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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推动陈户乡建设上水平,根据县委《关于组织开展“五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安排意见》(县委发[20xx]61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乡组织开展“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为保证该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组织开展“五星文明户”活动,在全乡广大农户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促进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总体目标:开展“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旨在把全乡广大农民、广大农户吸引和凝聚到农村的经济建设中来,通过“五星级文明户”的争创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村经济,鼓励农民创业,发展家庭项目,改善农户生产和生活环境,逐步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一体化,从而形成健康向上、和谐淳朴的民风。
二、创评标准和评选方法
(一)“五星文明户”标准:
根据文明乡镇创建和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我乡农村实际,确定我乡“五星文明户”标准如下:
1、科技致富之星
(1)积极学习推广新技术,家庭成员中有12名科技明白人。
(2)积极发展生产,带头创业增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家庭人均纯收入明显高于全村平均水平。
2、遵纪守法之星
(1)积极参加普法教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依法办事。
(2)热心集体公益活动,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无违规行为。
(3)家庭成员无赌博现象,不参与邪教活动,无治安、劳教、刑事处罚。
3、诚实守信之星
(1)诚信从业,不损公肥私,不损人利己,不以次充好,不掺杂使假,不欺诈抵赖。
(2)无不良贷款记录,无恶意欠费及偷漏税行为。
(3)家庭成员诚恳待人、恪守信用,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4、和谐友爱之星
(1)夫妻和睦,男女平等,尊老爱幼。
(2)邻里团结,互帮互助,不搬弄是非,无矛盾纠纷。
(3)积极参与好婆婆、好媳妇、和谐家庭等创评活动。
5、文化卫生之星
(1)家庭成员坚持读书看报,室内有图书字画,参与并支持文化教育事业。
(2)家庭实现改厨、改厕、改圈,建有沼气池,庭院美化绿化,室内干净整洁,房前屋后不乱堆乱放,卫生习惯好。
(3)移风易俗,勤俭办事,反对封建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五星文明户”评选办法:
“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采取全面参与与树立典型相结合、综合评选与单项评选相结合,按照控制总量、自报公评、逐级申报、分级表彰的办法进行。评选分单项典型户、“五星文明户”、“五星文明示范户”三个层次。五类单项典型户每社各评选1户,“五星文明户”按总农户10%的比例确定,“五星文明示范户”按“五星文明户”10%的比例确定。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五星文明户”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按照家庭自评、小组评定、村级评审、乡镇总评的程序进行。创评活动共分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25日5月20日)。要召开创建“五星文明户”动员会,村两委班子要开好会议,组织好党员干部逐户上门宣传发动,对开展“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的意义、评选程序、评选方法、表彰奖励办法进行广泛宣传,使宣传发动到家入户、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以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同时,要充分利用妇代会、宣传栏、橱窗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争创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及先进典型。
2、推荐初评阶段(20xx年5月21日6月30日)。以社为单位,分别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按照“五星”内容和评选标准规定比例推荐评选出综合性“五星文明户”和“五星文明示范户”,推荐评选出科技致富之星、遵纪守法之星、诚实守信之星、和谐友爱之星、文化卫生之星等单项典型户各1户。
3、汇总公示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20日)。村党支部、村委会对各社推荐评选情况进行初审汇总,报请乡党委审批后,对评出的“五星文明户”、“五星文明示范户”和各单项典型户在全村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4、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7月21日8月20日)。乡党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开展“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评选程序、申报表、测评表、登记表和会议记录、图片等相关资料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认真,群众参与率不高、知晓率不高,资料不规范、不齐全,评选结果不公示的村,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组织开展。
5、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8月21日9月20日)。召开表彰会议,对评选出的“五星文明户”由各乡党委命名表彰,对评选出的“五星文明示范户”由各乡党委推荐上报县文明委命名表彰。
6、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9月21日11月30日)。在各村委会要设置“五星文明户”光荣榜,对评选出的“五星文明户”、“五星文明示范户”和各单项典型户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五星文明户”创建活动是我乡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动员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移风易俗的实践,创建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整和改善社会人际关系,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有利于在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到千家万户。因此,各村一定要高度重视,要从政治高度来把握认识。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乡上成立“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创评活动的指导,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村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形成由村领导牵头,各村民小组长具体实施的有效运作机制。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涵盖了农村社会的每一个家庭“细胞”,是一项以人为本的群众性活动。因此,必须切实抓好宣传工作,要注意宣传的广泛性,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创评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及优惠政策,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推进。不断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五星文明户”创建评比活动要从各村的实际出发,要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讲求实效。做好活动期间各项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社会公德、文明素质、法律意识等是村(居)民文明的灵魂,是全镇软环境,软实力的根本所在,为进一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根据永乐镇实际情况,决定开展环境卫生、文明用语、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廉政文化五星级文明户及文明村社创建活动,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文明素质、法律意识教育为重点,以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科学管理和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广大村民参与自评、互评的方法,切实提高居民社会公德、提高文明素质和法律意识,努力建设文明户、文明社(组)、文明村、文明和谐的永乐镇。
二、创建方式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带领下,组建镇、村、社(组)创文明村、社(组)评议小组。
2、广泛宣传发动。细化评定细则,激励各村居民户踊跃参加。
3、评议要有记载。要公开、公平、公正。先进带后进,后进赶先进,人人参与。
4、第一季度每户每月参加一次评定,后每季度一评,并在每个家庭户张贴星级标识。
5、星级标识设三星、四星、五星标识牌,三星以下不设标识。
三、创建内容
(一)星级户评定标准
1、环境卫生
①室内整洁,摆放合理有序。
②房前屋后整洁、干净。
③自觉采取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等除四害活动。
④院坝,室内无嗅味、怪味。
⑤合理栽种、修剪花草树木。
2、文明用语
①说话和气、友善、和睦。
②不说粗话,脏话。
③遇事冷静,不吵架、骂人。
④家人、邻里互相尊敬、团结。
⑤不说是道非,不以讹传讹,不听信谣传。
3、遵纪守法
①不参与六害活动。
②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懂法。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利。
③遵守村规民约和社会公德。
④不串联、不聚众非法上访、闹事。
⑤远离邪教和非法组织。
⑥不违章建设、不种植毒。
4、尊老爱幼
①尊敬老人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②减轻老年人体力劳动和生活压力。
③爱护小孩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接受教育
④关爱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⑤不虐待老人,不打骂孩子。
5、廉政文化
①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②文明节俭办酒席,除婚丧嫁娶以外,其余不得办喜庆酒席敛财。
③抵制丑恶陋习现象。
④拒腐、诚信树正气。
(二)文明社(组)、文明村的评定标准
1、文明社(组)评定标准:五星级户达到50%以上,四星级达到70%以上,三星级达到90%以上,每社(组)文化活动的队伍不少于一支,自办节目不少于一个。
2、文明村(社区)评定标准:文明社(组)达到70%以上,不少于3支具有专业性文化活动的`队伍,有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管养护制度,并卓有成效,民风民俗得到根本改变。
四、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开展此项活动,采取以点带面方式,逐步推广。
2、各村活动开展情况,定期跟踪督查,并纳入各村创文明村(社区)的重要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我市实际,现制订20xx年度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一、把握基本原则
按照点面结合、集中连片、示范带动的原则和与扶贫攻坚、生态旅游、村庄连片整治相结合的思路,整体稳步推进。
(一)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求实务实抓基础、抓关键,分阶段安排重点工作和项目建设时序。区分经济基础较好村、经济基础薄弱村,分类开展整治。传统村庄着力进行“五化”提升,新型社区重点做好配套工程建设。要尊重差异,凸显乡村风情,保护好农村乡土文化和自然风貌。
(二)突出重点,示范带动。选择一批重点村镇、路段、节点、片区进行重点整治提升,打造典型村镇、优美路段、精品片区,明确标准、树立标杆,起到示范作用,带动工作全面展开、纵深推进。
(三)点面结合,集中连片。对有一定基础条件的村,鼓励先行创建,在此基础上串点成线、由线连片、由片扩面,逐步扩展。选择适宜集中治理的部分村庄作为片区,分批分片集中整治,推动点线治理向集中连片治理延伸,最终达到全域基本实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
(四)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实行统一部署,综合调度,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络,形成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合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搞好村庄分类和规划。根据《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xx―20xx年)》要求,立足新形势、新理念、新要求,科学制订村庄建设规划。要认真研究集中居住村的空间布局、人口规模和产业发展,做好农村新型社区规划编制工作。搞好长期保留村的特色定位、规划控制、风貌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无论是长期保留村还是农村新型社区,都要努力体现特色文化元素,避免“千村一面”、“千区一面”。要增强规划严肃性,提高规划执行力,坚持“一张好图干到底”,通过规划的长期引导和规范,建设基础完善、环境优美的宜居家园。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乡村,基础设施、环境整治是基础。对长期保留村,实施“五化”提升,硬化由主要街道向背街小巷延伸,净化由突击整治向长效保持转变,亮化由传统照明向综合利用太阳能等新能源转变,绿化由点缀性向增绿量乡土化转变,美化由粉刷墙面向凸显乡村特色风貌转变。到年底,全市村庄“硬化”达标率力争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对集中居住型农村新型社区,积极实施气上楼、水治污、暖入户、饮水达标、环卫保洁物业化“五项配套”,今后凡新建社区都要实行“五项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同时,将农村厕所改造作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导考核,积极推进实施。
(三)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强化农村公共服务。坚持行政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三位一体”,配置一站式服务大厅、卫生室、警务室、文体活动场所、便民超市等功能设施,打造农村社区“半小时生活圈”。年内新建、改建50个规范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到年底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对集中居住型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要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为目的',既要高度重视,多方设法,积极筹建,又要充分考虑当地条件和农民意愿,宜楼则楼,宜房则房,防止盲目大拆大建。
三、实施四项工程
(一)大力实施美丽(生态文明)乡村示范工程。按照产业生态高效、环境优美宜居、生活文明健康、乡村美丽休闲的总体要求,选择不同类型的村庄,精心制定方案,加大资金投入,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样板示范村。今年在全市范围内选择7个村(含1个片区)作为省级美丽(生态文明)乡村示范村进行重点建设打造。每个村(片区)由省、市财政拨付奖补资金100万元,区(市)要按1:1(片区按1:4)的比例从国家农发行政策性贷款资金中配套投入。选择5个村作为市级生态文明乡村示范村进行重点创建,实行集中成线或成片建设,每个村由省、市财政支持奖补资金80万元,有关区(市)按1:1的比例从国家农发行政策性贷款中予以配套支持。
(二)积极实施“乡村连片治理”工程。根据省、市财政资金安排,今年共确定6个片区为省、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人居生活环境连片治理”试点项目。6个项目分别位于滕州市姜屯镇、薛城区周营镇、山亭区徐庄镇、市中区孟庄镇、峄城区阴平镇、台儿庄区邳庄镇。连片治理试点项目要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实施,集中突破,真正形成规模效应,切实做到治理一片、成功一片、巩固一片,稳步扩大治理效果。今年村庄连片整治工程项目将与生态文明乡村建设一并进行指导、检查、考核、验收和表彰。
(三)认真实施市级生态文明村创建工程。今年继续选定100个村作为市级生态文明村进行重点创建,其中,拟从省、市级贫困村中选择20个左右具有一定基础条件的村进行创建。对经济基础薄弱的村,整合政策项目支持,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开辟具有自身特色的建设路径,并通过“五化”工程的提升,为贫困村脱贫致富打下基础。同时,对部分新创建或通过自身努力创建成功的村给予一定资金奖补。
(四)稳步实施区(市)级生态文明村创建工程。各区(市)、镇(街)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符合规划要求、产业特色鲜明、村班子战斗力较强的村,进行重点创建。对分配给各区(市)的国家农发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贷款,除一部分用于省、市美丽乡村建设配套外,其余应采取连片治理和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形式,用于村庄“五化”建设,由各区(市)制订方案,组织实施,两年完成。鼓励集中连片进行整治,开展区(市)级生态文明乡村示范村创建。
四、明确创建步骤
一)前期准备。通过调查摸底,按照基本原则,合理确定创建村(社区)名单;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提高创建标准,创新创建模式,制定详细可行的创建方案和实施办法;市委农工办将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定期督促检查、调度通报,并监督专项资金使用;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有关镇街、创建村要成立工作组,落实工作人员和创建资金,组织实施创建工作。
三)考核验收。创建工作完成后,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先行自查;自查结束后,市里组织人员进行统一考核验收(验收标准附后),美丽(生态文明)乡村示范村评分要在900分以上,连片治理项目村和市级生态文明村评分要在800分以上,区(市)级生态文明村评分要在750分以上。对考核验收合格、完成优秀的乡镇、村居,授予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示范镇村、先进镇村荣誉称号。
五、具体工作要求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发动,统筹安排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
1、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好本地的创建实施方案,按照基本原则要求,确定创建行政村(社区)名单,并于5月20日前报市委农工办备案。
2、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区(市)委、枣庄高新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工作职能作用,定期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3、加强对创建资金的整合和监督。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计其功”的原则,对涉农的政策、资金、项目进行整合,集中进行投入,集中连片建设,最大限度发挥涉农资金效应。要规范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农改〔20xx〕6号),强化约束机制,实行建设资金专户管理和报账制,切实防止借整合之名改变资金性质及用途,或截留建设资金。
4、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切实用好农村“一事一议”的政策,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发动农民群众自觉筹资筹劳,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的力量,积极动员、引导社会力量支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