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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光伏扶贫是光伏发电与精准扶贫的结合,体现了 绿色发展 新理念,是提出的 生态就是资源、生态就是生产力 在扶贫开发领域中的生动实践。下面是 OK 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20xx 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供大家分享。
20xx 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一
中国的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大规模、无节制地开发利用化石燃料不仅加速了这些宝贵资源的枯竭,而且造成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过度的排放日益引起全球关注,解决这些问题已不再是各国自身的事情,控制和减少排放已经成为全球各国的目标和义务,责任的分担已经成为各国政府讨价还价的政治问题。随着全球能耗的快速增长,环境将进一步恶化,减排的纷争将更加激烈。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不断推出利用太阳能的政策,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太阳的利用和开发之中,尤其在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与建设领域,掀起了一股热潮。可以说,投资太阳能光伏电站,是一个既有稳定投资回报,又是一项有利环境改善,造福子孙后代的事业。
一、项目前期考察(土地尽调工作)
对项目地形及屋顶资源、周边环境条件(交通、物资采购、市场的劳动力、道路、水电)、电网结构及年负荷量、消耗负荷能力、接入系统的电压等级、送出线路长度廊道的条件和当地电网公司的政策等。
二、项目建设前期资料备案申请及批复
项目用地尽调完成后,确定没有问题,可与当地政府签订开发协议书,进入项目的备案申请阶段。
第一阶段:可研阶段
1、在项目备案申请时,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协助,由其编
制大型光伏发电站项目备案申请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
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大型光伏发电站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
分析评审。
第二阶段:获得项目建设地县级相关部门的意见批复文件(部分书面意见可能因省份不同存在差异)主要包括以下:
1)安监局对安全评估报告的意见及批复;
2)水利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意见及批复;
3)国土部门就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有关问题的意见及批复;
4)国土部门就项目地质灾害评估的意见及批复;
5)环保部门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意见及批复;
6)住建部门就项目用地选址意见及批复;
7)国土部门就项目建设用地土地预审意见及批复;
8)文物部门就项目选址用地选址意见及批复;
9)农业部门的意见及批复;
10)畜牧部门的意见及批复;
11)武装部门的意见及批复;
12)电力公司接入电网的意见及批复。
3、最终获得发改委备案
最终取得省一级发改委的备案(部分省份一定权限已经下放)。
三、项目施工图设计
1、现场测绘、地勘、勘界、提资设计要求;
2、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并上会评审;
3、出施工总图蓝图;
4、各专业进行图纸绘制(结构、土建、电器等等);
5、出各产品技术规范书(做为设备采购招标依据);
6、和各厂家签订技术协议;
7、现场技术交底、图纸会审;
8、送出线路初设代可研评审上会出电网意见;
四、项目建设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及流程
(1)项目设计施工和及设备供应商的选定
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选择有经验的设计单位可以大大节约工程造价;由于光伏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产业,鱼龙混杂,慎重选择设计方是整个项目成功的关键。也有人直接找EPC 全程代理,当然投入要大些.组件和其他材料及设备供应商早起处于垄断环境,现在基本放开了。
(2)监理方的选定
选择一个好的监理方,对于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质量的把控非常重要。监理方应当具有太阳能电站建设监理的相关经验,所指派人员应当熟悉组件等设备和材料。
(3)会同各方预验收和进行试验以及并网、电价批复和最终验收
在最终竣工验收前,投资方应当会同各方对太阳能光伏电站进行预验收,并对光伏电站进行各项指标的试验;积极开展有关并网工作和电价批复工作;条件达到的,组织最终验收。
光伏电站建设是一件非常费时耗力的工程,少有不慎可能会对后续电站运行产生影响。以下为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例如对建筑物、环境、电网的影响等方面的阐述。
一、对建筑物承重的影响
1.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不影响建筑物的原有结构,建筑原有的使用功能、围护结构特性、建筑体形和立面的不改变。
2.光伏电站安装在混凝土结构的屋顶上,建筑的设计承载能力为 200Kg/㎡左右,而光伏电站的荷载为 30Kg/㎡ 2 左右,使用太阳能应用安全、可靠又不影响建筑物美观。
3.光伏电站是利用基础的自重来固定方阵的,不破坏屋面的防水层,隔热层和保温层等。
二、对环境影响
1.太阳能光伏发电不产生任何的废气、废水、废渣等废弃物;
2.在运行的过程中没有任何转动部件,不会产生噪声污染;
3.光伏发电的原理是光生伏打效应,太阳电池组件在光照的条件下产生直流电,经过一定的串并联汇总后接入到并网逆变器,转换成 50HzAC230V/400V 电源,在整个电源的产生和转换过程中没有任何高频交流电,无电磁辐射,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4.太阳能电站的电缆敷设采用原有的管道和桥接,一般不额外敷设线路,即使涉及线路的敷设,也是采用隐蔽的结构,不破坏原有的建筑和环境。
5.太阳能电站是免维护或者少维护的,电站的运行是无人值守的。
三、太阳能电站对电网的影响
1、太阳能并网相关标准 GB/T19939-20xx 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
2、光伏并网电站的安全性。
3、光伏并网电站的电能质量光伏并网的相关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对并网电站输出的电能质量有明确的规定。光伏电站建设对电压、波形、频率、相位、谐波等都有明确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及乡村振兴两大国家战略,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消减电力尖峰负荷,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我区已申报并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为加快推进试点工作落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广,推进本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
目标至20XX年底,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政府统筹引导、业主提供资源、国资开发运维为主要模式。加强光伏项目顶层精准设计,形成多重保障机制,关注关键指标。从房屋质量安全、寿命期限、可利用面积、配网消纳能力、建设成本、收入分配模式、投资收益等方面分析评估各类屋顶资源的开发建设条件。
(二)统筹兼顾,积极争取,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优先开发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项目,同步开发工商业厂房屋顶光伏项目。项目推进应先易后难,根据项目成熟度和开发难易程度,分类分批有序推进。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新会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领导小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国资工作、发改工作的区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办、区府办联系发改、国资的负责同志,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资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科工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同志,区发展改革局分管能源工作、区财政局分管国资工作的负责同志,新会供电局和江门市新会银洲湖能源有限公司(下述简称:银洲湖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选派。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新会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区发展改革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传达领导小组部署和指示;负责牵头光伏项目试点的对外宣传工作;动员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推进光伏项目的开发;建立可安装项目资源库;归集及上报全区光伏项目开发各项数据,跟进光伏试点工作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区各有关单位(部门)研究制定分布式光伏扶持政策措施;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二)区财政局(区国资监管局)负责研究我区屋顶光伏项目试点的投融资方案,争取整合市、区可调配资源和政策资金,研究区域内可导入支持项目落地的资源和政策扶持资金;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台金融支持政策;负责监督银洲湖公司落实光伏项目的实施;负责区国有资产建筑的屋顶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协调与投资单位签订光伏项目协议;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三)区科工商务局配合研究改善光伏项目开发建设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推广全区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建设;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四)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学校、教育机构建筑的屋顶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协调与投资单位签订光伏项目协议,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区卫生医疗机构建筑的屋顶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协调与投资单位签订光伏项目协议,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六)区自然资源局配合研究支持光伏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配合其他单位推进屋顶光伏项目建设;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为光伏项目的建设实施提供业务指导;配合研究支持光伏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配合其他单位推进屋顶光伏项目建设;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八)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办公楼、厂企园区、商业综合体、企业厂房等的屋顶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工作;推动光伏项目的建设工作;配合协调投资单位签订光伏项目协议;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九)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区园区企业的屋顶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关于支持光伏项目的园区土地出让条款;协调入园企业落实建设屋顶光伏项目;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十)新会供电局要在电网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全区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要,负责做好配电网的规划和建设改造工作;配合做好光伏项目并网服务和调控运行管理。
(十一)银洲湖公司组建光伏专项开发团队负责对建筑物进行光伏项目勘测和出具开发方案;以银洲湖公司作为投资主体重点开发全区公共机构建筑和工业园区企业屋顶光伏项目,并提供投资规划、施工建设、运维检修等服务;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持续开发我区内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
五、推进步骤
(一)公共机构建筑光伏项目开发。
1.由区发展改革局动员各有关单位(部门)按职责分工把辖区内公共机构建筑,如党政机关建筑、学校、医院、村委会、停车场、车站等屋顶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各有关单位(部门)在20XX年4月10日前上报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资源调查表(详见附件)。
2.由银洲湖公司根据区发展改革局汇总调查数据,组织人员现场勘察,梳理各类公共机构建筑的屋顶数据出具开发方案。每月25日前将开发方案和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上报至区发展改革局汇总。
3.区发展改革局依据银洲湖公司光伏开发数据建立和更新公共机构建筑可安装项目资源库。每月30日将该项目资源库数据汇总更新上报至领导小组。
4.区发展改革局牵头优先选取公共机构建筑屋顶的2~3个项目作为样板试点,为后续光伏项目工作推广和实施作样板引路。样板试点由银洲湖公司落实光伏开发施工,20XX年6月完成建设。
5.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各有关单位(部门)共同协调推进银洲湖公司与各公共机构建筑权属单位协商签订光伏项目协议,条件成熟的完成备案工作。确保具备开工条件后,督促各项目施工建设和并网。
(二)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开发。
1.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商业屋顶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区工业园区管委会重点围绕我区园区企业建筑屋顶全面摸查。各有关单位(部门)每月25日前上报工商业建筑屋顶光伏资源调查表(详见附件)至区发展改革局进行汇总。
2.由银洲湖公司根据区发展改革局汇总调查数据,主动接洽意向客户,开展项目前期勘察工作。出具开发方案后,以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争取承接业务。每月25日前将开发方案和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上报至区发展改革局汇总。
3.区发展改革局依据银洲湖公司光伏开发方案和其他立项的工商业光伏项目建立工商业建筑可安装项目资源库。每月30日将具备条件的工商业建筑屋顶资源分类梳理和更新项目库,并上报领导小组。
4.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各有关单位(部门)共同推动项目资源库中工商业建筑的光伏项目实施。确保具备开工条件后,督促各项目施工建设和并网。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配套政策。
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科工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研究制定分布式光伏扶持政策措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工商企业安装光伏发电项目,加大协调支持力度。
(二)落实项目融资渠道。
区财政局(区国资监管局)落实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围绕光伏建设市场主体制定出台针对性信贷产品和金融保障措施,探索以项目售电收费权和项目资产为质押的贷款机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供便利金融服务,提升对光伏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落实推广宣传。
区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配合联系媒体、户外广告、现场宣讲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种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普及光伏建设常识,提升社会各界对光伏发电的认知和接收程度,激发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光伏发电的积极性。
(四)搭建能源管理平台。
银洲湖公司搭建光储充实时数据监控功能的能源管理平台,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并网后数据全部接入管理平台,实现智慧能源管理平台统一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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