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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善xxx市空气质量,切实做好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xxx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xxx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背景依据
《中共xxx市委关于制定x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加大治气力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推进工业废气、车船尾气、餐饮排气、扬尘灰气、燃煤烟气治理,加强“散乱污”企业治理,推进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近年来,通过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高。秋冬季攻坚虽取得积极成效,但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仍高发、频发,既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直接影响“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完成。
基于以上背景,依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xx〕104号),起草了《xxx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二、起草过程
1、20xx年10月,市生态环境局开始起草《xxx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2、20xx年11月,向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3、20xx年11月18日,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工作目标
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得超过9天。按照确保全市目标完成、浓度高的多降、浓度低的少降的.原则,制定了各辖区秋冬季空气质量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存量项目对标国内领先水平实施节能改造,在建项目不符合能效标准的停工整改。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二是落实重点行业减排要求,20xx年12月底前,压减水泥产能10万吨以上,退出耐材产能55万吨,按时完成粗钢产量压减任务。
三是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严控散煤复烧;20xx年度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950万吨以内。
四是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全面开展锅炉、炉窑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依规处罚。
五是扎实推进VOCs治理,完成194家企业低VOCs含量涂料或油墨源头替代工作;完成240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工作;完成179家企业高效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工作。
六是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20xx年12月底前,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达到100%;新能源网约车达到12000台,累计占比达到36%;市区新增能源环卫清扫车150辆,累计占比达到60%;新能源渣土车总数达到1000台,新能源水泥罐车总数达到1000台,新能源物流车总数达到30000辆。
七是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20xx年12月底前,全市煤炭行业清洁运输(铁路、水路、管道、新能源或国六货车)比例达到70%,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
八是强化秸秆禁烧管控,20xx年12月底前,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5%以上,小麦秸秆还田率达到96.3%以上,玉米秸秆还田率达到92.7%以上。
九是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各区县(市)降尘量不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
十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应急预案依法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施差异化减排,严禁“一刀切”。
方案改变以往只有定性或大尺度定量目标任务的方式,按照清单制、台账式的方式,把具体任务一一落实到各牵头单位、各开发区和各区县(市),进一步明确了措施和完成时限。
五、保障措施
通过七个方面保障目标措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监督帮扶,三是严格奖惩考核,四是加大财政支持,五是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六是确保调度质量,七是做好宣传引导。
六、征求意见情况
11月4日,方案书面征求了各区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2条,采纳8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13条,未采纳的主要原因是与国家、省、市要求不一致。
XXX小学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教育
活动方案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兰州市作为省会城市防治大气污染工作更是刻不容缓。我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兰州市2013—2014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号召,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更好保障我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结合我校的工作职能,特制定如下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动员全校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节能减排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
二、活动目标
针对我校冬季大气污染特点,加强燃煤锅炉治理改造和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确保2013年度我校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加。通过我校局部的效应能为我市退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行列而努力,为建设天蓝水碧的美丽兰州贡献力量。
三.活动主题
桃树坪小学2013年-2014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教育活动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措施。兰州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社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措施,我校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教育宣传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2.健全机制,形成长效。我校要以本次教育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生态环保教育工作机制,强化本校环保知识在学科教学中的渗透,切实提高全校师生节能减排的环保意识。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等传媒途径,及时宣传教育活动信息和成果,营造全体动员、和谐育人的良好氛围。
五.活动内容
(一)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社会实践及调查活动
1.组建本校的环保志愿者队伍,对本校内及校外周边地域进行环境保护调查,对环保状况进行初步掌握。
2.以志愿者小组为单位,重点走访了解周边大气污染及相应的防治措施、学校水电暖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并做好记录。
3.学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总结归纳志愿者反馈的记录信息,在调查的现实基础上撰写社会实践报告。
(二)举办环保讲座
学校邀请一些环境保护的专家学者或环保爱心人士来学校进行专题讲座,宣传环保理念,为全校师生讲解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
(三)开展节能环保小发明及小制作的征集活动
结合此次活动主题和兰州市科技创新“小小科学家”的评选项目,开展节能环保小发明、小制作征集活动。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全校师生环保意识及科学实践能力。
(四)召开主题班会
1.全校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学生进行以“防治大气污染,提高生命质量”为主题的班会。
2.班主任整合学生意见,以防治大气污染为切入点,并根据学生的反馈信息进行相应的补充和讲解,宣传班会主题,深化学生环保意识。
(五)促进环保校本课程开发
1.学校根据此次活动的目标性,加强环保意识和生态文明教育在各学科中的渗透,提高各科教育的现实性。
2.学校组织一些学科(如地理、科学、通用技术等)教师参与相关内容的校本课程研发,力争形成独具本校特色的校本课程。
六、活动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协调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负责教师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冬防”工作作为重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有措施、有检查和有落实。
(二)落实工作,齐抓共管。学校领导及相关负责教师要联防联动,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合力,不留死角盲区。要严格落实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活动能顺利高效的完成。
(三)加大宣传,积极引导。我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校园媒体的作用,动员全校师生为防治工作建言献策,共同营造美丽的冬日兰州。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本着“全面推进、精准治霾、重点突破、乡村联动”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解决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大力实施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秸秆禁烧、燃煤管控、扬尘治理、打击土小企业等重点工作,综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促进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二、解决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
(一)燃煤管控取得突破
通过发放明白纸、村有线广播喇叭宣传、入户走访等方式,大力宣传推广低硫优质煤,提高群众自觉性、积极性。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煤炭销售、使用环节的煤炭质量监管,加大抽查频次,对销售、使用劣质煤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
成立燃煤管控指挥部,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为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二)扬尘整治攻坚取得突破
加强扬尘防控精细化管理,采取硬化、绿化、苫盖、清扫、洒水、封闭等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污染。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新15条标准》,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施工工地依法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对道路新建和修复扬尘管控加强工业堆场抑尘管理,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固废建设防风抑尘墙、围挡或实行全封闭储存。长期堆放的废弃物,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成立扬尘管控指挥部,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为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三、全面推进各项治理措施
(一)推进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和深化治理
1.分散燃煤锅炉替代改造。根据县政府要求,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大力实施0.5蒸吨以上、供暖面积3000平米以上锅炉的淘汰改造,9月底前淘汰改造率达到50%。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2.加快燃煤锅炉深化治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6月底前对未列入淘汰改造计划暂时保留的燃煤锅炉进行深化治理。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3.加快教育系统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协调乡教育中心,实施全乡小学、幼儿园燃煤锅炉的替代改造。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教育中心、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二)推进企业污染治理
4.重污染行业治理升级达标排放。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水泥加工摊点开展综合整治,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对重点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5.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石油炼制成品在储、运、销过程中的挥发点控制;加强回收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强化油品市场监管。年底前完成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三)土小企业及砂石料厂整治
6.实施土小企业整治。结合开展打击土小企业“春雷行动”,加大对土小企业落后产能和有污染的经营摊点依法整治力度。落实环保网格化监管巡查机制,摸清土小企业类别、分布范围、数量,综合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实施重点整治,按照“四个一律”标准,达到“两断”“三清”效果。20xx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反弹。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7.砂石料加工业整治。5月底前对砂石料生产、储存单位实施停产整顿,整顿期间供电所不得供电,企业不得生产。企业完成整改后,经国土、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违法占地摊点依法取缔,恢复地容地貌。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四)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8.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广使用绿色长效缓释化肥、选用高效低残留农药,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制定全乡秸秆综合利用方案,推广使用秸秆压块等生物质能源,高速公路沿线逐村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方案,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
9.狠抓秸秆禁烧。夏秋两季禁烧期间,举全乡之力,落实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包地块责任制,严防死守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其它季节,由科级领导干部带队,对全乡区域,特别是高速公路沿线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不点火、不冒烟。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正科级组织员、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其它科级领导干部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大气办,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分工协作,主管环保、土地、农业、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科级领导,根据职责分工,牵头抓好相应分管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整体工作安排,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一法一条例”宣传。充分运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明白纸、法律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主动支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
(三)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贯彻实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推进依法治污。对环境举报案件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完善网格化环保监管巡查机制,形成寸寸土地有人管、件件污染有人查的监管格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和零点行动,加强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执法检查,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实行驻厂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为切实做好20xx―20xx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目标,根据《天水市麦积区20xx―2022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市、区20xx年大气污染“冬防”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扎实推进施工工地扬尘整治、生活面源管控等大气污染终点工作,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统筹兼顾、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切实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实施、全民共治、公众监督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提升麦积区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因新冠疫情影响,“冬防”工作从20xx年11月26日开始,至2022年4月1日结束。“冬防”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综合治理”的原则,紧紧围绕当前我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牢固树立建设生态文明理念,以推进渣土车辆密闭化运输、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二次扬尘污染行为治理为重点,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力度,积极做好城市管理领域环境保护监管与执法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改善全区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防”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全局20xx―20xx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股,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冬防”整治工作的督促、协调等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渣土车管控。各辖区中队加大路段巡查频次,重点对羲皇大道、310国道东部水源地段、兴陇路、成纪大道东路等路段渣土车不采取密闭措施、不规范使用密闭盖板、沿路抛撒、带泥上路行驶等不文明运输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加强渣土车夜间运行的巡查和监管,切实有效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分别在羲皇大道二一九地质队、成纪大道天秀桥、渭河2#大桥(华龙)、羲皇大道石咀加油站等处设立固定执法检查点,联合公安、交通、交警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其他路段及站点根据辖区管理实际灵活设置。进入城区运输的所有渣土车辆,全部加装盖板,建立运行台账,实现挂牌标号管理;未加装盖板的车辆,不得从事渣土运输。运输散体物料的工程车辆,车容明显不洁的、不采取覆盖措施的,或虽采取措施但覆盖不严造成遗撒污染路面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
(二)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为强化源头管理,从即日起,各单位组织人员对辖区在建工地逐一进行检查,查看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是否到位,并建立日常巡查台账。对未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对巡查发现、部门交办、媒体曝光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案件,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依法按上限从重处罚,确保扬尘污染问题有效整改。同时,对即将新开工的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全面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要求,并签订《文明施工协议》,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监管。
(三)露天烧烤取缔。按照“以人为本、疏导为主、疏堵结合”方针,持续对城区街道、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内的露天烧烤摊点进行全面清理取缔,并对有固定门店的烧烤经营户,要求烧烤炉具等设备一律进店经营,使用清洁能源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对不执行规定或违规露天烧烤的经营户,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确保主城区无露天烧烤经营行为。
(四)“四烧”行为查处。各单位加大对“四烧”(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固体废弃物)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规焚烧行为。对垃圾焚烧现象较为严重的区域,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蹲点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消除措施,对焚烧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有效制止随意焚烧行为。
(五)“燃煤散烧”管控。按照日常治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仿古街市场、北山路市场、陇昌路夜市、林水路市场等市场内的各类餐饮摊点、门店的燃煤小火炉进行取缔。同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街道、镇对沿街的各类餐饮摊点、门店燃煤小火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督促经营户使用清洁能源。
(六)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监管。坚持“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排查整治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按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对工地洗车台、出口道路、驶出车辆等进行严格检查,从源头上杜绝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加大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配合区公安分局,对城区及城郊重点区域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冬季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定任务、定时限、定人员、定责任的要求,层层分解细化任务,定期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项提出解决措施,确保冬防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对工作任务要做到情况明、底子清,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要精心组织,合理部署,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性强的工作人员,集中时间,限期突破,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督导检查。冬防期间,执法股要制定全局日常督导检查值班表,各分管领导、科级领导干部要采取常态化督导检查方式,坚持每天带班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责任单位开展冬防工作。督查股要不定期对各相关中队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到岗到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定期发布督查通报,跟踪回访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为切实做好20xx―20xx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目标,根据《天水市麦积区20xx―20xx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市、区20xx年大气污染“冬防”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扎实推进施工工地扬尘整治、生活面源管控等大气污染终点工作,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统筹兼顾、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切实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实施、全民共治、公众监督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提升麦积区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因新冠疫情影响,“冬防”工作从20xx年11月26日开始,至20xx年4月1日结束。“冬防”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综合治理”的原则,紧紧围绕当前我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牢固树立建设生态文明理念,以推进渣土车辆密闭化运输、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二次扬尘污染行为治理为重点,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力度,积极做好城市管理领域环境保护监管与执法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改善全区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防”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全局20xx―20xx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股,张文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冬防”整治工作的督促、协调等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渣土车管控。各辖区中队加大路段巡查频次,重点对羲皇大道、310国道东部水源地段、兴陇路、成纪大道东路等路段渣土车不采取密闭措施、不规范使用密闭盖板、沿路抛撒、带泥上路行驶等不文明运输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加强渣土车夜间运行的巡查和监管,切实有效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分别在羲皇大道二一九地质队、成纪大道天秀桥、渭河2#大桥(华龙)、羲皇大道石咀加油站等处设立固定执法检查点,联合公安、交通、交警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其他路段及站点根据辖区管理实际灵活设置。进入城区运输的所有渣土车辆,全部加装盖板,建立运行台账,实现挂牌标号管理;未加装盖板的车辆,不得从事渣土运输。运输散体物料的工程车辆,车容明显不洁的、不采取覆盖措施的.,或虽采取措施但覆盖不严造成遗撒污染路面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
(二)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为强化源头管理,从即日起,各单位组织人员对辖区在建工地逐一进行检查,查看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是否到位,并建立日常巡查台账。对未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对巡查发现、部门交办、媒体曝光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案件,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依法按上限从重处罚,确保扬尘污染问题有效整改。同时,对即将新开工的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全面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要求,并签订《文明施工协议》,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监管。
(三)露天烧烤取缔。按照“以人为本、疏导为主、疏堵结合”方针,持续对城区街道、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内的露天烧烤摊点进行全面清理取缔,并对有固定门店的烧烤经营户,要求烧烤炉具等设备一律进店经营,使用清洁能源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对不执行规定或违规露天烧烤的经营户,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确保主城区无露天烧烤经营行为。
(四)“四烧”行为查处。各单位加大对“四烧”(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固体废弃物)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规焚烧行为。对垃圾焚烧现象较为严重的区域,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蹲点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消除措施,对焚烧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有效制止随意焚烧行为。
(五)“燃煤散烧”管控。按照日常治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仿古街市场、北山路市场、陇昌路夜市、林水路市场等市场内的各类餐饮摊点、门店的燃煤小火炉进行取缔。同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街道、镇对沿街的各类餐饮摊点、门店燃煤小火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督促经营户使用清洁能源。
(六)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监管。坚持“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排查整治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按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对工地洗车台、出口道路、驶出车辆等进行严格检查,从源头上杜绝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加大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配合区公安分局,对城区及城郊重点区域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冬季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定任务、定时限、定人员、定责任的要求,层层分解细化任务,定期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项提出解决措施,确保冬防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对工作任务要做到情况明、底子清,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要精心组织,合理部署,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性强的工作人员,集中时间,限期突破,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督导检查。冬防期间,执法股要制定全局日常督导检查值班表,各分管领导、科级领导干部要采取常态化督导检查方式,坚持每天带班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责任单位开展冬防工作。督查股要不定期对各相关中队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到岗到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定期发布督查通报,跟踪回访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本着“全面推进、精准治霾、重点突破、乡村联动”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解决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大力实施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秸秆禁烧、燃煤管控、扬尘治理、打击土小企业等重点工作,综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促进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二、解决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
(一)燃煤管控取得突破
通过发放明白纸、村有线广播喇叭宣传、入户走访等方式,大力宣传推广低硫优质煤,提高群众自觉性、积极性。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煤炭销售、使用环节的煤炭质量监管,加大抽查频次,对销售、使用劣质煤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
成立燃煤管控指挥部,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为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二)扬尘整治攻坚取得突破
加强扬尘防控精细化管理,采取硬化、绿化、苫盖、清扫、洒水、封闭等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污染。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新15条标准》,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施工工地依法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对道路新建和修复扬尘管控加强工业堆场抑尘管理,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固废建设防风抑尘墙、围挡或实行全封闭储存。长期堆放的'废弃物,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成立扬尘管控指挥部,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为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三、全面推进各项治理措施
(一)推进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和深化治理
1.分散燃煤锅炉替代改造。根据县政府要求,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大力实施0.5蒸吨以上、供暖面积3000平米以上锅炉的淘汰改造,9月底前淘汰改造率达到50%。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2.加快燃煤锅炉深化治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6月底前对未列入淘汰改造计划暂时保留的燃煤锅炉进行深化治理。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3.加快教育系统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协调乡教育中心,实施全乡小学、幼儿园燃煤锅炉的替代改造。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教育中心、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二)推进企业污染治理
4.重污染行业治理升级达标排放。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水泥加工摊点开展综合整治,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对重点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5.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石油炼制成品在储、运、销过程中的挥发点控制;加强回收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强化油品市场监管。年底前完成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三)土小企业及砂石料厂整治
6.实施土小企业整治。结合开展打击土小企业“春雷行动”,加大对土小企业落后产能和有污染的经营摊点依法整治力度。落实环保网格化监管巡查机制,摸清土小企业类别、分布范围、数量,综合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实施重点整治,按照“四个一律”标准,达到“两断”“三清”效果。2016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反弹。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7.砂石料加工业整治。5月底前对砂石料生产、储存单位实施停产整顿,整顿期间供电所不得供电,企业不得生产。企业完成整改后,经国土、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违法占地摊点依法取缔,恢复地容地貌。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四)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8.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广使用绿色长效缓释化肥、选用高效低残留农药,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制定全乡秸秆综合利用方案,推广使用秸秆压块等生物质能源,高速公路沿线逐村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方案,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
9.狠抓秸秆禁烧。夏秋两季禁烧期间,举全乡之力,落实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包地块责任制,严防死守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其它季节,由科级领导干部带队,对全乡区域,特别是高速公路沿线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不点火、不冒烟。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正科级组织员、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其它科级领导干部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大气办,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分工协作,主管环保、土地、农业、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科级领导,根据职责分工,牵头抓好相应分管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整体工作安排,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一法一条例”宣传。充分运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明白纸、法律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主动支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
(三)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贯彻实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推进依法治污。对环境举报案件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完善网格化环保监管巡查机制,形成寸寸土地有人管、件件污染有人查的监管格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和零点行动,加强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执法检查,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实行驻厂监管,确保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