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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贯彻落实科技部《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等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政办发[__]30号),充分发挥科技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撑、示范与引领作用,扎实推进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提出我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_局,充分发挥科技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撑、示范和引领作用,紧紧围绕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改善生态的总体要求,以“科技富民、惠民”为核心,以现代农业、生态产业、乡村社区化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以实施特色农业科技示范等工程为突破口,从村、乡镇、县市区三个层次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培育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新农村的科技典型。
二、发展目标
到“十一五”末,重点培育3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15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3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市区;使示范(试点)区域内科技进步贡献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农民收入增长率等有较大幅度提高,科技型涉农工业有较大发展,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快,社区建设与教育、医疗、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得到较大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努力成为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样板。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区域优势特色。围绕大蒜圆葱、肉蛋鸭、奶肉牛、瓜菜等十大特色产业,以“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或“一县一业”为重要内容,推进优势主导产品和特色企业向示范(试点)区域集中,建立企业研发机构,聚集高新技术,培育特色优势名牌产品,形成产业群(链)。
(二)坚持技术综合示范。发挥科技在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改善生态等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强技术集成应用,提升创新与科技服务能力,形成多种科技活动整体推动示范(试点)的格局。
(三)政产学研金民结合。加强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的政策性引导。优化农村科技创新环境,引导各类科技人才到示范(试点)一线创新创业。明确示范(试点)的技术依托单位,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利用市场机制、产学研结合,为示范(试点)服务。利用农业科技贷款,吸纳民间资本,推动示范(试点)工作。
(四)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培育“科技能人”,带着农民干。立足农民实际需求,尊重农民意愿,提高农民协作程度,激发农民对科技的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强农民使用技术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让农民享受科技带来的富民、惠民成果。
四、重点任务和示范内容
(一)重点任务
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求,重点推进七项任务。
1、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以强化产业基储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科技为载体,实施以“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或“一县一业一特色”为重要内容的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县工程,建设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加强“政产学研金民”结合,有针对性地引进、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成果,促进专业化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循环经济,提高产业开发综合效益。
2、强化技术集成应用,引导现代农村社区发展。围绕农村社区化目标与农民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强饮用水安全和污水处理、农林生态和农民生活环境整治、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绿色建材和建筑、低成本卫生设备和药物特别是中医药、低成本文化设施和民俗文化保全、社区规划建设和村镇优化布局、社区和村镇动态监测和功能提升等新农村建设关键技术的集成应用,发展设施相对优良、环境相对优美的现代农村社区。
3、开展重大应用技术研究,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围绕农村、农业发展中的重大应用技术问题,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示范(试点)单位联合进行科技攻关,解决良种、良法、加工、农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建材、节能型建筑、循环生产、农业节本技术、健康种养殖技术、土地修复技术、设施农业技术等重大应用技术问题,获得一批实用技术,进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建设市级粮食丰产科技示范基地,推广粮食丰产技术及操作规程,辐射面积100万亩。
4、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业信息平台、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及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网,构建科技知识进村入户的实时服务信息平台,为广大农民提供科技、政策和市场等信息服务,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开展数字化乡镇科技示范(试点),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技术、社会事业管理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进农民生活信息化。优化信息服务质量,丰富信息服务内容,提高基层科技管理部门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5、强化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充分发挥星火培训基地(学校)和各类职业学校的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对示范(试点)单位开展农业科技和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职业技能,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以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要。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面向农村的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种养能手、经营能人、技术“二传手”等“科技能人”,通过他们的示范带动和影响,使周围的农民掌握一些实用技术,以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的需要。
6、构建农村科技服务平台,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坚持多元化方向,结合实际,引导专业技术经济合作组织等农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示范推广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农业专家大院、博览交易会等新型科技服务模式,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建立制度化的技术支持渠道,建设咨询服务专家队伍,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一线,形成农村科技服务的长效机制。
7、大力发展涉农工业。以工业反哺农业,工业拉动农业为目标,鼓励非农企业大力发展涉农工业,培育大宗农产品用户企业,进而拉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增加农民就业。在涉农企业中建立省级研发中心,培育成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示范内容
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分别重点实施以下内容。
1、科技示范村(试点)。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推进“科技入户”;加强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进“信息入户”;加强科技咨询指导和农民适用技术培训,推进“服务入户”。发展“一村一品”,促进特色产品或产业上水平、上规模,培育科技型企业。培养一批科技带头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有条件的地方,集成相关技术,发展村级社区。
2、科技示范乡镇(试点)。加强技术引进和扩散,发展“一乡(镇)一业”,引导特色优势产业规模扩大;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一乡(镇)一基地”,开展绿色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示范,推进农村生产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一乡(镇)一服务站”,培育农村科技中介服务组织、模式或平台,开展适合农民需要的科技与信息服务;依托现有资源,发展“一乡(镇)一课堂”,开展农民科技培训。通过技术的集成支持,发展生活功能较好的乡镇中心社区。
3、科技示范县市区(试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专业化、经营产业化和服务信息化,形成示范样板;加强技术转化和创新,培育一个以上主导产业,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布局的优化和规模的扩大,引导发展产业集群,壮大县域经济,建成市级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县);建立健全多元化科技服务体系,构建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不断增强科技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科技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农民转移就业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发展产业基础较好、综合功能较完善的中心城镇社区,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镇和乡村的协调发展。
五、申报条件与组织管理
(一)申报条件
申报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围绕本地新农村建设的全面需求,提出了明确的科技发展目标、发展优先顺序、实施步骤和保障条件。
2、经济发展基础相对较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程度较高,围绕当地资源的加工利用确定了明确的主导产业。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代表性和发展基础,发展经验在其所代表的类型内具有推广意义。
3、科技发展条件相对较好,科技工作特色明显,科技环境优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8%以上。
4、农民科技意识较强,科学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能动性。原则上要具有“科技能人”或科技型企业带头人。
5、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投入和政策措施有保障,出台了贯彻落实政办发[__]114号、政办发〔__〕30号文件的政策性文件,围绕本地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技术依托单位,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科技主管部门具体协调和推动的工作机制。
6、制定了示范(试点)具体实施方案,并配备开展示范(试点)所必须的经费和相应的促进措施,明确了技术依托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相当技术创新实力的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等,多学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依托单位优先),方案切实可行,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
7、示范(试点)要首先列入本地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范围;示范县市区(试点)的选择要与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情况、科技型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市区、星火技术密集区等结合考虑。
8、严格落实中央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和政策,特别是中央有关土地和环保的要求。
同时申报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还应当具备以下指标条件:
1、示范县市区(试点)。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县级财政收入达到3亿元以上,县域gdp达到100亿元以上,县域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占同级经济总量的20%以上。
2、示范乡镇(试点)。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乡镇gdp达到5亿元以上,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占同级经济总量的50%以上。
3、示范村(试点)。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占村级经济总量的80%以上。
(二)组织管理
1、申报单位
示范(试点)的建设单位分别为村民委员会、乡镇或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必须具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并编制示范(试点)实施方案、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和技术依托单位合作方案。申报单位为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区域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对各建设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填写审核意见,择优推荐申报市级示范(试点)。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材料进行论证,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市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乡镇或县市区(试点)”,并择优推荐上报省科技厅。对已列入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市区、星火技术密集区或科技特派员试点单位等优先考虑。
2、支持方式
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将以项目为载体,各地根据实施方案选择新农村建设技术示范项目,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为2-3年,项目承担单位应以技术依托单位和示范(试点)相关单位联合为主。市科技局拿出专项资金,将视组织实施和投入情况,择优支持。
3、实施的评估和验收
1)市科技局对我市的示范(试点)进行宏观指导、动态评估和监督,并统一部署验收。
2)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区域示范(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管理,落实配套支持经费,对示范(试点)进行年度评价,编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确保示范(试点)目标的完成。
3)年度评价和动态评估的重点是任务落实、组织管理和经费投入等方面的情况。市科技局将每年公布评价或评估情况。评价或评估结果将作为确定相关涉农科技计划对有关市下一年度支持力度的重要依据。
六、保障措施
1、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政办发[__]30号),将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的主要内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高水平的新农村建设示范(试点)规划及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七大科技支撑工程。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以发展品牌农业、特色农业、高技术农业和培育科技型龙头企业为重点,实现示范(试点)的突破,构筑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
2、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涉农部门以及农业科技园区、涉农大企业制定促进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工作的政策措施。鼓励非农企业进入涉农工业领域,增加新农村建设的新生力量。引进新的管理理念和运行机制,为示范(试点)工作注入活力。
3、设立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专项,围绕发展特色产业,突出科技支撑作用,开展示范(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农业科技贷款,为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市科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向新农村建设倾斜,优先支持示范(试点)工作。开展示范工作的各县市区、乡镇及村要提供充足的匹配经费,保障任务完成。
4、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开展县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村试点,设立专项,出台必要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涉农资金支持。
5、要及时总结示范(试点)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站(页)、标牌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推介和推广。对在示范(试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为贯彻落实省、德州市关于“乡村文明行动”安排部署,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意见》(乐办发〔20__〕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突出建设新环境、形成新风尚、培育新文化等重点内容,坚持政府引导,突出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安定和谐、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任务目标
(一)提升环境整治效果
1.规划先行。突出长远规划,做好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结合合村并居、“两区同建”等工作,做好县域村庄特别是新建社区、集中并居点布局总体规划。完善村镇布局规划,重点凸显小城镇建设,培育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经济实力强、带动效应好的中心镇。做好村庄自身规划,按照“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总体要求,做到村庄整体规划布局合理,主要街道两侧房屋排列整齐,村内胡同平、直、整洁,杜绝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有碍观瞻的搭建物。有村庄长远规划蓝图并进行公示。
2.突出重点。坚持整体推进、典型示范、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原则,划分村庄类别,开展“百村示范工程”,以省道、县乡道穿行村庄、乡镇(街道)驻地村庄、新建社区(村)及乡镇(街道)自行确定的示范村为重点,突出乡村环境“五化”,全力打造一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示范村、领军村。
硬化。村内主要街道实现沥青或水泥预制路面,次要街道及两侧胡同、小巷路面为沥青(水泥)路或铺砖、沙石路。各类路面平坦、养护到位。道路两侧修建排水边沟,全部实现硬底化,排水通畅,无淤积,无污水外溢。
净化。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及进出村路域视线范围内无“三堆”、无杂草、无各类生活及建筑垃圾,无菜园地块,无种植粮棉作物,无乱堆生产生活资料及占道经营现象。各类广告规范整洁,无乱喷乱写、乱涂乱画现象。村外合理规划柴草集中存放点,大力推广实施秸秆还田,实现柴草不进村。
绿化。村内主要街道两侧规划绿化带,宽度原则上不低于1米,有水泥预制或花砖护边。主街道两侧空闲地带全部绿化。结合实际种植各种花卉、果树、观赏树木等,实现品种丰富,层次错落有致,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乔灌结合的绿化景观。积极推进村庄庭院绿化,发展村片林和环村林带,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积极推进乡村道路路域绿化。
美化。拆除残垣断壁及常年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按照权属不变、利益分成的原则清理整平,实施绿化。主街道两侧房屋墙面整洁,绘制体现道德建设、乡村文明的文化墙或喷涂、粉刷“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宣传画、标语等。规范治理影响观瞻的各类线杆、广告牌匾(条幅、标语),推行各类线路管网下地。
亮化。村庄主要街道全部安装路灯,间距40—50米,灯杆高度不低于4米,供电线路、配电设施齐全,养护到位,确保路灯长期使用。
3.完善设施。村庄中心地带或主要街道两侧建设健身文化广场,地面硬化,配备健身器材、篮球架等配套设施且保养到位,正常使用。加强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建设。
4.保障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化”机制,保障环境整治健康运行。
一是城乡供水一体化。饮用水全部由碧霞湖水厂或龙泉水厂统一供水,无其他浅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村庄统一规划供水管道,无跑冒滴漏现象。自来水入户率达95%以上,确保24小时供水,每个用水户统一安装水表,计量准确,统一水费价格标准,实现同网同价。村庄配备水管员,管理维护供水管道,保障正常运行,按时收取水费。
二是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采取委托管理、市场化运作,把全市乡镇街区和社区(村)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全部委托给市城管执法局管理。从20__年开始,分三期健全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由市政府统一建设城乡垃圾转运站,统一购置垃圾转运车辆、清运车辆和垃圾箱等收集设备设施;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负责市区及村镇的环境卫生管理,统一购置清扫工具,统一制定卫生标准,统一招聘保洁人员并规范管理,负责村庄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乡镇(街道)负责监督保洁、清运工作质量,提出整改意见,引导农户自觉正确投放垃圾,同时协助做好垃圾转运站选址、保洁员招聘等相关工作。
三是运行经费一体化。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的乡镇(街道),运行经费统一标准,每户150元/年,由市、村两级按5:5的比例共同承担。村级运行经费由各乡镇(街道)筹集后交市财政,由市财政配套后统一拨付。暂未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的乡镇(街道),运行经费由乡、村两级承担,村级按每户不高于60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保洁费,由各乡镇(街道)参照“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运行。
(二)全面加强村风道德建设
1、开展“四德”建设,提升整体道德水平。抓好农村广大党员群众政治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农村“四美德”示范户、“乐陵好人”等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农民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各乡镇(街道)驻地、社区(村)建设道德讲堂,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20__年上半年,“四德榜”实现社区全覆盖,上榜人数不低于总人数年的30%;层层签订“四德”承诺责任书,并予以公示。
2、完善“三会制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持续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评选及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培育健康的农村社会风气。大力推进移风易俗、“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婚育文明等工作,促进广大农民群众身心健康。
3、健全“一站一室”,关爱农村困难群体。乡镇(街道)驻地及有条件的社区(村)建立志愿者活动站(室)。关爱农村困难群体。深化志愿服务活动,组建环境保护、农技推广、文化活动等领域志愿服务队伍,引导城市志愿服务力量向农村延伸。立足农村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需求,进一步整合各类救助政策,健全“阳光民生”救助体系,结合“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深入开展救助困难群体、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活动,组织开展便民服务、义诊查体、法律援助、创业培训、就业转移等志愿服务,帮助农村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
4、广泛实施平安创建工程。开展平安乡村、平安校园等活动,推动安全教育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安全出行、防火抗灾等安全意识。重点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侵财犯罪。依法查处封建迷信、黄赌毒、打着宗教旗号的各种违法犯罪等活动。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村民自治联防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妥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社情民意、社会矛盾预警和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预防和妥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5、做好农村普法工作。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发挥市广播电视台、市报等阵地作用,组织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农村广大农民群众法制观念。突出抓好农村治安秩序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婚姻家庭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农村民主文明、乡风和睦。
(三)推进文化惠民工程
1、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村)文化活动室、文化大院建设,不断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编制乡村文化发展规划,建设文化名镇、名村。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电影下乡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基本普及互联网,保障维护农民群众文化权益。组建秧歌队、舞蹈队、锣鼓队、庄户剧团、运动队、戏曲票友会等农民文化活动组织,定期开展活动,配置各类文体活动器材,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2、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文化下乡活动,鼓励图书馆、文化馆、梆子剧团等文化艺术单位团体深入农村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扶持发展民间职业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活跃农村文化生活。
3、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在重大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农民运动会、致富技能比武、文艺汇演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吸引农民参与。注重发挥民间业余剧团、庄户剧团、农村文化中介组织作用,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实施乡土文化品牌战略,发掘农村优秀文化资源,注重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
三、落实责任
1.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实施。其中省道(247、248、314、315)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公路局负责,沿途乡镇(街道)协助配合;县乡公路(乐泊路、大庆路、乐宁路、乐三路、乐刘路、黄商路)道路硬化、维护维修由交通局负责,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沿途乡镇(街道)负责;乡村公路及村内环境卫生由市城管执法局、乡镇(街道)及所在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孙丰勇霍丽敏)
2.拆除整平社区(村)内废弃宅基、猪圈、厕所等残垣断壁,实现养殖入区、厕所入院,取缔村内道路两侧乱搭乱建;合理规划整平闲置土地,并进行绿化。乡村道路、村内道路由林业局、园林处、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孙丰勇刘吉军)
3.疏浚清理河道沟塘,杜绝垃圾倾倒河道沟塘现象。其中主河道沟渠的治理由市水务局负责,沿途乡镇(街道)协助配合;村内沟塘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由市水务局、乡镇(街道)、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刘吉军)
4.治理集贸市场占道经营,清理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废弃生产资料占路现象。其中,集贸市场占道经营,由市工商局与乡镇(街道)配合治理;生产资料占道及路边乱放现象,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岳红星)
5.规范治理影响观瞻的各种线杆、广告牌匾(条幅、标语)。其中,各种线杆根据属性,由市电视台、市电业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配合乡镇(街道)进行整治;规范整治广告牌匾(条幅、标语),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霍丽敏)
6.结合旧村改造、“两区同建”等工作,编制小城镇、中心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统一规划中心村、逐步缩减自然村和加快建设新农村的要求,搞好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逐步推进农村并居点集中,统筹推进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由市农工委、住建局、规划局负责。(分管市级领导:郭洪霞)
7.推广实施“十统一”耕种模式,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全面推广秸秆还田,实现柴草不进村,由农业局、农机中心负责实施,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刘吉军)
8.村风道德建设、文化惠民工程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文广新局、电视台、市报社、民政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张健捷)
9.平安创建工程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公安局、交警队、消防队、司法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刘文学)
四、相关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具体抓好“三个统一”。统一村庄规划,规范村庄房屋规划、规范环境整治规划;统一工作标准,统一“五化”标准、统一建设内容标准;统一完成时限,列入“百村示范工程”的村庄,20__年12月20日前要高质量完成净化任务,20__年5月1日前完成绿化任务,6月底前完成硬化任务。其他村庄20__年12月20日前完成净化任务。
(二)搞好协调联动。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整合各部门各方面资源,集中建设农村、服务农村。鼓励引导各单位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向“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倾斜支持。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与“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驻村帮扶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充分发动群众。农民群众是“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实施主体、受益主体,通过广泛开展“讲文明、改陋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通过进一步完善农村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民主管理新形式,充分发挥现有民主议事制度的作用,做到村庄规划由群众决策,实施项目由群众监管,资金使用由群众审核,实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群众全程参与。
(四)坚持典型带动。重点维持提高村庄规划好、群众基础好、村规民约长效机制保持运行好的社区(村),打造一批生态文明示范村、领军村。适时组织召开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现场观摩会,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村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各行政村提高创建水平,实现村村有新面貌、有新变化。
(五)加强宣传表彰。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采取电视、广播、市报、宣传车、宣传单、村喇叭等多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乡镇(街道)在辖区内省道干线、县乡公路及驻地主要公路两侧粉刷宣传标语、宣传画、公益广告,制作文化墙、宣传栏,指导各社区(村)组织编排各类文艺节目、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电视台、市报、网络在重要时段、显要位置设立专栏,并刊发相应公益广告。各乡镇(街道)确保每月在市电视台不少于2条新闻报道,在市报不少于2条文字或图片报道,营造工作开展浓厚氛围。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乡镇(街道)、部门纳入“七一”表彰范围,重点表彰一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示范村,巩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以年终考核成绩为依据,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参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分类标准(分类标准见附件1),对达到1、2类村整治标准的,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由市财政统一拨付乡镇(街道)。
(六)全面督导考核。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纳入全市经济园区、乡镇(街道)、市直部门综合考评体系。“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并依据本实施方案量化打分,每月对乡镇(街道)进行排名通报。每季度、半年及年终,依据社区(村)达标比例量化计分,按百分制考核计入乡镇(街道)考核成绩;职能部门则根据任务分工完成情况,实行加减分制,计入指令性工作成绩;对积极主动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单位,按实际审计额度的120%计入项目建设考核。同时,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工作成绩作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村级干部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对两次督查均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次督查连续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在电视上作表态发言。
为深入贯彻_,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党组织的学习力、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着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围绕建设高效务实的党总支班子和高素质党员队伍目标要求,努力营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乐于学习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执政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富裕建新、文化建新、生态建新、平安建新,为促进建新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主要原则
坚持理论先行。_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夯实政治理论基础,提高理论素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三、学习内容
政治理论。学_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党的大精神,“十二五”规划等。
法律法规。学习切合实际、贴近生活的法律法规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了解和掌握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在日常生活中做一个合格的守法公民。
科技文化知识。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科技发展动态,树立科技致富的先进理念,开辟致富新渠道。
四、学习形式
1、集中学习活动。集中学习每季度一次。授课学习时,学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积极参加问题讨论。
2、每周自学活动。党员坚持个人学习为主,确立“每周自学时”,即每周自学时间累加,达到3个小时以上,通过各种学习渠道自学必读参考书目。
3、建立网络学习园地。利用万村联网工程,建立网络学习园地,将必学内容资料、书目、辅导资料及相关知识挂到村级网站学习园地,及时报导和宣传支部开展学习活动、学习经验和学习心得交流情况,建立网络学习交流平台。
五、实施步骤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一项基础的、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地加以推进,根据街道党委的要求,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将用1年左右时间达到总体目标。
(一)实施启动阶段(×年5月初)
立建新村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建新村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党总支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理念,营造自觉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响应的新局面。
建立健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村党总支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学习考评制度、完善学习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奖惩激励制度等规章制度。
(二)全面推进阶段(×年5月中旬至9月底)
全和完善多层次的学习网络体系。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和引导党员、群众树立学习生活的良好习惯,逐步形成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文化知识等各种学习统筹安排、齐头并进的学习机制。
村党总支要深入了解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所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及时解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时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正常有序、稳步推进。
(三)巩固深化阶段(×年10月至2_年初)
巩固和完善多层次学习体系、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使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树立、推广和表彰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先进个人,总结和巩固学习成果,促进学习成果的转化、利用和提高。
六、考评办法
制定《建新村党员考核制度》,每年年终对各支部进行学习型党组织考评,并结合党员履职情况确定考核等级。村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员活动的日常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县在全省的生态屏障战略地位,规范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环生态〔20__〕4号)、《关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20__〕110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申报和管理办法(试行)》(粤环〔20__〕72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建设生态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重点保护和综合治理、利用为突破口,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具体项目为依托,着力解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突出问题,提升我县在全省生态屏障战略地位,打造广东绿谷,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原则
1.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原则。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按照规划先行,标准建设,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全面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2.可持续发展原则。用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制定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利用规划方案,使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3.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建设并重原则。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相结合,避免出现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4.规划相衔接原则。农村水环境和综合治理项目安排应与现有规划、计划相协调、相衔接。保护人畜污染控制工作的连续性,促进环保模范县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目标的实现。
5.可操作性原则。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应立足于农村当前的实际,根据现状进行规划。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三)目标任务
20__年,继续推进生态示范村建设,全面完成我县70个省定贫困村的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参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申报和管理办法(试行)》(粤环〔20__〕72号)的考核指标体系要求,确定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的主要内容为环境质量、污染控制、资源保护与利用、可持续发展水平,共有16项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
二、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
(一)责任分工
县财政局: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的资金投入,统筹解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经费;在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奖励资金。
县环境保护局: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提供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证明材料,提供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的证明材料,提供村内企业布局合理的证明材料;收集汇总各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申报材料,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材料进行审查和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出具技术核查意见与审核意见报市生态环境局命名。
县农业农村局: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调整种养结构和布局,推行生态种养模式;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大力推广节水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技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提供农膜回收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比例等相关证明材料。
县住建局:加大对生态保护工程的投入,打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镇,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一村一点、一镇一站、一县一场”建设,加强生活垃圾收集治理。提供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等项目实施材料(含相关照片),提供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的证明材料。
县水务局:积极实施村村通供水工程,加强对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组织开展各创建村饮用水的检测,提供水质检验报告,提供各创建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的证明,提供滥采乱挖沙土事件的证明材料。
县林业局:加强我县林业生态县创建和生态林保护工作,强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积极发展经济林,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加强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加强林业执法监督和管理,严厉查处非法侵占、破坏林地和违法使用林地行为。提供滥捕乱猎受保护野生动物、乱砍伐树木等事件和森林覆盖率或绿化覆盖率的证明材料。
各镇人民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对各创建单位的指导、资料收集汇总和申报,同时对创建村域环境质量负总责。地表水体满足环境功能要求,无异味、臭味,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村容整洁,村域范围无乱搭乱建及随地乱扔垃圾现象,管理有序;镇级设立专门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村委会设立创建工作小组,有专人负责;指导创建村制定包括保护环境在内的村规民约,有固定的环保宣传设施等。提供近3年无破坏林地、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和古迹的事件证明材料;提供创建村村民人均纯收入的证明材料;提供清洁能源普及率的证明材料。
(二)时间安排
各镇务必在20__年6月30日前向县环境保护局提交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申报材料。
20__年生态示范村创建,成熟一批申报一批,核查一批,命名一批;20__年11月1日前全面完成向市生态环境局的上报命名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解决农村禽畜养殖与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开展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生态环境质量,是_的具体体现,各镇和县有关部门,要从我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性发展的高度认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创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龙川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县领导任组长,县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等单位负责人和各镇镇长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由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及县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协调联动,深入指导,突出重点,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与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卫生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产业化有机结合起来,要加强对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工作的协调和监督管理,对创建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各镇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各镇要逐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资金投入机制,制定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的有力措施,实现创建工作多元化、社会化。
(四)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为使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创建工作更好地开展,对成功创建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行政村,县财政给予5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在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创建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可与“创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活动融合开展,对创建美丽乡村达标的乡村,县财政不再给予“创建生态示范村”奖励资金。各镇也应建立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投入机制,配套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基金。
在“实现绿色崛起,建设幸福新揭”的浓郁氛围中,我镇新思维、多角度、全方位的积极建设幸福,在各方面都有了突出进展,尤其是文明乡镇更是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__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件》揭文明委[20__]2号,扎实推进文明乡镇创建活动有更进一步的提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工作任务,根据《__县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工作任务分工测评表》相关标准和要求以及《揭__县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活动实施方案》,提高我镇的精神文明风貌,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文明乡镇要认真领会我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次党代会重要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实现绿色崛起,建设幸福揭”的战略目标,全面掀起创建文明县城新高潮,努力提高各村群众的现代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建设集“真、善、美”协调发展的幸福。
二、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的开展创建文明乡镇系列活动,在全镇营造一个以人为本为核心、全镇人民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浓厚氛围中,使我镇在政务、法治、市场、人文、社会文化、生态都有一个质的提高,使我镇乡村面貌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明显提高,达到“科技、人文、文明”的目标,为实现揭__县20__年荣获“广东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称号,20__年进入“广东文明县城”先进行列,履行应有的责任和完成应有的任务。
三、工作思路
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和“条块结合、分头落实、分项检查、同意评比”的工作原则,结合本镇已有的干部职工下乡安排表(见附件一)将各村分成五片各自履行相关职责。创建工作惊醒总体部署,实行分分区域实施。
四、活动组织管理与责任分工
调整充实本镇创建文明乡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可根据本镇《干部职工下乡安排表》(见附件一)统一部署。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予以调整如针对创建文明乡镇工作的特色性可充分调动学校参与并可适当的`增加一些人员进行有效地管理从而建立一个可操作性强的活动管理机构(简称镇创文办)由镇委书记、镇长为最高统筹,其余人员根据《干部职工下乡安排表》(见附件一)负相应的职责。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我镇创办文明乡镇应坚守岗位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创建活动的统筹安排;
2、制定落实创建工作计划;
3、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创建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
4、为镇领导提供创建工作决策依据;
5、对创建工作情况及时总结,进行信息反馈;
6、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的考核和组织申报工作。
五、工作具体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7月17日—20__年8月5日)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利用各种会议大力宣传此次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发扬成绩,找出不足,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使全镇上下人人皆知。
2、召开镇创建揭__县文明乡镇动员大会,大会要求全镇上下步调一致,齐心协心,共同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群团组织合力抓的工作机制。对创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推动创建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激发干部群众的创建热情,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把全镇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活动要求上来,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重点开展阶段(20__年8月5日—20__年6月)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考核主要指标及开展省级文明镇创建活动的要求,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在市文明办的指导下,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加强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治理,全面完成争先创优各项任务,全面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
划分任务,明确责任,逐步落实。将创建任务划分为四大块,对应成立环境整治组、科教卫生组、社会综合治理组、宣传组四个组,四个组分别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分组完成任务。
(三)自查整改阶段(10月10日—11月10日)
1、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活动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创建办把整改意见及时梳理出来,并将整改意见反馈给分管领导,再由分管领导督促相关站办抓好落实。
2、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四)迎接验收阶段(11月10日—12月10日)
1.做好迎接验收的各项材料准备工作。
2.向市文明办汇报创建省级文明镇建设工作情况。
3.接受上级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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