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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计实施方案(范文5篇)

2024-05-10 23: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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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

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合理调整,科学划定,全面落实国家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健全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建立基本农田分级保护体系,明确各级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保护责任;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网络化报备制度,实现基本农田永久保护。

二、工作任务

1.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2.落实保护责任

3.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

4.设立统一标识

5.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6.推行“五级”成果报备制度

三、工作要求

基本农田划定应遵循“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原则,以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划定工作。

(一)政策要求

划定后的基本农田面积应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并根据规划需要增划一定数量的预留基本农田,用于暂时无法确定具体位置的重点工程用地;要尽量保留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划定后的`基本农田中非耕地、坡耕地的比重应有所降低,平均质量等级应高于划定前的平均质量等级;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应当有所提高;新划为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现状必须是耕地,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利用现状必须是耕地和可调整地类。

(二)技术要求

基本农田的调整划定应以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在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底图上进行。

基本农田数据库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要素和基本农田专题要素,数据库建设以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库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为基础,根据《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T1019-2009)和《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3)的要求,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国土、农业和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国土分局,负责实施和协调工作。区国土分局、区农业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各乡镇具体负责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实施。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2014年7月10日-7月20日)

1.制定工作方案:区国土分局会同区农委制定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步骤和完成时间。

2.动员培训:区国土分局会同区农委组织召开全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动员会,布置全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同时组织相关乡镇国土、农业部门业务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培训学习。

3.基础资料收集:收集基本农田划定需要的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区、乡(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调整有关成果和审批资料;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资料;已有基本农田保护图件、表册、数据库、相关文字资料、签订到村或农户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农用地分等定级资料以及其他土地管理相关资料。

第二阶段:实施方案的编制与论证(2014年7月21日-7月31日)

1.编制实施方案:按照市统一部署,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实地勘察,由国土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编制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划定方案文本及说明;拟划定的地块清单(含地块坐落、片(块)编号、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等);涉及划定的相关图件;划定前、后的基本农田汇总表;以及划定地块的实地勘验报告等相关附件。

2.实施方案论证: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审定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委员会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从组织、经济、技术、公众接受程序等方面,做好与相关方面的协调。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论证。市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将通过审查的实施方案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委员会备案。

第三阶段:组织与实施(2014年8月1日-11月20日)

区国土部门会同农业部门依照经审批通过的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及时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建立、更新数据库、图件、表册等基本农田相关资料。

第四阶段:成果验收(2014年11月21日-12月10日)

1.区级自验

区国土分局会同农业部门,对本区的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自检查自验,验收合格的形成自验报告。

2.省级预检

区级自检合格后,首先将基本农田数据库提交省级进行预检。预检合格后,由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出据数据库预检报告。

3.市级验收

数据库预检通过后,我区向市级提出验收申请。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委将组织对我区基本农田划定的各项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全区不低于新划入基本农田总面积5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检查符合要求的,由市级出具验收报告并填写验收要点情况表。

4.省级抽查

对于市级验收确认的基本农田调查划定成果,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委员会按照不低于新划入基本农田总面积15%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省级审核后,统一上报国土资源部复核、抽查。

第五阶段:成果报备(2014年12月11日-12月31日)

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省级抽查确认后,将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

第二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2014年

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财政局(公章)案

国土资源局(公章)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目录

一、前言.....................................................................................................................................1

(一)编制目的.............................................................................................................1

(二)编制依据.............................................................................................................1

(三)编制任务.............................................................................................................2

(四)编制时限.............................................................................................................3

二、基本农田现状................................................................................................................4

(一)基本农田现状...................................................................................................4

(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及分布........................................................4

三、2014年建设任务.........................................................................................................5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5

(二)目标任务.............................................................................................................5

四、建设内容...........................................................................................................................7

(一)总体说明.............................................................................................................7

(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8

五、资金估算...........................................................................................................................9

(一)投资估算.............................................................................................................9

(二)资金筹措.............................................................................................................9

六、保障措施.........................................................................................................................10

七、附表-----------13

1、各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调查表----------------------------13 2、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汇总表-------------------------14 3、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工程量统计表----------15

一、前言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和《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皖国土资〔2012〕180号)要求,通过制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和具体建设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和各项保障措施,为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做好上图入库、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提供依据。

(二)编制依据

1)、《省实施办法》; 2)、《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

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政办〔2005〕70号);

5)、《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6)、《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2〕63号);

7)、《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皖国土资〔2012〕180号);

8)、《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196号);

9)、《省新增220亿斤生产能力规划纲要》; 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1)、县级基本农田保护规划(2006-2020年); 12)、《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05-2003); 1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

14)、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及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 15)、本地实际基本农田保有量和各部门在建和计划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资料;

16)、土地调查、土地确权、土地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技术标准、规范与有关规定。

(三)编制任务

1)、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 2)、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比重; 3)、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4)、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 5)、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四)编制时限

落实当年可建成并能通过验收的在建项目,编制时限为2014年6月-12月。

二、基本农田现状

(一)基本农田现状

截止2013年底,耕地保有量为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公顷,基本农田占耕地的比例为

%。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基本农田配套设施工程标准较低,大部分是90年代修建的且年久失修,达不到《高标准基本建设规范》规定的标准,需要稍加改造或全面整治,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

(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及分布

通过开展调查统计,现有基本农田中主要配套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规定的标准进行划分,分为“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稍加改造”、“需要全面整治”三类情况。现有基本农田143.97万亩,其中:“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基本农田16.50万亩,主要分布在;“稍加改造”基本农田46.25万亩,主要分布在;“需要全面整治”基本农田81.22万亩,主要分布在。

三、2014年建设任务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方针政策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增加单位面积产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紧紧抓住国家对粮食主产区实施政策倾斜的契机,以基本农田改造为重点,通过“缺什么、补什么”为切入点,大面积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区域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快速发展服务。

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的原则;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规模整治,优先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整治,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下达的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全县总建设任务13.75万亩,经适当投资可达标的项目13.75万亩。

根据实际情况,全县落实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总建设任务

万亩,高于上级下达指标

万亩,经过稍加改造,适当投资后,可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

万亩。

规划将建设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每个耕作田块直接临渠(管)、临沟、临路,保证每个耕作区与农村居民点相连;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如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措施,实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增加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提高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给合功能。

四、建设内容

(一)总体说明

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的原则,今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全部为“稍加改造”类型项目。

1)建设规模。今年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亩,均为“稍加改造”类型的基本农田。

2)项目布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分布在,其中

。3)工程建设内容。灌溉与排水工程,清淤沟渠

公里,修建农用桥

座,涵洞

座;田间道路工程,新修田间道

公里,新修生产路

公里;打机井

眼。

4)工程建设标准。

(a)田块规划标准。耕作田块的布置坚持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需要,有利于田间机械作业,有利于灌溉排水、水土保持和防风,便于经营管理等。规划形状一般为长方形,具体依自然条件确定,耕作田块多数为南北方向,长400~500m,宽200~300m。

(b)农田水工程利规划标准。防洪标准:按二十年一遇;排涝标准,旱作区农田排水采用 年一遇,1d~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d~3d排至田面无积水。灌溉标准:项目区灌溉保证率规划为75%。农桥按

年一遇排涝标准规划。

(c)道路规划标准。合理确定田间道路密度,满足农业机械化和生产生活便利的需要。田间道的路面宽3~6m,生产路的路面宽度为3m以下。田间道路高出田面30~50cm,生产路高出田面30cm。

(d)农田生态防护林网规划标准。农田生态防护林规划应本着创造新的农业地理景观,建立结构合理、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体系,统一规划,综合治理。

5)实施期限。本项目从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全部完成。6)进度安排。在建并能在今年年底前验收。

7)主管部门。本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是国土资源部门。

(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

今年拟安排并能在今年十二月底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亩。

五、资金估算

(一)投资估算

根据确定的建设任务,按照“稍加改造”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分别测算相应的投资强度,结合计划开展相关基础建设工作所需经费,测算全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投资估算。根据上级下达指标,今年“稍加改造”项目每亩按500元投资,总投资

万元。

(二)资金筹措

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等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主,积极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共同投入。对今年列入稍加改造、适当投资项目,省级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国土、农业、水利及其他部门一把手为领导的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共同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通过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保证资金足额投入,强化制度保障,扎实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2)、统筹安排建设资金。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统筹安排农村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相关涉农资金,建立集中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建设任务和目标。

3)、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开展各级各类在建项目的梳理,收集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第二次土地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4)、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后管护。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对已建成和新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要及时划界、设立标志,实施永久保护。要充分利用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等成果,对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进行质量等级评定。

5)、适时上图入库。项目审批及开工后要按照土地整治项目报备要求在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报备,依托“一张图”和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全面全程监管,实时报备信息,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现势性强。

6)、加强监督和考核。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后期管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做好质量监测和绩效评价,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完成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7)、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严格执行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及廉政建设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要完善项目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8)、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三篇:高标准基本农田实施方案收集资料清单

高标准基本农田实施方案收集资料清单1、2011年全市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2、2011年全市各县(市、区)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面积统计表

3、农用地分等成果

4、全市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矢量数据)

5、历年全市各县(市、区)土地整治项目范围、面积等(矢量数据、文字资料、表格资料)

6、水利部门、农业部门等相关部门2012年相关项目(矢量数据、文字资料、表格资料)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讲解

第四篇: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确保我乡基本农田面积稳定,为全乡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严店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精神,我乡积极响应上级号召,通过划区定界,建立标准化基本农田保护区,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监管体系,以建设促保护,探索长效机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我乡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和建设水平。通过建制度抓落实,在乡、村、组、户四级联动下,通过保护区划定,使保护区逐步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以点带面促进全乡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规范化,自觉化。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解决保护基本农田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研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长效措施,确保基本农田“五不准”制度的'贯彻落实,坚决杜绝非法占用、破坏基本农田行为的发生,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乡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的实施,办公室设在严店国土建设管理所,吴光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划区定界明确任务

根据我乡实际,全乡以村为单位划为15个基本农田保护区,埋设固定标牌,同时划定具体界限,标明面积,土地用途,以及保护区具体责任人、监管人等。乡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签定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各保护区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网络体系,具体落实到村、组、农户,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田块承包人,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主要承担以下具体任务:

(一)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安排土地整理项目,加大投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基本农田的粮食生产能力。

(二)规范加强基本农田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基础数据和档案标志,加快现代技术手段的运用,逐步建立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信息管理和动态监测系统。

(三)完善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规章制度。研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四)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重点探索责任权利相结合的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和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的集中投入机制。

四、基本农田建设要求

(一)基本农田标准化

保护区基本农田经过土地整理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土地集中连片。在开展土地整理的基本农田项目区内做到无零星分散建筑物、无废弃地、无闲散地。

2、田块平整、规则。基本农田要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坡地基本实现梯田化,达到“保水、保肥、保土”要求。

3、水利设施配套。基本农田排灌水设施建设要符合当地机耕作业、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坡地要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旱地要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

4、田间道路通达。田间道路布局合理,适应耕作和田间管理要求,同时适应机械化耕作需要。

5、防护林网配套。主干路、沟、渠两旁要按照项目规划设计要求营造农田防护林。

(二)基础工作规范化

1、档案资料完整齐全。基本农田保护图件应做到清晰,具有统一标定的区、片、块位置和编号,反映基本农田现状,图表册等有关资料要整理归档,永久保存并做到逐级备案。

2、数据资料及时更新。规范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台账,建立基本农田变更统计制度,落实动态监测措施,及时更新基础数据;基本农田变化情况要及时反映到基本农田登记表并落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做到图表册与现状一致。

3、保护标志统一规范。基本农田保护标志要经济适用、整洁持久,主要设置在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编号、登记,标志内容要明确保护范围、面积、要求及责任单位等。

(三)保护责任社会化

1、完善责任体系。完善乡、村、组各级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管制度,形成执法监察网络;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利用好土地日,采用宣传车巡回宣传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知识,使群众家喻户晓自觉遵守;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

2、明确保护责任。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范围、期限、责任人应当明确,并与实际一致,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应注有保护面积和责任人。

(四)监督管理信息化

以基本农田基础资料和土地变更调查为基础,逐步建立基本农田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系统运行可靠,信息采集、处理、上报、反馈及时有效,准确反映基本农田现状和利用变化情况,可为基本农田审核、补划、执法监察、统计分析等提供依据。

五、保障措施

1、加大资金投入。每年由政府拨付一定的资金,对受自然灾害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及时整理,维护。

2、定期巡查。结合“四个工程”定期巡查制止破坏和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并大力宣传保护基本农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的重要意义。

3、通过项目建设增加耕地面积。根据本乡村实际,及时申报可复垦整理的旧村郢,通过增减挂项目增加新增耕地面积,通过土地整理后,补划为基本农田,增加了基本农田面积。

4、加强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是长期性工作,不可虎头蛇尾,要加强监督定期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保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有序开展,有力保障。

第五篇: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一统三分”一城两带”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抢抓中央、省委1号文件及中央、省水利工作会议政策机遇,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坚持防汛抗旱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设管理改革齐抓的原则,以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托,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当家塘堰整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水土流失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力争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5.86万亩,本年度计划开工完建各类水利工程1196处(不包含“三万”活动塘堰整治项目)累计完成土石方1411万立方米。建设高标准农田6.03万亩,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8.2万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77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0平方公里。通过水利工程措施,逐步改变长期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自然条件,为农业高产高效服务。

三、建设重点

突出六大建设重点。本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一是塘堰渠系工程。通过“三万”活动推动、各级财政驱动、整合资金联动、社会力量互动、农民群众主动等五项措施。大规模整治田间渠系330公里,全力推进当家塘堰清淤扩挖2.7万口。

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折不扣完成18.2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着力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所建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防护与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采取隔离防护、污染整治等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是灌区及小农水工程。抓好城区长坪、丹江口市江北等万亩灌区。群众满意、长期受益的原则确定产权归属,积极探索建后管护长效运行机制。

四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恢复防洪库容,增强水资源调控能力。完成12座小(一)型水库工程主体加固任务,积极开展了列入12年除险加固计划的65座小(二)型水库项目初步设计及审查批复工作。

五是水土保持工程。以丹江口库区水土保持防治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等国家重点治理工程为抓手。确保治理效益,促进治理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80平方公里,投资9630万元。

六是河道治理工程。将防洪治理作为首要目标。体现“河畅、水清、岸绿、坡稳、景美、便民”治理理念。启动城区泗河流域马家河下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郧县叶大乡余河治理工程项目,抓紧实施丹江口市浪河盐池河镇河段治理工程、竹山县洪坪河流域治理工程、竹溪县竹溪河水坪段防洪工程、城区张湾河中下游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28.5公里,完成投资26880万元。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一统三分”一城两带”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推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行政领导责任制,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效作为行政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的一项硬指标,从严检查考核。

(二)密切部门合作。一是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与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信息共享。二是要整合项目资源。各地涉农项目,按照“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原则,捆绑项目,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倾斜。三是整合资金。整合南水北调生态建设、退耕还林、支农资金、扶贫开发、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板块基地建设等多种可用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发挥资金整合放大效应。

(三)强化建设管理。要进一步规范项目法人组建程序。认真执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加强合同管理。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的规定,全面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措施,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意识与要求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

(四)加大建设投入。一是抢抓国家加大对水利建设投入的机遇。逐年增长,主要用于国家项目的.配套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补贴以及目标考核奖励。三是引导社会资金、受益农民投资投劳农田水利建设。

(五)加强宣传督办。各地要利用新闻媒体等舆论工具。积极宣传水利建设的方针政策与建设管理的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氛围。要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始终把重点督导、巡回督导、驻点督导、跟踪督导、舆论督导等多种检查督办方式有机贯穿到建设管理的全过程,把督办检查落实到工程、落实到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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