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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2024-05-10 23: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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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山水,人文”的目标定位,按照“近期大分流,远期细分类”的发展思路,全面巩固完善提升街道机关、学校及舟山花园试点小区的垃圾分类设施的配置和垃圾分类处置质量;进一步扩大垃圾分类试点范围,不断完善管理网络和规章制度,加强宣传引导和协调配合,强化监督考核,力争20xx年街道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任务

加快推进以建筑垃圾、大件垃圾、餐厨垃圾、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日常生活垃圾为主的“大分流”工作;进一步扩大日常生活垃圾“细分类”的试点范围,在20xx年街道机关、小学、中学以及舟山花园安置小区推行垃圾细分类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到预防保健所、香山花园安置小区、舟山村、香山村、别墅社区、小横山社区、长沙社区以及宾馆、饭店、汽车站等公共场所,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进行三分类处理,使街道生活垃圾真正实现源头减量、资源循环利用和安全无害化处置。

(一)生活垃圾大分流

1.建筑垃圾(住宅装饰垃圾、大件垃圾)的收集处置

建筑垃圾:由于街道地处度假区中心区,提请度假区选定一处临时归集点堆放辖区内产生的建筑垃圾。目前,占地350亩的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已在f直镇澄北村建成,可到区城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建筑垃圾运往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集中处理。

住宅装饰垃圾、大件垃圾: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和环卫部门要对住宅装饰垃圾、大件垃圾进行初步分类,对金属、玻璃等进行可回收处理,油漆桶等按有害垃圾分类处理,砖块、石膏板等建筑垃圾和浴缸等不可燃的大件垃圾收集后运往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木质类的破旧家俱等大件物品,部分可回收利用的由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其他的经过拆解后送往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

2.餐厨垃圾的收集处置

20xx年餐厨垃圾的集中收运在区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拟将街道机关、学校和大型饭店的餐厨垃圾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3.园林绿化垃圾、农贸市场有机垃圾的收集处置

园林绿化垃圾和农贸市场有机垃圾目前仍按原有收运处置办法进行处理,待市资源化利用终端项目建成之后,街道将在区的统一部署下根据市的标准和要求对园林绿化垃圾和农贸市场有机垃圾进行统一的资源化处置。

(二)日常生活垃圾细分类

1.对20xx年已经实施垃圾分类的街道机关、小学、中学和舟山花园,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收集亭、分类垃圾桶、分类标识标牌的配置,巩固宣传教育成果,提升垃圾分类质量。

2.循序渐进地在街道范围推广和普及垃圾分类,将试点网络向预防保健所、各社区(村)、宾馆、饭店、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延伸,确保到20xx年底完成50%的居民小区实施垃圾分类处置的要求。

3.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成立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从宣传的形式、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扩大垃圾分类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确保街道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初见成效。

三、实施步骤及职责分工

(一)动员准备阶段(1月―3月)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橱窗、电子屏等宣传媒体和宣传阵地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市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2.进一步巩固已经实施垃圾分类单位的试点成果,让垃圾分类逐渐从理论走向实践。

3.按照《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四年行动计划宣传方案》的要求,各单位均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做好本系统和管理范围内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工作,培养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

4.加强规划建设。将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建设列入到单位、学校、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规划中,一并建设。

(二)推广实施阶段(4月―10月)

1.在20xx年街道机关、小学、中学以及舟山花园安置小区实施垃圾分类的基础上,20xx年地税分局、房管中心、国土中心所、公安分局、度假区旅游职业学校要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同时要完成50%的居民小区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6月底之前各单位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必须配置到位,香山花园要建设至少3个垃圾分类收集亭,其他房地产开发小区(市苏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昂内房产、深圳市中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中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高尔夫山庄、城仕房产]、集团地产[相王府]、集团中远[水上运动中心]、集团太投[1858])至少建设1个垃圾分类收集亭,同时每个社区要建立一支一定数量的垃圾分类指导志愿者队伍,为小区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监督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

2.将试点网络向宾馆、饭店和预防保健所、汽车站、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延伸,各单位要按照标准建设垃圾分类收集亭,配置分类垃圾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有效实施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文化论坛国际会议中心、香山国际大酒店、太湖水星游艇俱乐部、海关培训中心、高尔夫酒店、碧瀛谷酒店、太湖山水间、宝岛花园酒店、马斯特堡酒店、香榭里酒店、铃兰太湖水底世界(海洋馆)、太湖渔洋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太湖湖滨生态湿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太湖公园等单位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在6月底之前必须按要求配置到位。

3.按照《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四年行动计划宣传方案》的要求,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从意识上接受,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为开展好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底、7月、11月)

6月底,街道垃圾分类办公室将对开展垃圾分类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度假区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将对中心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宾馆、饭店等单位的`垃圾分类情况和环卫部门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整改。7月份,接受区的检查验收;11月上旬接受区的检查考核。

(四)总结表彰阶段(12月)

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街道所属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社区(村)年度目标考核和文明单位评比当中。中心区内的商住小区、宾馆、饭店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总结表彰由度假区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四、资金安排

1.街道机关、小学、中学、预防保健所、敬老院以及各社区(村)和安置小区的经费保障由街道负责,宣传、培训经费由街道负责。

2.商住小区、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以及度假区中心区域内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对通过区垃圾分类验收的商住小区、宾馆、饭店、景区景点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工作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落实专项经费,加大对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垃圾分类收集亭、分类垃圾桶建设采购到位,圆满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动员市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活动,使垃圾分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第二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本市垃圾分类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xx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xx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xx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根据省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统一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菜场、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湿垃圾)之外的三分法。

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本市居住小区、单位、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设置。

居住小区:根据居住小区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设置应当符合四类垃圾投放需要。多层、高层住宅小区可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住宅小区垃圾箱房或垃圾压缩站应当成组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细化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配置可回收物打包设备。

办公和经营场所:应当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投放点。有食堂或无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单位配置垃圾箱房的,应当成组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产生餐厨垃圾的,还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临时大型活动场所,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3.稳步拓展强制分类实施范围。按照“先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后全面覆盖企事业单位”的安排,分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市直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琅琊新区、南谯新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率先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xx年,居住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以区、街镇为单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各区、管委会至少建立1个街道垃圾分类片区。坚持整区域推进,20xx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全面建成垃圾分类系统。20xx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建成垃圾分类系统。

4.强化分类执法保障。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轨道。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分类义务、分类标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等告知工作,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

(二)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1.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居住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定时定点投放点,设定投放时间,制定分类投放规范等。沿街商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的.要求,结合环卫作业单位“上门收集”工作,实行定时定点分类交投各类垃圾。

2.深化绿色账户正向激励机制。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开通完善“亭城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拓展绿色账户开通渠道,不断拓展绿色账户覆盖面,力争到20xx年,实现绿色账户与垃圾分类同步覆盖。完善绿色账户积分规则,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分类、可回收物回收方面的激励作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引进第三方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工作。完善绿色账户监管模式,提升绿色账户第三方服务质量。探索绿色账户市场化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渠道募集资源,增强绿色账户影响力吸引力,提升绿色账户实效。

3.加快推进“两网融合”。市城市管理执法、商务部门按照“有分有合,分类分段”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责,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推进标准化菜场、连锁企业、商业楼宇等企事业单位结合垃圾分类开展“两网融合”工作。加快培育各区可回收物收运服务企业。鼓励通过建立二手用品调剂平台、旧货商店、跳蚤市场等,促进闲置物品的直接再利用。

4.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加强装修垃圾管理。规范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堆放。搞好大件垃圾收运服务。鼓励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实现木质家具等大件垃圾再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结合建筑垃圾中转分拣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体系。促进枯枝落叶的资源化利用,完善枯枝落叶单独收集体系,鼓励绿化养护企业通过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枯枝落叶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完善集贸市场垃圾分流体系,强化集贸市场垃圾的源头分类,结合垃圾收运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促进集贸市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三)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1.全面实行分类收运。

(1)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

有害垃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可采取预约收运或定期收运方式。采取定期收运的,每月至少清运一次。

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由经本市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运后,进行再生循环利用。采取定期收运的,每半个月至少清运一次。

厨余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避免运输过程遗撒滴漏。厨余垃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根据垃圾中转站贮存条件合理确定收运频率。

(2)监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义务,严格实行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坚决杜绝收运环节的混装混运。对收运环节混装混运的,严肃追究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

(3)加强环卫收运作业监督管理。环卫收运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对各类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并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接受社会监督。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

2.建立完善分类转运系统。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强化其他垃圾转运系统,全市新建8个垃圾中转站。完善餐厨垃圾中转系统,推进市、区两级中转设施建设,新建5个餐厨垃圾中转站,配置餐厨垃圾专用转运设备。建设可回收物转运系统,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各区要结合实际,建设一批低价值可回收物转运场(站),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储存、中转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布局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四)大力增强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能力。

1.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保障。注重规划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保障。针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统筹功能、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的原则,做好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的总体规划布局。充分挖掘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周边空间潜力,进一步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做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处理及利用设施相关规划并抓紧实施。各区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相关规划,确保辖区内规划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落地。

2.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立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继续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设使用、大件垃圾破拆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满足无害化处置需求。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推进静脉(循环)产业园建设,积极打造市级静脉(循环)产业园,全面提升垃圾综合处理、循环利用效能。论证推进和建立市级可回收物集散中心,布局本市再生资源产业,提升资源利用水平。结合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等工作平台,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坚持条块结合,落实属地责任。

(二)加强法治保障。按照法定程序,加快研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建立限制过度包装、控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及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硬约束”机制。建立环保、规划、城市管理执法等多部门管理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对分类源头参与主体、投放管理主体、收运作业主体的执法监督。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管理,保障物业企业在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区、街镇、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考核督办,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四)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发挥媒体报道、社区宣传栏、宣传横幅的作用,形成舆论氛围。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在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的比重,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典型经验。

第三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力度,强化舆论引导能力,全面提升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和水平,增强村民垃圾分类意识,结合南村镇实际,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案出台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解读主要内容;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减少垃圾污染、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引导广群众在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当中。

二、宣传方式

1、纳入文明创建。

①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化市民文明行为引导活动,规范和促进市民文明行为。

②开展进校园活动,向广教职工、学生和学生家长加强宣传。

2、重要交通窗口。

①在镇公交站台、校车停靠点醒目处进行宣传海报的张贴。

③在公交车内做好宣传海报的张贴。

3、重点商业区域。

①通过镇、村宣传橱窗等阵地进行专题宣传。

②在主要商业街区张贴公益宣传标语。

4、社区、村庄阅报栏。抓好社区、村庄阅报栏的宣传,每个阅报栏悬挂专题的公益广告。

5、微信公众号。实施融合传播,在公众号“魅力南村”开展微信话题设置活动,制作相关公益广告,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垃圾分类意识。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摆上全年宣传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统一安排,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做出表率。

2、把握导向,强化引导。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协调争取新闻煤体的支持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公众号平台和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本方案,明确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尤其是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及时馈有关信息,做到集聚资源、集中力量,统筹谋划、团结协作,保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宣传报道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5、区妇联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设繁荣文明幸福的`新罗湖,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我会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生活垃圾减量化为核心、资源化、无害化为处置目标,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倡导清洁生产、低碳、文明生活方式。在区区政府的统筹下,我会将全力配合责任单位打造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系统,构建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运作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的领导,成立罗湖区妇联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符志彬人组长,任天均任副组长,成立由办公室、妇女科、儿童科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垃圾减量分类日常协调工作。

三、实施措施

(一)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绿色办公,倡导低碳生活,设置分类容器,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集中回收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二)开展“低碳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行电子化办公、纸张双面使用、不用或少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并张贴“节约用电”、“双面打印”等宣传标语,同时做到人走闸关,增强对分类和减量宣传教育,开展办公室人员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知识培训,有利于增强机关干部职工责任意识。

(三)开展志愿者“分类减量”行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义工服务小队,以志愿者为主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推广活动,充分发挥志愿力量的作用,强化市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并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宣传劝导及推进工作。

(四)层层开展培训。组织开展各级妇女干部、志愿者骨干参加培训,利用妇联自身组织优势,整合辖区资源,组建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团,到各社区举办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同时,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活动,通过小手拉手,让孩子来监督家庭,从而逐渐改变整个家庭的习惯,最终实现垃圾分类。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掌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检查督导制度,依照阶段检查督导结果,及时通报检查督导情况。

(二)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和分工要求,落实责任,推进垃圾减量分类工作。

第四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孝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我市工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全行业知晓、关注、参与分类工作的强大合力,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政府推动、属地管理,部门督促、企业参与,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原则,稳步推进我市工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组织领导

市经信局成立孝感市工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举措

1.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工作会议、工作群和门户网站等,及时向工业企业宣传宣讲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推广推介先进典型做法,引导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树立生态环保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建立健全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并规范执行。

2.推动分类投放。一是规范可回收物投放。引导企业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投放容器,推动。二是规范有害垃圾投放。引导产生有害垃圾的工业企业,按照便利、安全、快捷原则设置专门容器,单独储存有害垃圾,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三是规范餐厨垃圾投放。引导产生餐厨垃圾的工业企业,配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定点储存。四是规范其他垃圾投放。引导企业设置除上述三类垃圾之外的其他垃圾容器。所有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理环节,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专业处置规定执行。

3.推动源头减量。引导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大力推广绿色设计、绿色采购。建立再生资源利用机制,引导一次性塑料制品相关企业大力开发可降解塑料产品和其他环保替代产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要求,按照《产业分类(指导)目录》,引导一次性塑料制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逐步实现设备更新、产品升级、品质提升,从源头上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

(二)宣传氛围浓厚。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专项培训和宣传活动,企业内设有正确且明显的垃圾分类宣传规范和标语,企业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达到100%。

(三)设施配置齐全。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工业企业合理设置各类垃圾的规范收集容器,确保分类标识清楚、准确,收集容器干净整洁,分类投放指引到位。

四、工作方法

(一)生活垃圾四分类

1.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纸、塑料、金属、包装物、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

2.易腐垃圾,指生产经营中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容易腐烂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蔬菜瓜果、肉类、水产品、米面食品、食用油脂、坚果炒货等;

3.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荧光灯管,含汞温度计,含汞血压计,药品及其包装物,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胶片及相纸等;

4.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5.经环评认定的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企业专门回收,并设置专门仓库,严禁与生活垃圾混合堆放处置。

(二)收集容器设置

1.办公室、会议室、电梯口、走廊、大厅等公共区域: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垃圾桶。

2.集置B点:企业至少设置一处生活垃圾总集置点,并按要求设有宣传栏、垃圾分类投放指引,点内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四类垃圾桶,将企业各个场所的垃圾统一收集至总集置点后,由收运单位进行分类清运。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置楼层集置点,设置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垃圾桶,并粘贴投放指引。

3.食堂:配备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垃圾桶。

4.垃圾收容器地点设置:企业垃圾桶应设置在企业内部(围墙内),严禁将垃圾桶设置在企业围墙外的绿化带、人行道和道路等区域。同时应安装24小时高清监控,要求监控范围覆盖整个投放点,能正常记录垃圾投放行为,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工业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业内部全网格化管理,具体到各车间、科室和宿舍都有专门负责人(网格员),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广泛宣传。各工业企业要充分发动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和网格员,利用宣传标语、LED显示屏、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推送微信信息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做到企业内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三)集中攻坚。各工业企业要开展集中攻坚行动,于5月中旬前完成动员布置和宣传,5月底前全面完成企业生活垃圾设施设置和标识规范,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强化督查。由镇“美丽白马”办牵头,联合镇督考办、镇创建办等科室定期开展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企业正门设置红牌警告。驻企服务员应做好联系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严格执法。镇执法中队将加强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落实垃圾分类措施的企业,将按照《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依法进行处罚(单位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程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探索新型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力争到20xx年底,达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市级统筹、区县主体。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区县(市)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要在区城管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制,建立督导队伍,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示范先行、分步实施。在xx、xx和xx3区率先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创建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根据创建情况,逐步扩大分类范围,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工作的同时,各区县(市)结合农村生活垃圾产出种类、村民生活习惯等情况,加大乡镇、村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管理制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能力。

三、分类方式

(一)城区

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种类和特点,按照居住、单位和公共三类区域,实施不同的分类方式。

1.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2.单位区域。包括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有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3.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有餐饮服务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餐余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无餐饮服务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类。

(二)农村

在环卫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区,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大类粗分、分类治理,引导村民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与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投放、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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