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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局部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探索务实管用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和吃劲阶段,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十分重要且紧迫。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长效机制,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坚持地方首责,强化市长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产销不畅、流通受阻、价格异常波动等问题,切实保障市场供应数量充足、种类丰富、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属地负责。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市、区(县)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精准防控,迅速及时应对,减少疫情对“菜篮子”产品供应影响,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和市场运行情况,加强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结合“菜篮子”产品供需实际,科学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措施,打通堵点卡点,抓好保供稳价工作各环节。
广泛动员,多方参与。建立“菜篮子”产品联动保供机制,充分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加强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应对疫情,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
(三)主要目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效落实,“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全面加强,全社会协同联动保供体系进一步完善,保供稳价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为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二、完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城市要建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参与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统筹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对“菜篮子”保供影响,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调整应急保供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二)明确职能部门任务。在市委市政府和统筹协调机制的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同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共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调入、分销、配送及价格监测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城市各区县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责任,负责辖区内“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委)在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保障居民生活需求。
三、加强“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应急准备
(一)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全面摸清在田蔬菜面积、种类、产量和存栏畜产品、存塘水产品种类、产量,准确掌握调入主要“菜篮子”产品种类、规模和运销渠道,分析掌握供需动态变化情况和库存数量,制定货源组织、运输安排等方案,细化采购、运送等措施流程。每日监测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和社区菜店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销售及价格等信息,科学研判市场形势,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二)管好用好政府储备。落实国家关于“菜篮子”产品储备各项规定,不断优化产品储备结构,做到规模稳定、轮换及时,确保随时调得动、用得上。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增加“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数量,增强应对能力。结合城市实际,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政府储备任务,按协议储备规定品种、规模和质量的“菜篮子”产品,定期监督检查。
(三)抓好长效对接机制。建立“菜篮子”产品保供联动机制,与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等“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形成稳定的对接关系。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加工企业、物流企业等骨干流通主体与生产基地对接,推广线上交易和“点对点”专车专线配货,提高对接效率。组织商超企业、电商平台、社区门店等商业网点与生产经营主体合作,实现直采直供,保障产品稳定供应。
(四)建好应急保供网络。选择城市及周边地区生产管理规范、防灾能力强、规模化程度高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主体作为应急保供生产基地,保障城市应急供应。规划市级临时中转调运场所、区级临时集散地、街道临时集散点(以下简称为“临时交易场所”),布局应急商业网点,选择货源组织快、承运能力强、服务网点多的商超物流企业作为应急保供运销主体,制定应急通行办法、设计应急运输线路等,支撑“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任务。
四、千方百计稳定“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
(一)确保生产人员充足。在符合防疫要求、加强自我防护的基础上,要引导广大农民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种田、限制农机通行作业。防范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户,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合理限定同一时间、空间作业人员数量。管控区要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采取“两点一线”等方式作业,有序组织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可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满足生产需求。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通过组织生产突击队、技术服务队和开展委托服务等应急措施,在采取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的.基础上,保证必要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人员和作业机具,确保本地生产稳定、及时收获上市;达到解封标准的,应尽快恢复“菜篮子”产品生产。
(二)确保农资供应充足。要保持农资市场、门店和农用急需物资生产加工企业正常运转,确保农资生产供应、调运下摆有序开展,稳定市场秩序。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农资生产企业和经销网点、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正常开工生产,实行人员闭环管理,保障生产物资正常供应。引导农民采取在线下单、无接触配送等方式,获得所需农资。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农资生产企业、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采取闭环管理,维持基本生产运营,允许必要的人员轮换和生产物资调入,产品经规范消杀后允许流通,仔畜雏禽、种畜禽、水产苗种、出栏畜禽、畜禽产品等检疫合格后实施“点对点”调运。
(三)有序组织产后处理。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分选分级、冷藏保鲜、包装储藏等产后商品化处理,定期对设施设备、作业场所等进行消杀,加强人员防护,严防发生疫情传播,保障“菜篮子”产品流通“最先一公里”畅通。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可组织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赴本地从事产后商品化处理;倡导“菜篮子”产品产后处理各类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优化务工人员管理流程,加强地区间劳务供需对接,解决可能出现的用工难、用工贵问题。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保证必要的人员开展产后商品化处理工作。
五、多措并举畅通“菜篮子”产品运输通道
(一)着力提升运输效率。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规定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严禁违法断路封路等阻断交通的行为,确保通往蔬菜基地、畜禽水产养殖场、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关键场所道路畅通。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应开尽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司乘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要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并及时通报。充分发挥铁路、水路运输优势,保障农业生产资料和“菜篮子”产品运输。
(二)优化防疫通行措施。按照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及饲料、仔畜雏禽、种畜禽、兽药、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的要求,优先核发《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实现快申快办、全国互认,做到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查验、优先放行,不得层层加码限制运输。精准实施“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人员闭环管理”要求,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有效期内不需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司乘人员主动报备车辆、行程以及“两证两码”等信息,符合防疫要求的,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测点要及时放行。及时更新发布“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管控措施,便利司乘人员查询和了解。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及时足量发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一车一证一线路”方式管理,保证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
(三)做好应急中转调运。疫情严重地区要依托城市周边物流园(枢纽场站、快递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的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站或分拨场站,做好“菜篮子”产品应急中转调运工作。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尽快启用中转调运场所并公布启用信息,严格按照“一车一消杀、作业不交叉、人员不接触”的原则,解决“菜篮子”产品跨区域运输问题。对司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对进出全域封闭的城市中转调运场所的“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和司乘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实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不赋黄码、不贴封条、不就地隔离,返回后能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原则上不需隔离。
六、切实用足用好“菜篮子”产品对接机制
(一)发挥保供机制作用。各城市要及时启用已建立的联动保供机制,保障“菜篮子”产品充足供应。加强地产直供,组织“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运销主体直接采购本地“菜篮子”产品,保障市场需求。加大外埠调运,迅速与“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对接,按照“产地直达、全程闭环和无接触接驳”等方式,采购“菜篮子”产品,防止脱销断档。
(二)创新应急对接模式。充分发挥线上应急保供优势,组织电商平台、超市配送等网络销售主体,用好产地仓、中转仓、前置仓、销地仓等仓储物流设施,实现线上高效对接、线下快速流通。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专业优势,搭建应急对接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促进“菜篮子”产品快速流通。
(三)主动寻求外部支持。已有渠道不能满足“菜篮子”产品市场需要的,各城市要主动联系其他主产区或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组织协调“菜篮子”产品供应,进一步拓宽货源渠道,增强市场供给。
七、全力以赴顺畅“菜篮子”产品市内分销
(一)保障分销渠道畅通。各城市要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企业、生鲜电商等渠道作用,有序组织市场投放,保证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大路菜”供应稳定。实时监测商超企业、社区菜市场等主体销售情况,市、区(县)、街道及时分级补充货源,确保供应充足。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关停的,要及时启用临时交易场所,满足“菜篮子”产品交易需要。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分区分级分片管理,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集采集配、街道领运分拨、居委社区直送到点等多种方式的保供体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尽快恢复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流通节点功能,让“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运行起来。
(二)放宽市内通行限制。根据“菜篮子”产品供应形势,放宽运输“菜篮子”产品的货运车辆限行政策,及时足量发放市内临时通行证,除特殊区域外,原则上应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允许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正常入区、入市开展运输工作。
(三)保持必要工作人员。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以及临时交易场所的工作人员返岗工作,就近就地设置核酸检测、休息用餐等服务场所,做好有关人员服务保障。
八、综合施策保障“菜篮子”产品终端配送
(一)科学设置配送站点。防范区、管控区要组织社区设置常态化自提点、无接触配送点等便民设施,允许快递、外卖等在小区周边设立站点,采取居民自提、社区配送等方式,保证终端畅通。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鼓励以社区为单位,按需设置临时供应点、自提点,通过标准化蔬菜生鲜包、无接触配送等方式,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二)保障足够配送力量。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快递骑手等配送人员开展配送工作。防范区、管控区要允许区内符合防疫要求的快递骑手返岗、尽快恢复社区菜店等主体保供功能,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配送人员按照指定线路入区开展运输和配送工作。组织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等零售网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配送服务。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加强社区配送保障,结合实际组织快递骑手、志愿者等配送“菜篮子”产品,提供必要的核酸检测、洗漱休息、用餐服务等场所,打通供应“最后一百米”。特别要加强对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等特殊群体、场所的物资配送。特殊情况下,允许无货车通行证的市内配送车辆凭临时通行证开展配送工作。
(三)创新社区配送方式。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鼓励“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创新销售方式,采取“便民菜摊”“社区驿站”“移动售卖车”等形式,方便居民购买。管控区、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可通过增加“菜篮子”直通车频次等方式向有需求的社区供应产品;鼓励社区灵活采取集中配送、统一配送等方式,积极推广线上购买、社区自提模式。支持配送企业推广使用无人车、机器人等新型投递设备,保障终端配送服务质量和效率。
九、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基础保障。各城市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统筹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的人力物资备足备齐,做好应对准备。对信用等级高、承担“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任务较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地要在现行政策下结合实际给予融资支持或适当补助。
(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打击不实或过度炒作、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行为,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平稳有序。
(三)加强宣传引导。保障“菜篮子”产品供求信息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适时通报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应将“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受突发疫情等影响情况及时报送“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每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部。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菜篮子”蔬菜产业,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扶持发展建设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持续巩固加强“菜篮子”生产能力建设,调整优化蔬菜产业结构,坚持种植模式多样化、销售渠道多元化、群众受益最大化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统筹蔬菜品种、种植区域布局,重点扶持发展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推动蔬菜产业提档升级。
二、建设内容及评审标准
(一)基地建设。具备一定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生产基地(园区)规模露地蔬菜300亩以上(设施蔬菜100亩以上),连续土地流转经营年限不少于3年,生产经营情况稳定。一是选址科学合理,选择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土地肥沃、集中连片,水、电、路设施配套、排灌便利的地块。二是基地(园区)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档案规范齐全,标识标牌完备,各项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环境整洁卫生。三是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基地(园区)配备至少1名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长期开展田间管理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指导服务,并在重要农时节点组织开展生产技术观摩培训,示范带动周边农户绿色经营。
(二)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实现蔬菜生产绿色发展。未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工作的申报主体一律不予通过。一是选用植株生长健壮、无病虫害、苗强苗壮的标准化穴盘苗适期定植,合理安排茬口,根据目标上市时间,科学确定育苗、定植时间。二是大力示范推广应用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推广设施标准化建造、轻简化栽培、集约化育苗、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粪还田生态种养、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农机农艺融合等减量增效技术措施,提升蔬菜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三是田间操作管理规范,全过程农事操作和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档案记录完整、无误。四是蔬菜商品性佳,根据目标市场要求,明确分级采收标准,产品商品性状优良,唱优唱响“银川蔬菜”口碑。五是采后包装处理规范,有明确的产品品牌标识和统一产品包装。六是.基地生产的农产品纳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管理,落实“合格证+检测+追溯”模式,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近2年没有发生市县区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情况(以区、市及抽检结果为准)。
(三)畅通市场流通渠道。一是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建设完善质量追溯体系,扩大可追溯蔬菜产品的覆盖范围,鼓励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注册商标、培育品牌,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二是以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园区)为依托,推进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蔬菜分级分拣及包装、预冷处理。三是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目标市场,推动订单农业发展,鼓励商超、酒店、社区配送等经营方式,减少中间环节,拓宽销售市场,构建集蔬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新型生产销售网络。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
(一)申报:7月初,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由所在辖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初选,指导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编写实施方案,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论证,综合评定,形成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流转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行业资质、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档案材料)。上年度享受过此类项目补贴的经营主体,本年度不得申报此项目。7月21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二)初审:7月下旬,企业申报结束后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点选“农业项目申报”栏申报,同时报送纸质件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局等部门申报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实地检查。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初审。
(三)评审:9月份,在现场检查验收基础上,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组成项目评审考核组,组织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依据评审考核结果,兑现项目以奖代补资金。9月30日前完成项目评审。
四、资金安排
安排项目以奖代补扶持资金150万元,根据项目申报主体实施情况进行专家评审考核打分,评选出综合得分排名前10家的项目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家1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摸底,确定各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地点、规模和具体实施内容等,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项目落实落地。
(二)突出指导服务。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可自行聘请技术人员,也可由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推荐。技术人员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开展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参与各项具体技术措施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项目申报主体要在银川市20xx年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设立示范区标识牌(注明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技术负责人、技术指导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选择有代表性、可复制、可示范推广的建设基地(园区)组织进行现场观摩、开展技术交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种渠道,宣传项目实施的新模式、新方法,扩大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等部门组成项目检查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及辖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责令限期整改,全力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一、指导思想
根据天津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原则,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引领,以“保能力、保增收、保安全、保生态”为目标,按照确保“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有效落实,绿色生态和效益提升并重的思路,突出“绿色、精品、高效”的发展导向,全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提升蔬菜等高效经济作物生产能力,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化的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供给与调优结构同步。在确保市场供应基础上,通过调优种植结构,合理安排茬次和品种,不断丰富市场供给。逐步调减传统、零散的低端设施,增加优势产品、绿色产品的规模化规范化生产能力,既满足消费者需求,防止因生产能力不足导致市场供应短缺,又保障农民利益,防止因短期个别品种生产过剩,导致“价低伤农”,通过不断优化结构,提高种植效益。
(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突出政府在推动设施农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金融、保险等多种扶持方式,引导产业良性发展。同时,切实发挥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市场主体作用,有效提升其盈利能力,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
(三)产业发展与主体增收共进。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在制定扶持政策、推动产业发展中既要注重扶持新园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以点带面,不断拓展农业功能,发挥多重效益;又要兼顾传统农户生产条件的改善,鼓励小农户升级为家庭农场,做实做强特色农产品生产主业,切实增加农户直接种植收益,让广大基层农户享受产业化发展带来的效益。
(四)扩大面积与提高质量并重。既要着力扩大新建设施农业面积提升产能,又要做好现有设施的提升改造,进一步稳定现有各类设施农业面积,同时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品牌农产品销售覆盖率,有效缓解市场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
(五)创新发展与专业服务协同。既要注重产业科技创新,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和成套技术引进推广以及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科技水平;又要抓好病虫害统防统治、储藏保鲜和市场营销等专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科技创新与专业服务的协同发展,切实提高全市整体产业水平。
(六)耕地保护与设施建设兼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相关要求,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在确保粮食安全基础上,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合理使用一般耕地发展设施农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类型农用地。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农业设施。
三、建设目标及建设要求
根据全市蔬菜产业的区域特色、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生态承载能力,坚持科学规划、主体自愿、实事求是的工作基调,以转方式、调结构、带基地、增效益为重点,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改善生产条件,提升技术水平,延伸产业链条等措施,重点打造一批规模化设施生产基地。计划20xx年全市新建20万亩设施农业以设施种植为主,并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打造一批市场知名度较高的设施农业品牌;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设施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菜篮子”供给保障能力,助力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建设设施农业应在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确保耕地保有量和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选址,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设施可以使用一般耕地,破坏耕地耕作层的设施农业用地应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耕地向其他农用地转换,禁止闲置、撂荒,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有关要求,引导设施农业按照规划进行布局建设,防止无序发展。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要求实施备案和监管,严禁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非农建设。
四、任务分解
在统筹考虑各涉农区基本保障型菜田面积、产业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的基础上,20xx年全市20万亩以种植业为主的新建设施农业任务分解如下:蓟州区3万亩,宝坻区3.5万亩,武清区5.5万亩,宁河区3万亩,静海区2万亩,东丽区0.5万亩;津南区0.5万亩,西青区1万亩,北辰区0.5万亩,滨海新区0.5万亩。
五、主推棚室类型
20xx年我市设施农业(种植业)的主推棚室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一)智能连栋温室。指用于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配备有加温、遮阳、通风降温、湿帘风机降温或喷雾降温、微灌或滴灌等系统,以及智能自动化控制设备,适合于规模化的机械作业和生产管理。此类棚室投资大,管理要求高,主要用于展示和示范,由各涉农区结合实际,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投资建设。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二)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一般由镀锌钢结构骨架,特质保温材质墙体及保温棉被等主要结构材料构成,以拼接方式安装,具有安装与拆卸方便快捷,可重复安装使用、可回收再利用等特点的,可进行作物越冬生产的'日光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三)节能日光温室。指三面有墙体(砖混或土墙结构),具有采光、保温和蓄热结构的农业生产设施,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能进行越冬生产的单屋面塑料薄膜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四)保暖式钢骨架大棚。指四面无墙体,采用加固钢骨架结构(南北向),棚室中间建有支撑立柱,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的新型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更适合于机械化作业。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五)钢骨架大棚。指采用钢骨架结构,四周无墙体,只有塑料薄膜覆盖的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六、政策措施
(一)完善资金保障。按照市场化原则,设施农业建设将以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各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为支持我市设施农业加快发展,将采取多方发力共同筹措资金的方式推进设施农业建设任务落地落实。一是财政资金投入,市财政按照亩均5000元标准予以引导,并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对区级实施方案的审核结果,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下达各涉农区统筹使用。二是担保机制介入,充分发挥我市现有涉农融资担保机制优势,在规定额度内向设施农业借款主体提供担保服务。三是金融元素注入,拓宽现有农业龙头企业财政贷款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创新金融模式,撬动金融资本投向设施农业。四是社会力量引入,引导融资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农业企业与各涉农区深度合作,并积极整合现有支农政策,促进设施农业发展。
同时,各涉农区作为建设主体,要充分发挥自主权,在精准选择市级扶持政策,用好市级资金的基础上,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强在设施农业建设方面的投入,因地制宜创新扶持模式、扶持措施,形成政策合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二)做好用地保障。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指导各涉农区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明确各涉农区在确保完成粮食安全考核任务前提下,新建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保暖式钢骨架大棚和钢骨架大棚等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要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补划同等数量、质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后,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为解决控沉区水源转换等设施用地需求,将其辅助设施比例由不超过10%调整为不超过12%,有效满足集雨储水、水处理及节水灌溉等辅助设施用地需求。
(三)强化用水保障。针对各涉农区不同情况和设施农业用水需求,市农业农村委与市水务局密切配合,共同督促各涉农区坚持立足当地,节水优先,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做到四水齐抓(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同时,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有效做好设施农业用水保障。一是对蓟州区全境和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北部等非超采区,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地表水等水源,保障用水需求。二是对超采区具有浅层地下水资源的武清区大碱厂、泗村店、黄花淀、汊沽港等镇;北辰区双街、双口和青光等镇;西青区辛口、张家窝等镇;静海区台头、王口、子牙、独流、梁头等镇,通过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资源和地表水等水源,解决用水需求。三是抓好超采区不具备浅层地下水源区域的水源转换工程和节水工程建设。由市水务局指导各涉农区做好南水北调、水库增容、主干河道、沟渠提升改造(斗口以上)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做好全市范围的水系贯通。由市农业农村委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各涉农区抓好田间水利设施提升改造(斗口以下),配套建设田间水源转换设施,切实抓好农艺节水,加大集雨水窖、储水罐(池)推广力度,有效保障用水需求。
七、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充分整合我市土地、水利、财政、金融、税收、科技、交通、电力、物流、教育、人才等各类扶持政策措施,共同推动20万亩设施农业建设任务的有效落实。市农业农村委作为设施农业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推动、技术规范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审核、绩效管理、考核验收以及债券利用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市本级设施农业建设引导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以及指导债券发行工作。各涉农区统筹市财政引导资金用于扶持本区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审查核实、验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区财政局重点负责审核项目安排的重复性。
(二)强化项目统筹。各涉农区要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制定本区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设施农业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并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的区级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各涉农区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证设施农业相关政策宣传、检查验收、资金审计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提高蔬菜栽培管理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农业农村委将制定考核方案,定期对各涉农区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全市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并会同市级各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各涉农区开展互查互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本着“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原则,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对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提请审计部门将其作为审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重点内容之一,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花出效益来。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劳动技能和实践水平,增强学生动脑和动手相结合的能力,培养学生艰苦奋斗、不断创新思想意识,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新课程改革和农村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寄宿学生增加以及改变住校生“带菜”和“吃干菜”的种种现实情况,现就加快我校蔬菜基地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理念,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丰富和繁荣我校的教育内容,培养艰苦奋斗、努力创新的新一代小学生。
二、奋斗目标
1、“以育人为主、创收为辅”,从小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努力创新精神,提高劳动技能,增加学校经济收入,改善办学条件、服务教育教学。
2、三年内,我校蔬菜基地达到4亩。
三、具体措施
1、做好市有关文件精神的宣传落实工作,紧跟中心学校的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争取领导支持;二是选择好主攻方向,确定学校劳动基地的实际任务和工作内容;三是仔细安排。选择热情高、愿意干的同志开辟蔬菜基地和其他基地。
2、20xx年树好同类学校的样板,抓好蔬菜基地。
3、采取鼓励、奖励等措施,抓好蔬菜基地建设,全面改变学校学生带菜、吃冷菜、馊菜现象,发挥学生自己种菜的作用,改变寄宿制学生吃菜状况。把蔬菜基地建工作结合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考评奖励方案
年初将安排把此项工作列入学校考评范围,年终进行评比奖励、加分。
为确保全省蔬菜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充足,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蔬菜生产确保秋冬蔬菜稳产保供的`通知》(农明字〔20xx〕77号)要求,结合我省蔬菜生产实际,现就做好今冬明春蔬菜稳产保供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9月下旬以来,我省各地不同程度出现阴霾、淋雨、大风、降温等灾害性天气,给蔬菜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导致部分区域、部分蔬菜品类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发生阶段性极端强降温可能性大。加之严格的疫情防控政策、增长的生产运输成本,给蔬菜生产保供带来较大压力。蔬菜是城乡居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农产品,同时也是保障市场平稳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生活资料,今冬明春是蔬菜消费的旺盛期,抓好冬春蔬菜生产保供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保大局、保稳定,聚焦农民增收,强化责任担当,把蔬菜稳产保供作为当前农业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秋冬蔬菜生产,确保冬春季特别是元旦、春节的蔬菜供应。
二、强化负责制落实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大中城市蔬菜保供,积极推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统筹调节生产、流通、消费,确保充足的应急蔬菜储备,切实稳定市场和价格。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与使用、常年菜地保有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调节稳定蔬菜价格的.政策措施、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加强蔬菜生产、流通、质量安全体系等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各市(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出台政策措施,积极协调财政资金、加强信息服务、强化市场监管,促进生产发展、流通顺畅、市场价格稳定。
三、抓好蔬菜生产供应
蔬菜生产具有季节性、区域性,各地要在提高自给能力的同时,做好均衡保障供应,合理确定蔬菜品种结构、生产规模,安排好冬春市场紧缺品种和上市档期。西安、咸阳、宝鸡等大中城市近郊要重点发展短生长周期叶菜和地方特色蔬菜品种,稳定提高自给能力。关中、陕北设施蔬菜产区,重点抓好温室大棚及可越冬拱棚的生产利用率,合理安排茬口;陕南蔬菜产区要因地制宜抓好可越冬拱棚及露地蔬菜生产;受灾地区要及时修缮损毁菜田及设施,改种补种,增加生产供应。承担千亿级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的地区,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投入生产,确保早日形成生产供应能力。
四、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专家根据天气和生产实际,及时制定发布秋冬蔬菜生产技术意见,指导农民落实田管措施。深入重点产区和受灾地区,开展技术指导,帮助生产主体解决实际困难。设施蔬菜以防寒保温、高效安全为重点,加强温度、光照、水肥管理,及时加固棚体、棚膜,做好除雪和防风;露地生产要谨防冻害,做好大蒜、洋葱、菠菜等耐寒性蔬菜田间管理。充分发挥全省农技体系及蔬菜产业技术体系的作用,针对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开展技术攻关和咨询指导。采取线上、线下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不断强化技术培训,为蔬菜稳产保供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做好信息监测与预警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不断完善信息采集、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采集点、信息通道、网络中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密切关注产销动态,进一步做好冬春蔬菜生产信息监测,规范信息采集,坚持蔬菜周报制度,建立健全蔬菜产销大数据平台,强化产地信息监测预警。各地要及时根据蔬菜生产形势进行科学分析,发布产销信息,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做好茬口安排和品种调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蔬菜均衡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确保蔬菜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六、抓好防灾减灾
针对可能的灾害性气候条件,各地要及早制定完善蔬菜生产防灾应急预案,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生产应急队伍建设,提早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开展灾害防控与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及演练,不断提高蔬菜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推行绿色防控,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减轻病虫害危害损失。各地要加强秋冬季防灾减灾生产自救及技术措施的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将防范措施传递到生产主体,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七、促进产销衔接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蔬菜产销推介力度,组织农超、农社、农校、电商做好产销衔接,促进蔬菜产品销售顺畅。积极引导大中城市与优势产区加强协作,发展订单生产,建立稳定的蔬菜供应保障基地。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延伸经营链条,与生产基地和零售客户建立直接购销关系。要全力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促进蔬菜快速、有序流动。推动大中城市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增加零售网点,方便市民购买。
八、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蔬菜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确保产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关键。各地要大力实施蔬菜“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开展高质高效生产,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推广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有机肥替代化肥,减少化学农药和化肥用量,保障蔬菜质量安全,提高产品品质。加强蔬菜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完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制度,构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长效机制。在抓好标准化生产的同时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检验检测、风险预警处置,进一步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保障蔬菜消费安全。
根据省政府“菜十条”《海南省“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琼府办〔20xx〕123号)《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xx年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种植业部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xx〕151号)《海南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总体推进方案的通知》(琼稳价办〔20xx〕21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市常年蔬菜正常生产,进一步提升我市常年蔬菜基地生产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我市蔬菜价格,结合我市当前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菜篮子”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生产供应充足、物价稳定为目标,以完善常年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有效供给、质量安全、应急保障四大体系为主线,统筹推进常年蔬菜产销体系建设,确保我市常年蔬菜基地1.5万亩最低保有量和70%的自给率,以充分满足常住人口、“候鸟”和游客等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二、主要目标与布局
(一)稳定常年蔬菜基地面积。稳定我市常年蔬菜基地面积1.5万亩。综合考虑我市各区土地气候条件、蔬菜品种资源、市场需求、人口发展、消费特点、交通条件等因素,重点保障供应吉阳区、天涯区的主城区区域,一般保障各区政府(管委会)的中心区域。具体布局为:海棠区1800亩、吉阳区4200亩、天涯区5200亩、崖州区2500亩、育才生态区1300亩。
(二)种植品种。夏秋季大棚设施主要种植菜心、黑叶白、上海青、小芥菜及结球白菜等耐湿热的叶菜品种;露地种植苦瓜、丝瓜、冬瓜、黄瓜、茄子、豇豆、四棱豆等比较耐热的瓜果豆类、蔬菜品种和种植比较耐湿热的空心菜、苋菜、四季葱、地瓜叶及各种野菜等叶菜品种。在育才生态区、天涯区高峰片区可适度发展一些特色蔬菜品种。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分配
(一)升级改造常年蔬菜基地基础设施
1.建设内容:
①露地种植基地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对露地种植基地的喷灌、水肥一体化设施、水利设施、用电设施等进行改造升级,提高生产能力。
②改造提升原有设施大棚。修复或完善原有设施大棚,确保能够达到正常生产。
③在适合的区域新增建设一批经济实用大棚,设施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常年蔬菜生产基地,新建的大棚应能抵御10级以内台风,做到防风防雨防虫降温。
④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等。
⑤防虫网、诱虫色板等生产设施建设。
⑥大棚设施补贴、仓库、冷库、加工车间、道路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计划建设720亩,其中,在育才生态区新建核心高标准常年蔬菜基地120亩;其他基地改造600亩,具体为:吉阳区200亩、天涯区200亩、海棠区100亩、崖州区100亩。
2.资金安排:1536万元。育才生态区1100万元、吉阳区100万元、天涯区100万元、海棠区50万元、崖州区186万元。
3.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打造高标准常年蔬菜应急保障基地
1.建设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对大棚进行改造,安装水肥一体化设施、智能化监控系统和诱色板等、提供地力提升服务、对基地土地进行租金补贴等,全市常年蔬菜应急保障基地面积达1500亩。按照新建基地8000元/亩,老基地4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分配,天涯区面积670亩(包含新基地305亩,老基地365亩)、吉阳区300亩(新基地)、崖州区330亩(新基地)、育才生态区100亩(新基地)、海棠区100亩(新基地)。
2.资金安排:1054万元。其中吉阳区200万元、天涯区390万元、崖州区304万元、育才生态区80万元、海棠区80万元。(由各实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改良培肥常年蔬菜基地地力
1.建设内容包括:①地力提升。常年蔬菜基地按照800元/亩的标准,通过增施有机肥、添加土壤调理剂等方式进行地力提升。全市计划改良5000亩常年蔬菜基地,其中,天涯区1800亩、吉阳区1400亩、崖州区800亩、海棠区600亩、育才生态区400亩。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化服务机构统一实施,对生产环节实施补贴。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指导。②耕地质量等级划分与土壤检测、监控。开展土壤检测和监控等工作,对全市适合种植常年蔬菜基地的耕地质量等级进行划分。
2.资金安排:420万元。天涯区144万元、吉阳区112万元、崖州区64万元、海棠区48万元、育才生态区32万元、市农技中心20万元。
3.①地力提升。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技中心;②耕地质量等级划分与土壤检测、监控。责任单位:市农技中心,配合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四)建设智慧化常年蔬菜生产(试点)工程
1.建设内容:将蔬菜生产基地和市场流通信息化建设纳入我市农业大数据建设内容,通过勘查测绘,建立我市常年蔬菜基地信息库。在天涯区文门200亩常年蔬菜应急保障基地试点建立智慧化常年蔬菜生产点,利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安装智能化监控系统,强化常年蔬菜基地的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逐步实现全市常年蔬菜生产管理信息化。
2.资金安排:90万元。
3.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天涯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
(五)20xx年蔬菜基地改造项目收尾工作
1.建设内容:用于20xx年常年蔬菜基地改造项目(海棠区北山田洋基地改造、天涯区扎业应急保障基地改造、育才生态区马脚常年蔬菜基地改造)。
2.资金安排:150万元。
3.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海棠区政府、天涯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六)完善灾害保障补贴机制
1.建设内容:发生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且对常年蔬菜基地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时,对常年蔬菜种植户给予一定的扶持,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
2.资金安排:100万元。
3.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七)常年蔬菜新品种新技术选育工程
1.建设内容:三亚因其独特地理气候禀赋,叶菜种植成本偏高,因此本地蔬菜自给率向来偏低。依托三亚南繁科研、科技推广平台,开展适合夏秋季节种植的蔬菜适宜品种调研、筛选、研究和示范推广等工作,大力培育、引进和推广适应性广、抗性强、品质优良的耐热耐湿蔬菜品种。用三年时间对我市夏秋季生产的蔬菜品种进行筛选、培育,第一年计划初筛出30个耐热新品种并配套10个生产技术,第二年第三年资金由后续年度进行安排。
2.资金安排:50万元。
3.责任单位: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八)常年蔬菜基地日常管理
1.建设内容: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区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办公室聘用人员、宣传培训、日常监管(监理)、审计、考核、调研和考察等工作。
2.资金安排:100万元。其中市农业农村局46万,吉阳区16万元、天涯区16万元、崖州区7万元、海棠区6.5万元、育才生态区6.5万元,市农技中心2万。
四、补助方式和标准
1.基建类补助。由政府投资的农田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除外。大棚、排灌系统、防虫网、水肥一体化设施等建设,按要求完成创建任务且验收合格的项目可进行补助,原则上补助标准为不超过最终审计结果的70%;瓜果菜预冷库按照6立方米折算1吨,补贴标准为1000元/吨。(从2019年起算,创建单位需具备至少8年的土地租赁期)
2.物化类补助。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方式采购相应物资,包括有机肥、生物菌剂、生物农药、高效低毒农药和诱色板等,对各区正在种植常年蔬菜的企业、合作社和农户进行补助。物资发放标准折合人民币800元/每亩以内。
五、项目绩效目标
(一)基地设施改造与提升项目绩效目标
1.经过改造后的基地,年亩产量要达到6吨以上(约束性指标)。
2.经过水肥一体化、地力提升及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达到生产基地化肥施用量减少5%;农药使用量减少15%以上,土壤地力提升0.2-0.5等级(指导性指标)。
3.夏秋季各类蔬菜种植率在70%以上(指导性指标)。
4.设施大棚夏秋季叶菜种植比占50%以上(指导性指标)。
5.积极引导或组织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约束性指标)。
(二)应急保障基地建设绩效目标
1.常年蔬菜应急保障基地夏秋季各类蔬菜种植率在70%以上(约束性指标)。
2.设施大棚夏秋季叶菜种植比占50%以上(约束性指标)。
3.年亩产量要达到6吨以上(约束性指标)。
4.积极引导或组织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约束性指标)。
5.经过水肥一体化、地力提升及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达到生产基地化肥施用量减少5%以上;农药使用量减少15%以上,土壤地力提升0.2-0.5等级(指导性指标)。
6.基地的蔬菜农残检测合格率达100%。
(三)建立常年蔬菜基地信息库(约束性指标)
六、资金来源及分配
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资金3500万元。其中,海南省20xx年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三亚市2019年常年蔬菜点对点配送体系建设和瓜菜基地建设项目1500万元。
各区历年结余的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补贴)资金可用于本区的常年蔬菜基地改造。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菜篮子”责任制
各区(管委会)要落实“菜篮子”工程区长、管委会主任负责制,把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工作作为“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内容来抓。各责任单位要成立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
(二)加强项目管理,做好项目验收和考评
各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项目相关准备和管理费(含勘查、设计、监理、评审验收等费用,可从计划资金中列支),并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项目业主单位申请验收,并提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总结。项目业主单位要建立项目档案,相关资金使用凭证、绩效自评和工作总结等文件。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资料汇总和总结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各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应重视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应急保障程度要高,倡导以合作社、企业、联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方式进行生产经营并做好对接。基地生产的蔬菜必须优先供应我市平价市场、公益性蔬菜摊位、社区平价专营店等平价网点。
(三)加强生产指导服务,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技中心要靠前指导,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执行的督导,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抓好菜农技术培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引进示范新品种,完善农业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制度。
(四)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各常年蔬菜基地要建立农药进货和使用台账,生产的蔬菜要先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市。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内常年蔬菜质量安全负责,定期抽检辖区内生产基地。市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作用,对各常年蔬菜基地不定期进行定量抽检,并作为年终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指标之一。按照从优就近的原则,常年蔬菜基地产出要尽量供应本地市场。
(五)加强检查指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奖惩机制,每年分别在淡季(5月―10月)、旺季(11月―次年4月)抽查基地建设和生产情况至少1次,抽查数量不少于基地总面积的10%,并对各区挂牌常年蔬菜基地生产情况进行督查,每半年进行总结,年终进行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六)建立生产安全保障机制
各区要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做好常年蔬菜生产、冷链、流通和销售等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严厉打击各种欺农、霸市行为,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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