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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我镇按照遵义县环境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努力做好环保工作。为此,制定**镇20xx年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发展生态经济为核心,以推进节能减排为重点,以倡导生态文明观念为基础,以创建新环保体制机制为动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创建,加强环境监管,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提升环境竞争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重点,实行政府负责制,部门联动制,切实加大环境监察力度,深入开展环保工作,切实保障群众权益,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负责全镇环保日常工作。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实行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责任到人,单位负责人就是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环境监管,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强化环境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发现隐患及时整治并及时上报。强化涉危涉重企业的废物处置和辐射管理。督促企业及建设项目完善各项环保手续,确保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处理好污染事故和纠纷,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加强环境保护,确保饮用水源不受污染。着重抓好水源保护工作,保持整治工作高压态势,严防畜禽养殖反弹现象,确保饮用水源不受污染。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思想,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三)扎实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加强宣传发动,开展全镇环境大整治,通过宣传卫生常识,引导村民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加强各村环境保护规划,促进各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禁止乱扔乱伐,减少水土流失,确保河水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安全。加大卫生管理力度,各村(居)的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到定点进行无害化处理。继续做好镇区污水处理,使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积极推行荒山、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
(四)防止农作物污染,确保农产品安全。 加强农药和化肥环境安全管理,推广高效、低毒和低残留化学农药,禁止在蔬菜、水果、粮食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防止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化学污染和面源污染,保证农产品安全。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五)发挥生态优势,加强旅游业的环境保护。以建成生态旅游区为总体目标,继续加大旅游开发力度,逐步引资开发建设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古迹等具有一都特色的旅游景区。加快乡村旅游开发,着力发展以旅游、休闲、观光为主的“农家乐”项目,走自然景观与历史古迹、人文景观相结合的生态旅游发展路子。同时积极推进风景区及各类旅游景点水、大气、垃圾和噪声污染防治,保护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
体系,合理控制旅游规模,严格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氛围
(一)认真开展环保宣传进农村、进家庭活动。镇村公开栏设置环保宣传专栏,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印发环保宣传资料。同时在镇村显要位置张贴环保宣传画等宣传资料,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突出重点,不断提高群众生态意识。以创建“绿色学校”为重点,开展宣传咨询、分发材料、专题讲座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使群众通过活动,普及环保知识,规范自身行为,踊跃参与到全镇的创建活动中,在全镇上下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卫生、参与环境美化、维护环境生态的氛围。
(三)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依托 “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全国科普日”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范围广泛的专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低碳等环保科普知识,进一步培养人民群众的低碳生活理念。利用学校环境教育课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系列环保竞赛活动,组织学生环保志愿者深入社区和公共场所,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等公益性活动。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环保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xx市环境保护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污染防治和环境监察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污染防治科、应急管理科及市环境监察支队、环保监测站、宣传与信息中心为成员单位,在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系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会务安排、会议通知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车辆保障。
2.规划财务科: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经费申领和使用管理工作。
3.政策法规科:负责对超标排污或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工业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4.行政许可科: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5.污染防治科:承担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列出全市重污染天气限产减排市控及以上规模重点大气污染源名单,及不同级别应急响应时限产减排措施;参加市政府层面、环保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6.应急管理科: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7.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源的环境监管;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企业落实应急措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参加市政府层面、环保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8.市环保监测站: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日常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负责与市气象台进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负责对全市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和监测数据的.监管工作。负责大气污染源监测工作;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监测取证;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9.宣传与信息中心: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宣传。
10.各县(市、区)环保局: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履行相应职责;监督辖区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执行市环保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指令。
(二)工作机构
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污染防治科,承担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和措施,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汇总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三、响应流程
当接到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小时内向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并通知各相关科室,相关企业由县(市、区)负责通知,启动应急响应,按要求落实各自职责。
当接到预警解除信息时,按预警发布程序通知相关科室及终止应急响应。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监测预报
1.监测。市环保监测站和市气象台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等工作。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市环保监测站和气象台跟踪监测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结合历史数据,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预报。市环保监测站和市气象台根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的空气质量进行预报。
3.会商。根据环保、气象联合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机制要求,市环保监测站与市气象台于每日15:00会商。当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提出预警建议,于当日16:0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至少会商3次。未发布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实时会商。
(二)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
(1)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应急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强对在线监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2)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履行相应职责。加强对企业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Ⅲ级响应措施
(1)全市火电、焦化、建材、化工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工业燃煤、燃油、燃生物质等锅炉除保障民生企业需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外,一律采取限排措施,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全市应急减排企业名单见附件。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以上限排行业范围,列出本辖区重点企业名单,严格落实具体应急减排措施。
(2)市环保监测站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时时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区域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
(3)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4)由局领导带队,各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环保局和企业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分组见附表)。
3.Ⅱ级响应措施
(1)全市火电、焦化、建材、化工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工业燃煤、燃油、燃生物质等锅炉除保障民生企业需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外,一律采取限排措施,减少6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全市应急减排企业名单见附件。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以上限排行业范围,列出本辖区重点企业名单,严格落实具体应急减排措施。
(2)市环保监测站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时时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区域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
(3)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4)由局领导带队,各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环保局和企业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分组见附表)。
4.Ⅰ级响应措施
(1)全市火电、焦化、建材、化工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工业燃煤、燃油、燃生物质等锅炉除保障民生企业和生产工艺不能停产的企业,需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外,一律停止生产。全市应急减排企业名单见附件。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以上限排行业范围,列出本辖区重点企业名单,严格落实具体应急减排措施。
(2)市环保监测站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时时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区域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
(3)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4)由局领导带队,各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环保局和企业落实Ⅰ级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分组见附表)。
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措施中,工业企业通过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减负荷、停止生产来实现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各企业大气污染物减排量基数为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前一天该企业的排放量,控制排放浓度、降低生产负荷、限制实际产能的具体基数,为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前一天该企业的排放浓度、生产负荷、生产能力。各县(市、区)环保局要督促指导本辖区企业制定具体限产、停产操作方案,并报本局审查备案。
五、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环保局各督导检查组及时将督导情况和执法记录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环保局及时将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汇总,于12小时内将应急响应工作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报告应包括工作情况、采取的限产措施、存在的问题、经验总结等。
为进一步落实xxxxx,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镇环境质量,确保国家生态镇创建成果。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创建国家生态镇建设工作标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任务
按照创建国家生态镇指标的七项基本条件和三十六项建设指标考核要求20xx年着力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镇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书记、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xx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居)部门、企业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居)、企业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三、环境安全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对水、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严禁向河道直排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大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六)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四、生态保护与建设
(一)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点收集、镇集中清运、区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社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村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鼓励人口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厂,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已建污水处理厂确保正常运转。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六)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大于60%。
(七)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八)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发电、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九)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
(十)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到部、省、市信访次数,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为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中心镇。
二、整治原则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节日秩序、城市安全运行、禁放烟花爆竹等春节期间的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巩固20xx年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成效,坚持工作劲头不减、管理标准不降,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完善市容秩序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能力。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城管执法局局长任组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主要领导,市局相关业务科室、执法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节期间市容市貌管控及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处理相关具体问题。整治工作根据市局领导联系县(市、区)、市直园区分工,实行局领导挂片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市容市貌管控方面
1.规范户外占道经营。及时纠正制止临街商铺、游商摊贩违反我市出台的支持户外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遂城管办发〔20xx〕8号、9 号、11号)规定,未经辖区城管执法部门备案登记的擅自占道经营行为。(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2.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督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履行主体管理责任,按照规定数量投运车辆,及时清理在机动车道、绿道、绿地、隔离带、无障碍设施等禁停区域停放的`共享单车,规范未停进非机动车停放区以及在停放点内无序停放的共享单车。教育引导其他非机动车使用人在停放区内车头朝向一致规范停放。(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船山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3.规范广告信息张贴。运用数字城管平台语音警示系统整治乱张贴“牛皮癣”小广告行为,规范管理便民广告信息发布栏,督促责任单位(人)及时清理乱张贴的“牛皮癣”小广告,向公安部门及时移送卖药、办证等违法小广告线索。(责任领导:刘迎春,责任科室:市数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4.规范公共空间秩序。及时劝阻制止新安装违规的外置式防护栏(网)和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占道设施,清理严重影响市容观瞻的污损广告、店招、布幅,坚决拆除未经审批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占道设施,保证城市空间秩序和运行安全。(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综合督导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1.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执法监管。逐一排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六必须”“六不准”防尘降尘措施,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启动后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对拒不整改或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施工单位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陈绍荣,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安居区城管执法分局)。
2.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执法监管。严密管控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散装建材和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对未采取覆盖或者密闭措施造成泄漏遗撒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以及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3.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常态化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安装和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宣传推广油烟在线智能监控工作,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和油烟稳定达标排放。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4.认真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深入落实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协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占用城市道路销售和沿街兜售烟花爆竹、高香大蜡的行为,对在非指定区域、指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城镇环境卫生的行为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三)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根据《遂宁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自觉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督促市政环卫作业单位增加清扫保洁力度和垃圾清运、洒水降尘频次,及时清理遗撒路面的砂石、渣土、垃圾,确保城市道路路面干净。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巡查,及时纠正制止乱吐乱扔乱倒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城镇环境卫生整洁。(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综合督导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四)违法建设管控方面。春节期间是违法建设的高发期,要切实落实违法建设治理各项防控措施。督促社区和物业管理企业做好落实防控职责,城市管理网格人员坚持执法巡查全覆盖,做到报告及时、制止有力,坚决杜绝新增违建出现。(责任领导:陈绍荣,责任科室:规划和建设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和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结合辖区特点和各自职责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突出开展整治工作。春节放假期间,各基层执法单位要按照不少于70%的标准配置在岗执勤人员。
(二)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宽严适度、审慎包容”原则,春节期间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要更加注重宣传教育和文明劝导,一切执法行为都要做到既严格规范又公正文明,既实现干净、整洁、平安、祥和的良好效果,又树立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坚决不能发生重大执法负面事件。
(三)严格督查问责。市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此次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由市局综合督导科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管理要求时紧时松、管理标准时高时低的现象和城管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履职差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值班值守。各单位机关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上报市局办公室存查,确保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坚持突发事件“零报告”和一日两报制度,如遇重大突发事件,严格按程序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报告情况。
保障20xx年春节期间我县环境安全,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xx年第一季度那坡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及百色市环境保护局相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应急管理,杜绝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切实保障20xx年春节期间我县环境安全,给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二、工作内容
组织开展县辖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隐患排查,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清单:
(一)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环境监测站:要根据县辖区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企业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1、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查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情况。
2、固体废物使用或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涉固体废物单位生产管理情况,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等是否规范正确,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3、县垃圾填埋场。重点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收集、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情况。
4、县污水处理厂。重点对污水处理厂污水的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情况。
5、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按照县尾矿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尾矿库重点项目治理,实现全县尾矿库环境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三、工作方式
环境监测站: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县辖区内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监督检查工作。
四、组织机构
组长:关国凡局长
副组长:赵瑞连副局长
成员:黄富平环保局干部
吴昌竟局办公室主任
龙军局党建办主任
王渝淳局监测站负责人
梁国治局项目管理股股长
农春凤局监测站干部
黄丽霞局监测站干部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5日-1月7日)
环境监测站,局各股室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我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分工和负责人,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二)隐患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8日一3月15日)
环境监测站,局各股室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1月8日起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环境监测站,局各股室在开展本级相关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县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相关工作情况要逐级上报。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3月20日)
环境监测站,局各股室要汇总整理本县相关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填报20xx年那坡县环境风险隐患检查问题清单表(附件1)、20xx年第一季度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企业问题汇总表(附件2)纸质扫描版和电子版交到应急中心,邮箱:xxx。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突出排查重点。充分认识危险源排查的重要性,要从源头上查找各乡镇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排查、突出排查的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
(二)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要切实提高对突发事件危险源、危险区域集中排查、分析评估和隐患治理工作的认识,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局面,为排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务必严格按照目标和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排查,彻底整改,不放过一个危险源,不漏掉一处危险区域。对发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要提出治理措施,尽早消除或达到可防可控。对未按要求开展排查工作或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的,发现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