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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优美环境建设活动为载体,着力美化、净化校园环境,培育特色校园文化,努力打造优美整洁,规范有序,文明高效,品味高雅的校园文化形象,做到以环境带作风,以环境树形象,以环境提效能,切实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根本目的。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梁鸽翔
2、实施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及后勤组全体同志
三、工作任务
1、绿化美化校园按照“能绿则绿”的要求,对校园进行全面绿化,科学搭配花草树木的品种,针对目前学校的整体格局,充分开发每一块能够绿化美化的.土地资源,充分调动全体师生的智慧,深入调研,全面谋划,认真落实,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2、利用本土苗木种子结合本地实际,就地取材,充分发动全校师生捐献花草苗木的种子和幼苗,用足用实用好本土资源,恰到好处地实现绿化、美化的目标任务。
3、积极创设景观通过垂直挂绿,阳台摆绿,栏杆绕绿等方式,增加校园绿量,提升校园绿化档次,要求各班及处室,充分发动师生,献策献力,在教室及处室内栽培合适的花木,并安排学生专人管护,以此达成育花育人的双重效果。
4、净化美化校园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和环境大整治活动,消除校园内的垃圾和杂物,使校园卫生干净整洁,在师生中开展“我为校园增绿”和“校园花朵我载植”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全体师生“爱花、爱草、美化环境、美化校园”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5、立足现状,大胆创新对我校现有花园、绿化带重新进行修剪、整形。以求有新变化、树立新形象、创设新环境。
6、针对我校今年校园、操场硬化的实际情况进行大谋划、小调整。重在维护、修剪、整形。工程结束后全面实施校园绿化美化,改善校园面貌,优化育人环境,树立学校新形象。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3月1日DDD3月20日),宣传动员。学校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宣传动员全体师生参与绿化美化活动。
第二阶段(3月21日DDD4月10日)制定计划。校工会和政教处、后勤处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和要求。
第三阶段(4月11日DDD4月20日)组织实施。根据实施细则,按计划有步骤地高质量地落实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各班组、各处室全力抓好落实,做到空地绿成苗,花园花常开。
第四阶段(4月21日DDD5月10日)总结汇报。“五一”假后,学校按照实施细则和工作要求,全面检查,查漏补缺,确保面积达标,质量创优。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全体师生要充分认识到校园环境的优化美化活动也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转变作风,提升质量的有效措施。因此,全体师生要人人参与,全员动手,积极完成此项工作。
2、科学谋划校工会、政教处、后勤处要在全体师生中展开调研,广泛听取全体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校绿化美化工作实施细则,为第三阶段的具体实施当好参谋,当好指挥。
3、落实责任根据“谁的区域谁管护”的要求,落实好绿化美化区域的管理和维护责任,抓好抓实花木的日常施肥、浇水、修剪及除虫防病害工作,做到个个参与,责任明确。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县(市),根据《省级领导联系乡村振兴县制度》(湘办〔20xx〕11号)、《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长发〔20xx〕1号)、《中共浏阳市委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浏发〔20xx〕9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县(市)省级联系领导:
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组长: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市直部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办副主任、市政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局局长(常务)、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承担浏阳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创建目标
全域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上当标杆,在壮大乡村产业上当标杆,在深化农村改革上当标杆,在湘赣边区域合作上当标杆,争当新时代乡村振兴样板和排头兵。具体在6个方面创示范:
(一)有效衔接的示范。每个乡镇(街道)打造1个以上乡村振兴重点村。在湘赣边区域大围山片区的张坊镇、大围山镇、小河乡、达浒镇,着力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片区。
(二)产业发展的示范。结合我市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建好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做优做精浏东休闲农业发展带、浏南红色文旅产业带、浏西花卉苗木产业带、浏北优质水稻示范带,打造一批特色产业示范基地、一批三产融合示范基地、一批湘赣边红色乡村体验基地,构建全市“一区、四带、多点”产业布局。
(三)人居环境的示范。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获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成果,深化治厕、治垃圾、治水、治房、治风,确保基本实现无害化厕所全覆盖,浏阳河(浏阳段)出境断面水质年均值稳定达到Ⅱ类。到2025年,全面建成农村无害化厕所长效管护机制。以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为抓手,因地制宜创建一批“美丽庭院”“美丽屋场”“美丽宜居村庄”,打造集中连线、连片的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区,做到点上出彩,线上结果,面上开花。
(四)农村改革的示范。在牢牢守住改革底线的前提下,探索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改革,巩固拓展提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改革,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及闲置资产,引导社会资本下乡,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
(五)区域合作的示范。围绕品牌共建、产业共抓、民生共享,在“湘赣红”农业品牌推广、“初心源”文旅合作、教育医疗合作共享等方面重点发力,做到任务项目化、推进清单化、调度常态化,打造湘赣边乡村振兴区域合作典范。
(六)乡村治理的示范。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深入推进“党建+微网格”,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治陋习、树新风,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建设一批“服务零距离、安全零事故、环境零污染、治安零发案、居民零上访”的“五零”村(社区)。
三、创建举措
(一)聚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争创有效衔接示范区
1.实施“个十百千”乡村产业工程。依托乡村产业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米、小水果、黑山羊、蜂蜜、油茶、花木、蔬菜、特色水产、乡村旅游、手工制作等10个特色产业,做强100个产业基地,培育1000名产业示范,加快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进一步发展壮大为乡村长效产业,促进低收入对象产业增收。
2.推进“15公里就业圈”建设。深入推进“15公里就业圈”建设,加大就业基地(车间)开发力度,统筹用好公益岗位,紧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械制造、健康食品、鞭炮烟花、生态旅游、现代服务、文化创意等八大产业集群,开展人岗对接,吸纳低收入对象就近就业。搭建“点对点”信息对接平台、“全域化”就业服务平台和“多形式”供需对接平台,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努力稳定脱贫群众就业增收渠道。
3.打造有效衔接示范片区。在湘赣边区域大围山片区的张坊镇、大围山镇、小河乡、达浒镇,着力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片区,依托镇村资源禀赋和现有产业基础,突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擦亮乡村旅游田溪村、农家画室乌石村、农村伞铺椒花村等地域名片,增强脱贫地区发展后劲。
(二)聚力建强现代乡村产业,争创绿色发展先行区。
1.坚持绿色先行。放大我市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效应,在开展技术应用试验和建设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基础上,依托创建项目和资金优势,加快配套冷链物流,升级改造乡村产业服务中心平台,加速建设农业生产基地监控系统和从田间到家庭餐桌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立完善湘赣边可推广的绿色技术体系、绿色标准体系、绿色产业体系、绿色经营体系、绿色政策体系、绿色数字体系等六大“浏阳体系”。
2.发展品牌产业。突出品牌引领、加工主导、科技支撑、融合发展,推动“一县一特”浏阳茶油、浏阳花木等优势乡村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培育产业集群,形成“一村一品”微型经济圈、“一镇一业”小型经济圈、“多镇带一”中型经济圈。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助推产业增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引导各乡镇(街道)围绕镇域主导产业,积极发展关联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加强“二品一标”品牌认证,创响一批乡村特色知名品牌。支持各村(社区)在主导产业的辐射带动下,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树立品牌意识,打造一批特色生产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支持镇村在做强生产基地的基础上,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元素,形成“农业+”文化、康养、农村电商等多业态发展态势,打通产销渠道,实现产业提档升级。
3.建设特色产业小镇。将特色产业小镇作为重要的产业发展平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提质建设一批省级特色产业小镇,推动大瑶、文家市、柏加、社港等省级小镇的特色产业做特、做精、做强发展,推动产业链向研发、营销延伸,打造特色产业小镇“可视化”样板。重点培育一批如镇头油茶小镇、大围山水果小镇、白沙古镇、沿溪果蔬小镇、官渡田螺小镇等特色小镇,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城乡发展,逐步形成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发展后劲充足的浏阳特色产业小镇体系。
4.建设特色小村庄。积极开展特色小村庄培育创建,重点打造“产业强、文化特、环境美、配套齐、管理优”示范性农业现代化小村庄。通过3年时间的培育,到2023年底,建设30个以上示范性特色小村庄,其中建设在全省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小村庄10个以上。
(三)聚力打造美丽宜居村庄,争创人居环境样板区
1.全面提质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进一步优化乡村面貌。全面深化“首厕过关制”,逐步提升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大数据”监管平台,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强化农村建房风貌管控,将新建农房全部纳入规划与建房管理。
2.全域铺开美丽宜居村庄。按照自发、自然、自治“三自”要求和生态美、村庄美、产业美、生活美、风尚美“五美”标准,抓好水、电、路、气、通讯、广电、物流等“七张网”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高质量、高标准建成至少240个美丽宜居村庄(屋场),力争到2025年完成1200个美丽宜居村庄目标任务,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引导制定村民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管护长效机制,以更加规范、精细、到位的管理,切实提升美丽宜居村庄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化管护水平,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3.全力创建连线连片示范。按照“因地制宜、以点带面、连片推进”的原则,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结合创建长沙市级领导联点乡村振兴示范镇和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村的契机,全面推动资源聚合,放大综合效益,在“建、改、管”上下功夫,集中打造一批优势特色凸出、文化底蕴厚重的美丽宜居村庄示范片。在浏东休闲农业带和浏南荷文公路沿线村,突出打造一批生态环境优美、浏阳特色鲜明的美丽宜居村庄示范线,构建连线连片的乡村风貌示范带(片)。
4.全程构建村庄运管模式。从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的申报、建设、验收以及后期的运行管理各环节入手,探索建立全程的管理和运营模式。对一般性的美丽宜居村庄,支持镇村设置公益性岗位维护日常管理,发动村民自愿参与村庄的后期提升。对具有开发价值的美丽宜居村庄,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引入专业团队参与规划设计、建设开发,整合文化、旅游、产业资源,专业运营,强化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村民增收致富。
(四)聚力推进三大试点探索,争创农村改革引领区
1.探索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抓住进入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机遇,完善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创建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探索多模式发展路径。通过专业培训、信贷支持和财政奖补等措施,发展500家以上小农户注册家庭农场,组建10家以上联合社,规范200家以上社会化服务组织,扶持100家以上小农户家庭农场引进新技术和先进设备,引导200户以上小农户与品牌运营中心开展农产品销售合作,全面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
2.拓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全面巩固拓展提升全国第二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围绕“1227”试点内容,着力建好用好农村宅基地市、乡、村三级信息共享管理平台,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两项制度”,健全农村宅基地监管、宅基地收益分配“两大机制”,在推进信息共享管理、打造村民适度集中居住区、加强村民建房建筑风貌管控、推广农房抵押融资贷款、探索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建房模式、拓展盘活闲置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有效利用途径、建立相对公平的农村宅基地民主管理制度等七个方面,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权益更有保障、利用更加有效、管理更加规范,总结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浏阳经验”。
3.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深入推进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改革,重点抓好永安镇、洞阳镇项目区建设,通过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在试点范围内完成土地开发复垦1200亩,建成高标准农田2500亩,优化调整基本农田270亩,打造乡村振兴示范亮点项目23个,积极破解乡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多维度问题,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利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推全面乡村振兴。
(五)聚力深化湘赣边区合作,争创发展共赢核心区
1.品牌共建。发挥引领和核心作用,创新湘赣边合作形式,通过构建联席机制、搭建产销平台、创建支撑体系,共同培育“湘赣红”区域公用品牌。建立每年轮流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举办“湘赣红”品牌产品发布会、优质农产品博览会,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围绕湘赣边区域农产品质量督查、执法和监测等开展联合行动,不断提高检测机构和执法机构的能力水平,努力提升品牌的市场认可度。
2.产业共抓。深入挖掘楚东村、文家市村、苍坊村等湘赣边区域红色新地标,将更多文化创意产业和特色村庄宣传打造成湘赣边旅游精品,持续推广“初心源”湘鄂赣文旅卡,拉动文旅消费,全力做好湘赣边红色乡村旅游产业链。深化湘赣边区域烟花爆竹主产区交流合作,组建湘赣边区域烟花爆竹产业协会,全面提升烟花爆竹产业文化附加值,引导烟花爆竹产业实现安全环保、传承创新和文旅融合发展。
3.民生共享。加强湘赣边区域教育和医疗合作,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支持成立教师培训联合体、教育科研联盟和学科质量监测中心,推动中职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拓宽中职学生就业升学渠道。支持建设湘赣边区域医疗中心、医疗发展联盟和远程会诊平台,实现大型医疗设备共享,构建双向转诊机制,建立湘赣边区域医疗保障事业协同发展定期磋商制度,逐步推进湘赣边区域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开展湘赣边综治维稳联动联防,联合打击非法犯罪行为,推进渌水流域综合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污染防治、河道保洁,严厉查处河湖四乱、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
(六)聚力激发基层善治活力,争创乡村治理标杆区
1.党建引领提升。以“党建聚合力工程”为引领,围绕打造“党建引领、多元互动、全面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进一步把“党建+微网格”做深做实,深入推进乡村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五个到户”试点工作,打通服务群众和社会治理“最后一步路”。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提升行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逐步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坚持党管人才,加大农业产业领军人才、新型职业农民、乡村工匠、农民大学生等引进培育力度,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引导更多的“农创客”“田秀才”在乡村振兴中大显身手。
2.平安建设提档。全面推行以“服务零距离、安全零事故、环境零污染、治安零发案、居民零上访”为主题的“五零”社区(村)创建工作,推行“红袖章”巡防工程,发动平安志愿者筑起群防群治防线,加快推进市、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平安乡村”视频安防工程建设;精准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加强社会面重点突出问题打击整治,净化社会风气。
3.乡风文明提标。以微喇叭、微课堂、微网格、微服务、微创新等“五微”为载体,引导村民崇德向善,推动移风易俗入脑入心。发挥红白理事会、党员干部和志愿者的管理、示范、服务功能,组建一支生长扎根乡村的乡风文明队伍。深入开展历史文化名镇、特色文化村庄、美丽文化屋场等推介活动,培育壮大以“乡土文化、乡村物产、乡间手艺、乡居生活”为依托的文化创意产业和特色村庄。
4.村民自治提效。完善村民公共服务中心,修订村规民约,推进村务公开,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效率;积极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改革,梳理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提升服务能力。搭建“屋场夜话”“把话筒交给群众”等交流平台,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投身乡村建设。广泛开展“淳风美德润浏阳”“优秀家规家训进万家”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新乡贤“五老”等道德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村民崇德向善,促进社会风尚持续好转。
5.公共服务提质。统筹公共服务资源在城乡间的均衡配置,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教师资源向乡村倾斜,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构建全民健康卫生服务体系,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建成市属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三级医疗服务网络。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现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支持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指导、带动周边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构建市、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凝聚创建合力。在市委、市政府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目标,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上下联动、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高度关注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单位、乡镇(街道)做好落实整改。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二)强化投入,提升创建成效。为做好六个方面的示范,创成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县,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乡村振兴资金,在保持现有“三农”财政预算规模的基础上,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的比例。按照长沙的要求对通过验收的美丽宜居村庄每个配套40万元,另外,市本级财政再统筹安排2000万元,奖励美丽宜居村庄精品线路、示范片区、标杆屋场。发挥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江淮村镇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加大乡村振兴信贷投入。同时,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在加强社会资本下乡监管的情况下,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乡村振兴,提升创建成效。
(三)强化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加强宣传发动,创新活动载体,形成全市共建共享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全市各新闻媒体单位要全面铺开推进乡村振兴宣传工作,积极构建多维度、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格局,营造创建声势,提高市民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知晓率、满意度。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打造精品项目,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和成功经验,借助省级部门和上级媒体扩大对外宣传,努力打响“乡村振兴看浏阳”品牌。
(四)强化督考,巩固创建成果。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乡村振兴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对乡村振兴工作履职不力、考核排名靠后的,由党委、政府负责人对下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完善跟踪督查机制,以常态跟踪问效、持续攻坚克难、敢于动真碰硬抓落实的高效推进态势,巩固乡村振兴示范县(市)创建成果。
一、河道概况
xxx河位于xx河主河道西侧xx街道xx村境内,属于区级挂牌黑臭河道。xxx河全长900m,现状河宽4.00~40.4m,涉及桥梁4座。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河道规划河床中心底高程为0.0m,河床特别是两侧淤积量较大。xx村常住人口2930人,外来人口7600人。由于河道两侧建筑物和居住人口的增多,以及基础配套设施不足,现状区域河道堵塞、淤积、黑臭及垃圾现象较为严重。
二、河道污染现状及原因
通过我街道组织专门人员对河道现状进行调查,认为河道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为:
一是水体污染发黑发臭。该河道两岸基本为居民区、农贸市场及xx工业区,由于排污体系尚不完善,该地段没有直接向外输送的污水主干管,导致污水直排河道,同时人为垃圾以及工业垃圾的入河量较大,这些都恶化了河道水质,又造成了河床淤积,是水质发黑发臭的主要原因。
二是存在垃圾入河现象。由于外来人员较多,周边居民环保意识不强,造成垃圾入河现象进有发生,同时由于西侧为xx工业区,企业也存在偷倒工业垃圾的入河量现象。
三是河床淤积现象较为严重。瓯海区xxx河段现状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两侧高程约2.5~4.5m。城防规划中,河道河床规划底高程为0.0m,相对比一般淤积厚度约0.6m,最大约1.3m,河道淤积现象较为严重。另外经过现场调查,河道内约有6艘破船长期沉在河底,河道排水时阻水比较大,也是造成河道淤积的原因之一。
四是存在沿河违章占河。经调查,河岸两侧有部分河段有违章建筑物占用河道,即有村民违章占用河道,也有企业违章占用河道,不仅对河道的水流有影响,更影响到该地块的整体环境。经过初步调查,沿河涉及到违章建筑面积为m。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双清”行动和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本着统筹规划、标本兼治、综合整治、改善质量的原则,紧密结合瓯海区塘河整治规划、“双清”行动和“四边三化”专项工作目标规划要求,采取综合整治、分阶段实施的方式,4月底前全区河道垃圾清理完毕,10月底基本完成辖区内黑臭河污染整治任务,20xx年底力争消除我区黑臭河垃圾河现象,使我区河道河岸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具体目标
1.全面清理本整治河道各类垃圾,做到河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漂浮,河岸整洁干爽,无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点。
2.全面推进黑臭河道治理,根据排查的河道污染状况,实行一河一策、标本兼治,制定治理方案,力争20xx年内整治到位,基本消除或有效缓解河道黑臭现象。
3.建立有效的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公众对河道环境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本河道整治措施结合河道“双清”和“四边三化”工作,按照“拆、理、清、建、治、管”六字有效开展,同时结合本河道的污染现状及原因,根据“一河一策”制订相关的本河道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垃圾清理,一是全面清理河面各类垃圾,特别是对打捞到的病死动物,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三要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如废弃的水泥船、龙舟、网箱、违法建筑等。
(二)全面开展沿河违章拆除行动。一拆违法占用河道,严重影响河水流通,致使局部河道河水发黑发臭的违章建筑;二拆违法建在河道两岸并影响河岸环境的违章建筑。
(三)全面开展河道污泥的清理行动。对于本河道内污泥深厚、致使水质发黑发臭的河道要全面实施清淤疏浚工作。
(四)全面推进沿河片污水管网建设及生态河道建设。一是要加快xx片污水管网建设,尽早杜绝污水直接入河;二是开展生态驳坎及绿化建设,建造优美的河道环境。
四、整治工作计划
1.垃圾清理:20xx.4.16~20xx.4.30
2.河岸违章拆除:20xx.5.1~20xx.5.31
3.清淤疏浚:20xx.7.1~20xx.10.20
4.截污纳管工程:20xx.4~20xx.10.30
5.生态修复(河道驳坎150m及绿化200m):20xx.5.1~20xx.7.30
五、整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南白象街道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街道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城建办、农办、塘河办为成员单位。街道主任负总责,分副主任负责整治行动具体工作。
(二)协调配合、明确责任。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属地负责原则,辖区村居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街道、村二级主要领导为河长的河长制,对辖区河道综合整治负总责。
(三)强化督查,挂牌督办。建立逐级约谈制,对工作严重滞后的社区村居,由街道领导进行约谈,约谈后,滞后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建立行政问责制,对因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对公众举报受理不及时等导致整治工作严重滞后、整治成效公众意见较大的,实行追责问责。
(四)落实资金、强化保障。根据区政府实施方案,对于市区级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60%;街道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90%的规定,我街道将积极与功能区做好对接筹集整治专项资金,或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融资,确保整治资金的到位。
(五)部门联动,加强执法。街道将定期组织环保、住建、水利、城管执法、塘河管委会、农林渔业、工商等各部门及站所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零容忍、严处罚的高压执法态势,加大对工业、生活、建筑泥浆、餐饮业、农业面源、渔业养殖等各类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街道将加大对垃圾河、黑臭河及沿岸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报道,树立典型、曝光落后、强化引导,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公众举报的垃圾河、黑臭河以及各类向河道违法排污行为,第一时间受理,并组织核查和整治。要积极引导公众既当监督者又当参与者,健全公众监督队伍,积极鼓励社区村居建立义务护河队、环境监督员等队伍,动员全民积极参与治河护河。
六、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河面保洁及垃圾入河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及垃圾入河日常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河道协管员、村居“义务护河队”的作用,落实河道保洁分片负责制,明确河段保洁责任人,并加大保洁工作的奖惩力度,落实河道保洁奖惩机制,把保洁工作的好坏与经济利益挂钩,切实发挥保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河道保洁常态化管理到位。二是建立河面河岸保洁联动机制,形成河面、河岸统一管理的局面,杜绝河面河岸垃圾养护人员互相推诿的行为。三是增设沿河垃圾屋等垃圾收集硬件设施,进一步健全沿河垃圾收集系统。
(二)违章占河管理。一是发挥河道协管员的巡查监管作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占河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二建立有效的举报奖励措施,举报的违法占河现象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300-500元的奖励。三是积极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大违法占河的执法力度,加大违章占河的处罚力度,杜绝违法占河行为。
(三)污水管网后期维护管理。一是做好截污纳管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为管网顺利移交创造条件。二积极配合市排水公司加快污水管网的移交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已建排水管网发挥效益。
(四)河岸绿化养护管理。建立和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理制度,按照村居、社区属地管理为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专人负责监管,及时做好后期养护工作。
为进一步改善金山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全面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金山区河道水环境治理‘三水’(即:洁水、畅水、活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以清洁水行动和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河道水环境治理“三水”行动,持续改善河道水质,稳步修复河网生态,维护河湖健康,不断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针对河道淤积、水环境面貌差,水流不畅、水动力不足,水质较差、水生态脆弱等突出问题,坚持因地制宜、远近结合、建管并举、标本兼治,到20xx年镇村级河道劣Ⅴ类水质水体从70.7%下降至65%,实现全区河道水环境面貌一年初见成效、五年大变样,形成“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生态”的河道水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洁水”专项行动
实施“三清”专项行动,三年内突击清理,河道水环境面貌有较大改观。
1、清河岸。以治理脏、乱、差、违为重点,清除河岸垃圾杂物杂草,清理河坡毁绿种菜。结合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关停沿河严重污染环境的畜禽养殖、封堵小作坊等非法污水排放口,确保垃圾不入河、污水进管网。结合城市拆违整治工作,加强执法,逐步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规堆载、违章搭建,实现“新账不欠、老账加快还清”,到20xx年底做到“五无”:河岸无垃圾堆积物、无违章设置、无占绿垦殖、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实现河岸整洁。(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土地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农委、区交通委、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工业区)
2、清河面。清理河面垃圾和有害水生植物,打捞市政泵站口、水闸闸口两侧河面漂浮物,加大季节性水生植物拦截打捞处置力度,到20xx年底非通航河道河口、圩区排涝泵闸外侧全部建立拦截设施。(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工业区)
3、清河障。清除河道内沉船、断桥、残坝、三无船只、倒伏树木、建筑垃圾等阻水障碍物,开展非法网簖、违章停泊等涉河违法行为治理,到20xx年底实现河中无障碍物。(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财政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农委、区交通委,各街镇、工业区)
实施“三治”专项行动,三年内持续治理,河道水环境面貌有明显提升。
1、治理重点污染河道。结合水环境治理和清洁水行动,集中实施水污染治理工程,通过截污ca治污、调活水体、营造水景、完善管理等措施,到20xx年底实现区内20公里重污染河道水质稳定,消除间歇性黑臭现象。20xx年、20xx年、20xx年分别整治3公里、10公里、7公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农委,各街镇、工业区)
2、治理重点保护河道。重点治理全区24850亩设施菜田的周边河道,开展24公里中小河道整治,进一步改善区域内河道水质,确保蔬菜灌溉用水安全。20xx年、20xx年、20xx年分别整治7公里、8公里、9公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区农委,各街镇、工业区)
3、治理重点区域河道。结合金山新城、廊下郊野公园、美丽乡村、水利示范区等重点区域的建设,集中连片、整体推进,配套实施20公里中小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提升区域水环境面貌,打造水生态文明建设亮点。20xx年、20xx年、20xx年分别整治10公里、6公里、4公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区农委,各街镇、工业区)
(二)开展“畅水”专项行动
实施“三通”工程,为河流健康“疏通血脉”,让河“畅”起来,实现河网水系畅通。
1、打通“断头浜”。通过实地开河、架设桥(涵)等措施,计划到20xx年打通断头浜、新开拓宽河道15公里,沟通断头浜河道与周边水系,增加水面500亩。20xx年整治断头浜、新开拓宽河道5公里;20xx年整治断头浜、新开拓宽河道10公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各街镇、工业区)
2、疏通“肠梗阻”。通过拆坝建桥(涵)、拓宽河道等措施,20xx-20xx年每年完成20座,增强河道引排水能力,提高区域防汛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面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各镇、工业区)
3、畅通河网水系。到20xx年完成全区60%的镇村河道疏浚,其中20xx年完成土方疏浚155万立方米、20xx年完成180万立方米、20xx年完成180万立方米。(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镇、工业区)
(三)开展“活水”专项行动
开展“两循环”常态调水,为河流健康“活血化瘀”,让水“动”起来,实现河网水体有序流动。
1、实施浦南东片调水。自20xx年起,按照“北引南排、边排边引”的总体思路,发挥黄浦江、大泖港、掘石港等河道过境水量充沛、水质相对较好的优势,利用潮汐涨落规律,通过北部的大泖港、张泾河水利枢纽、叶榭塘水利枢纽、南泖泾水闸、紫石泾水利枢纽以及西部掘石港、惠高泾沿线的池泾套闸、中运河套闸、山塘河套闸联合调度,引入较好的水源,促使浦南东片内河道水体有序、定向流动,通过调活、稀释,利用南部龙泉港出海闸向杭州湾排出较差的水体,促进片内水体质量的改善。(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街镇、工业区)
2、开展圩区调水。在水利控制片调水的基础上,按照“一圩一方案、一闸一方案”的原则,到20xx年底制定完善全区31个圩区调水方案,开展圩区常态调水,改善中小河道水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街镇、工业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机制。各街镇(工业区)要明确各自牵头部门及责任,抓紧制定本区域内“三水”行动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年底前完成方案编制。
(二)落实协同推进机制。区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协同推进机制。水务部门要加强河道整治、疏浚、长效管理养护、水资源调度等治理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沿河畜禽养殖非法污水排放口治理,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工业废水、小作坊非法排放口的封堵,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拆违治理。
(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三水”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对各街镇(工业区)最严格水资源考核范围,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行动进展情况。
(四)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力量,加强对“三水”行动的宣传,发动、引导市民关心、支持、参与“三水”行动,主动接受水务社会监督员的监督评议,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环土壤〔2022〕8号),巩固“十三五”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加快推进“十四五”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咬定“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为导向,立足我省农村实际和发展需求,统筹衔接卫生改厕、水系连通、黑臭水体治理和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健全政策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村民参与的共治共享体系,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重点突出、梯次推进。根据村庄发展和群众期盼,制定差别化治理目标和成效要求,优先治理环境敏感和人口集中的村庄。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政府主导,统筹整合有关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引导群众参与。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充分考虑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规模等,选择科学适宜的治理模式,不搞“一刀切”。
坚持建管并重、长效管护。坚持以用为本,充分考虑后期运行维护,做到设施、管网与管护机制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保障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三)主要目标。
到20xx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效提升,管理制度和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环境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新增完成35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力争达到40%左右,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完成280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二、重点工作
(一)梯次推进,分类实施。结合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保护和改善五河干流、鄱阳湖及重点湖库水质,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为重点目标,以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村庄为重点区域,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其他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治理。各县(市、区)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清单应于每年3月底前,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经筛选、汇总后上报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系统推进,协同治理。结合农村户厕改造,推进厕所粪污与污水协同处理,对已建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强化设施运行管护和覆盖面延伸,厕所粪污做到应纳尽纳;对计划建设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一体化推进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结合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通过连通河道池塘、整治断头河等措施,连通邻近宜连河湖水体,逐步恢复河湖、塘坝、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和水生态功能。结合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科学实施截污控源、生态修复、清淤疏浚和水系连通等工程,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所在区域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防止“返黑返臭”。(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水利厅)对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整治过程和效果评估。对国家监管清单中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监测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3项指标,原则上每年至少监测1次。(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三)规范推进,专业管理。按照《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等地方标准要求,引导规范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坚持建管一体化,鼓励以市、县(区)为单位,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建设和运维整体打包委托,优选专业公司统一负责。户内污水收集设施原则上由农户负责日常维护,户外收集及污水治理设施由运维实施主体负责运行维护。对居住人口少或居住分散的村庄,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模式治理生活污水。对节假日人口潮汐现象明显的地区,合理设计调节池规模,采用并联处理等方式满足处理要求。(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
(四)稳步推进,改造提升。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类制定改造提升计划,落实资金来源、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完成集中式(日处理规模20吨以上)设施改造,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设施改造。依照《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集中式污水设施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有效提升设施正常运行率。(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无法提升改造拟报废的设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明确报废流程,依法依规办理,并由县级相关业务部门书面报送市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存档。(指导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五)创新推进,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在优化治理模式、拓展资金渠道、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树立一批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申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项目,原则上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申报,专项资金优先分配用于项目法人明确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探索试点、总结经验、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资产整合,逐步实现统一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产权及经营权属于集体或国有的,通过无偿使用、租赁、作价入股、委托代管、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对其他情形的,鼓励通过作价入股、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回购,或待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实施整合。(指导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地方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各地要将农村环境整治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统筹推进,进一步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调度,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负责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和执法监管,督促指导项目推进,开展工作考核等,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派驻县(市、区)的机构协助县级政府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地抓好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等工作,因地制宜支持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周边人口密集村庄延伸覆盖。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指导无需纳管处理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开展资源化利用。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实施,协同推进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省水利厅负责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要加大政策、资金、要素保障,落实用电用地支持政策。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资金保障,统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资金,用好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增减挂钩收入等相关政策以及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等,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护的投入力度。(指导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注入投资项目资本金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申报范围,支持符合规范管理要求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项目,拓展筹资渠道。积极探索实践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城镇污水处理、城乡供水、资源产业开发、乡村旅游、现代农业等关联项目或产业一体实施、统筹推进。(指导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文化和旅游厅)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电用地政策。在20xx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治理企业用电免收基本电费,优先纳入用电安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预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地,并符合《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江西省河道(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等规划及有关河湖管理保护的政策法规要求,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地区依法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付费制度。(指导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
(三)严格评估考核。每年对上一年度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进行评估,20xx年开展总结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并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对各年度任务开展调度、督导和技术帮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四)注重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等群团组织等贴近农村的优势,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倒行为,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妇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关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切实解决当前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治理滞后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我县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铜委办字〔X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为目标,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完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达标排放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实现村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
(二)基本原则。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和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因地制宜,既要经济实用、操作简便,又要低成本运行、便于维护。严格按照“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实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运转正常。在人口集中的村庄探索建立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沉淀厌氧、人工湿地、多级净化的污水处理模式。对移民搬迁新村建设,统一规划村庄排污管网,实行雨污分流,污水集中处理。
二、工作目标
(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20xx年底,全县所有行政村实现全覆盖,乡镇(街道)集镇启动建设垃圾中转站,行政村启动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站(房),村寨启动建设生活垃圾收集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与精准扶贫相结合,聘请由民政兜底的贫困户参与环境卫生保洁,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在中心乡镇(街道)修建一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做到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街道)转运、县处理。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0xx年x月前完成xx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标准化处理。具体为:官舟镇黄龙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思渠镇荷叶村,和平街道大溪村,新景镇白果村,后坪乡茶园村、下坝村,夹石镇闵子溪村,官舟镇木子岭村,板场镇洋溪村x个传统村落;沙子街道空心李示范园区;乌江画廊旅游景区(和平街道、团结街道、思渠镇、洪渡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一)规划选址阶段(x月xx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由县城管局聘请有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规划,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址,在布点和布局上要符合区域垃圾填埋场和集中收集转运站的基本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围绕村寨合理规划垃圾收集池,于x月底书面上报布点情况。官舟镇黄龙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沙子街道空心李示范园区由县环保局结合农村环境整治规划,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标准化处理方案;思渠镇荷叶村,和平街道大溪村,新景镇白果村,后坪乡茶园村、下坝村,夹石镇闵子溪村,官舟镇木子岭村,板场镇洋溪村x个传统村落由县住建局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标准化处理方案;乌江画廊旅游景区(和平街道、团结街道、思渠镇、洪渡镇)由县旅产办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标准化处理方案。所有方案须在x月xx日前完成编制,x月xx日前完成审查。
(二)主体建设阶段(x月xx日~xx月xx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项目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项目快速推进,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验收投运阶段(xx月xx日前)。项目业主单位要对完工的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自行组织初步验收,将验收结果及时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组织专业验收组对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功能、运行等进行县级验收,确保投入运行有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形成专人负责、上下联动、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研究制定本辖区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及保障措施。
(二)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介文明、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破除陋习,积极支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签订责任状等形式,落实好村民的环境卫生责任义务,建立保障制度。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宣传先进经验,调动村民创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加大建设运营投入。多渠道筹集村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推进、各记其功的原则,有效整合旅游、发改、财政、住建、交通、农牧等相关部门项目资金,统筹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放开村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采取合资、合作、PPP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村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指导各地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适时适当收取村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费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补贴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采用“一事一议”政策解决部分资金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村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结合精准扶贫建立健全清扫保洁队伍,聘请保洁员必须是精准扶贫系统内的贫困人员。实施村规约束机制,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五)强化督办考核。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倒排工期,有序推进。县督查办要把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并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对未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将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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