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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肇庆市关于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工作方案》的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怀集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乡村文明行动”的总体要求
实施“乡村文明行动”,必须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行政村和新型农村社区为单位,以村容村貌建设、村风民俗建设、乡村道德建设、生活方式建设、平安村庄建设、文化惠民建设为重点,以营造新环境、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为目标,通过文明户、文明村(社区)以及新农村新生活、新农民新形象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整合多方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形式手段,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安宁、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目标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为目标,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村风民俗建设、生活方式建设、文化惠民建设、和谐村庄建设、乡村环境建设等群众性的活动,全面铺开乡村文明行动。到20xx年,全县文明村镇创建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村环境更加整洁、农村建设管理更加规范、村风民俗更加文明、社会秩序更加稳定,广大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三、“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顺应农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更好地服务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把“乡村文明行动”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整合各方面力量,有重点、分阶段集中实施。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各地实际出发,区别情况,注重实际,多办实事,务求实效,反对一切形式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四)注重创新,完善机制。不断丰富手段,创新载体,创新内容形式,保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旺盛生机和活力。
(五)以人为本,利民惠民。突出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创建为民,文化惠民,让农民群众共享文明创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乡村文明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乡村风貌改造行动。结合卫生村建设、生态文明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名村建设、幸福村居建设和扶贫开发“双到”等工作,因地制宜对村庄空间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村庄功能区,实现生产区、生活区、养殖区分离。对旧村,重点开展整治改造规划设计;对古村落,重点开展修复、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对新村建设,参照岭南新民居设计方案规划设计,保持乡村田园风光和乡村风格风貌,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建设岭南新民居。对空心村,进行绿化建设,结合村庄小公园、文化活动场所等文化场所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安排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绿化景观设施建设用地,完善村居水、电、路和硬化、美化、绿化、亮化等设施,切实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二)开展乡村清洁行动。以“四整治一美化”(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生活用水、禽畜粪便污染、水体污染,美化村庄环境)为重点,在广大农村整治垃圾围村现象,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设立专(兼)职卫生保洁员,清理生活垃圾、柴草秸秆乱堆放、乱搭乱建现象,做到庭院卫生整洁,物品堆放有序,村居环境整洁美观。在有条件的村庄,按照省卫生村镇标准、生态文明示范村标准(见附件),继续大力推进省卫生村镇建设,深化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全面实施村庄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办法,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广泛开展“万村绿”行动,在村头荒地、围村道路建设围村绿化带,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场所建设小花园或休闲绿地。引导农民在屋前屋后四周栽种花草,形成四季常青、花果飘香的村居生态环境。
(三)开展乡村移风易俗行动。充分发挥已有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示范村、文明镇的示范作用,推动广大乡村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和文明守则,规划村民行为,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培育文明新风。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并发挥其作用。结合开展各类群众性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讲法制、改陋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抵制封建迷信,杜绝黄赌毒,破除陋习。大力提倡和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消费观,重视对婚丧嫁娶等民间习俗的引导,提倡移风易俗,文明理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婚丧事大操大办。引导农民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事业,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生活困难群众,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倡导邻里和睦、互帮互助。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深入农村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
(四)开展乡村道德建设行动。利用小公园、小广场、休闲场所建设一批嵌有道德教育名言警句的凳椅、景观石。建立健全宣传栏、文化广场等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宣传栏、农家书屋、文化广场、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在道德建设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引导农民群众自觉践行。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好少年等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发动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挖掘模范,在日常的生活里争当好人。适应农村少年儿童的特点和需要,切实抓好村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名镇建设、文明镇建设,在镇(乡)中心学校等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的试点建设,以点带面,不断拓展。深化行政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不断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农村未成年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针对农村道德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示范村、文明集市、文明镇、文明县城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加强以诚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在生产经营中,增强文明诚信意识。市级以上文明镇及有条件的村镇开展“道德讲堂”试点建设,开办村镇“道德讲堂”。围绕“仁、义、礼、智、信、忠、孝、廉、和、勇”等“十德”,以倡导孝老爱亲、文明礼貌、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采取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的模式,引导农民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求,树立现代价值观,培养新的生活习惯,提升乡村文明水平。
(五)开展乡村健康生活行动。以科学、卫生、健康为重点,广泛开展多形式的健康生活方式普及活动,建设科学文明健康的'新生活。积极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下乡、卫生下乡、科普下乡活动,积极组织科技知识讲座、保健知识讲座、专家咨询等活动,利用多种手段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农民了解环境与健康的关系,了解行为习惯与常见病、传染病和地方病的关系,逐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健康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身心健康素质。深入普及环保低碳知识,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六)开展乡村文化行动。以“五个有”(有一个综合文化活动室、有一个农家书屋、有一个文体广场、有一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有一个宣传橱窗或阅报栏)工程为主体,扩大完善村农家书屋、综合文体活动室、多功能文化活动室和健身器材、娱乐设施齐全的文化广场,加强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鼓励支持乡村文化繁荣发展,定期组织农民文化艺术节、农民运动会或农村文化调演活动。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自创自办、自编自演、自娱自乐”,加强扶持村(居)建立农民自娱自乐的私伙局,重点支持一批优秀乡土文化人才,特色乡土群众文艺团体,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农民书画家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突出作用。春节、元宵、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和重要纪念日,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广泛开展民俗节庆活动和歌会、花会灯会、文艺演出、体育健身、书画摄影等文化活动,让农民在参与中抒发情感、愉悦身心。加大文化下乡活动的力度,积极组织送电影、送戏、送书下乡活动,建立村级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机制,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努力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
五、“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步骤
“乡村文明行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结合 规划的工作部署,怀集县“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步骤作如下安排:
20xx年为乡村文明行动启动年。主要任务是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全县实施方案。选择1-2个村作为试点,为推动“乡村文明行动”,探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路子,提供好的经验。
20xx年为乡村文明行动普及年。主要任务是加强宣传发动,在全县各镇(乡)全面推广此项工作,使广大群众明确活动的意义,积累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明确各项配套细则,并使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20xx年为乡村文明行动巩固年。主要任务是巩固阶段性成果,继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形成畅顺有序的工作机制。广大群众的道德素质明显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20xx年为乡村文明行动深化年。主要任务是搭建服务平台、健全育人机制、优化人文生态环境,培育现代公民意识,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20xx年为乡村文明行动规范年。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巩固完善乡村文明行动的长效机制,使群众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有根本性提升。
六、“乡村文明行动”的主要措施
各镇(乡)党委、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把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六大行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具体办法,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乡)党委、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为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提供政策、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对照开展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的工作内容,认清责任,明确任务,制订工作方案,整合统筹涉农的相关政策措施,将其统一在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的主题活动下,坚持常抓不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推进机制。要突出群众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增强群众参与意识,确保村居建设、改造体现群众诉求、满足群众需要,实现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目标。
(二)典型引导,分类推进。怀集县农村分布广、数量多,农村之间差异较大,各镇(乡)党委、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参照《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已转发),结合开展星级文明户、省卫生村镇、生态文明村、文明集市、文明镇、文明县城等创建工作,抓好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示范点的规划和建设。通过示范点的典型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的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以城带乡,城乡共建。要强化统筹城乡发展意识,有效整合城镇、行业、单位和农村的创建资源,实行城乡联动,使城镇与农村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充分发挥干部下乡“十百千万工程”、扶贫“双到”工作等载体的作用和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优势,与村庄开展结对共建帮扶活动,帮助建设公共设施,治理村容村貌、改善文化条件、发展社会服务、促进乡村文明。各级文明单位要积极参与、带头支持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的工作,共同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发挥各类载体的作用,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把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工作任务以及给群众带来的利益实惠宣传好、讲明白,让群众尽可能地了解和掌握,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及时总结推广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典型经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