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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违建整治实施方案

2024-01-16 22: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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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村级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上海崇明北沿风力发电工程位于上海市崇明县东北部地区,从崇明东旺沙闸处,原上海崇明东旺沙风电场西侧开始沿92塘东段、98塘内青坎上向偏西北方向顺序2排布置风机,至近北八畚鞑嘣1300m。

风机布置如下:

在东旺沙闸东侧,至现有崇明扩建工程已建的#13风机之间,沿98塘布置1#~2#风机,风机布置在98塘内青坎上,风机之间的间距约为580m。

在东旺沙闸西侧,至北八畚鞑1300m,沿98塘布置3#~19#风机,风机布置在98塘内青坎上,共布置17台风机,风机之间的间距约为520~600m。

在东旺沙闸西侧,沿92塘布置20#~24#风机,共布置5台风机,风机之间的间距约为520m。

二、编制依据

1. 随塘河青坎原始样貌记录;

2. 相关技术及安全操作规范;

3. 上海市河道管理有关条例;

4.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三、现场施工情况

#3、#4、#5、#6风机因所处大堤青坎不足需占用部分河道,固对河道进行如下图回填(以3#为例),我项目部将根据随塘河青坎原貌对回填土进行清理。

其青坎处原貌如下表所示:表略

四、施工机械及劳动力配备

1、施工机械配备

长臂挖掘机 一台 普通挖掘机 一台

装载机 一台 20t自卸车 6辆 交通车 一辆

2、劳动力配备

根据现场需求,我标段拟投入劳动力8人,分别安排在清理现场及弃渣场。

五、 清理施工方案

1、回填土挖掘

(1)回填土挖掘前首先确定清理挖掘边线。

(2)回填土挖掘施工时长臂挖掘机对河道进行清理施工,普通挖掘机用于清理施工时对淤泥的转移及装载工作。施工过程中安排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跟踪、监督、检查,及时控制好清理深度及范围,防止挖机超挖扰动。

(3)由于清理出的淤泥含水量大,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道路及周边环境污染,因此淤泥挖至青坎后需经过晾晒方可外运。

(4)清理过程中由于河堤标高无法清楚的检测到,故需准备小船及探杆一套,在一定区域内清理完成后,检测人员立即用探杆检测清理深度,避免出现漏挖或挖掘深度不够的区域。

2、淤泥运输

我项目部渣土运输将严格按照上海市有关渣土运输的有关规定,选用性能良好、车厢封闭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散落污染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

为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的乱倒、乱弃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我标段将采用开挖现场与弃土场双向签票的办法,坚决杜绝渣土乱倒、乱弃。

六、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1、安全措施

(1)项目部建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划分领导机构、明确个人职责,健全安全防护制度。

(2)作业时,设专人统一指挥,相互配合,由机械现场调度员统一指挥,配合机械作业人员。各种施工、操作人员须经安全培训,不得无证上岗,各种作业人员应配带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严禁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3)施工场地要设置交通红灯、交通指示牌及专职疏导人员,以便疏导行人及车辆。施工道口设置明显标语牌,并设专人看守,疏导交通。

(4)各种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运输车辆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物时减速鸣笛,制动器齐全,功能良好。

(5)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

2、质量保证措施

①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员依据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对有关施工组进行技术、质量、书面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操作方法、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等。

②严格执行自检制度,检测人员及时对已完工作面进行检测,避免出现重复施工现象。

③施工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上级部门报检、交接。

第二篇:违建房屋整治方案

20xx年镇以中央一号文件为纲领,以省、市、县关于发展粮食生产工作的政策精神为指针,以确保粮食生产安全为核心,切实保护耕地,充分利用每一寸耕地,坚决制止耕地抛荒,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为杜绝稻田抛荒,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稻田抛荒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会议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抓细抓实稻田抛荒专项治理各项具体工作,为全镇粮食生产稳面积、稳单产的工作目标落实提供重要支撑,尽最大力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严防死控稻田抛荒新增面积以2019年稻田计税面积为红线,以全镇主要公路沿线、高速公路及连接线、粮食监测点、乡村振兴示范点、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等200米可视范围内稻田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确保20xx年全镇各村无一处连片稻田抛荒面积。

(二)逐步消减现有稻田抛荒面积各村要全面摸排各组稻田抛荒总量,农业综合中心成员和镇包村干部督促对各村、组、户的抛荒田实行台账式管理,由包组村干逐组逐户登记经营稻田户主、面积、丘块名称、抛荒原因、年限及整治措施并由镇村干部签字盖村章。各村要科学合理安排耕种计划,迅速行动,适宜种植水稻的至少要种植一季水稻,力争全部种上双季水稻。确因严重缺水,也要种上一季红薯+油菜或玉米+油菜。常年积水、泥脚太深机械不能作业的丘块除草后改种莲藕、菱角或茭白。全镇范围内开展省、县、镇、村主干道两旁及高速公路200米可视范围内稻田抛荒清零行动,属国家粮食监测点的印塘村要确保监测点内无一w抛荒田,并100%种植双季稻。

(三)改善条件提高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改善农田水利设施灌溉条件刻不容缓,要全面加强长期排灌不畅,渗漏或淤塞严重难以引水灌溉的主干水渠和支渠渠系建设,提高灌溉水源的利用率,扩大稻田灌溉面积,提高稻田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四)建立长效机制制约稻田抛荒各村要积极建立耕地有序流转机制,在尊重承包农户意愿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引导抛荒农户依法流转稻田;要建立耕地抛荒约束机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对一年以上抛荒耕地,一律对承包农户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依照已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农户连续2年抛荒的,对抛荒者进行适当处罚,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由村组集中流转,交由种粮大户进行耕种。要建立鼓励粮食生产的激励机制,将抛荒稻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打入代耕代种者名下。对自己不耕种又阻扰村组土地流转的行为坚决遏制,如造成后果的一律交由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处理,对村干将耕地地力补贴打入抛荒农户名下套取惠农资金的,将严肃纪律追责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五)盘活长期闲置非农建设占用稻田和依托田间工程建设增加水田面积把连续2年未使用的非农建设占用稻田,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稻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要充分依托国家持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的有利条件,积极推进小w改大w增加稻田面积。

(六)抓住三个关键时段的工作,把握时间节点。

1、要求各村在4月20日前对辖区内荒田完成全面摸排,建好台账纸质档签字盖章后交至农业服务中心农技工作组。联系人员:熊艳。

2、包村镇干部和农业综合中心成员4月22日前需到所负责的村加强督查,做到不漏死角。

3、各村所有抛荒田务必在5月1日前完成翻耕。

三、奖惩办法

(一)奖励机制1

1、种植主体参与抛荒稻田治理奖励。

根据全镇种植主体落实稻田抛荒治理规模大小,优选治理规模靠前的三位种植主体进行表彰,奖励标准:种粮大户耕种面积达1500亩以上且流转地所在村无抛荒的奖励2万元/户,种粮大户耕种面积达1200亩以上且流转地所在村无抛荒的奖励1万元/户,种粮大户耕种面积达600亩且流转地所在村无抛荒的奖励5千元/户。

2、各村落实稻田抛荒治理任务奖励。

各村100%完成辖区内县、乡、村道两旁200米可视范围内完成稻田抛荒清零任务的奖励村5000元,包村干部和农技人员分别奖励500元。任务没有完成或发现新增稻田抛荒面积的村一律不得享受奖励。

3、镇村两级投入标准。

为加大稻田抛荒整治力度,对集中连片抛荒2年以上的稻田集中整治的种粮大户,镇村两级给予50元每亩的补贴(镇级投入30元/亩,村级投入20元/亩)。

((二))、惩处措施

1.工作任务落实不力惩处。对没有完成辖区内县、乡、村道两旁200米可视范围内稻田抛荒清零任务的村扣减当年村级转移支付资金1万元,用于种植大户整治抛荒。

2.考核排位居后惩处。对每次考核排名后三位的村,约谈村书记、主任。

3.稻田抛荒异常严重惩处。对各村辖区内国、县、乡、村道两旁可视范围外稻田分别出现连片常年性稻田抛荒面积在5亩以下罚村干200元/亩;抛荒面积在5亩以上(含5亩)、10亩以下的罚村干300元/亩;抛荒面积在10亩以上(含10亩)罚村干500元/亩,包村干部与农业部门责任人各罚500元每人,村两委工资再下调10%;任务未完成排名后三位的村给予责任单位“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当年度名次及目标管理先进奖。

四、资金来源

在足额发放种植农户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全面整合20xx年县级整治稻田抛荒对镇、种植主体奖励资金和镇财政投入10万元全部用于今年稻田抛荒专项治理。重点支持原抛荒稻田种植的双季稻、一季稻、油菜、红薯、玉米和莲藕等,要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能。

五、强化保障

(一)强化领导成立稻田抛荒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责任实行稻田抛荒治理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稻田抛荒治理保障粮食生产直接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稻田抛荒治理任务,逐步消灭常年性抛荒稻田,坚决遏制季节性抛荒。要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鼓励农民种粮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力度,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珍惜稻田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考核为确保全县稻田抛荒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镇政府牵头组织镇纪委及稻田抛荒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各村开展高密度督查,对稻田抛荒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征未耕种的抛荒稻田并治理。

第三篇:村级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市人大《关于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的决议》精神为指导,围绕“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城市发展战略,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将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抗咸二期工程、河道整治和截污纳管工作相结合,更好地解决全市人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环境用水问题,为实现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和xx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责任分工与组织机构

根据城建系统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确定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结合抗咸二期工程)由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的xx自来水总公司自筹资金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成立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光荣担任副组长。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调整为由市建委为主组织实施。成立xx市河道整治工程领导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建委朱金坤主任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截污纳管工作由市城管办组织实施。成立xx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何荣坤担任组长,市城管办主任陈红英、市建委副主任丁狄刚、市环保局副局长徐文霞担任副组长,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各城区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城区河道配水和长效管理由市林水局组织实施。成立xx市市区河道配水指挥部,由孙景淼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林水局局长许保水担任副总指挥。

三、工作计划与实施步骤

(一)引水入城工程。

工程设计规模为25方/秒,投资22亿元,是我市改善水环境、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做好河道整治工作的重要保证。在《xx市钱塘江引水工程专项规划》和《xx市钱塘江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加强科学调研,进一步论证xx市自来水抗咸二期工程和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在工程性质、线路走向、构筑物布置、运行管理等方面结合的可能性,抓紧编制《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开展引水入城部分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的会审工作。力争20xx年6月底完成初步设计及相关前期报批手续,12月底前正式开工,确保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20xx年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河道整治工程。

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并借鉴前两轮河道整治工作经验,在《xx市主城区河道综合整治中期目标和实施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密切结合实际,编制完成《xx市平原河道整治规划》。

河道治理的总体思路是:以改善水生环境、净化水质、实施河道综合整治为基础,根据河道的不同功能和所在区域的人文景观需求,结合市区道路建设、截污纳管、景观要求、小区开发、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等,按照不同的标准、要求、风格实施河道整治,确保城市河道生态平衡、景观宜人,满足市民休闲游憩的需要。

在治理方法上实行综合整治与保护性整治相结合。河道综合整治(适用在城市建成区,投资较大)按照规划的河道宽度、河底标高及绿化要求实施驳岸、疏浚、截污、绿化等整治措施;保护性整治(控制性、养护性,投资较小)要在尽可能避免拆迁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河道水生态保护为重点,对河道进行完善岸线维护、疏浚、重点截污、控制和补充绿化带、生态修复等整治措施。

计划在20xx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二轮11条河道的综合整治工作,并适时开展第三轮8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3条,另有5条河道开展保护性整治技术前期工作);

确保于20xx年12月前完成1至2条河道的综合整治工作;

20xx年计划实施并基本完成11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2条,保护性整治9条);

20xx年计划实施并基本完成12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4条,保护性整治8条);

20xx年计划实施并基本完成11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2条,保护性整治9条);

到20xx年总计完成53条河道的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见附表)。

(三)截污纳管工作。

开展市区生活小区及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是实施水环境标本兼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已完成243个生活小区、324家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已投入截污纳管资金近16200万元,共截污水量近24余万吨/日)的基础上,20xx年计划完成40个生活小区、13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4万吨/日。20xx年计划完成78个生活小区、30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6万吨/日。力争至20xx年基本完成主城区范围内2万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小区及用水量超过300吨/月的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使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5%。

(四)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改善河道水质,美化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是关键。根据已制定实施的《xx市河道管理条例》和《xx市区河道长效管理以奖代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制定政策,改变现有河道的管、养体制,推动河道日常管理的市场化运作。至20xx年,主城建成区河道基本实现市场化管理,并逐步向城郊推广。20xx年已完成河道配水26.47亿立方米,市区配水河道占河道总量的50%。在此基础上,20xx年将继续加大河道配水和保洁力度,并根据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的实施情况,逐年提高河道配水量及河道配水率。到20xx年,市区配水河道计划达到河道总量的75%。至引水入城工程建成并运行,市区配水河道将达到河道总量的100%。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景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福于民的实事工程。为确保各项工程如期实施,并尽早建成运行,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应充分认识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投入到引水入城和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之中,为工程的顺利实施作出贡献。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引水入城和河道综合整治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保障工程建设正常实施。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

各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以充分获得全市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市建委、林水局、城管办等单位要加大对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四)加强情况分析,建立沟通协调制度。

为进一步掌握了解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市政府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并确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第四篇:违建房屋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部署,切实保护好、利用好耕地资源,根据xx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粮食生产紧迫感

粮食安全事关生存,是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和重中之重。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坚持藏粮于地,强化技术支撑,推进制度创新,推动政策落实,充分调动起农民种粮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有效遏制耕地抛荒,在20xx年底前全面实现水稻生产功能区复耕复种。

二、明确目标任务,分阶段推动耕地抛荒治理

自20xx年4月17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开展我县耕地抛荒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摸清底数,实施登记造册开展时限:4月17日至4月30日具体要求:坚持属地原则,由各乡(镇)政府负总责,严格落实耕地抛荒整治要求,以耕地中已划定的水稻生产功能区为重点整治范围,在边查边治的基础上,全面发动乡(镇)村力量,抓紧摸清抛荒耕地的具体地点、已抛荒时间、面积、原因、性质等详细情况,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在20xx年4月25日前完成摸排,并于4月30日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清查结果报送县耕地抛荒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耕地抛荒领导小组将对摸排结果开展抽查。

第二阶段: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施策开展时限:5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要求:各乡镇要根据抛荒耕地的不同情况,按照“宜粮则粮、

宜经则经、宜菜则菜”的原则精准施策,但严禁在已认定的水稻生产功能区新发展林果茶产业、挖塘养鱼等生产活动。要紧盯完成时限,尽快对水田翻耕种植水稻,对旱地翻耕种植旱粮,确保20xx年6月底辖区内水稻生产功能区复种率达50%以上,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强化检查验收,落实优惠政策开展时限:10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要求:县耕地抛荒整治领导小组将在此期间组织督导组到各乡镇开展督导工作,查看相关落实情况,对抛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验收。由县财政局与农业农村局牵头,根据乡镇上报的材料和《关于促进粮食生产、防止抛荒的七条措施》,及时兑现奖补政策、下拨补助资金。各乡镇要及时汇总上报补种面积、发放奖补资金、落实管护责任,防止复耕耕地再次抛荒或产生新的抛荒耕地。

三、强化工作举措,积极推动消除耕地抛荒现象

(一)加大宣传力度。由县政府统一发布关于防止耕地抛荒的通告等政策文件。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营造有利于复耕复种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增强广大农民爱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地的自觉性,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力量,主动参与防止耕地抛荒。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鼓励代耕代种。研究出台《关于促进粮食生产、防止抛荒的七条措施》等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加大耕种、禁止抛荒。对抛荒一年以上的,村集体依法依规追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按每亩299元收缴违约金,收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违约金统一上交乡镇。连续抛荒二年的,经书面催告后,村集体依法依规收回经营权,并组织流转或代耕代种。抛荒撂荒连续三年以上的,经书面催告后,拒不复耕

复种的,村集体逐级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并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纳入本级信用信息平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承包经营耕地抛荒撂荒的,视具体情况分类施策,由乡镇组织村集体组建代耕专业队代为耕种,对代耕经营主体给予奖励。鼓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政策,鼓励复耕抛荒耕地。各乡镇要充分发动辖区内拥有机械化耕作设备的种粮大户,组建农机社会化服务团队,为群众提供机械化代耕服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完善基础设施。一要提升耕地质量。各乡镇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根据立地条件将拟建设区域周边零星抛荒耕地地块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统筹实施土地平整,减少田块细碎化程度并提升耕地质量等别。二要完善水利设施。对具备条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设施提质改造为水田,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提高耕地质量等别,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数量。三要整修机耕道路。各乡镇要根据受益人口数量和群众出行、农业机械操作和转移、中小型农用机动车运输等实用情况,整修机耕道路。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村道、机耕路修建政策及资金扶持倾斜,以便农业生产运输。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农资备供。各乡镇要组织镇村干部及农技人员指导农户备齐备足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膜、农药、农机等相关生产资料。组建县乡农技专家服务队,开展技术指导,引导农民多种地、种好地。县农业农村局、供销社要时刻关注农资市场动向,强化监管并确保农业生产所需物资不断供、不涨价、质量优、服务不断档。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

(五)促进土地流转。要充分发挥县、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作用,促进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

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流转,充分发挥农业规模化种植效应。

(责任单位:县、乡镇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落实奖励政策,激发耕地抛荒整治内生动力

(一)鼓励早稻扩大种植面积。由各乡镇统筹安排资金,对种植早稻的经营主体、农户,按照实际种植早稻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亩;种植双季晚稻的,在早稻补助基础上,另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亩;发展再生稻的,在早稻补助基础上,另给予一次性补助50元/亩。

(二)鼓励中晚稻种植面积。对集中连片种植中稻、晚稻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亩。

(三)鼓励流转土地种植水稻。对流转土地在20xx年用于种植水稻面积5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流转租金补助300元/亩。

(四)鼓励代耕代种抛荒地(含农村闲置地)用于种植粮食。给予代耕代种抛荒地种植水稻的村集体,按照实际面积一次性补助500元/亩;代耕代种其他粮食作物的,按照实际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亩。给予退果树、茶叶、油茶、林木等经济作物,还耕种植水稻的村集体,按照实际面积一次性补助800元/亩;种植其他粮食作物,按照实际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亩。给予开垦烂泥田或耕种机动车无法抵达,无宽度1米以上机耕路的.边远耕地的种植水稻的村集体,按照实际面积一次性补助700元/亩;种植其他粮食作物的,按照实际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400元/亩。

(五)鼓励工厂化育秧。给予单次水稻工厂化育秧规模超过5000盘的育秧经营主体,单盘育秧盘长×宽为50厘米×25厘米,每盘给予一次性补助2元。农业经营主体采购机械抛秧机具,一次性补助购机总金额的1/2。农户自行购买水稻育秧盘育秧的,单盘育秧盘长×宽为50厘米×25厘米,每盘给予一次性补助1元。

(六)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团队。农机社会化服务团队总农机具不少于15台(套)的,采购农机具中应包含微耕机、小型挖掘机、抽水机、抛秧机、收割机、机库等,购机总额及机库建设总费用不低于60万元,一次性补助企业20万元。

(七)加大耕地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修建生产路(宽度不小于2米),给予乡(镇)一次性补助每千米1万元;开沟修渠,强化农田灌溉设施,给予乡(镇)一次性补助每千米2万元;修复毁坏沟渠,清除淤泥、杂草,给予乡(镇)一次性补助每千米1万元。

五、健全工作机制,实现耕地抛荒整治动态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耕地抛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村级干部包组的耕地抛荒撂荒整治责任制,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政府办、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抛荒耕地复耕工作负主体责任,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抛荒耕地复耕的组织领导、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面积核实、整治整改等工作。村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具体整治工作。

(二)全面推动落实。成立6个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督导组,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赴20个涉农乡镇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督导,对照工作台账,逐一排查,到田间地头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各督导组于每周五上午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督导工作情况。各乡镇实行动态监测、销号管理,每周定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实行绩效考评。将耕地抛荒工作纳入县绩效考核体系,组织开展考核工作;未实现年度目标的乡镇当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考核优秀的乡镇给予全县通报表扬。

(四)强化责任监管。县督导组要强化督导,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抛荒治理进度慢、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约谈、诫勉、效能告诫等。10月1日起,村辖区内抛荒撂荒累计面积5亩以上的,给予村集体黄牌警告,并对乡(镇)包村干部和村主干给予问责。乡(镇)辖区内抛荒撂荒累计面积30亩以上的,给予乡(镇)红牌警告,并对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问责。对按期完成任务的村集体,乡(镇)将收缴的违约金全额划拨村集体作为工作经费。县耕地抛荒监督举报电话为(xxxxx)。

第五篇:村级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xx区民主党派专项监督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围绕本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做好对对口xx镇专项监督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中央深改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本市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全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群众期盼,聚焦全区中小河道,综合施策、重拳出击。下决心打赢黑臭河道整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短板,为站在更高起点上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全面建成更高质量的小康社会、创造人民群众幸福美好新生活厚植生态环境优势,凸显“绿色青浦,上善之城”城市新形象。

1、总体目标

20xx年底全区中小河道、断头河基本消除黑臭,实现“三个明显提高”:河道水质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水平明显提高、公众获得感明显提高;20xx年全区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重建河湖健康生态环境。

2、主要任务

根据《xx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本区列入国家和市级考核的黑臭河道共28条段,总长度54.36公里,均为镇村级河道。其中国家考核的黑臭河道共5条,7.84公里,全部位于xx镇。市级考核的黑臭河道共23条,46.52公里,集中在赵巷、徐泾、华新、白鹤、香花桥5街镇。

3、整治措施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水岸联动、重在治岸”的基本原则,结合“五违四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域化推进、系统化治理,推动水岸“违建全拆、污水全截、河道全疏、水系全通、河岸全绿、水体全活”,有效解决河道黑臭问题。

4、验收标准

黑臭河道整治后连续三个月或20xx年10月、11月、12月的水质平均值达到考核指标(溶解氧大于等于2毫克/升、氨氮小于等于5毫克/升、透明度大于等于25厘米);整治后或20xx年底河道的感观及公众满意度调查比整治前有显著提升。

二、监督内容

按照《xx区民主党派专项监督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九三学社xx区委对xx镇开展对口监督。xx镇共有5条,7。84公里河道,列入国家住建部黑臭水体。分别为杨巷港、康家桥港、姚河浜、骑龙港和苗泾港。监督内容包括:

1、本区域中小河道整治目标任务;

2、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情况;

3、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

4、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有关政策保障和执行情况;

三、监督形式

1、开展调研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现场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访谈以及社会调查等形式了解核实情况和工作进展。

2、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据区委、区府决策部署,以及水务、环保等条线工作要求,向相关街镇和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

四、成果要求

1、形成一份调研检查报告。xx镇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调研检查报告。

2、形成一份监督报告。xx镇中小河道综合监督情况报告。

3、推荐社内专家学者2名参加区级专项督查考核工作。

五、监督实施计划

(一)准备阶段

时间为20xx年12月。

1、成立工作组

成立以主委为组长,分管副主委为副组长,若干社员代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

2、背景资料收集与学习

收集包括以下背景材料

(1)中央深改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2)《xx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3)xx区中小河道整治配套政策;

(4)《xx镇中小河道整治工作方案》;

(5)xx镇5条黑臭河道情况资料。

(二)调研检查阶段

时间为20xx年1月―20xx年7月。

内容:

1、中小河道目标任务及整治措施方案制定情况调研检查。包括控源截污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沟通水系、河道疏浚、堤岸整治、生态修复等河道整治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开展河道长效管理方案制定情况。

2、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情况调研检查。包括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整治成效。

3、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包括执法监管,动态管理机制,长效养护管理,引清调水,鼓励公众参与等方面。

4、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有关政策保障和执行情况调研检查。包括贯彻落实“河长制”,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建立政策保障机制。

形式:

1、开展政府职能部门调研检查2次。计划安排在1月份1次,7月份1次。

2、召开2次座谈会。参加对象包括政府职能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居委会等有关人员以及社会代表人士、群众等等。计划3月份开展1次,6月份开展1次。

3、开展2次社会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计划3月份1次,5月份1次。

4、现场走访。计划每月至少安排1次现场走访,工作组联系街镇水务所进行。

5、个别访谈。对若干名代表人士进行个别访谈。

6、查阅资料。结合部门调研检查进行。

(三)成果整理汇总阶段

时间是20xx年7月-20xx年8月

1、撰写调研检查报告;

2、撰写监督检查报告;

3、梳理汇总书面意见和建议;

4、梳理汇总相关文字、影像、调查表等材料;

5、推荐1~2名九三学社专家学者参加区级专项督查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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