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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市级文明村实施方案(大全)

2024-01-16 22: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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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战役为突破口,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切实抓好以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和镇村文明程度。

二、目标任务

聚焦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围绕我镇村庄清洁行动“五清一改一增绿”主要内容,以主干道路、通村道路沿线、村庄周边、庭院内外、养殖小区等为重点,以清除“四堆”(土堆、粪堆、草堆、垃圾堆)为主要内容,坚持干群联动、群众为主,集中时间、人力,特别是大力发动群众,围绕“村庄清洁助脱贫、干干净净迎小康”这个主题,全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使所有行政村特别是2个贫困村环境卫生明显改观,村容村貌建设明显提升,群众文明意识明显提高,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得到建立,达到安徽省清洁村庄标准和文明村镇水平。

三、行动内容

(一)整治通村道路沿线环境卫生和乱象。对村组道路路面和沿线垃圾、枯树、枯草、废旧薄膜、塑料袋等进行彻底清理;拆除通村道路沿线的残墙断壁和各种无功能建筑,清理道路两侧河道、水沟渠道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净化道路沿线及周边环境。彻底整治“骑路逢集”、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点等乱象。

(二)清理村庄周边及巷道内“四堆”。以各自然庄为单元,广泛发动群众,集中清理村庄周边及巷道内的草堆、粪堆、土堆、垃圾堆以及门前私搭乱建的柴草棚。清理的麦草秸秆进行打包、压捆,有序堆放,做到“四堆”远离村庄。

(三)整治居民庭院内外的环境卫生。督促和发动群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农户庭院内外的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自觉开展垃圾分类投放。积极开展庭院美化亮化,以村为单位规范实施“五小园”,提升人居环境整体形象。各村积极开展“清洁文明户”、“最美家庭”、“xx村好人”等评选活动,提升人文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环境整洁、标识标牌上墙,美观大方,组织架构、工作制度健全,有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成立志愿服务小队和特色服务队,进行志愿者登记,有志愿者注册名单。建有志愿服务站(有标识、服务项目、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记录),有公开文明实践活动计划表,每周开展一次文明实践活动,每月组织一次政策理论宣讲会,道德讲堂、扶贫课堂、农民技能培训等活动。根据序时举办“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适时开展诵读、歌咏、书画等竞赛和文艺汇演活动,倡导各村举办农民运动会等全民健身活动。依托“我们的节日”活动,注重深化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使村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充分发挥村规民约自治作用,各村成立红白喜事理事会,推动新事新办、丧事简办。村书记掌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基本知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站长;志愿服务队的队长、队员;特色小分队情况;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五)整治养殖小区、养殖户环境卫生。规范畜禽养殖,清理养殖小区、养殖户周边的畜禽粪便、柴草秸秆、生产垃圾,对畜禽粪便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对处理设施和标准达不到要求的,由镇畜牧部门报县农业农村和相关部门予以整改或关闭。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宣传动员阶段(4月20日至4月28日)。各村要按照我镇党委、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包保网格责任,明确整治重点、完成时限及工作标准;广泛宣传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9日―5月20日)。要完善村、组、农户基础环卫设施,加强专业保洁队伍;合理划分各自然庄村容村貌整治区域,落实相关职责,对照整治具体标准,从农户庭院及村组公共地段具体抓起,扎实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健全完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垃圾清运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收储转运设施;确保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观,文明程度得到较大提升。

(三)巩固提升阶段(5月21日―12月31日)。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村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结合各村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夏季战役和秋冬季战役,坚持常抓不懈。同时对落后村庄,要重点予以督促整治,确保全镇村容村貌整治和文明创建活动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四)检查验收阶段(5月16日-11月30日)。在县级检查验收前,镇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怀远县清洁村庄标准和文明创建评分标准对各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分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战役三次逐村进行验收。对验收通不过的村,将督促其狠抓整改,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扩大整治成果,提升整治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网格包保,责任到人。为开展好各村村庄清洁行动,各村要强化落实网格包保责任制,村书记负总责,各村包片干部包保到户,划定区域范围,保洁员与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合理分工,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齐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标准、推进措施、质量时限,确保整治任务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宣传,形成氛围。各村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自然庄村民会议、广播、刷写墙体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要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不乱倒乱扔生产生活垃圾、不随意堆放柴草、不随地吐痰、大小便等良好卫生习惯,全面清理整治房前屋后、庭院、居室和村庄公共地段环境卫生,不断提高农民对环境卫生与文明创建的知晓率,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文明创建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强化服务,形成合力。要突出整治和创建工作重点,尤其要做好本村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工作目标和责任,将任务层层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确保整治和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四)加强考核,兑现奖惩。参照《怀远县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20xx年度)》,实行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年保证金制度,镇财政设立文明创建工作和村庄清洁行动专户,各村缴纳保证金4000元,村书记和村分管人员(村分管人员限一名)各缴纳保证金2000元。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实行两周一通报、一月一调度、三月一考核,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屡屡落后的村予以约谈通报。

文明创建工作考核:采取季度考核和年终总评方式实施,按季度兑现奖惩。年终总评成绩为当年度各季度考核的平均成绩。按照《怀远县农村地区文明创建考核评分细则》每季度对各村进行考核。对县三创办巡查、领导巡查调研、媒体曝光及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在季度考核中,每一个问题扣0.1分,未按整改时间整改到位的,依次加倍扣分。

附加分:

1.好人加分。季度当选一名中国好人或全国道德模范加3分(提名2.5分);当选一名安徽好人或省道德模范加2.5分(提名2.0分);当选一名蚌埠好人或市道德模范加2分(提名1.5分);当选一名怀远好人或道德模范加1分;每季度规范报送1名好人事迹材料加0.5分。(未做到规范报送、推报有力的,不予加分;当选的不重复计分,层级升高补差额分。)

2.活动加分。积极主动承办镇级以上重要文明创建或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并圆满完成任务的村予以额外加分,每次加1分。积极开展“最美家庭”、“清洁文明户”、“xx村好人”评选等活动每期加1分。

3.约稿加分。完成县三创办约稿并采用,每次加0.5分。

对镇考核位次前一、二名的村分别予以3000元、2000元奖励,其中,对村书记和分管人员的个人奖励不低于50%。对排名最后的村予以村1000元处罚,对村书记和分管人员各予以500元处罚。通过县委农办组织的`清洁村庄验收和县文明办组织的考核后,将根据行政村工作实效给予资金奖补。对整治和创建工作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的村,不仅不予奖补,还要予以全镇通报批评。

第二篇:文明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总规划,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以展现农村生态魅力为特色,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为载体,大力推进“环境提升”、“创业增收”、“文明培育”和“服务提升”四大工程,实现人居环境、自然生态、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社会保障、社区服务以及农民素质的全面提升,逐步打响“文明乾县,幸福家园”乾县美丽乡村建设品牌,将全县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聚商宜业、魅力宜游、统筹发展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着重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真正做到美丽乡村建设依靠农民、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由全体农民共享。

(二)坚持量力而行。立足农村经济基础、资源秉赋、区位优势、人文积淀等条件,实行梯次培育,突出建设重点,分类制定创建项目,避免无序冒进,确保取得实效。

(三)坚持建管并举。整合资源,优先配置重点项目,强化项目绩效考核,科学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把长效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巩固建设成果,落实完善村庄长效保洁机制。

(四)坚持特色培育。围绕建设“宜居宜业、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根据各村实际,注重环境提升,突出抓好农民增收及文明素质培养,推进旅游开发,切实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加大城市文化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村基层文化生活。

(五)坚持发展创新。拓展思路,把发展产业、提升产业作为重中之重,鼓励各村结合产业特点,争创工业特色强村、农业特色强村、休闲产业强村,并注重建设重点与产业发展的结合,实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三、建设内容

(一)实施“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工程”

1、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实施乾岐高速、乾礼路、乾姜路、夹北路、铁前路等重点道路工程,20__年年底完成乾武路、乾姜路升等改造工程,建成贯通县域南北的大通道。到20_年底,建成县镇示范路56公里、通村示范路32公里、村庄道路746公里,全面实现村庄道路水泥化目标,农村客运通达率达到80%以上。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对县乡村道路按责任主体分类实施养护管理,提高县内道路通行质量。

2、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和卫生整治。全面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模式,加快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五改”步伐,到20_年,农村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实现全域覆盖,每个镇建有1个以上垃圾中转或处置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80%,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15%。下大力气治理农村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禽畜乱放、杂物乱堆、柴草乱垛的“五乱”现象,加强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经费,探索建立政府补助、以村集体和群众为主的筹资机制,确保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正常运行。

3、大力推进村庄美化绿化。开展绿色村庄创建活动,加强“三旁两地”( 村旁、屋旁、路旁、坡耕地、抛荒地)的造林绿化工作,建设村庄公共绿地。鼓励引导农户在房前屋后栽种瓜果、绿化小品,形成房前屋后果木林、广场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完成造林3万亩,绿化道路520公里,新建绿色家园示范村30个。实施“点亮乡村”工程,在183个行政村安装路灯2万盏。

4、完善农业供水和灌溉工程体系。建成周城、临平、新阳、阳洪、灵源、城关、大杨、漠西等镇节水示范园区。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新建修复抽水站238眼,新打修复机电井296眼,配套渠系建筑物23480座,铺设低压暗管。

第三篇: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和教育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精神,着力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银川市景博学校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文明校园为依托,紧紧围绕银川市教育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学校常规工作中推进,在制度上深化,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使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得以落实,我校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和督查组。

1、领导小组

组长:刘喜林景博学校总校长

副组长:于全高高中部执行校长。

张晓忠初中部执行校长、兼初中部分管德育工作。秦霞小学部执行校长。

王庆学校党总支书记分管行政副校长。

闫克敏分管后勤副校长。

冯丽敏。分管初中教学副校长。

何晓军高中党支部书记、分管高中部学生和后勤工作副校长。

职责:总体负责学校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整体谋划和宏观指导,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创建工作,掌握学校创建工作的整体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一组:创建办公室、督查组。

2、创建办公室

主任:王庆(负责小学、初中校区工作)

何晓军(负责高中校区工作)

副主任:顾世霞吴颖秦永涛张萍张灿松

成员:夏雪周城杨雪丁静陈鑫经瑾杜冰洁王芮徐明明

职责:负责学校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安排和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学校的.创建实施方案,分解工作责任清单;负责档案的规范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全面反映我校创建工作的轨迹;负责学校的自评工作及各项上报工作;负责宣传学校的创建工作。

3、督查组

主任:刘喜林

副主任:何以蕾韩宏

成员:田丽萍张东霞

职责:负责督导检查汇总学校创建工作情况,并就督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各项工作环节的有效落实。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

创建工作任务依据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局20xx年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附件1―4(银教发〔20xx〕33号),进行了学校工作任务的分解划分(见附件1《银川景博学校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清单》,附件2《20xx年银川景博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工作手册》)。学校在各项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网上申报工作责任清单和实地测评工作手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创建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形成上下联动,各尽其责,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创建工作的各个细节,圆满完成创建文明城市的任务。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局创建工作的要求,提出本校创建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

2、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按照《银川景博学校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清单》和《20xx年银川景博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工作手册》的具体要求,制定各部门的创建工作细则,量化具体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

3、严格落实督查制。根据教育局文件和《银川市景博学校20xx年创建全

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银川景博学校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清单》、《20xx年银川景博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工作手册》的要求,对各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和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督查的情况定期上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发动宣传。对照上级文件精神,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适合本校实际的创建方案,发布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全校师生创建动员,利用校园网站、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大力营造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动员全校师生全员积极参与,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好创建工作材料的积累。

第三阶段:准备迎检。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确保相关指标全面达标,确保相关资料全面到位,确保相关迎检准备全面落实,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验收工作。

附件:1、银川景博学校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清单

2、20xx年银川景博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工作手册

第四篇:村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突出建设新环境、形成新风尚、培育新文化等重点内容,坚持政府引导,突出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安定和谐、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任务目标

(一)提升环境整治效果

1.规划先行。突出长远规划,做好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结合合村并居、“两区同建”等工作,做好县域村庄特别是新建社区、集中并居点布局总体规划。完善村镇布局规划,重点凸显小城镇建设,培育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经济实力强、带动效应好的中心镇。做好村庄自身规划,按照“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总体要求,做到村庄整体规划布局合理,主要街道两侧房屋排列整齐,村内胡同平、直、整洁,杜绝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有碍观瞻的搭建物。有村庄长远规划蓝图并进行公示。

2.突出重点。坚持整体推进、典型示范、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原则,划分村庄类别,开展“百村示范工程”,以省道、县乡道穿行村庄、乡镇(街道)驻地村庄、新建社区(村)及乡镇(街道)自行确定的示范村为重点,突出乡村环境“五化”,全力打造一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示范村、领军村。

硬化。村内主要街道实现沥青或水泥预制路面,次要街道及两侧胡同、小巷路面为沥青(水泥)路或铺砖、沙石路。各类路面平坦、养护到位。道路两侧修建排水边沟,全部实现硬底化,排水通畅,无淤积,无污水外溢。

净化。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及进出村路域视线范围内无“三堆”、无杂草、无各类生活及建筑垃圾,无菜园地块,无种植粮棉作物,无乱堆生产生活资料及占道经营现象。各类广告规范整洁,无乱喷乱写、乱涂乱画现象。村外合理规划柴草集中存放点,大力推广实施秸秆还田,实现柴草不进村。

绿化。村内主要街道两侧规划绿化带,宽度原则上不低于1米,有水泥预制或花砖护边。主街道两侧空闲地带全部绿化。结合实际种植各种花卉、果树、观赏树木等,实现品种丰富,层次错落有致,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乔灌结合的绿化景观。积极推进村庄庭院绿化,发展村片林和环村林带,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积极推进乡村道路路域绿化。

美化。拆除残垣断壁及常年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按照权属不变、利益分成的原则清理整平,实施绿化。主街道两侧房屋墙面整洁,绘制体现道德建设、乡村文明的文化墙或喷涂、粉刷“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宣传画、标语等。规范治理影响观瞻的各类线杆、广告牌匾(条幅、标语),推行各类线路管网下地。

亮化。村庄主要街道全部安装路灯,间距40D50米,灯杆高度不低于4米,供电线路、配电设施齐全,养护到位,确保路灯长期使用。

3.完善设施。村庄中心地带或主要街道两侧建设健身文化广场,地面硬化,配备健身器材、篮球架等配套设施且保养到位,正常使用。加强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建设。

4.保障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化”机制,保障环境整治健康运行。

一是城乡供水一体化。饮用水全部由碧霞湖水厂或龙泉水厂统一供水,无其他浅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村庄统一规划供水管道,无跑冒滴漏现象。自来水入户率达95%以上,确保24小时供水,每个用水户统一安装水表,计量准确,统一水费价格标准,实现同网同价。村庄配备水管员,管理维护供水管道,保障正常运行,按时收取水费。

二是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采取委托管理、市场化运作,把全市乡镇街区和社区(村)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全部委托给市城管执法局管理。从20XX年开始,分三期健全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由市政府统一建设城乡垃圾转运站,统一购置垃圾转运车辆、清运车辆和垃圾箱等收集设备设施;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负责市区及村镇的环境卫生管理,统一购置清扫工具,统一制定卫生标准,统一招聘保洁人员并规范管理,负责村庄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乡镇(街道)负责监督保洁、清运工作质量,提出整改意见,引导农户自觉正确投放垃圾,同时协助做好垃圾转运站选址、保洁员招聘等相关工作。

三是运行经费一体化。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的乡镇(街道),运行经费统一标准,每户150元/年,由市、村两级按5:5的比例共同承担。村级运行经费由各乡镇(街道)筹集后交市财政,由市财政配套后统一拨付。暂未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的乡镇(街道),运行经费由乡、村两级承担,村级按每户不高于60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保洁费,由各乡镇(街道)参照“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运行。

(二)全面加强村风道德建设

1、开展“四德”建设,提升整体道德水平。抓好农村广大党员群众政治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农村“四美德”示范户、“乐陵好人”等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农民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各乡镇(街道)驻地、社区(村)建设道德讲堂,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20XX年上半年,“四德榜”实现社区全覆盖,上榜人数不低于总人数年的30%;层层签订“四德”承诺责任书,并予以公示。

2、完善“三会制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持续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评选及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培育健康的农村社会风气。大力推进移风易俗、“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婚育文明等工作,促进广大农民群众身心健康。

3、健全“一站一室”,关爱农村困难群体。乡镇(街道)驻地及有条件的社区(村)建立志愿者活动站(室)。关爱农村困难群体。深化志愿服务活动,组建环境保护、农技推广、文化活动等领域志愿服务队伍,引导城市志愿服务力量向农村延伸。立足农村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需求,进一步整合各类救助政策,健全“阳光民生”救助体系,结合“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深入开展救助困难群体、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活动,组织开展便民服务、义诊查体、法律援助、创业培训、就业转移等志愿服务,帮助农村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

4、广泛实施平安创建工程。开展平安乡村、平安校园等活动,推动安全教育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安全出行、防火抗灾等安全意识。重点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侵财犯罪。依法查处封建迷信、黄赌毒、打着宗教旗号的各种违法犯罪等活动。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村民自治联防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妥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社情民意、社会矛盾预警和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预防和妥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5、做好农村普法工作。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发挥市广播电视台、市报等阵地作用,组织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农村广大农民群众法制观念。突出抓好农村治安秩序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婚姻家庭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农村民主文明、乡风和睦。

(三)推进文化惠民工程

1、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村)文化活动室、文化大院建设,不断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编制乡村文化发展规划,建设文化名镇、名村。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电影下乡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基本普及互联网,保障维护农民群众文化权益。组建秧歌队、舞蹈队、锣鼓队、庄户剧团、运动队、戏曲票友会等农民文化活动组织,定期开展活动,配置各类文体活动器材,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2、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文化下乡活动,鼓励图书馆、文化馆、梆子剧团等文化艺术单位团体深入农村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扶持发展民间职业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活跃农村文化生活。

3、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在重大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农民运动会、致富技能比武、文艺汇演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吸引农民参与。注重发挥民间业余剧团、庄户剧团、农村文化中介组织作用,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实施乡土文化品牌战略,发掘农村优秀文化资源,注重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

三、落实责任

1.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实施。其中省道(247、248、314、315)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公路局负责,沿途乡镇(街道)协助配合;县乡公路(乐泊路、大庆路、乐宁路、乐三路、乐刘路、黄商路)道路硬化、维护维修由交通局负责,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沿途乡镇(街道)负责;乡村公路及村内环境卫生由市城管执法局、乡镇(街道)及所在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孙丰勇霍丽敏)

2.拆除整平社区(村)内废弃宅基、猪圈、厕所等残垣断壁,实现养殖入区、厕所入院,取缔村内道路两侧乱搭乱建;合理规划整平闲置土地,并进行绿化。乡村道路、村内道路由林业局、园林处、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孙丰勇刘吉军)

3.疏浚清理河道沟塘,杜绝垃圾倾倒河道沟塘现象。其中主河道沟渠的治理由市水务局负责,沿途乡镇(街道)协助配合;村内沟塘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由市水务局、乡镇(街道)、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刘吉军)

4.治理集贸市场占道经营,清理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废弃生产资料占路现象。其中,集贸市场占道经营,由市工商局与乡镇(街道)配合治理;生产资料占道及路边乱放现象,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岳红星)

5.规范治理影响观瞻的各种线杆、广告牌匾(条幅、标语)。其中,各种线杆根据属性,由市电视台、市电业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配合乡镇(街道)进行整治;规范整治广告牌匾(条幅、标语),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霍丽敏)

6.结合旧村改造、“两区同建”等工作,编制小城镇、中心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统一规划中心村、逐步缩减自然村和加快建设新农村的要求,搞好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逐步推进农村并居点集中,统筹推进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由市农工委、住建局、规划局负责。(分管市级领导:郭洪霞)

7.推广实施“十统一”耕种模式,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全面推广秸秆还田,实现柴草不进村,由农业局、农机中心负责实施,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刘吉军)

8.村风道德建设、文化惠民工程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文广新局、电视台、市报社、民政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张健捷)

9.平安创建工程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公安局、交警队、消防队、司法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刘文学)

四、相关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具体抓好“三个统一”。统一村庄规划,规范村庄房屋规划、规范环境整治规划;统一工作标准,统一“五化”标准、统一建设内容标准;统一完成时限,列入“百村示范工程”的村庄,20XX年12月20日前要高质量完成净化任务,20XX年5月1日前完成绿化任务,6月底前完成硬化任务。其他村庄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净化任务。

(二)搞好协调联动。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整合各部门各方面资源,集中建设农村、服务农村。鼓励引导各单位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向“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倾斜支持。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与“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驻村帮扶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充分发动群众。农民群众是“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实施主体、受益主体,通过广泛开展“讲文明、改陋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通过进一步完善农村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民主管理新形式,充分发挥现有民主议事制度的作用,做到村庄规划由群众决策,实施项目由群众监管,资金使用由群众审核,实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群众全程参与。

(四)坚持典型带动。重点维持提高村庄规划好、群众基础好、村规民约长效机制保持运行好的社区(村),打造一批生态文明示范村、领军村。适时组织召开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现场观摩会,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村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各行政村提高创建水平,实现村村有新面貌、有新变化。

(五)加强宣传表彰。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采取电视、广播、市报、宣传车、宣传单、村喇叭等多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乡镇(街道)在辖区内省道干线、县乡公路及驻地主要公路两侧粉刷宣传标语、宣传画、公益广告,制作文化墙、宣传栏,指导各社区(村)组织编排各类文艺节目、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电视台、市报、网络在重要时段、显要位置设立专栏,并刊发相应公益广告。各乡镇(街道)确保每月在市电视台不少于2条新闻报道,在市报不少于2条文字或图片报道,营造工作开展浓厚氛围。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乡镇(街道)、部门纳入“七一”表彰范围,重点表彰一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示范村,巩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以年终考核成绩为依据,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参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分类标准(分类标准见附件1),对达到1、2类村整治标准的,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由市财政统一拨付乡镇(街道)。

(六)全面督导考核。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纳入全市经济园区、乡镇(街道)、市直部门综合考评体系。“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并依据本实施方案量化打分,每月对乡镇(街道)进行排名通报。每季度、半年及年终,依据社区(村)达标比例量化计分,按百分制考核计入乡镇(街道)考核成绩;职能部门则根据任务分工完成情况,实行加减分制,计入指令性工作成绩;对积极主动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单位,按实际审计额度的120%计入项目建设考核。同时,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工作成绩作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村级干部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对两次督查均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次督查连续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在电视上作表态发言。

第五篇:文明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肇庆市关于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工作方案》的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怀集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乡村文明行动”的总体要求

实施“乡村文明行动”,必须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行政村和新型农村社区为单位,以村容村貌建设、村风民俗建设、乡村道德建设、生活方式建设、平安村庄建设、文化惠民建设为重点,以营造新环境、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为目标,通过文明户、文明村(社区)以及新农村新生活、新农民新形象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整合多方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形式手段,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安宁、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目标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为目标,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村风民俗建设、生活方式建设、文化惠民建设、和谐村庄建设、乡村环境建设等群众性的活动,全面铺开乡村文明行动。到20xx年,全县文明村镇创建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村环境更加整洁、农村建设管理更加规范、村风民俗更加文明、社会秩序更加稳定,广大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三、“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顺应农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更好地服务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把“乡村文明行动”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整合各方面力量,有重点、分阶段集中实施。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各地实际出发,区别情况,注重实际,多办实事,务求实效,反对一切形式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四)注重创新,完善机制。不断丰富手段,创新载体,创新内容形式,保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旺盛生机和活力。

(五)以人为本,利民惠民。突出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创建为民,文化惠民,让农民群众共享文明创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乡村文明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乡村风貌改造行动。结合卫生村建设、生态文明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名村建设、幸福村居建设和扶贫开发“双到”等工作,因地制宜对村庄空间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村庄功能区,实现生产区、生活区、养殖区分离。对旧村,重点开展整治改造规划设计;对古村落,重点开展修复、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对新村建设,参照岭南新民居设计方案规划设计,保持乡村田园风光和乡村风格风貌,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建设岭南新民居。对空心村,进行绿化建设,结合村庄小公园、文化活动场所等文化场所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安排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绿化景观设施建设用地,完善村居水、电、路和硬化、美化、绿化、亮化等设施,切实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二)开展乡村清洁行动。以“四整治一美化”(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生活用水、禽畜粪便污染、水体污染,美化村庄环境)为重点,在广大农村整治垃圾围村现象,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设立专(兼)职卫生保洁员,清理生活垃圾、柴草秸秆乱堆放、乱搭乱建现象,做到庭院卫生整洁,物品堆放有序,村居环境整洁美观。在有条件的村庄,按照省卫生村镇标准、生态文明示范村标准(见附件),继续大力推进省卫生村镇建设,深化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全面实施村庄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办法,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广泛开展“万村绿”行动,在村头荒地、围村道路建设围村绿化带,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场所建设小花园或休闲绿地。引导农民在屋前屋后四周栽种花草,形成四季常青、花果飘香的村居生态环境。

(三)开展乡村移风易俗行动。充分发挥已有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示范村、文明镇的示范作用,推动广大乡村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和文明守则,规划村民行为,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培育文明新风。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并发挥其作用。结合开展各类群众性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讲法制、改陋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抵制封建迷信,杜绝黄赌毒,破除陋习。大力提倡和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消费观,重视对婚丧嫁娶等民间习俗的引导,提倡移风易俗,文明理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婚丧事大操大办。引导农民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事业,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生活困难群众,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倡导邻里和睦、互帮互助。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深入农村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

(四)开展乡村道德建设行动。利用小公园、小广场、休闲场所建设一批嵌有道德教育名言警句的凳椅、景观石。建立健全宣传栏、文化广场等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宣传栏、农家书屋、文化广场、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在道德建设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引导农民群众自觉践行。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好少年等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发动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挖掘模范,在日常的生活里争当好人。适应农村少年儿童的特点和需要,切实抓好村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名镇建设、文明镇建设,在镇(乡)中心学校等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的试点建设,以点带面,不断拓展。深化行政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不断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农村未成年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针对农村道德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示范村、文明集市、文明镇、文明县城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加强以诚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在生产经营中,增强文明诚信意识。市级以上文明镇及有条件的村镇开展“道德讲堂”试点建设,开办村镇“道德讲堂”。围绕“仁、义、礼、智、信、忠、孝、廉、和、勇”等“十德”,以倡导孝老爱亲、文明礼貌、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采取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的模式,引导农民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求,树立现代价值观,培养新的生活习惯,提升乡村文明水平。

(五)开展乡村健康生活行动。以科学、卫生、健康为重点,广泛开展多形式的健康生活方式普及活动,建设科学文明健康的'新生活。积极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下乡、卫生下乡、科普下乡活动,积极组织科技知识讲座、保健知识讲座、专家咨询等活动,利用多种手段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农民了解环境与健康的关系,了解行为习惯与常见病、传染病和地方病的关系,逐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健康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身心健康素质。深入普及环保低碳知识,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六)开展乡村文化行动。以“五个有”(有一个综合文化活动室、有一个农家书屋、有一个文体广场、有一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有一个宣传橱窗或阅报栏)工程为主体,扩大完善村农家书屋、综合文体活动室、多功能文化活动室和健身器材、娱乐设施齐全的文化广场,加强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鼓励支持乡村文化繁荣发展,定期组织农民文化艺术节、农民运动会或农村文化调演活动。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自创自办、自编自演、自娱自乐”,加强扶持村(居)建立农民自娱自乐的私伙局,重点支持一批优秀乡土文化人才,特色乡土群众文艺团体,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农民书画家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突出作用。春节、元宵、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和重要纪念日,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广泛开展民俗节庆活动和歌会、花会灯会、文艺演出、体育健身、书画摄影等文化活动,让农民在参与中抒发情感、愉悦身心。加大文化下乡活动的力度,积极组织送电影、送戏、送书下乡活动,建立村级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机制,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努力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

五、“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步骤

“乡村文明行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结合 规划的工作部署,怀集县“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步骤作如下安排:

20xx年为乡村文明行动启动年。主要任务是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全县实施方案。选择1-2个村作为试点,为推动“乡村文明行动”,探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路子,提供好的经验。

20xx年为乡村文明行动普及年。主要任务是加强宣传发动,在全县各镇(乡)全面推广此项工作,使广大群众明确活动的意义,积累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明确各项配套细则,并使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20xx年为乡村文明行动巩固年。主要任务是巩固阶段性成果,继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形成畅顺有序的工作机制。广大群众的道德素质明显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20xx年为乡村文明行动深化年。主要任务是搭建服务平台、健全育人机制、优化人文生态环境,培育现代公民意识,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20xx年为乡村文明行动规范年。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巩固完善乡村文明行动的长效机制,使群众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有根本性提升。

六、“乡村文明行动”的主要措施

各镇(乡)党委、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把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六大行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具体办法,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乡)党委、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为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提供政策、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对照开展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的工作内容,认清责任,明确任务,制订工作方案,整合统筹涉农的相关政策措施,将其统一在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的主题活动下,坚持常抓不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推进机制。要突出群众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增强群众参与意识,确保村居建设、改造体现群众诉求、满足群众需要,实现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目标。

(二)典型引导,分类推进。怀集县农村分布广、数量多,农村之间差异较大,各镇(乡)党委、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参照《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已转发),结合开展星级文明户、省卫生村镇、生态文明村、文明集市、文明镇、文明县城等创建工作,抓好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示范点的规划和建设。通过示范点的典型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的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以城带乡,城乡共建。要强化统筹城乡发展意识,有效整合城镇、行业、单位和农村的创建资源,实行城乡联动,使城镇与农村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充分发挥干部下乡“十百千万工程”、扶贫“双到”工作等载体的作用和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优势,与村庄开展结对共建帮扶活动,帮助建设公共设施,治理村容村貌、改善文化条件、发展社会服务、促进乡村文明。各级文明单位要积极参与、带头支持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的工作,共同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发挥各类载体的作用,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把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工作任务以及给群众带来的利益实惠宣传好、讲明白,让群众尽可能地了解和掌握,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及时总结推广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典型经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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