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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精准扶贫工作,结合发展改革系统部门职责及贫困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国家支持X南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及国家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规划重大历史机遇,以改革创新精神,更加注重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贫困地区农民增加收入,着力推进精准扶贫进程,为我市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贫困对象、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人群,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把加快发展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2、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坚持从我市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积极进取,量力而行,注重实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坚持直接面向全市农村贫困群众,以贫困人口受益为基本出发点,使全市绝大多数贫困人口包括在受益范围内,做到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统筹协调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与实现长远的发展目标,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我市精准扶贫工作。
4、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各自明确责、权、利关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努力实现扶贫效益最大化。
二、总体目标
到2018年,全市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高,社会就业较为充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增加,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生态环境大幅改善,发展基础明显夯实。
到2020年,实现全市1419个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或接近乡(镇)平均水平,贫困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或接近县(市、区)平均水平,11个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或接近全市平均水平的目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加,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缩小,与全国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三、工作任务
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在项目数量、投资补助标准和项目安排时序上向贫困地区,特别是向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和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的贫困村倾斜。力争通过“九大工程”的实施,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素质,提升贫困村发展后劲,确保贫困对象都能住上“安全房”,喝着“放心水”,走上小康路。
1、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程。
会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切实做好2015年2、8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追加争取工作,落实好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户均增加1000元,力争2015年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全面解决我市农村居民住房问题。争取国家尽快下达我市提前实施的17万户土坯房改造指标。
2、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做好农村安全饮水拾遗补缺工作,解决偏远地区和新出现的农村不安全饮水人口饮水安全以及农村学校饮水困难问题;启动全市7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改造,完善水质检测和供水净化消毒工作,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不断提高供水水质和供水效益,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联网升级,对有条件的现有小规模供水工程合并联网,实现规模化供水;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自来水全覆盖。
3、以工代赈工程。
力争每年争取国家以工代赈资金8000万元以上,加快实施节水型农田水利工程,山区水源工程和田间配套工程,开展老化失修、因灾损毁的农田水利设施修复及节水灌溉、农田防洪除涝工程建设;重点推进乡村公路互联互通,根据各县具体情况,安排60%以上的资金量用于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和小型桥梁建设。罗霄山片区县每年安排一个以上以工代赈示范项目,重点实施连通多个贫困村的乡村公路或出省出县的断头路;大力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改善局部生态环境等。以工代赈项目要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农民参加工程建设,尽量提高劳务报酬占总投资比重,并在相关合同文本中予以明确,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4、农村电网改造和光伏扶贫工程。
继续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用电问题,提高电网性能和用电质量。到2020年,支持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内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
5、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以工代赈异地扶贫搬迁计划指标,计划平均每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500户,6000人以上,力争到2020年使有搬迁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全部迁出。探索建立差别化资金补助标准和住房建设标准,加强安置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土地调整变更、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积极探索易地扶贫搬迁与工业化、城镇化相结合的搬迁方式,实现“总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
6、农村清洁工程。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扶持资金,加快乡镇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大力实施农村沼气工程,高标准建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大中型沼气项目,探索沼气产业化的路径,提高沼气普及率和稳定性。加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纠正乱堆、乱放、乱倒现象,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水源地保护等工作,切实改变农村脏、乱、差的面貌。
7、农村文教卫生工程。
大力实施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周转房、村卫生室等卫生项目,村卫生室重点向贫困村倾斜,大幅提升乡镇、贫困村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切实阻断因病贫困代际传递;推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项目,优先支持改善贫困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保障贫困村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广播电视户户通项目,完善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网络,丰富群众文体生活等。
8、农村养老、社区服务体系工程。
将农村养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快实施农村养老、社区服务体系项目,到2020年,每个乡镇建有一所敬老院,解决孤老病残特困群众集中供养问题,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9、农村就业保障体系工程。
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街道乡镇公共服务平台的整合力度,重点实施安XX、XX等8个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项目,加快实现县级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全覆盖,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提高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发改委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发改委精准扶贫、结对帮扶等工作。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委副县(处)级以上领导任副组长,委内各业务科室科长及委“三送”工作队队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地区科。各县(市、区)发改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加强项目的申报、争取、跟踪与调度,争取项目尽快落地,早日发挥效益,推动全市精准扶贫工作上新台阶。
(二)加强沟通配合。一方面,发展改革系统内部之间要加强沟通,形成定期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机制,及时通报精准扶贫工作动态,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要与市委农工部、市卫计委、市教育局等市直相关部门间要相互配合,在项目申报、资金争取、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后评价等环节密切沟通,形成合力。
(三)加强项目管理。对于争取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县两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检查指导,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争取项目尽快发挥效益。
(四)注重实际效果。精准扶贫工作是我市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注重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力戒形式主义,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s("download_bottom");初中生元旦节目策划书中秋节活动的策划书范本手机广告策划书为贯彻落实《**区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发〔**〕5号)精神,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问题,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提高教育扶贫能力,全面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根据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帮扶对象
全区农村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在校就读子女。
二、帮扶目标
**年起,对全区在校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子女,实行扶持政策,实现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贫失学。实施智力扶贫,加强城乡家庭贫困学生技能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促进贫困对象就业。至20xx年构建覆盖全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帮扶工作机制和扶智机制,促进贫困对象基本脱贫。
三、帮扶措施
(一)实施精准管理,确保贫困户子女帮扶全覆盖
1. 识别资助对象。将我区农村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在校就读子女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在校就读子女,经申请审批可纳入教育扶贫范围。(牵头单位:区扶贫和移民办;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2. 实施动态管理。各包村单位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则,严把入户筛查关和审核认定关,确保信息采集准确、真实、可靠,做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区教育局在区扶贫信息系统基础上,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挂点帮扶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二)加大资助力度,确保贫困户子女能上学
按建成“民生保障示范区”要求,积极作为,在全面落实好国家现有济困政策的基础上,增加资助项目,提高资助标准,做到应助尽助,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1. 设立专项基金。设立**区贫困学生教育助学基金,由上级专项资金、区本级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资助学资金组成,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区教育资助中心具体负责管理。
2. 资助标准。
(1)学前教育阶段。对符合入园年龄,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应助尽助。对接收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子女就读的普惠性幼儿园加大奖补力度。
(2)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在上级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元。增设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走读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800元,初中1000元。由需补助的'贫困生提出申请,相关部门筛选审核后发放。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对建档立卡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子女执行最高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在此基础上,对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子女增设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000元。
(5)高等教育阶段:对贫困村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符合申请政府资助金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入学当年优先每人一次性安排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6000元。对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子女自第二年起,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直至完成学业。对贫困村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6)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子女在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就读期间的学杂费予以全额补助,并按就学地最低生活标准每年给予10个月的生活补助。(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 申报流程。受助学生申请资助、资格认定、资金发放及相关管理仍按各项资助政策管理规定办理。具体为:
(1)除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外其他各类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2)每年9月起接受申请(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时间为每年高考结束后)。
(3)申报流程。①贫困家庭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填报《助学金申请表》,递交相关证明材料。②所在学校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初审。农村幼儿园由镇中心小学组织初审。③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接受学前教育资助的还需提供《**区学前教育资助汇总审批表》和《**区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区教育资助中心审核。(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4.优先资助。区教育资助中心要根据农村贫困户子女就读分布情况,合理分配学生资助名额,重点向农村贫困户子女就读较集中的地区、学校倾斜,做到应补尽补。各学校在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时,要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纳入资助范围,保证他们获得资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5.多元筹资。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开展“一对一”帮扶,减少因学返贫现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三)夯实基础,确保贫困户子女上好学
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改善贫困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努力优化贫困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畅通贫困户子女就学升学通道,努力提高贫困群众基本文化素质和劳动力技术技能,防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促进贫困户摆脱“穷根”。
1. 做大农村学前教育。中央和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幼儿园建设,优先扶持贫困村新建小学附设幼儿园、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增设村小附属幼儿班。扶持民办幼儿园建设,支持贫困村建立普惠性幼儿园。(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城建局,市国土局**分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2 . 做优农村义务教育。统筹现有教育经费,适当调整教育经费投入方向,在总体规划内向贫困村适度集中,义务教育各类专项资金优先安排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全面改善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年全区农村中小学实现“校校通”、“班班通”工程全覆盖,让贫困村群众子女能就近享受公平优质教育资源。对不足100人的村完小(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切实保障贫困村学校正常运转。(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区城建局,市国土局**分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3. 做实农村职业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贫困生参加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中职以下学历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依托市一职校(区农民学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重点招收年龄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主要从事农业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6年。允许半农半读,农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将贫困户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列入“雨露计划”,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粮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按照市精准扶贫要求,根据乡镇农技人员编制状况及相关政策,确定定向贫困生年度培训计划,委托赣州农业学校面向全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系统培训农业专项技能。对获得中专或大专毕业证书的定向贫困生,通过上级部门组织专门的招聘考试,考试合格者充实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牵头单位:区委农工部,责任单位:区农粮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4.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把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多措并举,定向施策。优先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房,加快解决贫困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和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有在贫困村学校任教经历的优先。切实按照编制标准优先配齐农村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吸引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支教、走教和定期组织优秀教师送教下乡,着力解决贫困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教师缺乏问题,带动贫困村小学、幼儿园保教质量及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农工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编办、区农粮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城建局、区教育局、市国土局**分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教育扶贫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统计汇总教育精准扶贫相关信息。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协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力度,让各项扶贫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并顺利落地,使各项扶贫惠民政策的执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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