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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项目实施方案

2024-06-14 0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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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殡仪馆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xx年12月4公布)等文件的要求。为了深入推进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设施扩建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吕刚

副组长:郭兵

成 员:贾烽、解虎、刘文军、张双庆、千纲

二、基本原则

做好该项目的评估工作,将坚持“科学决策、以人为本、民主法治、客观公正”以及一般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估的范围和内容

1、评估范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设施扩建项目。

2、评估内容:

一是该项目的决策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符合保护环境要求;

二是施工期问是否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是否造成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较大不便;

三是运营期间是否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是否造成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较大不便;

四是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其他方面。

四、评估责任主体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五、评估程序和方法

1、广泛征询意见。评估工作启动后,根据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该项目通过公示公告、群众座谈、集体评议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评估对象的意见和诉求,并征求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政法委员会及当地政府意见。

2、分析预测风险。对重大事项面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等不稳定因素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稳定风险分析预测,作出等级评估对特别重大或专业性强的评估事项,将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分析提高风险预测的准确性、科学性。

3、形成评估报告和结论。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形成的评估报告,作出评估结论,报东胜区委政法委审核。

4、制定风险化解方案。针对有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风险化解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对存在的社会矛盾隐患进行有效的化解,同时根据评估风险等级的要求,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处置预案,做好相应的应对准备。

5、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程跟踪掌握社会稳定风险突发情况和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并完善维稳措施,确保将各类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六、编制评估报告

按照《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编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设施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七、全程稳控

项目实施后,对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要制定相应的方案,要坚持全程控制,做好后续跟踪,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稳控情况及时形成报告,报东胜区区政法委备案。

第二篇:殡仪馆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省政府《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粤府〔2011〕6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粤委办发电〔20xx〕70号)精神,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推动殡葬改革,省民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实施“长青计划”。结合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作出的“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部署,不断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倡导绿色环保、生态节地、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推动殡葬改革发展。

二、目标任务

自20xx年起至20xx年,全省各级加大投入,加快推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力争在“推进火化设施改造升级”、“优化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规划建设”、“移风易俗,鼓励树葬、海葬”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推动殡葬改革创造有利条件。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先行先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

(一)推动殡仪馆(火葬场)节能减排。推动全省各殡仪馆(火葬场)淘汰落后的基本殡葬服务设备,真正发挥殡葬改革对于保护环境和资源的促进作用。到20xx年,各殡仪馆(火葬场)全面完成加装火化设备尾气处理装置,火化设备有机污染物排放值达到国家限定标准;其他殡葬设备基本满足殡葬公共服务需求,并达到节能减排效果。

(二)推进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到20xx年,全省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布局更加完善,服务覆盖面更广,较好满足群众存放骨灰及拜祭需求。

(三)推广树葬区和海葬纪念设施建设。到20xx年,全省各市、县级基本建成永久性树葬区,定期或不定期免费为群众提供骨灰树葬服务活动;在风景秀丽、交通便利的海滨地区建立海葬纪念设施,为亲属提供缅怀追思场所。

三、资助原则

(一)公开公平,合理分配。省级项目资金总量和资助标准条件全部公开,每年资助的项目统一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集中投放,重点突出。省级资金资助项目必须为2013年以后新实施的项目,突出重点,不搞平均主义。优先资助加装火化设备尾气处理装置和新建的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以及独立建设的市、县级树葬区或海葬纪念设施。适当资助一些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农村地区新建公益性生态公墓。对申请补助购置火化机或其他节能环保型殡葬设备的,要充分考虑其现有殡葬服务设备能否满足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避免资源闲置浪费。重点对14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及江门恩平、开平、台山的建设项目予以资助。对省级资金已予以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三)以奖代补,鼓励先进。实施“长青计划”的资金投入,以市、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为主,项目完成后省级项目资金予以奖励补助。

四、奖补项目

(一)殡仪馆(火葬场)节能减排项目。

1、加装火化机尾气处理装置;

2、购置节能环保型平板火化机;

3、购置其他节能环保型殡葬设备。

(二)生态节地殡葬设施建设项目。

1、建设公益性骨灰楼(堂);

2、建设公益性生态公墓;

3、建设市、县级永久性树葬区或海葬纪念设施。

五、申报办法

(一)申报程序和时限。

省级项目申请采取自下而上、择优推荐、逐级申报的方式,由殡仪馆(火葬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或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出奖补申请。具体申报程序、申报时限,以每年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省级专项资金申报通知要求为准。

(二)申报材料。

1、民政、财政部门联合申请专项资金文件。

2、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材料:

(1)属加装火化机尾气处理装置或购置节能环保型平板火化机的,提供本殡仪馆现有全部火化机的情况,以及与设备销售方签订的项目(产品)购销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已完成项目申请奖励的,还须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环保监测机构出具的火化机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燃油式火化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801-2009)二级以上标准的监测报告。属购置节能环保型遗体冷藏柜、运尸车的,提供本殡仪馆现有全部遗体冷藏柜或运尸车的情况,以及与设备销售方签订的项目(产品)购销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

(2)属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骨灰树葬区建设或海葬纪念设施建设的,提供项目服务覆盖范围、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和设计图纸。已完成或已动工建设项目申请奖励的,须提供已完成的项目实体照片或已动工建设的照片。项目建设选址邻近村庄的,还须提供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意见书。

(3)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投入)、本单位自筹资金和市、县财政资金或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投入)情况。

六、实施要求

(一)加大资金投入。实施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长青计划”,是推动殡葬改革、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把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对“长青计划”建设项目予以重点保障。

(二)科学合理规划。各地要按照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当地殡葬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制定20xx-20xx年实施“长青计划”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建立“长青计划”项目库,并择优排序,分年度申请省级专项资金奖补。

(三)加强检查监督。各地要加强项目管理,不断完善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实施、验收登记、绩效评价等制度。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规范资金管理程序,保证项目资金按时足额、专款专用于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检查,推动“长青计划”按时保质完成。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各地要汇总向省民政厅报送“长青计划”资助项目截至6月底和上年度12月底的执行情况信息。

(四)扩大宣传影响。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实施“长青计划”的典型做法及成效、宣传推动殡葬设施节能减排和推行生态节地安葬的意义。通过宣传,扩大“长青计划”的影响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殡葬改革发展。

第三篇: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集团提出强总部项目管理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公司发展现状与特点,以“三支持、四集中、两控制”为核心内容;以推进项目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为目标:强化总部服务功能、集约经营和管控责任;把项目部打造成为成本中心、项目执行中心和实施主体:将总部构建成为利润中心、项目决策中心和管控主体:使总部真正成为培育和引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龙头。

二、存在的障碍及基本对策

(一)存在的障碍

1、管理中的惯性思维,对强总部项目管理新模式有一定的排斥性。

2、对强总部认识不到位、观念转变慢、受既得利益牵制的问题。

3、实施强总部项目管理新模式的心理准备不足,缺乏“两级管控,一级核算”的管控经验。

4、总部人才结构不太合理,主要是缺乏熟悉项目经营管理的行家里手,短期内难以得到解决。

5、少数员工有畏难心理,对强总部信心不足,抱怀疑、观望态度。

(二)基本对策

1、加强对集团强总部项目管理制度体系的学习宣贯,在员工中开展培训,营造强总部项目管理的氛围。

2、理解消化集团强总部项目管理制度体系,结合实际,创新与完善公司相关管理细则。

3、学习与借鉴先进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经验,培育新管控,改进旧模式,稳步推进新老项目管控模式的交替。

4、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分别明确项目管理新老模式的负责人,确保新模式的循序渐进、老模式的平稳终结。

5、明晰新旧体制运行与交替路径,推进“两级管控,一级核算”及“法人管项目”新体制的落地,逐步改进旧的“多级管控,多级核算”模式;逐步规范组织结构管理,到2013年,公司项目管理组织结构规范程度达到零中间层标准,实现总部与市场的零距离对接。

6、完善项目管理责权利对等机制,优化人才配置,培育强总部项目管理团队;加强硬件设施等方面的建设,涵养人才成长与发展的环境,为培养可持续发展的创新人才奠定基础。

三、组织领导

1、成立公司强总部项目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胡建军

副组长:谢帮银

成员:肖云亮、路惠明、胡建伟、宁伟志、付燕、黎胜良、薛沧洋、龙铁桥。

2、领导小组下设制度机构组、人力资源组、综合宣传组。胡建军分管制度机构组,谢帮银分管人力资源组,胡建伟分管综合宣传组。其职责分工是:

⑴制度机构组由办公室、管理审计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公司管理制度的编制、组织架构、人员总编制、有关职级职数、部室职责职能的设计。

⑵人力资源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公司各部室、各子分公司及项目部定编、定员、定岗以及各岗位职责的设计;负责人员的竞聘上岗以及培训、转岗、分流配置等工作。

⑶综合宣传组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公司强总部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的宣传、发动及思想政治工作。

3、关于项目管理新老模式交替的工作分工。考虑到目前新老模式的运行处在相辅相成、不可偏废阶段,为保证两不误,对新模式推行与老模式交替的工作分工如下:

⑴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建军:为新模式推行与老模式交替的总负责人,在新旧体系交替过程中,工作重心放在老项目的运营与平稳过渡上,确保旧模式向新模式的顺利交替。

⑵党委书记谢帮银:协助总经理做好新模式的推行工作,公司各部室按照强总部运行的分项方案及项目管理职能路径予以推进。

四.推行实施的分项方案

1、公司强总部组织机构建议。设“十一部一室”: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管理审计部、市场经营部、成本预结算部、财务部、工程管理部、技术信息部、安全环保部、采购管理部。其中工程管理部、技术信息部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2、总部部室定编定员建议。除10名公司领导外,总部部室人员总编制暂时控制在现有的113人以内。下一步将依据集团对各部室职能职责的划分进行人员的调整,各部室现有人数情况如下:

⑴办公室15人;

⑵党群工作部10人;

⑶人力资源部9人;

⑷纪检监察部7人;

⑸管理审计部7人;

⑹市场经营部12人;

⑺成本预结算部22人;

⑻财务部11人;

⑼工程(技术信息)管理部9人;

⑽安全环保部6人;

⑾采购管理部5人。

3、部室负责人岗位编制基本原则。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的岗位编制,分别按照各部室总编制控制;部室10人(含10人)以下设1正1副;部室11人(含11人)以上设1正2副。

4、硬件设施建设。

⑴总部办公楼设株洲市红旗中路嘉盛华府456号;

⑵单身公寓设株洲市荷塘区红旗北路新城一号,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可容纳单身员工60名。

5、强总部建安项目的选择。根据强总部项目管理模式要求,拟将以下项目首批纳入强总部项目管理体系:

⑴四川威远360O烧结项目,签约量约1个亿;

⑵重庆钢厂1350m³高炉项目,签约量约1.5~2个亿;

⑶北京辽宁大厦项目,签约量约1.6个亿;

⑷友谊房地产康馨家园项目,签约量约1.5~2个亿。

6、强总部项目管理体系的启动与考核。

⑴项目启动。①公司总部及时与业主及内部相关人员沟通明确,阐述有关要求,并获得相关支持;②明确项目目标和定位;③召开开工会或项目管理策划交底会,统一思想,明确强总部项目管理工作标准及运作制度。

⑵项目考核。依据强总部项目管理工作标准运行考核规定,公司将细化考核办法,并按照强总部项目管理考核模块,从以下11个方面拟对总部各部室及项目部予以考核。

①组织管理:项目部部门设置;项目部部门负责人配置;项目部组建;分公司组织管理。

②项目策划:市场经营策划编制与执行;项目实施策划编制与执行;项目交竣工策划编制与执行。

③市场经营支持:承接的项目质量;市场经营计划编制与执行;业务信息立项及跟踪管理;项目投(议)标管理;主合同签订与交底;客户关系管理执行;市场开拓奖励方案制定与执行。

④人力资源支持:人力资源整体规划;项目部人力资源配置;定岗定编;人力资源的激励;项目解散后人员分流管理。

⑤技术支持:技术投入的年度预算编制;施工技术资料支持与管理;技术进步与成果推广;总部技术信息支持。

⑥采购集中管理:物资采购权限规定的执行;采购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合格供应商名录》建立、更新与应用;采购招标;采购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物资配送、验收、结算;供应商的评价。

⑦租赁集中管理:租赁权限规定的执行;租赁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合格供应商名录》建立、更新与应用;租赁招标;租赁合同的签订与管理;配送、验收、结算;供应商的评价;自有设备资产的保值增值。

⑧分包集中管理:分包权限规定的执行;分包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合格分包商名录》建立、更新与应用;分包招标;分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分包队伍的现场管理、考核;分包结算;分包商的评价。

⑨资金集中管理:项目财务人员管理;项目成本核算;资金账户管理;资金预算管理;资金收入管理;资金支付管理。

⑩预结算控制:项目预结算人员管理;项目各项预算的编制与执行;项目各项结算工作安排与执行;预结算资料管理。

⑪责任成本控制:项目成本管理策划;项目成本控制;项目成本分析与考核;项目成本总结报告。

6.强总部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公司拟制组织与行政、党群工作、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商务合约、工程、技术、财务、项目等10个管理手册,共计100余个管理办法。为对接集团强总部项目管理体系,以上公司管理手册将按集团强总部项目“两级管控,一级核算”模式予以修编,修编后的管理手册计划在四季度初颁发。

五、公司强总部项目管理运行的路径

1、法人管项目体制运行路径。

一是逐步推进公司法人管项目体制。即从2011年9月份开始,凡公司新开工项目,一律纳入强总部项目管理体系。并实施“两级管控、一级核算”模式,公司总部为利润中心、经营成本控制中心,主要实施项目经营与效益的管控;项目部为施工生产成本中心,主要实施项目施工组织与责任成本的管控。

二是逐步改进公司原有项目管理体制。即2011年8月份以前,凡公司在建项目,不纳入强总部项目管理体系,依然按原有的项目管控模式运行;但老项目终结后,其原有的项目管理体制不再延续,若再接续新的项目,则新项目一律纳入公司法人管项目体系。

三是先行撤销部分分公司。即从2012年开始,撤销项目管理分公司,并视情组建项目部;撤销物资设备租赁分公司,建议并入集团租赁公司。

四是保留下来的安装分公司、钢结构分公司和各区域分公司,其定位与运营按集团的要求进行。

2、强总部项目管理各阶段职能运行路径

⑴项目经营开拓阶段。

①市场经营部:编制市场开拓计划,制定业务承接范围与标准;负责所有业务信息的汇总;进行业务信息的评审立项;组织市场策划的编制。

②管理审计部:负责项目经营开拓全过程的风险管理。

③办公室:组织市场策划的审议。

⑵项目投标阶段。

①市场经营部:负责投标资料的准备;组织投标预审与投标评审;负责投标的实施。

②成本预结算部:进行成本预测,负责商务标的编制。

③工程管理部:负责技术标的编制。

④管理审计部:负责投标工作中的法律事务。

⑤纪检监察部:负责对投标过程进行监管。

⑶项目合同签订阶段。

①市场经营部:进行合同的起草、洽谈;组织合同的评审与签订。

⑷项目部组建阶段。

①办公室:归口管理项目部的组建。

②人力资源部:组织项目经理的竞聘;协助项目经理完成项目部的人员配备工作。

⑸项目实施策划阶段。

①公司总经理:为项目实施策划总负责人。

②办公室:为项目实施策划的组织部门;组织项目策划书的审批。

③工程管理部:协同技术信息部、项目部编制施工方案、专项方案、交竣工方案等。

④市场经营部:负责合同交底等相关事项。

⑤成本预结算部:编制施工预算,总成本计划。

⑥采购管理部:编制物资采购、租赁、分包总计划,及相应的成本控制计划。

⑹施工生产阶段。

①管理审计部:组织《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②采购管理部:负责采购、租赁、分包工作。

③财务部:负责项目资金的收支管理。

④技术信息部:负责项目施工与技术管理的支持与服务。

⑤安全环保部:负责项目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⑥管理审计部:负责招标工作中的法律事务。

⑦纪检监察部:负责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管。

⑧党群工作部:监管施工现场的企业宣传与思想政治动员。

⑨总部各部室:对项目部上报的信息或提出的需求进行处理,及时反馈意见;工程管理部、技术信息部、安全环保部、管理审计部、纪检监察部等部室对项目施工及时进行过程检查和监督。

⑺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①办公室:组织交竣工策划。

②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③成本预结算部:完成工程的结算工作。

④财务部:完成工程的回款工作。

⑻项目审计兑现阶段。

①管理审计部:进行项目最终审计和兑现审计。

②纪检监察部:负责效能监察。

⑼项目结束阶段。

①工程管理部:与项目部进行项目资料及工程的移交,以及归档总结。

②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部解散后的人员分流工作。

③党群工作部负责项目部解散后人员分流的维稳工作。

⑽工程回访与维修阶段。

①市场经营部:负责工程回访工作。

②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的维修和保修。

六、强总部项目管理体系实施步骤、措施及时间安排

1、由办公室牵头,人力资源部配合,在全司管理人员中开展集团强总部项目管理体系21个相关制度的学习培训,并于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

2、由办公室牵头,管理审计部配合,依据集团强总部项目管理21个相关制度,修编完善公司有关实施细则,并于2011年10月30日前完成,11月颁布。

3、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实施强总部定编、定岗、定员工作,并于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总部“三定”方案的编写。

4、由党群工作部牵头,做好公司单身公寓的改造,并于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

5、公司各部室依照强总部项目管理“两级管控,一级核算”要求,做好相关分公司的撤并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

6、以上实施意见若与集团总体实施方案相左,则以集团的为准。

第四篇: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广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结合市、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相关要求,根据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实现“强化党建促进共建、策划项目推动共治、优化服务实现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由一枝独秀到百花齐放;社区各类资源有效整合运用的程度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活力得到最大限度激发,基层社会治理点上的“盆景”变为面上的“风景”,“家园”成为“花园”,奋力在营造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市前列。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布吉街道全面推进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和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兼任,副组长由街道班子成员及其他处级干部兼任,负责对口推动各自分管领域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街道相关职能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社区党委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级工作推进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任,副主任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副主任和党建工作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副主任兼任。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党委领导,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

1.巩固社区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推进基层治理赋能增效,切实保障社区党委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深化社区党委书记“头雁工程”,全面提升社区党委书记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布吉创域)

2.织密建强社区党的组织体系。大力推行“支部建在小区上”,在花园小区、城中村、外卖地等居民小区和商圈持续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形成基层党组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商圈党组织”三级架构。(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党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各社区工作站)

3.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岗位建功等活动,广泛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引导社区党员亮身份、作表率。广泛发动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主动领办民生实事、群众“微心愿”,引导党员干部为基层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4.推进党组织引领多元主体参与。搭建多元化参与平台,建立党组织主导下的党群联席会、居民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等,推动街道社区与辖区内单位、行业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引领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股份合作公司、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基层治理。(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公共服务办、各社区工作站、布吉创域)

(二)坚持政府负责,推进资源下沉和配置优化

5.强化政府治理职能。探索建立三级智慧平安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安全顾问”警务模式。推动网格管理科学化,提升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开展社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牵头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办、城市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各社区工作站)

6.推动社区资源融合共享。梳理社区内资金、基础设施、人才等资源,形成《社区资源清单》。切实找准社区公共利益诉求和居民个性化需求,形成《居民需求清单》。根据资源清单和需求清单,策划服务项目,形成《社区服务清单》。探索制定资源有偿开放共享实施细则,推动社区内的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并形成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参与单位:党建工作办、经济服务办、布吉教育办、公共事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布吉创域、各社区工作站)

7.促进社区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社区文化、教育、卫生、养老、心理健康等服务质量,搭建社区健康委员会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全周期心理危机干预和家事情感纠纷警情跟踪处置工作机制,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党建工作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各社区工作站)

8.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全省“维稳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建立“平台吹哨,部门报到”的处置机制。做实做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打造社区品牌调解室。大力推动法院驻街道工作站、“一社区一警务室”建设。(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街道“维稳工作示范点”成员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三)深化民主协商,创新基层议事机制

9.强化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委员之家”等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人大工委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10.加强和创新基层议事机制。完善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决策机制,全面落实社区协商,制定协商事项清单,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共服务办、各社区工作站)

(四)发动多元共建,打造互利共赢社会协同机制

11.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增强工会维权工作效能,推动工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探索企业职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完善“1+N”直联工作制度,畅通政企联系渠道。(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团工委、妇联、总工会),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各社区工作站)

12.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单位及园区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建立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承担社会责任。(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物业管理中心、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布吉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工作站)

13.引导社会组织及专业人才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大力培育和发展本土化专业化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打造“社区治理专家库”,推行“一社区一治理顾问”。探索建立布吉社会工作协会,强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训培养机制。(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办、公共事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

(五)落实公众参与,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良好局面

14.打造以小区为基本单元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社区、小区党组织的党建引领作用,推动业委会规范化建设,开设“业主学院”,增强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开展公民道德培养、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小区居民交往和联系,增强小区居民家园共治意识。(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共服务办、物业管理中心、各社区工作站)

15.壮大群防群治队伍。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创建工作,培养一批社会治理责任人。把党的群众路线和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形成以“平安深圳”平台为支撑的“互联网+群防群治”工作新模式。(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街道“创建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成员单位)

(六)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城区建设

16.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用好“龙岗第一课”平台,深入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鼓励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公证员、法学教师等参与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司法所),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布吉法庭、布吉教育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各社区工作站)

17.构建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区、街、社区(园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专业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七)增强科技支撑,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18.推动社区服务便民化。统筹各类居民诉求渠道,快速响应群众诉求,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参与单位:综合治理办、各社区工作站)

19.增强基层治理科技化。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打造社会治理“一基五柱”“块数据”智能底板。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水平。(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各社区工作站)

四、工作步骤

(一)实施范围

1.有关职能部门和驻街单位:根据《布吉街道全面实施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街道部门)》,明确领导力量,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各单位要以“项目、资源、管理、服务”四个下沉为导向,指导协助各社区工作站完成基层社会治理实践项目。

2.各社区工作站:根据《布吉街道全面推进“三共”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项目表(各社区)》,重点创新实施警社共建、校社共建、医社共建、物社共建等板块内容,有条件的社区可申报项目库以外的自选创新项目,居改社社区(13个)每年最低申报实施项目的数量分别为:20XX年度6项,20XX年度7项,20XX年8项;村改社社区(4个)每年最低申报实施项目的数量分别为:20XX年度7项,20XX年度8项,20XX年9项,各年度申报实施项目的数量上不封顶。

(二)实施步骤

1.需求排摸阶段。各单位围绕各自当前发展实际和存在问题,结合社区居民议事会、社区党员议事会等进行基层发展需求触底式排摸。

2.项目选定阶段。各单位严格遴选、择优填报增强造血功能,惠及民生的候选项目。经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委对候选项目的惠民性、创新性、可持续性、可复制性和前瞻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

3.全面实施阶段。明确项目内容、工作目标、责任领导、协同单位、推进措施、完成时间等,逐项抓好落实,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对标对表、保质保量地完成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

4.督导检查阶段。治理成效主要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可视化”效果和群众满意率两个量化指标为评价准绳。社区党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汇报本单位创新项目推进情况,反馈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总结验收阶段。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比、验收。评选出不少于2个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的优秀实践创新项目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下一年度全区实践项目库推广实施。

五、结果运用

街道各单位年度社会治理创新实践项目总体完成情况纳入当年平安建设考评。

(一)奖励措施。综合日常督导、专题述职、年终评审、群众满意度等要素,总评达到90分(优秀)以上的集体和个人同评先创优、绩效考核、提拔使用等工作结合挂钩,表彰在社会治理创新年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

(二)惩处措施。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评审低于60分(不合格)单位,由街道纪工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及问责,约谈训诫应当作好记录,由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督促,各社区党委书记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开展。各单位要以解决居民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突出实效为导向,把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与搞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达到以创新促工作的目的。

(二)强化机制保障。各单位要密切衔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和协助解决问题。街道领导负责对口指导、推动治理工作开展,各单位指定联络人定期上报动态进展情况及工作总结,及时研究反馈推进过程中碰到的问题。

(三)注重宣传推广。各单位按照年度要求,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和典型事迹定期报送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有声势、有力度、有反响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治理创新工作影响力,提升项目知晓度,持续巩固和增强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安排合理专项预算经费,保障治理创新的日常工作需要;充分利用好社区“民生大盆菜”项目经费提供支持和保障;积极发动和利用社会资源,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区治理领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捐资设立社会治理创新基金,助力社会治理工作开展。

第五篇:殡仪馆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鉴于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为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治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暂停部分殡葬服务项目

1.全市各殡仪馆自20xx年1月8日起,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及守灵服务,殡仪馆整容、祭奠及公墓祭扫等人员聚集性活动人数严格控制在5人(含5人)以内。

2.对第1项中所列殡葬服务项目已进行预约登记的,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主动耐心做好解释和劝导,积极争取群众理解。

3.各殡葬服务机构遗体寄存、火化、冷藏,存取骨灰,墓位销售,骨灰安葬等业务可正常办理,人数控制在5人(含5人)以内,并严格遵照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加强疫情感染患者遗体处置工作

1.沈阳市浑南区殡仪馆作为新冠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战时状态。

2.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及医疗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接收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含疑似)遗体,一律需经过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门医学消毒打包处理(包括消毒、防护、密封包装等),并加强遗体接运车辆卫生安全管理。

3.为处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含疑似)遗体设置专用通道,与其他情形死亡者遗体进行物理隔离,做到分区分类处置。

4.接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含疑似)遗体后,对经过医学处理密封的遗体不拆封,无特殊原因,凭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和家属同意火化确认书,立即火化遗体。

5.严格落实健康安全保障措施,为相关殡葬管理服务人员配备防护设备,特别是要做好具体操作人员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并及时对遗体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消毒处理。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制定突发情况应急工作预案及岗位防护工作要求,严格遵守死亡患者遗体处置规范要求。足量配备医用口罩、消毒液及必要的消毒设备等防疫物资。

2.凡进入殡葬服务机构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扫描“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保持安全距离。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访人员禁止进入殡葬服务机构。

3.加强遗体接运车辆规范管理,认真做好车辆清洁和消毒,严格执行司乘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测量制度,限制随行丧属人数(每车不超过2人)、随行丧属扫描“健康通行码”并测温、全程佩戴口罩。

4.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对来访人员要采取预约登记、错时错峰办理、分散就座等待、减少停留时间等措施,有效防止人员聚集。

5.做好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电梯间等区域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取消室内公共吸烟室,减少交叉感染渠道,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6.引导治丧群众采用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接触式付费方式。

7.启动疫情防控零报告机制,各殡葬服务机构每天向各地区民政部门上报疫情排查及防控工作情况。

8.各地区民政部门要加大对本辖区内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防疫物资配备情况监测,严格各类人员管控,每日向市民政局上报各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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