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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严打整治实施方案(范文六篇)

2024-06-25 21: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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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我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院综治工作安排,结合我旗综合治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努力为我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现将我院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加强对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检察机关综治工作领导机构,建立由检察长负总责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全院各科室局订责任状,做好责任区内各项综治工作做到层层落实,对检察机关分片包联的苏木乡镇的综合治理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责任状”的内容进行指导,力争所包联单位没有一票否决的情况。并加强内部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综治措施。

二、明确任务,提高认识,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在市院和当地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首先我们明确任务,要明确综合治理最根本的任务是为经济建设服务,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序,来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我们必须要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负于我们的监督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监督实效。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成员单位,要结合检察业务,认识到预防工作本身就需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困此我们要立足检察职能,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水平,研究发案的新情况、新特点,提出预防建议,在侦查监督方面要针对该立案不立案,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案件进行监督。加强控申检察工作的监督职能,要进一步落实首办责任制,力争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坚持接待日制度,重点抓好检察长批办案件的`催办和督办,加大各级领导批办、交办案的办案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监督职能作用。

三、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严打整治斗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首要环节,还要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黑恶势利,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诈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的侵财犯罪,深入开展破大案,打现场,挖团伙、追逃犯、治暴缉枪等专项斗争,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斗争与严打整治斗争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面向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其健康向上成长,参与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管理和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做好矛盾排查调解处理工作。

四、发挥理论指导作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作用

今年3月份是综合治理宣传月,我院认真组织开展好这次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两个《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大力宣传综治工作及严打整治斗争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事迹,指导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和作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工作,积极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的新规律,掌握新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改进和指导工作,不断探索和创新提供有力的理论法律依据,积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形成维护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篇: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美丽乡村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为目标,从20xx年起分级分步推进中心村建设,到20xx年,实现村庄布点规划保留的全市中心村建设全覆盖,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生活美丽家园,到20xx年底80%以上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其中60%达到省级中心村要求,40%达到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要求)。20xx年起,对有旅游发展潜力的村,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打造成3A至4A景区。

二、工作任务

从20xx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采取分级分类分步建设的办法,对我市103个中心村,分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按不同内容和标准建设,到20xx年底实现四级中心村建设全覆盖,到20xx年对未达标的中心村进行提升,力争80%以上中心村达到建设要求。

1.省级中心村31个。2013-20xx年已建成18个,结合乡村旅游进行建设,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建设。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7个。

2.市级中心村19个。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7个。

3.县级中心村25个。20xx年建设7个,20xx年建设9个,20xx年建设9个。

4.乡级中心村27个。20xx年建设8个,20xx年建设9个,20xx年建设11个。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1.省级中心村。严格按省定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

2.市级中心村。按照低于省级中心村标准进行建设。

3.县级中心村。重点对村庄进行“三清四改五化一推”(“三清”:清垃圾、清河道、清沟渠;“四改”:改水、改厕、改路、改圈;“五化”: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一推”:推广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

4.乡级中心村。重点进行村庄整治、庭院整治、环境整治、卫生整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年全覆盖工作领导组,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负责三年全覆盖工作,确保三年完成各级各类中心村建设任务。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根据三年全覆盖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确保按年度完成建设任务。美丽乡村建设领导组要构建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抓好组织协调、资金整合和督查指导,推动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2.加大资金投入。健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级中心村旅游发展型按250万元/村,社区功能型按200万元/村进行奖补,市、县、乡级中心村分别按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在财政预算安排时,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按照5%以上的'比例增长。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度,引导民营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形成规模化效益。

3.加大项目整合。建立涉农项目整合县级“一把手”负责制,编制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整合总体规划,完善协调机制,规范整合程序,确保涉农项目资金更多地投入到各级中心村建设。乡镇和村在自身财力许可范围内,增加投入,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其投工投劳,开展力所能及的筹资工作。重点整合旅游资源,逐步做到美丽乡村建设向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发展转变,在美丽乡村建设产出上做文章。文旅部门要加强指导,特别要加强家庭农场、农家乐、公厕、停车坪等建设的指导,按照旅游标准进行建设。

4.完善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级领导联系乡镇和市直单位帮扶美丽乡村建设制度,市领导每年必须到联系乡镇和中心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调研、指导等活动;市直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中层干部具体负责包村工作,重点加大对联系中心村建设的帮扶力度,从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对联系村实施有效帮扶。

5.强化考核指导。20xx年、20xx年省级中心村分为旅游发展型和社区功能型两大类,旅游发展型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分年度实施,重点突出旅游发展元素和文化元素,突出亮点,在特色上做文章;社区功能型重点在功能配套、基础设施完善上做文章,投入上要控制,无需大拆大建,关键在村庄整治和环境治理。同时将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三年全覆盖完成情况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完善现有的中心村考核体系,改进指标设置、考核方式方法,形成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第三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县城规划与管理力度,有效遏制规划区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行为,加快生态旅游城市建设步伐,优化人居环境,保障城市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城市管理、创建文明城市、优化投资环境为目的,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通过对县城违法违章建筑的.有效整治,遏制出现新的违法建筑。进一步美化环境,使城市面貌明显改观。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清理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确保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

陆河县县城:东至环城路、西至河边大道、南至黄沙坑路口,北至电大一街。

(二)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的重点是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安全,侵占公共用地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具体为:

1、县城主要道路沿线的违法违章建筑、构筑物、棚舍,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

2、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侵占公共用地和收储土地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3、城市社区内擅自占地接建、搭建、改建,设置的违法违章建筑及有碍公共安全、影响消防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和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

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违法建筑。

5、经群众举报,调查核实的其它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三)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城乡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县城道路沿线和县城社区内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得到彻底清理,行政村及居委会内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得到全面控制,城市面貌得到有效改观。

四、政策措施

1、违法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应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并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后果承担责任。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是单位和集体的,其主管部门负有督促拆除的责任;是个人的,所在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和街道负有动员、督促和帮拆的责任。

2、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

3、对拒不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法违章建筑内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对通过欺骗、伪造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等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变更营业场所或注销营业执照,并在10月底前完成;供电、供水等部门对违法违章建筑不得提供供电、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服务。

5、对搞违法违章建筑的干部和单位领导,视情由纪检监察组织按有关规定查处。

6、城区各类工程建设涉及的违法违章建筑一律无条件拆除。

7、整治期间一律暂缓临时建筑的审批。

五、实施步骤

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中旬)

1、召开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出台实施方案。相关管区、居委会和县级部门成立工作班子,层层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2、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工作。利用传单、宣传车等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县级新闻媒体上设立专题节目和专栏,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整治的宣传报道,为集中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让广大市民和周边群众了解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意义和目的,赢得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下旬)

1、建立组织。召开城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预备会,成立陆河县城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拆违办”);并成立由国土局、建设局、各管区、街道居委为主的调查小组。

2、调查摸排。各调查小组及时开展工作,逐村、逐路、逐社区、逐巷、逐类一一进行摸底排查,对县城规划区内所有违法违章建筑要摸清底子、吃透情况,分类登记造册,汇总情况报县拆违办。

3、确定方案。研究本次违法违章建筑整治的范围、重点及目标,确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强拆流程、安全措施等。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上旬至12月上旬)

1、自行清理阶段

(1)调查确认。在全面调查、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各调查组对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和认定,并将认定情况报县拆违办,由县拆违办发布公告,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限期自拆。各责任单位落实专人,分组上门对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进行督促检查,动员自拆。同时由县拆违办和相关责任单位向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3)查漏补缺。公告后各单位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查漏补缺的违章建筑,经核实后,由县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

2、依法强拆除阶段

对拒不执行有关通知、超过自行拆除期限的违法违章建筑由县政府组织,建设、国土、法院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违法违章建筑依法进行拆除。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

总结强拆工作经验,探寻查违工作规律,层层建立目标管理体系,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建立健全查违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查处违法违章建设“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的运行机制,真正做到防范有力、发现及时、处置迅速,坚决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章建设。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深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电视讲话、动员大会、群众大会、发布通告、发放传单、街头宣讲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对极少数阻碍执法的反面典型要及时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营造依法建设、违法必究的舆论氛围。

(二)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拆违安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制定强拆预案,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万无一失。各级领导干部要亲临强拆现场组织指挥,将任务、责任、进度分解落实到人。各单位抽调人员应先进行相应的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工作标准,研究完善工作方法、步骤及应急预案。强拆过程中,要采取诸如隔离强拆现场,开展耐心细致的群众思想工作和法律法规的现场宣讲,对被拆户实施断电、断水、断气处理等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意外发生。区卫生部门要组织医护力量,及时对意外事故开展救护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坚决实施强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对违法违章建筑情况进行详尽的摸底调查,掌握违法事实,收集违法证据,遵守法律程序,坚持依法行政。同时,对拒不自拆的违法违章建筑,坚决实施强拆,并对强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市民的监督。对在强拆过程中公开威胁、谩骂执法人员,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甚至串联闹事、暴力抗法的人和事,县公安部门要依法予以果断处理。

(四)坚持干部带头,充分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对带头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可以不予党纪政纪处理;对拒不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除强制拆除其违法违章建筑外,区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已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且对违法违章建筑未予补偿安置的,可以暂不实施强拆。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畅通渠道,积极鼓励广大市民举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村、社干部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充分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七、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及办公室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注重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完整、准确收集原始资料;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顾大局,讲团结,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要通过清理整顿坚决刹住违章建筑行为。

工作人员要勤政务实,秉公执法,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对有意漏查、少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要追究个人的责任;同时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全面完成任务。

第四篇: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委、政府“建设省级新农村示范村”工作任务,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村商品流通质量,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供销社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结合总社“新网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引导农村分散的经营网点向公共服务区集合,以建设村级农资供应连锁店和日用品便利店为主体,以发展就医、饮食、书屋、理发、缝纫、修理、废旧收购以及信息咨询、代收代办等服务为配套,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发展生产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

二、建设目标

(一)运作市场化。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可以多元投入,农资店、日用品店以及其它经营服务项目,可以由供销社所属企业独资或联合开办,也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办,也可以由村民个人开办。所有经营服务项目均由开办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

(二)服务综合化。农村综合服务社要根据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档次。要加强农资供应连锁店和日用品超市(或便利店)建设,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农资连锁店在做好农资供应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咨询、测土施肥、农机具维修等服务。日用品超市(或便利店)要积极开展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服务。同时要积极开展农产品收购等活动。农村综合服务社要围绕群众需要,联合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培训、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多种服务,形成村级综合服务中心。

(三)管理规范化。村级综合服务社的日常管理以村委为主,实现统一化管理。村民委员会要确定一名主任兼任综合服务社社长,将社区内的各经营服务组织吸收为综合服务社的成员单位。同时要体现合作制原则,通过建立社员档案、采取会员制等形式,鼓励社员参与各类服务,并积极实行多种形式的返利措施。综合服务社实行“五有”管理,即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服务公约、有商品标价、有商品销售台帐、有代办服务台帐。供销社为综合服务社统一制作照牌标识(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推进综合服务社管理规范化。

(四)经营现代化。农村综合服务社要积极采取现代经营手段,大力引进连锁经营,建立农资、日用品连锁店,实行商品统一配送制度,配送比例烟花爆竹要求配送达到100%,农资化肥、农药、种子要求达到80%以上,其它日用消费品配送达到60%以上。同时大力推进“放心工程”建设,保证产品源头可追溯,过程可控制,问题产品可召回。

三、建设标准

(一)经营面积和经营品种:生活资料超市30平方米,经营品种200种以上;农资超市20平方米,经营品种(化肥、农药、药械、种子)30种以上。

(二)店容店貌:室内外粉刷一新,门前场地平整,门前招牌统一标识;超市要有简易吊顶和统一货架,经营商品陈列美观整洁;经营人员着装整洁,佩戴统一服务证。

(三)服务内容:店内设有服务公约、需求登记簿和预约登记簿。农资门市和庄稼医院设置墙报或板报,按照所在地农技部门的要求,适时发布农业病虫害防治知识。

(四)管理措施:建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经营商品货真价实,明码标价,正规渠道进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无坑农害农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选址。20xx年6月底前,市供销社和兴达、兴宏、南虹三个公司,在第一批8个省级新农村示范村,根据市规划和建设局村级规划建设,同当地乡镇、村委会协调,在人口聚居地择址8个合适网点,制订创建规划。

(二)组织实施。20xx年11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村级网点,实施店堂改造、商品配送并开业,同时对经营人员培训。(四)总结推进。20xx年12月至2011年初,对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社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成功经验,完善管理措施,逐步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工程建设。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社系统联社和所属公司联合成立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策划、指导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搞好沟通协调。积极向市委、政府汇报和请示,加强与市农委、市规划和建设局、乡镇村委会的沟通协调,制订好各村的`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村级综合服务社按计划、按要求顺利实施。

(三)发挥主体作用。各公司作为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实施单位,各村委会为创建村级综合服务社工程的主体,应共同围绕

创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组织实施,做好各项工作。

(四)提供指导服务。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创建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促进村级综合服务社朝着积极、务实、健康的方向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市委、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六、建议与打算

(一)将村级流通网点创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社,涉及到农资、日用百货、医疗、餐饮、农村书屋、理发、缝纫、修理、农副(废旧)收购等网点建设,以及信息咨询、代收代办等服务,相关部门负责各自业务管辖范围内的网点建设。

(二)根据市政府要求供销社要在省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中发挥农村农资现代流通主渠道作用。供销社将着力抓好村级农资连锁店建设,保证农资供应,为农民群众提供物美价廉的“放心化肥、放心农药、放心种子”等农用物资。

第五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xx年度市、区政府关于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的精神,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居民建设用地审批,从根本上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保障本年度控违拆违工作顺利进行与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街道20xx年度控违拆违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两型社会”建设为引领,以拆除违法建设、打造“三宜”(宜业、宜商、宜居)街道为主题,围绕区拆违办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宣传造势,实行网格控违,集中拆违,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坚持以拆违带动拆迁,以严格拆迁促进控违;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做到新的违法建设零增加,圆满完成全年的控违拆违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年度目标:圆满完成区拆违办下达的20xx年度我街控制违法建设1200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1200平方米的任务,在全区街道组年度考核中取得先进。

控违拆违工作任务的重点:

①德客隆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保障用地、荷塘农贸市场征拆项目、等重点工程;

②芙蓉大道、板塘大道等主次干道的违章建筑;

③群众意见较大的、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设。

三、工作机构与责任:

为确保全年控违拆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街道成立控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周卫胜副组长:欧阳筱娟

成员:钟湛冯英刘英严虎胡鲲刘鹏娟戴荫清张敏刘建香罗婷楚玉灵王菊香楚荐君

控违由各社区负责,强制拆违由区拆违办牵头,负责各执法力量的协调、组织和后勤保障,街道负责对违法建设户思想、法制教育、强拆前人员的稳控、强拆后维稳、现场清理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宣传,确保家喻户晓:通过媒体、会议、标语、横幅、公开信、墙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地进行控违拆违工作宣传,落实日报、周报、快报制度,并通过将控违拆违宣传工作纳入街道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及加强宣传工作督查力度等措施,切实提高控违拆违工作宣传教育的震撼力、覆盖力。确保控违拆违工作相关政策、违法建设处罚措施宣传家喻户晓,得到社会的认同理解,配合控违拆违工作顺利开展。

2、设立网格控违,实现违建零增:继续推行“块牵头、条参与、服块管、追究块”的特色模式,建立违规户台帐制度,发挥各社区的网格控违作用。

3、整合力量,注重协调:街道城管办、拆违办和各社区要整合力量,注重协调,加强与区控违拆违办和项目单位的协调服务。

4、拆违带动拆迁,推进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依法科学部署强拆行动,以拆违带动拆迁,严格征拆促进控违,推进街道项目建设,确保20xx年度拆违任务的`圆满完成。

5、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无证房屋拆前预报制度。严格按照区拆违办规定,所有项目无证房屋预报拆违办,认定复核后进行拆违。

6、建立所有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的制度,所有项目业主和各社区不得自行承诺,否则,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隐患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 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步骤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

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

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

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

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 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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