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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024-02-14 10: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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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0xx年,XX市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以省定目标为准。各县市区目标待省定目标下达后,参考省定目标设置方法另行下达。全市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和绿色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1、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按省“十四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限制开发、销售和使用高硫、高灰分煤炭,开展商品煤的煤品煤质抽检,每年不少于两次。严控高耗煤行业准入,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成果,细化高污染燃料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要求。年用煤量大于1000吨的煤炭使用单位应建立用煤台账,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重点用煤企业要有重污染天气应急优质煤储备。

2、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工业余热利用,鼓励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构建多元化供气格局,加快“气化乡镇”进程,逐步提高天然气使用比例和实际供应量。加快高压管网建设,积极争取上游气量指标。加快推进“十竹”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建设。

3、进一步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力推产业转型升级。按期完成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对照标准实施“回头看”。巩固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成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落实《XX市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完成年度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投资计划,确保东风装备产业园等8个项目按时完工,促进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城市空间布局的调整和功能提升。组织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示范企业创建。

4、持续推行清洁生产。积极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施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计划。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提高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使用率,持续推进供热改革方式。严格审查“两高”项目准入。加大对各县市区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我市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支持装配式项目参与绿色建筑等各类创新奖项评选,在我市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

(二)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精准治污,持续减少工业污染大气污染排放

6、加强工业污染源排放监管。加强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建材、铸造等重点行业废气达标排放监管,完善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控、视频监控,严查超标、超总量或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的企业。未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

持续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治理项目建设。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完成钢铁、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行业和燃煤锅炉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加强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散乱污”企业监管,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继续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回头看”。全市范围内严控新增燃煤锅炉。对煤改天然气、煤改生物质的锅炉建档登记,加强监管。继续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回头看”巡查。

7、继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全面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坚持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消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治理念,积极推进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持续开展工业涂装、化工、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政策支持,推动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以排污许可证的颁发为抓手,建立健全涉VOCs工业行业排污许可证相关技术规范及监督管理要求,规范企业内部环保管理,推进VOCs深度治理,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运维、现场检查专项行动。按照《XX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落实我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

8、强化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正常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夏季及时启动臭氧污染防治联动响应,重点区域强化洒水降温,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采取错峰减产。

9、强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根据《有毒有害大气污染名录》,落实企业履行源头风险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开展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按照《XX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要求,高标准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完成时限任务,积极推进已完成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积极探索水泥等行业实施深度治理,落实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全年开展至少两轮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落实情况专项巡查。

(三)积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0、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和推动大宗货物运输方式转变。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加快十西高铁、林安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张湾区公铁联运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建设,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铁路、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抢抓“互联网+”发展大趋势,推进货物运输组织模式创新,织密市县乡村四级物流配送节点网络,推进电商平台与农村物流整合,打造产销运一体化农村物流服务体系。

鼓励、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占比,逐步将城区柴油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公交车。常态化落实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任务,支持鼓励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车辆推广应用。

实施重型车辆绕城运输,严控重型车辆进入中心城区。逐步提高铁路、航空货运比例,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加快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和重点道路建设,改善城市道路微循环,最大限度减少车辆怠速污染排放。

1、提升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能力。继续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和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开展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每月开展上路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冒黑烟车辆和超标排放柴油货车。加大新车环保达标监管力度,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监督检查。强化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继续开展新车注册登记环节环保查验全覆盖。进一步优化机动车遥感监测点位,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功能。加快推进环保与公安交管部门信息联网,建立机动车排放检验及联动执法信息核查机制,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基本构建“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网络。

2、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落实《XX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强化老旧柴油车、燃气车、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监管。建立全市柴油货车企业(≥20辆)清单,构建并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帐。开展建成区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在线监控试点工作。启动黑烟车抓拍网络建设试点,健全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修(I/M)闭环监管体系,推进超标机动车维修和报废,减少污染物排放。

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规定。继续推进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排查和编码工作,将相关信息录入国家监管平台,纳入联网管理,对违反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内有关要求的予以严肃查处。积极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常态化监督抽测,开展基于电子芯片定位的非道机械信息化管理模式试点工作。

4、推进老旧车淘汰。结合实际制定20xx老旧车淘汰计划,研究并组织实施中心城区老旧车禁限行措施。争取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支持,适时推动出台老旧车提前淘汰资金补贴政策。做好老旧车报废注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工作。

5、加强油品监督管理。制定油品抽检计划(含船舶用油),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油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取缔违规加油站点。

(四)强化面源污染治理

6、强化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按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8个100%要求,建立重点施工单位扬尘控制监管体系。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必须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提升智能监管水平,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国有储备用地临时利用必须完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纳入行业和属地管理。建立工地扬尘专项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加强执法惩处力度,提升扬尘管理精细化水平。

7、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制定全市道路环境卫生规划和行业规范,加大监管和考核力度。将主、次干道冲洗降尘作业列入考核重要内容,扩大道路机械化洗扫作业范围,增加道路喷雾降尘作业频次,确保路见本色、起风不起尘。力争20xx年底前,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城区主干道机扫冲洗率达到100%),县级及以上可实施机械化清扫道路清扫率达到80%以上。

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实行全密闭,实现动态跟踪监管。严查渣土运输车辆和混凝土搅拌车辆的净车出入、密闭运输和沿路遗撒等问题。将渣土施工工地、运输公司等纳入城市管理信用“红黑名单”诚信体系,对严重违法受到处罚的进行联合惩戒。

8、加强裸露山体治理。巩固裸露山体治理成果,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开发谁修复、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继续采取生态修复或临时覆盖等方式进行裸露山体治理。以城区主次干道两侧房屋开发、工业园、安置区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裸露山体为重点,坚持联合督导,采用客土喷播和绿化种植等方式督导责任单位和产权单位进行绿化恢复,宜树则树,宜灌则灌,宜草则草,达到绿化全覆盖、四季常绿效果。

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到20xx年,XX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4.8平方米、丹江口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4.6平方米,其他县城不少于11.4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以上。

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完成人工造林11.91万亩,森林覆盖率增长0.1%,森林蓄积量增长3%以上。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推进勘界定标。林业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省定指标以下,新建产业基地10万亩。

9、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严把矿业权准入关。加快推进绿满矿山行动,新建矿山要达到市级绿色矿山标准。巩固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复绿成果。加强矿山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露天开采湿式抑尘技术和矿石加工封闭作业方式。

10、严禁露天焚烧。健全县、乡镇、村、户四级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责任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按照《20xx年全省农作物秸秆年度禁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适时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执法检查,完善督查通报工作机制,实现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监管。采取驻点执法、考核通报和严肃查处等方式,继续强化夏季5、6月份、秋季9至11月份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工作。完善秸秆收储体系,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落实地方相关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落叶等可燃物。

1、加强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污染治理。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在夏秋季开展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对油烟问题反复出现整改不力的坚决予以处罚。到20xx年底,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公共机构食堂、3个灶头以上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完成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使用。将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纳入日常监管。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确保各项禁燃禁放政策落实落地。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理。推广免耕少耕种植、间作套种、轮作换茬、种植绿肥、生草覆盖、植物梗等生态种植模式,控制农业生产扬尘排放。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广生物发酵床、干清粪养殖等,减少粪便发酵时氨挥发排放。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扩大绿色、无公害等种植技术覆盖面。提高沼气使用率和综合效益。因地制宜设置农药、肥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点,健全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实施集中无害化处理。

3、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完成我市201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省级联审和验收工作。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做好我市2020年度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纳入国家、省碳控排交易企业按要求完成履约。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我市亨运驾校、张湾区方滩乡王家山村等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创建。根据国家气候适应性城市试点方案要求,做好郧阳区气候适应性城市建设试点国家验收工作。结合国家、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求,谋划编制我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规划和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加强相关市直部门协作,完成省政府对我市2020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自评估工作。做好低碳日宣传工作。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对销售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单位及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

(五)着力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加强大气环境管理

4、积极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及早谋划我市“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完善生态环境、气象会商研判机制,增强预警预报能力,PM2.5与O3预报准确率进一步提升。将城市大气污染形势研判以及污染防治工作纳入会商范畴,提高预判准确率和实效性。持续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工作,进一步完善轻、中度污染天气常态化应对响应机制。加强重污染天气过程分析,加强联防联控。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推进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完成绩效评级认定,推动落实差异化减排措施。细化工地扬尘管控、道路洒水、企业错峰减产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积极探索开展多方式人工增雨作业。

5、提升环境监控信息化水平,强化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充分利用现有涉气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推进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监控信息化建设。将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建成使用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控系统。

通过增加便携式VOCs监测装备、走航车、激光雷达等新型监测装备逐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监测体系,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覆盖,提高大气污染监测监管能力。做好“十四五”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优化调整工作。新建的空气自动监测站按照要求和省站实现数据直连。

6、开展臭氧污染应对研究。完善我市大气污染监测网络,加强工业园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分析臭氧及其前体物传输规律,确定重点污染源。积极跟踪分析臭氧污染形势,探索我市及其周边城市夏季臭氧防控应急联动机制。

7、全面加强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的巡查督办。完善全市统一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区域预警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提升污染天气联合应对水平。运用信息化和科技化手段加强动态调度,按照应急预案和减排清单落实限排和管控措施。

持续深化大气第三方巡查工作机制,坚持每日现场巡查,突出大气重点任务巡查、空气质量数据异常和持续高值时段的区域巡查、难点问题整改情况跟踪巡查,确保巡查效果。

完善城区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考核机制,对城区19个乡镇(街道)实施空气质量月度考核。修改完善《XX市城区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加大对秸秆焚烧、餐饮油烟等重点问题的扣分力度,落实奖优罚劣考核机制。

强化工地扬尘管控约谈和挂牌督办机制,保持对工地扬尘管控的高压态势,紧盯问题反复出现的重点工地,坚持每季度约谈和挂牌一批问题突出工地,坚决采取处罚、停工和“红黑名单”信用联合惩戒等强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8、加大科技和资金支持力度。强化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做好20xx年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储备及中央项目储备库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突出绩效导向,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按要求组织开展中央专项资金和生态补偿资金绩效评价,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加大资金保障,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效益,对年度生态补偿资金、人工增雨服务、秸秆综合利用、老旧车淘汰、第三方考核、扬尘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给予资金保障,提高相关部门和企业的积极性。

9、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引导。每月公布县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公布县域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幅度相对最差和相对最好的县市区名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公开第三方核查、移动源现场检查、专项督查等发现的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督促涉气排放企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开展《XX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宣贯工作,确保落实落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于20xx年6月底前报市大气办备案。要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质量分析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分析阶段性、突发性环境质量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落实大气治理任务。

(二)强化执法督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开展蓝天保卫战专项执法检查,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各地各部门执法督查重点。开展常态化环境监管监察和专项督查,形成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治污责任落实。

(三)强化信息调度和响应。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动态调度工作,定期收集分析进展情况,实行清单化管理。继续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日常值守和响应机制,针对环境空气质量指标数据突变的站点,及时查找原因做好应对。继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统筹和调度。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空气质量改善程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和各部门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季度、年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第三方考核体系,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继续实行中心城区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排名和中心城区重点工地扬尘月考核排名,对工作滞后、措施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进行约谈,督促其限期整改。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实施预警,综合运用约谈、驻点督办和环评限批等措施;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重滞后的地区和部门,将实施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第二篇: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决战计划》、《市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全区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基本思路

以新时代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在继承过去行之有效工作基础上,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服务“六稳”“六保”大局。采取积极稳妥措施,立足于抓好现有政策措施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年以来秋冬季攻坚行动成果,做到时间、区域、对象、问题、措施五个精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污染天气,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联防联控;巩固清洁取暖散煤治理成果,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加强垃圾、秸秆、落叶禁烧管控;有序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及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部门和属地责任,加大帮扶力度,严防重污染天气反弹,实现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

(二)主要目标

完成市下达的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任务。其中,年10xx12月x均浓度及优良天数和比例均与年同期持x,在六城区排名力争保持第一。

二、具体措施

(一)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鼓励环保绩效水x高的“先进”企业,鞭策环保绩效水x低的“后进”企业,以“先进”带动“后进”,提升环保基础工作整体水x。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严格执行《技术指南》。原则上,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评为B级及以下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应严格落实《技术指南》中不同预警级别各绩效等级对应的减排措施要求;对国家未明确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绩效分级标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二)高标准完成应急减排清单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按时完成相关行业企业的绩效定级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按要求梳理确定涉及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保障类工业企业清单,并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污染物排放低的小微涉气企业视情减少应急管控措施,避免对居民供暖锅炉和对当地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采取停限产措施。应急减排措施应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确保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三)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按照预案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应急减排措施。严格执行应急减排和协商减排,及时削峰降污。当预计未来较长时间段内,有可能连续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将频繁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提前指导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在预警期间能够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四)加强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

落实及周边区域(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按照联合预警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配合开展区域联合执法和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强化政策统筹和信息共享。围绕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强化沟通协调,组织各相关单位、各乡街同步排查、同步溯源、同步消源,实现调度削峰。(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各乡街负责落实)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

1、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行动,运用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对新发现“散乱污”企业建档立册,纳入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动态清零。进一步实网格管理,落实乡街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不允许“散乱污”企业享受“六稳”“六保”相关优惠政策,坚决防止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牵头,各乡街负责落实)

2、深化工业污染无组织排放治理

推进大宗物料运输、堆存的企业加装无组织监测设备。(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负责落实)

3、深化工业炉窑治理

完成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负责落实)

4、强化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

(1)实施源头替代。市昌仪电子变压器有限公司、省财税印刷厂、税务学校印刷厂、中车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市龙彩涂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完成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负责落实)

(2)开展旁路设置情况排查。年底前,针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清单,取消非必要设置的旁路,因安全生产必要保留的,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等方式加强监管,开启后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3)开展储罐排查。年底前,完成所有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建立台账。(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5、深入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

年底前,开展涉VOCs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排查,建立清单。(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6、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完成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业涂装工序主要排污口VOCs自动监控设施安装。(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二)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7、巩固“禁煤区”建设成果

组织开展清洁供暖“回头看”,有关乡街要对已实施清洁供暖改造的农村、棚户区、蔬菜花卉大棚等,逐村(区、棚)、逐户开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措施,确保管网真正入户,排除漏点、盲点。加大散煤设施排查力度,对发现的散煤设施及时取缔,或开展清洁能源替代,实现“禁煤区”内燃煤设施“清零”。(区发改局牵头,区工信局配合,有关乡街负责落实)

8、建立长效运行监管机制

配合完成市级清洁供暖使用监管x台建设,及时掌握清洁供暖设备使用和运行情况,不断提高“煤改电”“煤改气”实际使用率,进一步发挥清洁供暖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区发改局牵头,区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各有关乡街负责落实)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完成年度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控制目标,努力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区发改局牵头,区工信局配合)

开展锅炉综合整治

(1)淘汰燃煤锅炉。巩固全区范围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成果,发现一台,取缔一台,实现动态“清零”。(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乡街负责落实)

(2)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完成燃气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未完成改造的,在不影响正常供暖的前提下,实行停运治理。(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市场x配合)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运输结构调整

(1)坚决控制工业企业运输污染。已实现“公转铁”的企业禁止物料汽车运输,未实施“公转铁”且不属于“公转铁”任务范围内的,物料运输必须使用排放达标的车辆。(区工信局牵头,区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2)加快老旧车淘汰。配合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牵头,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区财政局配合)

(3)加快车辆淘汰更新。配合完成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并投入运营及电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环卫车更新。(区交通局、区城管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加强在用车管理

(1)对全区年运输量达到150万吨以上和重型柴油货车日运输量10辆及以上的9家重点用车企业安装门禁系统。

(2)配合实现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全覆盖。(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3)严格落实渣土运输管控要求。渣土运输车辆要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规定场所倾倒;驶出施工现场和渣土倾倒场所必须规范清洗。对发现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和运输车辆加大监管整治力度。(区城管局牵头,各乡街负责落实)

(4)按照市区统一安排部署,加大柴油货车禁限行区执法监管力度。(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负责落实)

(5)在主要入城通道建立重型车辆检测站,对入城的重型货车排气进行监测,不达标车辆禁止入城。(生态环境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区交通局按职责落实)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

(1)以建成区施工工地、大型工矿企业、铁路货场、物流园区、高排放控制区等为重点,配合开展秋冬季期间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做到重点场所全覆盖。(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2)严格落实非道路机械管控要求。环境敏感区范围内工程机械全部使用“绿标”机械。对违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机械坚决清理;对违规的工程车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乡街负责落实)

(四)合理调整用地结构

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1)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年底前,全面完成露天矿山和矸石山摸底排查,建立清单。对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露天矿山依法开展综合整治,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达标方能恢复生产。(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2)加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年底前,配合推动露天矿山市级绿色矿山建设及省部级绿色矿山库遴选推荐和申报工作。完成王封乡上南山村火凤沟、冀家沟村口等8处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扬尘综合整治

(1)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9%。提升道路保洁水x。提高主次干道高压冲洗和湿扫比率;环卫部门增备清雪车,冬季降雪后立即组织清扫和清运,禁止将积雪倾倒在道路上进行二次碾压消融,有效降低空气湿度对环境空气影响。(区城管局负责落实)

(2)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全面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全区范围内市政、园林、水务等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整治,实现不达标施工工地问题动态清零。(区城管局牵头,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各乡街负责落实)5000x方米及以上的所有建筑、市政、水务、园林、道路、交通等工程施工工地在扬尘作业场所和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扬尘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监管一体化xx网。(区住建局牵头,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各乡街负责落实)

(3)露天堆场扬尘整治。全面清理工地拆迁作业和城乡结合部的渣土和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的必须及时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区城管局牵头,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配合,各乡街负责落实)

(4)强化降尘量控制。降尘量不高于9吨/月・x方公里。(区城管局牵头,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各乡街负责落实)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街负责落实)加强秸秆焚烧管控,xx年秋冬季期间,卫星遥感和强化监督帮扶等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数不超过限定数量。(各乡街负责落实)禁止焚烧垃圾(枝叶),加强环卫工人禁烧教育,全面禁止各类垃圾(枝叶)露天焚烧现象发生。(区城管局牵头,各乡街负责落实)

(五)增强能力建设

源排放清单编制

年底前,配合完成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开展来源解析

配合开展xx年秋冬季城市大气污染颗粒物源解析。(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上下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做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战,围绕完成约束性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合力攻坚。各乡街、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管辖权限范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坚决扛起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各乡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中确定的分工和秋冬季攻坚方案要求,制定攻坚方案和检查监督考核办法,分解目标任务拉条挂账,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确定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倒排工期,逐一销号。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指导、督促、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各乡街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将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区委和区x督查督办内容,健全责任体系,组织实施考核奖惩;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形成有效经验。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加大区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散煤治理、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VOCs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领域。生态环境分局要配合区财政局加强预算管理,做好大气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

(三)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要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提高执法强度和执法质量,切实传导压力,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由“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提高环境执法针对性、精准性,针对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仔细分析查找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联合执法,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扬尘管控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加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法检查力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有关部门、各乡街要围绕“治企、降尘、管车、控煤”四管齐下要求,系统部署应急减排工作,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要充分利用用电监管x台、污染源自动监控x台,实现科技执法、精准执法。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x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等,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四)实施严格考核问责

严格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量化管理办法》,对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恶化的地区,实施督察问责。对“秋冬防”任务完成不到位、环境空气质量恶化且改善幅度排名靠后的,实施量化问责。区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有关部门、各乡街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月排名、季考核,向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下发提醒函。各有关部门、各乡街于每月1日前上报重点任务进展情况。

第三篇: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了改善XXX市空气质量,切实做好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XXX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XXX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背景依据

《中共XXX市委关于制定X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加大治气力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推进工业废气、车船尾气、餐饮排气、扬尘灰气、燃煤烟气治理,加强“散乱污”企业治理,推进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近年来,通过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高。秋冬季攻坚虽取得积极成效,但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仍高发、频发,既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直接影响“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完成。

基于以上背景,依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xx〕104号),起草了《XXX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二、起草过程

1、20xx年10月,市生态环境局开始起草《XXX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2、20xx年11月,向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3、20xx年11月18日,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工作目标

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得超过9天。按照确保全市目标完成、浓度高的多降、浓度低的少降的原则,制定了各辖区秋冬季空气质量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存量项目对标国内领先水平实施节能改造,在建项目不符合能效标准的停工整改。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满分作文网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二是落实重点行业减排要求,20xx年12月底前,压减水泥产能10万吨以上,退出耐材产能55万吨,按时完成粗钢产量压减任务。

三是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严控散煤复烧;20xx年度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950万吨以内。

四是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全面开展锅炉、炉窑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依规处罚。

五是扎实推进VOCs治理,完成194家企业低VOCs含量涂料或油墨源头替代工作;完成240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工作;完成179家企业高效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工作。

六是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20xx年12月底前,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达到100%;新能源网约车达到12000台,累计占比达到36%;市区新增能源环卫清扫车150辆,累计占比达到60%;新能源渣土车总数达到1000台,新能源水泥罐车总数达到1000台,新能源物流车总数达到30000辆。

七是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20xx年12月底前,全市煤炭行业清洁运输(铁路、水路、管道、新能源或国六货车)比例达到70%,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

八是强化秸秆禁烧管控,20xx年12月底前,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5%以上,小麦秸秆还田率达到96.3%以上,玉米秸秆还田率达到92。7%以上。

九是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各区县(市)降尘量不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

十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应急预案依法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施差异化减排,严禁“一刀切”。

方案改变以往只有定性或大尺度定量目标任务的方式,按照清单制、台账式的方式,把具体任务一一落实到各牵头单位、各开发区和各区县(市),进一步明确了措施和完成时限。

五、保障措施

通过七个方面保障目标措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监督帮扶,三是严格奖惩考核,四是加大财政支持,五是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六是确保调度质量,七是做好宣传引导。

六、征求意见情况

11月4日,方案书面征求了各区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2条,采纳8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13条,未采纳的.主要原因是与国家、省、市要求不一致。

第四篇: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2021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目标,根据《天水市麦积区2021―2022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市、区2021年大气污染“冬防”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扎实推进施工工地扬尘整治、生活面源管控等大气污染终点工作,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统筹兼顾、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切实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实施、全民共治、公众监督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提升麦积区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因新冠疫情影响,“冬防”工作从2021年11月26日开始,至2022年4月1日结束。“冬防”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综合治理”的原则,紧紧围绕当前我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牢固树立建设生态文明理念,以推进渣土车辆密闭化运输、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二次扬尘污染行为治理为重点,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力度,积极做好城市管理领域环境保护监管与执法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改善全区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防”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全局2021―2022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股,张文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冬防”整治工作的督促、协调等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渣土车管控。各辖区中队加大路段巡查频次,重点对羲皇大道、310国道东部水源地段、兴陇路、成纪大道东路等路段渣土车不采取密闭措施、不规范使用密闭盖板、沿路抛撒、带泥上路行驶等不文明运输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加强渣土车夜间运行的巡查和监管,切实有效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分别在羲皇大道二一九地质队、成纪大道天秀桥、渭河2#大桥(华龙)、羲皇大道石咀加油站等处设立固定执法检查点,联合公安、交通、交警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其他路段及站点根据辖区管理实际灵活设置。进入城区运输的所有渣土车辆,全部加装盖板,建立运行台账,实现挂牌标号管理;未加装盖板的车辆,不得从事渣土运输。运输散体物料的工程车辆,车容明显不洁的、不采取覆盖措施的,或虽采取措施但覆盖不严造成遗撒污染路面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

(二)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为强化源头管理,从即日起,各单位组织人员对辖区在建工地逐一进行检查,查看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是否到位,并建立日常巡查台账。对未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对巡查发现、部门交办、媒体曝光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案件,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依法按上限从重处罚,确保扬尘污染问题有效整改。同时,对即将新开工的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全面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要求,并签订《文明施工协议》,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监管。

(三)露天烧烤取缔。按照“以人为本、疏导为主、疏堵结合”方针,持续对城区街道、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内的露天烧烤摊点进行全面清理取缔,并对有固定门店的烧烤经营户,要求烧烤炉具等设备一律进店经营,使用清洁能源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对不执行规定或违规露天烧烤的经营户,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确保主城区无露天烧烤经营行为。

(四)“四烧”行为查处。各单位加大对“四烧”(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固体废弃物)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规焚烧行为。对垃圾焚烧现象较为严重的区域,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蹲点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消除措施,对焚烧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有效制止随意焚烧行为。

(五)“燃煤散烧”管控。按照日常治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仿古街市场、北山路市场、陇昌路夜市、林水路市场等市场内的各类餐饮摊点、门店的燃煤小火炉进行取缔。同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街道、镇对沿街的各类餐饮摊点、门店燃煤小火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督促经营户使用清洁能源。

(六)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监管。坚持“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排查整治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按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对工地洗车台、出口道路、驶出车辆等进行严格检查,从源头上杜绝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加大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配合区公安分局,对城区及城郊重点区域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冬季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定任务、定时限、定人员、定责任的要求,层层分解细化任务,定期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项提出解决措施,确保冬防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对工作任务要做到情况明、底子清,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要精心组织,合理部署,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性强的工作人员,集中时间,限期突破,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督导检查。冬防期间,执法股要制定全局日常督导检查值班表,各分管领导、科级领导干部要采取常态化督导检查方式,坚持每天带班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责任单位开展冬防工作。督查股要不定期对各相关中队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到岗到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定期发布督查通报,跟踪回访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第五篇: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局工作任务和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各项要求。围绕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明确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职责法定。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规定,准确厘清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做到“法无职责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信用约束。探索信用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通过信用约束和行政处罚联动,强化生产经营者自律和诚信意识,努力建设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制度。

(三)社会共治。发挥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功能,提升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协同效能,努力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格局。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局长王再新任组长,班子成员黄俊、李腾勇、孙军、邱永伟任副组长,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股,蔡晓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重点

(一)引导餐饮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积极推广使用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的先进技术。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应当按照国家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经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排放油烟。进一步整治规范烧烤等产生油烟污染的重点服务项目,督促相关单位对设备进行全面清洗,经环保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才能营业,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停业。(责任领导:孙军,责任单位:食品股、各分局)

(二)强化燃煤锅炉监督管理工作,严把燃煤锅炉安装、使用关,做好现有在用锅炉使用登记台账,对符合要求新安装的燃煤锅炉,严格做好审查工作。对属于淘汰范围内的新增燃煤锅炉,一律不予办理安装、使用登记手续。同时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区35T以下燃煤锅炉建设。(责任领导:邱永伟,责任单位:特设股)

(三)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检测机构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责任领导:黄俊,责任单位:检验检测中心)

(四)做好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加强抽检力度,取缔违规加油站点。(责任领导:李腾勇,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

(五)加强协同配合。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形成整治合力。(责任单位:各分局、相关股室、直属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面完大气污染攻坚行动防治工作。

(二)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措施,按照整治工作目标和时间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大气污染防攻坚行动工作,涉及的产业链条长、部门多、地域广,要加强系统内、外的协作配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到工作全统筹、配合工作不掉队,加强与其它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执法,履职尽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属于其它部门执法范围和涉嫌犯罪的,按法律规定移交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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