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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力举措,根据《天台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20__]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加快城乡统筹,全面实施以做特做优产业、做大做亮、做美做处的活力,彰显生态环境的魅力,整体推进农村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努力建成“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现代化新农村。
二、建设目标
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全力实施“中国美丽乡村”行动规划,大力推进“环境提升”、“产业提升”、“服务提升”和“素质提升”四大工程,在原有的基础上,完成5个精品村、2个重点村和美丽乡村创建全覆盖的建设目标,实现人居环境、自然生态、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以及农民素质和精神文明的全面提升,把我镇建设成“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美丽乡镇”。
三、实施步骤
建设“美丽乡村”共分五个阶段,即规划设计阶段、方案审定阶段、全面建设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巩固提高阶段等。
1、规划设计阶段。以村为单位,结合各村实际,按照“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做好各村村庄规划、环境提升专项方案及亮点、节点的设计。
2、方案审定阶段。通过实地调研,结合镇整体规划,审定各村建设方案。
3、全面启动阶段。发动各村,调动农户的积极性,全面投入美丽乡村创建。
4、检查验收阶段。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各村建设进度,分别对各村创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
5、巩固提高阶段。巩固前期建设成果,查找建设中的不足,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四、措施保障
1、建立组织。为扎实、有序、高效地推进“中国美丽乡村”建设,镇成立中国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
2、明确职责。领导小组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具体实施良朋镇“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沟通、建设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和督促项目实施工作。同时各村相应成立工作班子,由各村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工作开展以村为主体,各联系村领导、组长负责指导联系村的工作落实,镇各职能办、站负责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到责任层层明确,工作层层落实。
3、政策扶持。对经上级考核验收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的村,在享受县级以奖代补资金外,镇财政将对精品村、重点村、特色村分别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按人口规模20__人为标准分别奖40、20、__万元,按人口数折算最高分别奖60、30、15万元,最低分别奖30、15、7.5万元。在全面小康示范村、新农村实验示范村中已以奖代补的,扣除已补资金的60%后奖励。
五、工作要求
1、注重个性。“美丽乡村”创建是一项高度综合的系统工程,即要注重新农村建设的综合水平,又要注重挖掘各个村庄的历史遗迹、风土人情、风俗习惯等人文元素,结合各自自然地理条件,体现村庄个性魅力,彰显良朋镇整体和各个村庄的风格和特色。
2、突出主体。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通过教育、宣传、培训强化农民的主体意识,充分激发农民群众主动性、创造性,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促使他们自觉地投身到“中国美丽乡村”行动中来。
3、项目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要把项目落实、项目建设放到突出位置,以项目推动“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要整合支农政策和项目,主动做好项目衔接,积极争取上级立项支持。
4、加强领导。实施“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体机关干部、村级年终综合考核内容,根据工作成效进行奖惩。各村、各联村干部要树立大局意识,把创建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目标完成。
为了贯彻落实《肇庆市关于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工作方案》的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怀集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乡村文明行动”的总体要求
实施“乡村文明行动”,必须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行政村和新型农村社区为单位,以村容村貌建设、村风民俗建设、乡村道德建设、生活方式建设、平安村庄建设、文化惠民建设为重点,以营造新环境、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为目标,通过文明户、文明村(社区)以及新农村新生活、新农民新形象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整合多方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形式手段,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安宁、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目标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为目标,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村风民俗建设、生活方式建设、文化惠民建设、和谐村庄建设、乡村环境建设等群众性的活动,全面铺开乡村文明行动。到20__年,全县文明村镇创建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村环境更加整洁、农村建设管理更加规范、村风民俗更加文明、社会秩序更加稳定,广大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三、“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顺应农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更好地服务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把“乡村文明行动”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整合各方面力量,有重点、分阶段集中实施。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各地实际出发,区别情况,注重实际,多办实事,务求实效,反对一切形式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四)注重创新,完善机制。不断丰富手段,创新载体,创新内容形式,保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旺盛生机和活力。
(五)以人为本,利民惠民。突出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创建为民,文化惠民,让农民群众共享文明创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乡村文明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乡村风貌改造行动。结合卫生村建设、生态文明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名村建设、幸福村居建设和扶贫开发“双到”等工作,因地制宜对村庄空间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村庄功能区,实现生产区、生活区、养殖区分离。对旧村,重点开展整治改造规划设计;对古村落,重点开展修复、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对新村建设,参照岭南新民居设计方案规划设计,保持乡村田园风光和乡村风格风貌,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建设岭南新民居。对空心村,进行绿化建设,结合村庄小公园、文化活动场所等文化场所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安排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绿化景观设施建设用地,完善村居水、电、路和硬化、美化、绿化、亮化等设施,切实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二)开展乡村清洁行动。以“四整治一美化”(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生活用水、禽畜粪便污染、水体污染,美化村庄环境)为重点,在广大农村整治垃圾围村现象,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设立专(兼)职卫生保洁员,清理生活垃圾、柴草秸秆乱堆放、乱搭乱建现象,做到庭院卫生整洁,物品堆放有序,村居环境整洁美观。在有条件的村庄,按照省卫生村镇标准、生态文明示范村标准(见附件),继续大力推进省卫生村镇建设,深化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全面实施村庄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办法,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广泛开展“万村绿”行动,在村头荒地、围村道路建设围村绿化带,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场所建设小花园或休闲绿地。引导农民在屋前屋后四周栽种花草,形成四季常青、花果飘香的村居生态环境。
(三)开展乡村移风易俗行动。充分发挥已有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示范村、文明镇的示范作用,推动广大乡村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和文明守则,规划村民行为,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培育文明新风。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并发挥其作用。结合开展各类群众性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讲法制、改陋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抵制封建迷信,杜绝黄赌毒,破除陋习。大力提倡和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消费观,重视对婚丧嫁娶等民间习俗的引导,提倡移风易俗,文明理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婚丧事大操大办。引导农民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事业,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生活困难群众,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倡导邻里和睦、互帮互助。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深入农村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
(四)开展乡村道德建设行动。利用小公园、小广场、休闲场所建设一批嵌有道德教育名言警句的凳椅、景观石。建立健全宣传栏、文化广场等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宣传栏、农家书屋、文化广场、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在道德建设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引导农民群众自觉践行。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好少年等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发动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挖掘模范,在日常的生活里争当好人。适应农村少年儿童的特点和需要,切实抓好村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名镇建设、文明镇建设,在镇(乡)中心学校等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的试点建设,以点带面,不断拓展。深化行政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不断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农村未成年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针对农村道德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示范村、文明集市、文明镇、文明县城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加强以诚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在生产经营中,增强文明诚信意识。市级以上文明镇及有条件的村镇开展“道德讲堂”试点建设,开办村镇“道德讲堂”。围绕“仁、义、礼、智、信、忠、孝、廉、和、勇”等“十德”,以倡导孝老爱亲、文明礼貌、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采取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的模式,引导农民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求,树立现代价值观,培养新的生活习惯,提升乡村文明水平。
(五)开展乡村健康生活行动。以科学、卫生、健康为重点,广泛开展多形式的健康生活方式普及活动,建设科学文明健康的新生活。积极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下乡、卫生下乡、科普下乡活动,积极组织科技知识讲座、保健知识讲座、专家咨询等活动,利用多种手段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农民了解环境与健康的关系,了解行为习惯与常见病、传染病和地方病的关系,逐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健康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身心健康素质。深入普及环保低碳知识,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六)开展乡村文化行动。以“五个有”(有一个综合文化活动室、有一个农家书屋、有一个文体广场、有一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有一个宣传橱窗或阅报栏)工程为主体,扩大完善村农家书屋、综合文体活动室、多功能文化活动室和健身器材、娱乐设施齐全的文化广场,加强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鼓励支持乡村文化繁荣发展,定期组织农民文化艺术节、农民运动会或农村文化调演活动。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自创自办、自编自演、自娱自乐”,加强扶持村(居)建立农民自娱自乐的私伙局,重点支持一批优秀乡土文化人才,特色乡土群众文艺团体,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农民书画家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突出作用。春节、元宵、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和重要纪念日,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广泛开展民俗节庆活动和歌会、花会灯会、文艺演出、体育健身、书画摄影等文化活动,让农民在参与中抒发情感、愉悦身心。加大文化下乡活动的力度,积极组织送电影、送戏、送书下乡活动,建立村级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机制,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努力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
五、“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步骤
“乡村文明行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结合 规划的工作部署,怀集县“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步骤作如下安排:
20__年为乡村文明行动启动年。主要任务是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全县实施方案。选择1-2个村作为试点,为推动“乡村文明行动”,探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路子,提供好的经验。
20__年为乡村文明行动普及年。主要任务是加强宣传发动,在全县各镇(乡)全面推广此项工作,使广大群众明确活动的意义,积累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明确各项配套细则,并使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20__年为乡村文明行动巩固年。主要任务是巩固阶段性成果,继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形成畅顺有序的工作机制。广大群众的道德素质明显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20__年为乡村文明行动深化年。主要任务是搭建服务平台、健全育人机制、优化人文生态环境,培育现代公民意识,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20__年为乡村文明行动规范年。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巩固完善乡村文明行动的长效机制,使群众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有根本性提升。
六、“乡村文明行动”的主要措施
各镇(乡)党委、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把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六大行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具体办法,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乡)党委、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为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提供政策、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对照开展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的工作内容,认清责任,明确任务,制订工作方案,整合统筹涉农的相关政策措施,将其统一在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的主题活动下,坚持常抓不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推进机制。要突出群众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增强群众参与意识,确保村居建设、改造体现群众诉求、满足群众需要,实现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目标。
(二)典型引导,分类推进。怀集县农村分布广、数量多,农村之间差异较大,各镇(乡)党委、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参照《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已转发),结合开展星级文明户、省卫生村镇、生态文明村、文明集市、文明镇、文明县城等创建工作,抓好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示范点的规划和建设。通过示范点的典型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的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以城带乡,城乡共建。要强化统筹城乡发展意识,有效整合城镇、行业、单位和农村的创建资源,实行城乡联动,使城镇与农村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充分发挥干部下乡“十百千万工程”、扶贫“双到”工作等载体的作用和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优势,与村庄开展结对共建帮扶活动,帮助建设公共设施,治理村容村貌、改善文化条件、发展社会服务、促进乡村文明。各级文明单位要积极参与、带头支持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的工作,共同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发挥各类载体的作用,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把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工作任务以及给群众带来的利益实惠宣传好、讲明白,让群众尽可能地了解和掌握,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及时总结推广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典型经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浓厚氛围。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家庭和美、崇德向善,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提升全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市文明委要求,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村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行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评选标准
爱国爱党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环境卫生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焚烧秸秆和垃圾。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乱写乱画。积极参加农村改厕活动,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参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送子女入学。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丧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三、评选原则
1、乡级主导,村级主抓,农民主体,社会参与。
2、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3、半年初评,年底复评,能上能下,动态管理。
4、虚实结合,虚功实做,激活细胞,常创常新。
四、评选程序
1、农户自评。各村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逐户上门发送自评表,指导农户填写自评表,并负责收回所发表格。
2、群众互评。组织群众召开评星大会,每户派1名代表参加会议,逐户评星,集中评议。
3、审星定级。村民小组互评情况汇总后,由村两委会综合乡派出所、计生办、工商所、综治维稳办等相关方面意见,逐户认定审查,并认真填写评星表。
4、张榜公示。村两委会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对“十星级文明户”评审意见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张榜采取分组公示和村(居)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用广播公示等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家喻户晓。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村两委会要及时复查复议。
5、授牌表彰。村两委会根据各参评户的实际情况,通报“评星”结果,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制定评选活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指导联系村组、社区每年开展一次创建评选活动,推动全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等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评选标准、原则、程序,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3、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新港镇村庄整治工作进程,倡导纯朴民风,培育新型农民,建设和谐新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村广大农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广大农民树立发展意识、创业意识、守法意识、环境意识和奉献精神,为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精神动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评选范围
在我村生产生活的农村常住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与评选活动。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确定我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为:热爱祖国星、遵纪守法星、创业致富星、义务风格星、科技兴农星、计划生育星、移风易俗星、重视教育星、团结和睦星、环境卫生星(“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附后)。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村评审小组的指导下,由各村(居)党组织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具体方法:制定评选条件――申报――互评――审议确定。各农户按照标准,条件达到几颗就申报几颗星,村(组)根据申报,进行公开民主评星,评星在审定后报新港镇党委,达不到遵纪守法星、计划生育星均实行一票否决,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
评选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步,宣传动员和家庭申报(20xx年3月15日至3月31日)。首先进行评选试点。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组织群众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评选标准,发放宣传材料、审批表,使群众深刻了解争创“十星级文明户”的标准和意义。在此基础上广泛动员广大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标准开展自评,然后将审批表报到村民小组。
第二步,群众评议(20xx年4月1日至4月15日)。在自评申报基础上,由村民小组组织村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的意见,并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步,村两委审核(20xx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公示期结束后,村民小组的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由村两委审核把关,建立档案,报镇党委批准。
第四步,授星挂牌(20xx年5月1日至5月15日)。镇审核评议结束后,要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一律挂在门楣上。各村对5星级以下户不挂牌,对满“十星”户进行表彰。
第五步,总结表彰(20xx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在评选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自查评估,写出工作总结,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向镇文明委推荐3户事迹突出的“十星级文明户”。对特别优秀的“十星级户”在县内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授予“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称号,并适时召开会议总结表彰。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将此项工作纳入村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健全机构。“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实行村申报、镇核准、县备案的办法进行。村建立“十星级文明户”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宣传、评选和审议工作。
3、广泛宣传。通过召开会议、广播、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办法。通过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在创建评选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大力宣传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的典型事迹,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4、严肃纪律。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公平公正,认真评选。防止用简单行政方式开展评选工作,使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取得实效。
为全面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质量,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将创建工作延伸到农户家庭,实施科学创评,推进农村创建手段创新和引领能力提升,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按照省通知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将在全市深化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着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以星级文明户创建为抓手,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解决农村突出问题为重点,创新基层创建理念和手段,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有力有序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从“评选制”向“认领制”转变,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起,利用2年时间,在全市推行星级文明户“认领制”。通过认领星级文明户,进一步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提升农民群众文明素养,培育乡村文明风尚。
20xx年:县级以上的文明村镇率先实施,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
20xx年: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推开。
三、方法步骤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按照县(市、区)、乡(镇)的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实施中要做到“五到户三上墙”(即:宣传发动、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五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基本方法步骤:
1.成立组织。乡(镇)、村都要成立“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宣委和文化站的负责同志参与,主要职责是推进全乡镇创建工作,为各村提供支持和服务,督促指导各村开展工作。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与,主要职责是负责“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
2.制定标准。各村镇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十星级文明户”具体名称、内容和标准,及认领活动开展步骤及奖惩措施,经党员、村民代表广泛讨论后张榜公布。星级文明户内容标准可参考《星级文明户参考内容和标准》(附件)落实或拓展内容,力求突出引领性和刚性约束。每年可根据达标情况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内容标准进行修定,不断提升创建标准。
3.宣传动员。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动员部署“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向农户发放和张贴认领活动宣传页、明白卡和创建标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氛围,引导农户积极参与认领。
4.认领承诺。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依据《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设计制作《星级文明户创建自评表》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承诺书》,组织农户认领、登记、签订承诺书,并指导帮助农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努力提升、实现星级达标要求。农户自评达标后填写《自评表》,向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5.验收挂牌。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提出申请的农户集中组织验收,根据农户提交的`《自评表》逐星逐项审定,对达标的农户现场确认,对未达标的提出努力方向和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农户申请下季度再次验收,验收合格后确定星级等次。每季度验收获得1―8星的,村张榜公示,如有异议进行复审,无异议的由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星级文明户”挂牌。村拟评定为9―10星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到村实地复核验收,并报县区文明办备案,由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在村张榜公布、组织挂牌。集中挂牌可举办有仪式感的挂牌仪式,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6.常态长效。各县区、乡镇、村要加大对星级文明户的动态管理,采取有效的指导监督手段,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各县区、乡镇制定动态管理办法,适情科学施策,管用易操作。二是实行党员、村组干部家庭要带头认领,为群众做好表率。三是实行党员和村组干部分片包户,对分包户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帮助提升。三是建立档案跟踪管理,定期记录每户的平时表现和群众反映,作为年度复查定星的依据。四是市、县区文明办制定奖励保障办法,做好指导和典型经验推广;乡镇、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会同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等做好日常督导、引导,开展群众评议,逐户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村民委员会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讲评会或动员会,引导农户认清形势任务,补齐短板弱项,指导帮助按时完成认领承诺。
7.兑现奖惩。各乡镇、村每年要对星级文明户实施一次全面复查,依据复查情况给予增星或减星,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减星或取消星级文明户资格。对取消资格的实行摘牌处理,并张榜公布,不再享受星级文明户待遇;对保星争星成功的张榜公布予以表彰。积极探索“星级文明户”积分管理机制,将文明积分与村集体收益分配、各项优待、惠农惠民政策、“爱心超市”和“道德银行”兑奖等捆绑融合,加大奖惩权重,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不断提升素养。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出台奖励和资金支持办法,推动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促进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带动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情况将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测评及全市“五强”村评选。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高度,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研究。各县区文明委要将其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安排部署;各级文明办要做好活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导指导;各乡镇、村要组织成立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按照节点,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2.广泛宣传,组织群众参与。各乡镇、村要充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使认领创建活动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和奖励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群众创建热情和参与的积极性。各新闻媒体和县级融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活动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鲜活经验和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群众认“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党员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村组干部的家庭要带头认领、做好表率,主动承担创建分包到户任务,配合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解决村镇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创建活动和提升文明素养统筹好融合好,真正地改变陈规陋习,养成良好习惯,提振村民精神面貌。
4.示范推动,深化拓展认领创建。坚持示范带动、逐步推进、全面推广。各县区要确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示范乡镇、示范村,要优先在省级以上文明村镇中示范开展,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以示范村镇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认领活动深化拓展。浚县、淇县至少选择3个示范乡镇30个示范村,淇滨区至少选择2个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其他城区至少选择1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年底前实现全市县区级以上文明村镇全面推广。
5.因地制宜,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各县区在推进认领创建活动中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要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注重活动针对性、有效性、引领性和可操作性,精心制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不搞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防止“只挂牌,不认评”等走过场做法,力戒形式主义,确保群众乐于参与、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得到提升的目的。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我社区启动“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
二、参选对象
在我社区范围内居住,成员无违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广泛宣传,通过口头、板报、网格等多种形式,积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此次活动。
2、征集和评比阶段:大力征集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鼓励居民毛遂自荐、群众或组织大力推荐,然后通过先进事迹的评比活动,评选出群众心目中的先进人物和候选人。
3、民主评选阶段:召开社区居民会议,征集的'事迹进行民主评选,民主决议,确定人选。
4、公示表彰阶段:在辖区内公示”最美家庭“名单,并召开总结大会。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促进文明建设工作稳步开展。
2、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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