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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德、文明素质、法律意识等是村(居)民文明的灵魂,是全镇软环境,软实力的根本所在,为进一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根据永乐镇实际情况,决定开展环境卫生、文明用语、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廉政文化五星级文明户及文明村社创建活动,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文明素质、法律意识教育为重点,以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科学管理和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广大村民参与自评、互评的方法,切实提高居民社会公德、提高文明素质和法律意识,努力建设文明户、文明社(组)、文明村、文明和谐的永乐镇。
二、创建方式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带领下,组建镇、村、社(组)创文明村、社(组)评议小组。
2、广泛宣传发动。细化评定细则,激励各村居民户踊跃参加。
3、评议要有记载。要公开、公平、公正。先进带后进,后进赶先进,人人参与。
4、第一季度每户每月参加一次评定,后每季度一评,并在每个家庭户张贴星级标识。
5、星级标识设三星、四星、五星标识牌,三星以下不设标识。
三、创建内容
(一)星级户评定标准
1、环境卫生
①室内整洁,摆放合理有序。
②房前屋后整洁、干净。
③自觉采取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等除四害活动。
④院坝,室内无嗅味、怪味。
⑤合理栽种、修剪花草树木。
2、文明用语
①说话和气、友善、和睦。
②不说粗话,脏话。
③遇事冷静,不吵架、骂人。
④家人、邻里互相尊敬、团结。
⑤不说是道非,不以讹传讹,不听信谣传。
3、遵纪守法
①不参与六害活动。
②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懂法。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利。
③遵守村规民约和社会公德。
④不串联、不聚众非法上访、闹事。
⑤远离邪教和非法组织。
⑥不违章建设、不种植毒。
4、尊老爱幼
①尊敬老人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②减轻老年人体力劳动和生活压力。
③爱护小孩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接受教育
④关爱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⑤不虐待老人,不打骂孩子。
5、廉政文化
①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②文明节俭办酒席,除婚丧嫁娶以外,其余不得办喜庆酒席敛财。
③抵制丑恶陋习现象。
④拒腐、诚信树正气。
(二)文明社(组)、文明村的评定标准
1、文明社(组)评定标准:五星级户达到50%以上,四星级达到70%以上,三星级达到90%以上,每社(组)文化活动的队伍不少于一支,自办节目不少于一个。
2、文明村(社区)评定标准:文明社(组)达到70%以上,不少于3支具有专业性文化活动的队伍,有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管养护制度,并卓有成效,民风民俗得到根本改变。
四、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开展此项活动,采取以点带面方式,逐步推广。
2、各村活动开展情况,定期跟踪督查,并纳入各村创文明村(社区)的重要依据。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总规划,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以展现农村生态魅力为特色,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为载体,大力推进“环境提升”、“创业增收”、“文明培育”和“服务提升”四大工程,实现人居环境、自然生态、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社会保障、社区服务以及农民素质的全面提升,逐步打响“文明乾县,幸福家园”乾县美丽乡村建设品牌,将全县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聚商宜业、魅力宜游、统筹发展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着重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真正做到美丽乡村建设依靠农民、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由全体农民共享。
(二)坚持量力而行。立足农村经济基础、资源秉赋、区位优势、人文积淀等条件,实行梯次培育,突出建设重点,分类制定创建项目,避免无序冒进,确保取得实效。
(三)坚持建管并举。整合资源,优先配置重点项目,强化项目绩效考核,科学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把长效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巩固建设成果,落实完善村庄长效保洁机制。
(四)坚持特色培育。围绕建设“宜居宜业、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根据各村实际,注重环境提升,突出抓好农民增收及文明素质培养,推进旅游开发,切实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加大城市文化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村基层文化生活。
(五)坚持发展创新。拓展思路,把发展产业、提升产业作为重中之重,鼓励各村结合产业特点,争创工业特色强村、农业特色强村、休闲产业强村,并注重建设重点与产业发展的结合,实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三、建设内容
(一)实施“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工程”
1、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实施乾岐高速、乾礼路、乾姜路、夹北路、铁前路等重点道路工程,20XX年年底完成乾武路、乾姜路升等改造工程,建成贯通县域南北的大通道。到2015年底,建成县镇示范路56公里、通村示范路32公里、村庄道路746公里,全面实现村庄道路水泥化目标,农村客运通达率达到80%以上。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对县乡村道路按责任主体分类实施养护管理,提高县内道路通行质量。
2、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和卫生整治。全面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模式,加快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五改”步伐,到2015年,农村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实现全域覆盖,每个镇建有1个以上垃圾中转或处置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80%,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15%。下大力气治理农村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禽畜乱放、杂物乱堆、柴草乱垛的`“五乱”现象,加强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经费,探索建立政府补助、以村集体和群众为主的筹资机制,确保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正常运行。
3、大力推进村庄美化绿化。开展绿色村庄创建活动,加强“三旁两地”( 村旁、屋旁、路旁、坡耕地、抛荒地)的造林绿化工作,建设村庄公共绿地。鼓励引导农户在房前屋后栽种瓜果、绿化小品,形成房前屋后果木林、广场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完成造林3万亩,绿化道路520公里,新建绿色家园示范村30个。实施“点亮乡村”工程,在183个行政村安装路灯2万盏。
4、完善农业供水和灌溉工程体系。建成周城、临平、新阳、阳洪、灵源、城关、大杨、漠西等镇节水示范园区。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新建修复抽水站238眼,新打修复机电井296眼,配套渠系建筑物23480座,铺设低压暗管。
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力举措,根据《天台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20xx]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加快城乡统筹,全面实施以做特做优产业、做大做亮、做美做处的活力,彰显生态环境的魅力,整体推进农村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努力建成“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现代化新农村。
二、建设目标
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全力实施“中国美丽乡村”行动规划,大力推进“环境提升”、“产业提升”、“服务提升”和“素质提升”四大工程,在原有的基础上,完成5个精品村、2个重点村和美丽乡村创建全覆盖的建设目标,实现人居环境、自然生态、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以及农民素质和精神文明的全面提升,把我镇建设成“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美丽乡镇”。
三、实施步骤
建设“美丽乡村”共分五个阶段,即规划设计阶段、方案审定阶段、全面建设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巩固提高阶段等。
1、规划设计阶段。以村为单位,结合各村实际,按照“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做好各村村庄规划、环境提升专项方案及亮点、节点的设计。
2、方案审定阶段。通过实地调研,结合镇整体规划,审定各村建设方案。
3、全面启动阶段。发动各村,调动农户的积极性,全面投入美丽乡村创建。
4、检查验收阶段。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各村建设进度,分别对各村创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
5、巩固提高阶段。巩固前期建设成果,查找建设中的不足,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四、措施保障
1、建立组织。为扎实、有序、高效地推进“中国美丽乡村”建设,镇成立中国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
2、明确职责。领导小组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具体实施良朋镇“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沟通、建设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和督促项目实施工作。同时各村相应成立工作班子,由各村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工作开展以村为主体,各联系村领导、组长负责指导联系村的工作落实,镇各职能办、站负责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到责任层层明确,工作层层落实。
3、政策扶持。对经上级考核验收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的村,在享受县级以奖代补资金外,镇财政将对精品村、重点村、特色村分别给予补助。
五、工作要求
1、注重个性。“美丽乡村”创建是一项高度综合的系统工程,即要注重新农村建设的综合水平,又要注重挖掘各个村庄的历史遗迹、风土人情、风俗习惯等人文元素,结合各自自然地理条件,体现村庄个性魅力,彰显良朋镇整体和各个村庄的风格和特色。
2、突出主体。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通过教育、宣传、培训强化农民的主体意识,充分激发农民群众主动性、创造性,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促使他们自觉地投身到“中国美丽乡村”行动中来。
3、项目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要把项目落实、项目建设放到突出位置,以项目推动“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要整合支农政策和项目,主动做好项目衔接,积极争取上级立项支持。
4、加强领导。实施“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体机关干部、村级年终综合考核内容,根据工作成效进行奖惩。各村、各联村干部要树立大局意识,把创建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目标完成。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健康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范围
城市(县城)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所有城中村。城市规划区外的旧村改造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工作思路和原则
政府主导:坚持县政府主导,乡镇政府负责,村委会实施。准备改造的城中村必须在乡镇政府组织下,依法履行村民主程序,经乡镇政府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并在乡镇政府组织监督下由村委会实施。在县政府批准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实施与村民签订协议、补偿安置、腾空和拆除房屋、圈地和动土施工等行为。
村民自愿:实行“两轮征询”。第一轮征询村民改造意愿,同意改造户须达到95%以上;第二轮征询城中村改造方案,同意户须达到95%以上。两个方案必须依法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表决通过,乡镇有关人员要现场监督并出具证明。村民回迁区域的土地可以划拨或出让的方式供地,由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征求村民意见研究选择。
优先回迁:优先建设回迁楼,确保被征收人及时回迁。村委会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工作启动前,补偿安置回迁房建设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以确保拆迁和回迁的顺利进行。
稳中求改:妥善处理稳定与改造发展的关系,将维护稳定放在首位,对存有重大稳定隐患的村,短期内不能处理解决的,不得进行改造。
改造准入条件: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至少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满足条件并经县征收办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
1、具有相应资质,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坚持企业资质与出让地块的规划建筑面积协调一致的原则,确定开发企业准入条件:改造建设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意向开发企业应具有Ⅳ级或暂定级资质;在10到1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Ⅲ级资质,15到2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Ⅱ级资质,25万平方米以上应具有Ⅰ级资质。
2、具有成功实施城中村改造或房地产开发的经验,并提供成功范例等相关资料证明。
3、具有相应的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5000万元一次性打入与乡镇政府设立的账户,实行乡镇政府、村委会、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共管,作为村民补偿、安置等方面的先期投入,以及回迁房和集体设施建设。
三、工作程序
(一)改造程序
1、村申请
(1)村两委人员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2)95%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
(3)95%以上住户签字同意的征求意见的会议材料。
(4)未签字户的材料(内容包括:户数、比例、原因、处理方案、姓名及电话等)。
(5)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2、乡镇预审
(1)乡镇党政联席会议人员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的会议记录;
(2)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3)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3、县征收办审查
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对乡镇和村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进村入户、座谈征询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其可行性。审查意见报县政府批准。
(二)制定改造方案
县政府批准改造审查后,意向改造城中村在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制定改造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城中村改造项目名称、项目四至位置、占地面积、房屋调查表、村庄现状图。
2、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3、城中村改造方案(包括建筑容积率、高度、密度、绿化面积及配建水、电、暖、排水、燃气、道路、通信、信报箱、垃圾中转站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
4、经济效益测算和分析。
5、存在问题的解决预案。
6、村集体资产保障方案。
7、渣土处置方案。
8、建设和回迁方案。明确回迁楼的占地位置、楼号、总套数、总建筑面积户型分布,并标示在规划总平面图上。
改造方案经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可行后,由乡镇政府监督村委会征询村民意见,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由乡镇政府报县政府审定。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战役为突破口,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切实抓好以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和镇村文明程度。
二、目标任务
聚焦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围绕我镇村庄清洁行动“五清一改一增绿”主要内容,以主干道路、通村道路沿线、村庄周边、庭院内外、养殖小区等为重点,以清除“四堆”(土堆、粪堆、草堆、垃圾堆)为主要内容,坚持干群联动、群众为主,集中时间、人力,特别是大力发动群众,围绕“村庄清洁助脱贫、干干净净迎小康”这个主题,全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使所有行政村特别是2个贫困村环境卫生明显改观,村容村貌建设明显提升,群众文明意识明显提高,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得到建立,达到安徽省清洁村庄标准和文明村镇水平。
三、行动内容
(一)整治通村道路沿线环境卫生和乱象。对村组道路路面和沿线垃圾、枯树、枯草、废旧薄膜、塑料袋等进行彻底清理;拆除通村道路沿线的残墙断壁和各种无功能建筑,清理道路两侧河道、水沟渠道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净化道路沿线及周边环境。彻底整治“骑路逢集”、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点等乱象。
(二)清理村庄周边及巷道内“四堆”。以各自然庄为单元,广泛发动群众,集中清理村庄周边及巷道内的草堆、粪堆、土堆、垃圾堆以及门前私搭乱建的柴草棚。清理的麦草秸秆进行打包、压捆,有序堆放,做到“四堆”远离村庄。
(三)整治居民庭院内外的环境卫生。督促和发动群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农户庭院内外的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自觉开展垃圾分类投放。积极开展庭院美化亮化,以村为单位规范实施“五小园”,提升人居环境整体形象。各村积极开展“清洁文明户”、“最美家庭”、“xx村好人”等评选活动,提升人文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环境整洁、标识标牌上墙,美观大方,组织架构、工作制度健全,有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成立志愿服务小队和特色服务队,进行志愿者登记,有志愿者注册名单。建有志愿服务站(有标识、服务项目、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记录),有公开文明实践活动计划表,每周开展一次文明实践活动,每月组织一次政策理论宣讲会,道德讲堂、扶贫课堂、农民技能培训等活动。根据序时举办“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适时开展诵读、歌咏、书画等竞赛和文艺汇演活动,倡导各村举办农民运动会等全民健身活动。依托“我们的节日”活动,注重深化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使村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充分发挥村规民约自治作用,各村成立红白喜事理事会,推动新事新办、丧事简办。村书记掌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基本知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站长;志愿服务队的队长、队员;特色小分队情况;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五)整治养殖小区、养殖户环境卫生。规范畜禽养殖,清理养殖小区、养殖户周边的畜禽粪便、柴草秸秆、生产垃圾,对畜禽粪便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对处理设施和标准达不到要求的,由镇畜牧部门报县农业农村和相关部门予以整改或关闭。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宣传动员阶段(4月20日至4月28日)。各村要按照我镇党委、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包保网格责任,明确整治重点、完成时限及工作标准;广泛宣传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9日―5月20日)。要完善村、组、农户基础环卫设施,加强专业保洁队伍;合理划分各自然庄村容村貌整治区域,落实相关职责,对照整治具体标准,从农户庭院及村组公共地段具体抓起,扎实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健全完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垃圾清运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收储转运设施;确保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观,文明程度得到较大提升。
(三)巩固提升阶段(5月21日―12月31日)。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村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结合各村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夏季战役和秋冬季战役,坚持常抓不懈。同时对落后村庄,要重点予以督促整治,确保全镇村容村貌整治和文明创建活动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四)检查验收阶段(5月16日-11月30日)。在县级检查验收前,镇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怀远县清洁村庄标准和文明创建评分标准对各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分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战役三次逐村进行验收。对验收通不过的村,将督促其狠抓整改,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扩大整治成果,提升整治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网格包保,责任到人。为开展好各村村庄清洁行动,各村要强化落实网格包保责任制,村书记负总责,各村包片干部包保到户,划定区域范围,保洁员与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合理分工,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齐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标准、推进措施、质量时限,确保整治任务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宣传,形成氛围。各村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自然庄村民会议、广播、刷写墙体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要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不乱倒乱扔生产生活垃圾、不随意堆放柴草、不随地吐痰、大小便等良好卫生习惯,全面清理整治房前屋后、庭院、居室和村庄公共地段环境卫生,不断提高农民对环境卫生与文明创建的知晓率,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文明创建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强化服务,形成合力。要突出整治和创建工作重点,尤其要做好本村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工作目标和责任,将任务层层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确保整治和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四)加强考核,兑现奖惩。参照《怀远县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20xx年度)》,实行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年保证金制度,镇财政设立文明创建工作和村庄清洁行动专户,各村缴纳保证金4000元,村书记和村分管人员(村分管人员限一名)各缴纳保证金2000元。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实行两周一通报、一月一调度、三月一考核,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屡屡落后的村予以约谈通报。
文明创建工作考核:采取季度考核和年终总评方式实施,按季度兑现奖惩。年终总评成绩为当年度各季度考核的平均成绩。按照《怀远县农村地区文明创建考核评分细则》每季度对各村进行考核。对县三创办巡查、领导巡查调研、媒体曝光及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在季度考核中,每一个问题扣0.1分,未按整改时间整改到位的,依次加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