施是否存在老旧破损、管线私拉乱接等情况;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线路老化、敷设不符合要求等情况;是否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测;推广使用低压弱电供电和冷光源照明。
(二)全面开展宣传教育。
1、加强正面宣传。通过“顺庆青年”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媒体矩阵,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公告栏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防火意识,提高全民自防自救能力。
2、加强警示教育。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制作警示宣传栏、通报火灾事故等形式,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筑牢全区防火防线。
3、加强舆论引导。加强网络舆情引导,真实、客观、及时向社会发布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打击、及时澄清消防虚假信息。
一、施工流程
砼路面切割
路面炮头破除
人工开挖
消防管道修复
米沙、土回填
砼路面浇筑
二、施工准备
1)技术交底准备
(1)施工前,由管道专业工程师向施工人员做详细交底,包括技术问题和施工安排上的要等。
(2)施工时,由于地下管线不明,将采用人工开挖方式。如遇地下管线将停止施工并及时上报,等待勘察。勘察后得到指令方恢复施工。
2)材料、机械准备
(1)施工前将施工所需机械提前半天进场。
(2)所有施工材料在施工前半天进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主要施工工艺
一)混凝土路面破除
施工步骤
1、路面静力切割。
2、根据现场情况需要,组织施工,正常情况下,先用风钻机队老路面实施点对点的打孔成缝,使之开裂。
3、组织挖掘机,装载车对拆除后的老路面成块废渣进行集中清除,运至指定弃土场。
4、对老路面下能够用于填筑的土石料可取样送检,可用作填筑料,运至填方区填筑。
二)混凝土路面浇筑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
1、模板施工
侧面端头采用钢模板,钢模应先涂钢模油,安装侧模防止模板移位,端头模板支撑必须牢固、位置正确。控制好混凝土保护层。模板立模拼装完毕后,进行侧向弯曲、垂直度等检查,经验收同意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工作。
2、砼浇捣
施工中严格控制坍落度,不得任意加水,不得有离析现象,超过初凝时间的混凝土,不得使用(加缓凝减水剂后可适当延长)。
浇捣用插入式和平板式同时振捣,保证混凝土浇捣的密实,并减少侧面气泡的产生。浇捣混凝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振捣器拔出时速度要慢,以免产生空洞;
2)振动时应把握尺度,防止漏振和过振,以彻底捣实混凝土,但时间不能太久,以至造成离析。不允许在模板内利用振捣器使混凝土长距离流动式运送混凝土;
3)使用插入式振捣器不能达到的地方,?应避免碰撞模板、钢筋及预埋件等,不得直接地通过钢筋施加振动;
4)模板角落以及振捣器不能达到的地方,应辅以插钎插捣,以保证混凝土表面平滑和密实;
5)混凝土捣实后24小时之间,不得受到振动;
6)浇捣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模板变形及漏浆,有发生现象应立即纠正;
7)模板拆除: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才能拆除模板。模板拆卸后,铲净钢模表面,涂钢模油后,再进行下次模板安装。
3、砼路面的抹面
吸水完成后立即用粗抹光机抹光。边角等局部抹光机打磨不到之处可用微型手动抹光器抹光,将凸出石子或不光之处抹平。最后用靠尺板检查路面平整度,符合要求后用铁抹子人工抹光。
4、压槽
抹面完成后进行表面横向纹理处理。压槽时应掌握好砼表面的干湿度,现场检查可用手试摁,砼确定适当后,在两侧模板上搁置一根槽钢,槽钢平面朝下,凹面朝上,提供压纹机过往轨道。
5、养护
压槽完成后设置围档,以防人踩、车碾破坏路面,阴雨天还应用草袋覆盖。砼浇注完成12小时后,可拆模进行养生,养生选择浇水、覆盖草袋喷撒养生剂等方法,养生时间与施工季节有很大关系。
四、安全工作措施
为保证施工路段能够安全有序地进行施工,采取半幅施工半幅通车有力保障措施:
1、距离施工路段两头150米、50米处设置醒目交通安全警示牌,“施工路段,车辆慢行”,场内设置“施工重地,闲人免入”;施工现场范围杜绝有围观村民或是停留的社会人员,保障现场绝对安全的施工环境。
2、施工路段前后各一名专职安全员,中间施工员负责现场安全,通讯指挥用步话机联系,前后加强沟通,对现场的弃土运输车辆及过往车辆人员进行有效引导,避免单线通行塞车情况。
3、抢修结束后,旧路面挖除的地段应立即恢复好地面的平整,并做好适当压实工作;有必要的地段修筑好道路两旁的排水,防止路面被冲刷影响通行安全。
4、加强半幅路面施工期的安全宣传,加强安全教育,对过往司机、人员及时提醒。
五、文明施工、环保措施
1、施工区域将采用彩钢瓦围挡,高度1.8米
2、路段保护所有清除的废土用加遮盖物的运输车运至指定弃土场,沿线不得将任何废土倒至其路旁和其它不允许的地方,注意保证老路拆除后的路面正常通行。
3、废弃物场应规整几何样式,禁止随意堆砌,保证不造成任何水土流失和杜绝污染自然环境事件的发生。
4、在车辆运输过程中应使用遮盖物,配备好洒水车,运输道路经常保持湿润,避免尘土飞扬造成村民生活环境受污染;构建施工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谐一体化。
为有效解决我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升城中村抗御火灾能力,树立城中村内单位和居民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改善我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城中村”现状
潘集区现有城中村4处(芦范社区、杨圩社区、刘圩社区、刘庙社区),人口稠密,建筑密集,缺乏消防设施,电线私拉乱接严重,消防通道普遍不通畅,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抗御火灾整体能力薄弱。这些城中村因其优越的地理区位和低廉的生活成本,成为城市谋生者理想的居住地。然而,长期存在的“城中村”消防安全风险,也成为了制约我区公共安全治理的难题。20xx年11月18日,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发生一起重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此类火灾为典型的城中村亡人火灾案例,分析研究我区“城中村”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如果不尽快治理,极易发生类似群死群伤的恶劣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徐军林任组长,田集街道办事处主任李琪、消防大队大队长丁阳宁任副组长,建委、规划、城管、安监、电力、通信、水务、燃气、公安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中村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李永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田集街道、区政府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专项行动。
三、工作目标
(一)摸清隐患,建立底数。组织对城中村公共建筑、居民建筑现状进行专题调研,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制定方案,分步治理。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区分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科学编制实施城中村火灾隐患整治的近期、中长期工作规划。
(三)逐步清理,降低存量。通过治理,实现老城区和城中村火灾起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三下降”目标,遏制亡人和影响大、损失严重火灾的发生。
(四)建立机制,形成常态。各有关单位要把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辖区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完善城中村消防管理网络。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辖区消防工作问题。
四、治理内容
(一)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无消防车通道或消防车通道被占用,消防车道宽度不足等影响灭火救援;违章搭建建筑,消防疏散通道堵塞;无市政消防水源,防火间距严重不足等问题。
(二)建筑方面。房屋耐火等级低,发生火灾后易造成火烧连营;安全出口设置不足、设有防盗窗影响人员逃生的“筒子楼”等单体建筑;集生产、储存、经营、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等问题。
(三)设施方面。缺少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材或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材失效;缺少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问题。
(四)线路方面。电气、通信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等问题;电瓶车违规充电等问题。
(五)管理方面。消防组织不健全,村(社区)委员会未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初起火灾的及时处置等措施不到位,群众消防意识不强,自防自救能力较差等问题。
五、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4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5月27日)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强力推进综合治理。
(二)综合治理阶段(20xx年5月28日至20xx年3月21日)
按照样板建设、整体推进的步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注重实效。综合治理阶段,区政府将根据治理情况,召开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现场会、调度会,适时推进治理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3月22日至20xx年4月20日)
区政府将组织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考评。各有关单位要对综合治理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健全完善提升城中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六、治理要求
(一)实施“路改”,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加强对城中村道路的管理,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开辟防火通道,将城中村隔离成若干个防火区域,对确实无法开辟防火通道的,应规划防火带,加强防火分隔。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改造不符合条件的道路,使其宽度、转弯半径以及通过高度符合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的要求,确保有若干条可供消防车畅顺通行的道路。
(二)实施“水改”,保障消防用水需要。已建有市政给水管网的'区域,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按国家规定标准建设室外消火栓,不能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按每隔50米设置一个外置式室外消火栓,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面覆盖城中村。无市政给水管网的区域,应建高位水池或在适当位置修建储水池,根据需要配建水泵房或配置消防机动泵,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安装消火栓或配备消防水带、水枪;有天然水源的区域,要因地制宜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吸水需要。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按照“谁使用、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实施。
(三)实施“线改”,保障电气、通信线路安全。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通信线路敷设,实现强弱电分离,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等违章用电行为。对陈旧老化的电气、通信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有条件的地区应对各类管道、管线进行统一规划和开挖埋设,实施电线地下敷设。
(四)实施“气改”,保障燃气使用安全。规范城中村燃气供给使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引导群众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九小”场所内违规使用明火。有条件的地区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
(五)实施“技改”,保障消防设施和装备。建筑物内必须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配备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火灾自动灭火和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现阶段按国家标准配置确有困难的,可采用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报警等技防改造手段。有条件的城中村,要根据火灾特点,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小微型消防站,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小、灵、巧”的消防车辆,按相应标准配齐消防器材,满足处置初起火灾的需要。
(六)实施规范营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应与居住场所严格分隔,商贸集中区域应划分商贸、仓储、物流区域,进行分类管理。生产、储存、经营集中区域的建筑,其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距离等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相关治理要求。对非营业期间无人员停留和用电需求的场所应实施限时断电。
七、职责分工
区发改委要支持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在审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时,在项目中必须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内容及规模。
区教育局要对城中村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及社会办学等教育机构开展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予以整改、取缔。
潘集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要加强对城中村中的网吧、棋牌室等娱乐类场所的检查和排查。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的意见和建议;严格实施源头管控,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把关审批;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对其他单位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抽查;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予以查处。田集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依法对辖区内监管的场所实施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治;在检查中发现城乡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书面报告田集街道办事处进行挂牌督办,并跟踪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要加大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投入,特别是涉及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投入,并有计划列入年度预算管理。
区住建委要全力配合消防大队做好市政消火栓维护和增设工作,全面摸清市政消火栓实有数、损坏数、应建数及分布情况,重点考虑城中村内建设,力争年内再增设一批市政消火栓,进一步保障城区消防用水。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落实城中村消防站、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建设用地;已纳入城乡规划的消防站建设用地,一律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或占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违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要开展一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要排查整治直管公房的消防安全隐患,指导和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管理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
区安监局要对城中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含仓储)单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查处;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内的进行排查,必要时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停。
潘集规划分局要协调有关部门编制消防规划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保障公共消防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对未经规划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违章建筑,函告相关部门依法实施查处;对未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违法建筑进行清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函告有关部门依法予以限期整改或者强制拆除;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城中村的消防安全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新的规划意见,并作为重点抓好落实。联合相关部门对城乡消防规划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
区城管执法局要对城中村既有违章建筑进行排查统计,对违法违章建筑,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清理。
首创水务公司要加强对城中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及其他供消防车取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做好建成城中村的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
潘集供电公司要定期对城中村供电设施、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测,对一些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及时予以制止;经通知整改仍不整改的,依法中止供电。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经相关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接电手续。对违法投入使用的违章既有建筑,依照法定条件、程序中止供电。强化对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出租屋用电安全检查,发现违规用电的,坚决予以制止。
通信部门要对城中村的通信线路进行检查,对一些陈旧老化的通信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确保线路敷设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田集街道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各级网格负责人职责,组织对所属城中村开展全面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各类场所的基础台帐,切实摸清隐患底数;组织对网格内的单位和场所实施消防安全动态管理,对“九小”、“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既有建筑等场所进行重点监管,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住人场所进行集中整治;指导、督促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疏散演练。
村(社区)委员会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对老城区和城中村内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对辖区违章既有建筑进行排查统计并报街道、镇人民政府备案;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组织小网格员开展一次入户宣传,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村中文化室,每月组织居民群众开展一次以家庭防火、初起火灾扑救以及逃生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灭火逃生体验。
物业服务企业要保障服务区域内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负责管理、维护、保养服务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在服务区域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对服务区域内妨碍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以及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
其他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切实抓好本部门、本行业中涉及老城区和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关部门、田集街道有关人员参加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常设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治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行书记、主任负责制,实行“一村一方案”,做到推进计划、整改资金“双落实”。
(二)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城中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治理。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三)加强督查,严格追究。治理期间,区政府将每季度组织对城中村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措施不得力、检查治理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凡发生城中村亡人火灾和影响大、损失严重火灾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和倒查制,对存在渎职失职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四)建章立制,群防群治。田集街道要组织发动村(社区)为单位组建志愿消防队,配置必备的消防器材,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在最短时间内处置初起火灾,把损失降到最低。要指导村(社区)委员会推广居民楼院“楼长制”,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按“一楼一档”、“一院一档”、“一场所一档案”要求分别登记建档。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开展城中村建筑物消防安全大普查。对城中村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安委会要挂牌督办,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限时整改。在城中村专门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三人三班”24小时不间断值守巡查制度。
(五)加强宣传,提高防范。各有关单位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针对城中村、老住宅火灾特点,组织发动村(社区)委员会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广播、组织义务流动宣传队等形式,把消防宣传深入到社区单位、住宅区,切实提高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田集街道、各有关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潘集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统计表(附件2)请于20xx年5月27日前报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永鹏,电话:),专项行动期间,每月5日前上报月度工作简报和潘集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20xx年4月20日前上报综合治理总结。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建设施工领域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20xx年10月10日,在全县建设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及时全面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县建设系统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落实消防安全整改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现场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任组长,住建局建管股、质安站、规划建设监察的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全面安排部署和监督。
建筑市场管理股:负责联络小组成员单位及市消防支队,针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抽查,对于不合格的在建施工项目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于未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和备案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质安站: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督促整改。
规划建设监察的大队: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于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严厉处理。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工程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将消防责任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项目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检查治理;是否制定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是否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培训教育。
(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实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线路敷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焊接、气焊切割是否会引发火灾事故;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的彩钢板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临时用房内配电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电炉、电热毯等不符合规范和消防安全的电器产品;农民工宿舍是否建立专人值班制度;脚手架是否采用阻燃材料;施工现场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和灭火器材配备。施工现场平面布局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水池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放置是否显眼并便于取用;消防疏散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办公区、生活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四、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动员和部署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并主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促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坚决消防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我局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开展重点督查。
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密切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情况,要组织精干力量,落实专人负责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质安站、城建大队于20xx年9月26日以前将全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检查及处理情况汇总并上报住建局建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建设行业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贯彻落实。力争在20xx年10月10日完成市所有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并由我局按要求将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市住建局、省住建厅。
(二)因地制宜,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全面自查火灾安全隐患,确保覆盖到每一个工作,并对自查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到位。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为有效解决我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升城中村抗御火灾能力,树立城中村内单位和居民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改善我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城中村”现状
潘集区现有城中村4处(芦范社区、杨圩社区、刘圩社区、刘庙社区),人口稠密,建筑密集,缺乏消防设施,电线私拉乱接严重,消防通道普遍不通畅,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抗御火灾整体能力薄弱。这些城中村因其优越的地理区位和低廉的生活成本,成为城市谋生者理想的居住地。然而,长期存在的“城中村”消防安全风险,也成为了制约我区公共安全治理的难题。20xx年11月18日,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发生一起重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此类火灾为典型的城中村亡人火灾案例,分析研究我区“城中村”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如果不尽快治理,极易发生类似群死群伤的恶劣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徐军林任组长,田集街道办事处主任李琪、消防大队大队长丁阳宁任副组长,建委、规划、城管、安监、电力、通信、水务、燃气、公安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中村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李永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田集街道、区政府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专项行动。
三、工作目标
(一)摸清隐患,建立底数。组织对城中村公共建筑、居民建筑现状进行专题调研,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制定方案,分步治理。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区分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科学编制实施城中村火灾隐患整治的近期、中长期工作规划。
(三)逐步清理,降低存量。通过治理,实现老城区和城中村火灾起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三下降”目标,遏制亡人和影响大、损失严重火灾的发生。
(四)建立机制,形成常态。各有关单位要把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辖区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完善城中村消防管理网络。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辖区消防工作问题。
四、治理内容
(一)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无消防车通道或消防车通道被占用,消防车道宽度不足等影响灭火救援;违章搭建建筑,消防疏散通道堵塞;无市政消防水源,防火间距严重不足等问题。
(二)建筑方面。房屋耐火等级低,发生火灾后易造成火烧连营;安全出口设置不足、设有防盗窗影响人员逃生的“筒子楼”等单体建筑;集生产、储存、经营、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等问题。
(三)设施方面。缺少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材或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材失效;缺少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问题。
(四)线路方面。电气、通信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等问题;电瓶车违规充电等问题。
(五)管理方面。消防组织不健全,村(社区)委员会未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初起火灾的及时处置等措施不到位,群众消防意识不强,自防自救能力较差等问题。
五、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4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5月27日)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强力推进综合治理。
(二)综合治理阶段(20xx年5月28日至20xx年3月21日)
按照样板建设、整体推进的步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注重实效。综合治理阶段,区政府将根据治理情况,召开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现场会、调度会,适时推进治理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3月22日至20xx年4月20日)
区政府将组织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考评。各有关单位要对综合治理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健全完善提升城中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六、治理要求
(一)实施“路改”,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加强对城中村道路的管理,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开辟防火通道,将城中村隔离成若干个防火区域,对确实无法开辟防火通道的,应规划防火带,加强防火分隔。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改造不符合条件的道路,使其宽度、转弯半径以及通过高度符合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的要求,确保有若干条可供消防车畅顺通行的道路。
(二)实施“水改”,保障消防用水需要。已建有市政给水管网的区域,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按国家规定标准建设室外消火栓,不能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按每隔50米设置一个外置式室外消火栓,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面覆盖城中村。无市政给水管网的区域,应建高位水池或在适当位置修建储水池,根据需要配建水泵房或配置消防机动泵,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安装消火栓或配备消防水带、水枪;有天然水源的区域,要因地制宜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吸水需要。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按照“谁使用、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实施。
(三)实施“线改”,保障电气、通信线路安全。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通信线路敷设,实现强弱电分离,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等违章用电行为。对陈旧老化的电气、通信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有条件的地区应对各类管道、管线进行统一规划和开挖埋设,实施电线地下敷设。
(四)实施“气改”,保障燃气使用安全。规范城中村燃气供给使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引导群众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九小”场所内违规使用明火。有条件的地区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
(五)实施“技改”,保障消防设施和装备。建筑物内必须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配备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火灾自动灭火和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现阶段按国家标准配置确有困难的,可采用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报警等技防改造手段。有条件的城中村,要根据火灾特点,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小微型消防站,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小、灵、巧”的消防车辆,按相应标准配齐消防器材,满足处置初起火灾的需要。
(六)实施规范营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应与居住场所严格分隔,商贸集中区域应划分商贸、仓储、物流区域,进行分类管理。生产、储存、经营集中区域的建筑,其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距离等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相关治理要求。对非营业期间无人员停留和用电需求的场所应实施限时断电。
七、职责分工
区发改委要支持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在审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时,在项目中必须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内容及规模。
区教育局要对城中村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及社会办学等教育机构开展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予以整改、取缔。
潘集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要加强对城中村中的网吧、棋牌室等娱乐类场所的检查和排查。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的意见和建议;严格实施源头管控,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把关审批;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对其他单位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抽查;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予以查处。田集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依法对辖区内监管的场所实施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治;在检查中发现城乡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书面报告田集街道办事处进行挂牌督办,并跟踪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要加大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投入,特别是涉及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投入,并有计划列入年度预算管理。
区住建委要全力配合消防大队做好市政消火栓维护和增设工作,全面摸清市政消火栓实有数、损坏数、应建数及分布情况,重点考虑城中村内建设,力争年内再增设一批市政消火栓,进一步保障城区消防用水。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落实城中村消防站、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建设用地;已纳入城乡规划的消防站建设用地,一律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或占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违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要开展一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要排查整治直管公房的消防安全隐患,指导和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管理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
区安监局要对城中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含仓储)单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查处;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内的进行排查,必要时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停。
潘集规划分局要协调有关部门编制消防规划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保障公共消防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对未经规划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违章建筑,函告相关部门依法实施查处;对未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违法建筑进行清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函告有关部门依法予以限期整改或者强制拆除;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城中村的消防安全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新的规划意见,并作为重点抓好落实。联合相关部门对城乡消防规划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
区城管执法局要对城中村既有违章建筑进行排查统计,对违法违章建筑,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清理。
首创水务公司要加强对城中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及其他供消防车取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做好建成城中村的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
潘集供电公司要定期对城中村供电设施、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测,对一些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及时予以制止;经通知整改仍不整改的,依法中止供电。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经相关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接电手续。对违法投入使用的违章既有建筑,依照法定条件、程序中止供电。强化对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出租屋用电安全检查,发现违规用电的,坚决予以制止。
通信部门要对城中村的通信线路进行检查,对一些陈旧老化的通信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确保线路敷设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田集街道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各级网格负责人职责,组织对所属城中村开展全面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各类场所的基础台帐,切实摸清隐患底数;组织对网格内的单位和场所实施消防安全动态管理,对“九小”、“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既有建筑等场所进行重点监管,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住人场所进行集中整治;指导、督促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疏散演练。
村(社区)委员会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对老城区和城中村内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对辖区违章既有建筑进行排查统计并报街道、镇人民政府备案;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组织小网格员开展一次入户宣传,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村中文化室,每月组织居民群众开展一次以家庭防火、初起火灾扑救以及逃生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灭火逃生体验。
物业服务企业要保障服务区域内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负责管理、维护、保养服务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在服务区域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对服务区域内妨碍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以及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
其他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切实抓好本部门、本行业中涉及老城区和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关部门、田集街道有关人员参加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常设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治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行书记、主任负责制,实行“一村一方案”,做到推进计划、整改资金“双落实”。
(二)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城中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治理。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三)加强督查,严格追究。治理期间,区政府将每季度组织对城中村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措施不得力、检查治理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凡发生城中村亡人火灾和影响大、损失严重火灾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和倒查制,对存在渎职失职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四)建章立制,群防群治。田集街道要组织发动村(社区)为单位组建志愿消防队,配置必备的消防器材,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在最短时间内处置初起火灾,把损失降到最低。要指导村(社区)委员会推广居民楼院“楼长制”,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按“一楼一档”、“一院一档”、“一场所一档案”要求分别登记建档。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开展城中村建筑物消防安全大普查。对城中村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安委会要挂牌督办,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限时整改。在城中村专门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三人三班”24小时不间断值守巡查制度。
(五)加强宣传,提高防范。各有关单位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针对城中村、老住宅火灾特点,组织发动村(社区)委员会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广播、组织义务流动宣传队等形式,把消防宣传深入到社区单位、住宅区,切实提高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田集街道、各有关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潘集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统计表(附件2)请于20xx年5月27日前报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永鹏,电话:),专项行动期间,每月5日前上报月度工作简报和潘集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20xx年4月20日前上报综合治理总结。
一、消防部件及管道安装施工
1、消防部件的检验
(1)消火栓、自动喷洒水系统管材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管材不得有弯曲、锈蚀、重皮及凹凸不平等现象。
(2)消火栓箱体的规格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箱体表面平整、光洁。金属箱体无锈蚀、划伤,箱门开启灵活。箱体方正,箱内配件齐全,栓阀外型规矩、无裂纹、启闭灵活、关闭严密、密封填料完好且有产品合格证。
(3)自动喷淋系统的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水泵结合器等主要部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齐全,表面光洁无裂纹,启闭灵活,有出厂合格证。
(4)喷淋头的规格、类型、动作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形规矩,丝扣完整,感温包无破碎和松动,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5)消防产品均应有消防部门的制造许可证及合格证方可使用。
2、施工工序
安装准备→干管安装→报警阀安装→立管安装→消火栓及支管、自动喷洒干支管安装→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喷洒头支管安装→报警阀配件、消火栓配件、喷洒头安装→系统通水试验。
3、支架安装
(1)管道应固定牢固,钢管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2)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形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支架的形式以施工图纸为准,图纸中没有具体做法的,参见《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S2、S3中的有关做法。
(3)对于甲方代表现场同意更改的支吊架应及时写出联系单,并按联系单要求的形式制作安装。
(4)对于设计做成固定或滑动的支架,一定要按照设计要求,不得随意更改。固定支架要牢固可靠,滑动支架的工作面应平滑灵活,无卡涩现象。
(5)喷洒管道支、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应大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大于750mm。
吊架应设在相邻喷头间的管道上,当间距大于3.6m,可设一个,小于1.8m,允许隔段设置。
当管子的公称直径≥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加防晃支架。
(6)支架制作完毕安装之前,需除锈再刷红丹防锈漆两道,支架安装后如发现有漏漆或磨损的地方,需补刷红丹防锈漆两道。支架的钻孔采用钻床钻孔,严禁使用气割吹孔。
4、热镀锌钢管安装施工
(1)根据现场进度情况在适当的时候进入安装。预先将支架固定好,根据实际尺寸,绘好草图,进行预制管道,尽可能减少在管道上上管件,焊死口。管子预先调直,安装中断时应封闭敞口,设计要求加套管的在安装过程中加好套管,管道安装结束后,固定好立管支架(补好楼板洞),进行支管安装,根据设计和设备的要求,预留好接口,上好堵,准备下一步工序的试压工作。
(2)管道安装
配装管件前应先将管件的橡胶密封圈浸泡在用洗衣粉或洗涤剂制成的润滑液里,其作用是使橡胶密封圈在往管子上套时简单方便些;
用清洁的棉纱或干布清理干净承口内橡胶圈沟槽、插口端工作面,不得有土或其它杂质。
安装时橡胶圈应先套在一个管道端口上,再把它翻转过来,两个管道连接端口在安装时一定要对准,保证同心;管子对接完毕时,再把橡胶圈翻转回来,套上卡箍,拧紧螺栓,至此安装完毕。
所有管道必须保证横平竖直,管子附件及阀门安装应正确,管道坡度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的规定进行施工,确保优质工程。
(3)防腐:明设镀锌管外刷银粉两道,暗设镀锌管刷沥青两道。
(4)填堵孔洞
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及时把孔洞堵严、抹平,防止因堵洞而将管道移位。
二、消防水箱安装
1、焊接底架:根据水箱板块尺寸确定槽钢的间距,首先将槽钢点焊固定,用水平尺校对,确保其平整然后再整体焊接。
2、固定底板:将经检测合格的`水箱底板点焊在槽钢底架上,要求固定于底架的中部。
3、固定侧板:将经检测合格的水箱压制板按照顺序点焊在水箱底板上,每张板在固定以后,均应用水平尺和线坠检测垂直度,确保无误后再点焊下一张,直至所有侧板点焊完成。
4、固定盖板:将经检测合格的水箱盖板固定在侧板上,盖板的中部与箱底之间加有立柱,以确保盖板的整体平整。
5、安装附件:按照水箱结构将内部拉杆固定完成,并安装内外梯。
6、开孔:按照图纸所示的位置及管径的要求开孔,并将各开孔的法兰短管点焊好,法兰的水平度与垂直度要符合要求。
7、进行水箱的整体焊接,要求焊缝无砂眼、气孔、夹渣等缺陷。
8、钢板水箱:钢板水箱做满水试验,应按国标图集02S101《矩形给水箱》的要求进行。
三、室内消火栓施工
1、工艺流程
安装准备→干管安装→箱体及支管安装→箱体配件安装→通水调试
2、操作工艺
(1)安装准备
1)认真熟悉图纸,结合现场情况复核管道的坐标、标高是否位置得当,如有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研究解决,办理洽商手续。
2)检查预留及预埋是否正确,临时剔凿应与设计工建协调好。
3)检查设备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4)安排合理的施工顺序、避免工种交叉作业干扰,影响施工。
(2)干管安装
1)消火栓系统干管安装应根据设计要求使用管材,按压力要求选用碳素钢管或无缝钢管。
2)管道在焊接前应清除接口处的浮锈、污垢及油脂。
3)当壁厚≤4mm,直径≤50mm时应采用气焊;壁厚≥4.5mm,直径大于70mm时采用电焊。
4)不同管径的管道焊接,连接时如两管径相差不超过小管径的15%,可将大管端部缩口与小管对焊。如果两管相差超过小管径15%,应采用变径管件焊接。
5)管道对口焊缝上不得开口焊接支管,焊口不得安装在支吊架位置上。
6)管道穿墙处不得有接口;管道穿过伸缩缝处应有防冻措施。
7)碳素钢管开口焊接时要错开焊缝,并使焊缝朝向易观察和维修的方向上。
8)管道焊接时先点焊三点以上,然后检查预留口位置、方向、变径等无误后,找直找正再焊接,紧固卡件,拆掉临时固定件。
(3)箱体及支管安装
1)消火栓箱体要符合设计要求(其材质有木、铁和铝合金等),栓阀有单出口和双出口双控等。产品均应有消防部门的制造许可证及合格证方可使用。
2)消火栓支管要以栓阀的坐标,标高定位甩口,核定后再稳固消火栓箱,箱体找正稳固后再把栓阀安装好,栓阀侧装在箱内时应在箱门开启的一侧,箱门开后应灵活。
3)消火栓箱体安装在轻体隔墙上应有加固措施。
4)消火栓系统管道试压完可连续作冲洗工作,冲洗时管内水流量应满足设计要求,进出水口水质一致时方可结束。
(4)箱体配件安装
应在交工前进行。消防水龙带应折好放在挂架上式卷实、盘紧放在箱内;消防水枪要竖放在箱体内侧,自救式水枪和软管应放在挂卡
上或放在箱底部。消防水龙带与水枪,快速接头的连接,一般用14#铅丝绑扎两道,每道不少于两圈,使用卡箍时,在里侧加一道铅丝。设有电控按钮时,应注意与电器专业配合施工。
(5)通水调试
通水调试前消防设备包括水泵、结合器、节流装置等应安装完,其中水泵做完单机调试工作。系统通水达到工作压力,选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做试验,通过水泵结合器及消防水泵加压,消防栓喷放压力均应满足设计要求。
四、管道试验
1、强度试验:消火栓系统试验水压低区为1.4MPa,保持10min内,无明显渗漏、无变形,且压降不大于0.02MPa为合格,并做好记录;低区自动喷洒管道的试验压力为1.4MPa,高区自动喷洒管道的试验压力为1.4MPa,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目测管道无泄漏和变形,且压降不大于0.05MPa为合格。
2、严密性试验:在管道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无泄漏为合格。
五、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安装
本建筑的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为A、B、E类火灾,危险等级为严重危险级;
每套消火栓旁设置设3具MF/ABC5型手提式干粉磷酸铵盐灭火器,配电室等处设置MF/ABC5型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单独设置的手提式灭火器均置于XMDF2-2型灭火器箱内,其顶部距地面高度不大于1.50m,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小于0.0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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