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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校职称评定实施方案(合集)

2024-03-29 00: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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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单位评聘职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依据人社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安排,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遵循教育发展和教师成长规律,建立实行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c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要按照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有利于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配套推进,有利于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重师德、能力、业绩和贡献的原则,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主要内容

(1) 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体系

1. 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2. 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3.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学、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4.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2) 制定并执行新的职称(职务)评价标准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依据国家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长远发展,根据我省教育发展现状及各类中小学的特点和教学实际,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制定《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的评审条件充分体现了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与艺术,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同时充分考虑乡镇中小学和农村教师的实际情况,树立鲜明政策导向,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3) 创新完善中小学教师评价机制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建立同行专家评审制度,完善评委会组织管理办法,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进入评委会,实行评审专家责任制。总结推广同行专家评审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中的成功经验,推行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

第二篇: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XX〕31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教师、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函〔20XX〕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XX年的职称评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20XX年度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考核等次条件

正常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20XX、20XX年的考核必须达到称职以上。破格申报的人员,教师、实验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其他系列人员近两年专技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遵纪守法,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及有关管理工作和服务性工作。对在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审高一级职务:

1、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改进的(学校有具体规定的,按学校相应规定执行。)。

2、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校纪,造成严重影响的。

4、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犯错误正在受审查或屡犯错误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5、谎报、剽窃教育教学成果、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成绩以及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的。

(三)学历、资历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严格执行《试行条例》的规定。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均按破格对待。根据省职改办有关精神,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学历按相当本科对待。

(四)免试条件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XX〕12号)文件精神,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为:

1、外语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具有省级以上政府教育、外事等主管部门认可的一年以上国外访问学者、留学经历,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首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

(2)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外语要求属同一级别的。

(3)公开出版过外文专著、或5万字以上译著(第一作者)的。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者申报正高级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或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中级职称的。

(5)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进入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或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或获国家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科技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市州科技奖一等奖前4名人员;或专业工作能力业绩突出,在全省行业内或市州作出重要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本专业表彰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

(6)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50周岁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高、中级职称的。

(7)外语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原有第二外语要求的;或外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

(8)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9)同级申报转换系列(专业)人员,晋升前一职称时已参加与现职称级别要求相同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

2、计算机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计算机:

(1)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

(2)计算机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者。

(3)年满50周岁者。

3、申请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的人员,要提交免试申请,并说明免试理由,填写《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报经省职改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参加评审。

(五)水平能力测试

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要取得由相应系列评委会办公室颁发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未参加测试或参加测试不合格者,不得推荐评审。其中教师系列的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以近两学年学生评教评学成绩为依据,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

(六)外语、计算机考试和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有效期

1、20XX年4月16日以后,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20XX年4月16日以前取得的合格证不再有效。

2、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作为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有效期为三年,即20XX年及以后测试合格证今年评审有效。

三、破格晋升

坚持破格审核制度。根据省职改办要求,对于破格条件的把握,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申报。

破格人员应填写《破格审查表》,提供《破格审查表》中所列破格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集中到省职改办审批。

四、转评、转评晋升

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了岗位,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跨系列(专业)申报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

转评晋升:在转评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称为转评晋升。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满6年的可转评晋升。

以上二类人员均需填写《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五、开辟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评审“绿色通道”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鄂政发〔20XX〕77号)关于对从事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做出成绩的科技人员在职称评定时予以倾斜的精神,开辟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评审绿色通道。

对于符合《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鄂职改办〔20XX〕192号)“科研成果转化”相关条款、实绩突出的人选,应填报《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进行申报。

六、评审办法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评审办法

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等五人组成(其中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负责本院教师系列职称材料的初审,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纸质和电子)、汇总《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纸质和电子)。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连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和《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在规定的时间报学校职改办,由学校评委会限额评审。

非教师系列由教务处、图书馆等单位分别组成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对相关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连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纸质和电子),在规定的时间报学校职改办,由学校评委会限额评审。评审工作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教务处负责实验系列,图书馆负责图书、档案系列,其他非教师系列由学校职改办负责。

(二)报送材料的项目及要求

各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报送材料的整理工作,实事求是、规范细致地整理材料,对上报材料要逐项审查,依照原件核实和初审,严把质量关。

1、校内评审报送的材料:(有关表格请到FTP平台,人事处文件夹中“校内评审用表格”中下载)

(1)《湖北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放入材料袋,另一份评审工作小组集中,教师系列和非教师系列分别使用不同的一览表);

(2)《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仅限教师系列)。电子文档交由教学学院汇总后统一申报。

(3)《教学工作量情况证明材料》(仅限教师系列);

(4)《湖北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中所列内容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5)《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及证明材料原件;

(6)破格、转评人员审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2、校内评审通过人员报送省厅材料的项目及要求:(有关表格请到FTP平台,人事处文件夹中“校内评审通过上报省用表格”中下载)

(1)2寸彩色登记照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单位);

(2)《湖北工程学院职称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表》(仅限教师、实验系列填报);

(3)《20XX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花名册》电子版(仅限教师、实验系列填报);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5)《综合材料一览表》及电子文本(注意:教师、实验系列人员直接下载相应表格后填写,一式16份;其它系列人员将有关数据录入省职改办20XX年版职称评审系统后由系统生成,其份数按相应系列的通知要求确定。另外教师、实验系列人员还需将有关数据录入省职改办20XX年版职称评审系统后导出数据库,将电子文本交人事处);

(6)代表作2部(篇、件),提供原件;

(7)转评、转评晋升、破格审批表原件;

(8)其它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教师、实验系列以外人员还应提供原件)。

1)省职改办下发的“评审单”原件;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签名处应手写);

3)公示证明材料原件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仅限教师系列);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装订);

6)任职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

7)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8)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书复印件(教师系列除外);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

10)科研材料(按《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登记顺序排列);

11)20XX、20XX年专业技术考核表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近1学期部分章节教案(教案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此项仅限教师系列);

13)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3、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字迹要清楚工整,一律用钢笔(档案墨水)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复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其填写内容要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材料必须要有相对应的证明材料(要求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计算机材料

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应符合规定的等级、时限要求。因年龄原因而免试外语、计算机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其他原因免试外语、计算机的,应提供与免试内容相一致的证明材料,并填写《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

(4)教学材料

1)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或近五年以来的;

2)教学奖励情况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3)近一学期所教主要课程重要章节的教案;

4)教学工作量必须由院、系、教研室提供,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

5)减免教学工作量应提供说明材料;

6)教学指导工作的证明材料。

(5)科研材料

1)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科研成果、著作应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应是独著或第一作者,著作应为主编或第一副主编。

3)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

4)要注明两份代表作(在《综合材料一览表》中置于最前面);

5)读硕、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若没有署名“孝感学院”或“湖北工程学院”者,应由所在读研单位出具相应证明。

6)填写各类表格时,须实事求是,逐栏填报,做到材料齐备,内容齐全,字迹工整,印章明晰,所有复印材料要用A4型纸复印,文字必须清晰可见,尤其是公章要能清晰识别。

七、其它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XX年7月1日。

(二)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坚持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职称工作顺利进行。凡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无理取闹,干扰工作的,取消下一年度的评审资格。

(三)在评审推荐过程中,学校将继续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岗位公开、评审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有关评审条件请登录湖北省人社厅网站,在“专题专栏”中“职称评定”下的“申报条件”内查找。

(六)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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