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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

2024-04-07 22: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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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厂区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XX〕4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我省有利的光照资源,提升我省光伏开发应用水平,扩大省内光伏产品市场占有率,切实推进我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现就推进工业企业与光伏制造企业合作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事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落实国家鼓励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产业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件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发展光伏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符合国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总体要求,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二)有利于发挥我省光照资源优势。一是我省为我国太阳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之一,北部属于光照资源二类区,全年日照时数为3000~3200小时,辐射量在586~670x104kJ/cm2・a,相当于200~225kg标准煤燃烧所发出的热量,我省已成为国内光伏行业重点投资建设的热点区域;二是我省电网结构稳定,电网接入条件成熟,有利于各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就近并网发电;三是我省光伏制造主要企业,产业规模、产品技术水平已达到国家标准,在国内外光伏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光伏行业综合优势。

(三)有利于我省能源供给侧改革和光伏产业发展。一是我省属于国家电力能源大省之一,火电装机已达7000万千瓦以上,相应光伏装机容量仅有273万千瓦,推动建设分布式光伏,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提高,减少火电消耗,推动我省能源供给侧结构调整;二是我省工业企业一般具有耗电量大,屋顶资源丰富的特点,具备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条件,可及时就地消纳太阳能电力,优化企业用电结构,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三是开拓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市场,可拉动光伏产业链(生产及服务)发展,推动我省光伏产业做大做强。

二、总体要求

(四)总体思路

依据国家光伏产业发展政策,立足我省光伏企业的特点,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推动、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创新模式、互利共赢、能建则建、注重安全的原则,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服务保障体系,调动各方积极性,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打造光伏产业发展增长的新动力。

(五)主要目标

选择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工业企业和园区,开展试点和推广工作,建设一批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到20XX年全省工业企业和园区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50万千瓦。

三、工作任务

(六)加强宣传推广,注重示范引导。

1.搭建平台:具有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资质的光伏制造、安装企业、工业企业和园区企业自愿报名,各级经信委负责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供需双方对接活动。

2.培育市场:选择产业基础条件好的工业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宣讲、技术培训和示范建设,组织光伏制造企业与工业企业开展实地参观交流和推广。

(七)创新建设模式,推动项目落地。

光伏制造企业和工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合作模式。

1.“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工业企业仅提供屋顶或空地资源,由光伏制造企业对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独立投资、建设、运营。

2.“投资+建设+移交”模式:由光伏制造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进行投资建设,运营正常后,把产权有偿移交工业企业。

3.业务指导模式:由拥有建设条件的'的工业企业自行投资、建设,光伏专业公司有偿指导运营。

4.自建自营模式:由工业企业成立光伏项目公司,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

5.合同能源模式:由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与工业企业签订光伏建设项目运营、分享效益等内容的节能合同,节能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合同结束后,光伏设备收益归属屋顶方所有。

(八)明确利益导向,实现多方共赢。

1.并网方式:根据工业企业的建设条件,鼓励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发电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2.优惠方式: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时,工业企业用户负责消纳所发电量。拥有屋顶资源的工业企业可收取屋顶租金,也可按所发光伏电量电价优惠等方式合作,具体由双方协商议定。

(九)鼓励企业参与,做好协调服务。

1.完备手续:工业企业与光伏制造企业达成协议后,由项目主办方,按省内有关程序,办理项目备案,并抄报同级经信委。

2.确保质量:光伏建设企业应立足我省光伏产业的实际,优先选择推荐我省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国家认证机构认证的光伏产品。不得限制符合国标和市场准入条件的产品进入。

3.及时并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后,由项目主办方报当地经信委办理并网备案。

4.规范建设:优先鼓励具备国家及省内发电项目建设资质且在我省有落地光伏项目的承建单位参予项目招投标建设。工程建设中载荷标准、安装方式、抗风、防震、消防、避雷等要符合安全性评价和工程规范等标准。

四、政策措施

(十)引导金融支持。各市经信委统一汇总上报达成合作项目情况,我委负责向金融机构推荐好的合作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以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鼓励众筹等创新金融融资方式支持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十一)加强监督核查。在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时,鼓励优先选取我省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光伏及配套产品。具体项目承办企业在申报备案时,应对省内产品使用情况进行报备。山西省光伏产业联盟负责组织专家核查,将参与合作的企业,纳入行业信用体系,进行监督。

(十二)规范考核机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入当年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考核指标。各市经信委对工业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发电量计入各地节能量考核。

第二篇:光伏项目实施方案

1.实施模式

《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原则上要求当地多年平均太阳能总辐射量≥4500MJ/m2,依据贫困地区产业经济、人口、能源、电力等发展现状以及特困户屋顶、荒山坡及土地资源利用条件,初步确定采取3种光伏扶贫实施模式。

(1)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模式。分布式光伏发电单机容量≤5kW,对安装屋顶和可用面积有明确的下限值。建议钢筋混泥土现浇平屋面的活荷载≥2.0kN/m2,屋顶可利用面积≥8m2/kW。

其他屋面形式可参照以上数据进行折算。

(2)基于荒山坡的规模化光伏电站模式。建议10MW固定倾角光伏电站的占地面积≤30万m2,且考虑项目实施地的交通运输及施工条件,以及该区域内适应光伏电站建设运行的.人才、装备等技术储备条件。

(3)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发电模式。依托建筑物可承载的光伏建设类型,确定系统安装容量,并附典型系统的拟安装现场图。建议200kW固定倾角小型电站的占地面积≤12000m2。

2.全寿命周期成本/效益分析

兼顾国家、地方政府和贫困户等多方主体的投资和收益,考虑国内光伏发电的常见运营方式,对光伏扶贫项目进行全寿命周期的成本/效益计算,其经济性评价流程如表1所示。

(1)在资金投入方面,贫困户可自筹1/3,若确有困难,可申请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其余资金由试点县负责筹 措;也可由建设企业投资,但投产6年内发电收入的1/3归建设企业。

(2)在运行维护方面,前8年运行维护由建设企业负责,8年后运行维护费用从发电收入中拿出0.02元/(kW?h),建立运行维护基金。

(3)在发电收益方面,电站建成20年内,户均每月发电收入200多元,全年累计收入将超过2500元。

3.技术风险分析

受光照时间分布不均衡和气象变化条件的影响,光伏电源输出具有间歇、波动、随机等特点,而扶贫光伏电源多集中在偏远薄弱的农网末端,对功率平衡、继电保护、供电可靠性、用电规划等会产生较大影响;另外,光伏渗透率、谐波传输和放大特性、母线节点电压波动和闪变值等电能质量问题也已成为备受专家关注的技术要点。

4.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湖南某少数民族特困地区某县的多年气象资料统计结果显示,当地年平均日照时数1758小时,无霜期308天,年平均气温18.5℃,平均风速1.4m/s。参照总辐射量与年均日照时间表,该地满足国家光伏扶贫在光照条件上的原则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优先支持用电量较大、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较好的地区作为优先扶贫对象,结合投资规模、地域限制等因素确定光伏发电的装机容量。建议该县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方案采用以下2种方案,效果见图2。

(1)实施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精准扶贫方案。支持已建档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

(2)因地制宜开展农业/渔业光伏扶贫。利用贫困地区的荒山荒坡和水塘,建设农业光伏大棚或渔业光伏电站等规模化光伏电站,发电收益按比例补贴当地贫困人口。

此外,为了促进当地落实上述实施方案,先对部分特困户开展屋顶的加固改造工作;提前对部分贫困村落进行农村配电网升级改造,用以增加规模化光伏电站的可接入容量。

第三篇:光伏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xx〕3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大力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做好产业扶贫“到村、到户、到人”工作,大力推进贫困村、贫困户光伏扶贫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家庭收入,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产业扶贫,生态环保。把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与扶贫相结合,在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收入稳定增长。

(二)政府主导,确保实效。政府负责产业扶贫到村到户以及光伏发电项目的组织、宣传、实施工作,本着村集体和贫困户自愿的原则,优先选择积极性高的贫困村、贫困户为项目实施对象。

(三)因地制宜,科学选址。根据贫困村、贫困户场地及接入条件,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按照项目建设条件和要求进行选户和选址,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

(四)建管并重,公平公正。在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过程中,更加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精心组织,不折不扣完成建设任务。

三、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为两类:一是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二是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一般贫困户。

四、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xx―20xx年光伏扶贫工程总体目标是建设65个贫困村、10000户贫困户光伏电站,总建设规模3.53万KW。

“1+X”建设模式:“1”是指在65个贫困村每村建设1个100KW(或60KW)集中光伏电站,实现全覆盖;“X”是指在235个行政村一般贫困户中选择符合建设条件且自愿建设的贫困户共10000户,每户建设3KW的户用光伏电站。

(二)试点年(20xx年)完成建设任务8650KW。

1.在枞阳县235个行政村,每村选择符合建设条件且自愿建设的贫困户10户,累计2350户。每户建设3KW的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规模7050KW。

2.在枞阳县2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符合建设条件且自愿建设的贫困村1个,共22个。每村建设100KW(或60KW)集中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600KW。

(三)推进年(20xx―20xx年)完成建设任务26650KW。

五、实施方法

枞阳县政府是光伏扶贫的实施主体,采用“三统一”建设方式,即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筹集资金、统一移交维护。

(一)统一规划建设。枞阳县政府明确年度建设任务,确定具备建设条件和电网接入条件且自愿建设的贫困村、贫困户,并指定平台作为项目业主负责规划、融资、建设和移交工作。

(二)统一筹集资金。采用1:1:1筹资方式,市、县财政和村(户)各分担三分之一。

县财政分担的`部分如有缺口,可由县政府指定平台向金融机构融资、发行债券或由中标企业垫资,并逐年偿还本金,政府贴息。其中:枞阳镇、汤沟镇和横埠镇14个贫困村集中电站,由县财政分担的三分之一建设资金,分别由对口扶持的铜官区、义安区和郊区政府承担一半。

贫困村和贫困户分担的部分按以下方式筹集资金。

贫困村。每个村注册成立经营性公司,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运作。一是鼓励对口贫困村的帮扶单位解决部分建设资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少于5万元(1对1),企业不少于8万元(1对1);二是不足部分贷款,通过发电收益分年偿还,政府贴息。

贫困户。贫困户无力承担的,由贫困户贷款,通过发电收益分年偿还,政府贴息。

(三)统一移交维护。村集中光伏电站、户用光伏电站建成并网后,县政府指定平台即时将产权移交到村、到户。后期维护工作,由县政府指定平台与中标企业协议约定,原则上前10年由中标企业免费运行维护,10年后可设立运行维护基金,保证光伏电站正常运行。

六、运营管理和收益结算

(一)运营管理。村集中光伏电站、户用光伏电站项目,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符合资质条件、具有社会责任的光伏发电设备供应商及建设企业组织实施,运营服务由建设企业提供基本培训以及使用手册,供应商及建设企业建立售后服务网点,提供设备维修。

(二)补贴结算。村集中光伏电站、户用光伏电站发电全部上网,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和补贴政策。供电部门根据国家、省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按结算周期(一个季度)向村集体、贫困户支付政策补贴资金。县扶贫办、县金融办组织贫困户在当地金融部门办理结算卡,一户一卡,一季度一结算。

(三)收益分配。户用光伏电站收益除用于偿还贷款外,其余归贫困户所有;村集中光伏电站收益除用于偿还贷款外,主要用于贫困村出列和专项扶贫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光伏扶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枞阳县政府、市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农委、环境保护局、政府金融办、公管局、铜陵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枞阳县政府要成立强有力的光伏扶贫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负责项目具体推进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枞阳县政府负责光伏扶贫项目计划、资金筹措、组织实施、收益分配、综合监管等工作,并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市发改委负责协调项目备案、地面光伏电站指标和相关政策争取、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以及光伏扶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市扶贫办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市财政局、政府金融办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与监管,协调金融机构支持光伏扶贫工作;市公管局负责项目招投标组织实施工作;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农委、环境保护局负责光伏扶贫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优惠政策落实,并为光伏电站建设提供项目规划、用地、林地、环评等相关报批工作;铜陵供电公司负责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满足光伏发电上网需求,并负责电表调试与安装、并网发电、按季度抄表结算、及时发放补贴资金等工作。

(三)强化考核考评。把光伏扶贫工程纳入对枞阳县政府和帮扶单位扶贫开发工作的考评内容。

第四篇:厂区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及乡村振兴两大国家战略,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消减电力尖峰负荷,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我区已申报并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为加快推进试点工作落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广,推进本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

目标至20XX年底,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政府统筹引导、业主提供资源、国资开发运维为主要模式。加强光伏项目顶层精准设计,形成多重保障机制,关注关键指标。从房屋质量安全、寿命期限、可利用面积、配网消纳能力、建设成本、收入分配模式、投资收益等方面分析评估各类屋顶资源的开发建设条件。

(二)统筹兼顾,积极争取,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优先开发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项目,同步开发工商业厂房屋顶光伏项目。项目推进应先易后难,根据项目成熟度和开发难易程度,分类分批有序推进。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新会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领导小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国资工作、发改工作的区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办、区府办联系发改、国资的负责同志,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资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科工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同志,区发展改革局分管能源工作、区财政局分管国资工作的负责同志,新会供电局和江门市新会银洲湖能源有限公司(下述简称:银洲湖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选派。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新会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区发展改革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传达领导小组部署和指示;负责牵头光伏项目试点的对外宣传工作;动员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推进光伏项目的开发;建立可安装项目资源库;归集及上报全区光伏项目开发各项数据,跟进光伏试点工作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区各有关单位(部门)研究制定分布式光伏扶持政策措施;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二)区财政局(区国资监管局)负责研究我区屋顶光伏项目试点的投融资方案,争取整合市、区可调配资源和政策资金,研究区域内可导入支持项目落地的资源和政策扶持资金;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台金融支持政策;负责监督银洲湖公司落实光伏项目的实施;负责区国有资产建筑的屋顶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协调与投资单位签订光伏项目协议;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三)区科工商务局配合研究改善光伏项目开发建设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推广全区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建设;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四)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学校、教育机构建筑的屋顶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协调与投资单位签订光伏项目协议,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区卫生医疗机构建筑的屋顶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协调与投资单位签订光伏项目协议,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六)区自然资源局配合研究支持光伏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配合其他单位推进屋顶光伏项目建设;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为光伏项目的建设实施提供业务指导;配合研究支持光伏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配合其他单位推进屋顶光伏项目建设;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八)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办公楼、厂企园区、商业综合体、企业厂房等的屋顶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工作;推动光伏项目的建设工作;配合协调投资单位签订光伏项目协议;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九)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区园区企业的屋顶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关于支持光伏项目的园区土地出让条款;协调入园企业落实建设屋顶光伏项目;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十)新会供电局要在电网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全区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要,负责做好配电网的规划和建设改造工作;配合做好光伏项目并网服务和调控运行管理。

(十一)银洲湖公司组建光伏专项开发团队负责对建筑物进行光伏项目勘测和出具开发方案;以银洲湖公司作为投资主体重点开发全区公共机构建筑和工业园区企业屋顶光伏项目,并提供投资规划、施工建设、运维检修等服务;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持续开发我区内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

五、推进步骤

(一)公共机构建筑光伏项目开发。

1.由区发展改革局动员各有关单位(部门)按职责分工把辖区内公共机构建筑,如党政机关建筑、学校、医院、村委会、停车场、车站等屋顶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各有关单位(部门)在20XX年4月10日前上报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资源调查表(详见附件)。

2.由银洲湖公司根据区发展改革局汇总调查数据,组织人员现场勘察,梳理各类公共机构建筑的.屋顶数据出具开发方案。每月25日前将开发方案和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上报至区发展改革局汇总。

3.区发展改革局依据银洲湖公司光伏开发数据建立和更新公共机构建筑可安装项目资源库。每月30日将该项目资源库数据汇总更新上报至领导小组。

4.区发展改革局牵头优先选取公共机构建筑屋顶的2~3个项目作为样板试点,为后续光伏项目工作推广和实施作样板引路。样板试点由银洲湖公司落实光伏开发施工,20XX年6月完成建设。

5.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各有关单位(部门)共同协调推进银洲湖公司与各公共机构建筑权属单位协商签订光伏项目协议,条件成熟的完成备案工作。确保具备开工条件后,督促各项目施工建设和并网。

(二)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开发。

1.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商业屋顶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区工业园区管委会重点围绕我区园区企业建筑屋顶全面摸查。各有关单位(部门)每月25日前上报工商业建筑屋顶光伏资源调查表(详见附件)至区发展改革局进行汇总。

2.由银洲湖公司根据区发展改革局汇总调查数据,主动接洽意向客户,开展项目前期勘察工作。出具开发方案后,以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争取承接业务。每月25日前将开发方案和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上报至区发展改革局汇总。

3.区发展改革局依据银洲湖公司光伏开发方案和其他立项的工商业光伏项目建立工商业建筑可安装项目资源库。每月30日将具备条件的工商业建筑屋顶资源分类梳理和更新项目库,并上报领导小组。

4.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各有关单位(部门)共同推动项目资源库中工商业建筑的光伏项目实施。确保具备开工条件后,督促各项目施工建设和并网。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配套政策。

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科工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研究制定分布式光伏扶持政策措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工商企业安装光伏发电项目,加大协调支持力度。

(二)落实项目融资渠道。

区财政局(区国资监管局)落实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围绕光伏建设市场主体制定出台针对性信贷产品和金融保障措施,探索以项目售电收费权和项目资产为质押的贷款机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供便利金融服务,提升对光伏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落实推广宣传。

区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配合联系媒体、户外广告、现场宣讲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种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普及光伏建设常识,提升社会各界对光伏发电的认知和接收程度,激发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光伏发电的积极性。

(四)搭建能源管理平台。

银洲湖公司搭建光储充实时数据监控功能的能源管理平台,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并网后数据全部接入管理平台,实现智慧能源管理平台统一运营管理。

第五篇:光伏项目实施方案

为规范公司光伏发电站的生产运行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科学管理水平,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明确岗位职责,实行集约化经营。

一、关于光伏发电站岗位设置的设想

1、运行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光伏发电站生产的特点及要求,光伏发电站运行的太阳能电池板全部可以实现集中控制和远方控制,但是光伏发电站所处的地理位置比较偏远,太阳能电池板的数量极大,设备的巡视检查和常规的异常处理工作量仍然较大,因此配置合理的运行人员,才能为光伏阵列可靠运行,多发电量提供可靠的保证;目前即要维持投入运行的设备正常运行,又要确保基建工程有序进行;同时结合公司今后的发展前景要储备大量精干的运行技术人员,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足够的人才需求。

2、岗位设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国电电力新能源金塔光伏发电站人员岗位设置如下:

3、定岗依据:

(1) 所有人员上岗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着上,庸着下;

(2) 采取百分制:平时考试成绩占60%(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运行规程、系统图、操作票、安全常识、异

常处理);光伏发电站所有员工民主评议打分占15%(主要包括:劳动纪律、工作主动性、工作责任心、团队协作能力);光伏发电站站长及公司相关领导评议得分占25%(主要包括:学习能力、综合工作能力、个人工作经历)。

二、光伏发电站管理主要范围、职责及权限(定位)

1、 主要范围

(1) 运行管理(包括光伏发电站的所有阵列电池板运行,配电设备运行,通讯设备运行等);

(2) 运行值班,确保所有电气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3) 精心监视,加强分析,确保电气设备经济运行;

(4) 人员培训管理;

(5) 设备档案管理 (设备制造厂家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交接有关资料、历年大修及定期预防试验记录、设备事故及运行分析专题报告、日常运行及检修报告等);

(6) 备品备件管理;

(7) 检修计划编制;

(8) 基建工程的协调管理;

(9) 光伏电站的.文明生产管理;

(10) 一般缺陷消除及重大缺陷的联系处理;

(11) 光伏电站生活后勤管理;

(12) 车辆管理;

(13) 绿化管理;

(14) 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主要职责、任务

(1) 确保光伏阵列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 确保光伏阵列运行管理体系高效、规范;

(3) 培训出合格、优秀的光伏发电站运行值班员;

(4) 编审技术资料;

(5) 以达到较高满意度为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6) 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3、主要权限

1) 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阿左旗金太阳光伏发电站在公司安生部的直接领导及策划下开展工作,对公司领导负责;

2) 在国电电力新能源阿左旗金太阳光伏发电站内部,形成卓有成效管理体系;

3) 在各项业务上,受公司相关职能部室的指导、监督;

4) 由公司授予的其它权限。

三、各岗位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1 、光伏发电站站长岗位工作职责

(1) 在总经理领导下,在安生部监督和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光伏电站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及运行检修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 根据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本光伏电站实现公司年内安全目标计划及具体措施,按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

(3) 负责组织本光伏电站人员参加光伏电站试运行,对设备质量进行验收,发现隐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完成公司的发电生产任务和生产指标;

(4) 负责组织运行人员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及考试工作,对由于运行管理不善而导致发生的事故应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5) 掌握设备检修及运行情况,监督运行人员严格执行《运行规程》和“两票、一单”“三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符合现场工作的要求,并对设备系统完善化提出改进意见;

(6) 发生事故后,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组织各运行专业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参加或主持事故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从运行技术、操作上制定反事故对策,对事故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审核;

(7) 负责与电网调度和工作联系,掌握系统的运行、备用方式,安排设备消缺工作,对重要设备的启、停,保护装置的切、换,按规定提前向调度员提出申请;

(8) 负责组织审核本光伏电站有关运行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或协助绘制电气接线图、设备系统改变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修改系统图;

(9)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设备的运行、备用方式、消防器材的管理及使用情况,经常督促定期试验、巡回检查等工作应按时进行,指导安全工作,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10) 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两级安全教育,组织安排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安规》、《运规》《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考试,对未进行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安排上岗,由此而引起的人身或设备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11) 领导、支持光伏电站安全技术员的工作,每月定期召开电站安全分析会,参加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参加公司的各种安全会议和活动;

(12) 组织领导本电站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光伏电站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措施计划,并在生产过程中加以实施;

(13) 教育本电站员工,认真填写各种原始运行记录、报表,对原始资料的正确性负责。对本部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4) 负责制订光伏电站设备检修计划,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15) 对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工器具等,按计划及时组织供应,并对采购货源、物品质量负责,对因供应不及时、质量不合格,或因保管维护不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生产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16) 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急需物品要千方百计地保证供应;

(17) 加强仓库科学管理,仓库的安全、防盗、防火、工作进行定期检查,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18) 对生产、建设部门供应的物资,保证质量,购进的物资、器材具有合格证;?

(19) 做好有毒、易燃、易爆等特殊材料的保管工作,严防发生火灾、中毒事故;

(20) 负责工程及生产物资计划编制,对到货物资的验收及物资信息统计和报表编制上报工作;

2、安全技术员岗位工作职责

(1) 协组站长做好电站稳定运行及项管理工作;

(2) 做好光伏电站运行、安全管理工作;

(3) 负责建立安全、检修、运行技术档案和设备台帐;

(4) 负责积累安全、检修、运行技术资料,总结、分析、推广经验;

(5) 做好安全生产相关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6) 定期参加设备巡视检查,掌握设备运行状况;

(7) 编制光伏电站大修、技改、维护计划,组织并参与实施、现场监管;

(8) 负责运行人员培训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反事故演习等活动;

(9) 负责检查安全计划、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执行。组织安全学习;

(10) 负责制订光伏电站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1) 负责做好光伏电站备件备件的计划上报及仓库的管理工作;

(12) 负责对光伏电站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指导班组安全员工作。

(13) 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4) 做好工程的安全监督;

(15) 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实施、现场监督。负责消防、交通安全监管。

3、主值岗位工作职责

(1) 在站长和安全技术员的领导下,服从调度指挥,接受调度命令,正确迅速地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负责,是当班期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 当班期间,组织、指挥、参与生产设备及设施的故障检查和处理;

(3) 掌握电站生产设备运行状况和当班期间系统运行方式并落实做好交接班工作;

(4) 负责当班期间运行日志的记录并及时上网公布;

(5) 负责倒闸操作票、工作票的审核;

(6) 负责电气设备、箱式变和逆变器、电池板等设备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缺陷和异常情况;

(7) 组织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参与检修完工设备的评定和验收工作;

(8) 做好电站内小型基建和维修工程的现场监管工作;

(9) 做好电站应急预案、消防保卫的组织实施工作;

(10) 负责对安全工器具及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活动;

(11) 负责场内车辆调配和交通安全监管;

(12) 组织本班人员每倒班一次的安全活动;

(13) 对本班员工进行管理、考核,分配工作任务;

(14) 对本班上报文字资料、数据负责。

4、副值岗位工作职责

(1) 在主值带领下,认真做好本值的安全文明生产和运行、检修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考核指标的完成;

(2) 掌握电站生产设备运行状况和当班期间系统运行方式;

(3) 协助主值做好本值的工作,主值不在时,行使主值职责;

(4) 负责运行设备常见故障的检查和处理;

(5) 负责倒闸操作票的审核和倒闸操作时的监护工作;

(6) 负责做好工作许可、验收、终结工作;

(7) 定期切换试验,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并报告主值妥善处理;

(8) 负责设备巡视、维护检修准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9) 负责备品配件管理工作,做好库房管理、备品配件的增补和上报工作;

(10) 负责值班记录、报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1) 根据主值命令,填写倒闸操作票,倒闸操作时担任操作人;

(12) 协助主值办理工作许可、验收、终结工作;

(13) 负责缺陷管理,做好设备巡视,及时发现缺陷并妥善处理;

(14) 按时抄录有关表记数据;

(15) 负责设备缺陷的闭环管理工作;

(16) 协助主值做好定期切换试验和日常维护工作;

(17) 管理工器具及仪表,负责保管、定期检查;

(18) 做好分配的设备运行、维护和抢修工作;

(19) 协助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和管理;

(20) 掌握场内各种油品的性能和使用及库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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