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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实施方案的格式及范文

2024-06-25 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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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工作实施方案格式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腕治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履行工商职能,服务铁腕治霾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把涉及高污染、产能过剩等项目相关行业的新注册企业准入关;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煤炭等违法行为;切实摸清涉污企业基本情况,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治霾相关工作。

二、主要任务

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市场准入。要严格注册程序,把好准入门槛,依托登记注册职能,积极服务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涉及高污染、产能过剩等项目的登记注册,严格依法审查。对提交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坚决不予登记注册,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牵头单位:注册分局)

(二)依法开展抽检。要加强抽检工作,严厉打击伪劣商品,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xx年流通领域成品油、煤炭、农资等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涉及大气污染相关的成品油、农资抽检工作,配合质监部门做好煤炭质量监管,及时查处不合格商品。(牵头单位:市场科、市场分局)

(三)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煤炭等涉及大气污染重点商品的市场监管,配合质监部门对“禁煤区”范围内销售燃煤锅炉点进行再排查,禁止已淘汰燃煤锅炉重新流入市场,摸清本辖区相关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依法打击假冒商标、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场分局、市场科、商广科、经检支队)

(四)严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据《环境保护法》《公司法》《个体工商户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辖区内的钢铁、水泥、化工、冶炼、造纸、酿造等重点排污企业,矿山采选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涉及污染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等的监管,严厉查处涉及环境污染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住管(综合执法)、交通等部门取缔和查处在“禁煤区”内采用三轮车、农用车沿街叫卖的流动销售车和隐蔽煤炭销售点。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时,对发现市场主体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而未取得,擅自从事经营行为的,及时通报或者移送有关行政许可的主管部门处理。(牵头单位:企个科)

(五)促进诚信经营。要加强教育引导,督促相关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守法经营。要督促引导相关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责任义务,引导经营者提升守法经营意识,做到诚信守法经营,积极配合监管执法,按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牵头单位:市场科)

(六)保护消费权益。要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对涉及成品油、煤炭、农资等产品质量及服务的消费投诉,要迅速反应,依法查处。(牵头单位:消保科)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治污减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包抓,业务科室带头干的工作机制,实施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

(二)加强协作配合,提高执法效能。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防控工作合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治污减霾的政策措施和防范知识,增强社会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市场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

(四)抓好工作落实,按时报送信息。市局各相关科室,请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工作督查,及时收集汇总业务数据,按分工填写《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腕治霾工作统计表》,分别于6月15日、12月15日前,向市局市场科报送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

附件: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腕治霾工作统计表

第二篇:工作实施方案格式范文

近年来,我县家长学校工作成果显著,在实践中也摸索到了一些规律。家长学校是全民终身学习的一种实现形式,特别是对提高全民学习意识,建立学习型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团县委联合县妇联、县教育局共同组织了一部分基础较好的家长学校进行实践研究,探索对家长学校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的规律,以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为使全县家教事业深入发展,团县委从县情实际出发,实现自立创新,为办好具有特色的家长学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党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立足创新,求真务实,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规律,总结经验,指导全县家长学校持续发展,提高广大家长综合素质,提升家教整体水准,同时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1、团县委和县教育局结合本县实际,根据县城内和各乡镇中小学家长学校的实际情况,总结出符合我县实际的家长学校工作管理和指导经验,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指导运行。

2、指导家长学校以读本为本,在普及家教知识的基础上,使广大家长更新家教观念,改进家教方法,提高家教能力。

3、通过培训和实践,培养和锻炼一支高素质的家长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

三、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本项工作在由团县委和县教育局直接领导下,由团县委学校部和县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导组组织实施。指导组由团县委书记于丽荣、副书记庞威和教育局主管领导牵头,下设指导组办公室,委派团县委学校部部长和教育局教育股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此项实验工作纳入团县委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抓好。

各实验校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建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和科学管理。

2、做好家长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1)抓好家长学校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2)培训一支高素质的家长学校教师队伍。要选聘学校领导和教师、"五老"及专业人士为家长学校教师,经过系统提高,承担家长学校教学任务。

(3)提高家长学校教学质量。家长学校要有工作计划和教育计划。使用省编家长学校通用教材,要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

(4)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好家长学校日常的教学工作和研究工作。特别要建立科学管理和评估制度,保证家长学校工作的科学、系统、规范。

(5)各家长学校都要开设教学场所,有专用教学设备,选配专人负责管理,选配专人管理家长学校的全面工作。

3、随时沟通上下互动

团县委学校部随时汇报请示领导组,得到及时指导。并有计划的到各家长学校了解情况互通信息,传递经验。各家长学校要定期向指导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家长学校工作实施方案教育是一个立体化的工程,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家长的世界观、道德观和家庭环境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而家长教育方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子女的教育。为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现代家教知识,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结合,使我社区学校家庭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年度社区家长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社区家长学校组织机构:

校长:马强

副校长:丁海毅

成员:马波(负责具体工作)

二、家长学校主要措施:

1、成立家长学校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家长学校的校长有本社区书记担任,委员有社区成员、学校的教师及推选的家长组成,将各项任务具体分工,齐抓共管;

2、社区工作人员、任课教师、班主任每学期都要不定期召开家长会、家访,与家长互助沟通,了解子女在校在家的表现情况,并及时教育;

3、定期召开家长会议,让家长了解教育信息以及教育方法;

4、动员家长撰写家庭教育论文,组织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努力调高家长素质;

5、充分利用宣传媒体,设立“家长学校”网站,使教师、家长、学生共同受教育。

三、家长学校的具体要求

1、明确思想,确定路线。让家长明白开办社区家长学校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提高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识,明确家长学校的作用,从而支持家长学校的工作;

2、建立制度,落实政策。认真抓好常规工作,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每次家长会上课,教师要备课上课,家访要有家访登记等;

3、加强社区家长学校班主任工作,努力提高班主任素质。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有关理论知识,研究家长学校工作方法,提高班主任工作能力。学期末召开一次班主任经验交流会。

四、参加对象

1、举办第一期家长学校培训:对象是五、六年级家长;

2、举办第二期家长学校培训:对象是三、四年级家长;

3、举办第三期家长学校培训:对象是一、二年级家长。

五、教学内容

1、以《小学生家长手册》为主要材料。

第一讲:让天下家长俱欢颜。

第二讲:让孩子拥有成功的学校生活。(一小校长主讲)

第三讲:让孩子拥有幸福的人生。(一小教师主讲)

第四讲:孩子迈向成功的第一步。(一小教师主讲)

第五讲:让孩子做一个受欢迎的人。(一小教师主讲)

第六讲:让孩子平安,家庭快乐。(一小教师主讲)

第七讲:增进彼此感情,让家庭更和睦。(一小教师主讲)

第八讲:孩子眼中的父母。(一小教师主讲)

2、根据学校实际补充教材。

(1)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家长。

(2)适应时代需要,转变家教观念。

(3)加强自身修养,搞好家庭教育。

(4)重视从小培养孩子的行为习惯。

3、采用讲座、走访、问卷、经验交流会、描绘等形式进行教学。

六、授课方式

毅采用集中讲座的形式为主。

七、授课地点

富兴社区党员活动室。

第三篇:工作实施方案格式范文

为了加快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生态质量,进一步美化我市城市立体空间,有效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梧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及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立体绿化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积极推广城区构筑物、屋顶、墙面、阳台、护坡等立体绿化,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城区立体绿化达到一定规模和较好效果。

三、实施范围

(一)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建筑、公共建筑等新建项目应包括立体绿化的建设内容。

(二)酒店、工业园区、医院、商场等新建项目应包括立体绿化的建设内容。

(三)XX年以内已建成的产权明晰、能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公用建筑以及居住区、会所、围墙等均列入立体绿化实施范围。

四、实施原则

坚持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原则。在建筑规划、建设时应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成为我市发展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建筑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并在完成主体建设的同时完成立体绿化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动员社会、集体、个人等共同参与立体绿化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节约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的项目建设不同类型的立体绿化,选择适生植物以及可循环利用材料,在提高绿视率的同时满足休闲、观赏的需要,缓解地面绿化资源不足的矛盾。

五、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梧州市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实施工作,具体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张学军 副市长

副组长:陈景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 冰 市政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杨立程 市住建委副主任

张周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 勇 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聂敏轩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聂振传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 畅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黄坚强 市环保局副局长

秦清泉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莫炯升 市水利局副局长

梁聚文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王剑彪 市文新局副局长

黄福林 市卫生局调研员

邝日晓 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黄昌平 桂东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吴振中 万秀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创园办)和八个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梁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徐勇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1.建设项目立体绿化推广组。由市住建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有关单位配合,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使项目在规划、立项、可行性研究、环评和建筑设计阶段加入立体绿化建设内容,并将立体绿化纳入节能建筑建设、评比的指标体系。

2.资金组。

(1)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财力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资金和市属公用建筑、公共设施建设立体绿化养护资金,对各城区、街道以及社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给予适当补助。

(2)各城区政府负责落实各城区、街道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费用。

(3)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市政管理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以及各园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和各城区政府,负责督促各自建设组内相关单位落实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资金。

3.城市桥梁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政管理局、桂东公路局等有关单位配合,对城区桥梁实施立体绿化建设。

4.教育系统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教育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市内教育系统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协调工作。

5.卫生系统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市内卫生系统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协调工作。

6.公共建筑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政管理局牵头,市住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东泰公司、市城投公司、市保投公司、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全市公共场所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7.社区、园区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城区政府和各园区管委会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负责辖区内立体绿化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

8.宣传督查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室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新局配合,加强城市立体绿化工作的宣传报道、检查和督促,每季巡查一次,每半年通报一次,确保立体绿化建设成果。

六、实施步骤

(一)在城区主干道两侧和骑楼城核心区优先推广实施立体绿化,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二)城区次干道立体绿化待主干道立体绿化取得效果后逐步推广实施。

七、鼓励性政策

(一)立体绿化建设经费。

1.新建项目。

政府投资的项目,立体绿化建设经费应纳入项目投资建设预算。

社会单位投资的项目,立体绿化建设纳入项目总体建设计划,与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2.已建项目。

凡属市级财力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各区、街道以及社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费用,原则上由城区政府承担,市财政给予适当经费补助。补助标准如下:

(1)屋顶绿化:花园式为100元/平方米,组合式为80元/平方米,草坪式为50元/平方米。

(2)绿篱围墙、桥柱绿化:20元/米。

(3)阳台绿化:50元/米。

(4)绿荫停车场:100元/平方米。

(二)立体绿化养护经费。

1.按照“谁使用、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立体绿化养护专项资金。

2.市属公用建筑、公共设施建设立体绿化养护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3.各城区、街道、社会单位建设的以及虽属市财政投资建设但交由各城区、街道、社会单位管理、使用的立体绿化,其养护资金分别由建设、管理或使用的城区政府及社会单位自行落实。

(三)其他鼓励措施。

1.对积极参与立体绿化建设的单位、居住小区,在 “园林单位”、“园林小区”评比时给予适当加分。

2.新建设项目确因用地限制,经批准同步实施立体绿化的,花园式屋顶绿化按照30%、草坪式屋顶绿化按照20%计算绿化面积,垂直绿化按10%计算绿地面积。

第四篇: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宣传工作,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关注饮食用药安全,营造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经党组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大宣传格局,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

强化《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着力增强食品药品企业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遵章守法、规范有序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

(二)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

在继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宣传的同时,突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的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能,了解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现状,努力消除社会对食药监部门职责的误解。

(三)着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动员各方力量,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使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得到提高,饮食用药安全满意度得到提升。

(四)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新举措与新成效

积极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举措及进展情况。及时宣传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以及形成的新机制、新举措、新成效和新面貌。

(五)着力宣传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思路和做法

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创业型城市建设等方面的举措和成绩,重点宣传帮扶医药产业项目和餐饮服务业进展情况,结合市委市政府“转型升级、强市富民”的要求,努力推进本市新医药产业的宣传和引导。

(六)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风行风建设成果

积极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向社会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机关党建、文明行业创建、队伍建设、扶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具体措施

对外宣传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市局机关各处室要强化大局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各履其职,协同配合,有序推进五大类十五项宣传措施,努力营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

(一)强化政务信息宣传

⒈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报送网络,积极主动向省局汇报,力争将市局列入国家局政务信息报送直报点,在扬中局基础上扩大省局政务信息报送点范围,争取再有1~2家辖市(区)局或直属单位成为省局政务信息直报点。

⒉邀请有关专家授课,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确保我市政务信息工作继续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保持领先地位,确保完成20xx年度全市党政信息工作指标、“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目标。

(二)注重媒体舆论引导

⒊积极向《中国医药报》、《医药经济报》、《江苏食品药品监管》、《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投稿,全方位宣传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成就、新形象。

⒋建立与新闻媒体沟通机制,适时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联谊会,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交流,集聚媒体智慧,共商宣传大计。

⒌主动邀请主流媒体记者采访,主动向媒体通报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四品一械)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强化法制宣传,震慑违法行为。

⒍继续开展电视台“滚动字幕”、广播电台“食药监之声”、主流报刊“食品药品专栏”、走进“行风热线”和“中国镇江”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等宣传工作,正确发挥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

(三)开展“走进农村、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主题实践活动

⒎通过“请进来”、“走上门”等方式,分别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等领导机关,全面汇报、通报近年来监督管理、服务企业、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文明创建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争取上级部门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⒏开展和推进“新医药产业发展专题调研”活动,由局领导带队,邀请市委研究室等领导参加,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和帮扶,形成调研报告,促进医药产业的转型升级。

⒐设计、编印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组织编印包含职能介绍、“四品一械”安全知识、举报投诉方式等有关内容的读本等,开展结对扶贫、咨询服务、广场宣传等活动,积极参加“3.15”、“12.4”等宣传日活动,进一步丰富市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与维权意识。

(四)用好网络、短信等平台

⒑认真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门户网站建设和内容维护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各类政务信息、公示公告等。

⒒定期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假劣药械信息、虚假药品广告监测情况等,发布消费警示。

⒓借助移动、电信等通讯网络,及时、快捷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讯息,增强市民消费信心。

⒔认真做好“12345”服务热线、“市长信箱”、“镇江论坛”、门户网站网上投诉咨询等答复工作,确保答复率100%。

(五)增强宣传工作合力

⒕成立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明确一名信息宣传员,在此基础上成立局对外宣传工作小组。对外宣传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扎口,因地、因时、因事开展对外宣传。

⒖加强考核检查。树立“对外宣传,人人有责”的观念,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对处室宣传工作负总责,将政务信息、对外宣传工作情况列为月度行政办公会各处室必须汇报的内容之一。由局办公室每月通报政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强化考核,将政务信息、对外宣传工作情况与各处室和干部职工创先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并于年底表彰一批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

第五篇:工作实施方案格式范文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关于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促进建设施工过程中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的管理,执行文物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的发生,以及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施工单位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根据望城县政府和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的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建筑施工文物保护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江东岸(##综合枢纽至##古镇段)防洪排涝工程(一期),起于古城大桥,止于##古镇,包括堤防加固、堤防护砌、基础防渗等。本堤岸为湘江一线干堤,近期采用50年一遇,远期采用120xx年一遇,为II级堤防。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清理表土、清基及清淤施工。根据道路纵断面设计,全线道路填方高度均小于5m,边坡在一般路段采用1:3.0,临水边坡路段采用1:2.5。临水坡脚处设砼脚槽、雷诺护垫等,考虑到部分路段地块尚未开发及地表排水需要,设置排水沟。

二、适用范围本文物保护专项施工方案适用于本标段T2+820~T3+500处,长度为680m,宽度为道路用地征收范围,包含项目所有的清表、清基、进度回填过程。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组织机构

(1)项目部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由工程总负责人、工程现场负责人、现场协调负责人及项目各部门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一)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由劳务分包负责人及各施工班组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二)

2.职责

(1)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a.建立健全施工期文物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

b.向文物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c.发布有关文物保护命令、信号;

d.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断。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a.负责对工程现场发现文物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b.及时向组长报告事态发展及文物保护情况,提出文物保护意见和建议,执行组长的决策、指示、命令、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c.负责现场文物保护工作所需要装备、器材、物资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及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调配;

d.应切实落实施工现场文物保护工作,加强与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咨询,加强现场文物保护监督检查。

(3)文物保护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a.熟悉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掌握文物保护的工作程序,落实设计对文物保护的工程措施和要求;

b.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c.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组织的文物挖掘抢救和搬迁保护工作。

(4)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职责:

a.组织各施工班组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文物保护工作的意义;

b.负责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和隔离工作,防止无管人员入内,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发现文物时,采取保护措施的演习,提高全员文物保护意识;

c.按照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有关文物保护方面的工作;

d.跟踪监督施工现场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动态,发现文物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四、重点部位

清基开挖地段、卸土区等地段。

1.我方土方回填卸土区段为铜官古大桥段至在建的铜官博物馆,卸土区实行全封闭,派专人负责看管,严禁一切与卸土无关的人员或车辆入内,卸土车司机在卸土区内严禁下车。卸土区堆满土后,就地进行场地平整并满铺草皮形成绿化地段,且派专人负责看管。

2.开挖现场实行全封闭,严禁一切与土方开挖无关的人员或车辆进入现场。开挖时及时通知文物保护监管单位现场监督。(具体开挖位置及方案见后附图三)

五、文物保护措施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陶瓷、钱币或物品,均属于国家财产,因此,在施工中,我们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1.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化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凭有效证件出入工地。

2.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文物保护标志、标牌等。

3.请专职保安16名对工地现场进行文物保护至该项目竣工,配置相应的文物保护专用装备、器材等。

4.加强教育、提高全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重大意义、文物保护知识方面的教育,增强全体职工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5.开工前主动和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进行联系,与当地群众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调查,对地下是否有文物初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超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6.一旦发现文物,我单位遵守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已开工的要立即停工保护现场,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该类物品。

(2)及时向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

(3)按照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

(4)文物保护部门处理完现场,并接到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可以继续施工的通知后才能重新开工。

7.不准随意乱刻、乱画、破坏文物,坚决打击、抵制贩卖文物活动。

8.临时设计、施工用地不占用文物保护控制区。凡属施工影响区域内的古树、古建筑要加以安全围护。

六、文物保护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组织机构石渚坪广场项目部文物保护应急指挥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工程总负责人(罗##)

副组长:工程协调负责人(周##)

工程技术负责人(黄##)

组员:工程技术部、资料部、保卫部、安全部、材料部(袁##、高##)

2、应急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a.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赶赴文物发现现场,组织、指挥保护好文物发现现场;

b.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c.迅速对文物发现现场进行勘察,对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发现文物地段进行封闭,在记明数据和绘制现场示意图的前提下做到预先保护。

d.接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文物的初步调查;

e.组织、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现场出土文物保护和发掘现场的保护。

f.配合文物调查组开展文物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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