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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大全)

2024-01-16 22: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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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贵定县委贵定县人民政府》(贵党发[20xx]33号)文件精神,为解决农村贫困学生上学问题,提高教育扶贫能力,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xx年起,按照定人定向的原则,构建全县贫困学生资助精准扶贫工作体系,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从入幼儿园到完成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实行减免学费、补生活费和培训费等政策,对考取和就读高等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按奖、贷、助、减、补等政策给予多元资助,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技能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实施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使其顺利就业,脱贫致富。

二、主要措施

(一)落实教育资助政策

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落实国家济困助学政策。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就读期间,除享受国家普惠性资助政策,如义务教育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外,优先享受以下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阶段。对符合入园年龄,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贫困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由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生活补助(200元/生/年)。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奖补资金,实现家庭经济贫困学前儿童应助尽助。幼儿园按相关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前儿童,酌情减免保教费。

2.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在上级规定标准(普通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普通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的基础上,由县专项扶贫资金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贫困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100元/生/年)。在全县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为贫困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认真落实好普通高中 “两助三免(补)政策,对就读我县全日制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确保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基础上,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76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的资助项目,新增学生资助项目所需资金,由省、州、县按相关比例负担。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倾斜,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捐资捐助,逐步扩大我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资助面。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认真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两助三免(补)金政策。对就读我县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确保享受原有的国家三年免学费(2000元/生/年),一、二年级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基础上,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资助项目。新增学生资助项目所需资金,由省、州、县按相关比例负担。

5.普通高等教育阶段。认真落实好普通高校“两助一免(补)”政策,对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除享受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外,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学费(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3500元/生/年)资助项目。新增学生资助项目所需资金,根据学生就读学校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分级承担。

(二)支持贫困村学校发展

着力改善贫困村、贫困户较集中村及农村初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优先安排校建资金,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教育均衡发展,扩大城乡学校结对帮扶覆盖面,加大师资扶持力度,全面提升贫困村及贫困户较集中学校办学品质,让贫困家庭子女就近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降低教育支出。

1.优先改善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优先安排贫困村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时,优先考虑贫困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建一所成一所”的原则,一校一策确定具体建设方案,改善贫困村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师生住宿等生活条件,完善配套附属设施。

2.加强贫困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贫困村学校教师素质,以师德建设为引领,建立健全贫困村学校教师的补充、培训、交流、保障以及评价和发展机制。支持鼓励教师到贫困村从教;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支教,开展多形式的贫困村学校支教工作;在培训进修、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在贫困村学校任教的教师。

3.强化贫困村学校结对帮扶。在原有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结对学校,由重点帮扶中心小学转为帮扶贫困村或贫困户较集中的村小、教学点,形成“县―镇”“县―村”和“镇―村”等结对帮扶体系,进一步优化和深化帮扶措施,主要在学校常规管理、教师业务能力提升、教育科研、高效课堂改革等方面进行帮扶和督促。

(三)扶持贫困生职业教育

充分发挥贵定县中等职业学校的优势,结合贵定产业特点,为贫困家庭学生和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有教育需求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完成职业学历教育,帮助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

1.建好县职业学校。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加强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观教育,针对贵定产业特点和市场需求,重点建设好茶叶加工、电子商务、电子计算机、旅游管理等专业,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高质量、高就业、高收入的职业技能培训。

2.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完成中职以上职业学历教育,实现就业脱贫;落实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政策。

3.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依托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优势,配合政府各部门开展各类培训,培训对象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

(四)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推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教育扶贫机制,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1.充分协调工会、共青团、残联、妇联、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现有的扶贫资金和扶助政策进行扶贫助学。

2.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捐资助学。鼓励引导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教育捐资助学活动,积极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参加“教育扶贫日捐款”等形式的捐资助学活动,多渠道筹措资金。本着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原则,设立助学基金,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点对点” 的方式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帮扶贫困家庭学生。

(五)开展特殊群体关爱活动

每年的2月、8月,结合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开辟学习宣传专栏、专题,集中报道学习宣传的动态、典型,使“保学控辍”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宣传到村、到户、到班、到人。认真执行“控辍保学”三项制度,进一步从源头上控制辍学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平等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适龄少年儿童不因贫困而辍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贵定县教育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教科,牵头负责教育精准扶贫日常工作。各站(校)要成立相关工作小组,负责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各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职责。教育局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信息共享。县教育局基教科负责牵头制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县学生资助管理办负责扶贫对象的识别和动态管理、扶贫培训管理及扶贫补助资金发放,落实应补尽补政策。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将就读本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纳入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范围予以优先资助,并将资助信息载入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加强资助基础信息的收集和统计,确保统计信息真实可靠。

(三)强化宣传报道。教育精准扶贫是一项惠及数以千万计农村家庭和学生的“民心工程”,各教育指导站和学校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短信、微信、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宣传好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资助政策内容、申请程序、补助标准,让各项扶贫惠民政策家喻户晓,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教育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信息台账。各学校要建立精准扶贫学生档案,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正在接受教育(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建立详细档案,对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要完善档案管理,分类建立资助、培训档案,将相关资助申请、评定、审批、公示和资金发放凭证等资料整理归档。

第二篇: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支持xx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会议精神,根据《中共xx市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xx市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 xx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支持xx县教育扶贫工作的通知》(教体财〔20xx〕xx号)要求,市教体局决定实行区片对接、双轨帮扶制度,安排四个区和部分市直学校对口帮扶xx县基础教育学校。现将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支持xx县教育扶贫攻坚,建立市直四区和xx县所划的四个片区之间、以及部分市直学校和xx县部分学校之间进行对接的“双轨帮扶”机制,全方位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切实提高xx县整体办学水平,助力xx县率先在全省完成脱贫任务。

二、帮扶原则

(一)坚持“以强带弱、因校制宜、量力而行、行必有效”的原则。

(二)坚持“一区一案、一校一案”原则,市直四区和xx县所划的四个片区之间、结对学校之间经过详细对接和深入交流,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实现市直四区各对接xx县一个片区、市区学校与县域学校之间“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对口结对帮扶。

(三)坚持“硬件建设”与“内涵发展”并重原则。

三、结对帮扶内容

(一)基本内容

1.学校管理帮扶。帮助受扶片区、学校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互派学校管理人员到对方学校挂职交流学习,使受扶片区、学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教师发展帮扶。采取送教下乡、跟岗培训等形式,受扶片区、学校定期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帮扶学校跟班学习或培训,帮扶学校定期派出各学科骨干教师及音、体、美专任教师到受扶片区、学校支教或送课,传播先进教学理念。支教、送教教师要能沉心教学,真正融入受扶片区、学校,将帮扶学校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尽快渗入到受扶片区、学校,提高受扶片区、学校的教学质量。

3.教育教学帮扶。帮扶学校要帮助受扶片区、学校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抓好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与受扶学校教研活动的交流,实现过程管理、考试评价、课程改革、教育科研等优质教学资源共享。鼓励市区省、市级一类幼儿园与xx县农村幼儿园进行结对帮扶,提高贫困地区科学保教水平,帮扶工作由各园自行对接,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4.办学条件帮扶。根据受扶片区、学校实际情况,帮助添置教育教学装备和活动设施,积极争取外援资金,改善受扶片区、学校的办学条件,做到真帮实扶。

(二)重点内容

1.特教学校结对帮扶重点

xx市特教学校与xx县特教学校结对帮扶,要在学校管理、师资建设、教学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有效指导与结对帮扶,优先帮助xx县盲、聋哑及脑瘫儿童少年实施特殊教育,且在康复器材配备、功能室建设、骨干教师培养及支教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重点

(1)市教体局安排四个区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分市直学校与xx县24个乡镇中心学校和初中进行结对帮扶。xx县教育局根据地理位置将辖区学校分为四个片区。市教体局统一安排四个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对接片区,开展结对帮扶工作。部分市直学校对xx县规模较大学校开展重点帮扶。具体结对帮扶名单见附件。

(2)区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分市直学校要支持受扶片区、学校,从技术上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并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与同步,解决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等难题。

(3)区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分市直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经验,结合受扶片区、学校的文化基础和当地的历史人文特色进行文化帮扶。帮助受扶片区、学校搞好特色学校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受扶片区、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课外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4)区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分市直学校要加强资助政策的宣传,关爱留守儿童成长,鼓励条件好的学生家庭与受扶片区、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开展“一对一”家庭结对帮扶。

3.普通高中结对帮扶重点

(1)帮扶学校要帮助受扶学校理清发展思路,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日常工作管理。帮助受扶学校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双方加强在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防范等工作上的交流与学习。

(2)加强结对学校教师的日常教学交流,帮扶学校定期组织本校优秀教师到受扶学校开展送教活动;结对双方能在高效课堂打造、命题研究、教研活动合作、高考信息共享、联合组织月考、走班教学等方面进行互动。

四、工作保障

(一)安排专人负责。教育结对帮扶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事关xx在全省率先完成脱贫大局。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对学校要安排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学校领导负责结对工作,工作力求精准,措施力求有力,帮扶力求到位。

(二)安排专项经费。市教体局将争取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校要帮助受扶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开展选派上挂学习活动时,相关人员食宿费用由帮扶学校和受扶学校共同承担。

(三)纳入交流范围。对结对帮扶过程中常派受扶片区或学校的专职负责挂职干部和对口支教一年及以上的教师,在职称评定时按教师交流对待。

(四)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市教体局强化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督查,建立支持xx脱贫结对帮扶工作评估考核机制,把相关工作纳入对各区、市直各校年度重点工作督导考核,以激发帮扶工作活力。对在帮扶过程中落实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问责。对帮扶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推广交流,对成绩突出的学校、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在各类评优评选中优先考虑。

第三篇: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发〔**〕5号)精神,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问题,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提高教育扶贫能力,全面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根据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帮扶对象

全区农村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在校就读子女。

二、帮扶目标

**年起,对全区在校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子女,实行扶持政策,实现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贫失学。实施智力扶贫,加强城乡家庭贫困学生技能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促进贫困对象就业。至20xx年构建覆盖全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帮扶工作机制和扶智机制,促进贫困对象基本脱贫。

三、帮扶措施

(一)实施精准管理,确保贫困户子女帮扶全覆盖

1. 识别资助对象。将我区农村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在校就读子女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在校就读子女,经申请审批可纳入教育扶贫范围。(牵头单位:区扶贫和移民办;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2. 实施动态管理。各包村单位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则,严把入户筛查关和审核认定关,确保信息采集准确、真实、可靠,做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区教育局在区扶贫信息系统基础上,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挂点帮扶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二)加大资助力度,确保贫困户子女能上学

按建成“民生保障示范区”要求,积极作为,在全面落实好国家现有济困政策的基础上,增加资助项目,提高资助标准,做到应助尽助,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1. 设立专项基金。设立**区贫困学生教育助学基金,由上级专项资金、区本级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资助学资金组成,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区教育资助中心具体负责管理。

2. 资助标准。

(1)学前教育阶段。对符合入园年龄,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应助尽助。对接收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子女就读的普惠性幼儿园加大奖补力度。

(2)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在上级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元。增设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走读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800元,初中1000元。由需补助的'贫困生提出申请,相关部门筛选审核后发放。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对建档立卡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子女执行最高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在此基础上,对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子女增设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000元。

(5)高等教育阶段:对贫困村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符合申请政府资助金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入学当年优先每人一次性安排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6000元。对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子女自第二年起,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直至完成学业。对贫困村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6)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子女在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就读期间的学杂费予以全额补助,并按就学地最低生活标准每年给予10个月的生活补助。(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 申报流程。受助学生申请资助、资格认定、资金发放及相关管理仍按各项资助政策管理规定办理。具体为:

(1)除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外其他各类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2)每年9月起接受申请(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时间为每年高考结束后)。

(3)申报流程。①贫困家庭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填报《助学金申请表》,递交相关证明材料。②所在学校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初审。农村幼儿园由镇中心小学组织初审。③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接受学前教育资助的还需提供《**区学前教育资助汇总审批表》和《**区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区教育资助中心审核。(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4.优先资助。区教育资助中心要根据农村贫困户子女就读分布情况,合理分配学生资助名额,重点向农村贫困户子女就读较集中的地区、学校倾斜,做到应补尽补。各学校在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时,要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纳入资助范围,保证他们获得资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5.多元筹资。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开展“一对一”帮扶,减少因学返贫现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三)夯实基础,确保贫困户子女上好学

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改善贫困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努力优化贫困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畅通贫困户子女就学升学通道,努力提高贫困群众基本文化素质和劳动力技术技能,防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促进贫困户摆脱“穷根”。

1. 做大农村学前教育。中央和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幼儿园建设,优先扶持贫困村新建小学附设幼儿园、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增设村小附属幼儿班。扶持民办幼儿园建设,支持贫困村建立普惠性幼儿园。(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城建局,市国土局**分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2 . 做优农村义务教育。统筹现有教育经费,适当调整教育经费投入方向,在总体规划内向贫困村适度集中,义务教育各类专项资金优先安排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全面改善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年全区农村中小学实现“校校通”、“班班通”工程全覆盖,让贫困村群众子女能就近享受公平优质教育资源。对不足100人的村完小(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切实保障贫困村学校正常运转。(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区城建局,市国土局**分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3. 做实农村职业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贫困生参加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中职以下学历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依托市一职校(区农民学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重点招收年龄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主要从事农业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6年。允许半农半读,农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将贫困户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列入“雨露计划”,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粮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按照市精准扶贫要求,根据乡镇农技人员编制状况及相关政策,确定定向贫困生年度培训计划,委托赣州农业学校面向全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系统培训农业专项技能。对获得中专或大专毕业证书的定向贫困生,通过上级部门组织专门的招聘考试,考试合格者充实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牵头单位:区委农工部,责任单位:区农粮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4.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把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多措并举,定向施策。优先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房,加快解决贫困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和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有在贫困村学校任教经历的优先。切实按照编制标准优先配齐农村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吸引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支教、走教和定期组织优秀教师送教下乡,着力解决贫困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教师缺乏问题,带动贫困村小学、幼儿园保教质量及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农工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编办、区农粮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城建局、区教育局、市国土局**分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教育扶贫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统计汇总教育精准扶贫相关信息。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协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力度,让各项扶贫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并顺利落地,使各项扶贫惠民政策的执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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