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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宽裕型小康村建设步伐,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文明生态建设村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村现实状况,为经济稳定发展、农民生活富裕、精神生活充实、人居环境良好,真正把我村建设成为一个高标准的文明生态村,特制定如下建设实施方案:
一、祥井村基本情况
祥井村位于镇区以西,距镇政府所在地6公里,平均海拔3000米。全村共有1个村民小组、29户、137人,其中劳动力70人;党员17名,现有耕地面积173亩。2008年度总收入45万元,人均纯收入3000元,牲畜存栏数727头(只)。
二、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抓手,以生态学和经济学原理为指导;以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根据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环境资源的有序开发和持续利用原则,紧紧围绕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根据统一规划原则,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方针,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结合本村实际,推进全村农业向无公害、绿色食品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建设生态农业,开展农业无污染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建成一个“蓝天、碧水、绿地的优美环境,产业结构合理、经济发展迅速、人民富裕安康、社会全面进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
三、规划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体现在三个方面,即生态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可持续发展。三者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三者的协调统一才能满足人类的要求。
(二)整体优化原则
生态村建设规划将全村作为一个完整的自然体系进行规划,使规划内容落实到全村的各个领域和行业,协调人的需求与生态完整性之间的矛盾,改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在发展中追求生态平衡。
(三)与村经济和生活发展计划相互协调原则 生态村建设规划是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基础上,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内容,也是在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完善和补充,从而通过改善政府宏观调控,促进社会共同参与,建立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投资机制,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因地制宜原则
从全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经济发展与生态村建设相结合的模式,循序渐进,向规模化、规范化、科技化和商品化的目标前进。
四、建设标准
(一)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工程
以农业持续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生活环境改善、生活质量提高为目标,以山、水、田、林、路及人居环境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解决农村化肥、农药、农膜、畜禽养殖等造成的面源污染问题,推动生态村的建设。
1、农户饮水
村内新修建水池10余处,全面更换了新胶管,并完善了全村的管路配套工程,完成全村的饮水工程8000多米。解决了全村29户饮水难问题。
2、畜禽粪便处理、桔杆综合利用
①要求农户实行圈养家禽,其粪便通过无动力厌氧处理后作为有机肥深埋使用。规模养殖户畜禽粪便通过建造沼气池进行无害化处理。
②积极开展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的工作,采用过腹还田、填棚作有机肥等形式提高秸秆的利用率。
3、农药、化肥使用
强化农业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管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的施用。在积极推进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同时,大力推广有机肥的施用,积极推广平衡施肥、合理用药,既确保农产品的'安全,又控制了化肥、农药的流失。
4、生活垃圾
村内新修垃圾焚烧点2个,村委会总投入资金1000余元购买垃圾桶和垃圾袋,发给每户垃圾桶2个、垃圾袋若干。做到所有街道路旁,无粪土乱堆、无垃圾乱倒、无脏水乱泼、无柴草乱堆、无侵街占道、无污染源。
(二)实施生态绿化工程
以提高我村绿化覆盖率、绿化水平和荒山、沙化土地、河道的综合整治为重点,通过合理规划、统一布局,达到绿化、美化、改善环境发展经济的目的,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大生态村建设的力度,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我村成立生态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其进行分工: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
(二)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地参与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度。
(三)创建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按施工进度分期核报并做到账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创建工作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
(五)发扬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使农户参与率达100%。
(六)创建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建设,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思想。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
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广大家庭为创建文明乡村、卫生乡村作出贡献,推动我村“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为目标,努力朝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发展。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家庭成员爱国、爱家乡、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努力为集体、为社会办实事、做好事,积极参加我村各项公益活动,不破坏公共设施、集体财产。
2、学习进取,勤劳致富好。家庭成员好学进取,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成才,争先创优,建功立业,在种植、养殖业不断创新壮大。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家庭成员做到夫妻平等,小事谦让,大事协商;尊敬长辈,善待老人,街坊称道;爱护孩子,科学培育,初见成效。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家庭成员不争吵;邻里互助,团结无纠纷;室内外环境整洁,自觉清扫公共卫生,门前无杂物,牲畜粪便自觉清理;积极参与我村义务劳动活动。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评为“五好家庭”: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的;
2.存在故意损害公共财物情况的;
3.不遵守村规民约,随意倾倒垃圾的;
4.一年内有大操大办行为的。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组建一支巾帼志愿者队伍,采取微信、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争创五好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推荐(20XX年9月):评选家庭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向村委提交。
3、考核公示(20XX年9月):由村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民小组申报的“五好文明家庭”户进行严格考核,评选出“热心公益好家庭”、“勤劳致富好家庭”、“尊老爱幼好家庭”、“移风易俗好家庭”、“卫生文明好家庭”各4户,采取多项措施公示宣传。
4、表彰挂牌(20XX年10月)对评选出得“五好文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
四、考核领导组
组长:李小平
副组长:闫东锁、乔俊平、任全旺、刘宝珠(驻村工作队队长)
成员:任红龙、曹银翠、田斌斌、任建珍、乔金虎、张玉虎、任锁平、各村村民代表。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委会电话:0713-332XXXX,电子邮箱hmxXXXXb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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