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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防洪疏浚实施方案(优秀范文六篇)

2024-01-16 22: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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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河道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XX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XX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河湖环境治理,推进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着重解决今冬明春全省河流枯水期水质不稳定问题,省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河长办”)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今冬明春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河长的河湖治理与保护责任,通过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改善我省重点流域、重要支流水环境质量,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加速实现我省河长制“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二、工作目标

全面、按时完成河湖水域及岸线污染物清运,河湖清洁、无污染物;河湖日常巡查、保洁机制落实,执法监管严格,无向河湖水域及岸线堆放、倾倒污染物等危害水环境现象。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河湖全面巡查,明确清洁整治责任。本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所有河流(湖泊)的水域及岸线,其中城镇段和村屯段是本次清洁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各级党委、政府及河长要组织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河湖巡查,全面摸清辖区内河湖污染物(包括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的种类、数量,分片分段明确清洁整治责任。

(二)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地要利用今冬明春有利时机,集中组织人力和运力,组织开展清理河湖水域及岸线各种污染物,消除各类污染物对河湖水质的污染;要定期调度河湖清洁整治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要落实治水、管水、护水责任,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三)持续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各地要统筹水利、环保、住建、国土、农业、畜牧、交通以及公安、司法等涉及河湖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持续开展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倾倒废弃物、破坏防洪工程、威胁防洪安全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研究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将农村垃圾处理列入农村建设规划,加快垃圾收集、存放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加快落实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推动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的解决;不断提高城镇垃圾的收集率,实行集中处理、卫生填埋,严禁再出现向河湖及其周边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全面掌握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因地制宜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源,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和利用;落实巡查员、保洁员,加大河湖管护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持久保持专项行动成果。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加浓厚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营造保护河湖、建设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性和紧迫感,自觉提高河湖保护意识,主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要开设监督举报联系方式,主动接收社会监督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社会关切,助推河长制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更大成效。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河道清洁整治是一项综合系统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对本行政区内河道环境管理、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健全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逐级制订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及时限要求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河长办要建立河湖巡查台账和清理台账,监督行政区域内各辖区无缝对接、重点区域责任包保机制到位,在党委、政府及河长的领导下,监督、督促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同时,要在每旬旬报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报送省河长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政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对辖区内河湖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督促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各级河长制要切实履行河长职责,采取逐河段徒步踏查等方式,加强对污染物的巡查力度,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解决目前污染物对河湖水质造成的污染和影响。

(三)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积极宣传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将污染物投放至指定地点,对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畜禽粪便、医疗废物等污染物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好大家赖以生存的水生态环境。

第二篇:河道工程施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茨营乡境内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全乡河道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曲靖市南盘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决定对茨营乡境内龙潭河、格浪河、水城河进行综合整治,实行段长、点长负责制管理。现结合茨营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境内河道综合整治的重要性

茨营乡境内的龙潭河、格浪河、水城河既承担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保障,也承担着防汛、蓄水、排涝及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近年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乡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了河道工程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河道综合整治有了一定的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重建轻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致使水资源利用率低,河道淤积严重,污染加剧,功能萎缩,效益衰退,抵御洪旱灾害的能力降低,潜在威胁茨营乡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各村委会、站(所)必须充分认清河道综合整治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从促进全乡一体化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坚持建管并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河道水利工程综合效益。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改善全乡河道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展示茨营“山青、水秀、菜绿、情浓、人杰地灵”宜人居住的生活环境,为全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依法保护、属地管理原则,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注重生态,强化管理,建立河道长效管护机制。

(一)20xx年7月前全乡河道长效管理制度落实率达到100%;

(二)20xx年内实现河道堤坝无耕翻种植、无乱堆乱放、无违法取土,河床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死畜禽等;

(三)全乡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5%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制定下发《茨营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河道综合整治专题工作会,按属地管理原则,安排部署全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宣传实施“段长、点长制”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段长、点长的工作职责,部署年度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二)实施综合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0月)。同步启动乡、村二级“段长、点长制”管理,各级点长履行所负责河道水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年内实现河道堤坝无耕翻种植、无乱堆乱放、无违法取土,河床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死畜禽等。

(三)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创造性地开展“段长、点长制”管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策略,不断丰富和完善“段长、点长制”管理的内容和方法,不断完善“段长、点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积极扩大水污染防治的工作成效,做到全乡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5%以上。

第三篇:河道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整治河道、防洪排涝、美化环境,提高群众生产生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全镇主要河道进行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以河道生态整治为主要内容,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利保障和良好的水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分为一般河道和重点河道两类进行。工程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在拆违的基础上,以10条重点河道的河坡生态整治工作为主,确保河道疏浚一段、整治一段、绿化一段、管护一段。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直至覆盖镇所有河道,形成各具特点的绿化方案。二期工程主要完成一般性河道的疏浚整治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十月中旬开始至十二月底,力争用三个月时间完成大寨河、三村干河、唐林庄沟、西舍庄河、西大河、通南一支、界沟北庄河、后塘庄沟、张家河、东夏河10条重点河道的整坡绿化任务。明年下半年开始,结合各村实际,有序推进各村的河塘整治工作。计划到20xx年全面完成我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由镇政府组织实施,水利站、各村及镇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河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通过会议、张贴标语、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道整治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及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整治工作,不给施工带来不便。

3、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结合拆违“百日行动”,彻底拆除河道两侧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镇分工干部协助村做好河道整治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工程服务等工作。镇水利站负责做好河坡整治、疏浚和绿化的前期测量、图纸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组织验收等工作。

4、确保工程质量。河坡整治工程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度,合理最低价中标。整坡工作先机械施工,再人工精细平整,整治后的河坡达到河口线、水面线顺直的要求。整坡工作完成后立即进行河坡绿化,主要河道重点绿化,确保绿化的数量、品种、品味,打造一河一景的九龙特色。

五、考核评比

河道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求高,希望各村、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镇政府将在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对各村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因工作不负责、矛盾协调不及时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表现突出的村干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四篇:河道采砂实施方案

河道采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相关要求以及x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规划和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x水发〔20xx〕xx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刻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正确处理砂石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遵循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采原则。

2、坚持有利于防汛、抗洪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4、坚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齐抓共管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一)开采范围

县域采砂地点集中在两条河流,x河、x河。

1、x河可放置开采点为六段

(1)x浪乡x村东南河段;

(2)x浪乡x浪村河段;

(3)x浪乡x村河段;

(4)x镇x村西河段;

(5)x镇x河段;

(6)x山镇x东河段。

2、x河可放置开采点为五段

(1)x乡x村河段;

(2)x县林业局x村段;

(3)x镇x村河段;

(4)x镇x村—x村河段;

(5)x镇x村北河段;

(6)x乡x村北河段;(已取缔)。

划定开采地点共计11段,预计开放采砂点13处,将严格按x省x县x河、x河河道采砂规划要求,有计划发放采砂证。

(二)开采时间、开采量

开采时间:明水期采砂规定5月1日起至10月30日止。

开采量:2020年因x线高铁及建筑行业建设,计划开采总量38万立方米;每个采区一户(一套设备一滩,10000—20000立方米)。深度不超2米,不准超量开采,以免影响防洪。

(三)相关设施要求

采砂户应具备相应的采砂设备,配备技术人员和运输工具,明确运输线路,有砂石堆放地点,弃料及时处理,采砂活动结束后对现场清理干净。

(四)开采审批程序和范围

1、河道采砂申请人应当向x县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河道采砂申请书;

(2)营业执照和有效身份证件;

(3)采砂机具和运输设备的有关证书;

(4)河道采砂与第三者利害关系达成的协议书等。

2、申请从事河道采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符合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实施方案;

(2)具备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营业执照和身份证件;

(3)具备符合规定的作业方式和安全措施;

(4)具备符合要求的采砂地点、机具和运输设备及从业人员;

(5)具备符合要求的河道采砂运输路线;

(6)无违法采砂记录;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河道采砂点现场勘察:行政审批局将联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提供的采砂区域进行全面勘察,制定开采范围,严格控制开采区域(有现场勘查范围图)。

4、审批发放河道采砂准采证办理流程:

首先申请人到x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经济事务综合窗口xxx号提交申请材料,由x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由x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人员协同x县水务局河道执法勘察人员联合进行现场勘查,根据相关材料出具意见,报河道采砂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符合以上要求的申请人至x县行政审批局领取河道采砂准采证。

四、具体要求

1、河道采砂准采证实行一户(一船或一滩)一证。禁止伪造、涂改、买卖、抵押、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河道采砂准采证。

2、严格按照河道采砂准采证(河砂)规定的开采坐标、期限、范围、开采量、深度、作业方式采砂。对同一个地点多个业主竞争的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采砂业主,无违法采砂记录者优先。

3、必须在采砂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严格要求采砂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规范采砂,每个采砂点根据现场条件不允许少于6个警示牌,警示牌标准按发证机关要求制作,做好安全工作。

4、各砂场采砂过程中要按照要求使用采砂工具和设备,随采随运及时清除或平复砂石料和弃料堆体及采砂坑道,汛期不得在行洪区、河岸堆放砂石料。

5、运输砂石的车辆按指定进出场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道行车。

6、采砂单位或个人必须与县河道主管部门签订《河道采砂管理协议书》、《x县河道采砂安全生产责任书》。

7、每个采砂点按照《x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规定,根据《河道采砂管理协议书》的要求,及时对采砂现场进行清理、平整保持原有状态。

8、为营造健康有序的生产环境,每个采砂户需向河道管理部门缴纳5万元安全生产抵押金,如果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乱采乱挖、超量开采、损毁农田、堤岸等水利工程及其它设施的,采砂结束后将全部返还,下一年优先放证。

9、河道下列区域为禁采区:

(1)河道防洪工程、整治工程、取排水工程。水库枢纽和水文监测环境的管理范围及安全保护范围;

(2)铁路、公路、桥梁、输气输油管道、通信电缆、输电线路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

(3)河道顶冲段、险段和规划保留区;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生态保护区;

(5)有岩体滑坡、泥石流灾害的河段及植被良好的稳固滩地;

(6)x河x城镇段(x公路桥—x县工业园区段—x河铁路桥);

(7)小x河整条河流(x山水库上游)。

10、下列时段为禁采期:

(1)江河、湖泊达到或者超过警戒水位时;

(2)蓄滞洪区启动运行期间;

(3)防汛、抗洪时期;

(4)依法被禁止采砂的其它时段。

11、不得损坏水利工程及设施、河道生物防护设施、水文监测设施、照明设施、通信电缆和宣传牌;

12、不得破坏水环境、污染水体;

13、采砂活动结束后,及时对采砂现场进行清理、平整,保持原有状态。

14、本方案中所称采砂是指在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蓄洪区等)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取土等活动。

五、水行政主管部门权利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采砂区域、采砂户进行检查监督,并行使以下权利:

1、进入采砂单位或者个人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

2、要求采砂单位或个人如实提供与河道采砂有关资料;

3、有权对采沙点的安全措施、安全警示等进行监督检查;

4、责令采砂单位或个人停止违法采砂行为;

5、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超范围开采情节严重的将联合行政审批局吊销准采证并处以罚款;

6、对无证开采、乱采乱挖、违法严重者,申报司法机关予以严厉打击。

六、河道采砂市场规范管理

依据《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河道采砂市场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x县政府关于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相关要求,县政府委托县水务局对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县水务局聘请x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做出评估,收取采矿权价款每立方米1.015元。经市场调研与采砂企业和个人及相关单位进行协议商定,收取经营权协议价款每立方米2元。税务局应收缴税款每立方米1.89元,合计采砂企业应上缴各项税款每立方米5.00元(不包括企业个人所得税)。采砂企业和个人在一次性缴纳经营权出让价款及相关费(税)款等全部费用后,由行政审批局发放《河道采砂准采证》,方可进行采砂行为。上述所有款项均由县水务局代收。

第五篇:松阳县河道保洁实施方案

附件

松阳县河道保洁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河道保洁长效管理,确保河道清洁畅通,改善城乡河道水生态环境,恢复河道功能,维持人水和谐共处,促进城乡环境美化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清洁河道清理乡村专项行动方案》及《浙江省水利厅河道保洁实施方案编制指南》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保洁目标

1.河道保洁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田园松阳”为目标,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突出重点、标本兼顾、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方针,巩固河道整治成果、改善和保护河道的水生态环境,恢复河道自然功能,建立河道保洁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河面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

2.保洁对象范围及覆盖率目标(1)保洁对象范围

保洁对象:松阴溪干流、支流,县城城市内河。重点为松阴

—3—溪干流、松阴溪一级支流(松古平原内),小港主流(弓桥至港口段)。

保洁范围:有堤防河道为两岸堤防之间的堤防、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无堤防河道为两岸之间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及护岸。

(2)保洁覆盖率

松阴溪干流松古平原段(界首至塔山):县城和古市镇区段(含城区内河)不低于95%,其他段保洁覆盖率不低于90%;松阴溪干流塔山以下河段、小港主流弓桥至港口段,松阴溪主要支流在松古平原内河段保洁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山区河道支流保洁覆盖率不低于70%;途径乡村等人口集聚区河道保洁覆盖率不低于90%。

保洁覆盖率指实施保洁的河道面积占县人民政府已经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的面积的比例。未划定的按前款保洁范围的面积计算。

二、保洁职责 1.县人民政府职责

(1)加强对河道保洁工作的领导,将河道保洁工作纳入政府对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2)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保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3)确定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及其保洁责任区;(4)确定专门保洁单位;

(5)保障河道保洁所需经费,列入年度县、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财政预算;

(6)制定和完善河道保洁管理和考核制度,明确监管考核组织机构。

2.县水利局职责

(1)协助县人民政府提出本行政区域内河道保洁责任区的划分方案、编制河道保洁实施方案;

(2)负责牵头落实全县河道保洁监管考核工作,及时向政府提出完善相关考核管理制度;

(3)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区域内行政交接区域的河道保洁工作;

(4)加强河道保洁的技术指导工作,鼓励保洁责任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和措施,实施河道保洁;

(5)加强河道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河道保洁责任单位落实保洁工作内容和要求。

3.县农办职责: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牵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努力确保不发生农村生活垃圾乱弃河道现象,避免二次污染。

—5—4.县农业局职责:负责抓好畜群养殖排泄物污染防治,加强畜群养殖环节的动物防疫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执法监管,加大打击向河道乱弃死猪等病死动物违法事件,努力减少和避免死猪等病死动物弃河。

5.县建设局职责:负责白龙圳、加胡坑等主要城市内河的河道及河岸保洁工作,加强城市环卫、城市改造监管,避免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弃河道。

6.县环保局职责: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管,负责工业等污染源对河道水体污染的执法监管和水环境监测。

7.其他部门职责:县财政局负责将河道保洁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保洁资金;县安监局负责保洁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电视台、松阳报等宣传部门做好全县河道保洁宣传工作。

8.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属地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全面负责辖区内河道保洁工作。

三、保洁责任单位和保洁责任区 1.保洁责任单位

(1)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松阳县实际情况,明确各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如下:各乡(镇)人民政

—6—府、街道办事处为辖区内河道(城市内河及松阴溪县城段除外)保洁责任单位;建设局为县城区内河保洁责任单位;松阳县河道堤防和水库管理处为松阴溪干流县城段(白龙堰至白沙堰)河道保洁责任单位;

(2)保洁责任单位负责落实保洁责任区任务、经费和保洁单位,保证责任区范围内的河道整洁。

在资金上各保洁责任单位除了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应发动受益村等单位的积极性,多方筹集保洁经费。在资金使用上应公开透明,保证专户建账,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保洁责任单位应结合各地实际,采取整合打包市场招标、分村落实保洁员等方式,分别确定保洁单位或保洁人员,落实保洁责任并对其保洁工作进行考核。

各乡镇、街道保洁责任单位应引导和协助各村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维护河道整洁,禁止向河道乱弃垃圾、病死动物、排泄污水,落实保洁巡查员,及时对河道保洁情况进行巡查,保证责任区河道保洁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3)保洁责任单位配合做好河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措施,提高保洁工作效率。

2.保洁责任区:各保洁责任单位原则上按现行政辖区来明确河道保洁责任区,松阴溪干流及主要支流单边河道的乡镇,以

—7—河道中心线为界。各乡镇街道等保洁责任单位责任区,见附件一。对有争议的河段具体由县水利局牵头各相关乡镇划定。明确责任区的基础资料,包括河道名称、长度、起止点以及水域面积等。

3.河长负责制:实行河道保洁河长制,建立健全由县政府领导,乡镇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松阴溪干流,小港主流(弓桥至港口段)等河流、河段落实一名县领导为河长;其他河道、河段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等保洁责任单位按责任区分工,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河长。

4.公告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负责设置责任区的河道保洁公告牌;公告牌应设置在河道岸边的显著位置;公告牌上应说明河道名称、长度、起止点,保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保洁单位(人员)及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

四、保洁单位的条件和确定方式 1.保洁单位条件

(1)保洁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有相关资质、营业执照; ②保洁人员数量、平均年龄合理;

③拥有满足作业要求的车、船、水上救生衣等保洁设备和设施;

④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一定的保洁经验。

—8—(2)保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年龄在18-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会游泳; ②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③经过必要的业务和安全培训。

2.保洁单位(人员)确定方式。河道保洁责任单位根据辖区河道特点按照以下保洁单位的确定方式,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组合来落实本辖区的河道保洁单位或人员。

(1)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河道保洁单位;

(2)由河道保洁责任单位组织。如乡镇街道作为辖区内河道保洁责任单位自行负责组建本乡镇街道保洁单位,保洁单位人员可由各沿河村落实若干名专职保洁人员并配专用设施工具等组成;

(3)部门合作。如河道保洁责任单与城建、古市镇等环卫单位联合开展保洁工作;

(4)其他方式。根据松阳县实际情况,松阴溪干流及小港主流弓桥段以下河道因河宽、水域面积大、垃圾清理线路长,河道保洁需特定的船、车工具等专业设施。可考虑有资质、营业执照的保洁单位承担。为避免上下游矛盾,由水利局统筹各乡镇街道责任区,整合一体向社会招标落实。其他河道的保洁责任单位可根据河道保洁难度自主选择保洁单位或者保洁人员。

—9—3.专门保洁单位的确定:松阳县人民政府确定特殊情况下(河道内出现病死动物、病死动物产品以及化学污染物等)开展河道保洁工作的专门保洁单位。

五、保洁要求

1.日常保洁。日常保洁工作内容和要求:打捞和清运河面、堤防(包括滩地)、堤岸的垃圾、有害或废弃漂浮物等。达到 “河面无漂浮废弃物、河岸无垃圾”的要求。

2.打捞物清运。

(1)城市河道保洁:其打捞物堆放、清运按城市垃圾处置方式,清运至垃圾填埋点或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

(2)农村河道保洁:松古平原范围内其打捞物堆放、清运可集中堆放,按照“村收、乡(镇)运、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置模式进行。其他地区按运至就近村庄垃圾焚烧炉处理。

(3)堆放的打捞物对河道无二次污染。3.特殊情况保洁

(1)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发现河道内的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时,河道保洁单位(人员)及时告知县农业局和河道保洁责任单位,由保洁单位对河道内的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进行打捞,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进行无害

—10—化处置;若发现疑似染疫,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

(2)台风、暴雨过后。台风、暴雨过后在确保洪水位退至安全水位以下,河道保洁单位(人员)负责清理河道中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河岸干净整洁。

(3)突发水污染事件后。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如藻类暴发、油类等污染物污染河道),河道保洁单位(人员)立即向保洁责任单位或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4)发现河道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发现河道内设置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时,河道保洁单位(人员)立即向保洁责任单位或县水利局(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县水利局(防汛防旱指挥部)责令限期清除。

(5)其它特殊情况。发生其它影响河道保洁的情况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六、保洁费用组成及经费保障

1.保洁费用。费用组成由基本费(人工费和机械费)+管理费+工器具劳保用品+作业人员保险费+税金组成。管理费、工器具劳保用品、作业人员保险费和税金采用费率形式计算,计算基础为基本费。全县列入保洁范围的河道总长314km,保洁面积

—11—1650万m2,年保洁经费526万元(详见附件二)。

2.经费保障

(1)经费筹集。河道保洁经费由县、乡及有关部门共同筹集,县补助资金不小于60%,由县财政局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2)县补助经费使用:专款专用原则,各保洁责任单位应专款专用实行专帐管理,不得将保洁奖励资金列为他用;确保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政府资金主要保障重点为松阴溪干流及主要支流小港源;以奖代补原则,保洁资金将按各保洁责任单位的保洁考核等次情况,以奖代补计发。

七、保洁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职责。县安监局代表县人民政府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体,做好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河道保洁责任单位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措施等工作;河道保洁单位及个人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实施主体,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2.安全生产措施。河道保洁责任单位负责制定保洁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经费(包括人身保险、救生设备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保洁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救助能力,应对台风、洪水等突发事件的安全措施及其它安全措施。

—12—

八、保洁监督考核及奖励机制

1.考核组织机构。县人民政府负责河道保洁监督考核组织领导工作,县水利局牵头县效能办、县农办、县财政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开展河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河道保洁责任单位配合做好河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

2.考核内容。河道保洁管理考核内容包括管理机制、保洁效果、安全生产等方面,根据不同项目设定不同的分值,实行百分制,采取倒扣分方法。

(1)管理机制(15分)。

①各乡镇街道等保洁责任单位应建立河道保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落实各河道、河段河长制,辖区内涉及上下游多个行政村的相关河道建立河道保洁管理协会(5分);

②制定本保洁责任单位的河道保洁管理考核办法,资金管理与筹集办法及层层落实责任制(5分);

③建立或落实正常的保洁队伍及保洁机具,有工作制度、工作安排、工作行为、工作记录(5分)。

(2)管理效果(70分)

①做到保洁河道河面无漂浮物,堤防、河岸无垃圾(20分); ②打捞时做到在指定地点堆放垃圾,打捞垃圾及按规定处置

—13—(15分);

③做到在洪水后一周内清理完漂浮物和障碍物,并确保河面整洁的(10分);

④无向上下游本辖区外的其他行政区域弃运垃圾事件(15分);

⑤及时向县水利局反馈或举报河道上出现的乱丢垃圾、排放污水、丢弃病死动物等违法违规事件的(5分);

⑥做到保洁过程中遵纪守法,不损害水工程设施、绿地园林,不违规操作,车船驾驶人员持证上岗,作业人员穿救生衣作业,做到安全生产(5分)。

(3)台帐管理(15分)

①建立河道保洁管理台帐制度(3分);

②建立河道保洁安全生产台帐,落实安全生产保险及救生衣等相关劳保设施和安全教育(4分);

③河道保洁的相关文件、管理制度及保洁的招投标文件、合同、保洁人员名单、对保洁单位人员考核记录等均保存完整(4分);

④日常工作自检及巡查、处理情况记录齐全(4分)。(4)考核方式和频次。考核采取定期考核、不定期抽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考核前三季度每季度进行一

—14—次,第四季度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对保洁责任单位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得分前三季度占总分的30%;不定期抽查考核以暗访为主,每月不少于一次,抽查考核保洁责任单位数量不少于保洁责任单位总数的30%,考核得分占总分的40%。年终考核定在每年十二月进行,考核得分占总分的40%。年终考核结束后统计以上三项分值加权后得出全年总分,其中,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85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3.奖励机制。保洁奖励经费按季度考核情况拨付给保洁责任单位对应奖励经费的60%。全年考核得分不合格的保洁责任单位不再拨付其剩余的费用,全年考核合格的保洁单位拨付至其保洁奖励费用的80%,全年考核得分良好和优秀的保洁责任单位拨付至其保洁奖励费用的100%。对考核结果排在前三名的保洁单位进行奖励。

—15—

第六篇:河道工程施工实施方案

为了整治河道、防洪排涝、美化环境,提高群众生产生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全镇主要河道进行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以河道生态整治为主要内容,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利保障和良好的水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分为一般河道和重点河道两类进行。工程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在拆违的基础上,以10条重点河道的河坡生态整治工作为主,确保河道疏浚一段、整治一段、绿化一段、管护一段。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直至覆盖镇所有河道,形成各具特点的绿化方案。二期工程主要完成一般性河道的疏浚整治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十月中旬开始至十二月底,力争用三个月时间完成大寨河、三村干河、唐林庄沟、西舍庄河、西大河、通南一支、界沟北庄河、后塘庄沟、张家河、东夏河10条重点河道的整坡绿化任务。明年下半年开始,结合各村实际,有序推进各村的河塘整治工作。计划到20xx年全面完成我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由镇政府组织实施,水利站、各村及镇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河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通过会议、张贴标语、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道整治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及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整治工作,不给施工带来不便。

3、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结合拆违“百日行动”,彻底拆除河道两侧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镇分工干部协助村做好河道整治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工程服务等工作。镇水利站负责做好河坡整治、疏浚和绿化的前期测量、图纸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组织验收等工作。

4、确保工程质量。河坡整治工程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度,合理最低价中标。整坡工作先机械施工,再人工精细平整,整治后的河坡达到河口线、水面线顺直的要求。整坡工作完成后立即进行河坡绿化,主要河道重点绿化,确保绿化的数量、品种、品味,打造一河一景的九龙特色。

五、考核评比

河道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求高,希望各村、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镇政府将在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对各村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因工作不负责、矛盾协调不及时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表现突出的村干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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