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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推荐3篇)

2024-06-14 0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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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总队《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白山市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打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和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现结合我区交警宣传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12.22”全国公安机关视频会议和郭声琨部长重要讲话精神、省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宣传的工作部署为指导,围绕“平安春运・交警同行”主题,努力创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和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确保宣传教育率先启动、贯穿始终,为春运交通安全工作创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工作目标

动员社会一切可动员的力量,与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单位和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宣传合力,以“平安春运・交警同行”为主题,大造宣传声势,为春运交通安全工作创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三、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交警大队副教导员

成员:交警大队各副大队长、各中队长

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队宣传科,负责对宣传活动的指导、检查和工作情况报送。

四、活动时间与主题

时间:20xx年1月13日-2月21日,共40天。

活动主题:“平安春运・交警同行”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春运主题宣传活动。一是举行春运启动仪式。1月13日举行20xx年“情满旅途・交警与您同行”春运启动仪式。以客运站、城区繁华路段、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为主要宣传点,组织交安委各成员单位和广大春运志愿者积极参加。二是在农村启动“新春送安全送服务下乡”活动。组织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小分队,通过赠送农用车反光车贴和摩托车头盔、编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开通农村大喇叭交通安全宣传专题等多种方式,集中宣传无牌无证、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乘车)等农村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教育农村交通参与者自觉遵法守法,做到宣传与服务“双到位”。三是用好宣传品。各中队要用好部局、总队印发的春运交通安全警示案例、海报、明星公益广告、《有我在》(MV)、《让生命无憾》(5则公益片)等音视频素材,分媒介和长途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合广泛张贴、展示。我区已印制2万份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主题海报、宣传挂图等,将于近期下发。并充分发挥广播、道路显示屏、随行媒介的作用,提高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的播放频次,扩大宣传覆盖面。要发动各行业力量,充分用好警队窗口单位、客运场站、交警执法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农村地区广播站(“大喇叭”)、加油站等场所和宣传阵地,积极营造春运安全出行良好氛围。

(二)落实“四项规定动作”。一是各中队领导录制一则春运交通安全音视频提示,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依托交通场站宣传阵地开展全方位公益宣传提示;二是建立健全春运严重交通违法举报监督机制,鼓励群众利用车载记录仪、随手拍等方式举报“三超一疲劳”、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客车违规载货、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三是完善区域出行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春运平安播报”;四是要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站(劝导站),并进行重点帮扶,配送宣传品进站。

(三)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和警示曝光教育。一是优先发布“四类信息”,即:禁止参加春运的客运驾驶人和隐患突出企业,春运危险路段,省界拥堵路段、绕行路线、年内新开通高速公路通行提示,灾害天气交通影响分析预警。各中队要结合本地出行特点、违法特点、天气特点,编辑发布一批交通安全提示和典型事故案例,特别是要针对农用车、面包车、摩托车等驾驶人做好不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租“黑包车”、不坐农用车和拖拉机出行等警示教育和提示。要针对农村、山区和道路施工新特点、新风险加强预警提示。二是公布一批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公布一批记满12分被取消春运营运资格的车辆和驾驶人,公布一批危险路段以及最易导致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布一批“两客一危企业”(客运企业、旅游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三类重点车”(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和“两类公路”(高速公路、农村山区公路)的交通安全隐患。三是在农村结合为期一个月的重点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城市结合从正月初一到正月十五开展的查处酒驾统一行动,组织媒体曝光,形成宣传声势。

(四)加强媒体联动,大力弘扬正能量。一是积极协调本地区广播、报纸、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提前进行策划,开辟专题时段、版块,开展主题报道,滚动播出春运公益音视频资料。二是组织大队领导、业务骨干走进直播间,开展直播报道,加强与群众互动。三是组织新闻媒体记者体验执法站管理、出行高峰保障、节日严查酒驾、暗访运输企业、公路缉查布控等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出有深度、有温度的'春运报道。三是积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共青团、工会等单位加强组织策划,开展“情满旅途”、“暖冬行动”等志愿公益活动,及时捕捉、宣传广大一线交警辛勤工作、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发挥好正面宣传的引导作用,注重以平实的语言树立身边的典型,讲好春运交警故事。各中队要提前选定能集中体现春运交管工作特点的基层岗位,积极培育交警舍小家为大家、守护平安出行的“好故事”。各中队要增强宣传意识,鼓励引导民警及时反映和提供生动故事和感人素材。四是加强新媒体联动,在微博微信平台推出“回家路上交警与您同行”等特别策划。围绕春运路线勘探、春运启动、重点违法查处、重要点位体验等策划微直播。要针对不同阶段出行规律特点和交通、天气、事故等情况,及时编辑、发送春运安全出行提示。江源大队公安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与@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吉林交警、@白山交警支队形成合力,围绕#春运安全行#、#情满旅途交警同行#、#平安春运一路同行#等话题发布动态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发起交通违法随手拍等系列活动。

(五)加强舆情研判引导。宣传部门要配合指挥中心加强春运舆情信息引导,快速反应,澄清事实真相,妥善处置。一旦发生涉及交警队伍负面舆情、春运交通管理工作敏感信息,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大队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把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春运总体方案统筹考虑,作为重点工作,舆论先行。二是大队要紧紧围绕“平安春运・交警同行”主题,要提前开展春运预热宣传,及时组织媒体召开春运宣传工作策划会,做到早研究、早部署、早行动。三是大队要坚持每日研判,适时调度,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并深入一线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教育引导、出行服务等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各中队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中队要注重提炼春节期间民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无私奉献、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和感人故事,收集整理工作场景视频素材和文字资料,大队将上报支队协调省、市级行为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要注意收集春运期间交通违法、安全隐患、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素材,制作交通安全警示案例资料并及时报送支队。

第二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浓厚的宣传氛围,结合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各级政府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在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整治等重大行动实施前,要以新闻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拟实施活动的`内容、措施及目的意义,以赢得社会各界对开展攻坚活动的理解和支持。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办公场所、车管所办证大厅、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服务执勤点、机动车检测站、物流集散地等场所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摆放和张贴2套以上宣传展板或招贴画;每天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片。要大力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企业、学校、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发布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安全文明出行。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使用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载、强行超车)。

各级文明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并从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部门职责落实、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考评标准。要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发放传单、进社区宣讲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规范活动内容、形式和志愿者标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在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督促客运企业运用公交、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的LED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和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双超”违法、违规车辆信息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提醒驾驶人在就近出口驶出高速公路。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组织制定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督促客货运输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企业人员受教育率达100%。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采取场景教育、互动体验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课,并在安全教育日、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会同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每学期举办1次“小手拉大手”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家庭。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宣传内容。结合“六・五”普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机关、学校、运输企业和农村,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督促并协助乡镇、街道、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或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依托乡镇司法所和基层普法工作人员,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点,定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提供交通法律法规咨询和援助。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安全社区建设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广场、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载体建设力度,确保在宣传栏、公益广告牌、橱窗板报、电子屏幕等载体平台上每月至少宣传1次交通安全公益内容。

各单位和企业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企业)”建设,积极弘扬倡导“文明用车、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现代交通理念和安全文化建设。每季度在本单位至少开展1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交通安全读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软件(课件)和专题(短)片等多种形式,增强文明交通理念的社会认知和文化传播,提高职工交通安全意识。

(二)充分发挥媒介优势

各级通信主管部门要督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履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职责,每2个月免费向本地网内用户至少发送1条安全警示、温馨提示等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各级宣传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年度宣传方案,协调媒体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年至少牵头召开两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新闻媒体通报会,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报道。

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优势,针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策划宣传报道。在主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确保至少每季度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月有公益安全宣传,交通广播电台每天白天至少滚动播出1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手机报每半月至少播发一条交通安全知识。

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收集道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等重点活动的相关资料,在互联网上设立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库,及时更新文字、图片、影像等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资料及安全常识,供有关单位、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下载使用。

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宣传报道计划,与各级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建立宣传联动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专栏,进一步加强官方微博、微信、QQ群等“自媒体”建设,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各行业、各单位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典型事故案例,在全省形成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立体宣传场景。

(三)狠抓重点人群教育

交通运输部门要监督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职业道德、文明行车、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知识列入教育培训内容,对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组织培训的违规驾驶人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处罚。要与管辖范围内的.货运企业、货运驾驶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拒绝超载超限。要将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企业评审、驾驶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会同文明办、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文明企业、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

公安部门要强化客货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要把职业道德教育、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纳入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内容。要按照“点面结合、信息共享、沟通宣传、防范在先”的原则,对重点车辆(客运车辆、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重点驾驶人推行“户籍化”登记、联系和服务,建立健全客运安全“点对点”宣传帮教新机制。要建立曝光台,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以及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查处地县级公安机关在当地媒体曝光一次;对驾驶人异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查处地公安机关将违法信息传递至驾驶人所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新闻曝光;市(州)公安机关将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当地媒体曝光,并同时上报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媒体曝光;对连续两次被曝光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公安派出所要积极配合交警大(中)队和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辖区乡镇、社区、办事处、村委会、中小学校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派出所组织民警和乡镇“交管办”人员每逢集市、街天、节庆、假日等时间节点上路纠正和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建立台帐。

农业部门要定期对农机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使用农业机械车辆。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较多的单位、驾驶人协会(交通安全联组)及居(村)委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会,建立驾驶人“安全联组”学习机制,驾驶人必须定期接受“安全联组”再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不良驾驶习惯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强化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各级政府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及公安(交警)、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业(农机)、教育、司法、文明办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牵头制定本地区(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将宣传任务细化到人头,紧紧依靠重点平台,抓住重点时段、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覆盖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要尽可能调动宣传资源,坚持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文艺、影视作品创作和传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卡通形象设计、标语短信征集等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宣传的质量和效果。

(二)严格督查,强化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考核制度,严格奖惩措施,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行动宣传工作的督查,促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宣传部门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考评办法,并定期对媒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类媒体制定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免费宣传)计划,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专题片。省政府安办将把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的宣传情况及工作实绩列为20xx年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各地要加强本次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重大活动及时沟通,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每周要向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至少2条相关动态信息。尤其注意收集整理重大事件、典型案例第一时间的视频资料(包括天网、道路监控、GPS系统、执法记录仪、手机、DV等设备拍摄的视频资料),无需编辑,只需配备简单的说明文字(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后果、报送单位、联系人电话等),最快时间上传至省道路交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方案请于20xx年1月10前报送省政府安办(省安全监管局),宣传工作总结请于20xx年1月5日前报送省政府安办。省政府安办汇总整理后及时上报省政府。

联系人:xxx、xxx电话:xxx、xxx

电子邮箱:xxx传真:xxx

邮寄地址:xxx邮编:xxx

第三篇: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风险排查整治提升、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路面秩序管控提升、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等五大行动,实现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下降,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重大交通事故零发生(即:两个下降、一个上升、一个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xx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统筹领导下开展工作,县公安局设立各专责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专班定期(每个阶段)向分管交通运输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县政府领导报告行动开展情况。

(名单略)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行动。全面压紧压实属地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

(二)实施风险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开展重点车辆风险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风险专项整治、重点驾驶人风险排查整治、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切实消除“人、车、路、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实施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行动。合理规划高速公路通行指引,完善普通国省道安全防护设施,补齐农村公路短板漏洞,强化城市道路设计建设和升级改造,切实提升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能力。

(四)实施路面秩序管控提升行动。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农村地区交通秩序、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净化路面通行秩序。

(五)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深化农村地区宣传,提高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开展集中宣传和警示曝光,让交通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完善“警校合作”机制,探索常态化宣传方式和内容,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年底,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分为5个阶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安排部署。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4月22日)。研究制定方案措施,迅速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五大提升行动”,稳定交通安全形势,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开好局、起好步。

(二)第二阶段(4月22日至4月30日)。深入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和事故规律特点,推进“人、车、路、企”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第三阶段(5月1日至7月31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做法,全面分析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推进各类隐患排查治理,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四)第四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围绕党的二十大、第十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和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全面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五)第五阶段(11月1日至12月底)。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扎实抓好秋冬季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年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圆满收官。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推进。各镇、各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工作方案,4月22日前报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即日起,各镇、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常态化开展“逢五”、周末路面秩序管控统一行动,保持重点车辆、重点违法严管高压态势。

(二)强化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将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各镇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进行督导,对后进镇和部门进行重点指导。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根据事故等级成立调查组,对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严格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工作要求,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镇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发挥牵头抓总职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综合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加大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

(四)落实资金,助力提升行动。着力完善财力保障,构建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积极争取提升行动专项资金,高效推进提升行动各项工作。

(五)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在4月26日、7月26日、9月26日前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典型经验可以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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