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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才引进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三篇)

2024-03-18 0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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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人才引进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xx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开发工程项目。

一、主要目的

以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开发工程为载体,大力培训培养农业农村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和创新创业型人才,增加实用人才数量,提高高素质、高水平实用人才比例,增强实用人才致富带富能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发展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开发工程,着力解决我县农村实用人才总量不足、素质偏低、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20xx年,具体目标为:

1、全县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xx人左右,每个行政村实用人才数量不少于10人。

2、重点选拔培养100名大专以上学历,40岁以下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3、农村实用人才中的农业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经营者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等从事现代农业产业的人才比重达 到10%。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建立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乡镇、村组织力量对农村实用人才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本地农村实用人才的数量、类型、年龄和知识结构等,以及农村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培训、培养计划。

2、强化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各责任单位和各乡镇根据乡情村情和实用人才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一是坚持普遍培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对摸底掌握的农村实用人才全部进行培训,重点对大专以上学历、40岁以下的'农村实用人才、农业龙头化企业负责人、农村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几类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二是坚持请进来与走出相结合。组织农业、林业等部门技术人员,进村办班、下地指导,为农村相关人才提供技术辅导,答疑解惑;重点聘请草莓、葡萄、蔬菜、林果等领域专家教授,对相关产业人才进行集中培训,借脑生智,引才生财;选拔一批具有创业基础、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管理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或农村经纪人,组织到山东寿光等于与县域经济发展相关联的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开阔眼界,借鉴经验;组织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到河北农大等高校学习深造,进行现代农业科技知识、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市场营销知识的学习教育。

3、吸引各类人才服务“三农”。各乡镇认真筛选1-2 个特色产业或优势产业项目,搭建合作平台,定期邀请省市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为产业发展解决技术难题、培养管理骨干,为发展特色农业和精品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以及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等提供咨询服务和示范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实习、工作,有计划地选择规模大、效益好的农业企业和农业示范园区,建立专家工作站或毕业生实习基地,提供实习、工作岗位,积极培养和吸纳适合我县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实用型人才。

4、帮助扶持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项目、技术、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涉农职能部门,帮助联系好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工商部门,降低涉农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开办门槛,支持农村实用人才领办、创办企业和合作等经济组织。财政部门设立农村实用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实用人才创业扶持及激励政策的落实。乡镇扶持或引进1-2个农业产业项目,尤其是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帮助协调解决各种问题。对于引进好项目的人员,予以重奖。

5、强化农村实用人才激励保障。一是组织开展优秀实用人才评选表彰。评选表彰10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进行表彰,授予“满城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荣誉称号,并给予每人5000元的物质奖励。二是提高实用 人才政治待遇。在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掌握一定的比例,不断提高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热情和政治地位。三是实施“领头雁”工程。推荐农村实用人才“进班子”,确保每个农村两委班子中有1-2名农村实用人才,切实发挥实用人才在服务农村发展、建设新农村中的领头雁作用。

四、任务分工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开发工程项目的实施,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组织实施。具体分工为:

县委组织部 负责工程项目的研究谋划和牵头抓总,以及农村实用人才评选保障等激励保障工作;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调度、督导检查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重要依据之一;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县报社 负责工程项目实施的宣传报道;负责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先进事迹宣传报道。

县委农工委、县农业局 负责抓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创业指导和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满城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参与实施。

县科技局、县科协 负责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现代农业科技知识的推广普及等工作。

县财政局 负责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保障工作。

各乡镇党委 负责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创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负责示范基地、合作平台建设;负责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农村实用人才智力引进及激励工作。

为确保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开发工程顺利实施,各乡镇和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第二篇:人才引进工作方案

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进步医院专业技术职员业务素质,建立一支较高学术水平、结构公道的人才队伍,满足医院学科和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经院办公会研究,拟根据医院发展、学科发展需要,坚持不拘一格、任人唯才、德才兼备原则,多层次、多渠道引进高层次、创造性、实用性人才,特制定本人才引进方案:

一、引进人才的对象

1、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11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3、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省、直辖市级学科带头人,急需专业的博士生导师

4、三甲医院专科主任(主任医师、教授),省、直辖市级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5、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6、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以上引进人才,除院士外,第2、3类所列职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第4类所列职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5、6类所列职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在科研或新技术方面尤其突出者,经院办公会讨论决定可破格引进。

二、引进人才的职责及优惠政策

(一)、职责

1、推动我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

2、建立高效、创新能力强的技术团队;

3、积极参与临床(创新技术)、教学(研究生培养)、科研工作;

4、3-5年内有一定数目、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成果产出。

(二)硬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第一、二、三类人才优惠政策(略)。

第四类人才:

1、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0万元(政府、单位各一半);

2、来院工作并落户后,连续工作满5年并经各年度考核均优秀后由医院一次性支付10万元住房专项补贴。

第五类人才:

1、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0万元(政府、单位各一半);

2、来院工作并落户后,连续工作满5年并经各年度考核均优秀后由医院一次性支付5万元住房专项补贴。

第六类人才:

来院工作并落户后,连续工作满5年并经各年度考核均优秀后由医院一次性支付5万元住房专项补贴。

引进人才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政策执行,并根据引进各类人才情况及绩效考核情况享受金额不等的特殊补助补助。

政府帮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工作和子女进学题目。酌情考虑办理调动、合同制聘用等不同手续。

(三)软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根据“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资源理念,对不能以人才引进方式来院服务的特殊人才,可采取智力引进,以兼职的方式来院服务,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聘任名誉专家、教授,每年不定期来院指导开展新项目、新技术,每次5-10天,提供住宿、报销往返路费,每次报酬5千元至1万元;

2、来院短期工作3-6个月,开拓性主持开展一项新技术并培养成熟的技术骨干,月薪2-5万元;提供住宿、报销往返路费。

(四)医院设立人才基金,专项用于引进人才及院内培养人才的技术创新、成果及科研奖励。

三、人才引进的组织领导及治理办法

(一)人才引进组织领导

医院院长办公会确定引进人才的学科、专业,决定人才的引进;确定引进人才的待遇;

院人事科根据院长办公会决定,制定近期及中长期人才引进计划;并负责引进人才联系、组织考核、协议签订、待遇落实工作。

医院成立“人才引进专家考核小组”,专家考核小组根据医院安排,参与引进人才考核、论证工作;

(二)人才引进治理办法

1、人才信息收集:同行专家、同意引荐;来信函或网上自荐。同时递交能证实本人个人学历、学位、学习、工作经历、专业学术人平、获科研资助和获奖的各种证书、论文复印件及配偶子女情况的`各种相关证实材料到院人事处。

2、引进人才的考核:人事科对拟来院人才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后,交引进人才专家考核小组及院长办公会审阅,确定来院口试职员。人事科组织专家初试,院长办公室集体口试研究后确定是否引进。

3、引进人才的治理:院长办公会决定人才引进后,院人事科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各相关职能科室与引进人才签订相关协议,进行合同治理;所引进人才的日常治理由所在科室、部分负责,关心其成长,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其作用。

4、签订相关协议

签订“引进人才服务协议”、确定最低服务期限、工作内容及双方的责任、义务、权利及违约责任;

签订“住房协议”,按协议进行住房治理;

引进人才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引进人才专家小组及院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院办公会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可适时调整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并根据需要决定其行政职务的任免。

四、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医院人才引进有关政策文件同时废止。

20xx年7月1日

第一类人才:两院院士,医院提供配套优惠政策;

1、年薪30万元;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30万元;

2、提供200平方米住房一套,达最低服务年限5年期满,获得完全产权;

3、配备专车及司机;

4、配备实验室及助手;

第二类人才:

1、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0-30万;

2、提供三室两厅经济实用房一套,5年内免付房租使用,达最低服务年限5年期满,可按相关政策购买,并获得完全产权;

4、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0万元;

5、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独立实验室并配备助手;

6、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后委以行政服务;

第三类人才:

1、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0-20万元;

2、提供三室二厅经济实用房一套,5年内免付房租使用,达最低服务年限5年期满,可按相关政策购买,获得完全产权;

4、科研启动经费10-30万元;

5、根据工作需要经核后委以行政职务;

签订“科研计划及科研经费治理协议”,确定科研工作目标及科研经费使用的具体细则。

第三篇:人才引进计划方案

学校自一九九二年一月四日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以来,我校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青年学科带头人脱颖而出。为进一步加大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名师英才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十・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学校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十・五”期间继续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现就选拔培养拔尖人才工作重新规定如下:

一、培养目标

学校通过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的实施,力争用5年的时间选拔出80名左右年轻的优秀人才作为“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和扶持,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学校重点建设的各学科领域都有一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并且使他们都成为本学科领域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从而保证我校重点建设的各个学科能始终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二、选拔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求实、科学民主的治学作风。

2.团结容人,有与同代人及隔代人合作共事的品格和献身教育、献身科学的无私奉献精神。

3.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学术思想活跃,勇于开拓创新,善于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掌握两门外语,其中一门能熟练地进行学术交流。

5.能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从事教学活动。

6.具有博士学位,职称为副高职以上。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8.在具备上述各项条件的同时,还须具备以下任意两条:

⑴ 5年获国家(科技进步、自然科学、发明创造、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三等奖2项。以上各奖均应是获得证书并在课题中承担主要任务者。

⑵ 近5年独立撰写并正式出版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主编过由专业指导委员会批准出版的本学科全国统编教材1部。

⑶ 近5年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国内本学科领域最具权威的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所发表的论文有一篇被sci收录,有3篇被ei收录的。以上所发表的论文要求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⑷ 在国际学术机构担任职务;或在国内一级学会担任理事以上职务者。

⑸ 已经或正在使用双语进行教学者。

⑹ 近5年是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国家及省部级各类科研基金项目的主持人,其个人独立支配的科研经费在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项目,个人独立支配的科研经费在5万元以上者。

⑺在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中成绩显著,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为国家和区域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并被国内同行一致认可者。

三、选拔程序

选拔拔尖人才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根据选拔条件,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东北林业大学拔尖人才重点培养对象登记表》,学科或专业进行民主评议,然后由所在学院按照条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2.各学院经过初评产生的候选人要向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提供《东北林业大学拔尖人才重点培养对象登记表》、代表其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以及鉴定证书、获奖证书、课题立项说明书等有关佐证材料。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候选人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要向评审专家汇报个人学习经历、工作业绩以及科研等情况,并阐明自己近3年的学术计划。同时还要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4.评审会专家评议讨论并投票表决。

5.学校对专家评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

6.学校批准公布。

四、选拔范围

拔尖人才选拔的范围包括学校规划确定的所有学科和专业。同时,学校特别鼓励教学科研人员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以及边缘学科领域里寻找新的生长点。凡近年来在一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领域内有较为深入研究的教学科研人员符合上述选拔条件的,也可以按程序申报。

五、支撑条件与组织管理

1.为确保此项计划的顺利推进,学校将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东北林业大学名师英才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抓这项工作,由下设在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学校为确定的拔尖人才提供如下支持条件:

(1)为每位拔尖人才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

(2)拔尖人才每月享受特殊贡献津贴100元。

(3)学校每年为拔尖人才提供1~2次参加国内重要学术会议的差旅费用。

(4)每年为拔尖人才提供500元书报资料费补贴。

(5)为每一位拔尖人才指定一名导师。

(6)对拔尖人才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学校优先予以考虑解决。

3.对拔尖人才的任务要求:

拔尖人才不仅要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而且还必须完成下列科研任务:

每年必须在东北林业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a类所规定的杂志中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在国外著名学术期刊中发表论文1篇。上述发表的论文要求均应为第一作者,且必须是以东北林业大学名义发表的。

3年内必须申请获得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且本人必须为第一主持人,个人可独立支配科研经费在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经费在5万元以上者。

5年内必须出版一部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获得一项省部级科技奖励。

4.学校的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两年进行一次评估。完不成规定任务指标,经评估低于三分之二票数者,将取消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资格,不再享受拔尖人才各种优惠政策。

5.拔尖人才在下面情况下将不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继续培养:

(1)经民主推选并经组织批准为学科带头人;

(2)年龄满45周岁;

(3)有严重的学术腐败问题和学术制假者;

(4)由于种种原因不宜作为拔尖人才继续进行培养者。

6.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是我校在新世纪之初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重大举措。各个学院要高度重视,千方百计为他们的成长创造宽松、自由、和谐的工作环境,并且要注意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积极参加所在学科重大科研项目,安排他们到一些重要岗位上去锻炼,以增长他们的才干,培养他们的组织协调能力,还要积极为他们出国考察、访问及参加各种国内外学术交流创造条件,特别是要积极推荐他们到有关学术团体中担任职务,提高他们在国内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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