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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健康大讲堂实施方案

2024-01-16 22: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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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健康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发〔20xx〕36号)、《关于市级养老服务事业费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意见》(扬政民〔20xx〕102号)和《扬州市区使用电子代金券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扬政民〔20xx〕11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大力发展养老产业,不断满足老年群体服务需求。到20xx年底,全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占比达10%以上,接受生活能力综合评估的老年人占比达10%以上,加快实现高龄老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投入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依托,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不断提升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二)保障重点与适度普惠相结合。重点突出兜底保障职能,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优先满足重点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适度覆盖高龄老年人,不断扩大养老服务覆盖规模。

(三)财政补贴与自愿购买相结合。充分尊重老年人养老意愿,以老年人实际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的同时,倡导自愿购买,不断拓展老年消费市场。

三、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及标准

1、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对年满60周岁以上,户籍在江都且长期(原则上指半年以上)居住在户籍地的城乡散居特困老人、低保家庭老人、失独家庭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和特殊贡献(如市级以上劳模)老人、孤寡老人、空巢独居老人(以上对象简称为“困难老人”),通过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根据自理(能力完好)、半失能(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失能(重度失能)类别,按照每人每月80元、150元、2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年满80周岁及以上户籍在江都且长期(原则上指半年以上)居住在户籍地的高龄老人,在完成生活能力评估后,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上述两种类型的养老服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二)服务项目

1、助餐。提供食品采购、食品加工与制作等服务。

2、助洁。提供居室保洁、清洗衣服和被褥等服务。

3、助急。提供家电和水电维修、采取应急措施等服务。

4、生活照料。提供理发、修剪指或趾甲等服务。

5、精神慰藉。提供上门探视、陪同聊天、健康保健咨询等服务。

6、代办服务。提供测血压血糖、代购日常生活用品等服务。(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附表)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及申请审批阶段(5月31日―6月30日)

各镇村详细排查梳理属地服务对象,摸清服务对象人数、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符合类别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老人,及时纳入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对象的管理。符合规定条件并愿意接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须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村(社区)对申请人准入条件进行审核后,录入扬州市智慧民政云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完善老年人基本资料上报镇审批,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二)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及市民卡办理阶段(7月1日―8月5日)

评估工作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组织上门评估。评估完成后,村(社区)对申办服务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为核准服务对象办理市民卡,已持有市民卡服务对象无需重新办理。市民卡办理完成后,各镇以电子代金券的形式把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充入市民卡补贴账户,补贴账户中的余额可结转使用,当余额不足时,应由个人账户承担消费。账户注销、换卡、挂失、补卡根据市民卡公司相关管理要求,到其服务网点办理。账户注销后,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或代理人),补贴账户自动冻结。

(三)服务商招标阶段(8月6日―8月31日)

采取统一招标、分片实施、同步推进、共同监管的形式,由区民政局招录建立服务商库,以区、镇共同招标,选择录用服务商。中标的服务商资料应录入扬州智慧民政云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并参与中标地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工作。招标服务以一年为期,每季考核一次,接受项目实施区域民政、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四)岗前培训及开展服务阶段(9月1日―9月20日)

区民政局组织各镇进行扬州市智慧民政云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业务培训。各服务商开展线下助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做好上岗前准备。服务商根据招标要求以及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优化服务质态

1、丰富服务内容。坚持政府保障基本需求、社会化拓展原则,进一步丰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在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基本项目的基础上,服务商可结合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服务项目菜单,组合各类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可包括家政、医疗、康复、护理等多方面,既满足老年人基础性需求,又提出个性化服务方案,解决家庭养老难题。

2、转变服务方式。实行预约上门、充分征询制度,服务人员要与老人和家属积极沟通,主动告知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服务次数及时长、预约方式等,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选择权和知情权,让服务对象由“被服务”转变为“要服务”。同时积极挖掘社会需求,鼓励老人按照市场价格购买个性化上门服务,拓展养老服务自费市场。

3、强化服务能力。服务商要对服务人员集中开展文明礼仪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形象。服务商不仅要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护理人员,还要有一定数量的、从事其他专业的人员,如理发师、足疗师、水电工、家电维修等;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可委托具有专业资质人员开展服务。

(二)增强服务效能

1、规范服务流程。服务商接到辖区内老人服务需求后,派出服务人员上门对老人进行服务,服务前扫二维码签入,服务结束后签出并通过POS机或专用APP刷市民卡进行消费扣款结算,并进行满意度回访,并将回访结果记载备查。

2、提升服务形象。上门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必须标有服务人员姓名、照片、服务工号、联系电话、所在组织的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服务过程中使用文明礼貌用语,遵守服务规范和流程,树立养老服务良好形象。上门服务人员要成为养老政策的宣传员、服务对象的初审员、服务需求的观察员、企业形象的展示员。

3、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做好服务对象的增减工作,新增对象每半年新增一次,做到集中申报、集中审批、集中评估;对于服务对象中出现迁离、去世或其他原因不再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时,服务商应及时将信息反馈,各镇、村(社区)进行核实后,应立即核销平台人员信息、停止提供服务,并通过系统进行注销归档和补贴账户冻结。

(三)强化服务监管

1、实行多重监管。建立区镇村三级服务质态监管体系,区通过智慧养老大数据信息平台,线上对上门服务情况和满意度进行回访调查,线上回访率不低于日工单的10%,并将回访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各镇可依托各村(社区)网格员每季进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低于80%的,要求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终止服务资格;各服务商要对日工单进行100%回访,对服务质态及时长不符合规范的,均作废单处理,通知服务人员重新提供服务。

2、服务频次监管。按照服务项目设定要求,服务对象每人每年服务项目不得少于3个以上,服务项目时长和频次根据老人所选服务套餐或者服务项目确定,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原则上高龄老人上门服务每月不少于1次;困难老人中自理老人每月不少于1次、半失能老人每月不少于2次、失能老人每月不少于4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1小时。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因特殊原因导致当月不能享受上门服务,可在下月补增服务时间和次数。

3、行为资格监管。服务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服务资格,并在近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居家养老服务:

(1)以向服务对象送实物等变通方式套取服务对象补贴资金的;

(2)借助开展服务的机会向老年人推销虚假保健品等假冒伪劣老年产品的;

(3)借助开展服务的机会向老年人集资、吸储等严重损害了老年人合法权益的;

(4)中标后,不具备完成政府购买服务能力的;

(5)服务商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六、资金结算与管理

1、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由区、镇财政按总资金7:3的比例承担。

2、服务结算每月一次,资金结算每季一次,由各镇核实上报数据,并及时和服务商结算,结算金额根据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生成的实际消费金额为准。个人全年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服务对象本人全年服务金额,超出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力度,确保按序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形成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专款专用。各镇民政、财政要加强对政府补贴资金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定期对政府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奖金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加大宣传力度。区民政局和各镇要充分借助融媒体,通过播放视频、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对象、项目、标准、联系方式和服务评估流程等内容,让各镇和村(社区)工作人员、老人和家属、上门服务的提供者广泛知晓此项政策,明确人员补贴类型、服务补贴标准以及可享受的服务内容。

第二篇:妇联建设实施活动方案

一、以发展为主题,引领城乡妇女全面参与经济建设

实施"双学双比"十一五规划、"巾帼科技致富百千万工程",引领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和谐发展。

1、以教育培训为基础,培育新型女农民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为目标,重点实施"巾帼科技培训“21111”工程",加强对农村妇女的教育培训。一是要积极向省、市争取培训项目,按照要求实施项目。二是要明确培训目标,针对性的开展各类科技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培训。三是充分发挥妇女科技示范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示范村、示范基地的培植。今年全区要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培训农村妇女5000名。

2、以扶贫开发为重点,继续实施巾帼扶贫行动一是继续向有关部门争取扶贫贴息贷款和发展资金,并用好用活用足,实现信贷资金成效的化,引导妇女诚信守法,开展"小额信贷诚信户"评选活动。二是探索开展区"双学双比"各成员单位通过项目扶持妇女发展。三是继续通过科技、信息、结对等途径,扩大帮扶范围,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贫困妇女走科技推动、资金流动、示范带动、多方联动的脱贫致富新路子。

3、以民办、民管、民有为原则,发展农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巩固和深化"妇代会协会"成果,引导女能手牵头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通过专业协会的带动和女能手的示范,提高农村妇女组织化程度,同时培养女能手担任妇女干部,带动更多的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继续鼓励基层妇女干部带头领办、创办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扶持女能手、女科技示范户把产业做大做强,大力推广"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推广订单农业,增加农村妇女收入。

4、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引导妇女发展"巾帼生态庭院经济",参与普及农村沼气,发展清洁能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组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巾帼生态庭院建设"工程,与农业、林业部门联合开展"巾帼生态庭院"示范村、户的评选活动,主动融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和"沼气进万家"活动。

5、继续抓好妇女就业创业工作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妇女的劳动技能和维权能力,通过提供政策咨询、岗位推介、就业指导、创业帮扶等服务,引导农村富余女劳动力向非农企业和城镇合理转移,力争完成1000名农村富余女劳动力的转移任务。主动融入"6.18"等重大经贸活动,为女企业家、女科技人员搭建合作发展平台。成立女企业家联谊会,发挥女企业家作用,为下岗女工提供就业岗位,带动更多妇女就业。以创建"巾帼文明岗""巾帼文明社区"为载体,鼓励广大职业女性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二、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关注女性群体的发展权,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实现社会利益和谐。维护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参与权,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1、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妇女群众法律知识积极参与"五五"普法活动,结合"三八"维权周和重大节日,大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宣传,预防和减少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巾帼法律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她们依法自主维权的能力。

2、建立维权机制,构筑社会化维权平台建立健全妇女利益协调机制,发挥好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女干部等的作用,力争源头维权。建立健全妇女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完善维权三项制度,努力提高妇女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妇女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建立健全妇女群众矛盾调处机制,加强信访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疏导情绪、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

3、深化"平安家庭"创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继续做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再探索,建立示范带动机制,发动示范户对"问题"家庭结对帮带。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和提升创建活动,拓宽创建面,力争创建面达到90%以上,表彰一批"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中的各类先进。

4、实施"两纲"项目,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以落实中期督导精神为契机,完善妇儿工委办工作制度。加强与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做好年度重点监测指标的统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两纲"重难点项目的实施工作,面向全社会,宣传普及孕前保健知识,重点做好我区农村已婚准备生育妇女的孕前保健服务,降低可预防的出生缺陷,保障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提高人口素质。

三、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和谐文化建设

通过开展家庭助廉、平安家庭、四在农家、绿色家园等活动,在全区妇女中营造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提高全区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

1、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广泛宣传教育活动在农村,对妇女进行政策教育、法制教育、科技教育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思想观念教育,充分调动妇女和家庭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农村妇女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积极参加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在城镇,对妇女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国情教育、形势教育、职业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妇女儿童,用妇女典型的榜样力量引领妇女儿童。计划在"三八"期间开展大型纪念表彰会,倡导领导干部配偶争当"廉内助"。

2、立足家庭,营造风正气顺的和谐环境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廉洁家庭、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学习型家庭、节能型家庭等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树立"以德治家、以爱暖家、以学兴家、以廉守家"的和谐家庭建设理念,立足家庭和谐,带动社区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要倡导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增强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和谐共处的文明家庭模式;要营造一个人人讲美德,家家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3、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开展"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促进两代人共同成长。进一步深化"春蕾"助学行动,做好"春蕾"女童的跟踪管理服务。继续向省工贸学校等推荐"春蕾"生和低保家庭的贫困女生。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系列活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研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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