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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024-05-10 23: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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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3.5万户以上(负忧1.1万户以上,平桥区1万户以上,羊山新区5000户以上,信阳高新区2000户以上,南湾湖风景区4000户以上,上天梯管理区2000户以上,鸡公山管理区1000户以上);各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1万户以上;试点所选取的单个居住小区居民户数不少于300户。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文明单位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市中心城区在规定的3.5万户试点范围外,因地制宜,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19年底,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群众对分类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7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到100%,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7月底前)。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试点单位(小区),制定考核办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所需经费,配置必要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9年7-9月)。试点小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启动有害垃圾暂存、处置场所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规划建设工作,开工建设易腐垃圾处理项目,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三)验收推广阶段(2019年10-12月)。组织相关单位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情况进行验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

三、分类方法

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暂分为四类。

可回收物: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易腐垃圾: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家庭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有害垃圾: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其他垃圾:指上述三类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垃圾。

四、工作任务

(一)成立专门机构。7月15日前,完成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办公室)组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本辖区、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领导及责任人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每月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二)完善规章制度。7月底前,办公室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着眼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工作方案和规范要求。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制定本辖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信阳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方案》,市环境生态局制定《信阳市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方案》,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信阳市教育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市房产服务中心制定《信阳市物业管理区域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制定《信阳市旅游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制定《信阳市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信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公共交通场所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方案》。所有成员单位都要按照职责认真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开展业务培训。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组织1次;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和街道办事处要制定辖区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分批次逐步展开辖区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全体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培训,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每半年1次),街道办事处培训不少1次。市教育体育局要分批次逐步完成市属中、小学及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要指导督促各旅行社、酒店、家政公司分别完成导游、酒店服务员、保姆的培训;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医疗单位做好本部门医疗从业人员的医疗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工作。〔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管委会(开发区)及各成员单位落实〕

(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体系。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全程分类。7月15日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直接组织的方式,完成示范小区和公共机构分类垃圾桶、宣传板、标识牌的设置工作;7月底前,完成对现有运输车辆的`改造,配备再生资源和有害垃圾运输车辆,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点布局,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运网络。9月底前,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按照分散式与集中式相结合的易腐垃圾处理原则,全面启动易腐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并分别开工建设1-2座有害垃圾专门暂存场所和1―2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五)开展街道示范片区创建。6月底前,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确定一个街道,开展好以街道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制定完善创建验收标准,加强日常检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扎实开展“五进”(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家庭、进商场)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垃圾分类减量知识知晓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及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七)开展检查考评。办公室成立督导考评组,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采用民意调查、抽查暗访、第三方考核等方式,对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实施督导考评。

(八)开展工作总结。12月底前,逐级开展经验总结,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措施。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部署。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成立由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中心城区3.5万户试点由市级财政保障,其它部分由县区财政保障。

(三)加强统筹协调。市供销社要督促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选址筹建工作,尽早解决废弃物循环利用问题,真正把“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经济模式改造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环经济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要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处理体系。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加强对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企业和人员指导监督和考核,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市督查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将垃圾分类工作列为重点督查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及市直相关单位进行考核,奖优罚劣,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有序开展。

第二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是大力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的目标;是全面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基础,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现根据盘锦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学校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我区各校师生的环保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垃圾分类标准

依据《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导则》,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可回收垃圾是指具有市场价格的适宜回收和再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单独存放的纸类、塑料、橡胶、金属、织物、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

有害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包括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和过期药品、化妆品等。易腐圾是指因易腐性物质直接或间接产生恶臭的垃圾,包括厨房等产生的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花草、落叶等废弃物;卫生间的废纸、卫生巾等废弃物;其它被易腐性物质污染了的纸张等。其它垃圾是指除上述类别之外,未能单独收集的、失去利用价值的各类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纸张、塑料、橡胶、宣传、玻璃等失去利用价值废弃物。

(二)落实垃圾分类责任

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保安室等分别落实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分类设施设置标准

1、实验楼、宿舍楼区域设置可回收垃圾(蓝色)、有害垃圾(红色)、易腐垃圾(绿色)和其它垃圾(灰色)四类垃圾桶,并将不同种类垃圾图样标识印制在桶上;有害垃圾筒的设置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它三类垃圾桶一般为每一个单元楼为一组。

2、教学楼、办公楼、操场、食堂、保安室等学生集中或人员密集通行区域,应在方便位置放置1—2组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其它垃圾三类垃圾桶。各单位自行采购标准的垃圾分类桶和标识,并落实责任部门负责垃圾桶的日常维护工作。

(四)垃圾分类作业流程

1、分类投放。学生或教职工将生活垃圾分类装入不同垃圾袋内,分别投放到统—设置的对应种类垃圾桶内。

2、监督指导。学校按垃圾投放区域成立值周教师和值周学生组成的垃圾分类督导小组,监督指导师生的垃圾投放,严把“垃圾投放关”学校健全保障制度,把垃圾投放工作纳入《量化考核》,同评选“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生”相结合,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严把“习惯养成关”。

3、收集运输。学校积极同街道、社区或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选派垃圾清运员,负责学校垃圾收集和集中贮存,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定期回收。学校为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办理通行标识。

三、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设立平安学校、西安学校、三校为试点学校,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保障政策和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积累经验;

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__17年底前,实现全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完备,人员配备齐全,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

第三阶段为巩固阶段。自__18年起,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实施,并实现垃圾分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健全队伍,加强垃圾分类管理。

(1)成立各校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各校指导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组(室)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

(2)规范垃圾回收方式和渠道,加强学校层面的垃圾收集和处置工作。

3、加大投入,完善设备设施。向各部门、组(室)、班级等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资料、垃圾袋等,指导全体教职工、学生将垃圾分类投放;各校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班级内分设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食堂提供可重复使用餐具,设置餐厨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剩余汤水桶,会议室设置茶水桶、消毒柜、陶瓷杯(不使用一次性杯子);办公室设置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用品,自备可重复使用茶杯。

(二)加大宣传、体验实践,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效开展。

1、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教职工大会、校园广播、电子屏幕、橱窗、横幅、黑板报、班会课、展板、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普及教育,强化师生垃圾分类减量意识,提升知晓率。

2、多途径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垃圾分类减量践行率。

(三)实施步骤

(1)前期部署阶段(4月18日前)

(2)试点阶段(4月18日—6月25日)试点单位完成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规划,布置设施设备等工作,6月25日至7月初总结工作经验。

(3)推广阶段(7月5日—10月31日)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学校同相关部门对接落实垃圾清运员和分类运输车辆;部署垃圾设施设备,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培养师生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4)提升阶段(11月1—12月31)总结经验,建立管理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健全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校要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要将其作为建设文明校园、落实节能减排的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实施和推进工作。

2、加强监督,务实求效。校领导小组定期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和评价,各部门、级组和班级要加强对责任区域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各校要加强宣传垃圾分类减量活动,并注重挖掘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及时上报,使师生自觉践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全方位全角度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

第三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发〔xx〕126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塞上湖城”和“美丽凤城”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力争xx年底前厅机关各处室生活垃圾分类达到全覆盖。

二、主要措施

1.日常教育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厅机关人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测试,做到人人知晓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人人参与践行。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机关创建目标,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

2.完善分类设施。根据厅机关实际,因地制宜地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每个办公室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在楼梯间、楼层廊道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便捷、安全的原则,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与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开水间设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的收集容器。厅机关设置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集中存放区域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240升或120升标准容器。

3.实施分类投放。厅机关工作人员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一步进行细分。

4.实施分类收运。可回收物由厅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回收,并做好品种与数量记录;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委托辖区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组织收运。

5.倡导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推行可更换笔芯的中性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号召,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6.突出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厅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计财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机关服务中心明确管理、监督和宣传人员和职责,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监督和宣传及回收处置工作。

2.加强考核评估。将厅机关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处室及个人要予以通报,确保将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3.加强示范创建。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对厅机关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不定期分析,鼓励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积极提出好的思路、方法。对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并在厅机关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强大的合力。

第四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培养师生的环保意识,提高大家的环保能力,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使垃圾分类回收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希望全校师生遵照执行,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好习惯。

一、组织机构:

成立我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垃圾分类工作。

组长:崔国民副组长:刘宝玉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各处、室负责人

二、分类标准:

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2.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油脂等食品类废物。

3.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

4.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三、责任分工:

1.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动员、保证推广及分类工作所需经费。

2.教导处负责对教师的宣传工作、检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推进情况。负责教师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3.德育处负责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保证学生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并组织学生志愿者等对师生投放垃圾的分类情况进行督促。除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外,重点将宣传倡导绿色健康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减少垃圾产生。

4.总务处负责设置垃圾分类箱,督促垃圾回收部门进行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工作。负责信息报送、阶段工作总结等。

四、阶段安排:

1.宣传动员和准备阶段(5.30—6.5)本阶段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开展普及宣传、教育活动,设置垃圾分类箱。

2.实施阶段(6.6——6.30)按照分类标准投放垃圾,规范垃圾分类的管理。本阶段学校与社区进行共建活动,组织学生深入社区宣传和参与垃圾分类,小手拉大手,促进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提升文明程度。

3.总结阶段(7.1——7.10)总结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期间的成败得失,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炼有效的工作方法,改进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为下一步的深入实施积累成功的经验。

五、具体要求:

1.垃圾桶摆放。每个普通教室、办公室和专用教室摆放可回收物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个。每个楼层摆放有毒有害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个。学校可回收垃圾桶、有毒有害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个。

2.垃圾的投放。师生在学习、工作中产生的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按分类要求直接投放在室内的垃圾桶内。有毒有害垃圾必须直接投放到楼层的专用垃圾桶内,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合。

3.垃圾的处理。可回收垃圾由总务处负责收集好,送到学校专用仓库存放,再由废品回收公司统一回收。其他物品由值日生负责在放学时投放到垃圾房内的分类桶中,如上课期间已满则可就近投放到楼层的分类桶中,由总务处负责清理运输。有毒有害垃圾由专人负责集中投放到垃圾房的相应垃圾桶内,由总务处联系环保部门回收处理。

4.厨余垃圾的回收和处理。学校暂时仍然采用原来的方式,由专人收集处理,待环卫部门的有关设施设备到位后,再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其他:

1.本方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2.本方案为初稿,会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修改完善。

第五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循环和低碳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有关意见》、《温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结合湾龙实际,结合湾龙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区里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有处理条件(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先行开展“厨余垃圾”细分类的要求,特制定湾龙中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五化战略”要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实施时间:

12月6日(本周日)开始

三、实施步骤

1、宣传阶段:11月30日晨会进行宣传、动员。

2、前期适应、准备阶段:11月30日―12月6日,学校在校园合理位置放置分类垃圾桶;学生、教师做好寝室、教室、办公室垃圾分类前期准备工作(领取垃圾桶、制作垃圾回收纸箱,采购不同颜色的垃圾袋),有意识的进行垃圾分类。

3、实施阶段:12月6日开始,严格按照实施内容进行垃圾分类。

四、具体实施内容

根据我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四类。

1、厨余垃圾(绿色桶):是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主要指餐饮垃圾、由专门机构外运。

2、有害垃圾(红色桶):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学校会在宿舍,教学楼两个地方,各设一个红色垃圾桶。

3、可回收物(蓝色桶):是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使用宿舍、教室现有的垃圾桶,垃圾回收统一使用蓝色垃圾袋。

4、其他垃圾(灰色桶):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为加强对这一类回收物的管理,各寝室增加塑料纸篓一个,本周日到宿舍一楼,生活指导师处领取,各班级自行制作一个垃圾回收纸箱。并统一使用黑色垃圾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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